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论文文献综述)
高雅楠[1](2021)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研究》文中认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形成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丰富的理论来源和艰辛的形成过程。2012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中华民族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力量向“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进军。同时,全球进入了大调整、大发展、大变革的时代,世界日益成为一个联系紧密的共同体,实现全面而充分的人权成为全人类的共同理想。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逐步形成。以“立君为民”“君权民授”“民贵君轻”和“限君为民”等思想为基本内容的中国古代民本思想,“西学东渐”时期引进的先后受“天赋人权”论、新自由主义影响的西方人权思想,以人权的历史观、阶级观、辩证观和相对观为基本架构的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中国化过程中形成的不同历史时期的人权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理论来源。以此为基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在经历了1949年至1977年权利理论的兴起与遮蔽、1978年至1990年人权思想的萌芽与反思、1991年至200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旗帜重树以及2002年至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重大发展阶段后,开始进入2012年至2017年的正式形成阶段。2017年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标志着该思想的正式形成,并由此进入了深化发展时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基本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主体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而且人权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二是“以辩证统一为原则”的人权逻辑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应当实现人权与主权、权利与义务、普遍性与特殊性以及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三是“以全面发展为内容”的人权客体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应当把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人权来看待,同时应当坚持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生态权利等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四是“以法治保障为核心”的人权保障思想。这一思想的形成以法治与人权的关系发展为主线,要求充分重视法治对人权的保障价值,并通过立法“定”人权、执法“保”人权、司法“救”人权以及守法“护”人权来充分实现人权的法治保障。五是“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的人权全球治理思想。自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来,习近平多次在国际场合阐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和内涵,并使该思想逐步走向成熟,有力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发展。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必须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是经济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安全共同体、文明共同体、生态共同体的有机统一。西方主要人权思想经过了自然主义人权思想、功利主义人权思想、新自由主义人权思想、能力正义人权思想的发展历程,形成了多种思想并存的局面,每一种思想都具有一定历史进步性和现实局限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与西方人权思想之间在价值取向、权利侧重以及现实导向等方面存在重要差异。首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以和谐为价值导向,要求在民族国家的整体文明进程中谈论个人价值与个人人权,而西方人权思想始终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导向。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侧重积极权利,即既重视公民、政治权利,又重视经济、社会、文化和其他各项权利;西方人权思想侧重消极权利,即强调公民、政治权利,忽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最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既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又重视人权的特殊性,倡导人权模式的多元化;西方人权思想混淆人权的普遍性和“普世价值”,倡导人权模式的唯一化。与西方人权思想相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在理论、道路、制度以及文化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为使这些优势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应当夯实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理论和现实基础,克服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现实困境,同时确立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战略意义,并通过讲好中国故事和传好中国声音两种路径来促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优势转变为话语优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应依靠法治、政策和教育三种路径进行贯彻。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经历了人权立法期、人权司法期和人权法治期三个发展时期。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具有主体的普遍性、范围的广泛性、人权享有的公平性、体系的开放性、视野的国际性等突出特点,其基本面向是坚持党对人权法治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和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新时代人权法治建设。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主要形式不仅表现为制定和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还表现为发布指导意见、规定、办法和通知,同时表现为开展专项行动。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具有针对性强、及时高效、灵活易调等优势,但也存在保障主体难以平等、保障水平难以均衡、各项政策难以协调以及难以保持保障的稳定性等局限。基于此,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发展,不但要求加强联结整合,提高人权保护的有效性,而且需要重视学习研究,增强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同时需要扩大社会参与,提升政策实施的影响力,还需要加强监督评估,确保政策评价的科学性。新时代加强人权宣传教育,是增强青年学生“四个自信”、澄清西方国家恶意诋毁和中国承担国际人权保障义务的需要,应当从教育载体、教育对象和教育内容三方面进行体系架构。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经历了萌芽、起步和初步发展三个阶段,且目前在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公职教育等方面均面临诸多困境,应当通过在国家层面加大人权教育保障力度、在学校层面推进人权教育专业化发展以及在社会层面实现人权教育全民普及等路径进行优化。
