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的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史光伟[1](2020)在《我国股指期货市场高频交易对市场风险的影响及风险预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股指期货是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品,其主要功能是价格发现和规避股票市场风险。自2010年我国首个股指期货产品——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以来,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期。由于股指期货市场与其股票现货市场关系紧密,再加上期货的杠杆化交易原理,股指期货市场的边际风险通过风险传导机制可能引起现货市场的风险。与此同时,随着交易技术的迅速发展,资本市场已开始呈现程序化交易与高频交易的趋势,这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和预警提出了新的挑战。由于股指期货自身的杠杆特性、跨市场关联特性、高频交易等因素,极大增加了其风险爆发的影响力和监控难度。目前,针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内高频交易对市场风险影响的研究还比较匮乏,尚未开展系统性的研究工作。本论文从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深入研究了市场中的高频交易行为模式与识别方法,深入剖析了高频交易与市场波动性、市场流动性风险之间的关系,针对性地提出了高频交易背景下的市场风险预警方法,为加强市场风险管控、发挥高频交易对市场的正面作用、积极引导股指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等提供理论和方法指导。首先,基于真实委托交易数据,实证分析了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内高频交易者的交易行为模式,对比研究了不同交易规则下高频交易者的行为模式异同,提出了基于共聚类的我国股指期货市场高频交易识别方法。相比于以往基于人工定义固定阈值规则的识别方法,本文的方法具有良好的适应性和准确性。具体而言,本文利用500毫秒级交易数据进行实证实验,分析了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内高频交易者在报撤单时延及次数等方面的关键特征;针对固定阈值规则进行高频交易识别的局限性,本文采用共聚类的无监督机器学习算法对股指期货市场中的投资者行为进行分析,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法可有效识别不同交易角色的不同行为模式,并能过滤瞬时模式对行为模式识别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具有更好的适用性,便于监管机构对高频交易行为的识别与监管。其次,基于分钟级高频交易数据,深入剖析了高频交易与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波动性的关系。相比以往关于市场波动性的研究工作,本文研究了不同监管政策和不同市场行情下高频交易与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波动性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本文基于日内波动性度量指标分析了我国股指期货受限前后波动率的日内特征变化,采用向量自回归VAR模型论证了高频交易活跃度和市场波动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并引入GARCH类模型对市场收益率波动进行了建模。实验结果表明,股指期货受限导致高频交易减少后,市场受旧信息的影响大于新信息的影响,市场波动总体表现为长记忆性和持久性,市场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有所增加。再次,基于分钟级高频交易数据,深入研究了不同市场条件下高频交易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及流动性风险的影响。相比以往研究工作,本文进一步揭示了高频交易者对中国市场流动性的偏好,以及高频交易与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关系。具体而言,本文通过定义高频交易代理指标,采用向量自回归(VAR)模型研究算法交易代理变量(AT)与买卖价差之间的关联,得到了高频交易分别与更小的买卖价差、有效价差、更大的实现价差、更少的逆向选择相关的结论,这意味着高频交易者会选择在交易成本更低、信息不对称程度更低的情况下战略性地进入市场。本文选取LVa R指标来度量流动性风险,发现了高频交易与流动性风险的负相关关系;在股指期货受限后,市场外生流动性风险在总体流动性风险中的平均占比从受限前的4%上升到了16.9%。基于这一结论,论文还对极端行情走势下高频交易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进行了进一步分析,发现高频交易虽然会抬高整体风险水平,但并不会额外提高流动性风险的结论。最后,基于分钟级和Tick级高频交易数据,深入研究了高频交易背景下的股指期货市场风险预警方法。相比传统对买卖双方等交易篮子进行计算的VPIN指标,本文对预警指标计算方式进行了改进,使得该方法更加适用于在高频交易环境下市场风险预警。具体而言,本文阐述了原始VPIN指标及其改进后的计算过程,并通过详尽地对比实验和实证分析证明了本文改进后VPIN指标的有效性,比传统方法更加准确地预警市场波动,并能在高频交易更加活跃的时间段取得良好的行情异常波动预警效果。此外,本文还对改进后的预警指标与市场波动性、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关联关系进行了讨论,实证表明:当市场波动加剧、流动性风险攀升时,预警指标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当市场处于极端走势情况时,本文方法仍可有效预警,但预警触发的频率明显要高于非极端走势情况。本文研究结果表明,高频交易是一种中性的工具,对市场流动性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高频交易活跃度的增加也会增大市场波动率,从而增加市场的不确定性;同时,高频交易行为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识别,市场风险能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预警。由此来看,为了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建议监管部门一方面允许高频交易的存在,适当放宽高频交易的限制,另一方面又需要制定更为科学、准确的高频交易判断标准,建立完善的高频交易监测系统和预警机制,提升防范发生市场异常波动的监控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本文围绕我国股指期货市场中的高频交易行为模式、高频交易对市场风险的影响及风险预警进行了深入研究,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但由于我国股指期货产品推出较晚,市场正在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高频交易也日趋复杂化;另外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的高度相关性,因此本文的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在未来的研究工作中,需要研究跨市场的高频交易者行为模式及跨市场的风险传递机制,为我国股指期货产品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进一步的理论和方法指导。
陈骁[2](2018)在《基于高频数据的股指期货跨期套利策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于2010年4月16日公布了中国首个上市股指期货合约——沪深300期货合约。就目前来看,在各类金融风险管理工具之中,发展最为迅速的就是股指期货,在过去的这几十年里,其种类越来越丰富、制度越来越健全、功能也越来越全面。对于中国A股而言,2015年是极其艰难的一年,管理层制定了许多方案尽可能地避免股指期货过度投机,所以在这段时间之后,研究中国股指期货价格发现规律,同时充分利用其套期保值以及价格发现功能,挖掘其更多的交易机会,对跨期套利交易与各种影响因素的关系进行深入探究,这些都是十分关键的。这对于资本市场的规范、投资者收益的稳定、市场发展的稳定等而言都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本文结合了实证研究以及理论研究两种研究方式,第一步,对股指期货跨期套利在高频量化交易模式下的有关理论展开研究并进行说明,结合现实情况和发展状况、理论和实践,分别对高频交易模式、股指期货、股指期货套利以及股指期货跨期套利等的相关背景和理论展开分析;第二步,对3120组中国沪深300股指期货以高频量化交易模式为基础的1分钟高频交易数据进行分析,根据所得结果选择合理的跨期套利交易模型的构筑方式,对样本外数据加以运用,对所建模型有效性进行检验;第三步,完成研究后作出有效提议。根据现有的研究,在对股指期货合约对数价差随时间产生的动态变化的反映上,以GARCH(1,1)模型为基础的高频跨期套利交易有着较大的优势。但其条件方差只会在较短一段时间内受到外部扰动项的影响,所以要让策略和模型发挥其有效性,就要尽量缩减样本内交易数据的间隔时间;如果不这么做,反而拉长该间隔时间,其有效性就难以得到发挥。因此,要实时了解市场交易状况,及时更新相关的拟合数据,模型的建立应当与投资市场的变动相适应。因此本文选择了动态套利模型,并且实证结果表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间确实存在着跨期套利的机会,并且本文设计的动态交易策略能够获得比较理想的收益。最后,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尝试着提出了一些建议,并针对本文的不足做出了一些总结和展望。
