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论文文献综述)
常进锋,胡奎[1](2022)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下青年女职工的权益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女性是生育的主体,也是家务劳动和儿童照料的主要承担者。因此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应对当前我国面临的生育现状与低生育风险,需要切实维护好女性的合法权益,尊重女性的生育价值。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通过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修改、完善和实施,从根本上保护青年女职工"三期"合法权益,"十四五"时期,关于青年女职工生育与劳动权益保障工作将进一步提升与加强。然而调查结果显示,部分青年女职工面临着相关权益保障规定知之不详、生育权益受损、青年女职工维权渠道不够通畅、工作单位"三期"待遇落实不够到位和生育配套设施较为匮乏等问题,成为青年女职工生育道路上的主要障碍。为了提振青年女职工的生育意愿,推进三孩政策及配套措施落实落地,需要通过提高青年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意识、优化维权保障渠道、协同权益保障监督、完善生育配套措施等方面来切实保障青年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合法权益,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林燕玲,王春光[2](2021)在《工作场所产假和哺乳期女职工权益保护研究》文中认为2021年,中国正式实施三孩政策,并提出要完善三孩政策配套措施。由于我国女性就业率居世界前列,三孩政策下企业用工成本上升与女职工生育保护之间的矛盾将会更加突出。基于全国工作场所产假及哺乳期女职工权益保护问卷调查数据和深度访谈资料,本研究在系统梳理国内外工作场所生育保护相关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对深度访谈和调查问卷加以呈现和分析,并对完善我国产假和哺乳制度及其配套设计提出政策建议:在全社会植入生育保护的理念;全面评估和改善我国的生育假期制度;发挥政府、雇主和工会三方机制作用,落实工作场所生育保护;适应女职工哺乳需求,创新工作场所哺乳保护。
肖乡子[3](2020)在《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及劳动保护研究》文中指出国家出台各项法律法规针对体育教师的工作量与劳动进行保护,《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对体育教师工作量作出了明确的指示,对于体育教师工作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界定,其中课堂教学、早操课间操、课余训练、课外体育活动等作为重要方面。除此之外,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相关政策对体育教师工作量及劳动保护也做出了要求,尤其提出体育教师应与其他学科教师应当享有同等的待遇。中小学体育教师对于当代青少年身体素质的提升以及全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体育教师不合理的工作量以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情况的出现势必会造成诸多影响,即不利于教师的身心健康以及教学质量的发展,也不利于学生体质健康以及学校体育的长期发展,更加不利于体育教师队伍的发展。通过查阅知网,搜集文献资料了解国内外研究动态,收集、甄别、梳理现有的文献;运用问卷调查法向河南省五个地市发放问卷,同时通过与专家老师的访谈,针对体育教师工作量及劳动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发现目前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普遍存在工作量过大、劳动保护实施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具体如下:(1)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大、工作时间过长、任务重、工作量没有得到合理的计算。(2)学校管理部门不重视体育教师劳动保护,学校体育法以及劳动法相关规定落实情况不到位。(3)法律法规保障措施难以落实,学校以及有关部门对除体育课外的其他工作量没有相应的补贴等问题大量存在。(4)学校及社会对初中体育教师关注度低,体育教师与其他教师相比存在同工不同酬、晋升滞后等不公平现象。基于上述结论,提出如下建议:(1)加强河南省初中学校的基础管理,制定合理衡量体育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2)加强政府和社会联动,多方联合制定合理的保障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劳动保护的政策条令。(3)加大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劳动保护的执行力度,建立更加完善的督导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学校、直接责任人采取有效的惩戒措施。(4)加强体育教育重要性的宣传,普及学校体育优良理念,贯彻落实体育强国战略,推广健康中国理念,重塑体育教师地位,提高对体育教师的尊重与保护。
武文琦[4](2020)在《“全面二孩”政策下妇女劳动权益实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世界范围内妇女劳动者普遍处于劳动力市场的弱势地位,社会各界积极呼吁消除包括性别歧视在内的一切歧视。妇女的劳动就业现状是当下女性在社会中经济地位的直接体现,其劳动权益的实现情况是考察女性就业问题的一个重要指标。妇女劳动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是实现两性平等的基础。而同时妇女在公共领域的劳动和家庭领域的生育行为有密切联系,在市场经济下,妇女劳动者面对生活成本攀升的压力,其劳动就业情况直接对生育意愿产生应影响。在此背景下研究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对妇女劳动权益的实现产生的影响。通过对比政策颁布前后的妇女就业劳动数据和相关资料,结合实地调查数据,得出了“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对妇女劳动权益实现产生负面影响的结论。“全面二孩”政策作为调整两性生育行为维护人口安全的公共政策,其价值取向肯定是公平平等的,但是实际情况却使得两性中的一方妇女劳动者处境进一步恶化。具体表现为就业择业性别歧视加重、职业隔离问题突出、女性群体工资收入降低、晋升难度加大、劳动供给时间减少和自身职业目标降低,这种生育的负面效应在生育二孩的女职工中更加显着。原因在于政策制定时忽视社会别主流化,没有及时调整法律法规内容,生育对女职工的工资惩罚效应,性别文化造成职业隔离,角色冲突降低女性职业目标,统计性就业歧视加重就业中两性的不平等。
