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韩国引渡条约的决定(论文文献综述)
王一帆[1](2021)在《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文中提出当前,中国反恐斗争已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通过采取多元化和立体化的综合治理手段,“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已基本丧失在中国境内的生存空间,反恐形势已发生质的变化。恐怖主义风险最高的中国新疆地区已连续四年多未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国家安全稳定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但是,部分“东突”恐怖主义势力仍在境外开展恐怖主义活动,受多重因素影响,土耳其已成为“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境外的大本营和避难中心。“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土耳其煽动反华舆论,筹措发展资源,扩大组织规模,集中训练恐怖活动人员,遥控指挥实施恐怖袭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长期盘踞在土耳其,使中国无法从根源上铲除这一“毒瘤”。因此,与土耳其推进和深化反恐合作,对中国进一步开展反恐斗争和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限制“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在土耳其的活动与发展,中国与土耳其开展的反恐合作已启动多年,但是取得的成效不佳,缺乏实质化进展,亟需在多个关键环节进行突破。近年来,随着中国与土耳其关系的提升,政治互信日益增强,在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两国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和推进反恐合作的共识也在逐步深化。因此,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面临重大机遇。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在论述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和发展特征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中国与土耳其开展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内外环境和制约因素,并提出推进和深化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具体对策。本研究共分为六章。第一章为绪论,包括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相关理论和研究框架等内容。第二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演进和发展,详细梳理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共经历了起源阶段、探索阶段、发展阶段和深入阶段。总结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具有的发展特征,主要包括进程阶段性、立场反复性、合作复杂性和目标长期性。第三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深入剖析开展反恐合作对中国与土耳其以及维护地区和全球安全稳定的重要意义。第四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内外环境,客观分析推进反恐合作具有的可行性。第五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制约因素,主要包括“伊斯兰国”和“东突”等恐怖主义发展因素,缺乏互补性的反恐合作需求、存在差异化的反恐合作目标以及不确定和不统一的反恐标准等双方利益因素,美国和欧盟各国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态度等国际力量因素。第六章为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推进和深化,提出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践性的对策,包括巩固反恐合作共识,夯实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根基;完善反恐合作机制,提升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效率;优化反恐合作环节,拓宽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范围;加快推进全面合作,实现中国与土耳其关系发展突破等内容。
