日本严格监管功能性食品

日本严格监管功能性食品

一、日本严格规范功能食品(论文文献综述)

刘婷婷[1](2021)在《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会议营销由国外的直销演变而来,在我国成为保健食品的重要销售方式。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利用现场优势,更具有煽动性、蛊惑性,容易诱发非理性消费。由于国情和发展现状的不同,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逐渐演变成我国的“特色”产物,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广大农村愈演愈烈。非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往往伴随着虚高标价、暗示治疗作用的虚假宣传等不法手段。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受众大多为偏远地区的中老年群体,由于群体的特殊性和营销方式的隐蔽性,其中的违法行为和消费者受到的损害不能得到广泛关注。同时,由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取证难、获得认同感难等诸多难题,消费者的维权也变得困难,导致监管部门的监管更是难上加难。本研究基于市场失灵理论、政府监管理论以及协同治理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以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案例和监管现状为分析对象,研究分析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问题的对策。研究表明,XH市保健食品监管已步入正轨。但是,受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健全、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不法经营者逃避监管的手段多样、宣传教育不到位、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以及社会共治程度不高等诸多因素影响,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一直未纳入日常监管,导致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以专项行动代替日常监管、主动监管的覆盖面不够、被动监管取证难、执法时的群众认同感不高、部门联动不够及时有效以及获取违法线索的渠道单一等一系列问题。应当从健全法规制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固定违法证据、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加强社会共治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解决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难题。

李昂[2](2020)在《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保健食品产业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自进入21世纪以来更是呈现持续蓬勃发展的态势。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广大群众从最初追求三餐饱腹到重视食品健康及其所带来的功效,既要吃的饱,还要吃的好。同时国家逐步重视保健食品产业发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更是有力的标志。近年来,保健食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保健食品产业发展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然而伴随着保健食品产业飞速发展,保健食品市场乱象丛生,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层出不穷、虚假宣传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健食品安全问题凸显。法治是化解保健食品安全问题的基本路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安法”)明确规定我国保健食品实施严格管理,同时对如市场准入、原料目录和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等内容予以规定。法的生命在于实施,落实、细化、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保护消费者选购产品安全安心,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这就成为摆在理论界和实务部门面前的重要任务。本文围绕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总共开展了以下研究工作:首先,明确保健食品的概念,厘清保健食品与食品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分析保健食品监管相较于食品监管所具有的特殊性,对保健食品监管的法理基础进行剖析,为进一步研究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现状提供法理支撑。其次,在阐述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发展过程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的现状,认为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保健食品法律规范尚需完善、基层职能部门监管难、保健食品监管制度尚待落实。再次,比较部分国家如美国、日本的保健食品监管实践,从立法状况与监管措施方面入手,通过比较归纳得出进一步完善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可借鉴的经验。最后,立足前述研究基础之上,从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规范、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措施、强化监管主体责任与发挥社会共治力量等方面对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的提出完善建议。

邓莹[3](2020)在《分拆上市的动因及其价值创造效应研究 ——以石药集团为例》文中认为分拆上市是多元化发展企业解决融资受限、管理效率低下问题,实现价值再创造的重要途径。为了避免再造壳资源和保护股东权益,分拆上市在我国的发展“一波三折”,随着越来越多上市公司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上市公司通过分拆上市提高资产重组效率的需求日益增长。2019年12月13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明确了分拆上市的七大条件。此次新规意味着我国境内分拆上市通道正式打通,在此背景下,研究上市公司如何通过分拆上市实现价值再创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石药集团曾两次分拆旗下子公司金芙蓉和新诺威登陆我国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且随后终止了金芙蓉在新三板的挂牌,石药集团的两次分拆上市历程为本文提供了研究分拆上市价值创造效应的良好视角。本文基于信息不对称假说和分离收益假说,首先分析了石药集团两次分拆上市的动因,发现石药集团分拆金芙蓉挂牌新三板的主要动因为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以提升其核心竞争力,而石药集团分拆新诺威上市的主要动因为实现集团战略布局与调整、满足子公司投融资需求和获取估值溢价;其次,在路径选择上,石药集团是基于对各资本市场挂牌要求、境内外投融资环境差异和子公司发展定位的综合考量作出的路径安排;再次,从市场反应、融资效应、治理效应和经营效应分析石药集团两次分拆上市的价值创造效应,发现受资产规模、分拆登陆的资本市场影响力及其与母公司发挥产业协同效应大小的影响,与金芙蓉相比,新诺威的分拆上市为石药集团产生更大的价值。通过上述分析,发现分拆挂牌决策缺乏战略布局视野、挂牌成本与融资机会不匹配和关联交易增多影响子公司独立性是石药集团终止金芙蓉挂牌的主要原因,此外,本文也指出了石药集团分拆新诺威上市存在的问题。最后,本文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建议,以期为上市公司利用分拆上市提高资产重组效率提供参考。