起珂[5](2020)在《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人口在发展战略中一直发挥很重要的作用。在此之前,我国一直通过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来控制有效人口增长。但随着社会发展,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劳动人口慢慢减少,党和国家基于我国目前的国情确立了全面二孩政策。该政策不仅能打破独生子女的束缚满足人们生育二孩的心愿,还可以在此基础上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促进经济和人口增长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但是,我们需要承认全面二孩政策的推行也引发了一些现实问题,特别是给女职工劳动权益带来严重的挑战,这也就导致生育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新的生育政策难以有效落实。所以,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本文以我国新的生育政策调整为契机,研究全面二孩政策下我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本文具体内容如下:绪论首先为问题的提出铺垫了时代背景,并通过案例的视角引出在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紧迫性。然后对国内外的研究现状进行了一个综述,再介绍了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最后说明了本文的创新在于将女职工的劳动权益的保障从就业领域发散至生育领域,多方面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进行研究完善,不足在于全面二孩政策对女职工的影响多引用社会现有调查结果,没有做实证分析调查。然后从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保障的概念着手,厘清女职工以及劳动权益的基本概念,并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类型进行阐述。同时,也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进行展示,说明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必要性,其中包括社会性别理论、倾斜保护理论、特殊劳动保护理论以及社会责任本位理论。接下来介绍了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现状,一方面是立法现状,展示了目前我国对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内容,并指出现有的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政策变化出现的滞后问题,另一方面是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社会现状,其中包括了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现状,虽然出生人数有所增长但是还是受到了阻碍。新的生育政策下女职工的职场现状,女职工出现了就业歧视、职业发展受阻、“三期”保护不完善以及女职工生育福利保障不够的困境。此外,在女职工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出现了维权难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现状中出现的困境进行剖析,其中导致这些困境的原因有法律立法不完善、劳动监察不到位、权利救济不充分、公共服务政策的缺失以及传统的性别文化的影响和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再通过对英国、德国、瑞典以及日本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制度进行阐述,从这些国家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中如反就业性别歧视立法、孕产期保护、育儿假、陪产假制定、政府扶持政策等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借鉴其成功的经验。首先,通过制定反就业性别歧视的相关法律为女职工的平等就业权提供法律支撑和保障;其次,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在女职工生育期间为其提供工作保障;最后,为女职工二孩的抚养提供完善的公共托育服务。最后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与借鉴外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当前生育政策下我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完善建议,分别从明确反就业性别歧视立法、健全生育保障制度、拓宽救济渠道以及完善社会保障几个方面具体提出。第一,明确制定反就业性别歧视法相关内容就需要更新立法观念、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定义以及规定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二,健全女职工的生育保障制度包括完善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制度、延长女职工的产假期限、增加男性陪产假以及建立父母双方共同育儿假;第三,从女职工救济途径来建议则是要落实劳动监察制度、完善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司法救济机制、完善相关举证责任分配;第四,完善相关的社会保障则可以从加强公共服务政策保障、推行相关政府扶持政策、推进用人单位社会责任建设几个方面推进。
张艳妮[6](2020)在《基于疫情以工会的视角探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文中研究指明本文通过分析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及原因,以工会的视角,建议强化宣传,创造关爱职工的文化氛围;提升女职工维权意识,畅通维权渠道;督促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协同机制;协助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应急管理机制、参与建设女职工劳动保护长效机制等。
