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众的事是最大的事”(论文文献综述)
孙冲[1](2021)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文中研究说明人民调解是被誉为“东方之花”的一种纠纷解决制度,在新中国社会治理的历史当中,人民调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人民调解的短板逐渐显露出来。从组织体系上看,传统人民调解的组织体系过于碎片化,不同的调解组织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处于“多中心”管理的涣散状态之下。这造成组织间的联动性差,调解效率低,调解资源容易被浪费。除此以外,在调解手段和规则体系上,传统人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常使用一些策略性的调解手段,在调解规则的适用上不统一、不规范、缺乏体系性,造成调解结果的差异化明显,人民调解的公平性常常受到外界质疑。因此,传统人民调解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法治话语逐渐取代政治话语,成为主导人民调解的话语体系,人民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实践形态也都需要随着话语体系的转化而发生转变。在当事人看来,他们需要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而这种纠纷解决机制必定是统一、协作、高效的。在治理者看来,他们需要一种能够对接司法系统、执法系统的专门纠纷解决体系,来分流司法、执法体系当中的纠纷解决压力,满足社会治理的“维稳”需要。此外,地方政府在“法治竞赛”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需要对纠纷治理机制进行一番改革和创新。因此,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治理者,都有动力推动人民调解的进步,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产生的。部分地方开始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最具特色的是通过建立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方式使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在人民调解的管理上变“多中心”为“一中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制度内部组织体系。与此同时,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建立,顺畅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对接机制,便利内外联动,从而使人民调解嵌入到更为广阔的外部纠纷治理体系之中。在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人民调解的调解手段更为法治化和规范化,人民调解的规则体系也更加完善,人民调解逐渐摆脱了“边缘化”和“碎片化”。人民调解纵向体系可以分为“县(市、区)—镇(街)—村(社)”的三级网络,从横向体系上看,村(社)一级包括品牌调解室、村(社)治调主任、网格员等;镇(街)一级主要包括司法所管理的具有综合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警调”和“诉调”等附设型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一级包括各类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街)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镇(街)和村(社)两级的人民调解组织和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县(市、区)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则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组织与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各级政法委负责人兼任同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领导职位。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过程是在由行政主导的“高位推动”下,运用了对组织结构的调整、对权威体系的整合和对调解组织工作空间的整合三种手段完成的。人民调解通过体系化运行的方式达到了对纠纷分级分类处理的精细化需求,达到确保类似的案件能够得出相似的调解结果的体系化追求。人民调解的这种体系化运行模式与马克斯·韦伯笔下的官僚制如出一辙。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呈现出了层级化与专业化,规范化与司法化,联动常态化和“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这四个特点。随着人民调解组织层级的提高,其化解纠纷的手段方法和运用的规则体系都与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不同。人民调解组织的层级越高,其专业化程度越高,系统的开放性程度越高,规范化与法治化程度也就越高,因此,高层级的人民调解组织更倾向于使用法律作为其调解的规则与手段。此外,人民调解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动呈现常态化的运行模式,人民调解组织不但与其它纠纷治理组织联动,甚至还嵌入到其它纠纷治理组织的工作之中。特别是在“警调”“诉调”之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人民调解似乎已经承担了司法与行政的部分纠纷解决功能。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化运行后,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有一定的不足和问题。积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能够促进溢出纠纷和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能够既分流纠纷,又确保纠纷解决后续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其它组织机构进行对接。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编织起一面纠纷解决的大网,能够结合大数据平台有效排查矛盾纠纷并利用和调动起基层治理资源。最重要的是,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改善了人民调解在整个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体系当中的定位,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并且促进了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体系的顺畅。消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科层化弊端明显,韦伯笔下官僚制的不足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充分暴露出来。层级化结构分工导致部分人民调解组织面临悬浮性危机,人民调解灵活性受限。由于层级管理的需要和组织衔接的需要,文牍化现象愈发严重,文牍化的发展影响了人民调解的日常工作重心与重点。此外,系统的开放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系统的兼容性也需要越来越强,人民调解体系需要在规则的适用上尽量与其它纠纷治理机构相统一。法治化与规范化的要求日益增加。体系化运行加强了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高层级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追求与规范化追求间接影响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实践活动,具体表现包括: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在规范化与法治化上表现出了教条主义的特点,忽略地方性知识、法律文化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人民调解全体系都在追求调解结果的“类案同调”,因而,忽视个案中的特殊性,导致“个案正义”问题频出,上述问题进而影响到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调解实效;人民调解在被纳入到整个社会的纠纷治理体系中时,就已经被拟定了相应的分工与职能。但分工意味着整体效率的提高,也意味着单个功能的减损。人民调解从过去蕴含着促成“调解—履行”等案结事了机制的独立纠纷解决闭环系统,逐渐演变成为大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中的一个局部环节,并且只负责发挥调解这一局部功能。协议的履行已经不在人民调解者需要考虑的范围之中。因此,签订协议却得不到履行的情况越来越多,案结事却未了的困境逐渐显现。为此,要反思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源自于自上而下的推动,主要是为了能够让人民调解顺利融入到社会纠纷治理的体系之中,但在这一过程中,人民调解被单纯的理解为是一种纠纷解决的工具。人民调解制度原本是一项面对基层的“底层设计”,人民调解原本具有社会动员、政治教化、传统激活等复合性功能,因此,人民调解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解纷需要,是“国家—社会”间缝隙的弥合机制。综上,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仍然要注重对基层的关心,对个案的回应,分层分级的同时要注重区分不同层级的不同需求,特别是要避免体系化导致人民调解向教条主义的方向发展,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手段与调解规则被同构,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价值追求被同质化。最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经验是人民调解发展过程中的有益尝试,更是未来人民调解发展的方向。针对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注重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要将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从县(市、区)一级降低到镇(街)一级,注重发挥基层力量的作用,提升网格员等自治性力量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其次是要发挥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合一,特别是要坚持赋予人民调解更多的自治自由,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权利。避免体系化发展导致在规则理念等方面形成法治对道德风俗的消解。最后,是要加强党组织的统筹与联动。通过党组织的力量简化组织联动的程序、文案工作,增强体系化过程中的联动能力。