范泰奇[3](2015)在《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差异性研究》文中指出相对于2010年4月才正式推出的沪深300股指期货,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全球化竞争浪潮的影响下,许多境外中国相关的股指期货产品早已纷纷上市交易以满足全球投资者投资中国相关上市公司股票后的风险管理需要。这其中又以直接使用A股成分股指数作为标的现货的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发展最为迅猛,其2013位列全球所有股指期货产品交易量年度同比增长率第一名,发展程度已基本达到成熟市场水平。而沪深300股指期货虽然成立至今已近四年,期间相关监管机构与交易管理机构在市场制度建设与交易规则完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股指期货市场成熟度的各项指标来看,与全球成熟股指期货市场相比依然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本文旨在通过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的对比研究,客观评价境内股指期货市场的运行特征与市场功能的发挥情况,为完善与改进相关市场规则制度、提升市场运行效率、促进市场深化发展提供全面的具有较强时效性的理论与实证研究依据。本文共分七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选题的研究背景意义,全文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研究逻辑框架,和论文中的难点与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为股指期货相关的重要理论与文献综述。主要对股指期货市场功能的相关理论进行阐释,重点分析梳理了国内外在股指期货核心市场功能领域的研究文献,并对研究现状进行了总结述评。第三章为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市场,从介绍全球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与未来发展趋势出发,延伸至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市场建立的背景、原因、发展状况与运行特征,并通过差异性分析为后续的实证研究提供参照。第四章为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与现货间价格领先滞后关系与贡献度的差异性研究。针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分别从期现货间价格领先滞后关系、以及价格发现贡献度上进行差异性研究。第五章为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与现货间波动溢出效应的差异性研究。考察两个不同股指期货市场在价格发现功能上的另一个维度,波动溢出效应上的差异性。第六章是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与现货间套期保值功能的差异性研究。利用静态与动态方法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套期保值市场功能上的差异性进行实证分析并阐述可能造成差异的原因。第七章为全文总结、政策建议与展望。本文通过系统性的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概述如下:采用历史回顾与逻辑演进相结合的方法研究股指期货发展历程与运行特征后,得到的结论为,当前全球股指期货市场呈现出新的发展特点与趋势,主要表现在:第一,北美地区在股指期货全球成交量中,自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向亚太市场让出交易量排名第一的位置后,在2013年重回交易量全球占比榜首。这意味着对于金融衍生品而言,成熟市场相对于新兴市场在长期对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第二,全球股指期货市场规模进入稳定期,从2001年的成交3.38亿手暴涨至2011年创记录的历史最大成交量26.36亿手后至今,始终维持在23亿手左右,体现出全球投资者对于股指期货交易的整体需求进入稳定期;第三,交易所竞争出现全球化趋势;第四,离岸上市股指期货层出不穷,全球各大交易所推出的境外与中国相关股指期货产品接近10只,对中国金融衍生品的定价产生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这其中尤以直接以a股上市公司股票组成的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发展最为迅速,对境内市场的影响最为明显。沪深300股指期货与之相比,在市场运行特征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第一,在合约设计方面,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每点合约规模较小,沪深300股指期货每点合约规模相对更大,股指期货每点价值后者是前者的接近50倍,此外,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的交易时间超过沪深300股指期货接近13个小时;第二,在交易制度方面,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保证金比例要求较高,最低保证金比例为12%,明显高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的6.5%,另外在交易方式上,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针对套期保值需求设置了跨期价差转月交易,套期保值交易效率更高;第三,在最能反映股指期货市场成熟度的市场投资者结构上,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中,机构投资者在交易量中的占比是沪深300股指期货的2.6倍,而成交持仓比低于沪深300股指期货近一倍。在利用实证分析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价格发现市场功能的差异性进行全面的对比研究后得到如下结论:整体上看,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价格发现市场功能上略强于沪深300股指期货。但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价格发现市场功能上差异明显,具体表现为:第一,从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的结果观察,综合不同市场环境下的表现,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对新华富时a50指数现货的引导能力强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对沪深300指数现货的引导能力。第二,分析向量误差修正模型估计结果中反映期现货间长期均衡关系的参数后发现,当市场运行在上涨趋势或下跌趋势中时,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与对应现货的价格发现关系中均占据主导地位,但沪深300股指期货体现出的价格发现能力弱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当市场运行在震荡趋势中时,两者在对指数现货价格的引导能力上相差微弱。考察模型估计结果中股指期货和现货自身滞后项系数以及交叉滞后项系数可知,在短期的期现货价格领先滞后关系上,在上涨趋势中,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对指数现货价格的引导能力要强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在下跌趋势中,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价格引导能力略强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第三,基于向量误差修正模型的修正信息份额模型的计算结果显示,虽然,整体上来看两个股指期货对于市场价格发现的贡献均大于对应的指数现货,但在不同市场环境下,二者在价格发现贡献度上存在差异性,市场处于上升趋势时,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的价格发现贡献度略强,在市场处于震荡趋势时,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的价格发现贡献度均相对较弱,但在市场处于下跌趋势中时,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价格发现贡献对则明显高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利用将误差修正项引入bgarch-bekk模型得到的修正模型研究有关股指期货与现货间的波动溢出关系的研究结论显示,不同的市场环境下,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相对于现货的波动溢出关系上差异明显。当市场运行在上涨趋势中时,沪深300股指期货在短期向指数现货进行波动溢出,而在长期表现为沪深300指数向沪深300股指期货进行波动溢出。而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短期和长期均通过波动溢出引导新华富时a50指数价格。当市场运行在下跌趋势中时,无论沪深300股指期货还是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长短期均向现货指数进行波动溢出。但当市场运行在震荡趋势中时,沪深300股指期货和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与对于指数现货间均表现为双向的波动溢出。在利用实证分析对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套期保值功能的差异性进行对比研究后得到如下结论:第一,在ols、var、vecm三种静态模型确定的套期保值绩效方面,样本内沪深300股指期货在vecm模型中的表现最好,而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var模型中的表现最佳。