马世忠[2](2021)在《推动“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文中研究说明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担当,深刻认识、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人民法院将更加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十四五"时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高兴敏[3](2021)在《中国法治乡村建设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建设法治乡村对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建设法治乡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乡村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中涉农法律法规,乡村行政执法等问题已影响到了法治乡村的建设。因此,需要从理论层面进一步研究法治乡村建设问题,从而从实践层面更好的推进法治乡村。本文在已有的研究成果和实践基础上,结合实地调查,对法治乡村的内涵、特点、目标、发展现状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提出了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思路。本文的研究逻辑在于:引言部分主要概括了研究中国法治乡村建设的背景及意义,对有关法治乡村的文献资料进行整理综述,并阐述了法治乡村建设的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第一部分主要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中国共产党关于法治、乡村、农民的主要论述进行梳理和阐释,阐述了中国法治乡村建设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对法治乡村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点进行了阐释。法治乡村是凸显法治特色的村域综合体、是乡村民主政治有序发展的阵地、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场域。法治乡村既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推进,也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基础。法治乡村的特点在于:在乡村域内凸显法律的权威性、保障乡村各项事务发展有序性以及彰显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等等。第三部分对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目标进行阐释。法治乡村建设是一实践过程,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是在实践中逐步实现的。到2022年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是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2035年法治乡村建设的目标是乡村法治可信赖,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基本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第四部分对法治乡村建设的现状进行分析。主要论述了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成果,揭示了法治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五部分主要对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思路进行了探索。通过分析法治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问题的致因,提出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思路,即健全涉农法律法规;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加强乡村法治人才培养,等等。
徐幼松[4](2021)在《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体育权利主要是指公民享有要求国家积极提供平等的体育权利机会和条件,通过体育来求得发展,以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的权利。作为弱势群体的残疾青少年,其体育权利存在缺位现象十分严重,如体育立法层级低,体育资源匮乏且不均衡等体育纠纷问题,直接关系到我国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有鉴于此,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以权利为切入点,综合哲学、体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知识,对残疾青少年双重身份的体育权利进行阐释,进而探讨其内涵、性质、形成与发展以及法律渊源等基本理论问题,揭示其体育权利的人权属性,梳理现行体育法律法规体系的现状,剖析导致其体育权利保障缺失的多方面原因,分析国际法律文件中关于保障青少年体育权利的内容,为我国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对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在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现状分析,找出各国在落实体育权利保障方面的特点,总结其成功经验,为完善和推进我国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提供有益借鉴,并从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建设的对策,最终达到促进社会经济繁荣、政治稳定、体现社会平等的目的。通过立法、行政、司法三方面深入分析我国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现状后,发现存在着以下几点问题:体育权利在立法方面效力滞后;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完善的立法体系;残疾人体育基本法缺失;立法缺乏协调性;内容不完善。在行政方面没有明确体育权利;弱势群体范围有限;责任主体不明朗。在司法方面存在着法律救济制度不完善,诉讼渠道不畅等问题。与此同时,发达国家在保障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方面也有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如法律对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作了明确规定;重视对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的保护;重视立法的可操作性;体育供给资金的多元化;以及配套制度建设等。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后,为我国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提出对策:在立法方面应当提高我国体育权利立法层级;完善体育权利相关立法体系;宪法上确保体育权利的地位。在行政方面做到确保学校体育行政主体地位;完善政府行政机制;建立行政申诉及处罚机制;建立实质平等的体育政策。在司法方面完善民事诉讼制度;完善行政诉讼制度;建立宪法诉讼机制。
黄云平[5](2021)在《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指向,深刻阐述了法治正义的普遍规律、基本原理与中国特质,回应了中国没有法治正义思想的质疑,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当代定位与中国表达,代表着我国对于世界正义理论的原创性贡献。研究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对于认识、理解与提炼法治正义的中国形态、中国特色、中国价值和中国方案,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相呼应的历史进程中研究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重点关注“形成逻辑是什么”“核心要义是什么”“理论结构是什么”“历史贡献在哪里”“未来将发挥什么作用”等关键问题,以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的独特机理与精深内涵。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和时代逻辑,是批判继承中西法治正义理论、创造性转化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历史必然,是国家处理人治与法治、政治与法治、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实践必然,也是反映人民心声、国家意志和全球主张的时代必然。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有着系统严密的内涵结构,在增强宗旨意识、坚守人民主体地位、解决不公问题等方面展现了法治正义的人民立场,在确立规则权威、回应社会关切、践行实体与程序正义等方面展现了法治正义的实践导向,在重塑德治与法治地位、培育新价值观、推进道德融于法律等方面展现了德法共治的追求,在主体内容、驱动模式、目标愿景等方面展现了整体推进法治正义的追求。