董成伟[2](202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取得经济长期高质量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保障,是成功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的重要保障。中国在世界上的“抢眼表现”,形成举世瞩目的“中国之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更是彰显举国体制的现实例证,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运用举国体制的强大制度威力,全民抗疫取得了战略性成果,实现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双胜利。后疫情时代,面临发展环境的深刻变化,亟需发挥举国体制这一重要法宝,集中全国力量进行“卡脖子”技术攻关,在新一轮生产方式和组织方式的变革中占据优先位置,牢牢掌握发展的主动权。深入探析举国体制的理论渊源,清晰梳理举国体制的逻辑演进,总结概括举国体制的运行机理,形成对于举国体制的科学认识,有助于拓展“中国之治”的学术话语表达,有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助于为独立自主进行重大科技攻关、成功应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高效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等提供制度保障。为此,本文以近年来引起高度关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研究、系统研究、历史研究等方法,详细论述了举国体制的基本概念、显着优势、原则属性、理论资源、发展历程、实践机理等内容,阐明了举国体制是实现全国人员、资源、组织、部门一盘棋,以快速动员和快速调集的方式,确保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得到保障和供应的制度安排。面对后疫情时代国际政治经济深层次变革,深入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实践领域、实践基础、实践根基、基本经验和实践进路等问题,以更好阐明举国体制的基本遵循和根本指引,明确举国体制的方向和任务,有助于为我国集中力量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制度保障。具体来说,论文在结构安排上共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思路、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为全文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二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基本概述。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的基本概念、显着优势、基本原则和基本属性,阐明了举国体制的内涵和外延,厘清了举国体制及其相关问题的本质特征和理论内核,为举国体制的研究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三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理论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理论渊源于经典马克思主义举国体制思想、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思想,同时也包含新时代健全和完善举国体制的总体意见及理论和实践的要求。举国体制的理论逻辑是指从制度生成、制度实践和制度比较等方面总结和概括举国体制的理论资源。第四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历史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经过农业文明、工业文明、数字文明三个发展时期;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充分运用和发挥举国体制的制度优势,办成了许多大事,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举国体制是中国实现历史性跨越发展的制度优势,经历了制度建构和形成、发展和完善以及拓展和创新三个演进阶段。第五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实践逻辑。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举国体制的实践根基、内在机理、实践方法。举国体制的实践根基包括:政治根基、经济根基、文化根基和社会根基。举国体制的内在机理包括:组织构成、制度规范、方向原则。举国体制的实践方法包括:互动的责任网络格局、多部门协同、多领域合作、有效的市场机制和科学的宏观调控。第六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未来发展思考。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如何坚持好和发展好举国体制:深化关于举国体制的认知和研究;夯实党领导举国体制的各项制度保障;夯实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格局;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撑。总之,通过全面总结和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论文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是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有力保证。通过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模式,我们取得了许多辉煌成就,办成了许多大事、难事、急事。二是中国社会主义举国体制是党和人民在实践中通过逐步探索而确立起来的制度安排。新中国成立之后,举国体制的实践向度更加明确,制度框架逐步构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启,使举国体制的实践维度不断拓展,作用优势不断彰显,制度规范逐步定型。党的十八大以来,举国体制作为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有了更多的现实例证,制度构建不断完善。三是举国体制显着优势集中体现在党带领人民进行重大科技攻关、重大工程建设、抗击自然灾害及新冠疫情防控等“大事”上。
穆希琳[3](2021)在《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的正式制度中,工会互助制度属于工会保障职能中兼具职工集体福利和困难职工帮扶双重主题的制度形式。该制度的生成是结构互构与个体需求的复合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制度的表现样态呈现区别化,本文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将厘清制度的发展脉络,对各阶段制度内容和运行实际效果的分析是归纳制度阶段特征的依据。而在工会互助制度变迁的逻辑体系中,原有的制度生成结构发生变化,作为工会组织“自我赋能”的中层力量崛起发挥着创新工会互助制度组织形态的作用。对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将原本呈现为割裂状态的工会互助制度典型阶段融汇为一脉相承的制度发展过程,并且将静态的制度呈现以动态演进的方式开展研究。通过构建“结构—需求—制度”的分析框架,将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和变迁的动力要素划分为“宏观制度—单位组织”的多重制度逻辑结构,又将个体需求的满足程度使用“认同—行动”双重维度进行类型划分。通过分析强化了“中层组织”在制度变迁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力量,中层组织呈现单位组织“退场”、上级工会组织“入场”。工会组织通过市场化机制的尝试达到“自我赋能”,这一外在突生的力量为工会互助制度变迁提供了全新的组织形态。本研究选择东北地区国有大型企业YZ厂作为田野调查点开展实证研究。YZ厂建厂历史悠久,工会互助制度发展历程完善,并且当下YZ厂仍保留单位内外多种互助制度并行,在参与上级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的主流互助制度之外,在单位内部按年度职工仍开展向厂内互助基金会捐款。本研究采用社会学定性分析方法中的实地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将该厂1955年建厂初期至1995年间在工会会员之间实行的以“互助储金会”为代表的经济互助制度,结合“生活服务小组”、“思想互助小组”等为代表的劳力互助制度和思想互助制度,统称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将1995年后参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组织的以职工医疗互助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保障”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低位时期,收入分配制度遵循平均主义基础上的按劳分配,职工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成为客观现实。社会管理领域国家以单位体制将个体纳入单位组织中便于管理及整合,单位组织也成为国家向个体提供福利待遇的中间组织。本论文所研究的国有企业在单位体制时期是典型的能够为单位成员提供近乎全覆盖福利、单位成员对单位组织依附黏性较强的单位组织。从自上而下的结构角度而言,国家经济社会的宏观制度要求单位组织承担国家意志的传达者、国家资源的提供者角色,纳入代表着“国家”的单位组织中的个体依靠单位解决自身的困境成为该历史阶段下理所当然的选择。这是国家制度对单位组织内部成员互助行为的社会建构。从自下而上的结构角度而言,在企业与国家“同构”之下的国有企业工会,听从党委领导并为行政部门分忧是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国家总体资源供给量不足的局限下,动员群众力量展开互助互济活动成为工会的理性选择。把单位成员的问题在单位组织的场域内解决,这是单位组织“向上负责”的反馈表现。在国家宏观制度与中层单位组织的互构结构之外,大量职工存在临时性经济借贷需求这样微观个体的实际需求也是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要素。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发展过程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变迁是对原有互助制度中呈现正反馈递增的设置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采取渐进式变迁的方式,符合职工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的预期惯性,也符合制度制定的主体工会组织的功能定位。由于工会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功能侧重有所区别,工会互助制度也随之呈现了从“解群众之困”到“筑风险补充保障”的功能偏重转向。在单位体制之下,工会是生产性行政单位的企业同盟者或建设伙伴。因此工会组织为单位行政减轻负担的同时还要为职工群体缓解压力,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工人的生活福利工作,将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职工“揽”到工会职责份内,采取广泛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自身问题的方式设立“互助储金会”,这是工会对稳定单位体制的有效的助益方式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群体边界相较单位体制时期工会互助制度范围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将一事一时的工会“送温暖活动”转变为覆盖全年的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将工会单向“施惠”转变为职工双向多元互助参与。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当代价值不仅在于为职工提供风险补充保障,更在于“重塑”单位内部职工间相互关爱的凝聚力。“在内”有单位组织对“单位人”的关怀,“单位人”以尽心完成职业目标作为对单位组织的回馈;“在外”利用大数法则的职工互助保障,是低投入的非营利性的风险补充补充保障。笔者认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发展进路应在维护职工保障权益的原则上拓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互助保障体系,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过程中的下岗职工、人数日渐增加的离退休职工、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职工等群体设置有工会特色的互助保障制度,这也将是工会迎合职工民意需求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持续“赋能”的表现。
东方明,魏迟婴[4](2021)在《命运如丝(长篇纪实连载)》文中研究表明第一章 "悬办"这是萧顺德有生以来遭遇的最大的一桩蹊跷事:明明昨天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谭处长跟他谈话时说得很清楚的,让他去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充实干部处领导班子,待到他今天拿着市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前往市局报到时,扬帆副局长跟他见了面,说了几句话,这事儿就不见影子了!要说扬帆,跟萧顺德也算得上半个熟人,皖南事变后扬帆担任新四军军法处长时,萧顺德就是军部警卫团的连指导员。尽管没有直接的工作关系,可是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