陈洪英[7](2020)在《我国生育假期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生育权可视为公民享有生育子女,以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生育权的保障有赖于完善的社会公共政策和法律制度体系,其中,生育假期制度是生育权保障性制度的重要内容,完善的生育假期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按照通说,生育假期是基于生育行为的客观事实而赋予劳动者在保留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离开工作岗位的时间。从权利的角度来看,生育假期是基于生育保护,使劳动者因生育而享有的一段休假时间,主体既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内容根据主体的不同,休假类型也不同。在我国,1949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生育政策经历了多次调整,不同历史时期,生育政策的调整具有巨大的差异,从鼓励生育到控制人口过快增长再到生育政策的不断放开,与此相关的生育法律制度也经历了明显的调整,生育假期制度也有多次调整,显见,不同的生育假期制度设计对生育权的保障功能是不一样的。而科学完善的生育假期制度,对解决生育率低,平衡工作和家庭之间的矛盾以及实现个人、社会和国家之间的权利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有关生育假期制度研究,我国学者主要以女职工的生育保护、陪产假制度和提高生育率的支持政策为研究方向,缺乏以生育假期法律制度体系化建设为研究方向,导致生育假期法律制度体系化建设不受重视。我国关于生育假期的法律法规政出多门,制度体系不完整,不利于生育权保护。同时,法律法规在不同群体中的落实状况较差。为探索生育假期法律制度对公民权益的保护,从具体制度考察,我国生育假期制度的法律问题主要表现在:国家责任条款过于原则;生育假期内容单一;享受生育假期的主体范围较窄等诸多方面。总体而言,生育假期法律制度的设计理念、价值取向等存在明显缺失,面临亟待完善的必要。在立法上完善生育假期类型、津贴和其他配套制度,建立完备的生育假期制度体系,促进家庭、用人单位和政府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不断提升保护公民生育权的立法水平,解决因生育行为所致使的家庭生育成本、公民工作和育儿之间的冲突等日益显化的问题,充分展现性别平等原则和公平原则,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本文研究方法主要是文献研究方法、文本分析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通过查阅我国关于生育保护和生育假期的相关法律文件和文献,并介绍和比较法国、瑞典、德国、日本、韩国五个国家生育假期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分析我国生育假期制度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在生育保护法律层面,法国、瑞典、德国、日本和韩国主要包括各类型的生育假期、生育津贴、母乳喂养及育儿服务等制度安排。这五个国家生育假期法律制度相对较为完备,生育假期类型丰富,涵盖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等。法国、瑞典、德国等国家生育假期法律制度的经验和教训,对我国生育假期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制度资源。秉承生育权保护和儿童保护理念,我国生育假期法律制度的完善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一是细化生育假期保障的国家责任条款;二是建立完备的生育假期类型;三是完善陪产假期制度;四是建立生育假期保障的共同责任制度等等。通过建立生育假期体系化的法律制度,完善生育假期法律制度建设,更有利于保障公民生育权、体现家庭照料功能以及落实生育政策。
高海燕[8](2020)在《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问题是我国当前以及未来都需要重点关注的一个方面。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涉及到正处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育儿责任和家庭责任的分担,并且“三期”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有利于减轻女职工在孕产期和哺乳期休息休假时候的经济压力,也有利于建设和谐家庭和和谐社会。目前每年研究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问题的文章也不在少数,研究范围也是相当广泛,但是大多数都是从社会学、性别学、女权主义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各个学科方向研究,当然也有从法律视角出发进行研究,但是事实上,从法律实证方向研究的文章并不多。出于这个原因,文章主要就运用了法律实证分析方法来研究当前时期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在实践中的实施情况,发现并且归纳问题,最后再提出完善问题的对策。文章首先从国家层面的立法、地方层面的立法以及国际劳工公约中的有关规定这三方面对我国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现状进行了梳理,而后对目前我国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面对的主要问题进行概括总结,在发现以及归纳问题时,就主要运用到了法律实证分析方法,本文通过在无讼案例网上检索本领域近几年全国各个地区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来分析当前时期,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制度实施方面发生哪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探究产生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次的原因。