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廊坊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董鑫[1](2020)在《从精英主导到自主发展:乡村社会变迁中村民自主性的建构 ——行仁庄村再调查》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是近些年来农村空心化、衰竭化、边缘化以及农田荒废、农民收入增长乏力等问题开始显现。如何破解农村发展问题,实现农村的再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成为政府和学界关心的重大问题。为解决农村发展问题,党的十九大确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激发乡村内生动力的迫切要求。乡村振兴战略前后的三个“一号课题”,分别提出了“供给侧改革”“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农民主体性”等要求,都在强调应该发挥农村主体力量的作用。本文认为,这种主体力量即为乡村生活的主体——村民,而村民自主性更是目前乡村发展的关键。本文中村民自主性指的是在乡村发展中,村民是真正的发展主体,其能够有效参与乡村生活,并根据自身与家庭的发展目标,提升其自主决策、自主规划、自主管理能力,最终实现自身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全面发展,进而表征为乡村全面发展。本文的核心命题是村民自主性的获得机制是什么?是仅仅由于村庄内部传统乡村精英治理机制衰落凸显而来的?还是完全依靠外部市场因素推动乡村经济、政治、社会变革而来的?本文认为,村民自主性的形成是村民在其自身“过好日子”的内在需求下,合理利用村庄内外部资源的基础上共同建立的。具体至中国的乡村发展实际,由于乡村精英尤其是以书记为代表的传统乡村政治精英作为国家权力在基层的延伸,在乡村发展中长期居于主导地位。新中国成立开始至改革开放前,传统乡村政治精英成为乡村社会权威的主要呈现形式,在集体主义的情境下,普通村民个体的“存在”常常被掩盖,其个体的能动性、自主意识以及自主选择的行动都被极大程度地限制。而后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分税制改革以及集体企业的衰落,使传统乡村政治精英的影响力逐渐削弱,村民整体的自主性被极大地激发,村民积极获取村庄内外部资源,依靠自主行动实现了自身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全面发展,进而逐步成为乡村发展的主要力量。但是,乡村社会的这种具体变迁历程如何?其多元化发展的过程是怎样的?传统政治精英主导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是如何向村民自主治理、自主发展、自主生活转向的?回溯并分析这一过程对于我们讨论中国乡村社会改革开放以来的内在运行机制和发展中的“潜功能”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以此为基础,本文选取河北省行仁庄村为调查点,从新内生发展理论视角出发,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对该村从传统政治精英主导乡村发展到村民自主发展的历程进行梳理,探讨乡村不同发展阶段中乡村精英与村民之间的行动关系,进而探讨在这期间村民自主发展壮大的过程以及村民自主性的形成过程,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发现中国乡村社会发展秩序形成机制和动因。本研究发现传统乡村政治精英在乡村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体现在村庄经济、政治以及社会生活中:第一,在经济生活中,传统乡村政治精英主要掌握村庄生产资料的控制权、生产经营的管理权与经济发展的规划权;第二,在政治生活中,传统乡村政治精英建立了同质化干部队伍、形成封闭化政治参与以及村干部权力真空;第三,在社会生活中,村民的行政程序认证需求与生产生活利益诉求只能被动依赖于传统乡村政治精英的作为。但是,传统乡村政治精英地位的形成则来源于特定历史条件与社会背景的政治授权,因此而形成的集体化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与人民公社的制度化组织都是不断强化政治精英权威的重要政治基础,这种历史惯性在改革开放初期一直深刻影响着乡村社会权力结构。在传统乡村政治精英主导乡村发展的过程中,村民的自主性只能局限于科层制管理下的微观选择中,比如为降低生产成本而选择在集体企业中打工谋生等。而后伴随市场经济发展深入,村民自主性不断被呈现,具体表现在:第一,在经济生活中,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与大众传媒的普及,村民实现了社会资本的自主利用与信息渠道的自主获得。并在综合已获得的内、外部资源的基础上,自主规划个人与家庭的经济发展方向。并且能够根据市场经济提出的新要求,个人通过继续社会化,实现经济角色的自我发展。第二,在政治生活中,行政化的村民自治制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强化了村民的“自我存在感”,村民政治参与意愿不断提升,更加热情主动参与村委会选举活动,并审慎行使投票权。此外,村民的民主监督意识不断增强,通过上访告状等方式,制约监督村庄管理者的行为。第三,在社会生活中,村民通过自身的选择与具体行动,使村落共同体要素得以维系。村庄边界并未完全消失,村民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念与情感联结,并通过互惠行为进一步巩固着村民之间紧密的情感联结。早期进入市场并获得成功的村民成为村民自主发展中的关键节点,其将关系网络内部的村民串联起来,为他人发展提供相应帮助。而随着村民掌握的信息与资源逐渐丰富,自主选择职业的机会进一步增多,使其摆脱了以往离家外出打工这种牺牲情感效益来获取经济效益的谋生方式,而是根据自身与家庭需要,实现市场经济下情感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有机结合,最终由点成线,形成了以血缘、亲缘、地缘为核心的村民自主发展模式。可以说村民自主发展的过程,就是村民自主性形成的过程,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平等的经济发展秩序促成了广大村民的有效参与,使村民由集体经济期间一个单一的劳动力提供者或者生产资料的简单加工者,转变为生产、加工、销售阶段积极的规划者、利益分享者和维护者。而平等竞争的经济、政治环境又提升了村民的自主发展能力,经济上的市场化选择提升了村民自主获取生产资料、灵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政治上的自治制度促进了村民权力意识觉醒以及政治参与能力提升。加之留存下来的村落共同体要素促使村民形成了互助式的发展秩序,使精英与普通村民各司其职,实现社会生活自立的同时避免了个体原子化的负面结果。最终促成了村民在经济生活中的自主发展、政治生活中的自主参与、社会生活中的自主选择,共同促进了村民自主性的形成。
项圣炜[2](2019)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家为保护农民居住权益免受城镇居民侵害而设立宅基地使用权限制流转制度,然其与日益加快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城市化进程愈发脱节,问题频生,农民要求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大。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包括浙江省义乌市在内的三十三个试点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随后,国务院于2018年1月2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要对宅基地进行“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上述三十三个试点对宅基地制度改革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其中以义乌市的改革效果最为突出,其早在2015年便开始进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本文将以义乌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为范本,以探索“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之流转问题。首先,本文通过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之特征及相关立法之历史演变进行阐述,明晰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之概念与特征,梳理了我国立法层面针对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流转问题的历次变革。其次,通过对现有宅基地制度下使用权的流转现状进行研究,发现现有宅基地制度存在“宅基地存在闲置与浪费”、“私下流转严重但农民转让意愿强烈”和“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难以解决,损害受让人利益”这三个问题,并对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关的学说进行了总结。然后对“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学界对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对观点进行了总结和评述。再次,本文对义乌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背景、原因和改革的措施进行了总结,发现就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义乌市进行了“宅基地入市制度改革”、“住房抵押贷款制度改革”和“集地券制度改革”。同时,对近年来全国和义乌市的宅基地纠纷案件进行了大数据分析,并对2018年义乌市的宅基地纠纷案件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最后,本文对宅基地“三权分置”中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进行了界定。并对此背景下的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六点建议:第一,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概念进行界定和明确,并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原则;第二,在现有法律制度下适度放宽宅基地“使用权”受让主体的限制,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第三,完善相关配套机制,改革前应先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工作,解决历史遗留的权属不清问题,并建立科学有效的宅基地和房屋的价格评估机制;第四,完善宅基地上房屋的抵押制度,拓宽农民的融资渠道;第五,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参照建立“集地券”和“以地养老”机制;第六,对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提出几点司法建议。
