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O对我国建筑工程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续)(论文文献综述)
钱蒙蒙[1](2020)在《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党的十九大提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实施“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再到2020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明确提出要按照服务部门的特点,分类分别降低各部门的准入限制,进一步深化服务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这些重要论断为中国服务业开放和发展提出了一些具有价值的研究方向:如何较为准确的衡量和评价中国服务贸易开放特点?需要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的行业和领域有哪些?又从哪几个方面如何实现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这些都是本文所要探讨的主要问题。基于此,本文首先从总体上描述了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现状,其次从政策领域比较中国及其贸易伙伴国服务业部门开放特征,再次基于Anderson和Van Wincoop(2003)扩展的引力模型对中国及其贸易伙伴国服务贸易整体开放度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利用VAR模型分析了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影响因素。得出如下几点研究结论:第一,中国服务贸易整体大而不强,集中表现为服务贸易出口竞争力较弱。长期存在服务贸易逆差现象且逆差额在逐年扩大。服务贸易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升级,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在服务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偏低,运输、旅游、建筑服务所占比重较高;第二,分部门来看,中国在设计、计算机、工程咨询、分销、公路运输领域属于高度开放领域,这几个行业都属于外资准入门槛较低,政策限制少,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差距不大,且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但在会计、快递和广播行业开放水平较低。从政策领域来看的话,主要是外资准入领域存在较大的障碍,外资审批程序较为繁杂,其次在竞争障碍领域规制相对较多。尤其体现在保险和商业银行服务业,自然人流动政策领域政策条款相对较少,且主要集中在“劳动力市场检验”方面;第三,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整体位于中等偏上的水平,接近大多数发达国家水平,如新西兰、意大利、日本、西班牙、比利时等,同时也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第四,基于VAR的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模型可以看出,影响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因素主要为服务贸易竞争力和进口贸易及加入WTO等因素,其次是经济增长和外商直接投资,且上述主要因素对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作用均具有一定的波动性。所以根据理论分析和计量检验结果,结合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和开放的实际情况,从外资准入政策领域、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升等几个方面为进一步促进中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进而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全面开放,为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以供参考。
董洪梅[2](2019)在《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成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并行趋势,在当前全球多边体制发展受阻、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兴起的背景下,以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形式的区域贸易协定备受世界各国所青睐。截至2018年年底,向GATT/WTO通报并仍然有效的实际区域贸易协定(RTA)共计292项。在区域贸易协定数量急剧增加的同时,其规模越发扩大,内容更加广泛。例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涵盖了11个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包括东盟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在内的16个国家(印度于2019年11月4日宣布退出RCEP)。无论是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都将开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上战略日程。中国自2001年年底成功加入WTO以来,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下国际多边合作的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参与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对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性,并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自由贸易区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推进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发展非常迅速。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数据,截至2018年年末中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共有14个,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以周边为基础、涵盖四大洲的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已初具雏形。但是,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最近的十余年,关于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仍有许多问题有待厘清。因此,本文从中国的视角分析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整体水平,构建计量经济模型检验自由贸易区整体的贸易效应和投资效应以及经济视角下的其他影响,并针对当前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的不足以及从实证检验中得出的启示,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具体研究内容及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章,绪论。阐述本文研究的国内外背景,研究的意义与目的,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本文主要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第二章,自由贸易区基础理论与研究综述。明确界定本文研究的自由贸易区(FTA)和国内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FTZ)的区别;梳理有关自由贸易区的传统理论和非传统理论,同时从自由贸易区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国外的自由贸易区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三个方面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为本文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与发展阻碍。梳理中国建设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动因、进程、特点、不足以及未来发展的阻碍。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自2001年起步,历经三个阶段的努力,整体上在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共同推进,具有国家高度重视、数量与质量同步推进、建设模式多元化、指导思想与战略布局清晰等鲜明特征。目前,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在世界经济中的整体影响力显着提升,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之间经贸联系紧密。但是,依然存在经济体量偏弱、发展格局有待优化、议题深度与广度有待提升等不足,未来自由贸易区建设面临国内产业升级压力增加、内部协调难度上升、谈判机制需要完善等内部阻碍,而CPTPP等区域贸易协定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发展中国家因竞争而导致的担忧,成为未来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外部阻碍。第四章,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分析。从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货物贸易的角度,首先分析中国已经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关于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内容,随后从总量、比例和增速三个层面分析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货物进出口的促进作用,最后构建扩展的引力模型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进行实证检验。中国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相对较高,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货物进出口规模不断提升,占中国货物贸易的比例不断增加,而且与伙伴国(地区)贸易增速明显高于中国对外贸易平均增速。扩展的引力模型的实证检验表明,自由贸易区会产生贸易创造效应,提升了中国与伙伴国(地区)双边贸易流量。但是,随着时间的累积,自由贸易区对贸易的促进作用出现减弱趋势,而贸易转移效应并不明显。第五章,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投资与其他经济效应分析。首先分析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双向投资的发展趋势,随后构建计量模型实证检验自由贸易协定以及相关因素对中国向自由贸易区伙伴投资的影响,最后阐述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在贸易和投资领域之外的经济效应。经验分析和计量模型检验的结果表明,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显着提升了中国与伙伴国(地区)之间的双向投资规模,尤其是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中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平台。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了国内地方经济发展,提升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扩展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并为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理念、内涵和动力。第六章,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总结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针对当前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的不足,结合实证研究得到的启示,从妥善处理对外开放与风险防范、多边主义与区域主义、自由贸易区(FTA)与自由贸易试验区(FTZ)发展的关系,落实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规划,提高自由贸易区建设质量和标准,完善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李洋[3](2019)在《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讨论旨在破除全球化时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对国有体制发展前景的质疑。“公有制必然不如私有制”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把国有企业的存在和发展视为中国经济的枷锁是很危险的,也是不公正的。本文通过对我国国有经济发展历史的回顾,以及与全世界范围内其他经济体国有企业成功案例的对比分析,寻找出我国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国有企业不仅存在于具有社会主义传统的欧洲国家,连私有化至上的美国也并非没有国有企业。学界常有观点认为西方国有经济的比例比中国低很多,但是以新加坡为例的不少完全市场经济体也拥有着很高的国有经济比例。这些国家的国有企业可以说涉及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但为何也能够实现经济成功呢?这些都是简单支持私有化的理论无法解释的问题。所以说,草率的把所有的经济问题归咎于国有体制是不负责任的。回顾历史,那些不立足本国国情就接受了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试图通过激进的私有化实现经济发展的失败案例比比皆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拉美国家、菲律宾等经济体陷入长久的“中等收入陷阱”就是例证。而这些国家也基本失去了实现工业化的机会。