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与一种存在方式(论文文献综述)
李尚昆[1](2021)在《企业信用信息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企业是市场交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市场经济发展有重要的作用,而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乃至赖以生存的基础是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口碑、商誉形象。企业在交易关系中的口碑、商誉形象最直观的体现是社会征信机构发布的有关企业的信用信息,同时,企业信用信息也是社会征信系统的关键一环。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仅规定于《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该条规定仅从人格权角度对私法领域非自然人主体的声誉进行了确权的概括性规定,对权利内容、如何保障权利以及出现侵害行为时如何救济等问题并未作出针对性规定,不足以应对所有侵权的情况,难以满足司法实践中对保障企业信用信息不受侵害、市场秩序稳定运行的需求。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能够反映一个企业经营状况与声誉形象的具有识别性的数据内容的总和。从信息经济学的视域来看,信息、信用与市场之间存在互相影响、密不可分的关系。市场交易的建立以交易双方相互之间存在信任为基础,而交易双方的信任则是在双方信息获取平衡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可以说,交易主体之间信息的相互传递是双方建立信任的前提。据此,信息的正确传递、及时传递对交易的走向起着主导作用,信用信息作为信息的下位概念,反映着一个交易主体在交易活动中的信誉,对交易的达成与否起着决定性作用。由此可见,针对具有如此决定性作用的企业信用信息缺乏专门规定,仅依靠《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的总则性规定远不能规避企业因信用信息不实等问题而遭受损害的风险,对此,应建立合理的行为模式和规制体系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的保障和救济。据此,企业信用信息的概念可从三个不同视阈探究,关于如何建立征信体系的问题可借鉴域外的既有经验,对我国现有的“政府主导、市场调节”的征信模式进行优化。当下,我国的征信模式对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仍有许多局限性与困境,主要体现为企业信用信息定位模糊、规制模式不明确以及企业信用信息保护不力、方式运用不当等问题。因此,企业信用信息权研究的核心问题包括以下三点:第一,企业信用信息的民事法律属性问题,也即对企业信用信息法益的保障应采“权利模式”还是“权益模式”;第二,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权利理论和权利构造,也即,何为企业信用信息权,企业信用信息权是如何运行的;第三,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行为样态分析和救济措施研究。企业信用信息权保护研究的第一个核心问题是企业信用信息民事法律属性的认定。企业信用信息的法律属性决定了法益的保护模式。因此在谈及保护问题之前首先应当确定其法律属性。首先需予承认的是,企业信用信息所蕴含的是私主体的私利益,应由私法予以调整。其次民事权利作为保护企业信用信息的方式符合企业信用信息的利益特征,也符合权利构造的哲学基础。关于权利本质的正当性解释有两种观点较为主流,一种是以边沁为代表的“利益说”,另一种是以哈特为代表的“意志说”。无论采“利益说”还是“意志说”,企业信用信息权均可证成,将企业信用信息法益作为权利予以保护具备其合理性。最后企业信用信息权在法人人格权的基础之上兼具财产性特征,是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属性的权利束。从公法与私法的维度届分,企业信用信息权虽属私权,但同时承载着公权的功能。从期待权与既得权角度分析,企业信用信息权在权利实际取得之前呈现期待权的属性,而在权利实际取得后则呈现出期待权向既得权的转化。企业信用信息权的私法保护研究的第二个核心问题是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权利概念和内容。企业信用信息在征信系统中所经历的历程包括信息的采集、信息的处理、信息的披露最后到信息的删除,这一流程对应着企业享有的知情权、异议权、修复权和被遗忘权,这四项子权利构成了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主要内容。信息的采集者、管理者、使用者在收集、储存、利用、转让、传播、公开与本企业相关的信用信息过程中,企业享有知悉其信息被收集、处分状况的权利,此为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在征信机构采集、处理、储存、传播、公开等过程中出现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时,应当赋予企业提出异议的权利,使风险在源头得以控制,实现损失最小化,此为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当发布的企业信用信息确有错误的情况发生时,企业有权要求征信机构删除、修改、发布正确信息,此为修复权。最后,企业还应当具有在弥补其先前失信行为之后要求征信主体删除其相关否定性评价的权利,此为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对失信行为做出弥补的证明责任应当由信息主体承担。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权行为样态以及权利受侵害的救济是企业信用信息权保护研究的最后一个核心问题。目前,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行为样态包括来自公权力机关——征信机关的侵害,以及市场私主体——其他市场参与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来自公权力机关的侵害主要体现在征信权的滥用,对此应当建立规范的征信制度,约束征信机关权力,保证其在征信过程中兼顾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来自私主体的侵害主要表现为商业诋毁行为,对此应当明确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以及侵权责任的范围,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与赔礼道歉四种具体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较适用于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救济。
杨超[2](2021)在《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信托源起于英国,但凭借其无可比拟的财富传承功能被世界各国所移植发扬。而信托之于我国,不仅是一种“舶来品”,更是在特定社会和经济背景下的“必然产物”。从1979年我国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以来,信托行业风雨四十余载。发展至今,历经数次清理整顿,其中曲折自不必说。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正式颁布施行,随后的“一法两规”格局逐渐形成,标志着我国信托业已走入了一个全新的法制时代。伴随着政策利好的支持,我国信托行业也顺利跻身金融业四大支柱。之后,在宏观经济的调控下,信托业开始寻求业务转型创新,家族信托凭借其本源功能和灵活运作顺势而生,成为信托界的新起之秀。家族信托起源于英国的一种古老的土地赠与制度,发展至今已经历了数世纪的沉淀洗礼,后来被广泛地应用于家族财富管理和传承领域,其历史源远流长。自改革开放以降,我国经济整体向好,社会财富得到了空前的积累,私人财富数量随之攀升,高净值人群规模不断扩充,由此带来的私人财富管理需求愈来愈多。在此背景之下,我国金融工具经历了一个推陈出新,更迭进步的发展过程。