王新喜,邓勇[4](2020)在《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市场综合治理考察与经验借鉴》文中研究说明日本一直以来都是亚洲国家中食品安全治理的典范,在保健功能食品领域亦不例外。由于日本在保健功能食品领域起步较早,在对保健功能食品的市场治理方面已形成了一套从政府到行业协会、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治理的综合治理框架体系,这为我国保健功能食品市场从传统机械性的单一政府治理走向社会治理提供了一种良好的范式。故本文旨在通过考察日本如何利用其政府、保健功能食品行业协会、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对其保健食品市场进行多中心、多维度的综合治理,以期为我国保健食品市场整体治理水平的提升找到一条可借鉴之路。

宁兆君[5](2019)在《国内外功能性食品监管对比及发展新动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科技进步和人们对健康意识认识的发展,功能性食品的发展稳步增长,已成为全球食品生产大领域。功能性食品研究已被国外作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战略研究课题。本研究比较了国内外功能性食品定义、分类、法规标准及监管体系,通过剖析国内重大功能性食品安全事件,对功能性食品的监管提出初步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对比分析功能性食品发展新动态。本研究旨在为改善功能性食品法规标准,提高监管力度,促进功能性食品安全提供基础性指导。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世界各国没有统一的功能性食品定义。日本的功能性食品在法规上用“特定健康食品”(FOSHU)来描述,美国绝大部分的保健食品是划为膳食补充剂或者含有功能声称的普通食品。我国功能性食品普遍等同为保健食品,但从广义定义出发,保健食品应从属功能性食品,为促进功能性食品的发展,有关功能性食品的法律定义有待逐步完善。各国功能性食品发展及相关配套监管法规差异较大,对功能性食品的定义、分类及监管方面无法等同比较。但在从属功能性食品的保健食品(膳食补充剂食品、健康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及婴幼儿食品方面等有着求同存异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对不同国家功能性食品监管模式进行分析比较,有助于完善我国功能性食品监管体制,比如推动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入刑”。分析我国典型的功能性食品事件,反映出我国功能性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和婴配食品三大方面)监管体制的短板;跨境电商等新兴购物模式的兴起也导致我国进口功能性食品安全风险系数提高,体现出我国在进口食品多种渠道不同监管模式而导致的必然出现的问题和待激化的矛盾。因此,促进功能性食品安全监管应该:一方面,监督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督指导作用以促进功能性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全面深化业务改革2020框架方案,探索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要的进口监管模式。虽然起步慢,市场份额占比少,但我国功能性食品发展前景良好。寻找新的食品基材、发现新的功能因子,采用现代化新技术,加快功能性食品研发,有利于促进功能性食品发展。综上,功能性食品在我国的发展,无论是从国内新产品的研发还是进出口贸易的发展,都有很大的空间。结合新《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认真落实贯彻“必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确保食品安全,维护人民健康”的理念,根据行业发展市场需求调节修订政策,探索新的监管模式和监管理念,风险分析,社会共治,促进我国功能性食品行业产业化健康化良性发展。