张欣[2](2021)在《论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的完善》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当下信息技术与交通方式日新月异的变化与发展,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越来越方便快捷,这一现状在为人类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无可避免地为各国的犯罪分子的外逃提供了更为便捷的途径。而当犯罪分子一旦踏出本国领土,对其进行制裁就将面临重重阻碍,需要犯罪分子出逃国家以及犯罪分子外逃前往国家达成合作方能将犯罪分子追逃回国。尤其是近年来,在我国反腐败力度不断强化的大背景下,犯罪分子外逃情况无可避免地愈加严峻,这一现状推动我国努力对外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以促进境外追逃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包括国家之间开展的引渡、遣返、狭义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合作。然而,我国对外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其中最大的障碍即为国家之间刑罚、人权理念不同而产生的死刑不引渡原则,该原则使得废除死刑国家在是否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决定中掌握着主动权,相应地,保留死刑国家在合作过程中往往会陷入被动。在实践当中,死刑不引渡原则影响的不仅仅是引渡,同样会影响遣返等其他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进行,换言之,如果同我国进行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对方国家为废除死刑的国家,那么理论上该国有很大的可能性会以“中国尚未废除死刑”为理由拒绝我国提出的任何刑事司法合作请求,导致我国在追逃工作的进程当中困难重重。此时,量刑承诺制度即成为我国在短期内无法废除死刑的情况下能够解决这一难题的最佳方式。量刑承诺是指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请求国向被请求国做出关于对被请求人在回国受审后予以刑罚变更的承诺的制度,在实践当中包括刑期的变更、刑种的变更以及刑罚执行的变更三种方式。量刑承诺制度在保留死刑国家与废除死刑国家之间搭起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桥梁,在合作请求国作出量刑承诺,被请求国表示接受之后,双方国家之间即能够绕过国家间立法司法层面认知差异,顺利达成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可以说量刑承诺制度是一个既尊重被请求合作国人权认知、又能实现请求合作国刑事管辖权的制度,其成功适用对于合作双方国家乃至整个国际社会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着眼于我国现状,我国对于量刑承诺制度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该制度目前在立法与实践当中均不完善,在面对尚未同我国签订附有量刑承诺相关规定的双边引渡条约的废除死刑国家时,我国追逃工作正面临着重重困境:在我国暂时无法废除死刑的情况之下,基于我国量刑承诺制度不完善的现状,我国作出的量刑承诺越来越无法取信于对方合作国家,我国量刑承诺的适用率也相应变低。基于这一现状,本文从立法以及实践两个层面对于造成目前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面临的困境的诸多成因进行剖析。在立法中,存在我国关于量刑承诺的立法法律位阶较低、立法中没有明确规定量刑承诺制度适用于遣返、我国量刑承诺程序性规定存在空白、量刑承诺制度与我国审判管辖制度不契合的问题;在实践中,存在我国司法裁判文书未体现量刑承诺效力、中外司法实践方式存在差异的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之上明晰了量刑承诺制度在建立以及具体运行的过程当中应当遵循的应然理念与基本原则,其中包括国家主权原则、保障人权原则以及法治原则,从而立足于前文提出的立法与运行两个层面的具体问题,针对如何完善我国量刑承诺制度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对策,以期能够尽快突破我国当下在追逃工作当中面临的困境。
孙昂[3](2021)在《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研究——在司法与外交复合语境中的探讨(下)》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包括近期,在美国等外国法院多次发生针对中国的诉讼。一旦发生国家豁免案件,各国法律的通例是赋予法院裁判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权(对管辖权之管辖权)。被诉国则可在主权平等原则基础上选择通过与法院地国政府的外交交涉来维护其国家豁免,或者在综合考量政治、法律等因素后选择直接向法院主张豁免,甚至在极端情势下诉诸国际司法/仲裁机构。由此形成被诉国、法院地国政府、国内法院、国际司法/仲裁机构围绕"由谁判断被诉国的豁免权"的多维度互动。本文以"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权"为主线,在此种互动的框架内,着重探讨被诉国在法院出庭应诉的法理、利弊和政治考量、法院裁判对法院地国政府的约束力和政府意见在法院诉讼中的地位、政府间替代性安排和一揽子解决协议对解决国家豁免案件的作用和限度、国际司法/仲裁机构对国家豁免案件的介入及其限度。希望通过此种探讨,进一步厘清国家豁免案件的深层逻辑,为形成应对具体案件的思路提供有助益的分析框架。
孙昂[4](2021)在《国家豁免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在司法与外交复合语境中的探讨》文中认为国际法的国家豁免原则现呈绝对豁免论和限制豁免论并存之势,法律适用问题,即判断国家豁免的标准的问题,也因此成为妥善应对国家豁免案件的关键之一。在外交层面,被诉国和法院地国将分别陈述各自的国际公法立场;在司法层面,法院将依其国际私法规则适用法院地法。如在持限制豁免论的国家被诉,即使被诉国持绝对豁免论,法院裁判案件时将适用限制豁免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美国法院面临的国家豁免案件均属这一情形。对此,中方有权依绝对豁免论向美方提出外交交涉、在舆论战中向受众传递绝对豁免立场、并在选择出庭应诉时向美国法院主张绝对豁免。同时,需针对法院适用本国法裁判案件的现实,从美国法律和判例中发掘出并利用好可支持中方豁免主张的内容,并在法律条文存在解释余地时,研判美国法官和政府解释法律时分别依据的法律意识和对外政策(含一般政策和国别政策)。