大浪淘沙,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财富管理服务”为目的的家族信托最终脱颖而出。我国家族信托起步较晚,从2013年平安信托推出我国首单家族信托产品至今尚不足十年。与市场上种类繁复的理财工具相比,家族信托具有运作结构灵活、保障财产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等较强优势,因此受到高净值人群的青睐。在我国,尽管家族信托拥有数量可观的受众群体,但它的“扎根之路”并不顺畅。最初,我国信托行业对于家族信托存在认知偏差,普遍认为家族信托只是一种新型的投资理财工具,所以最初盛行的均是诸如“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类的标准化信托产品,这与家族信托的本源功能背道而驰。随之而来的产品混乱、监管无力等问题让家族信托的发展一度凝滞。为避免家族信托落入被曲解本源功能的窠臼,让家族信托的功能还本复原,解决我国当下正面临的制度缺失困境便成为首要任务。囿于我国家族信托配套法律制度的缺失,家族信托的实践操作也如“水上浮油”一般,欲打破这一桎梏,势必要完善家族信托的法律规范和监管机制,让家族信托在我国真正地实现落地生根。2018年,银保监会颁布的《信托部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成为我国首个明确阐述家族信托定义的规范性文件,该文件首次从法律规范的层面对家族信托的内涵进行界定。这是我国家族信托发展史上里程碑式定义,它值得肯定。但家族信托的相关配套法律制度仍需细化和完善,许多实践中的问题还需时日加以解决。此时,我们需要依托家族信托的实践操作,完善家族信托背后的理论支撑,重塑其配套法律规范。家族信托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素之一便是信托财产,而信托财产的归属问题是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我国在移植信托制度之时,由于英美信托法中的“双重所有权”理论无法与我国固有的“一物一权原则”相融合而没有被一并引入,于是自信托制度在我国诞生之初,便一直存在信托财产归属之争。另一方面,英美法系国家的信托法未明确区分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民事信托的表达即为family trust(或private trust),但各国在移植信托制度的过程中普遍将其异化为商事信托引入本国,这也使家族信托在各国的发展面临层层阻碍。此外,受托人是家族信托法律关系中的核心主体之一,受托人能否为了受益人的利益尽忠职守是家族信托业务赖以存续的基石,是以,英美法一直以信义义作为约束和规范受托人的行为的标尺。但我国始终只在理论层面解析信义义务,具体的法律条文散见于数个法律规定之中,并未形成系统化的、完整的信义义务规范体系。除此之外,我国家族信托登记制度尚不健全。信托登记制度是信托财产独立性的保障,信托财产的交易安全仰赖于完备的信托登记制度。尽管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正式挂牌成立,但信托登记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许多登记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流程尚未可知,这也是我国当前法律背景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不仅如此,由于监管部门提出“探索家族财富管理”的指导方向,我国家族信托呈现出不同以往的发展导向:突出家族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从生前信托到遗嘱信托;股权家族信托驶入信托蓝海。在探索家族信托新面向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蕴含其中的发展障碍和制度困境,文中就发展中的困境及成因进行了较为细致的分析。作为信托制度项下的家族信托在国外发展得较早,因此,国外已具备相对成熟的家族信托法律理论和制度规范,但我国家族信托制度尚处于萌芽状态,其价值功能、设计架构和法律基础仍需不断完善。因此,适当借鉴国外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可以为我国家族信托的“本土化”发展提供可行性进路。
孔令通[3](2021)在《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汉书·百官公卿表》《续汉书·百官志》等传世文献中比较系统地记载了汉代职官的设置情况,同时,在玺印、封泥、简牍等出土文献中亦存在着大量的汉代职官材料,这些内容对於研究汉代职官具有极其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广泛搜1整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职官材料,与《百官表》进行比照,并讨论相关问题。论文分爲上下编:上编爲研究篇。绪论介绍了出土文献中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已有研究的不足、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本文的创新与不足。第一章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分爲五节,将出土文献中所见高祖至吕后时期、文景时期、西汉中期、西汉晚期的职官与《百官表》进行了对比,并总结了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之中央职官。经过对比发现《百官表》所述职官体系至文景时才开始颇具雏形,至西汉中期方形成,而西汉晚期是“省减”期,注重机构的裁撤与省并。第二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分爲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侯国及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三节。汉承秦制,但其实刘邦称帝前後都部分继承了楚制,因此这一部分着重追溯职官至战国时期,并对其职能进行概括总结。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侯国即已存在侯家吏和上属於中央的两套行政系统。第三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分二节:第一节爲郡职官,第二节爲县职官。重点梳理了西汉早期和西汉中晚期的郡县属吏,通过梳理发现,西汉早期郡守以军事职能爲主,属吏设置相对简单。西汉中晚期,郡属吏设置增多。且少数民族地区可能亦存在汉廷所辖职官与少数民族职官两套行政系统。第四章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本章分爲工矿商业类、军事类、农林水利类、畜牧类、仓储类五节,对西汉时期的盐铁官、都水官、工官等秩比县令长的职官进行了考察。下编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编,将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汇集成五个表格,分别是: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王国、郡、县、侯国职官表,其中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分爲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和未见於《百官表》职官两个表格。
黎四奇[4](2021)在《社会信用建构:基于大数据征信治理的探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信用是社会秩序维系、人际关系和谐、交易规范与拓展、民富国强的基础,其对于构建社会主体命运共同体具有时代性的意义。大数据正以其技术性特质改变着传统征信模式、方法与观念,对征信治理的推陈出新产生诱导性的进化效应。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征信以其技术优势推动与加速社会信用的建构,促成信用国家的形成。法律是社会利益的调节器与社会秩序的稳定器,当征信治理制度滞后于社会信用发展的需求及科技的进步而衍生供求矛盾时,从目标定向、理念明确、利益保护平衡、市场安全及尊重互联网精神等角度进行法律的因时与因势而进就是一种理性选择。