在样本外,沪深300股指期货在ols模型中的表现最优,而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依然在var模型中表现最好。第二,在条件ols、修正ecm-bgarch、dcc-garch三个动态模型下,在样本内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修正ecm-bgarch模型中的表现最好,样本外依然如此,而沪深300股指期货样本内在dcc-garch模型中表现最优,样本外最优为条件ols模型。第三,从整体上对比沪深300股指期货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套期保值绩效上的差异,无论对于静态模型还是动态模型确定的套期保值绩效指标,样本内外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的套期保值绩效均明显优于沪深300股指期货。且由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在静态模型的中,由var模型所确定的套期保值绩效在样本内和样本外均为最优,在动态模型中,样本内外套期保值效率最优均为修正ecm-garch模型。而沪深300组在静态模型中,最优套期保值绩效在样本内为vecm模型,而在样本外却是ols模型。在动态模型比较中,最优套期保值绩效对应的模型在样本内外同样不一致,样本内为dcc-garch,而在样本外却为条件ols模型。沪深300股指期货表现在静态模型与动态模型样本内和样本外,最优套期保值绩效选择模型的不一致性,反映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绩效的稳定性要弱于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立足于全文的实证研究结果,在总结各部分合理性解释结论后可知,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失衡与不成熟,是造成境内a股股指期货核心市场功能发挥水平相较境外a股股指期货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据此为促进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提出了如下更具针对性与时效性的政策建议,包括:第一,放宽机构投资者市场准入限制,拓宽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广度;第二,逐步减少机构投资者交易方式限制,提升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深度;第三,提升国内机构投资者多头套保的运用能力,促进股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功能的发挥;第四,针对性的变革交易与合约规则,降低交易成本;第五,丰富市场交易品种,满足投资者多元化的投资风险管理需求。时至今日,虽然有关境外股指期货市场、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以及境内沪深300股指期货的研究已经积累了不少研究成果,但无论从研究的时效性、客观性还是研究的全面性与深度上尚存一定程度上的不足。而本文针对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差异性研究,创新之处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在国内首次系统性的针对境内a股股指期货和境外a股股指期货从价格发现领先滞后关系与贡献度、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间波动溢出关系,到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效率进行全面深入的对比研究。并结合研究结论,对我国股指期货的未来发展,从制度规定、合约产品设计及监管方式等角度提出系统化的政策建议。第二,在股指期货价格发现市场功能的研究中,针对以往研究多针对某段时间内股指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静态表现的不足,利用新的模型与方法研究股指期货价格发现功能的动态变化特点,并通过进一步假设检验确保结论的稳健性。在研究中,改进以往信息份额模型的不足,利用修正信息份额模型研究期现货在价格发现中的贡献度。利用具有创新性的将误差修正项引入BGARCH-BEKK模型后得到的修正模型对期现货间的波动溢出关系进行深入的对比研究。第三,在国内首次利用真实交易的日数据,采用包括静态、动态在内的多种套保方法,对沪深300股指期货和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的套期保值效率进行系统性的对比研究。
陈成[4](2013)在《中美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法律制度比较》文中研究说明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交易产品。自1982年,世界上第一种股票指数期货产品问世以来,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它已经成为世界上规模上最大的期货交易产品之一。伴随着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我国的股指期货产品于2010年开始上市交易,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繁荣贡献了力量。但是我国目前仍处于金融市场发展的初期,股指期货本身具有巨大的金融风险,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势必危及我国的金融安全,甚至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那么对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市场如何能够实施有效的监管,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而美国作为股指期货产品的鼻祖,其在法律监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我国来说必定有许多可以借鉴的地方。本文试图对中美两国股指期货交易的监管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完善我国股指期货监管体系的一些建议。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结论三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是股指期货的基本问题概述及其在中美两国的发展历程。本章对股指期货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简要的阐释,尤其将其与股票和其他期货产品进行了区分。在这之后,对股指期货在中国和美国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总结介绍,为后文分析两国的监管制度做好铺垫。第二章是从中美两国对股指期货监管的立法方面来进行比较。本部分首先介绍了美国的股指期货监管立法状况,对主要法律的内容,制定背景进行了分析。接下来针对中国的股指期货监管立法状况进行了相应的分析。最后在本章的结尾对两者的立法状况进行了比较,并总结了我国立法与美国相比的不足之处。第三章是从中美两国对股指期货监管的模式方面来进行比较,本部分首先从监管主体和监管制度两个方面对中美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接下来,在此基础上对中美两国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制度分别进行比较分析,并总结出了我国在监管主体的权限设置方面及具体监管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不足。第四章是对我国股指期货交易市场监管制度的改进提出一些建议。本章针对前两章末尾提出的我国在立法、监管权限及监管制度等方面的不足一一提出完善建议。
唐海仕[5](2012)在《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互动影响及跨市场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摘要:股指期货产品在市场推出后,国内外学者对它开展了大量的理论研究。这些研究中,理论上主要集中在分析股指期货市场的引入对股票现货市场的影响,实证上则集中在分析两个市场价格之间的引导关系以及股指期货市场的引入对股票现货市场的影响等方面。我国股指期货上市交易2年多来,股票市场经历了一段深度调整,引起许多投资者对股指期货的作用质疑。因此,对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关系及监管进行研究显得尤为重要。基于此,本文以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为研究对象,试图从理论和实证上对两个市场的信息、风险的互动关系及监管进行研究,为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依据。围绕我国目前的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市场,本文开展了以下研究工作并得到结论如下:1.在考虑股票市场存在卖空限制以及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存在不同交易成本的情况下,从市场微观结构角度对参与市场的投资者行为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其不同市场结构下的交易策略,进而将股票现货与股指期货市场的所包含的信息量进行对比分析,从理论上分析股票现货与股指期货市场价格之间的互动关系。研究表明:股指期货市场的价格与股票市场的价格之间存在着相互引导关系,并且股指期货市场引导股票现货市场的程度要大于股票现货市场引导股指期货市场的程度。2.从波动率和收益率的角度实证分析了我国沪深300股票现货与股指期货市场之间的引导、信息传播方式和及风险互动关系相关性。