孙梦爽[5](2021)在《在新形势涉外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2020年工作回眸》文中认为2020年,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任务,奋发进取,积极作为。一年来,涉外立法、对外交往、涉外发声、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梁建勇[6](2021)在《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情况的报告》文中研究说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召开。我省的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叶双瑜、郑奎城、陈紫萱列席会议。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派,也列席了会议。现报告会议有关情况。一、会议基本情况这次常委会会议会期紧、议程多,共召开3次全体会议,6次分组审议,1次联组审议,
孙昂[7](2020)在《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研究——在司法与外交复合语境中的探讨(上)》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包括近期,在美国等外国法院多次发生针对中国的诉讼。一旦发生国家豁免案件,各国法律的通例是赋予法院裁判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权(对管辖权之管辖权)。被诉国则可在主权平等原则基础上选择通过与法院地国政府的外交交涉来维护其国家豁免,或者在综合考量政治、法律等因素后选择直接向法院主张豁免,甚至在极端情势下诉诸国际司法/仲裁机构。由此形成被诉国、法院地国政府、国内法院、国际司法/仲裁机构围绕"由谁判断被诉国的豁免权"的多维度互动。本文以"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权"为主线,在此种互动的框架内,着重探讨被诉国在法院出庭应诉的法理、利弊和政治考量,法院裁判对法院地国政府的约束力和政府意见在法院诉讼中的地位,政府间替代性安排和一揽子解决协议对解决国家豁免案件的作用和限度,国际司法/仲裁机构对国家豁免案件的介入及其限度。希望通过此种探讨,进一步厘清国家豁免案件的深层逻辑,为形成应对具体案件的思路提供有助益的分析框架。
高一飞,韩利[8](2020)在《国际反腐败合作中的追逃附带追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追赃可以促进追逃,追逃也可以帮助追赃。受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和法治建设等差异的影响,中国引渡和遣返中的死刑及酷刑问题经常被他国刻意放大甚至无中生有,劝返的司法协助属性也经常被歪曲,追逃与追赃结合得仍不够紧密。对此,应当从以下方面完善:一是完善引渡附带追赃。通过承诺不适用死刑、促进引渡条约的缔结与运用、加强引渡与追赃的有机结合等措施,不断提高引渡附带追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遣返附带追赃。通过从容应对难民程序的繁琐流程,有针对性地准备证据材料;打牢遣返附带追赃的中国法基础,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减少和避免他国对中国刑事司法制度的误解,推进遣返追赃的综合性保障,提高遣返附带追赃的成功率。三是完善劝返附带追赃。通过推进劝返程序的立法进程、严守劝返承诺中的公正底线、规范境外劝返的配套性机制,发挥其"不战而屈人之兵"的优势,进一步体现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林圆圆[9](2020)在《完善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全球合作日益紧密、“人类命运共同体”倡导愈加深入人心的新时代背景下,缔结条约成为各国建立友好关系和开展国际合作的重要方式。为了保障条约的效力和正当性,条约缔结工作需要依法进行。《宪法》和《缔结条约程序法》是我国缔结条约的主要法律规范,《宪法》奠定了我国缔约权在国家机关中分配的基本原则,《缔结条约程序法》规定了我国条约缔结的程序。但随着我国条约缔结实践的迅速发展,新问题和新需求层出不穷,现有法律对条约缔结工作的规范作用正在逐步下降。实践中出现了条约缔结程序混乱、缔约权运行失衡和条约保留等重要问题规范缺失等不良现象,与条约缔结工作的严肃性和其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相违背。针对以上现象,国务院已于2017年发布了《缔结条约程序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外交部在就修改《缔结条约程序法》进行各方面调研论证同时,其制定的《缔结条约管理办法(草案)》也已报送国务院审议。因此,本文以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提出具体的建议与措施,希望能对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意义。全文共有四章,第一章是与我国条约缔结有关的法律制度的概述。目前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主要体现在《宪法》和《缔结条约程序法》之中。除此之处,国务院出台的《缔结条约程序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对《缔结条约程序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尽管其仍未获通过,也是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一个重要参考。最后,我国加入的《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相关规定也是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应该遵循的一部分。