高原[5](2021)在《罗伯特·瓦尔泽“密码卷帙”中的羞感书写 ——《强盗》小说残篇和《1926年〈日记〉逸稿》研究》文中认为罗伯特·瓦尔泽(Robert Walser,1878-1956)是一位曾被长期忽略和低估的瑞士现代主义作家。在瓦尔泽的作家生涯中,尤其是在伯尔尼时期(1921-1933),他遭遇了出版危机、生存危机、言说/叙述危机和手写危机等一系列的危机。这一时期他的创作题材、语言风格、叙述方式、手写习惯等较此前均有明显转变。在他留存的“密码卷帙”中,他的文学书写越来越指向自我,文本中的主人公常常以失败作家的形象出现,试图以隐晦的自我辩解重构作家身份。诸如此类的应对策略和他迂回的叙述方式均与以掩饰为主要特征的“羞”的诗学手段相关。本研究从“羞”这一文化人类学现象出发阐释瓦尔泽“密码卷帙”中的书写方式,并选取《强盗》小说残篇和《1926年〈日记〉逸稿》为主要研究对象,探究瓦尔泽文学书写中的“羞”及作品主人公遮掩“羞”的诗学策略问题,讨论瓦尔泽如何以“羞”的叙述方式作为化解叙述困境的诗学手段,以及瓦尔泽为何采用“密码卷帙”这种以隐匿文字符号为目的的手写形式。本研究第一章介绍了论题缘起、瓦尔泽的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第二章对“羞”这一概念做出差异性理论梳理,分析“羞”在不同语境下生成的前提、诱因、反应机制和典型的处理方式。第三章讨论文化人类学及社会伦理语境下“羞”的作用机制,重点剖析了《强盗》小说主人公面对各种危机和羞辱时通过藏匿自我身份以消解“羞”的策略。此外,由失败作家而引发的“羞”还体现在“强盗”与叙述主体之间疏离/紧密的共生关系上。第四章诠释了掩饰“羞”的情感面具和诗学面具。《强盗》主人公通过夸张的情感和行为方式来转移“羞”,以故作顺从对权力关系进行颠覆和反讽,还以故作无耻的态度忽略并否认“羞”的在场。瓦尔泽用自己的一幅肖像画编织“强盗”的外形着装,将本人掩盖在这个失败作家的形象之中。而瓦尔泽的手稿本身也是一种遮掩,本研究结合瓦尔泽的书信和文本解读了“密码卷帙”的独特手写形式,这种掩饰性极强的手写方式也是瓦尔泽化解手写危机的诗学策略。第五章从《〈日记〉逸稿》出发阐明了小说中叙述主体“我”通过日记体文学书写,对既定的文学规约表示反讽和质疑的意图,小说呈现的元叙述、自我反思、悖论对话性等特征均为掩饰叙述危机的文学手段,而小说中主题的偏离与推延、意义的消解以及内容指涉义的变换也都是瓦尔泽用来掩饰并克服言说失败的诗学手段。第六章对掩饰“羞”的诗学策略和瓦尔泽的“羞感”诗学实践进行了总结。总而言之,瓦尔泽的“密码卷帙”从文本层面展示了“羞”的情感诱发机制和文学个体对“羞”的处理方式。瓦尔泽用独特的叙述方式建构文本是为了掩饰作为失败作家的“羞”,他的微型铅笔手稿可以被视为一种对抗手写危机的文化技术,也是一种遮掩和消解“羞”的诗学策略。从文本层面的回避到叙事层面的遮掩、再到书写行为中的隐藏,瓦尔泽在内容、叙述和语言符号的三重掩饰中,将“羞”作为一种创作理念融入他的文学书写。本研究发现,瓦尔泽作品中“羞”的美学价值就蕴含在掩饰性的本质之中,他对“羞”的表现和处理方式可以视为一种掩饰性的诗学手法。本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是从“羞”现象出发对瓦尔泽“密码卷帙”中两部小说及其文学叙述和文学书写进行了多维度的阐释,发现瓦尔泽无论在叙述层面上的遮掩,还是独特的手写形态,其中所藏匿的都是“羞”的应对策略以及“羞感”诗学实践。对“羞”的文学应对策略既是瓦尔泽对作家身份认同的核心,也是他书写方式的诗学本质。本研究将“羞”这一文化人类学现象拓展为瓦尔泽的特殊诗学手段,他的这种极具掩饰倾向、又在掩饰中展露深层意图的独特书写可以被视为是一次对“羞感”诗学的书写实践。
徐金宇[6](2021)在《个人征信泛化的法律规制》文中认为
凡秦林[7](2021)在《社区微信使用对城市居民社区信任的影响研究 ——基于川渝两个社区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高英策[8](2021)在《“人机组网”场域中的社会整合:远程工作的时空模式分析与赛博格反思》文中研究表明中国信息化转型过程出现了明显的移动互联特征。新的媒介条件会深远重构个体间互动关系,而关系模式变迁带来的信息社会转型,需要得到理论关注。就此,本研究提出了“人机组网”概念以揭示移动互联生活的物理实质。然后,以当代远程工作作为经验研究领域,并结合吉登斯的社会系统与社会整合概念,本文依次提出了如下研究问题:高度依赖“人机组网”条件的远程工作者在实践中形成了何种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展现出了社会系统在“人机组网”场域中的何种社会整合逻辑?这种社会整合对于信息社会治理有何意味?为了获取经验材料,本研究对北京一家智库机构的远程工作开展了民族志田野调查;并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远程工作者进行了深度访谈。研究发现,远程工作在结构上表现为“基于‘人机组网’条件的虚拟区域化交互+相关地理场所的从属化调用”。这种互动以远程工作者的持续性工作链接为基本表现。在这种关系中,远程工作者彼此间可得性出现了程度与范围的此消彼长,这带来了其交互能力与支配能力的范围扩张与程度降低。远程工作者的互动关系是他们所在场所的组成部分,因此,他们需要在各自场所中处理其多重社会关系,而这一过程有时能形成对支配性关系的反渗透。时空是一种分析社会整合现象的良好理论视角。基于吉登斯与卡斯特等学者的既有观点,社会系统在“人机组网”场域中的社会整合过程,可被理解为集体性时空规范在流动空间—地方空间逻辑中的时空延伸。但是,通过对经验材料的分析,可以发现,这种理解由于预设了线上—线下的传统二元论,故而遮蔽了行动者在地方空间中协调社会关系的具身性经验。线上关系交互并不能脱离于具体地方,而我们需要关注这些互动在物理意义的时空中的表现。在此,本研究引入了哈拉维的赛博格理论作为理论反思工具。通过强调人与设备共有的控制论属性,该理论使得本文可以围绕个人与其他主体在具体场所中的信息交互关系,以重新理解“人机组网”场域中社会系统的社会整合逻辑——一言蔽之,这是一种基于间接社会整合模式的时空内延伸过程。一方面,“人机组网”场域中的社会整合,是一种个人在场所中与信息通信设备直接交互,以实现和其他个体的间接交互的过程。而另一方面,得益于上述过程,社会系统向那些过去更为个人化、交互性更小的时空蔓延而去,以实现了密度性的扩张。上述社会整合逻辑展现出了信息社会的一种当代发展特征。对此,文章最后借鉴罗萨关于共鸣关系的批判理论,对其中可能抑制高质量社会关系的潜在问题进行了反思。
郭鹏飞[9](2021)在《唐代禅宗“心性论”的生态审美智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心性论是中国古代哲学中重要的理论问题之一。中国心性思想的核心是人的主体存在与本体存在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延伸出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唐代禅宗心性论继承发展了印度佛教心性思想、儒道玄三家心性思想以及中土佛教初传时期对心性问题的探讨,将主体之心性与本体之心性统一起来,标志着佛教心性论的成熟,具有无情有心、体用不二以及心性自然三大思想内涵。唐代禅宗心性论认为人与自然是平等、对话、圆融的。人与自然具有共同的生命本源,人们在亲近自然的过程中能够了悟生命的智慧。从今天来看,这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生态的,蕴含着十分丰富的生态智慧,与深层生态学思想有着共通性。当这种智慧进入文学艺术等审美领域中,影响到人们的审美活动时,则转变为一种极具生态智慧的审美方式。禅宗心性论对唐代审美活动的开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唐代审美活动关注人的存在,强调审美主客体间的交融状态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这种生态审美智慧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即等齐如一的审美境界、圆融无碍的审美方式、空灵淡泊的审美观照。禅宗心性美学与生态美学之间既存在着联系也存在着区别。从整合的角度来看,两者的相通性在于都强调审美与道德、此在与世界、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但禅宗心性美学也存在有纵欲主义和神秘主义的非生态因素。西方生态思潮也对禅宗思想予以了关注,禅宗心性美学的境界与交融美学的审美场在审美主客体交融方面存在着相通性,以禅宗心性美学反观肯定美学,我们也能更好地认识到卡尔松的科学认知主义立场对审美直观的忽略。总结而论,将人的本体存在与主体存在、自我与“大我”相统一的唐代禅宗心性论正是一种超越艺术与宗教的生生之思。禅宗心性美学亦是一种强调审美主客体的圆融与审美境界的创造,具有丰富生态审美智慧的生生美学。