为了解决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域外国家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出在解决我国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的问题上,应该坚持立法先行和男女平等这两个基本原则,并且分别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阶段提出我国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的完善对策。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相关政策的有效落实,有利于改善女性劳动者在就业市场的严峻形式,有利于减轻年轻职工父母的育儿压力,与此同时,对于维护女职工“三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新时代女性人权保障等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而,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我们每个人都积极关注并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也需要我们积极认真地去分析和研究,最后进行完善和落实。
刘小楠,黄周正[9](2020)在《在人权视野下构建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机制——“北京+25”回顾与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性骚扰是一种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在工作中处于安全环境、免受暴力和性骚扰是一项基本人权。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强化了性骚扰是对妇女的暴力的共识。工作场所的性骚扰影响《行动纲领》中对妇女的暴力,社会经济结构及妇女的人权等重大关切领域。本文对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后的25年间,尤其是近5年来,中国在防治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宏观政策指导、法律法规完善、统筹协调治理方面取得的进展与成就进行梳理,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关于完善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法律规范体系、推动形成防治机制建设的工作合力、增强用人单位的主动性等建议。应当进一步加快《行动纲领》的全面落实,推动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机制的完善,促进对妇女权益的保障。
李凌云[10](2020)在《上海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问题与展望》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女职工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在女职工平等就业、劳动保护、三期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生育保险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特色鲜明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其中有不少保护标准明显优于全国标准。同时,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仍有提升和改进的空间。上海应尽快修订地方性法规,落实现有保护标准,加强女职工多渠道维权机制。
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论文提纲范文)
(1)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下青年女职工的权益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述评 |
三、青年女职工生育与劳动权益保障现状 |
(一)基本情况 |
(二)青年职工对女性“三期”权益保障的认知情况 |
(三)青年女职工“三期”权益保障的实施现状 |
四、青年女职工“三期”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
(一)青年女职工对相关权益保障规定知之不详,合法权益受损问题依然存在 |
(二)青年女职工维权意识淡薄,维权途径亟需完善 |
(三)少数单位依法保障女职工权益缺乏自觉性,“三期”待遇落实不够到位 |
(四)部分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配套设施有待增设 |
五、多举措保障青年女职工合法权益 |
(一)提高青年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意识,奠定认知基础 |
(二)拓宽多类别青年女职工权益保障渠道,改善现实条件 |
(三)协同多主体开展权益保障监督,切实维护青年女职工合法权益 |
(四)完善青年女职工权益保护配套措施,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
(3)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及劳动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时代需要:体育教师工作性质的重要性 |
1.1.2 理论依据:体育教师工作任务的艰巨性 |
1.1.3 价值逻辑:体育教师工作的特殊性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相关概念界定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外研究现状 |
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资料法 |
2.2.2 调查法 |
2.2.3 数理统计法 |
2.2.4 逻辑分析法 |
3 研究结果与分析 |
3.1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与工作量相关基本信息统计分析 |
3.1.1 性别情况分析 |
3.1.2 年龄情况分析 |
3.1.3 职称情况分析 |
3.1.4 职务情况分析 |
3.2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与工作量相关的基本情况 |
3.2.1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本职工作量概况 |
3.2.2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其他工作量概况 |