研究表明: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现货市场之间存在双向的价格引导关系,两个市场相互影响、互为因果。股指期货与股指现货市场具有较强的风险相关性,当我国股票现货市场出现持续下跌、剧烈波动等极端风险事件时,沪深300股票指数与沪深300股指期货的风险关联性加强。在信息传播上,股指现货与股指期货对公司信息和系统性信息的反应速度不同,股指期货市场对系统性信息反应速度更快,信息从期货市场传播到股票市场;而对于非系统性信息,投资者倾向于首先在股票市场交易,信息从股票市场传播到期货市场。(3)从波动性与流动性角度研究了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跨市场操纵识别方法对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市场的跨市场操纵和监管进行研究,基于流动性和波动性的角度并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对探讨了跨市场操纵行为的判别方法以及就我国跨市场监管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建议。研究表明:基于流动性和波动性的跨市场操纵判别方法具有良好的跨市场操纵识别力,为跨市场操纵活动的识别和监管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手段。建立一个集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及事后管理于一体的跨市场监管机制更有利于跨市场风险监管。
窦鹏娟[6](2011)在《我国股指期货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文中研究指明作为20世纪80年代金融创新浪潮中最重要的金融工具之一,股指期货在有效规避系统性风险和促进资本市场繁荣的同时,其本身具有的高风险性也威胁着资本市场乃至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在股指期货的各类风险中,法律风险是其中引发损失最为严重的一类。股指期货的法律风险具有可控性、纯粹性以及兼具内生性与外生性的属性,其基本范畴包括风险成因、识别特征、承担主体以及可能后果。我国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一波三折,从最初尝试失败到最后成功推出经历了约17年的时间。股指期货虽然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投资者规避和分散风险的客观要求,但其在我国的推出却也引发了诸多法律风险,包括宏观法律环境风险,微观层面的法律风险,还有来自于股指期货交易和结算等动态法律风险以及股指期货合约等静态法律风险。我国股指期货法律风险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影响,但不同于市场风险的是,股指期货法律风险具有较强的可控性,无论是在宏观层面上还是在微观层面上,相关部门和主体都可以通过一系列手段和措施对其予以有效防范。因此,可以从法律制度环境、监管体系以及投资者等角度探索我国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防范对策。
李远浓[7](2011)在《我国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法律监管论析》文中研究指明2010年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从2005年起,随着国务院原则同意推出股指期货品种,并由证监会统筹股指期货上市的各项工作,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先后发布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和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筹建的过程中,国务院审查通过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一系列关于股指期货管理的办法,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配套实施细则。这一系列的举动都促成了我国股指期货的顺利推出。经过5年紧张的筹建工作,2010年2月22日起中国金融交易所正式受理股指期货交易开户申请。可以说,5年的股指期货筹建历程对于中国金融期货市场的意义是重大的。股指期货作为一种衍生金融工具是应股票市场风险管理的市场需求而产生。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股指期货在世界范围内的交易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并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杠杆性、交易灵活性等显着优越性,成为20世纪最为成功的金融衍生产品之一。但是,股指期货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现代市场经济提供了一个高效风险转移和规避场所的同时,也孕育着巨大的风险。关于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法律风险等类型。并且这些风险具有扩张性、突发性、关联性、复杂性等特点。此外,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方式,投资者只需动用少量的资金即可以进行数量巨大的交易,这种“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会导致市场风险成倍地扩大,使得微小的基础价格变动也会掀起轩然大波。因此,股指期货操作稍一不慎,便可能给当事人带来极其惨重的损失,严重者还可能引发整个金融市场的动荡。百年老店巴林银行因在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上造成的巨额亏损而倒闭破产;1987年美国股灾冲击香港案例,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股指期货交易与股市现货交易的联动性引发了股票抛售狂潮。1998年老虎基金袭击期货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这些案例都进一步证明了股指期货风险交易法律监管的必要性。尽管在中国有关股指期货的法律规范已经初成体系。但股指期货作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金融衍生产品,对其风险防范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内的研究的范围和内容也相对狭小,实践经验相比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也相对欠缺。故研究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防范并寻求相关法律监管对策则成为摆在监管当局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之一。本文运用比较分析、例证等方法,通过三个章节对海外有关期货交易法律监管的总结和分析,试图为我国股指期货法律监管提出具体建议。第一章主要对股指期货进行基础性概括。股指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功能的介绍,使得读者对股指期货有个大致的了解;我国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的介绍,为该篇论文的奠定了论证的背景;股指期货交易潜在风险的特点及类型的介绍,表明股指期货的法律监管是具有必要性的;股指期货交易法律监管的模式和方式的介绍,为本文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的研究思路奠定基础。第二章主要介绍海外股指期货市场的法律监管实践及我国现存问题的揭示。通过对海外发达国家股指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以及股指期货经典案例的介绍,总结和分析海外股指期货市场的法律监管实践经验,进而归纳出我国股指期货市场仍然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是该篇论文最重要的部分。主要针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仍存在的问题,从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三个方面对我国股指期货监管提出的具体建议。
石娜[8](2010)在《中国股指期货发展进程中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股指期货是一种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在世界金融市场上具有巨大的应用范围与影响力。一般来讲,股指期货的引入有利于规避股票现货市场的系统风险,使资本市场更加有效率和更加健全。在2010年4月,我国终于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了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产品,打通了我国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联系通道,使我国的证券市场体系趋于完善。从长期看,股指期货无疑已经搭建了中国资本市场上多空对决的新舞台;但若从短期看,股指期货的推出则并非没有可能会加剧市场的各种非理性行为及风险,从而导致不能发挥其推出时的预期效果。尽管国内外对于股指期货的研究已有一段历史并积累了许多经验,但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特殊的市场,特别是在这种新的工具刚起步的阶段,我们应该不断地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使之在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上发展。为此,我们需要在理论上作若干研究及探讨。本文通过对股指期货在我国运行中的各种障碍和问题进行定性地研究分析;并对国外股指期货交易运作模式、监管模式和风险管理进行横向地比较研究,相对应地提出一些解决方案:(1)完善期货市场参与者结构,加强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2)培养与引进专业化的人才,提高期货从业人员素质;(3)完善资本市场信用机制,加强市场信息披露;(4)完善期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市场监管体系;(5)逐步引入股票市场做空机制,完善证券市场功能;(6)建立应急处理机制,防范突发风险。