潘雁[10](2021)在《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研究》文中指出二战后,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生产方式的变革,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抓住科技的力量大力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进行全球范围的资本输出。工业化社会的到来将文化产业的发展带到新的高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发展成规模化的生产与销售的产业链条,资本家在进行文化产品输出的同时,也将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渗透到其他国家。在这样的社会变革中后现代主义应运而生,后现代主义带给人类历史及社会发展、人们精神世界及物质生活深刻的影响。我们应如何客观、辩证地看待后现代主义思潮、如何深入挖掘文化变革背后的本质、如何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是我们当下需要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正是基于此方面的思考展开对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研究。第一,通过对詹明信国内外研究文献的梳理,提升对詹明信学术思想认识的广度与深度。从时间看,最早关于詹明信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威廉·道林对于詹明信《政治无意识》的研究;从广度上看,国内外对詹明信的研究十分丰富,包括:对詹明信本人学术思想的整体研究;对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研究;对詹明信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对其近年学术演讲及采访的研究。对詹明信的研究,国内外学者关注的问题既有一致性,也有差异性。一致性在于对詹明信本人及其后现代主义理论的研究上,中外学者高度认同詹明信后现代主义理论家的地位;差异性在于国内学者更加关注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中对第三世界社会文化关注的问题。第二,詹明信汲取多个流派、不同学者的理论观点形成其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曼德尔资本主义分期理论将资本主义划分为三个阶段对詹明信文化分期理论的提出产生巨大影响;詹明信深受鲍德里亚“幻象”理论的影响,重点阐述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表现出的乌托邦现象,主体与客体之间发生位置互换,人们深陷“视像”世界;根据威廉斯三种文化理论,詹明信提出通过主导文化解决后现代主义社会文化的问题;詹明信试图将法兰克福学派的理论与解构主义、结构主义、符号学理论相结合,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去解读西方文化呈现的新特点;詹明信对精神分析理论十分推崇,他认为精神分析理论是真正意义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阐释学。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中政治无意识理论就是受到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的影响。第三,詹明信在其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中提出多个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观点。其一,詹明信提出“后现代主义是晚期资本主义的文化逻辑”这一重要论断。詹明信沿用其早期作品的方法论视角,采用马克思主义辩证的方法,对多个领域的大众文化产品进行分析,将文化问题重新放置在现实社会的历史语境中进行研究;同时研究文化问题与经济基础的辩证关系;论述社会生产方式与文化思潮、意识形态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实例分析阐述后现代主义文化特征:深度的消失、主体的消失、拼凑的模仿、距离感的消失、历史意识的消失。其二,詹明信文化分期理论的提出标志着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体系的形成。詹明信从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出发,根据不同阶段资本主义出现的新特征,借鉴并吸收曼德尔关于资本主义分期理论提出文化分期理论。詹明信将文化分期理论的三个阶段:现实主义、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分别与资本主义发展的三个阶段相对应:市场资本主义阶段、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和晚期资本主义阶段。第四,詹明信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文化批评理论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赋予马克思主义新的时代特征。詹明信对解释学进行重新建构,认为文化解释必须遵循由政治、经济和历史的发展脉络,深入研究三者的历史关联进而深入到对文本背后本质的研究,解释其意识形态;大众文化理论是詹明信后现代主义理论重要的组成部分。他既不认同对大众文化绝对的批判与悲观判断,也反对对大众文化的全面追捧。詹明信立足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运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对大众文化进行客观的评价。詹明信认为:批判与希望并存的大众文化理论一方面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思想控制,维护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大众文化的乌托邦特质也将普通人群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呈现出来。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之间的关系绝不是非此即彼,而是你中有我的渗透关系。第五,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既有积极意义也有历史局限性。我们应辩证地看待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有益之处,也应对其局限性保持清醒地认识。既肯定其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展、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文化霸权本质的揭露,以及对我国文化强国建设中有益的启示;同时也应该看到其理论中的杂糅性、文本与实践二元脱节、对大众文化构成分析不足等历史局限性。第六,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第三世界国家包括我国社会文化建设具有一定启示作用。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研究对象并不局限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他对第三世界的文化问题予以极大关注,运用“民族寓言”剖析第三世界的文化,尤其是文学作品;作为一名美国学者,詹明信对美国文化的世界性输出有着更加深刻地认识。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文化建设更伟大的历史使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如何加强思想建设、如何增强文化自信、如何提高文化软实力、如何在世界舞台讲好中国故事等一系列问题为中国学者提出了新的思考。詹明信后现代文化理论为中国学者更加清楚地认识晚期资本主义的社会变革、文化变革提供理论依据;为中国学者研究世界文化的发展,中国文化与世界文化的融合,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等问题提供新的理论视角。