反观同时期有着更高国有企业比例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却完成了脱贫和赶超。国有企业存在的很多问题是与所有制无直接关系的。很多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在私有企业,尤其是在股权分散的大型私有企业里一个都不会少。如此可见,简单的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对于解决这些问题并没有帮助。从西方成功的国有企业经验中可以看到,如果能够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按照市场规则有效治理国有企业,所有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很好的管控和规避,完全不会比私有企业做的差。从对法国国有经济的分析中我们看到,在承认国有企业贡献和地位的同时,法国政府不推行激进私有化,而是通过积极改革保持企业竞争力,使其成为国家核心技术的掌握者。德国的国有企业也在战后恢复经济,实现国家工业化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而且在经历了几轮私有化后,近年来德国在电力等行业开始出现重新国有化的呼声。而北欧国家的国有企业则是支撑其高福利经济的重要部分,且在创新能力上走在世界前列。亚洲的新加坡和韩国则更加是利用国有企业实现经济腾飞,完成工业化的典型案例。甚至在完全信奉私有化的美国也有着数量可观的国有企业,除了在公共事业部门外,也不乏涉足军工、金融、地产等行业。这些都说明了国有企业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国有企业改革虽不是新问题,但目前大部分研究都只停留在企业微观治理的层面,并没有从全球化内外联动的视角,以及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直面指出坚定做大做强国有经济的理论基础和信心来源。只有跳出西方经济学范式的框架,从例证分析的角度才能更好找到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的方向。本文在绪论中阐述了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动态及论文研究方法、基本框架与创新点;第一章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客观总结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的历史贡献。同时回顾了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诞生及推广的原因和过程,阐明了这一趋势对我国经济在逐渐融入全球体系后的影响。为了解释这一影响,本文在第一章第二节阐述了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关系。第二章首先总结和分析了质疑国有企业运行效率的一些理论,包括“委托-代理”“搭便车”“预算软约束”等问题,揭示了这些问题的存在与否与企业的产权归属公有或私有并无关联。随后,本文对推行私有化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陷阱”进行了梳理。最后,本章指出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和私有化改革在本质上的不同之处。在第三章,本文通过对法国、德国、北欧国家、美国等经济体的国有企业发展历史的分析和对比,总结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值得借鉴的地方。第四章则主要分析了与中国更为接近的韩国、新加坡等经济体的国有经济成分和私有化改革的尝试,试图找到可供我国采用的改革路径。本文的第五章、第六章和第七章就当前全球化形势下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可能的应对举措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第八章则是对全文的总结,以及对未来国有企业发展的展望。
叶萌[4](2019)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研究》文中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新时代,我国流通业进入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流通体制,构建现代化的商品流通体系已成为极为迫切的任务。当今世界,标准作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其已成为一个国家、产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技术要素,成为人类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所普遍遵守的技术规则,而标准化作为一种技术制度,是管理和规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是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标准化水平的高低反映了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乃至综合实力的强弱,其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技术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如果说流通业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那么标准化则是流通业发展的基础支撑、技术导向和战略依据,是实现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这一“硬实力”战略目标的重要“软实力”战略手段。当前,尽管部分专家学者已从管理学角度对于流通业标准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探讨,然而从经济学角度研究有关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则相对较少,故加强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的研究就显得尤为必要,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将标准推向国际商品流通市场竞争的前沿”和“我国流通业发展新时代、新常态对标准化提出的战略需求”的两个大背景下,深入系统地研究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的经济影响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基于此,本文以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的经济影响为切入点,提出以下4个需要在研究过程中重点解决的问题:一是标准化究竟是如何通过其经济作用来影响流通业发展的?二是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经济影响的程度效果如何?三是当前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如何、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的差距有哪些?四是基于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经济影响程度的结果分析,结合当前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以及发达国家成功经验的启示,应采取哪些措施来提升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对推动我国流通业发展的经济作用?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在借鉴国内外有关标准化经济效应方面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流通业标准化相关概念、核心问题等基本原理的阐释,运用西方经济学中的有关理论首先从宏观视角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的作用机制、从微观视角分析了标准化对流通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标准化无论是对流通业的整体发展和还是对流通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过程而言均具有积极作用。之后,本文选取成本、技术创新、市场结构、产出增长、对外服务贸易作为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所产生经济影响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5个方面,在就标准化对上述5个方面的影响机理进行简要阐释后,运用我国流通业发展及其标准化工作过程中的相关经济数据,分别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向量自回归(VAR)模型和扩展后的C-D生产函数模型,利用单位根检验、协整检验、异方差检验、自相关检验、格兰杰因果检验、脉冲响应函数、方差分解等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从中观层面对定性理论分析进行了定量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的成本、技术创新、市场结构、产出增长、对外服务贸易均具有正向影响,其中: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每增长1%,代表我国流通业成本的社会物流总费用将会下降0.208384%,说明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可以降低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与代表其技术创新水平的专利申请量之间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动态关系和双向因果关系,一方面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对其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具有促进作用,说明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的增强可以减少其技术创新活动的重复性,并加速相关创新成果的传播和扩散;另一方面,我国流通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也对其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同样具有促进作用,说明商品流通领域以专利为代表的丰富技术创新成果可以为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提供更为广阔的选择空间。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与代表其市场结构情况的市场集中度之间同样存在着长期均衡的动态关系和双向因果关系,一方面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对其市场集中度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说明商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流通业的市场结构,尽管我国流通业的市场集中度不高,但标准化可以强化执行相关标准流通企业的市场势力,同时提高商品流通市场准入门槛,规范其市场秩序;另一方面,我国流通业市场集中度的提高也对其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同样具有促进作用,说明我国流通企业的市场地位可以通过其标准化水平的提升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增强,同时为强化这一市场地位需要更多优质、保证良性竞争的标准来支撑引导。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每增长1%,代表我国流通业增长的人均产出将会增加(或劳动生产率将会提高)0.187583%,说明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其产出增长。代表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标准存量每增长1%,代表我国流通业对外服务贸易水平的对外服务贸易出口额和进口额将分别增加0.036979%和0.054960%,说明我国流通业标准化水平的提升促进了其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随后,本文基于对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梳理,分析了其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通过与西方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的建设发展现状、成功经验与特点的比较,从中总结了对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发展的启示。研究发现我国流通业的标准化建设中仍在标准本身、标准体系、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着弊端,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对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及其作用的认知有偏差和误区、观念亟需转变,与流通业标准化有关的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流通业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僵化,流通业标准化的运行机制滞后,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机制仍不健全;而以美国、欧盟、日本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在实行自愿性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体系、拥有多层次的商品流通领域技术法规体系、具备完善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实施监督体系、制定规范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由检验机构参与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起草和审查、通过政府授权民间机构主导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管理体制、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均遵循市场化原则、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服务呈现信息化趋、得到国家财政的有力支持且流通业标准化经费的来源呈现多元化、将本国流通业国家标准的战略定位转向国际化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对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在标准体系建设、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战略定位等层面具有借鉴意义。