3.3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劳动保护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 |
3.3.1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劳动保护政策情况 |
3.3.2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劳动保护制度执行情况 |
3.4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与劳动保护存在的问题 |
3.4.1 学校重视程度不够,教师劳动保护执行力度弱 |
3.4.2 法律制度保障缺乏,教师劳动保护落实能力弱 |
3.4.3 社会普遍关注度弱,教师劳动保护矛盾突出 |
3.5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与劳动保护影响因素根源分析 |
3.5.1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与劳动保护执行机制影响分析 |
3.5.2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与劳动保护执行资源因素的制约 |
3.5.3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与劳动保护执行主客体因素的制约 |
3.6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与劳动保护问题的对策 |
3.6.1 强化学校主阵地的基础管理 |
3.6.2 加强政府和社会的辅助调节 |
3.6.3 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刚性保障 |
4 结论与建议 |
4.1 结论 |
4.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及劳动保护研究问卷 |
附录 B 访谈提纲 |
致谢 |
(4)“全面二孩”政策下妇女劳动权益实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1.女性的工作和家庭责任难以平衡 |
2.职业性别歧视现象 |
3.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可能影响女性就业 |
(二)问题提出 |
(三)调研对象 |
(四)研究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理论基础及概念界定 |
(一)角色冲突理论 |
(二)就业歧视理论 |
(三)社会性别理论 |
1.社会性别理论的内涵 |
2.社会性别理论在中国的发展 |
(四)生育工资惩罚效应 |
(五)妇女劳动权概述 |
1.妇女劳动权的历史发展 |
2.妇女劳动权益 |
3.以性别平等角度划分妇女劳动权益种类 |
(六)生育政策变迁历史 |
二、关于妇女劳动权益的立法现状 |
(一)相关法律规定 |
1.宪法 |
2.法律 |
3.行政法规 |
4.部门规章 |
5.地方性法规规章 |
6.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公约和文件 |
(二)立法模式 |
1.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立法模式分类 |
2.我国立法模式的特点 |
3.我国立法模式的不足 |
三、内蒙古自治区妇女劳动权益实现现状分析 |
(一)平等就业权实现情况 |
1.统计数据表现 |
2.结果分析 |
(二)薪酬平等权 |
1.统计数据 |
2.统计结果分析 |
(三)劳动卫生安全保护权 |
1.女职工健康水平提升 |
2.重视女职工四期保护 |
(四)社会保险权 |
1.养老保险 |
2.生育保险 |
四、“全面二孩”政策对妇女劳动权益实现的影响 |
(一)就业歧视问题 |
1.企业录用劳动力时有明显的性别和年龄偏好 |
2.加剧女性晋升的困难 |
3.女性晋升困难可能导致领导男女比例失衡更加严重 |
(二)工资水平的性别差异 |
1.两性选择岗位不同造成工资差距 |
2.高薪行业中男女比例失衡 |
3.晋升影响工资水平 |
(三)生育对女性劳动者职业能力提升的影响 |
1.降低职业规划目标 |
2.劳动供给时间减少 |
3.职业培训状况 |
五、“全面二孩”政策对妇女劳动权益实现产生影响的原因 |
(一)社会性别视角分析生育政策 |
1.“全面二孩”政策制定过程中忽视性别实质平等 |
2.两性平等角度考察“全面二孩”政策 |
(二)角色冲突导致妇女降低职业目标 |
1.生育二孩女职工的职业角色 |
2.生育二孩女职工的家庭角色 |
3.生育二孩女职工的工作家庭冲突 |
(三)传统性别文化对就业性别隔离的影响 |
1.性别观念造成职业性别隔离 |
2.女性自身对传统性别文化认同 |
(四)生育工资惩罚影响女性收入水平 |
1.生育二孩女职工工资水平降低 |
2.生育对二孩女职工人力资本积累的负面效应 |
(五)统计就业歧视加剧就业性别歧视 |
六、对策建议 |
(一)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融入社会性别主流化 |
(二)建立健全反就业歧视的法律体系 |
(三)改变传统性别分工模式,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 |
(四)社会支持缓解女性面临的角色冲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5)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问题提出之时代背景 |
2.问题提出之案例视角 |
3.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及尚待研究的问题 |
一、女职工劳动权益的保障概述 |
(一)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概念及类型 |
1.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概念 |
2.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类型 |
(二)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 |
1.社会性别理论 |
2.倾斜保护理论 |
3.特殊劳动保护理论 |
4.社会责任本位理论 |
二、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剖析 |
(一)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现状 |
1.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立法现状 |
2.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实施现状 |