二、“信”与一种存在方式(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信”与一种存在方式(论文提纲范文)
(1)企业信用信息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指导教师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
指导小组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与现状 |
(二)研究意义 |
二、思路内容 |
(一)基本思路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 |
(二)法和经济学分析方法 |
(三)比较法研究 |
(四)价值衡量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概念与现实描述 |
第一节 不同视阈下企业信用信息的概念诠释 |
一、信息经济学视阈下的企业信用信息 |
二、私法视阈下的企业信用信息 |
三、征信系统视阈下的企业信用信息 |
四、小结 |
第二节 域外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经验 |
一、域外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法律保护 |
二、域外征信机构模式 |
第三节 企业信用信息的保护困境 |
一、企业信用信息定位不准 |
二、企业信用信息规制模式不清 |
三、企业信用信息的内容不明确 |
四、企业信用信息运用方式不当 |
五、企业信用信息保护力度不够 |
第二章 企业信用信息的民事权利属性 |
第一节 权利基础理论 |
一、权利本质理论之展开:“利益论” |
(一)“功利原理”与“利益论” |
(二)拉兹“利益论”的理论延展 |
二、权利本质理论之展开:“意志论” |
(一)古典“意志论”理论脉络 |
(二)现代权利“意志论”——以哈特“选择说”为代表 |
第二节 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权利证成 |
一、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内在证成 |
(一)“利益论”价值基础:企业信用信息利益 |
(二)“意志论”价值基础:企业法人意志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外在证成 |
(一)企业信用信息的客体性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利保护的必要性 |
第三节 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权利特性 |
一、企业信用信息权是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属性的权利束 |
(一)人格权理论及法人人格权证成 |
(二)财产权及企业信用信息权财产利益享有的正当性 |
(三)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多重权利属性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与信用信息的公法维度 |
(一)企业信用信息是公法规制市场的重要工具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受公法的目的性限制 |
三、企业信用信息权的期待权属性及向既得权的转化 |
第三章 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 |
一、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的概念 |
二、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的逻辑基础 |
三、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的行使 |
(一)知情同意原则 |
(二)企业参与原则 |
(三)企业信用信息知情权的行使方式 |
第二节 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 |
一、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概念 |
(一)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内涵 |
(二)企业征信异议的原因追溯 |
二、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逻辑基础 |
三、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行使 |
(一)企业信用信息异议制度的运行现状 |
(二)企业信用信息异议权的行使 |
第三节 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 |
一、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的概念 |
(一)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的内涵 |
(二)修复权与法人信用 |
二、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的逻辑基础 |
(一)修复权是企业信用信息保护的关键 |
(二)禁止权利滥用与维护征信稳定 |
三、企业信用信息修复权的行使 |
第四节 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 |
一、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概念 |
(一)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内涵 |
(二)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可行性探析 |
(三)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实施困境 |
二、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逻辑基础 |
三、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行使 |
(一)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义务主体 |
(二)企业信用信息被遗忘权的行使方式 |
第四章 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与救济 |
第一节 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表现形式 |
一、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现实案例 |
(一)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名誉权救济实例 |
(二)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竞争法救济实例 |
二、侵害企业信用信息权的行为样态 |
(一)对错误企业信用信息的传递 |
(二)对真实企业信用信息进行不当加工 |
(三)对真实企业信用信息的延时、重复传递 |
第二节 公权力对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与救济 |
一、公权力对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 |
二、对政府信用工具的约束 |
(一)政府应依法获取、处理企业公共信用信息 |
(二)政府应采取合理手段获取与运用信用信息 |
(三)政府应遵循正当程序获取与运用企业信用信息 |
第三节 市场主体对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与救济 |