许佩华[9](2010)在《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文中指出2010年4月16日,我国推出首个股指期货合约——沪深300股指期货,这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简称股指期货,是指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是以股票市场的股票价格指数为交易标的物的期货,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进行股价指数交易的一种标准化合约。自1982年2月24日,世界上推出首个股指期货合约以来,股指期货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成功的运作,迅速被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和发展,成为应用最为广泛的金融期货之一。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股指期货市场在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后已经十分成熟,股指期货在稳定股票现货市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我国股指期货刚刚推出不久,在制度、法制上还不完善,亟待需要对我国股指期货推出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吸收成熟市场与新兴市场在发展股指期货方面的经验教训,为我国发展股指期货提供借鉴。本文运用定性分析与数理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研究香港、台湾以及中国大陆三个地区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现货市场的影响。在研究对象的确定上,由于香港、台湾同中国大陆在经济上息息相关,在文化上具有共通性,因此将这三个地区的股票市场结合起来研究。把三个地区研究结果作对比,可以发现三者之间的异同,在对异同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在研究数据的处理上,由于我国推出股指期货距今只有短短3个月,可以用来分析的真实交易数据太少,因此本文用沪深300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数据来代替真实交易数据进行研究。本文所研究的股指期货推出对股票市场的影响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第一,研究股指期货推出后股指期货与股票指数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第二,研究股指期货推出后股票市场波动性的变化。对于第一个问题的研究,通过对股指期货价格序列和股票指数序列建立协整模型和误差修正模型来实现;而对于第二个问题的研究是通过对股指期货推出前后两个阶段建立GARCH、TARCH和EGARCH模型来实现的。通过实证分析发现,香港、台湾、中国大陆三个地区的股指期货价格与股票指数具有长期的正相关关系,当股票指数偏离长期均衡时,长期均衡趋势会将非均衡的状态调整回均衡状态;误差修正项的系数给出了这种调整力度的大小,结果显示恒生指数偏离长期均衡后回归均衡的速度最快,而沪深300指数回归均衡的速度最慢。在研究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市场波动性影响的问题上,首先建立了加入虚拟变量的GARCH (1,1)模型,结果显示恒生指数期货的推出减小了股票现货市场的波动性,而台湾和中国大陆的股市波动性在引入股指期货及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后变大了。通过对台湾、中国大陆股市的进一步分析,认为中国股市波动性的增强不是开展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所致;而台湾股市波动性的增强是引入股指期货所致,但是这种波动表现为短期的波动,且是由于非对称效应增强所导致的波动性增加。在研究股指期货推出对股票现货市场非对称效应影响的问题上,引入了非对称比率的概念来刻画非对称效应的变化,规定非对称比率为利空消息带来的冲击与利好消息冲击的比值。对香港、台湾以及中国大陆三个地区的股票现货市场建立TARCH、EGARCH模型,得到的结论一致认为股指期货的推出会增加股票现货市场的非对称效应。
赖庆华[10](2010)在《证券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业务的风险防范》文中研究指明股指期货是一项用以对冲股票投资系统风险,对现货资产进行套期保值的金融衍生工具,具备价格发现、风险对冲、稳定市场等重要功能。2010年4月16日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正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成为中国金融市场走向专业化的里程碑。然而,股指期货的多空双向交易及保证金杠杆交易的特性决定了它既是风险管理的工具,也可以导致风险的扩大。证券公司作为股指期货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之一,参与股指期货业务也将面临各种风险,如何管理和防范这些风险,是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本文首先对国内外金融期货市场的有关研究成果进行总结;而后结合海外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各国股指期货发展特点阐述了股指期货的风险成因和特点,并归纳了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外部法规要求;重点对介绍经纪商、套期保值及套利者、股权投资者这三种主要参与形式,分析了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存在的风险,并尝试提供这些风险的防范措施与建议。通过研究,证券公司作为IB介绍商进入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风险在于业务操作风险,券商需制定进行IB业务的风险管理流程,控制内部风险:作为投机者、套利及套期保值者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的主要风险在于市场风险,可以运用VaR、ES模型等风险考量因素,计算保证金额度及持仓市场风险;证券公司作为期货经纪公司的参控股东,需要加强对期货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期货公司内控环境、做好与期货公司之间的风险隔离入手。
二、我国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的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股指期货市场高频交易对市场风险的影响及风险预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股指期货市场风险 |
二、高频交易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际意义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论文框架 |
第四节 研究创新点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一节 股指期货高频交易的模式识别方法研究现状 |
一、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概述 |
二、高频交易典型认定标准及模式识别方法概述 |
第二节 高频交易对市场波动性风险影响研究现状 |
一、高频交易背景下波动率的概念界定 |
二、高频交易背景下波动性度量方法研究 |
第三节 高频交易对市场流动性风险影响研究现状 |
一、流动性的度量方法 |
二、流动性风险的度量方法 |
第四节 高频交易背景下的风险预警研究现状 |
一、市场风险测度与预警的研究 |
二、市场风险预警VPIN指标的研究 |
第五节 已有研究工作评述 |
第三章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高频交易模式识别研究 |
第一节 基于报撤单特征的高频交易者行为分析 |
一、高频交易者的报撤单特征 |
二、基于报撤单特征的高频交易行为模式分析 |
第二节 高频交易者行为特征的稳定度分析 |
一、高频交易者的其他行为特征分析 |
二、指标的稳定度分析 |
第三节 基于共聚类算法的高频交易行为识别与分析 |
一、基于无监督学习的共聚类算法简介 |
二、共聚类算法在模拟数据集上的验证实验 |
三、基于共聚类算法的高频交易行为识别与模式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高频交易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波动性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波动性度量与分析 |
一、波动率指标 |
二、波动率日内特征 |
第二节 高频交易活跃度和波动性的关系 |
第三节 高频交易对波动性的影响分析 |
一、模型的选取和构建 |
二、收益率序列的平稳性检验及ARCH效应检验 |
三、股指期货受限前后的收益波动率分析 |
四、极端行情下的收益波动率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高频交易对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流动性度量 |
一、基于信息的算法交易代理变量 |
二、流动性指标 |
三、非流动性指标 |