杨红光[5](2021)在《云播智慧》文中研究表明文明的冲突是一个精心炮制的巨大的谎言;超小型武器将成为未来战争的主导;首次提出"重新定义用户体验",并给出商业模式;"人工智能+高失业率+老龄化"时代的新型社会治理结构。——题记引章春节刚过,王先生择日远游。出新区、环沿海、经湘赣、达云贵、上青藏、转川渝、至陕甘、经晋冀、回京城,整整三个月,一向足不出城的王先生,把大海、江湖、沙漠、戈壁、岩层、天路、雨林、雪域,一一收眼底。
高世伟[6](2021)在《清代至民国豫北基层社会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基层治,则天下安。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是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保障。我国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有着独特的政治传统,延续性很强,留下了丰富的治理经验。体味历史文化中蕴含的治理思想,对推进我国治理体系的建设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清代至民国时期的国家与豫北社会之间的关系是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具体体现。国家治理首先注重的是治理体系的构建。治理体系具有普遍性,豫北社会具有特殊性,所以,国家治理在豫北社会的实践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双重特征。国家治理的指导方针是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有序。就清代民国时期的国家治理而言,清王朝以少数民族身份入主大统,首先要解决的是国家认同问题。清王朝继承儒家传统,构建起了“家国一体”的政治认同,建立了以《圣谕广训》为指导思想的社会治理体系,并以“礼法体系”规范人们的行为。清王朝还通过军事和赋役制度来加强皇权,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渠道提升治理效能。就豫北地区而言,清王朝还关注民生,治理黄河,引导宗教信仰,治理邪教,以此来巩固以“忠孝”为核心的国家价值观。近代以来,在外力的作用下,国家认同面临挑战,加之西方国家的示范效应,豫北地区开始了向近代国家的艰难转型。国家治理的“滞后性”使清王朝最终走向了灭亡,代之而起的是意识形态混乱的北洋军阀,豫北社会动荡不安。南京国民政府虽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涉及到土地改革等民众最关心的核心问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实践密不可分。国家非常重视地方官员的铨选,地方政府治理必需要在国家治理体系框架内,但又要因地制宜处理好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清代豫北县官主要来源于科举制度,民国以后,县官群体中受新式教育及留学归国人员者逐渐增多。豫北县官员负责的事务包括水利工程的修建、仓储与灾荒防治、慈善救助与教民生计。还通过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贯彻国家主导的价值观。县官还负责征收赋税,清初有田赋、丁徭之征,“摊丁入亩”之后,田赋和丁徭合一。豫北县政府存留款主要用于县级各项行政支出。尽管里甲、保甲并不属于正规的官僚体系,但具有浓厚的官方色彩。里甲负责徭役,保甲负责社会治安、教化。豫北官员通过保甲建立了严密的社会治安体系。地方政府不但贯彻国家意志,还承载着来自基层社会的监督反馈。豫北县官不仅教化百姓,而且通过宗族、乡里组织、士绅阶层治理基层社会。神的信仰只是一个载体,这种载体承担着国家意志,豫北汤阴为岳飞故里,崇祀岳飞是为了构建民族团结和民族认同的心理认同,倡导家国一体的忠孝价值观,这种观念在地方官员和地方精英的努力下延伸到基层社会,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传教士在豫北的发展经历了由排斥到融合的过程。晚清以来,豫北州县官员的频繁更换预示着原有治理体系的崩溃,豫北地区成为军阀混战的战场。民间社会的地方自治,必须融合国家与地方政府。所以,皇权并不止于州县,而是延伸到州县以下。宗族社会以血缘为纽带,豫北地区人口主要是明清山西移民的结果,宗族组织并不发达。士绅对基层社会的治理包括社会救助、修桥补路等公共事务。乡里组织在基层发挥着完粮纳税、维持治安、清查户口的重要作用。保甲作为地方基层组织,负责乡民的教化、户籍、赋税、力役、缉盗、平讼等事宜。豫北地区河流众多,民间多崇祀水神和金龙四大王信仰,具有典型的实用主义特征。豫北地区民间戏曲、小说等具有娱乐身心,调节情绪,繁荣民族民间艺术,促进商贸,繁荣市场,文化传承,精神依托等作用。晚清以来,豫北社会的自治化倾向越来越强,联庄会、自卫团、会道门林立。民国时期,豫北地区帮派林立,民不聊生,爱国仁人志士深刻揭露旧道德的弊端,马克思主义开始在豫北的传播。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是维持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基层社会治理事关千千万万百姓的切身利益,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和重心。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不仅仅依赖国家层面的设计,民间社会是国家进行审视、改造、批判的对象,清王朝是高度集权的政治社会,帝国权力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所以说,清代基层社会治理是国家主导下的官民合治。豫北地区体现的是传统与现代,封闭与开放的矛盾。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不仅需要精英阶层的思想转变,更需要广大民众的观念转型。
宋晓娟[7](2021)在《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文中研究说明社区是居民基于中意而结成的共同体。就私人生活而言,居民可能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存在,但受房屋产权、物理位置、身份地位等因素影响,居民也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被纳入社区组织。同一社区空间内的组织之间共享社区环境与服务对象,甚至还可能存在成员重叠。居民之间、居民与社区组织之间、社区组织相互之间彼此依赖,休戚与共。生物学领域将不同种属按某种厉害关系生活在一起叫做共生,社会学领域也逐渐做出了相似的现象解释,而社区则成为了最常见的共生关系发生域,有鉴于此,本文采用共生理论来透视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重心几经调整。但到本世纪之初,城市社区问题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看得见且管得着但不愿管的现象仍很普遍。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独具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应运而生。就社会管理传统下的网格化管理(2004-2012)而言,其主体、资源和运行方式均源自于政府,因此从主质参量来看,其与政府管理方式同质,是后者向社区的进一步下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改革。作为社会的微观构体,城市社区的实践有了新的发展,在网格化管理强化的同时开始注重治理主体的培育,实践创新的单位则以区、街道为主。以2013年至2015年连续三年的年度“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及提名成果中的城市社区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分析得出,这三年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重点依次是:减负增效、三社联动和政社互动。从共生理论视角来看,城市社区的实践由同质延伸转向了异质化发展。研究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关键变量发现,社区有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这些主体在通过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产生互动,互动中的物质信息交流以单向为主,互动的结果是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的提升。变量数据表明,这一时期城市社区的共生行为模式属于偏利共生。实践步入近几年(2016至今)后,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的单位由区、街道转向了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与社区治理要素又都取得了新的发展。从社区网格化管理方式来看,自2016年到新冠疫情暴发前,中国城市社区的网格化管理延续着常态化发展,核心在于对以往实践的进一步深化和对已有问题的探索性解决;新冠疫情暴发后,网格化管理承接了社区疫情防控的重要使命,实践方式做了一些应急性调整与“补漏”式改进。就社区治理要素的发展而言,以民政部在2018年选出的101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已对最新进展做了补充)为样本,经NVivo11软件研究发现,城市社区以协商共治为整体目标导向,形成了多主体参与、资源整合共享的治理格局,发展出了多样化的治理实践方式。从共生行为模式的四个核心变量来看,城市社区生成了丰富的治理主体,这些主体发起了多样化的共治活动,活动中的物质信息呈多方多向流动,最终导向了驻区组织的非同步化发展,由此可见,此阶段的城市社区共生行为模式属于非对称性互惠共生。在中国城市社区持续发展的过程中,“问题”似乎始终未曾远离。每一次新实践在解决旧问题的同时也会伴随着新问题的产生,而新问题又成为了实践再次创新的动力。目前,非对称互惠共生的城市社区实践面临诸多问题,对称互惠共生是其进化方向。从非对称互惠共生到对称互惠共生的发展需要实现共生单元、共生界面与共生条件的多重转变,对称互惠共生的理想固然美好,但这一转变过程绝非一朝一夕就能完成。基于当下的城市社区实践现状,结合实践所面临的问题,中国城市社区要想完成这一转变,首先需要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的充分发展与深度融合。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衷是强化政府对内部层级部门间网络的管理能力。城市社区治理要素发展的实质是社区内公私合作程度的提升与基层党政部门对公私合作网络管理能力的提高。在学者斯蒂芬·戈德史密斯和威廉·D.埃格斯的语境下,公私合作程度与网络管理能力是理解网络化治理的两个维度。对比理论植根的实践来看,中国城市社区与美国社会的发展规律有异曲同工之处。有鉴于此,本文提出网络化治理是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治理要素双维度发展的最终指向,是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共生理论认为,动力与阻力是影响共生关系进化的两个重要因素,要想推动共生关系发展必须提升动力,消解阻力。网络化治理是城市社区实现对称互惠共生理想状态的技术工具,形塑网络化治理的动力同时也是推动主体增容(共生单元)、强化组织互动(共生界面)、加速物质信息流动(共生条件)之力;阻力则主要是由社区组织的互动方式(共生界面)与组织性质(共生单元)决定的。研究发现,动力因素主要有三个:党政领导力、利益驱动力和科技支撑力。这些动力并非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单一治理网络可以由多种动力来形成,但通常只有一种动力在发挥主导作用。综合比较前面所有的样本社区及笔者所调研的其他社区,笔者发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青街道城建社区的动力因素最为全面,且已初步推进了网络化治理建设。以城建社区为例,本文从实践层面剖析了这些动力因素导向网络化治理的运作过程。此外,本文以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向心力”中的最高施力方(基层党组织)领导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离心力”为例,剖析了形塑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系统的内在张力。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与阻力明晰之后,当务之急就是要找寻强化动力、消解阻力之方法。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价值理念是影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共生(共生除可以是一种主体间形态外,还可以是组织行为的先导,即价值)是人类社会的原价值,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是以社区非对称性互惠共生行为模式为基点的,所以前者的实施路径也是后者的发展路径,换言之,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条件三个共生行为模式的核心要素(“成果配置”是共生关系最终呈现出的结果)也是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实施路径的基本面向。有鉴于此,本文从共生价值体系(价值理念)、治理组织建设(共生单元)、治理行动选择(共生界面)和科学技术支撑(共生条件)四个方面探寻了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施路径。