第二章比较分析了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这几个重要国家的条约缔结制度,并选取其中有益的地方,作为我国条约缔结制度的借鉴。第三章是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存在的重点问题研究。本章分为三节,分别对我国条约名称及定性问题、我国缔结条约程序问题和我国缔结条约实体制度问题进行了研究,基本上涵盖了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的各方各面。第四章是完善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针对我国条约名称及定性存在的问题,建议设立一个条约事前评估机制,并对该机制具体设计方案进行了论述;针对我国缔结条约程序存在的问题,除了完善现有的批准、核准、备案与登记程序外,还建议完善利益相关方和个人参与条约缔结程序的机制和增加对条约谈判工作的规范;针对我国缔结条约实体制度存在的问题,建议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缔约权,增加国家主席的主动缔约权和明确条约保留制度。
徐雅丽[10](2020)在《跨国网络犯罪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研究》文中指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快捷生活的同时,也催生了各种不同于传统犯罪形式的新型犯罪。有数据显示,国内对于传统的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在逐步减少,以电信、互联网等为媒介的犯罪逐步增多。网络犯罪问题是当今社会热点问题,欧盟、阿拉伯国家联盟、非洲联盟等国际组织,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都有了很多法律实践,对跨国网络犯罪的研究也较为深入。但由于目前对于网络犯罪的基础理论尚未达成统一,因此针对此类犯罪进行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存在不少摩擦和争议,这一问题具有深刻的研究意义。本文首先系统阐述了跨国网络犯罪和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发展、起源与特点,通过例举现今对于网络犯罪的主要观点,进而总结出跨国网络犯罪的概念。其次,通过介绍国际上主要国际组织制定的国际条约和一些代表国家的国内立法,反映国际上对于跨国网络犯罪问题的重视,对于后文提出的建议提供了借鉴意义。再者,文章列举出当前针对跨国网络犯罪展开的刑事司法协助的主要问题。最后,对于上述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韩国引渡条约的决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韩国引渡条约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1.1 关于土耳其的研究现状 |
1.3.1.2 关于反恐合作的研究现状 |
1.3.1.3 关于中国与土耳其关系的研究现状 |
1.3.1.4 关于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2.1 在土耳其外交关系和对外政策方面 |
1.3.2.2 在土耳其库尔德问题和“库尔德工人党”方面 |
1.3.2.3 在地区和全球反恐合作方面 |
1.3.2.4 在中国与土耳其关系方面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跨学科研究法 |
1.4.3 学术访谈法 |
1.5 相关理论 |
1.5.1 合作论 |
1.5.2 国家利益论 |
1.5.3 国家安全理论 |
1.6 研究框架 |
2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演进和发展 |
2.1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历史演进 |
2.1.1 起源阶段 |
2.1.2 探索阶段 |
2.1.3 发展阶段 |
2.1.4 深入阶段 |
2.2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发展特征 |
2.2.1 进程阶段性 |
2.2.2 立场反复性 |
2.2.3 合作复杂性 |
2.2.4 目标长期性 |
3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战略价值 |
3.1 开展反恐合作对中国的战略价值 |
3.1.1 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新型国际关系的具体实践 |
3.1.2 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根本要求 |
3.1.3 参与中东地区安全治理和非传统安全合作的主要内容 |
3.1.4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选择 |
3.1.5 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和维护海外利益的重要保障 |
3.1.6 打击“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根本出路 |
3.2 开展反恐合作对土耳其的战略价值 |
3.2.1 强化与中国外交关系的核心基础 |
3.2.2 深化与中国经济合作的关键前提 |
3.2.2.1 土耳其国内经济发展陷入困境 |
3.2.2.2 土耳其与中国贸易不平衡加剧 |
3.2.3 维护国内政治和社会安全稳定的有效手段 |
3.2.4 改善国际形象和提升影响力的正确途径 |
4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内外环境 |
4.1 国际环境 |
4.1.1 中东地区力量格局转变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战略契机 |