侯磊[3](2018)在《河北省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农村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现阶段下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在完善农村社保制度的过程中,就不得不提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体系,该体系完善与否及执行的好坏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及新农村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廊坊市各级政府的努力下,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就业率都有了显着提高。但是,在此过程中,同样也暴露出了一些严重的问题:第一,农村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依然落后于廊坊市农村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未来还将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第二,市政府对农村残疾人的扶贫保障力度小于城市残疾人,未能实现待遇上的公平化;第三,农村残疾人在就业方面依然存在着严重歧视,一些重度残疾人并非因为残疾而是因为歧视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这些问题都影响着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发展水平与质量。基于此,本文对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的社会救助体系进行研究,分析其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首先,研究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现状以及研究意义,汇总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方面的国内外参考文献,归纳总结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及本文创新及不足之处。接下来,阐述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基本理论,包括残疾人的定义及分类、社会救助的概念与特征、社会救助的基本功能、农村残疾人救助的概念、农村残疾人救助的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分析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成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成绩、存在问题及原因。首先,阐述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成绩。在此基础上,总结出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包括需要救助的农村残疾人残疾种类多、被救助者的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不佳、被救助者急需教育救助、被救助者急需教育救助、被救助者的就业救助情况不容乐观、救助对象数量和范围难以掌控、社会救助机制不健全、社会救助经费不足,标准过低、救助流程和考核标准及监督标准不规范。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在的原因,包括救助制度不健全及执行不规范、政府救助倾向城区残疾人及专业人才缺乏、救助对象构成复杂及选择多样以及救助对象贫穷、受教育水平低等原因。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包括完善农村社会救助的法律、法规、完善廊坊市农村社会救助的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责任,建立监督机制、合理确定救助对象、合理分配救助资金,改变单一的社会救助资金渠道、以及完善其他配套救助措施等。
门建军[4](2018)在《廊坊市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调查与思考》文中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也是一项重大的理论研究课题。本文着眼于现实的国情、农情和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律,通过对廊坊市部分县市区的调研和统计调查数据,从农村、农业、农民的现实状况出发,结合其发展的优势与劣势,探讨新时代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可行性路径,并提出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朱德云,孙成芳[5](2017)在《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文献综述》文中研究表明西方发达国家对农民工问题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关理论方面。发展中国家对农民工问题的研究重点是如何通过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来实现社会和谐、促进经济增长。通过归纳,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可分为五个方面: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的整体研究;对老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女性农民工、建筑业农民工等进行的分群体研究;对农民工"五险"、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民工教育、法律援助、住房保障、专项救助制度等进行的分项目研究;对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省、市级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进行的分区域研究;对城镇和农村、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差异进行的比较研究。据此,分析提出了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阳娜[6](2017)在《桂林市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长期以来的经济发展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分割的发展战略,形成了“重城市、轻农村”的治理模式,最终导致我国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越来越严重。与其配套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在城乡的发展也越来越不均衡。我国根据不同的参保对象制定了多元化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为当时我国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呈现出了城镇人口的养老保障水平明显高于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的局面。如此长久实行下来并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更无法达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为了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人人安居乐业的“中国梦”,2014年2月7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作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实现全民参保、进行养老金全国统筹,“大一统”社保制度将实现。将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目前养老制度碎片化问题,促进劳动力在全国各城区之间的自由流动。由此可见,养老保险制度必然会向城乡一体化的格局方向发展,而研究城乡一体化的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笔者通过查找统计年鉴、进行实地访谈等方式,收集有关桂林市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资料。从桂林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指数、老年人口结构、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进程、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实施以及基金收支管理情况等方面系统分析了桂林市的基本现状。探讨制度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制度缺乏激励效应、养老保险衔接不畅、管理体制还需改善以及基金未来缺口压力大等问题,总结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探索的经验,最后从背景支持、人才支持、政策支持、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五个方面提出能够切实推进桂林市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对策建议。
丁晓攀[7](2016)在《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现状评价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不仅满足了低保群体的基本衣食需要,也牵系着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谐稳定。1996年以来,河北省初步建立起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开始试点运行。2005年5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低保标准、保障方式、低保资金筹集方式、低保金发放方式,申请和和审批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2005年11月底,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制度在全省全面推行。2007年9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又颁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从2005年至今,河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发展中不断完善,作用初显。不仅满足了低保群体基本生活需要,保障了其生存权,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推动了城乡统筹发展,同时还对助力“京津冀一体化”进程发挥了较好作用。尽管如此,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施运行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新的问题,根据本人的比较贯彻,有些问题还带有相当普遍性,亟待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本文拟就此做专题研究,以期通过对一些基本和普遍性问题的深入系统研究,对深化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有所裨益,也期盼能够对促进我国,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政策取向提供理论支持。