曹愚[6](2017)在《基于二维码技术的功能食品配料(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二维码安全溯源系统是一种利用二维码条码技术,结合现代信息技术、计算机大数据技术,依据行业体系标准和产品本身技术工艺特点对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管理的体系。其特点体现在:细化了产品生产过程的每一个关键控制点,同时一一明确每个生产关键环节的职责,并将这些职责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身上,为企业提供从产品最初源头到加工生产再到销售最后至消费者的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的服务。在整个产品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各种现代信息技术,可保证通过各种终端设备对产品的全过程信息进行便捷查询,从而最终实现“生产始终记录、过程留下痕迹”的质量安全管理的目的。随着越来越多的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各国政府和企业对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重视,二维码安全溯源系统作为一种先进而科学的技术体系开始在食品行业得到大量应用。经过长期的应用,该系统在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作用与效果已经越来越明显,但食品行业在与该技术体系结合应用过程中其不足之处也越来越凸显,具体体现在:二维码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普遍存在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陈旧、不统一;检测方法落后、不科学;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数据采集不全等问题。这些问题是将二维码安全溯源系统继续扩展应用于食品行业中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选取目前被保健食品行业开始大量生产且极具市场潜力的,又能代表功能食品配料的酪蛋白磷酸肽(CPP)这一产品,试图通过搭建CPP生产全过程的二维码食品安全溯源系统来尝试找到好的解决方法。所搭建的CPP二维码食品安全溯源系统,依托作者参与的广东省经信委项目—《华南产供销溯源及新型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的溯源平台(下称“溯源平台”),以广州CPP生产企业为研究和应用示范对象。重点瞄准CPP在实施二维码溯源体系中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点规范制定这个核心点,利用食品专业的知识优势,充分与“溯源平台”的溯源系统进行技术对接,试图形成一套完整的CPP溯源质量控制标准规范和可扩展的标准化技术体系,同时以“以点带面”的应用思路将该系统从单一推广到品类扩展,最终实现功能食品配料这个大类的二维码食品安全溯源系统全面的应用。本文具体研究内容及结果如下:(1)研究了CPP及功能食品配料的质量控制点标准。研究了与CPP生产有关的国家及行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指导性规范。包括CPP原料的品质控制、CPP的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特点、质量控制、加工过程控制、品质检测、储运中微环境监控控制等主要控制点的质量控制标准与规范体系。重点查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关于CPP的规范文件。目前已经初步建立了酪蛋白磷酸肽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标准文件。(2)研究了适合于CPP安全溯源体系的二维码技术。研究二维码本身特点及用于溯源的技术特点;研究溯源平台现有的接口特点,了解溯源平台与二维码信息对接的技术知识。在配合该企业实施CPP安全溯源体系的工作中,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深入调研,与部门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对在产品溯源实施过程使用到的二维码标签从二维码标签编码类型、二维码标签印刷纸张的选材、二维码标签印刷技术等进行了深入地技术研究,同时充分考虑企业实施CPP安全溯源体系的成本等因素,形成一套专门对接CPP安全溯源体系的二维码标签机制,即标签具防水、防潮作用,印刷技术采用专利镭射技术,标签编码具防伪功能。(3)建立了CPP安全溯源体系终端查询系统。为了给企业提供更方便的溯源管理工具,高效简易地管理数据信息,良好对接硬件终端与溯源平台,为消费进行溯源查询提供更多的终端设备、更友好的交互界面、更强大的防伪功能,我们对市场的终端设备(如扫描枪、手机)进行了设备选型,对涉及界面的网络工具如电脑桌面、淘宝二维码、微信二维码等主流软件进行了技术研究,通过走访用户收集各类使用反馈、了解用户的使用特点,最终形成适合电脑桌面查询、手机淘宝、微信、我查查、360等主流二维码扫描软件查询、扫描枪查询的多方式查询系统;通过专业人员设计优化了查询界面,使得查询界面更美观大方,查询入口更简单明了。(4)搭建了CPP安全溯源体系“溯源平台”。我们将实施企业、“溯源平台”软件团队、质量标准建立团队组织起来,召开技术交流会,在充分了解各自技术特点基础上,由“溯源平台”软件团队对“溯源平台”的技术特点、功能模板、数据接口特点及扩展性功能特点与CPP生产技术工艺、质量检验标准、生产流程等进行技术对接,搭建了企业实施CPP安全溯源体系相匹配的功能性框架,解决了实施CPP安全溯源体系过程中有关数据模板、质量标准控制点规范、标准化操作等软件应用问题。

田林[7](2015)在《中日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比较法研究》文中提出保健食品是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的一类特殊食品。保健食品不仅要求具备一般食品的安全性,还必须具备声称的保健功能,这就进一步增加了保健食品监管的难度。食品安全立法应当如何确立对保健食品的有效监管制度,是启动食品安全法修订工作以来的一个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日本《健康增进法》等确立的保健食品分类监管制度,可以为解决我国保健食品的监管难题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杨宇[8](2014)在《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浅析》文中指出"保健食品"的法律概念最早是在卫生部于1996年3月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被明确的,而"保健类食品"则是作者结合工作实际所提出比较符合当前市场现状的一个概念。本文从保健食品、类保健食品以及保健类食品等概念出发,在深入分析国外对保健类食品的分类及管理基础上,提出对我国保健类食品管理的建议。