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有着丰富的实践应用性,展示了治贫、治变、治国、治党协同的法治正义共建过程,表明了经济正义、政治正义、社会正义、文化正义、生态正义同步的法治正义共创指向,反映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联动的法治正义共治要求,体现出国际国内统筹的法治正义共享要义。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历史高度,回应了正义理论创新的趋势与治国理政的实践需求,围绕共产党执政规律形成了新的法治正义理解,围绕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拓展了新的法治正义内容,围绕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确立了新的法治正义坐标。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有着深远的未来向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具有重要的指引意义,可以传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法治正义意蕴,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威力,进一步引领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蒋传光[6](2021)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文中研究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依法治国、怎样实行依法治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布局进行了系统论述和阐释,深化了对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地位和功能的认识,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战略地位,作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并制定了路线图、施工图,提出了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
刘海年[7](2021)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人权保障制度建设》文中指出本文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人权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习近平同志指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一思想紧扣人权主体由其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产生的对美好生活的期望,即人权,揭示了人权的本质属性,从而在事实层面上揭露了西方一些政客借人权的某一项权利外壳(如自由)干损人利己或损人害己、违反人权根本精神的行径,是对人权理论的新发展。将其作为奋斗目标,充分说明党和国家对人权保障的重视。本文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思想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人权保障制度指明了方向。其主要举措是,扞卫国家主权和国家安全,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基本人权推进人权事业;完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奉行良法善治,为人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物质文化条件;同时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筑牢人权保障最后一道防线与可靠救济机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应对百年未遇之大变局,习近平法治思想协调推进国内治理和国际治理,坚持国际关系民主化、法治化,特别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和平、为国际人权事业勾画了美好愿景。
张文显[8](2021)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伟大实践中创立的科学理论体系,其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在概念上系统集成、在话语上自成一体、在逻辑上有机衔接。本文以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为理论旨趣,尝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划分为三个层次三大板块,即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其中,法治的基本原理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核,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要素。这种"三基本"的理论模型亦可作为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种新的学术范式。
刘晓鸣[9](2020)在《政策司法化研究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法律政治学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不仅具有“定分止争”的审判功能,而且还扮演着党的政策实施者的政治角色,承担着将党的政策司法化的使命和任务。政策司法化,即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案例等为载体,把党的政策转化为司法政策并运用于司法审判全过程的实践活动。近年来,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政治性不断被强化。从宏观层面,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党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创新型国家”等一系列国家战略,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从中观层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同时根据地方党委工作大局形成政策性司法文件,服务于全国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从微观层面,法官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将党的政策融入司法审判,以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然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系列的争论和困惑。如,法院如何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如何处理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法官如何将政策引入司法裁判,这些既是根本性的理论问题,亦是长期困扰法官的实践问题。“政策司法化”既是法学理论问题,亦是政治学理论问题,目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仍属于一个“初被探索的领域”。基于此,本文从法律政治学的视角,以法学和政治学理论为基础,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指导性案例的梳理分析,通过对部分法院审判工作的观察分析,并通过法官访谈途径听取法官的感受和体会,力求以第一手资料为依据,探究政策司法化的历史经验和教训,研判政策司法化的现实状况,科学理性地分析现阶段政策司法化的问题与困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司法化的优化路径。从卢曼的社会系统理论来看,党的政策属于政治系统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属于法律系统的组成部分。政策司法化,本质上属于法律系统和政治系统之间的互动过程。从中国的政法体制来看,中国共产党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发挥重要的领导与推动作用,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高位推动”的政策执行模式。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将党的政策通过一定的方式转化为司法政策以指导司法审判,其所扮演的是一个“政策制定者”或“政策转化者”的形象。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案例等方式转化党的政策。地方法院作为地方党委领导的政法单位,其所依赖的资源,一方面来源于上级法院的供给,另一方面来源于司法场域外同级党委的供给,因此,地方法院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主要是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政策以及地方党委的经济社会政策。