本文以提高保障效果为出发点和归宿,参考和借鉴《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指数报告2010》绿皮书,以及参考国内相关文献研究中提出的“财政投入率”“差额补助率”“覆盖面”等这些已经被诸多文献提出的指标,并且构建了“农村低保就助力度系数”和“生活救助系数”分析模型。收集和分析2009年至2015年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最新数据,对河北省近十几年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定量的角度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定性分析后对其进行评价。在分析中发现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政策的施行过程中存在着一定问题:管理机制落后、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财政负担过大以及缺乏动态标准调整机制、缺乏与农村其他救助制度的联系、衔接性不强等。因此,针对暴露的这些问题并贴近省情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应制定低保标准是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以及精准性扶贫、实施分类施保等措施。通过这些措施实现河北省农村低保制度的稳定性和提高保障效果,实现河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全面和良好、可持续的发展。
齐鹏[8](2016)在《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于2014年2月正式并轨。这是中国养老保险发展的重大事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然而,由于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及实施时间比较短暂,既无适合国情的理论指导,也无厚实的实践经验参照,加之制度覆盖人口多,制度不完善,所以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研究成为当前中国国内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的焦点和热点。本文“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本文在梳理和分析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与现状的基础上,把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具体分解为五方面,即基金支付能力问题、基金监管能力问题、待遇给付公平问题、经办服务能力问题、政策认同提高问题。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定量研究法、访问研究法分别对每方面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而后又选择在这些方面或某个方面占优势或与中国经济社会实际接近的四个典型国家进行比较研究,以求对中国的启示。最后,结合中国国情、村社实际并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解决对策。这是对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研究的补充和发展。本文的创新点主要有如下几点:第一,运用基金支付能力衡量指标,即基金支付率、基金支付GDP占比和基金累结支出倍数,以及相关数据资料,分析了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和各地区基金支付能力问题,并从筹资能力角度分析了成因。第二,通过分析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监管能力的特征,即独立自治、协调制衡、科学监控、社会监督,分析了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问题,并从统筹管理层次、监管行政化及政府责任角度分析了成因。第三,运用年金现值模型,分析了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同类型参保居民待遇收益公平问题;基于地区人均GDP、人均地方财政收入及人口指标,比较分析了政府补贴地区分配公平问题。而且,从缴费制度、政府补贴制度的弹性及待遇公平调控等角度分析了成因。第四,基于公共政策认同理论,分析了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基本内容和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存在的问题,并从待遇保障、政府责任、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作风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利益表达等角度分析了成因。通过问题分析和对策研究,本文结论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第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整体压力大且地区不平衡。主要是由政府财政筹资结构上轻下重、村社补助配套政策缺失、基金收益低、缴费累退激励等造成的。因此,必须调整参保、缴费、待遇等制度设计,建立基于政府财政的高效基金筹集及基金平衡制度,建立基于市场的高效基金收益制度。第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不足,质量和效率低,突出表现为监管独立自治不够、协调制衡不强、科学监控不足及社会监督缺位。主要是由统筹层次低、监管行政化、法规不健全、监管投入不足等造成的。因此,必须提高基金统筹管理层次,建立独立自治型基金监管机制,建立基金投资风险评定与控制机制,健全监管法规,完善社会监督。第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给付公平问题凸出,缴费收益、地区待遇给付及政府补贴分配等不公平,与城镇职工养老待遇差距大。主要是由缴费“收入关联”弹性不足、政府补贴“梯度层级”不够、待遇公平调控机制不健全等造成的。因此,必须建立比例缴费机制、以县区及其指标为基础的政府补贴“梯度”分配机制及待遇公平调控机制等。第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不足,质量和效率低,不能满足“制度规模”不断增大的需要,主要是镇村(社)经办机构及服务点不健全、经办服务人员少且自身经办能力存在问题、经办信息系统功能不完善等。主要是由政府对经办服务认识不到位、经办服务政策制定不科学、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等造成的。因此,必须建立基于政府和社会的高效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第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提高乏力,限制了城乡居民参保及缴费档次提高。主要是由制度待遇定位低且待遇调整未规范落实、政府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建设不够、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作风问题等造成的。因此,除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和加强经办服务建设外,还必须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利益表达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及转变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作风等。
苏超[9](2014)在《“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项文化惠民项目,旨在利用现代先进的技术手段,将中华优秀文化资源传递到全国的每个角落,重点解决偏远地区广大群众看书难、看电影难的问题,缩小城乡之间、人与人之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存在的“信息鸿沟”。文化共享工程实施至今已跨越12年,然公众对于文化共享工程的认识却存在严重不足,此外,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过程是怎样的?效果如何?其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症结有哪些?其如何才能持续发展下去?本研究通过海量的文献材料系统分析、网上资源统计分析、访谈等方法对文化共享工程进行研究以期解决上述问题,进而实现文化共享工程广泛服务民众的目标。为解决上述问题,本研究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1)采用深度阅读并按照关键词、主题进行归类的方法对国内外374篇相关文献进行研究分析;(2)通过对文化共享工程241期工作简报、4000余条主要新闻材料、国家历年来关于文化建设方面的政策文件、山东省十余个市县服务点和国家中心部分工作人员访谈资料的分析,对文化共享工程实施过程进行梳理与分析;(3)采用统计、比较分析的方法,通过对国家数字文化网、31个省级分中心文化共享工程网站资源、中国国民休闲小康指数、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中国广播电视统计年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等数据资料的挖掘分析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效果;(4)以“心声·音频馆”与“上图讲座”两种资源的网上收听次数/观看次数为数据基础,分析公众对这两类资源的偏好程度;(5)在前面几项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访谈,分析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影响因素;(6)对国外相似项目进行分析;(7)进行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战略设计;(8)构建文化共享工程评估指标体系。经过对以上内容的研究与分析,本研究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关于文化共享工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分别是立足国家层面与基层的整体性研究,立足省级视角、市县视角、农村视角的实践研究,针对技术、培训、绩效评估、资源建设、版权问题等的专题研究。(2)文化共享工程的建设过程依据“建设”与“应用”的比重分为初步探索、普遍发展、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文化共享工程相关利益群体主要由提供决策与保障群体、实施监管群体、合作参与群体、用户群体构成;文化共享工程服务基层的方式主要通过两条支路完成。(3)文化共享工程的实施效果体现在三个层面,宏观层面表现为对消弭社会信息鸿沟的贡献,中观层面表现为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贡献,微观层面主要变现为对国家公共数字资源的充实与对国民生活质量提升的贡献。(4)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影响因素主要包含制度、资源建设、队伍建设等三个维度。(5)本研究针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影响因素,结合相关理论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借鉴国外相似项目,对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做出如下战略设计:一是资源设计达到标准统一,二是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体系使制度设计达到系统全面;三是充分利用新技术的发展开发适应的技术平台,以及搭建多元的、人性的、环保的服务终端;四是通过多元的文化教育活动与多举措的文化共享工程宣传推广进行服务设计,实现“服务到人”的目标。(6)在文化共享工程顶层设计与已有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构建了包含建设、利用、效果三个一级指标的文化共享工程评估指标体系。本研究的主要创新在于:第一,国内首次对文化共享工程进行较为系统的总结与分析,有关见解对文化共享工程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参考借鉴价值;第二,论文采用“四象限图”分析公众对文化共享工程文化信息资源的偏好程度,对相关研究具有借鉴意义。