一、市场主体对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害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权责任法保护 |
(一)侵权法视角下企业信用信息权保护的利益衡量 |
(二)企业信用信息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
(三)企业信用信息权的侵权责任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2)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框架结构 |
五、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六、研究范围 |
第一章 家族信托的历史源流及法律构造 |
第一节 家族信托之肇始 |
一、家族信托早期形式:英国用益制 |
(一)用益制度(Use)——特殊的土地处分制度 |
(二)衡平法的诞生——对用益制度的弥补 |
(三)溯源理论之争——罗马法说和日耳曼法说的排除 |
二、现代家族信托形式:双重用益制 |
第二节 家族信托的典型架构 |
一、洛克菲勒家族信托及其家族办公室 |
(一)洛克菲勒家族信托概述 |
(二)家族办公室制度的理论探析 |
二、吴亚军和蔡奎的股权家族信托 |
三、海外家族信托制度的评析 |
(一)可替代遗嘱的信托(will alternatives) |
(二)专为配偶设立的信托(marital trust) |
(三)为残障人士设立的信托(trust of incompetent person) |
(四)王朝信托(dynasty trust) |
(五)自由裁量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与现实需求 |
第一节 我国家族信托发展的演进历程 |
一、历次整顿——重塑信托公司功能定位 |
二、萌芽期——离岸信托的选择 |
三、酝酿期——家族信托业务的破冰 |
四、发展期——家族信托业务的推广 |
第二节 我国家族信托的实践 |
一、信托公司主导的资产专用性模式 |
二、银信合作共赢模式 |
第三节 我国家族信托的现实需求 |
一、家族信托的功用 |
(一)灵活传承财富 |
(二)有效隔离风险 |
(三)便于税务筹划 |
二、我国发展家族信托的动因分析 |
(一)信托行业内部环境变化 |
(二)市场需求驱动金融创新 |
第四节 我国家族信托的发展方向 |
一、突出家族慈善信托的慈善目的 |
(一)慈善信托可填补慈善事业的空缺 |
(二)慈善信托可保障捐赠物的安全 |
(三)慈善信托可激发社会公众的捐赠热情 |
二、从生前信托到遗嘱信托 |
(一)遗嘱信托有效弥补遗嘱继承方式的不足 |
(二)遗嘱信托合理合法节省遗产税税款 |
三、股权家族信托驶入信托蓝海 |
(一)股权家族信托的内涵界定 |
(二)股权家族信托的制度功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家族信托发展的困境及其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双重所有权与我国一物一权原则的冲突 |
一、英美法系的信托理论基础——双重所有权 |
二、大陆法系下的物权理论核心——一物一权原则 |
三、两大法系信托制度基础理论的冲突 |
第二节 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的界分混乱 |
一、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界定范围模糊 |
(一)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的区分标准之争 |
(二)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的概念廓清 |
(三)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的监管比较 |
二、界分民事信托与商事信托存在的问题 |
(一)商事信托范围界定不清 |
(二)商事信托监管混乱 |
(三)《信托法》中民事信托设立要件严苛 |
第三节 信义义务的缺失 |
一、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的根本来源——信义关系 |
(一)传统信托业界法律关系性质——平等交易关系 |
(二)信义关系在其他领域的适用 |
二、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的正当性分析 |
(一)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利益冲突 |
(二)“代理问题”传统解决路径及其局限性 |
(三)“不完备契约”理论与代理成本解决路径之信义义务 |
三、我国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的缺陷 |
第四节 我国家族信托登记制度不健全 |
一、我国信托登记制度的发展现状 |
二、家族信托登记的正当性分析 |
(一)确保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
(二)信托财产独立性与交易安全的利益平衡 |
三、比较法视野下的信托登记制度分析 |
(一)英美法系的信托公示制度 |
(二)大陆法系信托公示制度的双重性 |
四、我国家族信托登记制度的现实困境 |
(一)信托登记生效主义严苛 |
(二)信托登记财产范围模糊 |
第五节 我国家族慈善信托发展存在的问题 |
一、家族慈善信托发展的中国化进程 |
(一)我国慈善信托的立法现状 |
(二)我国慈善信托发展的主要模式 |
(三)家族慈善信托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公益信托与慈善信托的争论 |
三、受益人权利救济制度滞后 |
四、信托财产公示制度缺失 |
五、税收优惠制度缺位 |
第六节 我国遗嘱信托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遗嘱信托成立条件矛盾 |
二、受托人的选任规则混乱 |
第七节 我国设立股权家族信托的法律困境 |
一、股权家族信托欠缺税收机制 |
二、受托人难以介入家族企业治理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家族信托的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双重所有权与一物一权原则理论的融合 |
一、“物权+债权”模式 |
二、“双财团理论” |
第二节 家族信托向民事信托复归 |
第三节 信托受托人信义义务制度的完善 |
一、忠实义务(duty of loyalty) |
二、谨慎义务(duty of care) |
三、公平义务 |
四、适当性义务 |
五、说明义务 |
第四节 家族信托登记制度的完善 |
一、生效主义向对抗主义蜕变 |
二、限定财产的信托登记范围 |
第五节 家族慈善信托制度的建构 |
一、受益人救济制度之填补——完善慈善信托监察人制度 |
二、税收优惠制度之补足——完善慈善信托税收优惠政策 |
第六节 《民法典》视阈下遗嘱信托的完善 |
一、遗嘱信托成立条件之修正 |
二、受托人选任条件之弥补 |
第七节 我国股权家族信托制度的重思 |
一、股权家族信托税收机制的完善 |
二、信托机构内部设置受托人委员会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研究史 |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 |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考述 |
第一节 高祖至吕后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二节 文景时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三节 西汉中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四节 西汉晚期中央职官对比 |
第五节 未见於传世文献且无法判断归属的中央职官 |
第二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及侯国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王国职官 |
二、汉初之异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三、汉初之同姓诸侯王王国职官 |