卢亮亮[8](2021)在《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研究》文中提出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堪称人类政治思想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不仅照亮了人类探索历史规律和寻求自身解放的道路,而且建立和发展了实现自身解放和全人类解放的根本政治力量——马克思主义政党。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和党的建设理论是专门研究无产阶级政党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体系,它以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活动为发展动力,既包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也包括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党的领导人的科学论述,既包括党的发展历程,也包括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可以说,这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存在与发展、革命与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其中,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一个成熟强大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始终坚持和践行的重大政治原则,并作为一条主线和红线贯穿于无产阶级政党170多年的发展历程之中。请示报告制度生发于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同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建党实践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革命斗争中发展起来,正式建立于新民主主义主义革命胜利前夕的解放战争时期,是树立马克思主义政党权威、保证集中统一领导的中国化制度形式。如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一项优良传统已走过70多年岁月,不仅蕴含着独特的制度结构和运行功能,成为透析和把握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的根本出发点之一,而且较早的写入党章党规党纪中,成为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机制,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请示报告制度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权威”是贯穿于无产阶级运动的一个重要思想。马克思恩格斯把社会化大生产所导致的“权威”的“普遍性”看作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前提条件,同时认为无产阶级政党无论是在革命进程中还是在革命胜利后都需要权威,以此来扩展“努力争得的成果”和“维持自己的统治”。马克思主义政治权威观的形成与发展,宣告了无产阶级政党统一革命意志、保证行动一致的历史必然性和天然合理性。以列宁为首的一批在俄国成长起来的马克思主义骨干,把工人阶级中已经觉醒的革命力量发动起来,使一切支持和拥护这一革命力量的无产阶级行动起来,把一切革命的马克思主义力量团结起来,建立起一个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并在俄国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以及取得革命政权的执政活动中注重建立和完善足以保证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从根本上塑造了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权威观念,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结合中国实际丰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建党学说,回应和解答了建立一个“统一性、集中性和服从中央领导的有机整体”的党的问题。第二,请示报告制度有着较为久远且坚实的历史发展轨迹。从《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之规定,到俄共(布)强调严格的工作报告制度,再到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新时期,而今迈入新时代的发展阶段。可以说,请示报告制度有着深刻的历史发展逻辑,从中认识和把握请示报告制度的历史发展动力,总结和汲取请示报告制度的历史发展经验,必将启发请示报告制度之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价值和意义。第三,请示报告制度是一整套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的制度体系及运行机制。2019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为加强和规范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作了新的制度规定,成为开展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文本、制度和法规依据。与此同时,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下,两部主干党内法规及其他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仅构筑起了请示报告制度体系,而且明确了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运行机制,为全党开展请示报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有利于推动请示报告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第四,请示报告制度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的优势比较明显,同时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长期性的制约因素。在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请示报告制度有着独特的制度优势。然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还存在着请示报告意识不强、内容把握不准确、程序方式不规范、打折扣、搞变通、不实事求是等问题。深究起来,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无外乎有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不强、制度执行存有偏差、自身利益在作祟以及请示报告制度规定的不完善等。第五,进入新时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请示报告制度的最高政治原则得到了强化,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供了制度工具和有力支撑。当前,面对严峻复杂的执政环境,不断完善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全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必须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谋篇布局,激发请示报告制度的内生动力、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严格执行作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请示报告制度、发挥批示指示制度的下行复合功能、通过“学、用、考”方式确保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位。
彭东明[9](2021)在《一生的长征》文中研究指明人物小传喻杰(1902-1989):1902年3月出生于平江县嘉义乡一贫农家庭。1926年夏参加国民革命军北伐。1930年6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11月19日随红六团军团从桑植出发长征。1936年7月初,在甘孜与红四方面军会合后,调任红四方面军供给学校校长。"七七事变"后,历任八路军129师385旅供给部长、西北贸易公司经理兼西北农民银行行长、陕甘宁边区工商厅厅长等,为陕甘宁边区发展、保证军队供给、支援抗日战争做了大量工作。1945年曾作为中共和边区工商界代表随周恩来同志参加国共重庆谈判。
王杰[10](2021)在《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研究 ——以昌吉市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国家越来越重视新乡贤作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学界近年来兴起的重要议题。本文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坚持公共管理学科研究范式,运用扎根理论,以昌吉市作为研究场域,对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具体内容的逻辑展开研究。分别构建了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民族事务治理和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的理论解释模型。在构建理论模型的基础上,通过总结和归纳田野调查过程中所观察到的治理实际,基于治理现代化的视角,分别回应了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对于促进乡村公共服务现代化、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和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启示,归纳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治理方式,并在概括新乡贤与传统乡贤参与村治角色的基础上,对两者作了比较分析。首先,通过对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供给逻辑的分析,建构了“新乡贤公共服务供给的逻辑”的理论解释模型。其中,个人参与预备度和“国家-社会-家庭”支持分别是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内在条件和外部条件;公共服务内卷化是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原因,协同优化服务供给是新乡贤改善公共服务的行动;多管齐下共保障是新乡贤发挥作用可持续和确保服务供给得以良性循环的策略;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是新乡贤服务供给行为促成的结果。其次,通过对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逻辑的分析,建构了“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逻辑”的理论解释模型。其中,乡风失范是新乡贤得以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原因;引领乡风民风是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驱动力;乡村文化振兴是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外驱动力;文明乡风建设是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乡风文明是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结果体现;鼓励嘉奖则是驱动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策略办法。