刘婧娇[10](2014)在《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 ——需要视角下中国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人类自古以来就有残疾人的存在,但是不同时代、不同国度残疾人的境遇、地位却迥然不同。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文化发展水平的增长及国际交流的增多,人们对残疾人的观念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旧残疾人观,将残疾视为个人的不幸,“宿命论”式地看待残疾的发生,否定他们的潜在能力和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相应地,对残疾人的救助也只是从慈善和道德层面展开,残疾人作为临时救济的接受者常常感到尊严的丧失。新残疾人观,将社会因素考虑其中,甚至认为残疾更多的是由社会因素造成的,因此社会必须为此负责任。同时,新残疾人观关于残疾的发生不再认为只是少数人的事情,而是作为全人类共同的问题,随着社会生活的复杂化,残疾随时会发生在很多人身上。这种由旧残疾人观向新残疾人观的转变,使得学界对于少数人的关心转向对于包括自身在内的全社会成员未来风险的关心,从而带来了该领域学术研究的高涨。社会保障资源的有限性仍然是当代社会的现实,考虑到国内外曾经或正在因社会分配不公引起社会福利负效应的先例,本文认为,将社会有限的资源通过公正的方式分配进而获得最大的社会效益,这是现实社会的需要。公正不是均等,而是对有差别的人予以差别的对待,以维持实质上的平等;反之,对于有差别的人予以相同的对待就是对公正的背离,最多仅是实现了形式上的平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从需要的视角下对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的平等问题进行研究,目的是准确评估当前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对平等的实践程度,明确残疾人社会保障在促进残疾人平等地位方面的应然状态,探索残疾人社会保障从实然状态向应然状态推进的关键因素,提出修正当前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方案以尽可能的接近实质平等。通过对残疾人当前可以享受到的社会保障的梳理,可以明确的是,当前中国残疾人可以享受到的社会保障项目分为一般性社会保障与特殊性社会保障,但是具体考察这些特殊社会保障制度本身以及制度发挥的效果,却发现现行的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并没有达到弥补残疾人同健全人差距的目的,所谓的平等往往流于形式,实际上残疾人同健全人间的阶层差距依然较大。这些问题包括: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标准较低,不能体现残疾人与健全人间的实际差距;制度分布表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制度在落实过程中遭遇各种“阻碍”,致使制度最后没能惠及制度对象;即便是制度制定了、落实了,但运行效果又不尽人意,广大残疾人群体仍然面临贫困、疾病、失业、歧视的困扰。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显然需要改变,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可以证明:实质平等应该作为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价值追求。理论上,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差异与关系:形式平等是日常生活接触最多的平等形式,实质平等则带有理想化的成分,但也同样有价值;形式平等实现初级平等,实质平等实现高级平等;形式平等侧重程序上的平等,实质平等侧重结果上的平等;形式平等在政治领域是最合理的,实质平等在经济领域是最理想的;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都是需要重视的期待和价值,只是在不同的领域两者的擅长点不同。实践上,形式平等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不利于残疾人“去商品化”;阻碍残疾人的实有人权获得;强化了“阶层化”效果;有违社会公正的追求。相比之下,实质平等基于对结果平等的强调和差别对待方式的认知,使社会保障能在残疾人家庭之外提供充分的外部支持,进而避免残疾人过度“商品化”;促进残疾人的人权由纸面上的应有人权向实践中的实有人权转化;有助于缩小残疾人同健全人之间的差距;有利于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既然实质平等是残疾人社会保障的价值追求,那么如何实现呢?本文认为满足差别需要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是促进实质平等的关键。实践的检验给出了答案:作为配套工具的社会保障缺乏独立性,难以走上正轨。社会保障的独立必须有一个内在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人的需要,因为社会保障的本质就是满足人的需要,以需要为本的社会保障是人本主义的回归,是“以人为本”的真正践行。社会保障作为最直接满足人的需要的制度,必须紧紧贴合人的需要的特性而制定相应的对策,人是具有多样性的存在,人的需要也有千种万种,社会保障必须对此作出回应。反之,忽视差别需要的社会保障会阻碍残疾人的应有权利获得,还会造成供非所需和供不及需这样的供需错位。总结起来,主要有四对供需错位问题:重当代残疾人保障,轻残疾人子女保障;重残疾人经济保障,轻残疾人医疗服务保障;重收入型贫困,轻支出型贫困;重残疾人保障的制度制定,轻制度执行的规范与监督。而当前残疾人社会保障“轻”之处常常正是残疾人最需要之处。这些问题均指向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忽视差别需要的社会保障,会带来负福利效应,无法实现实质平等,正反两方面的论证最后得出结论:残疾人社会保障能否促进实质平等的关键在于社会保障制度能否注意并回应残疾人的差别需要。建立特殊社会保障作为对差别需要的回应,是今后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改进的方向。社会保障与需要间的关系紧密,需要为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一个清晰的发展框架并促进它的发展,需要理论本身就是社会福利制度中的重要理论,同时它又提供了分析社会福利问题的最佳视角。社会保障制度只有以人的需要为出发点来制定,以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为目的,才能更好的促进制度与对象人群间的互动,所以需要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就要根据需要的纵向变动与横向差异形成差异性的制度,由此,特殊社会保障作为残疾人差异需要的回应具有了可能性。同时,中国历史悠久的传统文化遗产,互帮互助精神成为每个人心中最深刻的人性,为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在当今中国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和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奠定了残疾人工作的组织基础;国内四川省成都市积极探索新型的残疾人社会保障,进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改造,成为国内根据残疾人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特殊社会保障制度的先例;英国“小而全、水平高”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通过一系列丰富的专项补贴为残疾人生活与发展的各方面都提供细致周到的保障和服务,为残疾人的生活、学习、工作、康复创造了最大限度的方便,日本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在丰富而全面的专项法律保障下,采取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社会保障提供方式,尤其是现代残疾人法律对残疾人权利主体地位的强调,将残疾人由被视为福利接受者、被保护者到被视为权利拥有者,突出了残疾人的主体地位。通过文化的支持、组织的支持,国内外宝贵经验的借鉴,将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由抽象层面推向实践层面,使其具有可操作化的意义。具体来说,本文对中国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进行了构想,将其命名为“残疾人支援制度”。它是一个以残疾人为对象的,旨在满足残疾人包括生活、就业、医疗、康复、教育、服务等多方面需要以及残疾人子女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需要的专项保障制度。用“支援”代替“救济”,意在摆脱从前对于残疾人医疗模式下那种异类、同情、怜悯、施舍的态度,代之以平等、尊重、共荣的态度。强调残疾人是个人主体权利的拥有者,是个人幸福的把握者,避免政策中传达出的弱势和歧视口吻。残疾人支援制度需要遵循四个原则: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平等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保障水平适度性原则。残疾人支援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要以残疾人的需要为出发点,通过实地调查获取残疾人需要的真实资料,并在制度制定中采取残疾人听证制度;在中央与地方建立残疾人专项资金,纳入各级政府预算之中,并且通过具体的制度对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加以确定的划分,同时建立“中央调节基金”,用于对特别贫困地区予以倾斜补贴;完善残疾人支援制度的组织队伍建设,尤其注重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制度监管力度,将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的考核中去;在监督过程中,对于发现的欠合理之处,都需要及时的反馈,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确保制度在动态之中,始终贴近残疾人的真实需要。