4.1.2 多元化的国际合作机制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平台保障 |
4.1.3 世界各国的反恐立场为开展反恐合作提供舆论支持 |
4.2 国内环境 |
4.2.1 中国境内恐怖主义风险显着降低 |
4.2.1.1 预防打击恐怖主义 |
4.2.1.2 开展去极端化治理 |
4.2.1.3 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
4.2.2 土耳其外交政策转变趋势日益明显 |
4.2.2.1 以更加积极自主的态度参与地区和全球事务 |
4.2.2.2 以更加丰富灵活的方式强化亚太区域的合作 |
4.2.3 中国与土耳其不断深化多领域的合作 |
4.2.3.1 经济领域合作 |
4.2.3.2 人文领域合作 |
4.2.3.3 其他领域合作 |
5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制约因素 |
5.1 恐怖主义发展因素 |
5.1.1 “伊斯兰国”的发展变化 |
5.1.1.1 调整武装活动策略,改变恐怖袭击方式 |
5.1.1.2 拓展外部发展空间,寻求多方势力合作 |
5.1.1.3 积极开展跨国“圣战”,策划实施“回流”渗透 |
5.1.2 “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发展变化 |
5.1.2.1 以土耳其为政治和发展中心 |
5.1.2.2 以土耳其为指挥和活动中心 |
5.2 双方利益因素 |
5.2.1 缺乏互补性的反恐合作需求 |
5.2.2 存在差异化的反恐合作目标 |
5.2.3 不确定和不统一的反恐标准 |
5.3 国际力量因素 |
5.3.1 美国因素 |
5.3.1.1 土耳其与美国的关系 |
5.3.1.2 美国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政策 |
5.3.2 欧盟因素 |
5.3.2.1 土耳其与欧盟的关系 |
5.3.2.2 欧盟对“东突”恐怖主义势力的政策 |
6 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的推进和深化 |
6.1 巩固反恐合作共识,夯实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根基 |
6.1.1 坚持打击恐怖主义 |
6.1.2 坚持反对干涉他国内政 |
6.1.3 坚持反对反恐“双重标准” |
6.2 完善反恐合作机制,提升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效率 |
6.2.1 加强反恐问题磋商交流机制建设 |
6.2.2 充分发挥上海合作组织的平台价值 |
6.2.3 争取第三方国家对反恐合作的支持 |
6.3 优化反恐合作环节,拓宽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范围 |
6.3.1 强化反恐情报交流共享 |
6.3.2 协调开展网络信息监管 |
6.3.3 探索反恐怖融资合作渠道 |
6.3.4 促进去极端化治理交流 |
6.3.5 推动引渡合作取得新进展 |
6.4 加快推进全面合作,实现中国与土耳其关系发展突破 |
6.4.1 持续增进政治互信 |
6.4.2 破解经济合作瓶颈 |
6.4.3 丰富人文交流形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2)论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及面临的困境 |
1.1 量刑承诺制度的适用范围 |
1.2 量刑承诺制度面临的困境 |
第2章 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困境的立法成因 |
2.1 我国量刑承诺的立法法律位阶较低 |
2.2 立法未明确量刑承诺制度适用于遣返 |
2.3 我国量刑承诺程序性规定存在空白 |
2.4 量刑承诺制度与我国审判管辖制度不契合 |
第3章 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困境的实践成因 |
3.1 司法裁判文书中未体现量刑承诺的效力 |
3.2 中外司法实践方式差异 |
第4章 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应然的理念及基本原则 |
4.1 国家主权原则 |
4.2 保障人权原则 |
4.3 法治原则 |
第5章 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的立法完善 |
5.1 提高关于量刑承诺制度立法的法律位阶 |
5.2 立法中明确量刑承诺制度适用于遣返 |
5.3 构建详尽的量刑承诺程序性规定 |
5.4 赋予实际一审法院以量刑承诺裁定权 |
第6章 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的运行规范 |
6.1 在司法裁判文书中体现量刑承诺的效力 |
6.2 充分掌握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与实践操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4)国家豁免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在司法与外交复合语境中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国家豁免案件的司法和外交双重属性 |
一 国际公法在国家豁免案件中的适用 |
(一)国家豁免案件适用国际公法概说 |
(二)国内法院在国家豁免案件中对国际条约的适用 |
1.中国法院在国家豁免案件中适用国际条约的制度 |
2.美国法院在国家豁免案件中适用国际条约的制度 |
3.可适用于国家豁免事项的国际条约概述 |
(三)《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及其适用 |
(四)国内法院在国家豁免案件中对习惯国际法的适用 |
1.中国法院在国家豁免案件中对习惯国际法的适用 |
2.美国对习惯国际法的立场 |