最后,本文从将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上升到产业战略和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出了我国实施流通业的标准化战略与促进其标准化水平提升的路径对策,主要包括:在指导思想上,应把提高我国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适应性和国际竞争力作为核心要务,应把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作为根本原则,应把支撑和引导我国流通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最终目的;在发展导向上,应把注重制定具有自主技术创新成果的流通标准作为今后发展导向,应把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积极参与重点领域的国际标准竞争作为流通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导向,应把以自愿性标准为基础的体制作为流通业标准化体制转变的发展导向,应把重点支持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流通标准作为发展导向;在发展目标上,应按“两阶段”和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分别确定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在发展重点上,应把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重点在覆盖商业、物流业两个主要行业领域的基础上,还要包括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重要产品追溯、居民服务、商务服务以及其他与商品流通相关行业等领域的标准;在主要措施上,应健全提升流通标准独立自主创新技术含量的机制,建立参与流通业国际标准竞争的机制,建立以自愿性、推荐性标准为基础的流通业标准化模式,完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加强流通业标准化的基础条件建设,实施商品流通领域标准推动工程。
那振芳[5](2019)在《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美贸易战的爆发,不仅改变了中国产业升级与经济建设的外部环境,而且为全球经济的增长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决定中美贸易战未来趋势的关键,在于其爆发的真实动因。本文将以中美两国经济利益变动为主线,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现有文献对美国发动贸易战的原因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主要结论有: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遏制,打压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解决美国的国内经济问题等。但鲜有文章从中国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脉络,去分析中美贸易摩擦的发生乃至激化。本文的分析,不仅可以通过厘清低生产率国家制造业竞争力提高向贸易摩擦发生的传导机制,进一步补充和丰富现有贸易摩擦动因理论体系,而且对于中国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以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分析逻辑为,以中国加入WTO以来面临的中美贸易摩擦为研究对象,以中美两国制造业的发展情况为切入点,从产业和行业的角度,探讨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之间的关系,并基于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提高与中美贸易战爆发之间的关系进行较为系统地分析。首先,从理论上厘清制造业竞争力与国际贸易摩擦之间的关系。根据Baldwin模型,从国家整体角度看,一国制造业竞争力的提高可以带来资本的广化和深化,而根据罗默模型、“干中学”模型等经济学经典理论,资本要素的增加为技术进步提供了保障,导致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向高级化转变。Rybczynski定理和Bond、Trask&Wang模型则说明,生产要素禀赋的变化会向制造业内部结构和商品出口结构延伸。根据Gomory&Baumol模型,低生产效率国家,成为更多产业生产商的过程中,会影响到与高生产率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当两国经贸关系处于冲突区时,两国之间的利益处于此消彼长的“敌对”状态。那么,高生产率国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会依赖在两国经贸关系中的有利地位,以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思想为依据,运用贸易政策进行强制干预,贸易摩擦就发生了。当高生产率国家受到的危害沿着产业、经济和国家层面不断递进时,贸易摩擦会随之不断激化,甚至转变为贸易战。需要说明的是,低生产率国家生产率的提高是市场自发行为,高生产率国家运用经济或其他形式的手段进行干预才导致了贸易摩擦的发生。其次,对中美制造业发展与中美贸易摩擦的历史进行回顾。通过对中美两国制造业发展和竞争力相对变动情况的分析发现,中国在传统产业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力,但优势在弱化,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在不断提高。美国具有竞争优势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下降的,2009年以来呈现加速下降的趋势。中美贸易摩擦的发展历程也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为界,表现出了不同特征,焦点产业开始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换。综合看,中国制造业发展呈现的结构性变化,与中美贸易摩擦呈现的阶段特征,从时间维度上是匹配的,因此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以上内容为中美贸易摩擦分析的切入产业勾勒出了基本的分析轮廓。再次,从制造业竞争力视角对中美贸易摩擦的爆发乃至激化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发现,不管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前还是危机后,中美贸易摩擦的发生都与中国制造业竞争力的提高存在密切联系,但是影响路径不同。2008年以前占比较高的传统产业贸易摩擦,美国是因为作为中国的重要出口市场,国内产业受到中国商品的冲击,高昂调整成本的存在,导致美国政府接受国内利益集团的游说,发动贸易摩擦。而2009年以来占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贸易摩擦,根源也在中国相应产业竞争力的提高,但美国的出发点却不同,是为了扞卫在全球产业链中的领导地位和垄断利润,所以更为激烈。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影响到了美国未来在经济领域的领导权和垄断收益,是美国发动本次贸易战的经济根源。而中美产业竞争力的相对变动,延伸到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动中,结合新兴产业的战略地位和发展特征,促使中美在政治和安全领域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些因素与美国民族主义的碰撞,导致了本次中美贸易战的爆发。第四,对中美贸易战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冲击进行简要分析。通过对竞争力来源的梳理,总结出新兴产业竞争力的驱动因素,并以此为分析框架,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通过对华为公司成长历程的分析发现,企业乃至行业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对硬实力的培育。所以只要中国新兴产业企业坚持科技创新,努力完善自身,那么就可以将本次贸易战带来的负面影响转变为发展动力。最后,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对中美贸易战的前景进行简要分析,然后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
李瑾[6](2011)在《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1982年我国第一个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项目——云南鲁布革水电站引水隧洞工程实施国际招标,这标志着中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开始。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国。在五年的过渡期内,我国建筑业市场逐渐对外开放,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大量地进入我国承揽工程和承包项目。我国按照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通过废止、修订与入世承诺不符的法律法规,努力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积极开放建筑业市场。尽管如此,现行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法律法规仍然存在不足。本文在研究建筑服务贸易和市场准入的定义及内涵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并与其他国家的入世承诺进行了比较,逐步探寻我国在入世承诺方面的差距。同时,本文详细分析了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具体内容及承诺的履行情况,着重剖析了我国为履行入世承诺在法律法规体系方面做出的改进。本文以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为例,论述了现行法律法规体系在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三个问题:(1)外国承包商直接承揽项目建设的主体资格缺少法律法规支撑;(2)外国承包商承接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方面存在法律障碍;(3)外国承包商建筑设计资质准入机制与入世承诺不符。最后,文章通过分析其它国家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提出了完善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建议。本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定义及内涵进行论述;第二部分重点分析了我国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入世承诺,并与其它国家的入世承诺进行对比;第三部分详细论述了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具体内容及承诺履行情况,并以2014年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为案例,具体分析了存在的三大问题;第四部分通过分析其它国家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规定,具体提出了完善我国建筑工程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建议。
李震[7](2008)在《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在WTO“后过渡期”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的过渡期已于2004年12月11日结束,包括建筑设计服务、工程服务、集中工程服务和城市规划服务(城市总体规划服务除外)在内的专业服务过渡期也于2006年12月11日结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的建筑市场最终必将全部开放,进入“后过渡期”。建筑行业竞争将日益加剧,中国企业将按照全球化的游戏规则来参与竞争。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我们有必要探讨如何解决建筑业面对的问题,这对我国建筑业适应世界范围内的竞争,扩大与发展自己的实力都很有意义。本文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WTO"后过渡期”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的优势和劣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在WTO"后过渡期”,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行业所具备的优势包括:良好的国内发展环境,劳动力价格优势,地缘优势,技术优势,资本优势;所表现出的劣势可以归纳为:工程技术上的劣势,工程管理上的劣势,人力资源的劣势;随着国内市场的开放和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我国在该行业所面临的机遇有:我国建筑业的市场化进程加快,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改革步伐不断加大,市场空间进一步扩大;与此并存的挑战则突出表现为:对国内建筑市场和现行建筑业管理制度产生冲击,国内建筑企业的政策优势减弱,人才竞争和流失加剧。基于以上分析,作者提出:政府方面要健全建筑业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合理保护国内市场,实施灵活策略,构筑人才优势;企业方面要加快战略调整,强化科技创新,改革经营管理体制,注重品牌战略,提高融资能力。