二、对廊坊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廊坊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从精英主导到自主发展:乡村社会变迁中村民自主性的建构 ——行仁庄村再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理论视角与核心概念 |
一、理论视角 |
二、核心概念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对象 |
三、资料收集方法 |
第二章 政治精英主导下的乡村发展与自主性“遮蔽” |
第一节 村庄发展概况 |
一、行仁庄村的经济发展 |
二、行仁庄村的乡村精英 |
第二节 村民自主发展能力的界限 |
一、精英主导的经济生活 |
二、精英主导的政治生活 |
三、精英主导的社会生活 |
第三节 政治精英制度化权力的弊端 |
一、政治精英主导乡村发展的内在逻辑 |
二、村民自主性的受限 |
第三章 村庄经济政治结构多元化重构与自主性显现 |
第一节 村庄发展概况 |
一、经济发展多元化 |
二、经济精英扩大化 |
第二节 政治精英权力的收缩 |
一、农村税费改革 |
二、集体企业衰落 |
三、政治精英再生产的尝试 |
第三节 村民自主发展能力的提升 |
一、政治精英权力策略化 |
二、村民认同的建构 |
三、村民自主发展意愿的凸显 |
第四章 内外互构:村民自主地位的获得与成长 |
第一节 外部环境的变革与村庄发展概况 |
一、外部环境变迁 |
二、村庄的蜕变 |
第二节 村民自主发展能力的壮大 |
一、经济生活的自主决策 |
二、政治生活的自主参与 |
三、社会生活的自主选择:村落共同体要素的留存 |
第三节 村民自主性的形成 |
第五章 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新内生发展观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 |
二、村民自主性形成机制 |
第二节 乡村振兴与内生发展 |
第三节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2)“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文献综述 |
第一章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特征与立法演变 |
一、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概述 |
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特征 |
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演变 |
(一)第一阶段: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自由流转 |
(二)第二阶段: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使用权自由流转 |
(三)第三阶段:宅基地使用权限制流转 |
(四)第四阶段:探索宅基地制度改革 |
第二章“三权分置”下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改革 |
一、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改革的原因 |
(一)宅基地存在闲置与浪费问题 |
(二)宅基地私下流转现象严重且农民转让意愿强烈 |
(三)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争议多且难以均衡各方利益 |
二、与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关的学说 |
(一)禁止流转论 |
(二)自由流转论 |
(三)限制流转论 |
三、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分析与界定 |
(一)对“所有权”的分析与界定 |
(二)对“资格权”的分析与界定 |
(三)对“使用权”的分析与界定 |
第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的实证研究 |
一、各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
二、义乌市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概述 |
三、义乌市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的措施 |
(一)宅基地入市制度改革 |
(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制度改革 |
(三)建立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集地券”制度 |
四、裁判角度分析义乌市宅基地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 |
(一)裁判文书的检索与分析 |
(二)2018 年义乌市宅基地纠纷案件的梳理 |
(三)2018 年义乌市宅基地纠纷案件的分析与总结 |
第四章“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的完善 |
一、明确“三权分置”概念与改革的基本原则 |
(一)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概念的明确 |
(二)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原则 |
二、适度放宽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主体的限制 |
(一)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 |
(二)宅基地使用权跨集体经济组织转让的注意事项 |
(三)设立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所 |
三、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建立科学有效价值评估机制 |
(一)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 |
(二)建立科学有效的宅基地价值评估机制 |
四、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制度 |
五、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 |
(一)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的必要性 |
(二)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的完善和建议 |
六、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纠纷的司法建议 |
(一)结合当地交易习惯认定案件事实 |
(二)编写并提供规范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范本 |
(三)妥善认定近亲属间的表见代理行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全文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表格摘录 |
致谢 |
(3)河北省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现状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 本文创新与不足 |
1.本文创新点 |
2.本文不足点 |
一、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理论基础 |
(一) 残疾人的定义及分类 |
1.国际上残疾人的定义及分类 |
2.我国残疾人的定义和分类 |
(二) 社会救助的基本理论 |
1.社会救助的概念与特征 |
2.社会救助的基本功能 |
(三) 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基本概念 |
1.农村残疾人救助的概念 |
2.农村残疾人救助的主要内容 |
二、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成绩、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成绩 |
(二) 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 |
1.需要救助的农村残疾人残疾种类多 |
2.救助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情况不佳 |
3.救助对象急需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与康复救助 |
4.救助对象的就业救助情况不容乐观 |
5.救助标准难以掌控 |
6.社会救助经费不足,标准过低 |
7.救助流程和考核标准及监督标准不规范 |
(三) 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1.救助制度不健全及执行不规范 |
2.政府救助倾向城区残疾人及专业人才缺乏 |
3.救助对象构成复杂及选择多样 |
4.救助对象贫穷、受教育水平低、缺乏上进 |
5.社会救助机制不健全 |
三、完善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原则及具体措施 |
(一) 坚持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原则 |
1.坚持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
2.坚持公平与效率相促进的原则 |
3.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则 |
(二) 完善廊坊市农村残疾人救助的具体措施 |
1.完善农村社会救助的政策法规 |
2.完善廊坊市农村社会救助的管理机制 |
3.完善政府责任,建立监督机制 |
4.合理确定救助对象 |
5.合理分配救助资金,改变单一的社会救助资金渠道 |
6.完善其他配套救助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4)廊坊市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调查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一、近年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文献综述 |
二、小农户作为经营主体还将长期存在 |
三、农业现代化不能等同于农业机械化 |
四、廊坊小农户存在的形态 |
五、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
六、小农户与现代化农业有效衔接具备的条件基本成熟 |
七、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途径 |
(一) 经济联合社组织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必要基础 |
(二) 生产服务业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重要桥梁 |
(三) 一、二、三产融合是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的必要保障 |
八、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的政策建议 |
(一) 加强规范管理, 实现制度衔接 |
(二) 培育新型主体, 实现组织衔接 |
(三) 完善服务体系, 实现利益衔接 |