(二)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困境 |
1.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法律的滞后 |
2.女职工受到就业歧视更为严重 |
3.女职工的职业发展受到影响 |
4.女职工“三期”权益未得到充分保护 |
5.生育福利保障不够 |
6.女职工维护劳动权益难 |
(三)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困境的原因分析 |
1.法律立法的不完善 |
2.劳动监察不到位 |
3.权利救济不充分 |
4.公共服务政策缺失 |
5.传统性别文化的影响 |
6.用人单位社会责任意识不强 |
(四)小结 |
三、域外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及借鉴 |
(一)英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制度 |
1.通过立法消除性别歧视 |
2.实行孕产期保护 |
3.育儿假及陪产假制定 |
(二)德国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制度 |
1.反就业歧视的立法及机构设置 |
2.弹性工作制模式 |
3.育儿假制度 |
(三)瑞典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制度 |
1.禁止就业性别歧视 |
2.产假及育儿假规定 |
3.公共服务政策建立 |
(四)日本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相关制度 |
1.消除性别歧视制度 |
2.实行育儿假制度 |
3.推行公共服务制度 |
(五)域外国家相关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1.加强对女职工反就业歧视立法 |
2.健全相关生育保障制度 |
3.发展公共托育服务制度 |
四、完善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对策 |
(一)明确制定反就业性别歧视法相关内容 |
1.更新立法观念 |
2.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定义 |
3.规定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二)健全女职工的生育保障制度 |
1.完善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制度 |
2.延长女职工的产假期限 |
3.增加陪产假及育儿假 |
(三)拓宽女职工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途径 |
1.落实劳动监察制度 |
2.完善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司法救济机制 |
3.完善相关举证责任分配 |
(四)完善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社会保障 |
1.加强公共服务政策的保障 |
2.推行相关政府扶持政策 |
3.推进用人单位社会责任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基于疫情以工会的视角探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论文提纲范文)
一、出现的问题 |
(一)女职工生理用品供应不畅 |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协同机制缺失 |
(三)对女职工的宣传存在片面化和工具化 |
(四)复工复产后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新问题 |
二、原因分析 |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认识不足 |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宣传教育不到位 |
(三)女职工自我维权意识差 |
(四)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针对性不强 |
(五)女职工劳动保护协调机制不通畅 |
三、工会在女职工劳动保护中的职责 |
四、对策建议 |
(一)督促参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关爱女工文化 |
(三)提升女职工维权意识,畅通女职工维权渠道 |
(四)督促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协同机制 |
(五)协助建立女职工劳动保护应急管理机制 |
(六)参与建设女职工劳动保护长效机制 |
(7)我国生育假期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生育假期制度概说 |
(一)法学视野下生育假期的界定 |
(二)生育假期制度的功能与原则 |
(三)生育假期制度的法理依据与现实基础 |
二、我国生育假期制度的文本分析 |
(一)产假制度 |
(二)陪产假制度 |
(三)育儿假制度 |
(四)其他生育假期制度 |
三、我国生育假期制度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
(一)生育假期性质和制度功能的混同 |
(二)国家责任条款规定过于原则 |
(三)男性生育假期制度的整体缺失 |
(四)假期制度内容的规定过于简单 |
(五)监督生育假期制度实施的机制缺失 |
四、域外生育假期法律制度的经验借鉴 |
(一)产假制度 |
(二)陪产假制度 |
(三)育婴假制度 |
(四)其他相关社会政策 |
(五)启示与借鉴 |
五、完善我国生育假期制度的法律建议 |
(一)细化生育假期保障的国家责任条款 |
(二)建立完备的生育假期类型 |
(三)完善陪产假期制度 |
(四)建立生育假期保障的共同责任制度 |
(五)建立生育假期休假权保障的监管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现状 |
(一)孕期特殊保护规定 |
1、国家层面的立法 |
2、地方层面的立法 |
3、国际劳工公约中的相关规定 |
(二)产期特殊保护规定 |
1、国家层面的立法 |
2、地方层面的立法 |
3、国际劳工公约中的相关规定 |
(三)哺乳期特殊保护规定 |
1、国家层面的立法 |
2、地方层面的立法 |
3、国际劳工公约中的相关规定 |
二、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 |
(一)孕期特殊保护存在的问题 |
1、用人单位解雇孕期女职工 |
2、调岗权的保障问题 |
(二)产期特殊保护存在的问题 |
1、部分女职工游离在生育保险范围之外 |
2、产假长短问题 |
3、用人单位不发、少发女职工产假工资 |
(三)哺乳期特殊保护存在的问题 |
1、哺乳室的修建问题 |
2、哺乳时间保障问题 |