师华[8](2007)在《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方,在这五年的过渡期内,我国建筑业市场逐渐对外开放,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大量地进入我国承揽工程和承包项目。我国按照入世时在建筑业领域的承诺以及WTO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等规则的精神,在政府、企业、行业等各个层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使建筑业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尽管如此,在建筑业国际化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WTO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规则和我国入世以来建筑业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以及借鉴WTO成员方建筑市场准入技术性壁垒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的法律对策。 我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管理制度是伴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而产生和建立的。在建筑业对外开放中,政府的管理体现为从政府主导型到政府主导与其他利益相关者驱动型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改制逐渐规范化法制化,建筑企业的管理正在向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通行的模式转变;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等服务机构得到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在这种多层次的管理中,法制管理是最高层次的管理,建筑业对外开放主要是通过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加以规范的。 本文的研究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研究了WTO主要成员方在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特别是其实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技术性壁垒的经验,为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2、论述了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制度经济学理论、法理学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为进一步研究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及其完善奠定了理论基础。 3、在研究服务贸易、建筑服务贸易的内涵、特征、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和过渡期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主要法律规范,指出在建筑服务贸易法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过渡期后健全、完善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指明了方向。4、分析了WTO规则——这一国际社会成员国政府共同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的规则,特别是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一系列规则,为过渡期后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 5、探讨了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以WTO规则为依据,既要对我国建筑产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又要促进建筑业的对外开放,这也是我国建筑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前提条件。 6、结合上海2010年世博会中外双方共同建设场馆的特点,分析了世博会场馆建设中的建筑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着重研究了世博会建设中外国承包商市场准入中的主体资格法律问题。 7、在对本文研究内容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以后研究工作的方向。
杜玉琼[9](2006)在《CEPA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后,多边贸易自由化与区域贸易一体化并行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近年来,WTO多哈回合谈判步履维艰以及坎昆会议的受挫,加速了全球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区域贸易协定已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世界各国参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大多出于政治、经济、法律以及其他原因的考虑,截至2005年2月,累计向GATT/WTO通报的区域贸易协定已达312个,大多数区域经济组织是在WTO成立之后建立的。我国在加入WTO后经济运行状况总体良好,在区域贸易一体化成为国际经济发展的一种潮流,中国也在积极参与区域贸易一体化安排,1991年正式加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上海合作组织从建立到至今为止,中国一直参加于其中的活动:2002年11月4日中国——东盟领导人在柬埔寨金边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2003年6月29日,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英文缩写为“CEPA”,以下简称“CEPA”);2003年9月29日,双方又签订了6个附件;2003年10月17日,中央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6个附件。CEPA的签订是我国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次真正实践。有人评价为:CEPA,中国全面入世“实战演习”,并且是构建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起点,是中国实质性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始。 CEPA的实施为内地和港澳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内地和港澳经贸关系更加紧密。但同时也应看到,目前我国法学界对CEPA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深,再加上CEPA自身存在着一些令人困惑的法律问题,妨碍了CEPA的进一步实施。 由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三地都是WTO成员方,所以CEPA是在遵守WTO规则的前提下签定的;从CEPA的法律性质看它又具有自由贸易协议的性质。所以本文的研究始终是结合WTO的相关规定和世界上几大具有代表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主要是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相关法律制度,来
代中现[10](2005)在《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本论文的研究目的: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走势也正在日益加强,这其中涉及到了许多重要的法学理论问题。我国如何把握入世和CEPA协议全面实施的契机,这是关系到国家大政方针的现实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提出了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概念,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所涉及到的若干法律问题进行了细致的研究。本文通过CEPA存在的法律问题和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的研究,提出了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的设想,以求为我国区域经济一体化政策提供一个初步的参考路径,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提供一个可循的法律思路。这也是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所在。本文共分为六章,论文的具体内容结构如下:第一章从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的快速发展,引导出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的讨论。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国家间竞争的“新”法律制度形式其产生的基础、面临的困境以及代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形式的自由贸易协议(FTA)的扩张,最后,得出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时代来临的初步结论。第二章主要是论述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基础。首先讨论了实现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以及WTO框架下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基础,并评析了WTO框架下与自由贸易协议相关的几个典型案例:有关WTO对区域贸易协议审查的美加自由贸易协议案、有关GATT第24条实施的欧共体关税同盟案、有关GATT第25条豁免的美加汽车部件贸易协定案、有关WTO争端解决机制协调的美欧香蕉案以及土耳其印度纺织品和服装数量限制案。第三章主要是对WTO框架下《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进行宏观剖析。首先,对CEPA协议的背景、基本内容和特点进行论证;其次,讨论了CEPA与WTO的关系;最后,论述了CEPA的法律性质及其实施前提和途径。第四章主要是探讨了CEPA协议中服务贸易法律问题。首先,对CEPA中“服务提供者”定义与资格确定予以论述;其次,对作为CEPA服务提供者“香港公司”定义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研究了实施CEPA中服务贸易承诺存在的问题。第五章主要研究了CEPA协议中货物贸易和其他法律问题。首先,分析了CEPA协议中原产地认定标准存在的法律问题;其次,对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之间倾销和保障措施问题予以研究;最后,讨论了CEPA协议中执行与司法审查和争端解决机制问题。第六章主要是提出和分析在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首先,探讨了在WTO框架下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制度的宏观把握,主要提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战略定位、区域取向和需要重点突破的内容。其次,对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微观的思考,主要研究了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需要突破的法律障碍、确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原则和主导思想问题、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近期和远期目标。最后,借鉴欧盟和NAFTA经验,提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构想。主要内容有:1、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机构的分别和有序建立;2、完善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相关法律制度,譬如,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制度;3、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组织机构及表决制度;4、建立灵活的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本论文的研究方法:综合运用了历史考察、文义解释、实证研究和比较分析等论证方法以及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辩证推理等推理方法。例如,在界定香港和澳门在WTO中的法律地位时,运用了文义解释法;在考察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实施WTO协议的情况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相互之间的经贸现状时,运用了实证分析法;在阐明香港和澳门的法律地位时,采用了“基本理论——对象特征——定性分类”的三段式推理方法,即演绎推理法;在揭示WTO在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的实施情况及影响时,从众多统计数据与现实事例中得出结论的归纳推理法;在论证应当在中国内地、台湾、香港和澳门之间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必要性时,采用了辩证地衡量、比较利弊得失的推理方法,即辩证推理法。本论文的创新之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论题的某些创新:本论文涉及到新的研究领域,探索了在国际组织内协调区域平等成员之间关系的新问题。为我国更好地实施WTO协议规则、发展两岸四地更紧密经贸合作关系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策略提供了建设性的设想。如何把握入世后WTO协议在我国的实施、如何处理WTO中“一国四席”的局面以及如何建设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将是最近一个时期我国应当加紧研讨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国内学界进行系统研究的不多。本论文结合新情况,涉足新领域,具有鲜明的创新性。二是观点的某些创新:论文结构采用递进式的推理方法,按照逻辑关系分别论证了一些主要观点。例如,论文在讨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时,考虑到中国大陆和台湾在短期内建立紧密的经贸关系仍存在障碍,提出可以先在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有效运作更紧密经贸关系的推动下,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并以此为载体促进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四个区域之间的自由贸易区的最终形成。本文对“CEPA”作为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有机的整体研究了有关具体法律问题以及实现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具体建议。三是方法的某些创新:本文综合运用了历史考察、文义解释、实证研究和比较分析方法,同时采用了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辩证推理等推理方式,力求使研究结论更具科学性与合理性。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已经引起世界许多国家政府的重视。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也有了许多的成果,就国内国际研究状况看,对中国区域一体化问题也已经引起学界的关注。然而,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这一课题进行系统研究者并不多,发表的成果也多从宏观角度探讨,缺乏具体的指导意义。尽管也有从经济学视角对该论题略有涉及,但从法律制度的视角,综合国际法中的国际法主体、国际组织法、国际条约法和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理论,结合港、澳、台具体情况对本课题进行全面具体的研究比较少。本文试图在这方面综合多种研究方法进行细致研究,以求得出一些有参考价值的结论。