(5)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文献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国外研究 |
2 国内研究 |
2.1 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研究 |
2.2 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分群体研究 |
2.3 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分项目研究 |
2.4 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区域研究 |
2.5 对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 |
3 述评与展望 |
(6)桂林市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的方法和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创新点和不足 |
2. 基本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社会保险 |
2.1.2 养老保险 |
2.1.3 城乡一体化 |
2.1.4 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 |
2.2 基础理论 |
2.2.1 城乡一体化理论 |
2.2.2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3 德国新历史学派理论 |
3. 桂林市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现状分析 |
3.1 桂林市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背景分析 |
3.1.1 桂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
3.1.2 桂林市老年人口结构情况 |
3.2 桂林市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展历程 |
3.2.1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
3.2.2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
3.2.3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
3.2.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
3.2.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
3.2.6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 |
3.3 桂林市城乡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衔接 |
3.3.1 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间的衔接 |
3.3.2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 |
3.4 桂林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
3.5 桂林市养老保险制度政策宣传效果分析 |
4. 桂林市养老保险城乡一体化进程中面临的困难 |
4.1 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激励效应 |
4.1.1 民众主动参保意识不强 |
4.1.2 保障水平不高 |
4.1.3 长缴多缴的效果不明显,年轻人参保热情不高 |
4.2 养老保险衔接不畅 |
4.3 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体制还需改善 |
4.4 养老保险基金未来缺口压力大 |
5.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启示 |
5.1 国外的主要做法 |
5.1.1 瑞典 |
5.1.2 日本 |
5.1.3 美国 |
5.2 省外的主要做法 |
5.2.1 东莞模式 |
5.2.2 成都模式 |
5.2.3 上海模式 |
5.2.4 嘉兴模式 |
5.3 对桂林的启示 |
6. 推进桂林市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建议 |
6.1 背景支持:加快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改革 |
6.2 人才支持:优化城乡养老保险管理能力 |
6.2.1 注重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 |
6.2.2 强化社保机构政策宣传的能力 |
6.3 政策支持:完善城乡养老保险相关制度 |
6.3.1 实现各种养老保险无缝衔接 |
6.3.2 逐步制定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
6.4 技术支持:加强数据信息平台建设 |
6.4.1 推进数据系统整合 |
6.4.2 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合作 |
6.5 资金支持:制定完善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 |
6.5.1 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稳定性 |
6.5.2 完善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7)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现状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际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研究 |
(二)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必要性的研究 |
(三)国内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状评价的研究 |
(四)国外研究现状 |
四、核心概念界定 |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力度系数 |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救助系数 |
五、创新点与不足 |
六、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状况及内容 |
一、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状况 |
二、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内容 |
(一)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范围 |
(二)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筹集及发放 |
(三)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方式 |
(四)保障标准确定 |
(五)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确认及审核 |
第三章 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现状评价 |
一、评价指标选取与模型构建 |
(一)评价指标选取 |
1、差额补助率评价指标 |
2、覆盖率评价指标 |
3、财政投入率评价指标 |
(二)模型构建 |
二、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现状评价 |
(一)“覆盖率”指标评价 |
1、覆盖人数和覆盖率 |
2、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率变化情况 |
3、河北省与全国农村低保覆盖率对比 |
4、河北省农村与河北省城镇低保覆盖率对比 |
(二)“差额补助率”指标评价 |
(三)“财政投入率”指标评价 |
(四)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力度系数指标评价 |
(五)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救助系数指标评价 |
(六)河北省农村低保救助力度系数与生活救助系数模型分析 |
第四章 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阻碍因素分析 |
一、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覆盖面不全,覆盖率较低 |
二、河北省各级财政负担较重,投入力度不足 |
三、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偏低,标准制定不合理 |
(一)保障水平偏低 |
(二)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不合理 |
四、基层管理机制不完善 |
五、农村救助体系不完整,碎片化严重 |
第五章 完善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议 |
一、扩大覆盖范围 |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与调整出资结构、增设筹资渠道 |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与调整出资结构 |
(二)增设筹资渠道 |
三、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
四、完善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建设,提高效率 |
(一)完善甄别核查机制,建立退出机制 |
(二)完善基层管理机制,防止制度异化 |
(三)积极构建关于农村低保的信息系统 |
(四)加强社会保障的宣传 |
(五)建立基层干部管辖区亲属备案制度 |
五、增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之间联系 |
六、精准扶贫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融合发展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简介 |
(8)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基本概念及研究现状 |
一、基本概念 |
二、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问题及方法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内容及创新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创新 |
第二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政府责任理论 |
一、政府养老保险责任的争论及共识 |
二、政府养老保险责任的基本要求 |
第二节 公平与效率理论 |
一、社会养老保险中的公平 |
二、社会养老保险中的效率 |
三、社会养老保险中的公平和效率兼顾 |
第三节 公共政策认同理论 |
一、公共政策认同的内涵 |
二、公共政策认同的缘由 |
三、公共政策抗拒的起因 |
第三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历程及现状 |