3.中国作为被诉国时在美国法院援引习惯国际法的情况 |
4.习惯国际法中绝对豁免论和限制豁免论的并存 |
5.存在分歧时的国际法适用规则 |
(五)国际司法机构在国家豁免案件中对国际法的适用 |
1.国际司法机构在国家豁免案件中适用国际法概说 |
2.国际司法机构在国家豁免案件中适用的习惯国际法 |
3.国际法院关于国家豁免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论 |
二 国际私法关于国家豁免案件的法律适用规则 |
(一)国家豁免事项的法律适用规则 |
1.诉讼程序事项的法律适用规则 |
2.国家豁免事项适用法院地法的原因 |
3.国家豁免案件先决问题的法律适用规则 |
4.国家豁免案件实体争议的法律适用规则 |
(二)国家豁免事项法律冲突的特点及对法律适用的影响 |
1.国家豁免事项法律冲突的特点 |
2.国家豁免事项法律冲突的特点对法律适用的影响 |
(三)被诉国引用限制豁免论支持豁免主张的国际私法法理 |
1.被诉国引用限制豁免论与公共秩序保留 |
2.被诉国视角下法院地法的性质 |
(四)国家豁免的时际法问题 |
1.时际法的一般规则 |
2.“湖广铁路债券案”陈述的时际法规则 |
3.“奥尔特曼诉奥地利案”(Republic of Austria v. Altmann)陈述的时际法规则 |
4.《联合国公约》和国际法院案例中的时际法规则 |
5.“恐怖主义例外”陈述的时际法规则 |
三适用于国家豁免案件的法律(准据法之查明) |
(一)从法律适用规则到准据法之查明 |
(二)限制豁免论的一般特征 |
1.持限制豁免论各国的法律不尽一致 |
2.国家豁免制度存在于各国法律体系之中 |
3.案件事实在查明法院地国家豁免法中的意义 |
4.如何处理“查明”时发现的限制论中多于绝对论的豁免 |
(三)作为准据法查明对象的判例法 |
1.判例法的原则 |
2.判例法的规则和体系 |
3.判例与不作为判例的案例 |
(四)判例法与法官造法 |
1.从依循先例到产生先例 |
2.法官造法与法律解释 |
3.美国国家豁免法的解释空间 |
4.法律解释的多种可能性 |
5.法官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解释 |
6.对法官法律意识的研判 |
四对外政策作为国家豁免案件的法律渊源 |
(一)对外政策在国家豁免案件的法律意义 |
1.对外政策在国家豁免立法中的意义 |
2.对外政策在国家豁免司法中的意义概说 |
3.对外政策与政府对国家豁免法的解释 |
4.美国政府对外政策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
5.美国对外政策对被诉国的法律意义 |
(二)国别政策在国家豁免案件法律适用中的意义 |
1.美国政府国别政策对国家豁免案件的影响概说 |
2.政府国别政策依据立法授权影响国家豁免案件 |
3.政府国别政策通过法律解释影响国家豁免案件 |
4.国别政策与美国政府介入国家豁免案件的意愿 |
(三)美国政府的对外政策与被诉国政府的外交交涉 |
结语:依何标准判断在案件中是否存在国家豁免 |
(5)在新形势涉外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2020年工作回眸(论文提纲范文)
做好涉外立法:以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 |
创新推进对外交往:“云外交”展现担当、拓展维度 |
——巩固深化对外交流机制 |
——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对外交往 |
——注重提高对外工作成效 |
——积极参与议会多边机制 |
做好涉外发声和大会发言人工作:及时发声亮剑 讲好中国故事 |
记者手记 |
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坚定扞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
(6)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情况的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会议基本情况 |
二、栗战书委员长讲话主要精神 |
(一)联组会议讲话主要精神 |
(二)闭幕会讲话主要精神 |
(9)完善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与我国条约缔结有关的法律制度概述 |
第一节 我国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 |
一、宪法相关规定 |
二、《缔结条约程序法》中的规定 |
第二节 我国行政法规相关规定 |
第三节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相关规定 |
一、《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缔结的规定 |
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与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 |
第二章 重要外国国家条约缔结法律制度比较分析 |
第一节 美国的条约缔结制度 |
一、《美国宪法》和《美国法典》相关规定 |
二、《美国联邦规章汇编》相关规定 |
第二节 德国的条约缔结制度 |
第三节 法国的条约缔结制度 |
第四节 英国的条约缔结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存在的重点问题研究 |
第一节 我国条约名称及定性所存在的问题研究 |
一、我国实践中的条约名称 |
二、我国条约名称与其定性的关联问题 |
第二节 我国缔结条约程序所存在的问题研究 |
一、我国条约批准程序问题研究 |
二、我国条约核准程序问题研究 |
三、我国条约备案与登记程序问题研究 |
第三节 我国缔结条约实体制度所存在的问题研究 |
一、我国条约缔结权问题研究 |
二、我国条约保留问题研究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具体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条约的名称及其定性问题研究 |