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法官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同时,通过在司法裁判中对政策的考量与运用,将政策融入司法审判。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的梳理分析,并通过法官访谈途径听取法官感受和体会,可知:法院执行党的政策不但可以体现为宏观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将司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中观层面地方各级法院对党的政策和司法政策的执行中,而且还体现在微观层面法官的政策思维和裁判行为中。目前,无论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院,还是各级法院的法官,在政策司法化过程中均存在一些亟需纠偏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妨碍了党的政策科学有效地转化为司法政策,还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具体来说:在最高人民法院层面,一是以转化党的政策为要义的某些司法解释缺乏法理基础,有时为了迎合政策或政治需要肆意扩张解释;二是政策司法化的模式相对僵化,有时过于突出和强调司法政策的意识形态特征,简单化回应党的政策,消解了司法政策本应具有的符合司法规律和司法技术的特征。在地方各级法院层面,一是受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甚至党政负责人所谓“大局”的驱动,地方法院及其法官未能正确把握“服务大局”与“地方保护主义”之间的界限,亦未掌握好地方治理要求与个案处理合法性的平衡。二是受利益偏差、监督机制不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有些地方法院运动式、放大式、选择式执行政策。在一线法官层面,由于缺乏法治理念和政策思维,有些法官在司法裁判中错误地理解和运用党的政策,一方面表现为在裁判文书中简单化地运用政策,缺乏对政策进行充分说理,另一方面表现为直接引用政策条文作为裁判依据,致使政策与法律冲突,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针对政策司法化存在的上述问题,应从提升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的能力、健全地方法院执行政策的机制、提高法官运用政策的水平三个方面,以提升人民法院政策司法化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具体来说:在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层面,首先应当加强和规范司法解释,增强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与谦抑性;其次,改进司法政策的目标性与功能性,提高最高人民法院回应政策的能力;最后,加强指导案例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使之在通过个案解读法律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在地方法院执行政策层面,通过健全利益诉求的融合机制、健全政策执行的沟通机制、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矫正地方法院执行政策偏差的现象。在法官运用政策层面,首先应当破解法官运用政策的思想误区,并在此基础上,规范法官在刑事审判中运用政策的方式,同时增强法官在民事审判中对政策进行充分说理,将党的政策科学有效地运用于司法审判,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杜彦桥[10](2020)在《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全面深化改革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人把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变革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使经典马克思主义社会变革思想在中国得到了合理运用,并获得充分发展。如今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分析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形成基础、丰富内涵以及其重要意义,对于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是以经典马克思主义社会变革理论、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形成的社会改革理论为理论根基;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改革实践以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革所面临的新危机与挑战为现实基础而形成的;其形成既是对改革开放经验总结的过程,也是对十八大以来改革实践探索的过程。全面深化改革思想是一个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理论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把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改革的总目标,立足人民立场,运用科学的改革方法论推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五位一体”的全方位改革,体现出改革的全面性、深刻性、人民性以及实践性特征。作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全面深化改革思想具有及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思想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社会变革理论的坚持和发展,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思想指导改革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进行,不断扫除发展进程中的障碍,使全面深化改革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现提供内在动力。
二、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和选题意义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历史形成 |
2.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形成背景 |
2.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理论来源 |
2.2.1 中国古代民本思想 |
2.2.2 “西学东渐”与人权思想的引进 |
2.2.3 马克思主义人权思想 |
2.2.4 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 |
2.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形成过程 |
2.3.1 权利理论的兴起与遮蔽(1949-1977 年) |
2.3.2 人权思想的解放与反思(1978-1990 年) |
2.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旗帜重树(1991-2001 年) |
2.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重大发展(2002-2011 年) |
2.3.5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正式形成(2012-2017 年) |
2.3.6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深化发展(2018-现在)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基本内容 |
3.1 “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主体思想 |
3.1.1 根本目的:发展为了人民 |
3.1.2 动力来源:发展依靠人民 |
3.1.3 根本价值: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 |
3.2 “以辩证统一为原则”的人权逻辑思想 |
3.2.1 人权与主权的辩证统一 |
3.2.2 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 |
3.2.3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 |
3.2.4 集体人权与个人人权的辩证统一 |
3.3 “以全面发展为内容”的人权客体思想 |
3.3.1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 |
3.3.2 坚持各项权利全面协调发展 |
3.4 “以法治保障为核心”的人权保障思想 |
3.4.1 依靠法治保障人权的价值基础 |