第二节 高频交易对流动性的影响 |
一、模型构建 |
二、描述性统计及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高频频交易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
一、模型构建 |
二、描述性统计及实证结果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高频交易背景下我国股指期货市场风险预警研究 |
第一节 基于VPIN指标的风险预警模型 |
一、原始VPIN指标原理 |
二、VPIN指标的风险预警作用 |
第二节 面向股指期货市场的改进VPIN模型 |
一、改进的VPIN指标计算方式 |
二、改进指标的实证结果分析 |
第三节 VPIN指标与流动性风险的关联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政策监管建议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和参与的研究项目 |
(2)基于高频数据的股指期货跨期套利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对股指期货的相关研究 |
1.2.2 统计套利的相关研究 |
1.2.3 交易信号的相关研究 |
1.2.4 高频交易的相关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股指期货套利的理论基础 |
2.1 股指期货的发展与现状 |
2.2 股指期货的特征及作用 |
2.3 股指期货套利概念及分类 |
2.4 跨期套利的种类 |
第3章 基于高频交易与统计套利的策略分析 |
3.1 高频交易模式概述 |
3.1.1 高频交易的定义 |
3.1.2 高频交易策略 |
3.1.3 高频交易模式的优势与风险 |
3.2 统计套利概述 |
3.2.1 统计套利的模型构建 |
3.2.2 统计套利策略的基本思路 |
3.2.3 统计套利策略的类型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高频交易模式下股指期货跨期套利策略构建 |
4.1 交易对象的选取 |
4.2 交易信号设置 |
4.2.1 常用参数法 |
4.2.2 GARCH模型法 |
4.2.3 最优阈值法 |
4.3 交易机制 |
4.4 交易绩效评估指标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策略模拟 |
5.1 跨期套利模型高频交易模式下样本的选择 |
5.1.1 样本内数据的选取 |
5.1.2 样本外数据的选取 |
5.1.3 样本内数据的特征分析 |
5.2 协整关系检验 |
5.2.1 单整性检验 |
5.2.2 协整性检验 |
5.2.3 误差修正模型估计 |
5.2.4 价差序列分析 |
5.3 确定套利区间 |
5.3.1 常用参数法 |
5.3.2 GARCH模型法 |
5.3.3 最优阈值法 |
5.4 样本内套利结果 |
5.5 样本外套利结果 |
5.5.1 第一时期样本外数据策略模拟 |
5.5.2 第二时期样本外数据策略模拟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 |
6.1 结论与建议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统计套利程序策略部分代码 |
(3)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差异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方法与逻辑架构 |
1.3 研究难点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股指期货核心市场功能相关理论综述 |
2.2 股指期货价格发现功能文献综述 |
2.3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文献综述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市场 |
3.1 全球股指期货市场概况 |
3.2 境外A股相关股指期货发展概况 |
3.3 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市场特点 |
3.4 境内股指期货市场特点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股指期现货价格领先滞后关系与贡献度的差异性研究 |
4.1 价格领先滞后关系与贡献度研究的模型与方法 |
4.2 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与现货间价格领先滞后关系差异性研究 |
4.3 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与现货间价格发现贡献度差异性研究 |
4.4 实证结果的解释与总结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股指期现货间波动溢出效应的差异性研究 |
5.1 波动溢出效应研究的模型与方法 |
5.2 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与现货间波动溢出效应差异性研究 |
5.3 实证结果的解释与总结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功能的差异性研究 |
6.1 最优套期保值率与套期保值绩效评价 |
6.2 套期保值研究的模型与方法 |
6.3 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功能差异性实证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全文总结、建议与展望 |
7.1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 |
7.2 对国内股指期货市场未来发展的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美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法律制度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的来源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股指期货在中美两国的发展 |
一、 股指期货概述 |
(一) 股指期货的产生 |
(二) 股指期货的概念 |
二、 股指期货在中美的发展历程 |
(一) 美国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 |
(二) 中国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 |
第二章 中美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立法比较 |
一、 美国对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立法 |
二、 中国对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立法 |
三、 对中美两国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立法的比较 |
第三章 中美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体制比较 |
一、 美国的股指期货交易监管体制 |
(一) 美国股指期货交易的监管主体 |
(二) 美国股指期货交易的监管内容 |
二、 中国的股指期货交易监管体制 |
(一) 中国股指期货交易的监管主体 |
(二) 中国股指期货交易的监管内容 |
三、 对中美上述监管体制的比较与评析 |
(一) 监管主体的比较 |
(二) 监管内容的比较 |
(三) 我国的问题所在 |
第四章 完善我国股指期货交易监管制度的对策 |
一、 完善与股指期货相关的立法 |
(一) 转变股指期货市场监管的立法思想 |
(二) 减少行政干预,强调法律的监管作用 |
(三) 出台《期货法》 |
(四) 完善与股指相关的配套法规 |
二、 优化监管机构的权限配置 |
(一) 完善政府一级监管机构 |
(二) 增加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权限 |
(三) 发挥期货业协会的协调作用 |
三、 细化具体的股指期货交易监管制度 |
(一) 采用科学方法评估风险 |
(二) 加强股指期货的信息披露监管 |
(三) 设计合理的股指期货合约 |
(四) 完善保证金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互动影响及跨市场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本研究的主要内容及结构安排 |
1.5 研究的理论、方法及技术路线 |
1.6 论文的创新之处 |
2 股指期货相关的理论 |
2.1 股指期货的功能 |
2.1.1 股指期货的概念 |
2.1.2 股指期货的功能 |
2.1.3 股指期货的产生与发展 |
2.2 股指期货基础理论 |
2.2.1 股指期货的定价理论 |
2.2.2 股指期货的套利理论 |
2.2.3 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理论 |
2.3 GARCH模型介绍 |
2.4 本章小结 |
3 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互动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引言 |
3.2 模型假设及参数定义 |
3.3 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交易者的交易策略分析 |
3.3.1 知情特定证券信息情况下的交易情况分析 |
3.3.2 知情系统性信息和特定证券信息下的交易情况分析 |
3.4 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信息及引导关系分析 |
3.4.1 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价格的信息含量比较 |
3.4.2 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引导关系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信息互动影响研究 |