第一节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探索试点 |
一、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试点的背景 |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探索试点的历程及状况 |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特点 |
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意义 |
第二节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实施 |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的背景 |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的状况 |
三、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意义 |
第三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并轨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背景及原因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状况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意义 |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制度特点 |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的效果 |
第四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后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问题及成因 |
一、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衡量指标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存在的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二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问题及成因 |
一、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监管能力的基本特征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存在的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监管能力问题成因分析 |
第三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给付公平问题及成因 |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待遇给付公平问题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外待遇给付公平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给付公平问题成因分析 |
第四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问题及成因 |
一、养老保险高效经办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存在的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能力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节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提高问题及成因 |
一、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基本内容 |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存在的问题 |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问题成因分析 |
第五章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国外经验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模式及特点 |
一、日本“多支柱型”养老保险模式及特点 |
二、瑞典“基金自平衡型”养老保险模式及特点 |
三、智利“基金私化管理型”养老保险模式及特点 |
四、巴西“公平普惠型”养老保险模式及特点 |
第二节 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共性及趋势 |
一、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共性 |
二、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展的趋势 |
第三节 国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中国的启示 |
一、政府养老保险责任履行既要全面又要高质量 |
二、养老保险基金要集中中央并市场化运营 |
三、养老保险待遇给付与制度设计要公平统一 |
四、个人养老保险基金筹集责任要适度提高 |
五、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要精确便利 |
第六章 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推进路径与对策 |
第一节 调整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
一、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强制参保制度 |
二、调整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制度 |
三、调整和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制度 |
四、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效果评估机制 |
五、协调统一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
第二节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筹集与管理制度 |
一、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筹集制度 |
二、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效基金管理制度 |
第三节 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高效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
一、建立垂直管理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
二、建立灵活高效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供给机制 |
三、建立养老保险经办经费财政与基金共担机制 |
四、建设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
五、完善基层村(社)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站点 |
六、提高养老保险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 |
第四节 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规及外部支持环境 |
一、强化政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供给责任 |
二、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利益表达机制 |
三、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律法规体系 |
四、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 |
五、转变基层干部养老保险工作作风 |
第七章 结论及局限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附图清单 |
附表清单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设定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主要概念界定 |
一、数字鸿沟 |
二、文化信息资源 |
三、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
四、可持续发展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与思路 |
第五节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研究相关理论与文献回顾 |
第一节 研究相关理论 |
一、知识沟理论 |
二、文化权利 |
三、文化传播 |
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五、公共物品理论 |
六、贫困文化理论 |
第二节 我国文化共享工程研究文献回顾 |
一、文化共享工程研究文献的内容分析 |
二、文化共享工程研究文献的评价分析 |
第三章 实施文化共享工程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文化共享工程实施的背景 |
一、全球信息化给文化建设带来挑战 |
二、国家对文化建设日益重视 |
第二节 实施文化共享工程的缘由 |
一、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需要 |
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
三、弘扬中国优秀文化的需要 |
第四章 文化共享工程实施过程 |
第一节 初步探索阶段:十五时期 |
一、建立试点 |
二、启动应用 |
三、全国推广 |
四、初步探索阶段工程建设小结 |
第二节 普遍发展阶段:十一五时期 |
一、开展文化共享工程试点工作 |
二、与相关项目合作共建 |
三、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 |
四、县级数字图书馆推广计划 |
五、普遍发展阶段工程建设小结 |
第三节 巩固提升阶段:十二五时期 |
一、继续推进服务网络的全覆盖 |
二、服务新思路:拓展与深化 |
三、统筹数字资源建设 |
四、打造技术支撑平台 |
五、巩固提升阶段工程建设小结 |
第四节 对文化共享工程建设过程的系统分析 |
一、建设流程 |
二、国家政策影响及作用 |
三、相关利益群体分析 |
四、资源构成分析 |
五、服务方式分析 |
第五章 文化共享工程建设效果与分析 |
第一节 宏观层面:消弭社会信息鸿沟 |
一、计算机设备增加助力“信息鸿沟”的消弭 |
二、计算机技能培训助力“信息鸿沟”的消弭 |
第二节 中观层面: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一、推动公共图书馆的现代化发展 |
二、促进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层级建设 |
第三节 微观层面:充实文化资源,提升国民生活质量 |
一、充实国家公共数字文化资源 |