3.4.2 依靠法治保障人权的历史考察 |
3.4.3 依靠法治保障人权的主要内容 |
3.5 “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依托”的人权全球治理思想 |
3.5.1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历史考察 |
3.5.2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基本内涵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比较优势 |
4.1 西方主要人权思想的流变 |
4.1.1 自然主义人权思想 |
4.1.2 功利主义人权思想 |
4.1.3 新自由主义人权思想 |
4.1.4 能力正义人权思想 |
4.2 中西人权思想的主要差异 |
4.2.1 价值取向不同 |
4.2.2 权利侧重不同 |
4.2.3 现实导向不同 |
4.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优势体现 |
4.3.1 理论优势 |
4.3.2 道路优势 |
4.3.3 制度优势 |
4.3.4 文化优势 |
4.4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优势表达 |
4.4.1 新时代中国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国际背景 |
4.4.2 新时代中国人权思想对外表达的现实基础 |
4.4.3 建构新时代中国人权话语体系的战略意义 |
4.4.4 人权思想优势转变为话语优势的中国进路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的贯彻路径 |
5.1 依靠法治贯彻 |
5.1.1 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的历史考察 |
5.1.2 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的突出特点 |
5.1.3 新时代法治保障人权的基本面向 |
5.2 依靠政策贯彻 |
5.2.1 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主要形式 |
5.2.2 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客观评价 |
5.2.3 新时代政策保障人权的基本面向 |
5.3 依靠教育贯彻 |
5.3.1 新时代人权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 |
5.3.2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体系架构 |
5.3.3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发展历程 |
5.3.4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现实困境 |
5.3.5 新时代中国人权教育的优化路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2)推动“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不断增强政治定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系统谋划改革开拓司法保障工作新局面 |
(3)中国法治乡村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国内外研究现状 |
2.国内外相关研究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创新点 |
2.不足之处 |
一、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法治基本观点 |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法治的主要阐释 |
2.列宁斯大林关于法治的基本观点 |
3.中国共产党关于法治的主要论述 |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乡村的主要观点 |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乡村的主要阐释 |
2.列宁斯大林关于乡村的基本观点 |
3.中国共产党关于乡村的主要论述 |
(三)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民的主要论述 |
1.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农民的主要阐释 |
2.列宁斯大林关于农民的基本观点 |
3.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民的主要论述 |
二、法治乡村的基本内涵及特点 |
(一)法治乡村基本内涵 |
1.凸显法治特色的村域综合体 |
2.乡村民主政治有序发展的阵地 |
3.法治中国的重要场域 |
(二)法治乡村的主要特点 |
1.乡村域内凸显法律的权威性 |
2.乡村各项事务发展的有序性 |
3.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性 |
三、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目标 |
(一)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
1.涉农法律法规相对完善 |
2.乡村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
3.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
4.乡村居民法律意识明显提高 |
(二)法治乡村基本建成 |
1.乡村法治可信赖 |
2.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 |
3.乡村社会开创新局面 |
4.乡村居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
四、法治乡村建设的现状及致因分析 |
(一)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成果 |
1.乡村法律制度机制逐步完善 |
2.法治乡村建设实践初见成效 |
3.乡村法治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
(二)法治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1.乡村法律制度机制有待完善 |
2.乡村法治环境有待优化 |
3.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
(三)法治乡村建设中产生问题的致因 |
1.思想认识上不到位 |
2.乡村普法宣传工作薄弱 |
3.村民法律素养低下 |
4.乡村法治人才不充足 |
五、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思路 |
(一)坚持正确方向 |
1.坚持党的领导 |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3.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
(二)强化乡村的法治宣传和人才培养 |
1.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
2.加大乡村法治人才培养 |
(三)提高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
1.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
2.建立和完善乡村法律顾问制度 |
3.加快乡村数字法治建设 |
(四)完善法律及机制 |
1.健全涉农法律法规 |
2.规范乡村行政执法 |
3.强化乡村司法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国法治乡村建设问题研究问卷调查 |
致谢 |
(4)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研究综述 |
1.4.1 国内研究综述 |
1.4.2 国外研究综述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分析法 |
1.5.2 比较分析法 |
1.5.3 访谈法 |
1.5.4 系统分析法 |
第2章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概述 |
2.1 核心概念词界定 |
2.1.1 残疾人 |
2.1.2 残疾青少年 |
2.1.3 残疾人体育 |
2.2 体育权利的内涵 |
2.2.1 体育权利概念界定 |
2.2.2 体育权利的演变 |
2.2.3 体育权利的推定 |
2.3 体育权利基本要素 |
2.3.1 人权下位的体育权利 |
2.3.2 体育权利的主体 |
2.3.3 体育权利的内容 |
2.3.4 义务主体及内容 |
第3章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理论探究 |
3.1 残疾青少年社会角色论成 |
3.1.1 作为残疾人权利 |
3.1.2 作为学生权利 |
3.2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的形成与发展 |
3.2.1 从“恩赐”到“拥有” |
3.2.2 内容日益丰富 |
3.2.3 观念深入人心 |
3.2.4 需求日益强烈 |
3.3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的正当性 |