4.1 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信息 |
4.1.1 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信息类别 |
4.1.2 信息对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影响 |
4.2 证券市场信息传播的一般机制 |
4.3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信息互动的实证分析 |
4.3.1 研究方法 |
4.3.2 数据选择及处理 |
4.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风险互动影响研究 |
5.1 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 |
5.1.1 股指期货的总体风险 |
5.1.2 股指期货的特定风险 |
5.2 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成因 |
5.2.1 股指期货风险的微观成因 |
5.2.2 股指期货风险的宏观成因 |
5.3 我国股指期货特定风险分析 |
5.4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风险相关的实证分析 |
5.4.1 研究方法 |
5.4.2 数据的选择与处理 |
5.4.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跨市场操纵互动研究 |
6.1 市场操纵概述 |
6.1.1 市场操纵的概念 |
6.1.2 市场操纵的类型及危害 |
6.2 股指期货市场的操纵行为 |
6.2.1 股指期货市场的操纵机理 |
6.2.2 股指期货市场的操纵手法 |
6.2.3 股指期货跨市场操纵的典型方式 |
6.3 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跨市场操纵行为的识别 |
6.3.1 研究假设及模型的选择 |
6.3.2 数据选择 |
6.3.3 实证检验结果 |
6.4 本章小结 |
7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跨市场风险监管研究 |
7.1 发达国家和地区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跨市场监管模式和经验 |
7.1.1 美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跨市场监管模式 |
7.1.2 我国香港地区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跨市场监管模式 |
7.2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跨市场风险监管的现状 |
7.2.1 跨市场监管体系的现状 |
7.2.2 跨市场稳定机制设计的现状 |
7.3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跨市场监管的措施 |
7.3.1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市场跨市场监管的制度设计 |
7.3.2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跨市场信息监管体系的构建 |
7.3.4 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跨市场稳定机制的建设 |
7.4 本章小结 |
8 结论及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本文的不足之处与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
(6)我国股指期货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主要内容与结构体系 |
1.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界定与范畴 |
2.1 风险的基本含义与构成要素 |
2.2 法律风险的不同解释与界定 |
2.2.1 法律风险的不同解释 |
2.2.2 法律风险的界定 |
2.3 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层级与属性 |
2.3.1 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层级 |
2.3.2 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属性 |
2.4 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基本范畴 |
2.4.1 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 |
2.4.2 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识别特征 |
2.4.3 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承担主体 |
2.4.4 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可能后果 |
第三章 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与法律风险 |
3.1 我国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与法律准备 |
3.1.1 我国首次尝试股指期货的失败与原因 |
3.1.2 我国股指期货的正式推出 |
3.1.3 我国股指期货推出的法律准备 |
3.2 我国股指期货交易的法律风险 |
3.2.1 宏观法律环境风险 |
3.2.2 微观层面法律风险 |
3.2.3 动态法律风险 |
3.2.4 静态法律风险 |
第四章 防范我国股指期货法律风险的对策建议 |
4.1 优化宏观法制环境 |
4.1.1 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
4.1.2 加快期货交易立法 |
4.1.3 明确股指期货规则法律效力 |
4.2 完善我国股指期货监管体系 |
4.2.1 重构股指期货国内监管 |
4.2.2 积极参与股指期货监管国际合作 |
4.3 加强股指期货投资者法律风险防范 |
4.3.1 促进投资者结构合理化 |
4.3.2 重视投资者教育 |
4.3.3 提高投资者权益保护意识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我国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法律监管论析(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股指期货交易风险及其法律监管 |
第一节 股指期货交易的特征及功能 |
一、股指期货交易的特征 |
二、股指期货的功能 |
三、我国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 |
一、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类型 |
二、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特征 |
第三节 股指期货交易的法律监管 |
一、股指期货交易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
二、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监管的模式 |
三、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方式 |
第二章 境外股指期货交易的法律监管实践及我国现存问题 |
第一节 境外发达国家股指期货市场的监管体制 |
一、美国的监管体制 |
二、英国的监管体制 |
三、日本的监管体制 |
四、韩国的监管体制 |
五、对上述国家监管体制之评析 |
第二节 海外股指期货交易法律监管实践及启示——以若干案例为中心 |
一、巴林银行事件 |
二、香港金融保卫战 |
三、法国兴业银行事件 |
四、美国股市闪电崩盘事件 |
五、海外股指期货交易的监管对我国启示 |
第三节 我国股指期货法律监管现存问题揭示 |
一、事前监管:相关配套制度的不完善 |
二、事中监管:监管机构和风险防范机制的不完备 |
三、事后监管:责任追究制度的不健全 |
第三章 完善我国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
第一节 完善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事前防范 |
一、构建完备的期货法律规范体系 |
二、推进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配套制度的建设 |
三、完善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
第二节 优化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事中监管 |
一、完善股指期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功能 |
二、建立完备的股指期货风险监管制度 |
第三节 健全股指期货交易风险法律责任的事后追究 |
一、确立我国股指期货监管部门的准司法权限 |
二、建立集体诉讼制度 |
三、完善刑事责任追究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股指期货发展进程中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创新及不足 |
2 股指期货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股指期货的基础理论 |
2.2 股指期货定价的持有成本模型 |
2.3 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模型 |
2.4 双变量误差修正EGARCH模型 |
3 中国推出股指期货后的问题和障碍 |