再次,通过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逻辑的分析,建构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的逻辑”的理论解释模型。其中,民族共生共存是引致新乡贤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土壤;基层民族事务繁重是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突破口;维系族际关系和谐是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动机;族际粘合是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场域驱动是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外驱动力;民族团结进步是新乡贤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结果呈现。复次,通过对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逻辑的分析,建构了“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的逻辑”的理论解释模型。其中,宗教并存是新乡贤得以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现实土壤;基层宗教事务复杂是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现实选择;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是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动机;宗教事务治理驱动是促使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客观需要;支持宗教中国化是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基本方式;宗教关系和谐则是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理想目标。最后,通过总结、归纳田野调查过程中所观察到的治理实际,分别回应了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对于促进公共服务现代化、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和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启示。归纳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治理方式,分别是译介治理、依德治理和补位治理。在形式理论层面,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事务所扮演的角色进行了理论概括,并与传统乡贤作了比较分析。综上,本研究的主要创新/贡献之处在于以下三点:首先,从乡村治理的内容视角出发,运用扎根理论构建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不同内容的理论解释模型,并阐释了新乡贤参与对于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启示;其次,在理论层面概括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三种方式;最后,对新乡贤与传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角色的理论刻画作了比较分析,拓展了学界关于新乡贤参与村治的理论认识。然而,仍然存在不足。本研究侧重从学理角度来进行经验叙事,势必削弱复杂的现实世界和经验过程,同时受限于田野调查的可行性,所构建理论模型的适用性有待进一步的探索。鉴于此,未来研究有必要深入扎根广大西部民族地区乡村开展田野调查,持续将构建的理论模型放入乡村治理实践中予以检验和修正,不断增强理论模型的解释力和适用性。同时,对于新乡贤参与村治研究,从研究内容来看,要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拓展研究的问题域;从研究方法来看,要科学运用研究方法,正确回答研究问题,坚持方法运用的多元化;从研究理论来看,要在形成新乡贤参与村治经验质感的基础上,持续提炼关于新乡贤参与村治的一般化理论概念,逐渐形成新乡贤参与村治的理论话语体系,实现学术理论对治理实践的良好回应。
二、“群众的事是最大的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群众的事是最大的事”(论文提纲范文)
(1)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问题意识、研究意义及材料来源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意识 |
(三)研究意义 |
(四)材料来源 |
二、研究现状与可能创新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评价 |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三)可能的创新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基本概念分析与章节安排 |
(一)基本概念分析 |
(二)论文章节安排 |
第一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背景 |
第一节 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与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调解组织 |
(二)纠纷的发现、处理与解决 |
(三)传统人民调解的价值取向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过于碎片化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效果不佳 |
(三)传统人民调解公平性较差 |
第二节 从人民调解政治论到人民调解法治论的更迭 |
一、法治论逐渐取代政治论 |
二、人民调解功能的再定位 |
三、对接司法与执法更加频繁 |
第三节 社会现实发展的驱动 |
一、客观现实层面的动因 |
(一)社会结构的变化 |
(二)纠纷的多样化程度不断加剧 |
二、当事人层面的动因 |
(一)低成本高效率解纷机制的需要 |
(二)“工具理性”的趋使 |
三、治理者层面的动因 |
(一)地方政府法治竞赛的需要 |
(二)法院与派出所分流纠纷的需要 |
(三)信访部门分流信访压力的需要 |
四、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不断完善 |
第二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具体内容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模式 |
一、人民调解的类型与分工 |
(一)村(社)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镇(街)一级的人民调解 |
(三)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纠纷的发现与受理 |
(一)社区纠纷的发现与受理:当事人求助与纠纷排查 |
(二)附设型人民调解:委托与流转 |
(三)专业性与司法所人民调解:派单式服务 |
三、纠纷调查的方法 |
(一)走访式调查 |
(二)询问式调查 |
(三)阅卷式调查 |
四、纠纷解决的方法 |
(一)推动式解决 |
(二)压制式解决 |
(三)中介式解决 |
五、纠纷解决的规则 |
(一)人情、面子与舆论 |
(二)道德与地方风俗 |
(三)法律规章制度 |
第二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表现 |
一、调解组织的体系化 |
(一)组织结构的体系化 |
(二)调解权威的体系化 |
(三)组织空间的整合 |
二、调解行为的体系化 |
(一)纠纷精细化分级分类治理 |
(二)纠纷的类案同调机制 |
第三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特点 |
一、组织内部层级化与专业化 |
二、运作过程规范化与司法化 |
(一)规范化特点 |
(二)司法化倾向 |
三、组织外部联动常态化 |
四、“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 |
第三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作用 |
第一节 促进溢出纠纷与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 |
一、承担纠纷分流解决功能 |
(一)分担化解溢出纠纷的功能 |
(二)分担化解社会剩余纠纷的功能 |
二、确保后续程序的有效对接 |
(一)司法确认程序的顺畅 |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顺畅 |
第二节 提升社会治理的治理水平 |
一、为社会治理提供大数据资源 |
二、充分调动并利用起基层资源 |
(一)让人民调解的触角向更基层延伸 |
(二)解决了人民调解员的动员与选拔问题 |
第三节 改善纠纷治理体系的整体生态 |
一、提升了人民调解自身的地位 |
(一)功能性地位得到提升 |
(二)政治性地位得到改善 |
二、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间的关系 |
三、促进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关系的理顺 |
第四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问题及内在逻辑 |
第一节 调解层级化引发的问题 |
一、层级化引发问题的表现 |
二、层级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理想化层级与实践之间的错位 |
(二)层级发展的弊端 |
第二节 人民调解的个案牺牲问题 |
一、个案牺牲的表现 |
二、个案牺牲的内在原因 |
(一)官僚制“工具理性”下的必然 |
(二)忽视了多元化价值追求的重要性 |
第三节 人民调解的文牍化问题 |
一、文牍化问题的表现 |
二、文牍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司法联动和执法联动的需要 |
(二)人民调解组织的主动选择 |
第四节 人民调解的执行难问题 |
一、人民调解“执行难”的表现 |
二、“执行难”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人民调解分工的必然 |
(二)人民调解法治化的影响 |
第五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与优化路径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 |
一、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人民性 |
二、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本土性 |
第二节 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力 |
一、将镇(街)一级作为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 |
(一)完善镇(街)“矛调中心”下的人民调解组织 |
(二)下沉专业纠纷调解力量到镇(街)一级 |
二、提升基层网格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
(一)增强“微网格”中人民调解的供给能力 |
(二)充实“大网格”中的法治力量 |
第三节 坚持“自治”、“法治”与“德治”合一 |
一、用自治破除人民调解行政官僚化的弊端 |
(一)赋予人民调解员更多自治自由 |
(二)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自由 |
二、细化《人民调解法》的制度规定 |
(一)明确“自由决定权”的适用条件 |
(二)设立调解员履职保障条款 |
三、坚持法治的同时重视道德风俗的现实价值 |
(一)注重传统风俗习惯 |
(二)注重道德正义观念 |
第四节 简化衔接程序与完善执行机制 |
一、发挥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功能 |
二、精简文牍负担与简化衔接程序 |
(一)精简不同类型的文牍 |
(二)在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下简化衔接程序 |
三、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机制 |
(一)建立前置“执行和解”程序的机制 |
(二)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执行间的联动 |
结语 |
一、行政主导下的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 |
二、深化分类治理与构建多元化人民调解体系 |
三、基层人民调解需要“人民性”“本土性”与“自治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人员名单 |