3.3.1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理论前提 |
3.3.2 人道主义的确证 |
3.3.3 公平正义的寻求 |
3.4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的特点 |
3.4.1 一般性 |
3.4.2 特殊性 |
3.5 体育权利之法律渊源 |
3.5.1 人权之源 |
3.5.2 宪法之源 |
3.5.3 体育法之源 |
3.5.4 教育法之源 |
3.5.5 残疾人保障法之源 |
第4章 国际法律文件对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 |
4.1 联合国法律文件对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规定 |
4.1.1 国际体育运动宪章 |
4.1.2 奥林匹克宪章 |
4.1.3 残疾人权利公约 |
4.1.4 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 |
4.3 国际法律文件对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机制 |
4.3.1 强调国家对体育权利保障的义务 |
4.3.2 体育权利保障实施相关措施 |
第5章 我国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
5.1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的现状 |
5.1.1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的立法保障 |
5.1.2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的行政保障 |
5.1.3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的司法保障 |
5.2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 |
5.2.1 立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
5.2.2 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
5.2.3 司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
第6章 发达国家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概述 |
6.1 美国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概述 |
6.1.1 基本概况 |
6.1.2 法律法规 |
6.1.3 保障组织 |
6.1.4 保障特点 |
6.2 英国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概述 |
6.2.1 基本概况 |
6.2.2 法律法规 |
6.2.3 保障组织 |
6.2.4 保障特点 |
6.3 日本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概述 |
6.3.1 基本概况 |
6.3.2 法律法规 |
6.3.3 保障组织 |
6.3.4 保障特点 |
6.5 发达国家体育权利保障对我国启示 |
6.5.1 明确规定体育权利 |
6.5.2 注重弱势群体体育权利保护 |
6.5.3 注重立法的可操作性 |
6.5.4 体育供给资金多元化 |
6.5.5 配套的制度体系 |
第7章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对策 |
7.1 在立法方面完善对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的保障 |
7.1.1 提高我国体育权利立法层级 |
7.1.2 完善体育权利相关立法体系 |
7.1.3 宪法上确保体育权利的地位 |
7.2 在行政方面完善对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的保障 |
7.2.1 .确保学校体育行政主体地位 |
7.2.2 完善政府行政机制 |
7.2.3 建立行政申诉及处罚措施 |
7.2.4 建立实质平等的体育政策 |
7.3 在司法方面完善对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的保障 |
7.3.1 .完善民事诉讼制度 |
7.3.2 .完善行政诉讼制度 |
7.3.3 建立宪法诉讼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研究专家访谈提纲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5)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提出:新时代法治建设呼唤法治正义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1.3.1 研究重点 |
1.3.2 研究难点 |
1.3.3 研究创新点 |
2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的逻辑形成 |
2.1 理论逻辑:中西法治理论批判吸收与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 |
2.1.1 对中华法系正义文化的守正与创新 |
2.1.2 对西方法治正义思想的批判与扬弃 |
2.1.3 对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继承与发展 |
2.2 实践逻辑:扎根中国大地实现法治正义的持续探索 |
2.2.1 在处理人治与法治关系中推进法治正义的现实回归 |
2.2.2 在处理政治与法治关系中推进法治正义的辩证统一 |
2.2.3 在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中推进法治正义的重心转移 |
2.3 时代逻辑:法治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指向 |
2.3.1 法治正义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下的人民心声 |
2.3.2 法治正义是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下的国家意志 |
2.3.3 法治正义是百年未有变局演进下的全球主张 |
3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的内涵结构 |
3.1 追求法治正义的人民立场 |
3.1.1 体现从坚守本源到因时而立的有机统一 |
3.1.2 体现从服务人民到人民主体的价值旨归 |
3.1.3 体现从解决不富到解决不公的历史跃迁 |
3.2 追求法治正义的实践导向 |
3.2.1 确立规则权威与正义底线 |
3.2.2 回应社会热点与重大关切 |
3.2.3 践行程序正义与实体公平 |
3.3 追求法治正义的德法共治 |
3.3.1 以法治正义重塑德法地位 |
3.3.2 以法治正义培育新价值观 |
3.3.3 以法治正义指引德融于法 |
3.4 追求法治正义的整体推进 |
3.4.1 从系统法治观设计法治正义的主体内容 |
3.4.2 从双向动力源建构法治正义的驱动模式 |
3.4.3 从动态时间轴规划法治正义的目标愿景 |
4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的实践应用 |
4.1 “四个全面”视角下的法治正义共建 |
4.1.1 将法治正义作为检视小康成效的标准 |
4.1.2 将法治正义作为规范重大改革的前提 |
4.1.3 将法治正义作为推进治国理政的基石 |
4.1.4 将法治正义作为保障管党治党的利器 |
4.2 “五位一体”视角下的法治正义共创 |
4.2.1 经济正义法治化 |
4.2.2 政治正义法治化 |
4.2.3 社会正义法治化 |
4.2.4 文化正义法治化 |
4.2.5 生态正义法治化 |
4.3 “法治中国”视角下的法治正义共治 |
4.3.1 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 |
4.3.2 贯穿于治国、执政、行政全方位 |
4.3.3 体现为法治道路、法治体系、法治理论、法治文化全要素 |
4.4 “全球法治”视角下的法治正义共享 |
4.4.1 构建合作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
4.4.2 推行平等互信的中国特色义利观 |
4.4.3 倡导公平合理的全球治理新秩序 |
5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的历史高度 |
5.1 围绕共产党执政规律形成新的法治正义理解 |
5.1.1 以正义力量增强共产党执政的民心基础 |
5.1.2 以法治治理增强共产党执政的法理基础 |
5.1.3 以权益维护增强共产党执政的权力基础 |
5.2 围绕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拓展新的法治正义内容 |
5.2.1 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的话语体系 |
5.2.2 延拓社会主义正义的存在场域 |
5.2.3 呈现社会主义国家的终极旨趣 |
5.3 围绕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确立新的法治正义坐标 |
5.3.1 克服西方选择性的法治正义幻觉 |
5.3.2 超越纯粹理论化构想的法治正义 |
5.3.3 打破选票式的单一法治正义模式 |
6 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的未来向度 |
6.1 目标向度:中国梦的法治正义意蕴 |