3.1 股指期货的发展历程 |
3.2 推出股指期货的运作现状 |
3.3 现存股指期货市场运行中的问题及障碍 |
4 国外股指期货发展的经验及启示 |
4.1 国外股指期货发展历程 |
4.2 国外股指期货交易运作模式比较 |
4.3 国外股指期货监管模式及启示 |
4.4 国外股指期货风险管理的经验及启示 |
5 中国股指期货发展的解决方案 |
5.1 完善期货市场参与者结构,加强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 |
5.2 培养与引进专业化的人才,提高期货从业人员素质 |
5.3 完善资本市场信用机制,加强市场信息披露 |
5.4 完善期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
5.5 逐步引入股票市场做空机制,完善证券市场功能 |
5.6 建立应急处理机制,防范突发风险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市场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
1.2.1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1.3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论文结构与框架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本文的创新 |
1.4.2 本文的不足 |
2 股指期货概论 |
2.1 股票指数与股指期货 |
2.1.1 股票指数 |
2.1.2 股指期货 |
2.2 股指期货的产生与发展 |
2.2.1 股指期货的产生 |
2.2.2 股指期货的发展趋势 |
2.3 股指期货的功能 |
2.3.1 价格发现功能(Price Discovery) |
2.3.2 套期保值功能(Hedge) |
2.3.3 资产配置功能(Transactional Efficiency) |
2.3.4 套利功能(Arbitrage) |
2.4 世界主要股指期货合约 |
3 股指期货与股票现货市场的关系 |
3.1 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现货市场关系的一般理论研究 |
3.1.1 交易动机与持有成本模型 |
3.1.2 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现货市场的均衡 |
3.2 股指期货市场对股票现货市场的积极影响 |
3.2.1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促进金融市场融合 |
3.2.2 稳定证券市场,扩大证券市场规模 |
3.2.3 培育机构投资者,优化证券市场结构 |
3.2.4 丰富投资工具种类,促进投资观念转变 |
3.2.5 增加股票市场流动性 |
3.3 股指期货市场对股票现货市场的消极影响 |
3.3.1 交易转移 |
3.3.2 市场间价格波动的传递 |
3.3.3 市场间风险的传递 |
3.3.4 不公平交易行为以及市场操作 |
4 理论模型介绍 |
4.1 平稳性检验 |
4.1.1 平稳性定义 |
4.1.2 单位根检验 |
4.2 协整理论及误差修正模型 |
4.2.1 协整关系及其检验 |
4.2.2 误差修正模型 |
4.3 GARCH模型及其扩展 |
4.3.1 GARCH模型介绍 |
4.3.2 GARCH模型的扩展 |
5 股指期货对股票市场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基于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实证研究 |
5.1.1 香港恒生指数与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协整关系检验 |
5.1.2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对香港股票市场波动性影响的检验 |
5.2 基于台湾加权指数期货的实证研究 |
5.2.1 台湾加权指数与台湾加权指数期货的协整关系检验 |
5.2.2 台湾加权指数期货对台湾股票市场波动性影响的检验 |
5.3 基于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实证研究 |
5.3.1 沪深300指数与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协整关系检验 |
5.3.2 沪深300股指期货对我国股票市场波动性影响 |
6 结论及政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证券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业务的风险防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表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海外股指期货发展情况及股指期货的风险成因与特点 |
2.1 海外股指期货发展历程 |
2.2 海外各国和地区股指期货发展特点 |
2.3 股指期货风险成因 |
2.4 股指期货风险特点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的主要形式及法规要求 |
3.1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的主要形式 |
3.1.1 介绍经纪商(IB) |
3.1.2 套利和套期保值者 |
3.1.3 投机者 |
3.1.4 股权投资 |
3.2 国内股指期货相关法规要求 |
3.2.1 期货市场基本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3.2.2 介绍业务主要法规文件 |
3.2.3 套利套期保值业务相关法律规定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证券公司作为介绍经纪商(IB)的风险与防范 |
4.1 IB业务简介及开展IB业务的意义 |
4.2 目前国内IB业务的风控流程 |
4.3 证券IB业务存在的风险 |
4.3.1 证券公司IB业务的风险来源 |
4.3.2 证券公司IB业务风险主要体现 |
4.4 IB业务主要环节的风险防范 |
4.4.1 业务制度环节的风险控制 |
4.4.2 技术环节的风险控制 |
4.4.3 操作环节的风险控制 |
4.4.4 其它相关环节的风险控制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与套利业务的风险与防范 |
5.1 套期保值原理及存在风险 |
5.1.1 股指期货的套期保值原理 |
5.1.2 股指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种类 |
5.2 股指期货套利原理及其风险 |
5.2.1 套利和股指期货定价 |
5.2.2 期现套利的理论操作流程 |
5.2.3 期现套利的风险分析 |
5.2.4 跨期套利 |
5.3 套期保值及套利的风险度量的主要方法及应使用 |
5.3.1 市场风险度量 |
5.3.2 保证金风险度量 |
5.3.3 各套利组合套利期间收益风险度量 |
5.3.4 现货跟踪误差风险度量 |
5.3.5 套期保值效率度量 |
5.4 证券公司套期保值及套利业务风控体系的建立 |
5.4.1 构建完善的风险管理流程 |
5.4.2 合理的风险管理分工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证券公司作为股权投资者的风险与防范 |
6.1 作为股权投资者存在的风险 |
6.1.1 证券公司参股或控股期货公司模式产生的经营风险 |
6.1.2 对于管理期货公司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
6.2 作为股权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措施 |
6.2.1 参控股期货公司前的主要风险防范工作 |
6.2.2 收购期货公司后的经营风险防范工作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业务的风险防范体系及监管建议 |
7.1 对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议 |
7.2 对证券公司股指期货业务外部监管建议 |
7.3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录 |
四、我国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的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股指期货市场高频交易对市场风险的影响及风险预警研究[D]. 史光伟.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2]基于高频数据的股指期货跨期套利策略研究[D]. 陈骁. 东华大学, 2018(03)
- [3]境内外A股股指期货市场功能差异性研究[D]. 范泰奇. 中央财经大学, 2015(12)
- [4]中美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法律制度比较[D]. 陈成. 华侨大学, 2013(08)
- [5]我国股指期货与股票市场的互动影响及跨市场监管研究[D]. 唐海仕. 中南大学, 2012(02)
- [6]我国股指期货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对策[D]. 窦鹏娟. 西北大学, 2011(09)
- [7]我国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法律监管论析[D]. 李远浓. 华侨大学, 2011(04)
- [8]中国股指期货发展进程中的问题研究[D]. 石娜. 暨南大学, 2010(03)
- [9]股指期货的推出对股票市场的影响[D]. 许佩华. 东北财经大学, 2010(03)
- [10]证券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业务的风险防范[D]. 赖庆华. 华南理工大学, 2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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