一、规范条约命名方式 |
二、建立条约事前评估机制 |
第二节 完善我国缔结条约的程序法律制度研究 |
一、条约批准程序的完善 |
二、条约核准程序的完善 |
三、条约备案与登记程序的完善 |
四、利益相关方和个人参与条约缔结程序的完善 |
五、规范条约谈判工作 |
第三节 完善我国缔结条约的实体法律制度研究 |
一、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缔约权 |
二、增加国家主席的主动缔约权 |
三、明确条约保留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10)跨国网络犯罪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第2章 跨国网络犯罪与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概述 |
2.1 跨国网络犯罪概述 |
2.1.1 跨国网络犯罪的发展 |
2.1.2 跨国网络犯罪的概念 |
2.1.3 跨国网络犯罪的特点 |
2.1.4 跨国网络犯罪的主要类型 |
2.2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概述 |
2.2.1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概念 |
2.2.2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 |
2.3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要手段 |
2.3.1 文书送达和调查取证 |
2.3.2 引渡 |
2.3.3 刑事诉讼移转管辖 |
2.3.4 外国生效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
第3章 跨国网络犯罪主要的国际条约和国内法 |
3.1 多边条约 |
3.1.1 网络犯罪公约 |
3.1.2 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条约 |
3.1.3 其他条约 |
3.2 双边条约 |
3.3 相关国家立法 |
3.3.1 美国 |
3.3.2 加拿大 |
3.3.3 日本 |
3.3.4 中国 |
第4章 跨国网络犯罪中国际司法协助的困境 |
4.1 刑事管辖权的冲突 |
4.1.1 各国针对网络犯罪的理解不同 |
4.1.2 传统刑事管辖权规则的问题 |
4.2 调查取证的困难 |
4.2.1 现有国际规则体系存在法律空白 |
4.2.2 各国法律规定不同 |
4.2.3 电子证据本身的特点导致收集与保存困难 |
4.2.4 对诉讼参与人与个人隐私权利保护的忽视 |
4.3 引渡的争议 |
4.3.1 互惠原则与条约前置主义的限制 |
4.3.2 双重犯罪原则的限制 |
4.3.3 引渡程序繁杂 |
4.4 境外追赃困难 |
4.4.1 资金流向分散且多样,各国要求不尽相同 |
4.4.2 对资产分享制度存在分歧 |
第5章 跨国网络犯罪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发展趋势展望 |
5.1 确立网络犯罪刑事管辖权原则的建议 |
5.1.1 加强对网络犯罪认识的交流与合作 |
5.1.2 以属地管辖为原则,结合优先受理,加快国际公约的制定 |
5.2 针对跨国网络犯罪调查取证模式创新的探讨 |
5.2.1 国际规则制定的尝试 |
5.2.2 国内立法配套修改实施 |
5.2.3 简化电子取证程序,快速保存证据 |
5.2.4 权利保障的必要性 |
5.3 对引渡前提条件限制的变通 |
5.3.1 以国内立法确定无条约的例外情况,增加以个案协议为依据 |
5.3.2 加快引渡中双重犯罪原则的国际标准的制定 |
5.3.3 根据具体情况,简化引渡程序 |
5.4 加强境外追赃制度的国际交流 |
5.4.1 进一步加深境外追缴的国际交流合作 |
5.4.2 多选择共同实现资产分享 |
第6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和韩国引渡条约的决定(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与土耳其反恐合作研究[D]. 王一帆.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12)
- [2]论我国境外追逃中量刑承诺制度的完善[D]. 张欣.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3]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研究——在司法与外交复合语境中的探讨(下)[J]. 孙昂. 国际法学刊, 2021(01)
- [4]国家豁免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在司法与外交复合语境中的探讨[J]. 孙昂. 国际法研究, 2021(02)
- [5]在新形势涉外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2020年工作回眸[J]. 孙梦爽. 中国人大, 2021(05)
- [6]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情况的报告[J]. 梁建勇.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01)
- [7]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权问题研究——在司法与外交复合语境中的探讨(上)[J]. 孙昂. 国际法学刊, 2020(04)
- [8]国际反腐败合作中的追逃附带追赃[J]. 高一飞,韩利. 政法学刊, 2020(04)
- [9]完善我国条约缔结法律制度研究[D]. 林圆圆.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4)
- [10]跨国网络犯罪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研究[D]. 徐雅丽. 南昌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