6.1.1 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6.1.2 建设公正有为的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
6.1.3 建设平等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
6.2 制度向度: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威力 |
6.2.1 将法治正义要求根植于党的领导制度 |
6.2.2 将法治正义需求融入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
6.2.3 将法治正义内嵌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
6.3 体系向度:指引国家治理体系走向现代化 |
6.3.1 面向法治正义的多元逻辑转换 |
6.3.2 面向现代治理的多重实质转向 |
6.3.3 面向中国实践的多层体系进路 |
6.4 能力向度:实现国家治理能力提升 |
6.4.1 提升共产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 |
6.4.2 提升以法治保障民生的能力 |
6.4.3 提升国家参与全球法治治理的能力 |
7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主要研究工作 |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论文提纲范文)
一、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地位和功能 |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经验和教训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 |
(二)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
(三)法治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手段 |
(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
二、全面依法治国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战略地位 |
(一)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
(二)全面依法治国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 |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逻辑必然性 |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 |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容 |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顶层设计、路线图与施工图 |
(一)深刻阐明党的领导和法治的关系 |
(二)确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
(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
(四)突出和强调宪法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 |
(五)确立良法之治 |
(六)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
(八)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
(九)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
(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
四、实施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工程 |
(一)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 |
(二)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四)坚持全面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
(五)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
五、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 |
(一)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 |
(二)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工作机制 |
(三)完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
(四)以良法促善治 |
(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
(六)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 |
(七)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
(八)明确法治国家建设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
(九)明确实现依法治国总目标的时间表 |
(十)法治成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 |
(十一)完善监察制度 |
(十二)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部署 |
(7)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人权保障制度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一、坚持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 |
二、为全面建设人权法治保障制度指明方向 |
三、坚持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推进人权事业 |
四、奉行良法善治,为人权提供制度保障和物质文化条件 |
五、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
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 |
结语 |
(8)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一、法治的基本原理 |
(一)法治概念论 |
1.法治的语义和意义 |
第一,法律之治。 |
第二,良法善治。 |
第三,和谐秩序。 |
第四,文明表征。 |
2.“法治”与“法制” |
3.法治与人治 |
(二)法治关系论 |
1.法治和政治的关系 |
2.法治和德治的关系 |
3.法治和民主的关系 |
(三)法治发展论 |
1.法治发展以现代化为目标 |
2.法治发展以文化传承、文明互鉴为规律 |
3.法治发展以变法革新为动力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 |
(一)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 |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
(三)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
(四)构建以人民为中心、以公正为生命线的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体系 |
(五)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
(六)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
(七)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
(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
1.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
2.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 |
3.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 |
4.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
5.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九)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
(十)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
三、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 |
(一)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
(三)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 |