四、西汉中晚期之王国职官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考述 |
一、楚汉之际侯国职官 |
二、自刘邦称帝至武帝时侯国职官 |
三、自武帝时至西汉末侯国职官 |
第三节 未见於《百官表》且无法判断归属的王国职官 |
第三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县职官考述 |
第一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考述 |
一、边郡管理系统 |
二、内郡管理系统 |
第二节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职官考述 |
一、西汉早期县职官设置 |
二、西汉中晚期县职官设置 |
第四章 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特种官署考述 |
第一节 工矿、商业类 |
一、工类 |
二、矿业类 |
三、商业类 |
第二节 军事类 |
第三节 农林、水利类 |
一、农林类 |
二、水利类 |
第四节 畜牧类 |
第五节 仓储类 |
下编 |
一、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出土文献中未见於《百官表》的西汉中央职官表 |
二、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王国职官表 |
三、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郡职官表 |
四、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侯国职官表 |
五、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县道邑职官表 |
引用谱录简称 |
参考文献 |
职官索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4)社会信用建构:基于大数据征信治理的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社会信用建构的机遇与挑战:大数据征信 |
(一)大数据征信的识别 |
1. 征信数据的广泛性 |
2. 征信数据的海量性、低成本性与实时性 |
3. 数据存储的便捷性与处理的智能性 |
4. 征信数据使用范围的宽广性 |
(二)亟待解构的法律治理问题 |
1. 数据特性的协调 |
2. 利益平衡下的安全保障 |
3. 数据共享与利益冲突 |
4. 立法模式选择 |
(三)社会信用建构:大数据征信治理的目标 |
二、社会信用建构的瓶颈:我国征信治理存在的问题解析 |
(一)宏观上的短板:应有法律理念的缺位 |
1. 立法缺乏前瞻性 |
2. 法律问题政策化与道德化 |
3. 欠缺体系性 |
(二)微观上的缺憾:大数据征信具体指引上的难点 |
1. 大数据征信平台的市场准入问题 |
2. 数据采集的法律风险 |
3. 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与征信权利之间的失衡 |
4. 信息采集标准与共享困境 |
(三)小结:破旧立新 |
三、社会信用建构的路径:以大数据征信善治为依托 |
(一)法律治理的宏观进路 |
1. 尊重与敬畏互联网精神 |
2. 利益平衡保护 |
3. 安全原则 |
4. 体系化思维 |
(二)微观关键性问题的应对之策 |
1. 大数据征信准入条件 |
2. 大数据征信规则的优化 |
3. 隐私权保护强化 |
4. 征信信息共享机制的建构 |
5. 法律责任完善 |
四、结语:一个以社会信用为本位的主题 |
(5)罗伯特·瓦尔泽“密码卷帙”中的羞感书写 ——《强盗》小说残篇和《1926年〈日记〉逸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1 引言 |
1.1 论题缘起 |
1.2 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和论文结构 |
2 文化人类学视域中“羞”的探究 |
2.1 羞的前提:自我意识 |
2.2 羞的诱因:他者目光 |
2.3 羞的反应机制:隐藏回避 |
2.4 羞的处理方式:面具 |
2.5 小结 |
3 “羞”与身份的遮掩——《强盗》小说中的生存危机 |
3.1 “强盗”的身份藏匿 |
3.1.1 作家?强盗?——社会身份与美学身份的反叛 |
3.1.2 孤立与孤例——社会隔离与主体救赎 |
3.1.3 无名与命名——隐而不表的模糊化身份 |
3.2 “强盗”的身份伪装 |
3.2.1 教化与规训——对规约的应对 |
3.2.2 性别演绎——女性化倾向的掩饰与文学 |
3.2.3 孩童的天性和任性——身份逃避与文学活力 |
3.3 “我”和“强盗”——理想身份与现实身份的分裂与弥合 |
3.4 小结 |
4 “羞”的隐匿面具——“强盗”的藏与“密码卷帙”的隐 |
4.1 以情感掩饰“羞”感 |
4.1.1 目光的审视——闪躲或对峙 |
4.1.2 伪装的顺从——权力关系的颠覆 |
4.1.3 对嘲讽者的嘲讽——对“羞”的忽略与否认 |
4.2 文学形态面具 |
4.2.1 衣饰与掩饰——现实与虚构身份的文学编织 |
4.2.2 在手稿中逃遁——“密码卷帙”中的手写危机 |
4.3 小结 |
5 “羞”与叙述的掩饰——《1926 年〈日记〉逸稿》中的言说危机 |
5.1 叙述主体的自我审视 |
5.1.1 日记的写作练习——对“展示的危机”的展示 |
5.1.2 元叙述与自白——对书写过程的观照和自省 |
5.1.3 想象的对话者——面对审视和评判的自辩 |
5.2 叙述内容的消解 |
5.2.1 主题的推延——欲盖弥彰的遮掩 |
5.2.2 “谈”情“说”爱——语义的偏移 |
5.3 小结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8)“人机组网”场域中的社会整合:远程工作的时空模式分析与赛博格反思(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导言 |
1.1.研究背景 |
1.1.1.移动互联生活及其物理实质 |
1.1.2. “人机组网”与社会转型 |
1.2.研究问题与基本概念 |
1.2.1.研究问题的提起 |
1.2.2.基础概念:社会系统与社会整合 |
1.2.3.研究领域:远程工作 |
1.3.研究方法与研究过程 |
1.3.1.民族志田野调查 |
1.3.2.深度访谈 |
1.4.篇章安排 |
2.理论视角与文献综述 |
2.1.时空视角下社会系统整合的理论内涵 |
2.1.1.集体时空规范:社会系统整合的内在逻辑 |
2.1.2.时空延伸:社会系统整合过程的发展态势 |
2.1.3.流动空间模式:新媒介中社会系统的时空延伸 |
2.2.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当代社会系统整合 |
2.2.1.“线上视角”中的社会关系整合 |
2.2.2.“线下视角”中的社会关系整合 |
2.3.信息技术条件下的当代劳动与远程工作 |
2.4.理论文献材料总结述评 |
3.远程工作的民族志景观:流动—地方空间的主从结构 |
3.1.北京T中心的远程工作项目概况 |
3.2.流动空间的虚拟区域化:线上工作结构 |
3.2.1.第一层虚拟区域化:平台分割与钉钉遇冷 |
3.2.2.第二层虚拟区域化:微信内部的群组分割 |
3.3.地方空间的从属式调用:线下工作结构 |
3.3.1.居住之地 |
3.3.2.驻留之地 |
3.3.3.虚无之地 |
4.持续链接与能力下降:流动空间中的远程工作实践 |
4.1.远程工作中的持续性工作链接过程 |
4.1.1.持续性工作链接的基本表现 |
4.1.2.链接中的工作-非工作区分解构 |
4.1.3.链接中的信息过载与时刻待命 |
4.2.持续性工作链接中监控能力的削弱 |
4.2.1.持续性工作链接的监控 |
4.2.2.监控技术的缝隙 |
4.2.3.被凝视感的消失 |
4.3.持续性工作链接中交互能力的下降 |
4.3.1.面对面协调的缺失 |
4.3.2.非正式协商的缺位 |
5.场所融入与反向控制:地方空间中的远程工作实践 |
5.1.持续性工作链接的场所融入 |
5.2.持续性工作链接的反向控制 |
5.2.1.工作节律的反向调节 |
5.2.2.生活安排的反向渗入 |
5.2.3.工作链接的直接削弱 |
6.“人机组网”条件下的社会整合:基于赛博格的再思考 |
6.1.远程工作实践的研究发现总结 |
6.2.对既有观点的赛博格理论反思 |
6.2.1. “流动—地方”视角的二元论局限 |
6.2.2.“人机组网”概念的赛博格理论内核 |
6.3.间接社会整合模式与时空内延伸 |
6.3.1.间接社会整合模式的提起 |
6.3.2.社会整合的时空内延伸逻辑 |