二、加入WTO对我国建筑工程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入WTO对我国建筑工程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续)(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的研究动态及研究述评 |
一、服务贸易非关税壁垒测度的文献综述 |
二、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及研究进展 |
三、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影响因素研究 |
四、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研究不足 |
第二章 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现状 |
第一节 中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规模及结构分析 |
一、服务贸易发展规模分析 |
二、服务业分部门发展规模分析 |
三、服务业分部门利用外资结构的对比分析 |
第二节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及开放政策的比较评估 |
一、服务业分部门开放度的比较分析 |
二、服务业分部门开放政策的比较评估 |
第三章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 |
第一节 基于关税等值的测度 |
一、Anderson和 van Wincoop(2003)理论模型的说明 |
二、改进的理论模型的构建 |
三、变量选取与数据说明 |
四、估计方法 |
五、基本回归分析 |
六、关税等值测算结果的比较分析 |
第二节 基于市场化指标的测度 |
第四章 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变量选取与数据处理 |
第二节 向量自回归(VAR)模型的构建条件 |
一、变量的平稳性检验 |
二、协整分析—Johansen协整检验 |
三、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模型 |
第三节 向量自回归(VAR)模型的动态分析 |
一、基于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分析 |
二、基于VAR模型的方差分解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一、积极支持服务业企业“走出去” |
二、制定适宜的对外开放政策 |
三、积极主动参与服务贸易规则的研判 |
四、充分重视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协同发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成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一) 国际背景 |
(二) 国内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自由贸易区理论基础及研究综述 |
第一节 自由贸易区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自由贸易区(FTA) |
二、 自由贸易园区(FTZ)及其与自由贸易区(FTA)的异同 |
第二节 自由贸易区相关的基础理论 |
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二、 非经济视角下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 |
第三节 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的研究综述 |
一、 自由贸易区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 |
二、 对世界主要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的研究 |
三、 对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的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与发展阻碍 |
第一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动因、历程与特点 |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动因 |
二、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历程 |
三、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特点 |
第二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整体水平及不足 |
一、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整体影响力 |
二、 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的经贸紧密度 |
三、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的不足 |
第三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未来发展面临的阻碍 |
一、 内部阻碍 |
二、 外部阻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自由化分析 |
一、 货物贸易自由化整体水平 |
二、 敏感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灵活处理 |
三、 货物原产地规则约定 |
第二节 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贸易的发展趋势 |
一、 货物贸易规模分析 |
二、 货物贸易比例分析 |
三、 货物贸易增速分析 |
第三节基于扩展引力模型的贸易效应实证检验 |
一、 扩展的引力模型构建 |
二、 研究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三、 实证检验结果及解释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投资与其他经济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双向投资效应分析 |
一、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投资的议题 |
二、 自由贸易区伙伴对中国投资的效应 |
三、 中国对自由贸易区伙伴投资的效应 |
第二节 投资效应及影响因素的计量模型检验 |
一、 模型设计 |
二、 样本选取与数据说明 |
三、 模型估计结果及解释 |
第三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其他经济效应分析 |
一、 促进国内地方经济发展 |
二、 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 |
三、 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 |
四、 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 |
一、 研究结论 |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整体水平显着提升 |
(二) 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发展阻力 |
(三)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具有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 |
(四)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投资促进效应显着 |
(五)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对我国地方经济、相关产业发展等具有多重影响 |
二、 对策建议 |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应妥善处理几个关系 |
(二) 灵活推进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 |
(三) 提高自由贸易区建设质量和标准 |
(四) 完善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3)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及研究动态 |
一、经济全球化相关理论综述 |
二、“华盛顿共识”的含义及影响 |
三、国有企业私有化的相关理论综述 |
四、发达国家(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相关理论及案例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历史回顾及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回顾 |
一、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分析 |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贡献 |
第二节 全球化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一、新自由主义推广下的经济全球化 |
二、全球化对不同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 |
三、西方国家的“逆全球化”倾向及其影响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误区 |
第一节 “国企病”不专属于国有企业 |
一、委托-代理问题 |
二、搭便车问题 |
三、软预算约束问题 |
第二节 国有企业私有化的“陷阱” |
一、陷阱一:行业的选择 |
二、陷阱二:企业的定价 |
三、陷阱三:合适的收购者 |
四、陷阱四:腐败的问题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等同于私有化 |
一、“混合所有制”概念的提出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 |
第四节 发展国有企业不代表“民营经济离场” |
一、发展民营经济的现实依据 |
二、发展民营经济的理论依据 |
三、发展民营经济的历史依据 |
第三章 欧美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法国:社会主义文化土壤下走出的全球性国有企业 |
一、法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法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法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二节 德国国有企业:经济国家主义的有效实践 |
一、工业化中功不可没的德国国有企业 |
二、德国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三、德国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三节 芬兰国有企业:推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楷模 |
一、“红色政权”下的芬兰国有企业 |
二、芬兰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改革 |
三、芬兰对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美国国有企业:美国“无国企”的真相 |
一、美国国有企业的分类及特点 |
二、美国对国有企业的管理 |
三、美国经验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借鉴和思考 |
第四章 亚洲国有企业的发展历史与借鉴意义 |
第一节 韩国:经济起飞依靠集权政府下的国有企业 |
一、韩国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韩国的国有企业治理与改革 |
三、集权政府下的经济起飞 |
四、韩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反思 |
第二节 新加坡:国有企业治理的成功案例 |
一、新加坡国有企业的发展历程 |
二、新加坡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 |
三、淡马锡模式的成功和借鉴意义 |
第五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及评估 |
第一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践 |
一、《指导意见》的改革思路 |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有企业的改革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不足 |
一、管资产到管资本的转型问题 |
二、实行有效监督的问题 |
三、选人用人的问题 |
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 |
五、党的领导与现代企业治理有机统一 |
第六章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
第一节 “前全球化”时代的国有企业改革 |
一、“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目标 |
二、“前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实践 |
第二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挑战 |
一、全球化带来新挑战的原因 |
二、全球化给我国国有企业带来的新挑战 |
第三节 全球化时代国有企业改革的机遇 |
一、政策机遇 |
二、改革叠加期机遇 |
三、“逆全球化”倒逼机遇 |