三、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问题原因分析 |
(一)孕期保护问题原因分析 |
1、用工成本较大 |
2、监管机制不完善 |
(二)产期保护问题原因分析 |
1、生育保险成本实际由企业承担 |
2、生育奖励假时间过长 |
3、传统的社会观念的影响 |
(三)哺乳期保护问题原因分析 |
1、企业资金不足以开设哺乳室 |
2、哺乳时间规定不明 |
四、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完善对策 |
(一)孕期权益保护完善对策 |
1、给予用人单位一定补贴 |
2、完善监管机制 |
(二)产期权益保护完善对策 |
1、分摊生育保险的成本 |
2、减少生育奖励假天数 |
3、转变社会的育儿观念 |
(三)哺乳期权益保护完善对策 |
1、设立女职工哺乳室专项资金补贴企业 |
2、适用哺乳期弹性工作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在人权视野下构建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机制——“北京+25”回顾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人权视野下的工作场所性骚扰行为 |
(一)性骚扰是性别歧视和基于性别的暴力 |
(二)《北京行动纲领》对性骚扰问题的关切 |
二、我国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的发展 |
(一)加强防治工作场所性骚扰的宏观政策指导 |
(二)完善禁止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法规体系 |
1.完善防治工作场所性骚扰的法律基础 |
2.推进法律法规的地方配套实施 |
(三)多方参与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机制建设 |
1.制定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性骚扰具体方案 |
2.加强对性骚扰受害者的司法保护 |
三、问题和挑战 |
(一)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的法律规范体系有待完善 |
(二)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的统筹协调机制需加强 |
(三)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中用人单位的动力不足 |
四、对策与建议 |
(一)完善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的法律规范体系 |
(二)推动形成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的工作合力 |
(三)发挥用人单位在性骚扰防治工作中的主动性 |
(10)上海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问题与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一、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女职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取得的成就 |
(一)平等就业 |
1.就业机会平等 |
2.就业待遇平等 |
3.发展机会平等 |
4.性骚扰防治 |
(二)女职工劳动保护 |
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
2.妇幼保健设施 |
3.疾病预防、筛查、治疗 |
(三)三期特殊保护 |
1.孕期特殊保护 |
(1)孕期劳动保护。 |
(2)产前检查。 |
(3)产前假。 |
2.产期特殊保护 |
3.哺乳期特殊保护 |
(1)哺乳时间。 |
(2)哺乳假。 |
(四)生育保险制度 |
1.生育生活津贴 |
2.生育医疗费补贴 |
(五)专项集体合同 |
二、当前女职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存在的问题 |
(一)就业性别歧视 |
1.招聘过程中的性别歧视问题 |
2.职业发展中的性别歧视问题 |
3.职场性骚扰维权仍然困难 |
4.就业歧视纠纷处理路径不明 |
(二)三期中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
1.期满终止合同中的问题 |
2.协商解除合同的问题 |
(三)生育保险待遇 |
1.生育保险待遇的基金来源 |
2.职工未就业配偶的生育保险待遇 |
3.计划生育手术待遇 |
(四)女职工退休年龄 |
三、女职工劳动权益法律保障的展望 |
(一)完善女职工保护地方性法规 |
(二)落实女职工现有特殊待遇 |
(三)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
(四)延迟退休年龄 |
(五)加强多渠道维权机制 |
四、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法规(论文参考文献)
- [1]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下青年女职工的权益保障研究[J]. 常进锋,胡奎. 青年探索, 2022
- [2]工作场所产假和哺乳期女职工权益保护研究[J]. 林燕玲,王春光.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21(06)
- [3]河南省初中体育教师工作量及劳动保护研究[D]. 肖乡子. 河南大学, 2020(02)
- [4]“全面二孩”政策下妇女劳动权益实现研究[D]. 武文琦.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5]全面二孩政策下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D]. 起珂. 江西财经大学, 2020(11)
- [6]基于疫情以工会的视角探讨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J]. 张艳妮. 劳动保障世界, 2020(14)
- [7]我国生育假期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D]. 陈洪英. 西南大学, 2020(01)
- [8]女职工“三期”权益保护制度研究[D]. 高海燕. 安徽大学, 2020(07)
- [9]在人权视野下构建工作场所性骚扰防治机制——“北京+25”回顾与展望[J]. 刘小楠,黄周正. 人权, 2020(02)
- [10]上海女职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障:改革开放以来的成就、问题与展望[J]. 李凌云.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