郭晓燕,王俊平[9](2013)在《我国功能性食品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文中提出功能食品产业是一个新兴产业,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市场。我国的功能食品产业正在走向成熟,但是目前在功能食品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却成为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分析了目前我国功能食品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市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针对所存在的问题从科学高效监管体制的建立、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等方面提出加强功能食品监管的对策、建议。

秦志浩[10](2012)在《我国功能性食品的现状及发展趋势》文中指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注意饮食健康。但随着由于生活机构的改变和环境的恶化因素的影响,导致人们的身体出现各种各样的慢性疾病,影响了人们身体健康,降低了人们生活质量,从而对于供能食品来调节机体有了确切的渴望。本文通过阐述功能食品的概念,功能性食品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功能性食品的未来发展方向。

二、日本严格规范功能食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日本严格规范功能食品(论文提纲范文)

(1)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评价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框架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1.4.1 研究目标
        1.4.2 研究思路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1.5.1 创新之处
        1.5.2 不足之处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界定
        2.1.1 保健食品
        2.1.2 会议营销
        2.1.3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
        2.1.4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
    2.2 理论基础
        2.2.1 市场失灵理论
        2.2.2 政府监管理论
        2.2.3 协同治理理论
第3章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现状
    3.1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现状
    3.2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现状
        3.2.1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3.2.2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情况
第4章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4.1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案例分析
        4.1.1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涉嫌无证经营以及退货难”案例分析
        4.1.2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虚假宣传”案例分析
    4.2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4.2.1 专项行动多,常态化监管少
        4.2.2 主动监管的覆盖面不够
        4.2.3 被动监管取证难
        4.2.4 群众对执法的认同感不高
        4.2.5 部门联动不够及时有效
        4.2.6 获取违法线索的渠道单一
    4.3 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问题原因分析
        4.3.1 相关法规制度不够健全
        4.3.2 基层监管力量不足
        4.3.3 不法经营者逃避监管的手段多样
        4.3.4 宣传教育不到位
        4.3.5 部门间协调机制不健全
        4.3.6 社会共治程度不高
第5章 国内外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借鉴
    5.1 国外保健食品监管经验
        5.1.1 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经验
        5.1.2 加拿大天然健康产品监管经验
        5.1.3 欧盟食品补充剂监管经验
        5.1.4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监管经验
    5.2 国内其他地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5.2.1 上海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5.2.2 杭州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5.2.3 诸暨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5.2.4 台州市椒江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经验
    5.3 国内外经验对加强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启示
第6章 加强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的对策
    6.1 健全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法规制度
        6.1.1 建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日常监管“本底”制
        6.1.2 建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信息曝光制
    6.2 充实基层执法力量
        6.2.1 执法人员数量向基层分局倾斜
        6.2.2 加大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6.2.3 培养基层执法人员政治素养
    6.3 利用高新技术手段固定违法证据,加大执法力度
    6.4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6.4.1 宣传幅度向偏远乡村延伸
        6.4.2 宣传形式多样化
        6.4.3 注重长效性和实效性
        6.4.4 扩大宣传范围
    6.5 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6.5.1 健全信息沟通制度
        6.5.2 建立联审会商制度
        6.5.3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
    6.6 加强社会共治
        6.6.1 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6.6.2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6.6.3 加强社会监督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2)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 国内文献综述
        1.2.2 国外文献综述