第七章 全球化背景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适应全球化趋势改革的基本路径 |
一、党的领导 |
二、法人治理结构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 |
四、国有企业走出去 |
五、国有企业道路自信 |
第二节 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主要改革对策 |
一、应对政府经济管理功能相对弱化的改革对策 |
二、应对生产要素不对等流动的改革对策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与评价 |
1.2.1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对已有研究的简要评价 |
1.3 研究范围界定 |
1.3.1 流通业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2 流通业标准化对象研究范围的界定 |
1.3.3 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产生经济影响研究范围的界定 |
1.4 研究目标、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思路 |
1.4.3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数据资料说明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资料说明 |
1.6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点 |
1.6.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流通业标准化的基本原理及其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 |
2.1 商品流通及其过程 |
2.2 流通标准及流通标准化的内涵与特征 |
2.2.1 流通标准及流通标准化的内涵 |
2.2.2 流通标准及流通标准化的特征 |
2.3 流通标准化的原理与形式 |
2.3.1 流通标准化的原理 |
2.3.2 流通标准化的形式 |
2.4 流通标准化与流通差异化的关系 |
2.5 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的理论分析框架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标准化对流通业发展的宏观作用机制研究 |
3.1 标准化对促进流通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分析 |
3.1.1 标准化在规范商品流通市场运行秩序中的作用 |
3.1.2 标准化在推动流通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 |
3.1.3 标准化在维护流通业发展安全中的作用 |
3.2 标准化对提高流通业经济效益和全社会福利水平的作用分析 |
3.2.1 标准化在提高流通企业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
3.2.2 标准化在提高流通业整体经济效益中的作用 |
3.2.3 商品流通领域内标准化的实施在提升全社会福利水平中的作用 |
3.3 标准化对推进商品贸易流通现代化的作用分析 |
3.3.1 标准化在协调和促进商品贸易流通中的作用 |
3.3.2 标准化在处理商品贸易流通纠纷中的作用 |
3.3.3 标准化在建立国际商品贸易流通优势地位中的作用 |
3.4 标准化对推动流通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作用分析 |
3.4.1 标准化在加速商品流通领域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
3.4.2 标准化在带动流通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中的作用 |
3.5 标准化对加快流通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作用分析 |
3.5.1 标准化在流通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
3.5.2 标准化在流通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 |
3.6 标准化对提升流通企业竞争力的作用分析 |
3.6.1 标准化在流通企业科学管理中的作用 |
3.6.2 标准化在构筑流通企业竞争优势中的作用 |
3.6.3 标准化在影响流通业市场结构中的作用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经济效益的微观作用机制研究 |
4.1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的贡献分析 |
4.1.1 标准化对降低流通企业成本的贡献 |
4.1.2 标准化对提高流通企业竞争力的贡献 |
4.1.3 标准化对维护流通企业客户关系的贡献 |
4.1.4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技术创新的贡献 |
4.1.5 标准化对减少流通企业风险责任的贡献 |
4.2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经济效益产生影响的领域分析 |
4.2.1 标准化对商品或服务数量变化的影响 |
4.2.2 标准化对商品或服务价格变化的影响 |
4.2.3 标准化对生产经营成本变化的影响 |
4.2.4 标准化对交易成本变化的影响 |
4.2.5 标准化对消费者购买意愿变化的影响 |
4.3 标准化对流通企业创造价值活动的影响分析 |
4.3.1 流通企业的价值创造链 |
4.3.2 流通企业创造价值主要活动中标准化的影响 |
4.3.3 流通企业创造价值次要活动中标准化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的实证研究 |
5.1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成本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1 标准化对流通业成本影响的机理分析 |
5.1.2 研究假设 |
5.1.3 变量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和模型设定 |
5.1.4 基于多元回归模型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1.5 实证检验结论 |
5.2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1 标准化与流通业技术创新的互动机理分析 |
5.2.2 标准专利化趋势对流通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分析 |
5.2.3 研究假设 |
5.2.4 变量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
5.2.5 基于VAR模型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2.6 实证检验结论 |
5.3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市场结构影响的实证分析 |
5.3.1 标准化对流通业市场结构影响的机理分析 |
5.3.2 研究假设 |
5.3.3 变量指标选取和数据来源 |
5.3.4 基于VAR模型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3.5 实证检验结论 |
5.4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产出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
5.4.1 标准化对流通业产出增长影响的机理分析 |
5.4.2 研究假设 |
5.4.3 变量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和模型设定 |
5.4.4 基于扩展后C-D生产函数模型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4.5 实证检验结论 |
5.5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对外服务贸易影响的实证分析 |
5.5.1 标准化对流通业对外服务贸易影响的机理分析 |
5.5.2 研究假设 |
5.5.3 变量指标选取、数据来源和模型设定 |
5.5.4 基于多元回归模型和主成分法的实证检验过程及结果分析 |
5.5.5 实证检验结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与发达国家的比较研究及经验借鉴 |
6.1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分析 |
6.1.1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历程 |
6.1.2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的总体状况与成就 |
6.1.3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现状 |
6.2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6.2.1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6.2.2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中问题的成因 |
6.2.3 我国流通业标准化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影响 |
6.3 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分析 |
6.3.1 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的发展概况 |
6.3.2 发达国家流通业的标准化体制 |
6.3.3 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与特点 |
6.4 发达国家流通业标准化建设对我国的借鉴启示 |
6.4.1 流通业标准体系建设层面的借鉴启示 |
6.4.2 流通业标准化管理体制层面的借鉴启示 |
6.4.3 流通业标准化运行机制层面的借鉴启示 |
6.4.4 流通业标准化战略定位层面的借鉴启示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路径与对策 |
7.1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指导思想 |
7.1.1 以提高我国商品流通领域标准的适应性和国际竞争力为核心要务 |
7.1.2 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和市场导向为根本原则 |
7.1.3 以支撑和引导我国流通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最终目的 |
7.2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发展导向 |
7.2.1 注重制定具有自主技术创新成果的流通标准 |
7.2.2 有效采用流通业国际标准并积极参与商品流通重点领域的国际标准竞争 |
7.2.3 向建立以自愿性流通标准为基础的流通业标准化体制转变 |
7.2.4 重点支持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流通标准 |
7.3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发展目标 |
7.3.1 总体目标 |
7.3.2 具体目标 |
7.4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发展重点 |
7.5 我国流通业实施标准化战略与促进标准化水平提升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
7.5.1 健全提升流通标准独立自主创新技术含量的机制 |
7.5.2 建立参与流通业国际标准竞争的机制 |
7.5.3 建立以自愿性、推荐性标准为基础的流通业标准化模式 |
7.5.4 完善商品流通领域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 |
7.5.5 加强流通业标准化的基础条件建设 |
7.5.6 实施商品流通领域标准推动工程 |
7.6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与研究展望 |
研究的主要结论 |
下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成本影响实证分析的相关原始数据 |
附录B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技术创新、市场结构、产出增长影响实证分析的相关原始数据 |
附录C 标准化对我国流通业对外服务贸易影响实证分析的相关原始数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5)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中国产业竞争力相关研究 |
1.2.2 中美贸易摩擦动因相关研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分析逻辑与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制造业竞争力与国际贸易摩擦:理论逻辑 |
2.1 概念界定及本研究指向 |
2.1.1 制造业竞争力 |
2.1.2 贸易摩擦 |
2.2 制造业竞争力与贸易摩擦形成 |
2.2.1 制造业竞争力、国家利益与贸易摩擦 |
2.2.2 国家利益、国家干预与贸易摩擦 |
2.2.3 制造业竞争力引发贸易摩擦的机制和逻辑 |
2.3 制造业竞争力与贸易摩擦升级 |
2.3.1 制造业竞争力相对变化与比较优势演化 |
2.3.2 比较优势演化、产业结构调整与摩擦升级 |
2.3.3 制造业竞争力导致贸易摩擦激化的动态过程 |
2.4 小结 |
第3章 中国制造业发展与中美贸易摩擦的历史回顾 |
3.1 中国制造业竞争力的动态变化及其在对外贸易中的反映 |
3.1.1 产出结构动态变化与竞争力变迁 |
3.1.2 对外贸易发展及其反映的制造业竞争力变化 |
3.1.3 竞争力变动趋势的实证分析与描述 |
3.2 美国经济发展的结构特征与制造业相对竞争力演化 |
3.2.1 美国制造业规模、结构及支柱产业 |
3.2.2 美国对外贸易发展及其结构意义 |
3.2.3 制造业相对竞争力变动的实证分析与描述 |
3.3 中美贸易摩擦发展历程的时间与行业特征 |
3.3.1 2001 年-2008 年:以纺织、机电、化工等产品为主的贸易摩擦 |
3.3.2 2009 年-2016 年:贸易摩擦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蔓延升级 |
3.3.3 2017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的规模、层级和烈度发生新变化 |
3.3.4 中美贸易摩擦与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提高具有时间相关性 |
3.4 小结 |
第4章 制造业竞争力变化引致中美贸易摩擦的逻辑和条件 |
4.1 中美贸易摩擦发生乃至激化的基本逻辑和条件 |
4.1.1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前贸易摩擦 |
4.1.2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贸易摩擦 |