(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 |
(五)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
(六)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法治军队 |
(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构建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权运行体制机制 |
(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
(九)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
(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法治经济建设 |
(十一)完善科技法治,规范科技伦理 |
(十二)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
(十三)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
(十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
(十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
(十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结 语 |
(9)政策司法化研究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法律政治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关于“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的研究 |
二、关于“司法与政治的关系”的研究 |
三、关于“司法裁判与公共政策”的研究 |
四、关于“法院执行政策的载体”的研究 |
五、已有研究成果评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之处 |
二、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策司法化的理论构建 |
第一节 本文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党的政策” |
二、“司法” |
三、“司法政策” |
四、“政策司法化” |
第二节 政策司法化的理论基础 |
一、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关系 |
二、党的政策与法律的关系 |
三、司法的政治属性与政治功能 |
四、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
第三节 政策司法化的实践基础——中国的政法体制 |
一、党中央 |
二、地方党委 |
三、党委政法委员会 |
四、法院党组 |
第四节 政策司法化的主体及方式 |
一、最高人民法院政策司法化的方式——转化政策 |
二、地方法院政策司法化的方式——执行政策 |
三、法官政策司法化的方式——运用政策 |
第五节 政策司法化的载体 |
一、司法解释 |
二、政策性司法文件 |
三、工作性司法文件 |
四、指导性案例 |
第二章 政策司法化的实证考察 |
第一节 政策司法化的宏观考察 |
一、对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梳理 |
二、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实践历程 |
第二节 政策司法化的中观考察 |
一、地方法院民事审判运用政策的样态 |
二、地方法院刑事审判运用政策的样态 |
三、地方法院行政审判运用政策的样态 |
第三节 政策司法化的微观考察 |
一、对法官的问卷调查 |
二、对法官的现场访谈 |
三、调查访谈的结论 |
第三章 政策司法化的问题与分析 |
第一节 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中的现实问题与分析 |
一、政策司法化的法理基础薄弱 |
二、政策司法化的模式相对僵化 |
第二节 地方法院执行政策中的现实问题与分析 |
一、执行政策偏差及其表现 |
二、执行政策偏差原因分析 |
第三节 法官运用政策中的现实问题与分析 |
一、直接将政策作为刑事案件裁判标准 |
二、民事案件中运用政策缺乏充分说理 |
第四章 政策司法化的优化路径 |
第一节 提升最高人民法院转化政策的能力 |
一、增强司法解释的合法性与谦抑性 |
二、改进司法政策的目标性与功能性 |
三、加强指导性案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第二节 健全地方法院执行政策的机制 |
一、健全利益诉求的融合机制 |
二、健全政策执行的沟通机制 |
三、健全政策执行的监督机制 |
四、健全政策执行的评估机制 |
第三节 提高法官运用政策的水平 |
一、破解法官运用政策的思想误区 |
二、规范法官在刑事审判中的政策运用 |
三、增强法官在民事审判中的政策说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10)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选题缘由 |
1.理论意义 |
2.现实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国内文献综述 |
2.国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论文创新之处 |
一、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形成基础与历程 |
(一)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产生的理论基础 |
1.经典马克思主义改革理论 |
2.中国共产党人的改革思想 |
(二)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现实基础 |
1.中国改革进入新阶段 |
2.党领导的人民群众参与的改革实践 |
(三)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形成过程 |
1.党的十八大前改革实践经验总结 |
2.党的十八大后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形成 |
二、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主要内容及特征 |
(一)全面深化改革思想主要内容 |
1.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论 |
2.全方位改革布局论 |
3.全面深化改革方法论 |
4.全面深化改革主体论 |
5.全面深化改革政治保障论 |
(二)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主要特征 |
1.强调改革领域全面性 |
2.强调改革程度深刻性 |
3.彰显改革旨意人民性 |
4.凸显改革理论实践性 |
三、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1.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改革理论 |
2.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二)实践价值 |
1.保障了改革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
2.推动了改革事业全面而深入发展 |
3.助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实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思想研究[D]. 高雅楠. 河北大学, 2021
- [2]推动“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J]. 马世忠. 中国机关后勤, 2021(08)
- [3]中国法治乡村建设问题研究[D]. 高兴敏. 辽宁师范大学, 2021(09)
- [4]残疾青少年体育权利保障研究[D]. 徐幼松. 江西师范大学, 2021(12)
- [5]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正义观研究[D]. 黄云平. 浙江大学, 2021(01)
-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J]. 蒋传光.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1(02)
- [7]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人权保障制度建设[J]. 刘海年. 人权研究, 2021(01)
- [8]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J]. 张文显.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21(01)
- [9]政策司法化研究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党的政策的法律政治学分析[D]. 刘晓鸣. 吉林大学, 2020(03)
- [10]习近平全面深化改革思想研究[D]. 杜彦桥. 渤海大学, 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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