附录B 部分政府文件材料 |
作者简介及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基本概述 |
2.1 举国体制的基本概念 |
2.1.1 举国体制的提出 |
2.1.2 举国体制内涵的界定 |
2.2 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 |
2.2.1 独立自主进行重大科技攻关的显着优势 |
2.2.2 成功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显着优势 |
2.2.3 高效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显着优势 |
2.3 举国体制的基本原则和属性 |
2.3.1 举国体制的基本遵循 |
2.3.2 举国体制的基本原则 |
2.3.3 举国体制的基本属性 |
第3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理论逻辑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举国体制思想 |
3.1.1 举国体制是国家治理思想的具体呈现 |
3.1.2 举国体制是权威思想的集中体现 |
3.1.3 举国体制是集权思想的时代映现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举国体制思想 |
3.2.1 举国体制是党的独特优势的集中彰显 |
3.2.2 举国体制是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 |
3.2.3 举国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同市场经济结合的制度创新 |
3.3 新时代健全和完善举国体制的理论和实践要求 |
3.3.1 健全和发展举国体制的治理机制 |
3.3.2 构建举国体制治理机制的话语体系 |
3.3.3 发挥举国体制优势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历史逻辑 |
4.1 对文明史的通贯考察中,理解和传承举国体制 |
4.1.1 农业文明时期的举国体制 |
4.1.2 工业文明时期的举国体制 |
4.1.3 数字文明时期的举国体制 |
4.2 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的进程中,坚持和发展举国体制 |
4.2.1 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站起来的重要经验 |
4.2.2 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富起来的重要机制 |
4.2.3 党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强起来的“重要法宝” |
4.3 对举国体制构建和演进的深刻把握中,创新和完善举国体制 |
4.3.1 举国体制的构建和形成 |
4.3.2 举国体制的发展和完善 |
4.3.3 举国体制的守正和创新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实践逻辑 |
5.1 举国体制的实践根基 |
5.1.1 政治根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5.1.2 经济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
5.1.3 文化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5.1.4 社会根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理 |
5.2 举国体制的实践机制 |
5.2.1 举国体制的组织构成 |
5.2.2 举国体制的制度规范 |
5.2.3 举国体制的基本要求 |
5.3 举国体制的实践方法 |
5.3.1 互动的责任网络格局 |
5.3.2 多部门协同、多领域合作 |
5.3.3 有效的市场机制和科学的宏观调控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未来发展思考 |
6.1 深化关于举国体制的认知和研究 |
6.1.1 讲清楚举国体制视域内的“大事” |
6.1.2 引导社会公众充分理解和认识举国体制 |
6.1.3 重视举国体制实践经验的总结 |
6.2 夯实党领导举国体制的各项制度保障 |
6.2.1 加强党对举国体制统一协调运行的领导机制 |
6.2.2 巩固党对举国体制统一协调运行的组织保障 |
6.2.3 完善党领导人民参与举国体制运行的体制机制 |
6.3 发挥公有制经济对于举国体制的坚强支撑 |
6.3.1 巩固公有制经济对举国体制的物质基础保障 |
6.3.2 强化国有经济对举国体制的战略支撑作用 |
6.3.3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对举国体制的科技支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问题提出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问题提出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工会 |
1.2.2 工会会员与单位成员 |
1.2.3 互助互济 |
1.2.4 工会互助制度 |
1.3 理论基础与解释框架 |
1.3.1 理论基础:制度生成与变迁理论 |
1.3.2 解释框架:“结构—需求—制度”分析框架 |
1.3.3 论文篇章结构 |
1.4 研究对象情况介绍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意义 |
1.6.1 理论意义 |
1.6.2 现实意义 |
第2章 相关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国内文献回顾 |
2.1.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1.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1.3 互助价值传统与互助实践研究 |
2.1.4 工会互助保障研究 |
2.2 国外文献回顾 |
2.2.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2.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2.3 互助思想与互助组织研究 |
2.3 既有学术贡献与局限 |
2.3.1 学术贡献 |
2.3.2 研究局限 |
第3章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背景分析 |
3.1 制度下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催生互助“刚性需求”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经济水平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局限 |
3.1.2 单位制初期国有企业“纵横交错”管理体系下的工会组织 |
3.1.3 单位制初期的工会保障职能 |
3.2 组织反馈:单位成员团结模式的有机形塑 |
3.2.1 发挥工会“政治动员”组织者的作用 |
3.2.2 互助行为优化单位成员社会互动结构 |
3.2.3 集体主义思想成为单位体制时期价值取向 |
3.3 个体需求:满足计划经济时期单位成员基本生活保障需求 |
3.3.1 脱离剥削性质的旧时民间借贷组织的需求 |
3.3.2 大量单位成员存在应急借款的需求 |
3.3.3 缓解单位成员家属“后顾之忧”的需求 |
第4章 计划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 |
4.1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运行和功能 |
4.1.1 建国初期工人阶级互助实践 |
4.1.2 工会互助制度的运行过程 |
4.1.3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功能 |
4.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内容和特点 |
4.2.1 “互助储金会”——经济互助制度 |
4.2.2 “生活服务小组”——劳力互助制度 |
4.2.3 “思想互助小组”——思想互助制度 |
4.2.4 由“输血”到“造血”的互助基金会 |
4.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行动回应 |
4.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4.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4.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4.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5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 |
5.1 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特点和功能 |
5.1.1 从路径依赖视角解析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 |
5.1.2 职工互助保障区别于商业保险的独特价值 |
5.1.3 互助制度助力工会打造全方位保障“品牌” |
5.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表现形式 |
5.2.1 YZ厂参与职工互助保障的必要性 |
5.2.2 双轨互助制度并行的YZ厂特色 |
5.2.3 对制度目标和成效的认同激发参与动力 |
5.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行动回应 |
5.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5.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5.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5.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6章 工会互助制度的变迁逻辑分析 |
6.1 宏观制度对中层赋能和个体需求的决定作用 |
6.1.1 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用 |
6.1.2 单位由行政性整合转向利益性整合 |
6.1.3 “国家—单位保障”进阶“国家—社会保障” |
6.2 中层赋能的“强化”促生互助组织新形态 |
6.2.1 向上贯彻:上级工会“在场”重塑互助边界 |
6.2.2 向下回应: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 |
6.2.3 自我赋能:工会组织市场化“跨界” |
6.3 微观个体为宏观结构和中层赋能提供经验建构 |
6.3.1 “搭便车”的群体惰性助推互助行为制度化 |
6.3.2 “由借到挣”的行为逻辑嵌入互助基金会的运营理念 |
6.3.3 “风险自担”的制度常态激发工会互助保障的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1.1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复合因素 |
7.1.2 工会互助制度变迁不可忽视的“中层力量” |
7.1.3 工会互助制度的现实意义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访谈提纲 |
附录2:受访者基本信息表(以访谈时间先后排序) |
附录3:《互助储金会组织通则》 |
附录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 |
附录5: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类型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4)命运如丝(长篇纪实连载)(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悬办” |
第二章 失踪的“特费” |
第三章 寻找“青痣瘢” |
第四章 烈士遗物 |
第五章 醉春楼遇险 |
第六章 外国神父 |
第七章 黑衣人之谜 |
第八章 国药号老板 |
第九章 油锅捞秤砣 |
第十章 蹊跷的爆炸案 |
第十一章 三官镇惊变 |
第十二章 三友观夜谈 |
第十三章 曹家渡劫案 |
第十四章 镇长之死 |
第十五章 车行老板的隐秘 |
第十六章 狭路相逢 |
第十七章 “叛徒”的女儿 |
(5)云播智慧(论文提纲范文)
引章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十四 |
十五 |
十六 |
十七 |
十八 |
十九 |
二十 |
二十一 |
二十二 |
二十三 |
二十四 |
二十五 |
二十六 |
二十七 |
二十八 |
二十九 |
三十 |
(6)清代至民国豫北基层社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学术史梳理 |
三、研究内容 |