6.4.围绕共鸣关系的信息社会发展思考 |
6.4.1.作为批判理论工具的“共鸣” |
6.4.2.对信息社会发展的几点反思 |
7.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9)唐代禅宗“心性论”的生态审美智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综述 |
(一) 禅宗心性论的相关研究 |
(二) 禅宗生态审美智慧的相关研究 |
(三) 存在的问题与拓展空间 |
二、选题的意义与研究价值 |
三、研究的主要问题与论文思路 |
(一) 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二) 研究方法与途径 |
第一章 唐代禅宗心性论的形成与内涵 |
第一节 唐代禅宗心性论的思想渊源 |
一、印度佛教心性论的形成与发展 |
二、汉魏佛教对心性问题的思考 |
三、禅宗心性论与儒、道、玄 |
第二节 唐代禅宗心性论的思想内涵 |
一、无情有心 |
二、体用不二 |
三、心性自然 |
第三节 唐代禅宗心性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 |
一、人与自然的平等 |
二、人与自然的对话 |
三、人与自然的圆融 |
第二章 禅宗心性论与唐代生态审美智慧 |
第一节 等齐如一的审美境界 |
一、皎然的境界论与诗本体论 |
二、书法、书道的本源 |
三、绘画与自然关系 |
第二节 圆融无碍的审美方式 |
一、诗僧的通俗化诗作 |
二、“触目即真”的禅意诗 |
三、悠然闲适的别墅生活 |
第三节 空灵淡泊的审美观照 |
一、王维的引空入诗 |
二、皎然的以空论诗 |
三、司空图的“四外论” |
第三章 唐代禅宗心性论的生态美学阐释 |
第一节 禅宗心性美学与生态美学的整合 |
一、禅宗心性美学与生态美学的相通性 |
二、禅宗心性美学与生态美学的差异性 |
第二节 禅宗心性美学与当代西方生态美学思想 |
一、境界与审美场:禅宗心性美学与交融美学 |
二、直观与认知:禅宗心性美学与肯定美学 |
结语:“生生”之思一唐代禅宗心性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后现代主义文化 |
2.1 当代西方文化的后现代主义转向及其特征 |
2.1.1 现代性与现代主义 |
2.1.2 从现代性、现代主义到后现代主义的转向 |
2.1.3 西方文化后现代主义的特征 |
2.2 后现代主义文化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的积淀 |
2.2.1 凯尔纳后现代主义文化批判理论 |
2.2.2 伊格尔顿的“文化唯物主义”理论 |
第3章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形成背景及发展脉络 |
3.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形成背景 |
3.1.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产生的理论背景 |
3.1.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
3.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发展脉络 |
3.2.1 晚期资本主义文化逻辑概念的提出 |
3.2.2 对阿多尔诺后期理论的解读 |
3.2.3 对现代性问题的再思考 |
第4章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主要思想 |
4.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分期理论及其理论特质 |
4.1.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分期理论 |
4.1.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定位 |
4.1.3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本质阐述 |
4.2 詹明信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文化批评理论 |
4.2.1 詹明信后现代文化解释学理论 |
4.2.2 詹明信后现代大众文化批判理论 |
4.3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与其他思想家相关理论的简要比较 |
4.3.1 总体性与元叙事:詹明信与利奥塔的差异 |
4.3.2 历史与权力话语:詹明信与福柯的分歧 |
4.3.3 关于“现代”和“后现代”问题的六种立场 |
第5章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总体评价 |
5.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积极意义 |
5.1.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
5.1.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社会实践的指导作用 |
5.1.3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思想领域问题的剖析 |
5.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历史局限 |
5.2.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杂糅性 |
5.2.2 解决问题思路中文本与实践的二元脱节 |
5.2.3 对大众文化构成的复杂性判断不足 |
第6章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的影响与时代启示 |
6.1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第三世界文化的立场分析 |
6.1.1 第一世界与第三世界之间的文化关联 |
6.1.2 詹明信对第三世界文学的文化批评 |
6.1.3 对第三世界文化发展的启示 |
6.2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中国思想领域的影响 |
6.2.1 中国学者的后现代主义讨论 |
6.2.2 文化研究领域的扩展 |
6.2.3 对文学发展的影响 |
6.3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影响 |
6.3.1 城乡空间的去同质意识 |
6.3.2 建筑领域的民粹美学追求 |
6.3.3 消费文化的商品主导 |
6.4 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启示 |
6.4.1 对中国文化发展现状的新思考 |
6.4.2 对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的清醒认识 |
6.4.3 如何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信”与一种存在方式(论文参考文献)
- [1]企业信用信息权研究[D]. 李尚昆. 吉林大学, 2021
- [2]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D]. 杨超. 吉林大学, 2021(01)
- [3]出土文献所见西汉时期职官材料整理与研究[D]. 孔令通. 吉林大学, 2021(01)
- [4]社会信用建构:基于大数据征信治理的探究[J]. 黎四奇. 财经法学, 2021(04)
- [5]罗伯特·瓦尔泽“密码卷帙”中的羞感书写 ——《强盗》小说残篇和《1926年〈日记〉逸稿》研究[D]. 高原. 浙江大学, 2021(08)
- [6]个人征信泛化的法律规制[D]. 徐金宇. 扬州大学, 2021
- [7]社区微信使用对城市居民社区信任的影响研究 ——基于川渝两个社区的实证研究[D]. 凡秦林. 电子科技大学, 2021
- [8]“人机组网”场域中的社会整合:远程工作的时空模式分析与赛博格反思[D]. 高英策. 浙江大学, 2021(01)
- [9]唐代禅宗“心性论”的生态审美智慧研究[D]. 郭鹏飞. 山东大学, 2021(02)
- [10]詹明信后现代主义文化理论研究[D]. 潘雁. 吉林大学, 20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