        1.2.3 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4 论文的创新之处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第2章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理分析
    2.1 保健食品的概念
        2.1.1 保健食品的概念界定
        2.1.2 保健食品与食品的关系
    2.2 保健食品监管的内涵
        2.2.1 保健食品监管的含义
        2.2.2 保健食品监管与食品监管相比的特殊性
        2.2.3 保健食品监管的意义
    2.3 保健食品监管的法理基础
        2.3.1 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2.3.2 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关系界定
        2.3.3 市场失灵理论
    2.4 小结
第3章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现状及困境
    3.1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现状
        3.1.1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主要法律规定
        3.1.2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主体
        3.1.3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主要制度
    3.2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现实困境
        3.2.1 保健食品监管法律规范不完善
        3.2.2 职能交叉,基层部门监管难
        3.2.3 保健食品监管制度尚待进一步落实
    3.3 小结
第4章 部分国家保健食品监管实践及启示
    4.1 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实践
        4.1.1 美国膳食补充剂立法概况
        4.1.2 美国膳食补充剂监管法律制度
    4.2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监管实践
        4.2.1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立法概况
        4.2.2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监管法律制度
    4.3 美国、日本保健食品监管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4.3.1 健全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4.3.2 成熟的市场准入制度
        4.3.3 重视发挥行业协会的力量与作用
    4.4 小结
第5章 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5.1 立法手段为先,完善保健食品监管法律规定
        5.1.1 加快出台网络保健食品监管法律规范
        5.1.2 健全保健食品监管法律体系
    5.2 助力监管执法,完善保健食品监管制度
        5.2.1 细化市场准入制度
        5.2.2 更新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
        5.2.3 规范标识与批准文号管理
        5.2.4 强化保健食品广告监管
        5.2.5 构建保健食品监管信息统一平台
    5.3 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发挥社会共治力量
        5.3.1 强化地方职能部门权责
        5.3.2 重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
    5.4 小结
结论与展望
    1、结论
    2、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3)分拆上市的动因及其价值创造效应研究 ——以石药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1.2.1 研究内容
        1.2.2 研究方法
    1.3 论文架构及创新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2.1 理论基础
        2.1.1 信息不对称假说
        2.1.2 分离收益假说
    2.2 文献综述
        2.2.1 分拆上市的动因研究
        2.2.2 分拆上市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研究
        2.2.3 影响分拆上市价值创造的因素研究
3 案例介绍
    3.1 行业概况
        3.1.1 维生素C行业发展概况
        3.1.2 功能食品行业发展概况
    3.2 分拆上市相关法律法规
    3.3 石药集团两次分拆上市历程简介
        3.3.1 母公司石药集团简介
        3.3.2 子公司金芙蓉和新诺威简介
        3.3.3 石药集团分拆金芙蓉挂牌新三板的过程简介
        3.3.4 石药集团分拆新诺威登陆创业板的过程简介
4 案例分析
    4.1 分拆上市动因分析
        4.1.1 石药集团分拆金芙蓉挂牌新三板的动因分析
        4.1.2 石药集团分拆新诺威登陆创业板的动因分析
    4.2 分拆上市的路径选择
        4.2.1 石药集团分拆金芙蓉挂牌新三板的路径分析
        4.2.2 石药集团分拆新诺威登陆创业板的路径分析
    4.3 分拆上市的价值创造效应
        4.3.1 市场反应
        4.3.2 融资效应
        4.3.3 治理效应
        4.3.4 经营效应
    4.4 石药集团终止金芙蓉在新三板挂牌的原因剖析
        4.4.1 分拆挂牌决策缺乏战略布局视野
        4.4.2 挂牌成本与潜在融资机会不匹配
        4.4.3 关联交易增多影响子公司独立性
    4.5 石药集团分拆新诺威上市存在的问题
        4.5.1 分拆时机把控不佳以致耗时过长
        4.5.2 对子公司管理层的激励不足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5.2 对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建议
        5.2.1 配合企业战略选取优质业务作为分拆资产
        5.2.2 选择合适的资本市场进行子公司的分拆上市
        5.2.3 减少关联交易以提高子公司的独立性
        5.2.4 持续关注子公司的后续发展
参考文献
致谢

(4)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市场综合治理考察与经验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1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市场的政府治理考察
    1.1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市场政府监管基本框架
        1.1.1 监管主体
        1.1.2 具体监管内容?
    1.2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市场的政府特别监管
        1.2.1 特定保健用食品?
        1.2.2 营养功能食品
        1.2.3 功能性标识食品
2 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市场的其他治理主体考察
    2.1 行业协会治理
    2.2 消费者治理
    2.3 保健功能食品生产企业治理
3 日本经验可供我国保健食品市场治理借鉴之处
    3.1 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综合治理缺陷?
        3.1.1 综合治理边界有待明确
        3.1.2 政府治理水平亟待提高
        3.1.3 多主体治理参与程度不高
    3.2 日本经验对我国保健食品市场综合治理的启示
        3.2.1 法律明确保健食品概念、探索分型可能性
        3.2.2 建立独立的保健食品风险评估部门强化政府治理
        3.2.3 充分发挥多主体协调共治作用