四、研究材料 |
五、理论方法 |
六、创新点及不足 |
第一章 豫北地理与治理关系格局 |
第一节 自然地理 |
第二节 历史地理 |
第三节 经济地理 |
第四节 人文地理 |
小结 |
第二章 协同共治—国家治理视域下的豫北社会治理体系构建 |
第一节 认同培育—现实需求与文化建造 |
一、王朝统治正统性的构建 |
二、《圣谕广训》与清代社会治理思想的构建 |
三、祭祀与国家认同的构建 |
四、祭祀、表彰与伦理道德思想的构建 |
五、国家认同的瓦解与重塑 |
第二节 礼法并重—礼法与社会秩序体系的构建 |
一、“礼法”结合的社会治理体系 |
二、教育教化引导体系的构建 |
第三节 剿抚兼施—军事功能与治理体系的构建 |
一、威慑镇压的治理策略 |
二、军事信息渠道的构建 |
第四节 保障民生—公共事务治理体系的构建 |
一、税收保障体系的完善与构建 |
二、黄河的治理与民生 |
三、社会救助及民生 |
第五节 信仰引导—宗教信仰的社会治理体系构建 |
一、宗教信仰的治理功能 |
二、邪教信仰的社会治理 |
三、传教士问题治理思想的演变 |
小结 |
第三章 实践落实—县级政府领导下的豫北基层社会治理 |
第一节 牢筑根基—县级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 |
一、县官的铨选及职能 |
二、县级机构的组成及职能 |
第二节 建设格局—社会公共事务治理 |
一、水利治理实践 |
二、仓储制度与灾荒防治 |
三、慈善救助与教民生计 |
第三节 基层组织—社会治安与赋税征收 |
一、保甲制度与权力渗透 |
二、赋税征收与民间社会 |
第四节 崇德重礼—教化体系与治理实践 |
一、学校教化机制 |
二、社会教化机制 |
第五节 敬天为民—官员祭祀与官民关系 |
一、地方官员祭祀 |
二、调解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
三、传教士与豫北社会 |
小结 |
第四章 民间自治—豫北民间社会中的自治机制 |
第一节 自治主体—基层社会的自治效能 |
一、士绅权威与基层社会 |
二、宗族制度的功能 |
三、会首的社会治理作用 |
四、乡村乡约自治 |
第二节 以农为本—乡村经济的发展 |
一、粮食生产与社会稳定 |
二、乡村工商业经济的发展 |
第三节 文化惯习—民间教化信仰的社会治理功能 |
一、社会教化机制 |
二、民间信仰活动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关注热点的社区管理研究 |
(二)以社区网络化治理为前沿议题的社区治理研究 |
(三)社区由网格化管理向网络化治理的发展研究 |
(四)共生理论的发展及其应用研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城市社区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 |
(四)共生 |
二、理论基础 |
(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 |
(二)治理理论 |
(三)共生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同质下延: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兴起 |
一、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缘起 |
(一)城市社区管理的初始历程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创形态(2004)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初步成长(2005-2012) |
二、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同质化下延分析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主体多数属于体制内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资源主要来自于政府 |
(三)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运行推进了政策执行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与限度 |
(一)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成效 |
(二)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偏利共生:网格化管理强化与治理主体培育 |
一、中国城市社区的实践新探(2012 年末-2015) |
(一)2013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减负增效 |
(二)2014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三社联动 |
(三)2015 年城市社区的新实践:政社互动 |
(四)2013-2015 年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总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偏利共生行为模式研判 |
(一)共生单元具备:少量的异质治理主体存在 |
(二)共生界面生成:党政主导的相关项目设立 |
(三)共生条件满足:单向为主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非政府主体增殖能力提升 |
三、中国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与困境 |
(一)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成果 |
(二)城市社区实践新探的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非对称互惠共生:网格化管理新突破与治理要素新发展 |
一、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的新实践(2016-至今)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新突破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治理要素的新发展 |
(三)近年来城市社区新实践的整体特征 |
二、中国城市社区非对称互惠共生行为模式剖释 |
(一)共生单元具备:丰富的治理主体生成 |
(二)共生界面生成:多方发起的活动开展 |
(三)共生条件满足:多向的物质信息交流 |
(四)共生成果配置:组织间非同步性进化 |
三、近年来中国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与问题 |
(一)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收效 |
(二)近年来城市社区实践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导向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前行的目标、动力与阻力 |
一、网络化治理:中国城市社区进一步发展的目标 |
(一)对称互惠共生:城市社区发展的理想状态 |
(二)网络化治理:实现理想状态的工具设计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系统结构 |
(四)网络化治理系统结构建构的基础条件 |
二、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动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党政领导力 |
(二)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利益驱动力 |
(三)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科技支撑力 |
三、中国城市社区向网络化治理发展的阻力 |
(一)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中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 |
(二)目标和利益冲突下委托代理关系的内在张力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实现路径 |
一、共生: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价值理念 |
(一)价值冲突是主体间张力背后更深层次原因 |
(二)价值理念是影响城市社区治理的根本因素 |
(三)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共生价值体系 |
二、丰富共生主体: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组织建设 |
(一)在双向需求导向下,选择刚性约束 |
(二)在目标需求导向下,采用弹性约束 |
(三)在利益需求导向下,实施有效激励 |
三、完善共生界面: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行动选择 |
(一)以协商为基础,形成主体间的共识共信 |
(二)以共治为主线,强化主体间的共担共监 |
(三)以共享为旨归,推动全主体的双维进化 |
四、优化共生条件:中国城市社区网络化治理的技术支撑 |
(一)以用户为中心,建设治理网络平台 |
(二)以平台为依托,联通社区治理主体 |
(三)以问题为导向,健全运行保障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及不足之处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请示报告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
2.1 马克思主义政治权威观的发端与发展 |
2.1.1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原理 |
2.1.2 巴黎公社的失败与教训 |
2.1.3 对“反对一切权威”思想的批判和斗争 |
2.1.4 《论权威》及其它着作的理论总结 |
2.2 列宁关于无产阶级政党权威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2.2.1 在无产阶级革命运动中建立党中央权威 |
2.2.2 在巩固苏维埃政权中维护党中央权威 |
2.2.3 在恢复国民经济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树立执政党权威 |
2.2.4 列宁领导核心制的确立、维护与延续 |
2.3 中国共产党政党权威的塑造、形成与发展 |
2.3.1 政党权威观念的前提与塑造 |
2.3.2 政党权威的形成、突破与底色 |
2.3.3 政党权威的实现逻辑和基本特征 |
第3章 请示报告制度的历史逻辑 |
3.1 请示报告制度的历史发展轨迹 |
3.1.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切服从于战争的领导法则 |
3.1.2 新中国成立初期:构筑自上而下的执政党领导体制 |
3.1.3 改革开放新时期:拓展了从严治党的崭新功能 |
3.1.4 进入新时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
3.2 请示报告制度的历史发展动力 |
3.2.1 领导权问题是一切革命运动的首要问题 |
3.2.2 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现实要求 |
3.2.3 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实践驱动 |
3.2.4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需要 |
3.3 请示报告制度的历史发展经验 |
3.3.1 党内民主与集中相统一 |
3.3.2 党员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
3.3.3 中央统一领导与地方自主性相统一 |
3.3.4 领袖权威与政党权威相统一 |
第4章 请示报告制度体系与运行机制 |
4.1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出台 |
4.1.1 制定《条例》的时代背景和重要意义 |
4.1.2 定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基本概念 |
4.1.3 明确开展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基本原则 |
4.1.4 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工作体制 |
4.2 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的运行机制 |
4.2.1 请示报告的主体 |
4.2.2 请示报告的内容 |
4.2.3 请示报告的程序和方式 |
4.2.4 请示报告督察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
4.3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工作机制 |
4.3.1 领导干部作为报告主体的界定 |