4.1.3 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提高引发中美行业贸易摩擦的基本逻辑和条件 |
4.2 特朗普政府贸易战的经济根源与美方逻辑 |
4.2.1 “中国制造2025”在美国引发对抗性贸易政策反应 |
4.2.2 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提高是贸易战爆发的经济根源 |
4.2.3 中国快速崛起对美国的全球霸权构成挑战 |
4.3 小结 |
第5章 中美贸易战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冲击 |
5.1 新兴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
5.1.1 产业竞争力来源与影响因素识别 |
5.1.2 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驱动因素分析 |
5.2 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所受影响分析 |
5.2.1 中美贸易战对中国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 |
5.2.2 华为公司成长历程带来的启示与思考 |
5.3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与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6.1.1 主要结论 |
6.1.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6.2 中国应对建议 |
6.2.1 中美贸易战前景简析 |
6.2.2 中国应对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6)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前言 |
第一部分 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问题概述 |
一、建筑服务贸易的定义与内涵 |
(一) GATS 关于建筑服务贸易的定义及分类 |
(二) 建筑服务贸易的特点 |
(三) 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现状 |
二、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含义及体现形式 |
(一) 市场准入原则的定义与内涵 |
(二) 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含义及形式 |
第二部分 我国关于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入世承诺 |
一、GATS 对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规定 |
(一) GATS 适用于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原则性规定 |
(二) GATS 框架下市场准入与具体承诺的关系 |
二、我国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 |
(一) 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主要是建筑施工) 市场准入的承诺 |
(二) 我国建筑工程设计市场准入的承诺 |
(三) 我国对有关国家的承诺 |
三、我国在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入世承诺与其他国家的差距 |
(一) 其他国家在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主要是建筑施工) 市场准入的承诺 |
(二) 我国在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入世承诺与其他国家的差距 |
第三部分 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具体内容及承诺履行情况 |
一、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具体内容 |
(一) 现行建筑施工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 |
(二) 现行建筑设计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 |
二、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承诺的履行情况 |
(一) 逐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
(二) 入世前政策与现行规定的差异 |
(三) 现行规定与WTO 的相符性 |
三、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法规在实践中的问题 |
(一) 外国承包商直接承揽项目建设的主体资格缺少法律法规支撑 |
(二) 外国承包商承接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方面存在法律障碍 |
(三) 外国承包商建筑设计资质准入机制与入世承诺不符 |
第四部分 完善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法律建议 |
一、世界主要国家关于建筑服务市场准入的规定 |
(一) 发达经济体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规定 |
(二) 发展中经济体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规定 |
二、我国建筑服务市场准入法律体系的完善 |
(一) 制定外国企业准入方面的单项法律或法规 |
(二) 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
(三) 完善现有执业资格法规,区分现有执业资格的立法级别 |
(四) 加强关于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7)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在WTO“后过渡期”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主要结构框架 |
1.5 研究方法、数据来源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来源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 |
1.6.2 可能的不足 |
2 WTO"后过渡期"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的优势分析 |
2.1 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的现状 |
2.1.1 我国建筑业的发展现状 |
2.1.2 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
2.1.3 我国建筑业企业境外工程承包的现状 |
2.2 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的竞争优势分析 |
2.2.1 有利的国内发展环境 |
2.2.2 劳动力价格优势 |
2.2.3 地缘优势 |
2.2.4 技术优势 |
2.2.5 资本优势 |
3 WTO"后过渡期"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的劣势分析 |
3.1 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1 国内建筑市场还处于无序状态 |
3.1.2 国内建筑企业自身发展依然缓慢 |
3.1.3 国际市场竞争力不足 |
3.2 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的劣势分析 |
3.2.1 在工程技术方面的差距 |
3.2.2 在工程管理方面的差距 |
3.2.3 在人力资源方面的差距 |
4 WTO"后过渡期"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面临的机遇 |
4.1 中国建筑业的对外开放 |
4.1.1 中国建筑业对外开放的成效 |
4.1.2 对外开放对建筑业的积极影响 |
4.1.3 建筑业加入WTO后的对外开放政策 |
4.2 加入WTO"后过渡期"给我国建筑业带来的机遇 |
4.2.1 加速我国建筑业的市场化进程 |
4.2.2 促进我国建筑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
4.2.3 加快我国建筑业改革步伐 |
4.2.4 我国建筑业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放大 |
5 WTO"后过渡期"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面临的挑战 |
5.1 国外建筑企业对国内建筑业的冲击 |
5.1.1 国内建筑企业与国外大承包商的比较 |
5.1.2 其它制约建筑业发展的问题 |
5.2 加入WTO"后过渡期"对我国建筑业的挑战 |
5.2.1 对国内建筑业及其市场产生冲击 |
5.2.2 我国建筑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政策优势减弱 |
5.2.3 对现行建筑业管理制度产生冲击 |
5.2.4 人才的竞争和流失加剧 |
6 发展我国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的对策建议 |
6.1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监督作用 |
6.1.1 建立健全建筑法律法规体系 |
6.1.2 建立良好建筑市场环境,保障市场秩序 |
6.1.3 合理保护国内建筑市场 |
6.1.4 实施灵活策略,加速中国建筑企业的国际化进程 |
6.1.5 构筑人才优势,建立以人为本的人力资源体制 |
6.2 国内建筑企业的应对策略 |
6.2.1 抓大放小,推动企业战略调整 |
6.2.2 强化科技创新,提高中国建筑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
6.2.3 改革经营管理体制,建设现代企业制度 |
6.2.4 注重品牌战略,提高国际建筑市场占有率 |
6.2.5 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选题依据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国内外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 |
2.1 国外研究状况 |
2.1.1 关于“承诺” |
2.1.2 关于建筑市场准入的“技术性壁垒”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的理论基础 |
3.1 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理论 |
3.1.1 制度的内涵 |
3.1.2 制度的构成 |
3.1.3 制度的变迁 |
3.1.4 法律制度在制度变迁中的地位、需求和供给 |
3.2 法理学关于法的理论 |
3.2.1 法的功能 |
3.2.2 法的作用 |
3.2.3 法的功能和法的作用的关系 |
3.3 政府规制理论 |
3.3.1 政府规制的概念、产生原因 |
3.3.2 政府规制失效及优化 |
3.3.3 入世与政府规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入世过渡期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现状分析 |
4.1 服务贸易与建筑服务贸易 |
4.1.1 服务贸易—国际贸易新的增长点 |
4.1.2 建筑服务贸易 |
4.2 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现状分析 |
4.2.1 我国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 |
4.2.2 我国入世承诺的履行 |
4.2.3 入世过渡期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评析 |
4.2.4 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WTO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分析 |
5.1 WTO法律框架及规则 |
5.2 WTO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 |
5.2.1 《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原则 |
5.2.2 《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原则 |
5.2.3 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则 |
5.2.4 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则 |
5.2.5 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争端解决规则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 |
6.1 坚持 WTO规则的前提下,完善建筑服务贸易法律 |
6.1.1 加强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技术性壁垒的研究 |
6.1.2 学会利用WTO规则的弹性空间和例外条款 |
6.1.3 以《政府采购协定》引导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的制定 |
6.2 实施建筑业担保、保险制度,防范建筑工程风险 |
6.2.1 工程保证担保与建筑工程领域风险的防范 |
6.2.2 工程保险和建筑工程领域风险的防范 |
6.2.3 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在防范建筑工程风险方面的区别 |
6.2.4 运用国际工程保证担保和国际工程保险化解建筑工程风险的对策 |
6.3 建立建筑行业国际执业资格制度,促进建筑业的对外开放 |
6.3.1 国外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比较分析 |
6.3.2 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建立的进展情况及特点 |
6.3.3 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发展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案例分析—世博会建设中建筑服务贸易法律问题 |
7.1 世博会场馆建设中承包主体资格的法律问题 |
7.1.1 我国建筑企业承揽世博场馆项目工程的主体资格条件 |
7.1.2 外商投资建筑企业承揽世博场馆项目工程的主体资格条件 |
7.1.3 外国承包商承揽世博场馆项目建设的主体资格条件 |
7.2 外国承包商承接世博场馆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问题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个人简历: |
已发表论文: |
研究项目: |
(9)CEPA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导论 第一章 CEPA的法律性质 |