(5)国内外功能性食品监管对比及发展新动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功能性食品概述
    1.1 功能性食品的定义
        1.1.1 中国对功能性食品的定义
        1.1.2 日本对功能性食品的定义
        1.1.3 美国对功能性食品的定义
        1.1.4 澳大利亚、新西兰对功能性食品的定义
        1.1.5 欧盟地区对功能性食品的定义
        1.1.6 国际上对功能性食品的定义
        1.1.7 国内外对功能性食品定义的对比
    1.2 功能性食品的特性和分类
        1.2.1 功能性食品的特性
        1.2.2 功能性食品的分类
    1.3 功能性食品的起源和发展
        1.3.1 功能性食品的起源
        1.3.2 中国功能性食品的发展
        1.3.3 国外功能性食品的发展
2 各国功能性食品监管与对比分析
    2.1 各国“保健食品”监管简述
        2.1.1 中国保健食品的监管
        2.1.2 日本功能性食品监管
        2.1.3 美国功能性食品监管
        2.1.4 澳大利亚/新西兰功能性食品监管
        2.1.5 欧盟功能性食品监管
        2.1.6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对功能性食品的监管
    2.2 各国“保健食品”监管对比
        2.2.1 管理初始时间对比
        2.2.2 监管法规体系对比
        2.2.3 监管部门及注册备案制度对比
        2.2.4 允许使用原料对比
        2.2.5 产品剂型要求对比
        2.2.6 功能声称及标识对比
        2.2.7 监管制度对比小结
    2.3 特医和婴配的对比
        2.3.1 中国和其他国家的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监管简述及对比
        2.3.2 中国和其他国家的婴幼儿食品监管简述及对比
    2.4 中国对进口功能性食品的监管
        2.4.1 我国进口功能性食品现状
        2.4.2 我国进口功能性食品的监管
3 案例分析及思考
    3.1 国内保健食品事件
        3.1.1 权健事件分析
        3.1.2 安利事件分析
        3.1.3 美国FDA开始“打假”
    3.2 国内功能性食品安全思考
        3.2.1 保健品行业暴露的问题
        3.2.2 行业整治情况及出台措施
    3.3 进口保健食品发现问题
        3.3.1 进口复配营养强化剂屡次遭拒
        3.3.2 美国“返老还童丹”的真伪鉴别
        3.3.3 进口功能性食品的问题与对策
    3.4 新兴购物模式兴起带来的隐患
        3.4.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简介
        3.4.2 跨境电商购物存在的问题
4 功能性食品发展新动态及行业前景
    4.1 功能性食品的新原料、新功能因子、新食品形式
        4.1.1 功能性食品新原料
        4.1.2 新型功能因子
        4.1.3 新食品形式的功能性食品
    4.2 功能性食品开发新技术
    4.3 功能性食品发展展望
        4.3.1 民众需求促进行业发展
        4.3.2 政策利好给予产业扶持
        4.3.3 功能性食品发展展望
5 功能性食品监管
    5.1 功能性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5.2 功能性食品产业监管设想
致谢
参考文献

(6)基于二维码技术的功能食品配料(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前言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质量溯源系统的应用现状
        1.3.2 国外质量溯源系统的实施特点
        1.3.3 国内质量溯源系统的现状与特点
        1.3.4 我国农产品溯源系统实施的特征
        1.3.5 国内外溯源质量标准建立的存在的问题
    1.4 二维码技术
        1.4.1 二维码概念
        1.4.2 二维码历史
    1.5 功能食品配料
        1.5.1 功能食品配料
    1.6 研究内容与方法
        1.6.1 研究内容
        1.6.2 研究方法
        1.6.3 研究技术路线
2 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分析
    2.1 现有的技术基础分析
        2.1.1 食品专业技术基础分析
        2.1.2 溯源专业技术基础分析
        2.1.3 CPP 产品基础分析
    2.2 溯源体系整体功能架构
        2.2.1 产品原料分析
        2.2.2 产品生产过程分析
        2.2.3 产品储运分析
    2.3 CPP生产过程溯源信息分析
        2.3.1 产品原料溯源信息
        2.3.2 产品生产过程溯源信息
        2.3.3 产品储运溯源信息
3 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技术设计
    3.1 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需求设计
        3.1.1 总体功能设计
        3.1.2 系统特性需求设计
        3.1.3 系统的设计需求
        3.1.4 系统数据库及技术架构设计
    3.2 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模块设计
        3.2.1 主要模块功能描述
    3.3 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开发平台与关键技术
        3.3.1 溯源系统的开发语言
        3.3.2 开发框架和组件
        3.3.3 云技术的运用
        3.3.4 系统应用关键技术介绍
4 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实现与应用
    4.1 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实现
        4.1.1 CPP信息管理系统
        4.1.2 CPP信息追溯系统
    4.2 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阶段应用
        4.2.1 系统的应用推广难点
        4.2.2 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应用推广难点的可行性对策
        4.2.3 安全溯源体系建立的影响因素
5 结论与展望
    5.1 研究结论
    5.2 本文创新之处
    5.3 展望
致谢
参考文献