二、助力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
第四节 公众对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文化资源的偏好分析 |
一、以“心声·音频馆”为例 |
二、以“上图讲座”为例 |
第六章 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战略设计 |
第一节 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 |
一、从文献梳理中发现问题 |
二、从建设过程与效果中分析问题 |
三、从访谈资料中挖掘问题 |
四、影响因素的确定 |
第二节 国外相似项目介绍及分析 |
一、美国:“美国记忆”(American Memory) |
二、韩国:“信息网络村”(Information Network Village,INVIL) |
三、南非:“数字之门”(Digital Doorway) |
四、印度:“墙上之窗——学习站”(HiWEL-Learning Stations) |
五、日本:“无处不在网络计划”(U-Japan) |
六、英国:“文化在线”(Culture on Line) |
第三节 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顶层设计 |
一、设计导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
二、设计主题:突出“标准、规范、反馈、社会化” |
三、资源设计:标准统一 |
四、制度设计:系统全面 |
五、技术设计:拓展利用 |
六、服务设计:进村入户到人 |
第四节 文化共享工程未来发展实践指导 |
一、指导原则:依据顶层设计与相关建设规划 |
二、以技术支撑平台为基础,构建层级分布式互联网网站群 |
三、以“服务年”为契机,实现数字文化活动的品牌化建设 |
四、以少数民族文化资源的数字化建设为重点,完善资源基础库 |
五、以人才建设为中心,推动全民信息素养教育与工作队伍培训 |
第五节 构建文化共享工程效果评估指标体系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不足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附录A 文化共享工程建设问题汇总——96篇研究文献梳理 |
附录B 国家数字文化网——专题资源库 |
附录C 心声·音频馆资源 |
附录D 上海图书馆讲座回顾(2002年-2013年)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 ——需要视角下中国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2.1 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 |
1.2.2 社会保障与残疾人社会保障 |
1.2.3 需要与残疾人特殊需要 |
1.3 研究目标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及基本内容 |
1.4.1 研究框架 |
1.4.2 基本内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平等的相关研究 |
2.1.1 罗尔斯的平等观 |
2.1.2 德沃金的平等观 |
2.1.3 金里卡的平等观 |
2.2 需要的相关研究 |
2.2.1 需要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研究 |
2.2.2 需要的类型研究 |
2.2.3 需要的社会作用 |
2.2.4 社会福利中的需要 |
2.3 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相关研究 |
2.3.1 残疾人社会保障研究宏观数据分析 |
2.3.2 残疾人社会保障研究历史脉络梳理 |
第3章 形式平等: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实然状态 |
3.1 基于一般需要:作为“普通人”享有的社会保障 |
3.1.1 最低保障层次的社会救助 |
3.1.2 权利与义务对等的社会保险 |
3.1.3 普惠式的社会福利 |
3.2 基于特殊需要:作为“特殊人”享有的社会保障 |
3.2.1 补缺性的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 |
3.2.2 指向性的康复救助、教育与就业保障 |
3.2.3 福利性的社会优待与无障碍设施 |
3.3 平等流于形式:普遍性有余而特殊性不足的社会保障 |
3.3.1 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标准上的“低” |
3.3.2 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地域间的“差” |
3.3.3 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落实中的“弱” |
3.3.4 现行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制度效果上的“劣” |
第4章 实质平等: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应然状态 |
4.1 两种平等对比:中国残疾人社会保障价值选择 |
4.1.1 性质上的差异:现实与理想 |
4.1.2 程度上的差异:初级与高级 |
4.1.3 侧重点的差异:程序与结果 |
4.1.4 表征上的差异:政治与经济 |
4.1.5 两者相互关系:基础与发展 |
4.2 反思形式平等:残疾人社会保障亟需转变 |
4.2.1 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不利于残疾人“去商品化” |
4.2.2 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阻碍残疾人的人权获得 |
4.2.3 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强化了“阶层化”效果 |
4.2.4 形式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有违社会公正的价值追求 |
4.3 追求实质平等: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理想蓝图 |
4.3.1 实质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避免残疾人“过度商品化” |
4.3.2 实质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促进应有人权向实有人权的转化 |
4.3.3 实质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助于缩小阶层差距 |
4.3.4 实质平等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利于残疾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
第5章 满足差别需要:促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实质平等的关键 |
5.1 社会保障由“工具属性”到“需要本位”的回归 |
5.1.1 工具属性:作为政治经济社会各领域工具的社会保障 |
5.1.2 需要本位: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宗旨的社会保障 |
5.1.3 强调差异:需要本位下社会保障促进实质平等的关键 |
5.2 忽视差别需要的社会保障对残疾人的负福利效应 |
5.2.1 忽视差别需要:东北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调研的个案分析 |
5.2.2 供需错位:忽视差别需要的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弊端 |
第6章 特殊社会保障:满足残疾人差别需要的必然选择 |
6.1 特殊社会保障对残疾人差别需要满足的可能性分析 |
6.2 建立中国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的可行性分析 |
6.2.1 文化传承:“仁爱”思想与古代实践 |
6.2.2 组织支持:作为准官方组织的残疾人联合会的发展 |
6.2.3 国内经验:成都“量体裁衣”式残疾人社会保障 |
6.2.4 国际典范:欧美与东亚国家的残疾人社会保障 |
第7章 残疾人支援制度:建立中国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新构想 |
7.1 基本原则 |
7.1.1 一般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 |
7.1.2 平等与效率相结合原则 |
7.1.3 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 |
7.1.4 保障水平适度性原则 |
7.2 制度构想 |
7.2.1 “支援”代替“救济”:残疾人支援制度政策话语的转变 |
7.2.2 基于一般性强调特殊性:残疾人支援制度范畴的界定 |
7.2.3 实地调查与听证:残疾人支援制度民意的听取 |
7.3 配套措施 |
7.3.1 专项资金支持:夯实残疾人支援制度的经济基础 |
7.3.2 基层组织队伍建设:确保残疾人支援制度的顺利运行 |
7.3.3 监督考核与反馈:促进残疾人支援制度的良性循环 |
第8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对廊坊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情况的调查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从精英主导到自主发展:乡村社会变迁中村民自主性的建构 ——行仁庄村再调查[D]. 董鑫.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1)
- [2]“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问题研究[D]. 项圣炜.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1)
- [3]河北省廊坊市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现状与对策研究[D]. 侯磊. 河北师范大学, 2018(02)
- [4]廊坊市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调查与思考[J]. 门建军. 统计与管理, 2018(10)
- [5]农民工市民化背景下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文献综述[J]. 朱德云,孙成芳. 山东财经大学学报, 2017(06)
- [6]桂林市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研究[D]. 阳娜. 广西大学, 2017(02)
- [7]河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现状评价研究[D]. 丁晓攀. 甘肃农业大学, 2016(08)
- [8]中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问题研究[D]. 齐鹏. 山东大学, 2016(09)
- [9]“文化共享工程”可持续发展研究[D]. 苏超. 南开大学, 2014(07)
- [10]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 ——需要视角下中国残疾人特殊社会保障研究[D]. 刘婧娇. 吉林大学, 2014(09)
标签:养老保险论文; 社会救助论文; 宅基地论文;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论文; 宅基地使用权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