一、CEPA产生的背景 |
(一) CEPA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 |
(二) CEPA是香港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必然选择 |
(三) CEPA是中国入世后“两岸四地”经贸发展的最佳模式 |
(四) CEPA名称的由来 |
二、CEPA产生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
(一) CEPA产生的理论基础 |
(二) CEPA产生的法律依据 |
三、CEPA的内容 |
(一) 关于货物贸易的规定 |
(二) 关于服务贸易的规定 |
(三) 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规定 |
四、CEPA的调整对象 |
(一) CEPA调整的是国内经贸关系 |
(二) CEPA调整的是WTO两个成员之间的经贸关系 |
五、CEPA的法律性质 |
(一) CEPA既不完全属于国内法性质也不完全属于国际条约性质 |
(二) CEPA是具有自由贸易协议性质的一国国内的区域贸易安排 |
六、CEPA的影响和意义 第二章 CEPA零关税制度问题 |
一、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及关税减让理论 |
(一) 关税及其作用 |
(二) 关税的经济效应分析 |
(三) 关税减让理论 |
二、WTO关税制度及区域贸易组织中的关税制度 |
(一) WTO有关关税的规定 |
(二) 区域贸易组织中的关锐制度 |
三、中国大陆关税制度及其在WTO框架下的关税减让承诺 |
(一) 中国大陆关税税率的基本原则 |
(二) 中国大陆“入世”的关税减让承诺 |
四、CEPA零关税制度及其对内地和香港经济的影响 |
(一) CEPA零关税制度 |
(二) CEPA零关税对内地和香港经济的影响 |
(三) 建立健全有效制度防范CEPA下零关税风险 第三章 CEPA货物贸易的原产地问题 |
一、原产地规则概述 |
(一) 原产地规则的应用领域 |
(二) 原产地规则的类型 |
(三) 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
二、WTO原产地规则 |
(一) 《原产地规则协议》的内容 |
(二) 原产地规则在WTO法律框架内的运用 |
(三) WTO《原产地规则协议》尚存在的缺陷 |
三、区域贸易组织中的货物贸易优惠性原产地规则 |
(一) 自由贸易协议中的原产地标准 |
(二) 欧共体原产地规则模式 |
(三) NAFTA原产地规则模式 |
四、CEPA原产地规则 |
(一) 判断“香港制造”的标准 |
(二) 认定“香港公司”的标准 |
(三) CEPA协议中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的缺陷 |
(四) 完善 CEPA原产地规则的建议 第四章 CEPA服务贸易的原产地问题 |
一、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 |
(一) 服务贸易的概念和特征 |
(二) 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原因和现状 |
(三) 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和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
二、服务贸易原产地标准 |
(一)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有关服务贸易原产地的规定 |
(二) 区域贸易协定中有关服务贸易原产地的条款 |
(三) 认定“服务提供者”的标准 |
三、CEPA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 |
(一) CEPA对“服务提供者”的定义 |
(二) CEPA对“服务提供者”规定的条件 |
(三) CEPA有关服务提供者的规定与WTO、GATS规定的比较 |
四、CEPA中“服务提供者”适用的冲突及完善 |
(一) CEPA法人范围方面的不协调 |
(二) CEPA法人身份规定的完善 第五章 CEPA反倾销问题 |
一、倾销及反倾销概述 |
(一) 倾销的涵义 |
(二) 倾销存在的客观性及其作用 |
(三) 反倾销的意义及其不良影响 |
(四) 反倾销对公共利益的考虑 |
二、世界各国反倾销法的产生与发展 |
(一) 国际反倾销法的产生与发展 |
(二) 美国反倾销法的产生与发展 |
(三) 欧共体反倾销法的产生和发展 |
(四) 中国反倾销法的产生和发展 |
三、CEPA下内地与香港之间的倾销问题 |
(一) CEPA零关税下的倾销风险 |
(二) 自由贸易框架下取消反倾销措施的法律问题 |
四、CEPA下倾销问题解决的法律途径 |
(一) 审定产品的原产地、启动CEPA第9条规定的保障措施 |
(二) 应当建立统一的反垄断法 |
(三) 尽快完善我国反倾销法律制度 第六章 CEPA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
一、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
(一) 争端及贸易争端的概念 |
(二) 贸易争端的产生 |
(三) GATT/WTO争端之种类 |
(四) 争端解决机制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
(一) WTO争端解决机制概述 |
(二)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价值取向 |
(三) WTO争端解决机制评价 |
三、区域贸易安排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
(一) 北美自由贸易区争端解决机制 |
(二) 欧盟争端解决机制 |
(三) 东盟争端解决机制 |
四、CEPA争端解决机制 |
(一) 完善 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二) 构建 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10)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第一章 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WTO框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快速发展 |
一、以WTO为代表的国际法律制度背景 |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的盛行 |
第二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产生的基础 |
一、公共利益基础上的相互合作和重塑 |
二、国家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政治因素的考量 |
第三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间竞争的“新”法律制度形式 |
一、传统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国家间的利益冲突 |
二、新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制度:国家间的利益平衡 |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的困境 |
第四节 自由贸易协议(FTA)的扩张 |
一、地区贸易协议(RTA)数量的激增 |
二、FTA涵盖范围的扩大 |
三、学者关于区域贸易协定(FTA)的观点 |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时代的来临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基础 |
第一节 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
一、在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可行性 |
二、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必要性 |
第二节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基础 |
一、GATT第24条与区域贸易协定(FTA) |
二、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CRTA)与区域贸易协定(FTA) |
三、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依据 |
四、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法律依据分析 |
第三节 与GATT和WTO有关的几个自由贸易协议典型案例分析 |
一、GATT对区域贸易协议的审查:美国加拿大自由贸易协议案 |
二、GATT第24条的实施:欧共体关税同盟案 |
三、GATT第25条的豁免:美加汽车部件贸易协定案 |
四、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协调:美欧香蕉案 |
五、区域贸易协议的两难选择:土耳其印度纺织品和服装数量限制案 第三章 WTO框架下《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宏观剖析 |
第一节 CEPA签署的背景、基本内容和主要特点 |
一、内地与香港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产生的背景 |
二、CEPA的基本内容框架 |
三、CEPA作为贸易协议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CEPA与WTO的关系论 |
一、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与WTO的关系 |
二、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对WTO的影响 |
第三节 CEPA的法律性质及其实施前提和途径 |
一、CEPA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CEPA的实施前提和途径 第四章 CEPA协议中服务贸易法律问题探讨 |
第一节 CEPA中“服务提供者”定义与资格确定 |
一、CEPA中关于“服务”和“服务提供者”的定义 |
二、在定义方面CEPA规定与GATS、WTO及国内法的比较 |
三、CEPA中、“服务提供者”适用时的冲突及协调 |
第二节 作为CEPA服务提供者“香港公司”定义问题的分析 |
一、“香港公司”定义问题的出发点及意义 |
二、CEPA实施过程中“香港公司”定义存在的法律障碍 |
三、完善CEPA关于“香港公司”定义的几点建议 |
第三节 实施CEPA中服务贸易承诺存在的问题 |
一、CEPA服务贸易承诺与现行法规的不和谐 |
二、实施CEPA服务贸易承诺的方式建议 第五章 CEPA协议中货物贸易和其他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CEPA协议中原产地认定标准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CEPA协议中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的缺陷 |
二、完善CEPA认定原产地标准问题的建议 |
第二节 CEPA框架下内地与香港之间倾销和保障措施问题 |
一、CEPA有关保障措施和反倾销的规定 |
二、CEPA零关税下的特定保障措施和倾销风险 |
三、CEPA下我国保障措施和反倾销法律制度问题的完善 |
第三节 CEPA协议中执行、司法审查和争端解决机制问题 |
一、CEPA中的执行和司法审查机制的问题与完善 |
二、构建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三、完善CEPA中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构想和建议 第六章 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制度模式探讨 |
第一节 CEPA实施对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意义 |
一、内地与港澳签署CEPA后对台湾的影响 |
二、CEPA是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安排的第一步 |
第二节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模式的宏观把握 |
一、政策定位:把实现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作为一项宏伟战略 |
二、区域取向:以CEPA为范式推动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实现 |
三、重点突破: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的主要领域 |
第三节 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的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微观思考 |
一、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需要突破的法律障碍 |
二、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基本形式自由贸易区法律模式的微观思考 参考文献 后记 |
四、加入WTO对我国建筑工程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续)(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服务贸易开放度测度及影响因素研究[D]. 钱蒙蒙. 安徽财经大学, 2020(12)
- [2]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成效研究[D]. 董洪梅.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3]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研究[D]. 李洋.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4]我国流通业标准化经济效应研究[D]. 叶萌.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3)
- [5]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研究[D]. 那振芳. 辽宁大学, 2019(05)
- [6]我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法律问题研究[D]. 李瑾. 中国政法大学, 2011(10)
- [7]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业在WTO“后过渡期”面临的机遇、挑战及对策研究[D]. 李震. 南京农业大学, 2008(05)
- [8]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研究[D]. 师华. 同济大学, 2007(02)
- [9]CEPA法律问题研究[D]. 杜玉琼. 西南政法大学, 2006(12)
- [10]WTO框架下中国区域贸易一体化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代中现. 华东政法学院, 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