(7)中日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比较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日本《健康增进法》等对健康食品的分类管理
    (一)保健功能食品
    (二)所谓健康食品
二、中日两国保健食品监管的异同点
三、从分类管理角度完善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立法建议
    (一)完善保健食品的法律定义
    (二)对保健食品做专章或专节规定,并尽可能地细化分类增强针对性
    (三)建立以严格标识、科学宣传为核心的保健食品标识管理制度
    (四)建立分类监管、多种监管方法综合运用的保健食品监管体制

(8)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保健食品
    (二)类保健食品
    (三)保健类食品
    (四)保健类食品与保健食品、类保健食品的 区别
二、国外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
    (一)欧盟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
    (二)美国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
    (三)澳大利亚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
    (四)日本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
    (五)韩国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
三、国外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对我国的启示
四、建议
五、结语

(9)我国功能性食品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功能食品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成因
    1.1 诚信缺失是当前功能食品管理面临和急需解决的最大问题
    1.2 多头管理, 监管部门职责缺乏协调统一是目前功能食品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
    1.3 功能食品单一审批制制约了功能食品产业的发展
    1.4 法律法规滞后, 功能食品监管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
2 加强功能食品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2.1 建立产品为主的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 加强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
    2.2 依法强化监管,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监督作用
    2.3 尽快修订补充完善功能食品的法律法规, 使功能食品管理有法可依
    2.4 严格准入门槛, 针对产品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2.5 加强功能食品标准体系建设, 统一监管技术标准
3 小结

(10)我国功能性食品的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 功能性食品概念
2 功能性食品的发展现状
    2.1 国际市场上
    2.2 国内
3 功能性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
    3.1 企业数量多、规模小
    3.2 市场分配不均匀
    3.3 产品技术含量不高, 许多产品都是在低水平上的重复[2]
    3.4 国民对功能食品的认识尚存在偏差
    3.5 重生产轻监管, 没有完善的规范制度[5]
4 针对问题解决的措施
    4.1 平衡资源、地域的差异
    4.2 大力发展大规模的企业
    4.3 建立完整的科技体系
    4.4 规范市场秩序
    4.5 加强功能食品的安全性和功能性的评价
5 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日本严格规范功能食品(论文参考文献)

  • [1]XH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D]. 刘婷婷. 扬州大学, 2021(09)
  • [2]我国保健食品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李昂. 山西财经大学, 2020(04)
  • [3]分拆上市的动因及其价值创造效应研究 ——以石药集团为例[D]. 邓莹. 暨南大学, 2020(04)
  • [4]日本保健功能食品市场综合治理考察与经验借鉴[J]. 王新喜,邓勇. 食品科学, 2020(05)
  • [5]国内外功能性食品监管对比及发展新动态研究[D]. 宁兆君. 华南农业大学, 2019(02)
  • [6]基于二维码技术的功能食品配料(CPP)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的应用研究[D]. 曹愚. 华南农业大学, 2017(08)
  • [7]中日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比较法研究[J]. 田林. 日本研究, 2015(01)
  • [8]保健类食品分类情况浅析[J]. 杨宇. 中国卫生法制, 2014(02)
  • [9]我国功能性食品管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 郭晓燕,王俊平. 食品研究与开发, 2013(04)
  • [10]我国功能性食品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 秦志浩. 科技资讯, 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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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严格监管功能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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