4.3.2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 |
4.3.3 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工作机制 |
4.3.4 严格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和运用 |
第5章 请示报告制度的优势与现状分析 |
5.1 请示报告制度的显着优势 |
5.1.1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 |
5.1.2 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
5.1.3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
5.1.4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
5.2 请示报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5.2.1 请示报告意识不强 |
5.2.2 请示报告内容把握不准 |
5.2.3 请示报告程序和方式不规范 |
5.2.4 在请示报告上打折扣、搞变通、不实事求是 |
5.3 请示报告制度建设的制约因素 |
5.3.1 制度意识不强 |
5.3.2 制度规定不够完善 |
5.3.3 制度执行存在偏差 |
5.3.4 自身利益在作祟 |
第6章 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请示报告制度的最高政治原则与实践要求 |
6.1 激发请示报告制度的内生动力 |
6.1.1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 |
6.1.2 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 |
6.1.3 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 |
6.1.4 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
6.2 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
6.2.1 政治控制与党的全面领导 |
6.2.2 请示报告制度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
6.2.3 置于中国党政体制之下的请示报告制度 |
6.2.4 作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 |
6.3 严格执行作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的请示报告制度 |
6.3.1 权威、领导与服从:党的纪律建设的内涵与外延 |
6.3.2 作为政治纪律的请示报告制度 |
6.3.3 作为组织纪律的请示报告制度 |
6.3.4 作为工作纪律的请示报告制度 |
6.4 发挥批示指示制度的下行复合功能 |
6.4.1 批示指示的概念与特征 |
6.4.2 批示指示的运行机制 |
6.4.3 批示指示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
6.4.4 批示指示制度的规范化建设 |
6.5 通过“学、用、考”方式确保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位 |
6.5.1 做好请示报告制度的学习培训工作 |
6.5.2 制定好请示报告制度的具体落实措施 |
6.5.3 加强对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和致谢 |
(9)一生的长征(论文提纲范文)
人物小传 |
回乡 |
到横圳去 |
走过的路蹲过的山 |
丽江电站 |
乡村顾问 |
太平洋警察 |
调羹 |
靠山吃山 |
白胡子黑胡子 |
没有落后的群众 |
一河水一把伞 |
娘啊,娘 |
我欠你的债最多 |
猪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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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记 |
(10)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研究 ——以昌吉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
1.3.1 资料来源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2.1 相关概念 |
2.1.1 乡村绅士 |
2.1.2 传统乡贤 |
2.1.3 新乡贤 |
2.1.4 乡村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治理理论 |
2.2.2 乡村现代化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第三章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 |
3.1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的理论模型建构 |
3.1.1 开放式编码 |
3.1.2 主轴编码 |
3.1.3 选择性编码与理论模型建构 |
3.1.4 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 |
3.2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公共服务的理论模型阐释 |
3.2.1 个人参与预备度:引致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内在条件 |
3.2.2 国家-社会-家庭支持:引致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外部条件 |
3.2.3 公共服务内卷化:引致新乡贤发挥作用的原因 |
3.2.4 协同优化服务供给:新乡贤改善公共服务的行动 |
3.2.5 多管齐下共保障:新乡贤发挥作用可持续和服务供给良性循环的策略 |
3.2.6 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新乡贤服务供给行为促成的结果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 |
4.1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理论模型建构 |
4.1.1 开放式编码 |
4.1.2 主轴编码 |
4.1.3 选择性编码与理论模型建构 |
4.1.4 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 |
4.2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理论模型阐释 |
4.2.1 乡风失范: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原因 |
4.2.2 引领乡风民风: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内驱动力 |
4.2.3 乡村文化振兴: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外驱动力 |
4.2.4 文明乡风建设: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 |
4.2.5 乡风文明: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结果体现 |
4.2.6 鼓励嘉奖:新乡贤参与乡风文明建设的策略办法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 |
5.1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的理论模型建构 |
5.1.1 开放式编码 |
5.1.2 主轴编码 |
5.1.3 选择性编码与理论模型建构 |
5.1.4 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 |
5.2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的理论模型阐释 |
5.2.1 民族共生共存:引致新乡贤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重要土壤 |
5.2.2 基层民族事务繁重: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突破口 |
5.2.3 维系族际社会: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动机 |
5.2.4 族际粘合: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主要方式 |
5.2.5 场域驱动:新乡贤在民族事务治理中发挥作用的外驱动力 |
5.2.6 民族团结进步:新乡贤参与民族事务治理的结果呈现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 |
6.1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的理论模型建构 |
6.1.1 开放式编码 |
6.1.2 主轴编码 |
6.1.3 选择性编码与理论模型建构 |
6.1.4 理论模型饱和度检验 |
6.2 昌吉市新乡贤参与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的理论模型阐释 |
6.2.1 宗教并存:引致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现实土壤 |
6.2.2 基层宗教事务复杂: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面临的现实选择 |
6.2.3 引导宗教适应社会需要:引致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动机 |
6.2.4 支持宗教中国化: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基本方式 |
6.2.5 宗教事务治理驱动: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客观需要 |
6.2.6 宗教关系和谐:新乡贤参与宗教事务治理的理想目标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的理论启示 |
7.1 新乡贤参与和乡村公共服务现代化 |
7.2 新乡贤参与和乡风文明建设 |
7.3 新乡贤参与和乡村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 |
7.4 新乡贤参与和乡村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 |
7.5 新乡贤参与和乡村治理方式现代化 |
7.6 新乡贤和传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概括 |
7.7 新乡贤和传统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角色的比较分析 |
7.8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创新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群众的事是最大的事”(论文参考文献)
- [1]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D]. 孙冲.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举国体制的显着优势研究[D]. 董成伟. 吉林大学, 2021(01)
- [3]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D]. 穆希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4]命运如丝(长篇纪实连载)[J]. 东方明,魏迟婴. 啄木鸟, 2021(07)
- [5]云播智慧[J]. 杨红光.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21(03)
- [6]清代至民国豫北基层社会治理研究[D]. 高世伟. 河北大学, 2021(09)
- [7]共生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基于对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审视[D]. 宋晓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8]中国共产党请示报告制度研究[D]. 卢亮亮. 吉林大学, 2021(01)
- [9]一生的长征[J]. 彭东明. 当代, 2021(03)
- [10]我国西部民族地区新乡贤参与乡村事务治理研究 ——以昌吉市为例[D]. 王杰. 兰州大学, 20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