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公共权力的分析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张力伟[1](2020)在《论责任政治:政治生活的责任逻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责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过好负责任的生活既是人类生活的基本命题,也是实现美好生活的一个条件。无论是人类起源之始还是现代的繁华世界,责任始终伴随着人类生活与制度建设。自现代性成为社会基本性征之后,责任对于社会、国家乃至社会的意义更为凸出,成为连接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家,以至全球结构的纽带。可以说,没有责任就没有稳定的政治秩序,更没有社会生活的良善和谐。责任是一个受到多学科的关注概念或者价值,从责任的政治学视角出发,政治责任、责任政府、政治问责等理论成为责任的政治学研究中的主要内容。这些研究虽然很好地涵盖了政治生活中有关责任的不同侧面,但是有关责任的政治学研究仍然需要体系化、综合化的整合,从一种宏观的立场去思考责任与政治的关系、责任对政治生活的建构。有鉴于此,我们应该探讨一种“责任政治”,分析责任在政治生活中的基本逻辑,回答责任在政治生活中的一系列问题。本文的核心任务就是站在责任之重要性的立场上,以责任为线索去分析政治生活,探讨一种由责任串联起来的政治形态,旨在以政治学为视角丰富对责任的认识。如此,不仅可以拓展政治学的理论视野,也能为实现一种负责任的生活提供可能的路径。作为日常生活中的常见词汇,责任不言自明。然而作为严谨的学术研究,对于责任的理解却充满分歧。政治学、哲学、伦理学与法学等诸学科都对责任提出了不同侧面的见解,体现了责任研究的多学科视角与多维度重点。社会科学是相互包容的,对于责任的理解不可能站在纯粹的立场上,或者也不存在完全独立的责任内涵。所以,在多学科责任研究的基础上,可以抽象出责任的一般性概念框架。无论从何种角度分析责任,都不能回避责任的主体、原因、对象与保证四个要素,可以认为,这四个要素构成了责任的基本框架。责任是责任政治的概念基石,责任政治的诠释必然要紧扣责任的概念框架。为了清晰地说明责任对于政治社会的作用,本文运用社会学研究的理论工具,将责任政治理解为以责任为“中轴”的政治形态。细致地看,责任政治就是不同主体之间以责任为互动中所秉持的价值与态度的政治形态,强调政治中的责任关系与责任形式,并以此建构出特定的权力结构、制度设计与行动方式。其一,责任政治中的各主体在彼此联系的状态中,各个主体能够负责任地行动;其二,政治的运作依靠责任实现,责任是政治生活中制度化的行为方式。再明确责任政治基本概念的同时,我们需要对责任政治进行辨析,理解责任政治究竟何其所是。结合责任政治的结构、特点与运作场域,本研究提出,责任政治是一种形态,而不仅仅代表某种制度;责任政治不具有终极形态,而是处于不断地演变与发展之中,是“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统一;责任政治不仅指涉国家内部关系,也适用于描绘国际关系与国际秩序;责任政治虽然价值中立,但是一个褒义的概念。诚然,责任政治不仅仅是一种纯粹的理论建构,责任政治必然有其显示的逻辑基础。由于责任贯穿于整个政治发展史,而且在不同的历史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所以从时间的维度出发,责任政治可以进一步诠释为三个方面:(1)基于责任的政治;(2)为了责任的政治与(3)负责任的政治。分别用于概况社会发展进程中,责任与政治的三种不同的亲缘关系。在提炼了责任政治的基本内涵之后,本文通过回顾中西方思想史来梳理历史上责任政治相关的理论与学说。西方政治思想史中,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与西塞罗的思想可以总结出伦理政治观中的责任政治观念。伦理政治观解体之后,马基雅维里以及社会契约论思想家对责任政治观念进行了的重构。随着时代的发展,面对现代社会的基本事实,责任政治又得到了新的阐发。在这些思想的不断演变中,责任政治观念分别构建了其“道德基础”“民主基调”与“联结作用”。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儒家学说中的责任政治思想是根据“仁”“礼”构建出的等级秩序,表现出“各安其位”的内涵。除了儒家之外,法家、道家与墨家责任政治思想的各具特色。近代以来,责任政治观念出现了分流。对比来看,中西责任政治思想的逻辑在于,西方构建出“权利优先于责任”的责任政治思想逻辑;中国政治文化传统则构建出了“责任优先于权利”的责任政治思想逻辑。国家建构的历程深刻地反映出责任政治形态的演变。在西方国家建构中,从古希腊古罗马、西欧封建社会到现代国家非成熟期以及成熟期的责任政治形态,责任政治形态基本遵循着从“人际化关系”到“非人际化关系”的跃迁。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经历了分封制与郡县制两种政治模式,那么,不同形态也就对应着不同的责任政治形态。周代分封制下,“家国同构”的政治结构决定了责任政治完全基于伦理;郡县制下,责任政治形态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纯粹伦理的特征。在中国传统社会责任政治运作存在两大困局——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以及“吏治”问题,这两大问题为研究当代官僚政治提供了良好的镜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并走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中国的责任政治形态也演变出了新的形式,并且责任政治也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对比之下,西方责任政治形态立足于“社会契约”,而中国传统社会的责任政治形态基于“伦理契约”。最后,本研究借鉴了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分别从观念、结构、行动的视角探讨责任政治的建构路径。观念维度中,观念层面的负责是一种“心灵的习性”。观念构成了责任行动的原因,是规导责任行为的价值或者文化要素。在政治生活中,行政人员应该以行政伦理为责任观念;公民应该以公共精神为责任观念。人类社会中的“道德金规则”可以被视为一种理想的责任观念。责任政治的结构可以分为“定责”“履责”“究责”三个方面:所谓定责结构,就是厘清责任如何被赋予;履责结构主要关注责任主体如何履行责任、如何实现责任的问题;究责结构是从惩戒制度入手分析责任的保障机制。行动维度的分析从行动本身入手剖析责任主体的能动性,强调了责任的意义是由责任主体主动赋予的,责任主体之间的交互关系构成了社会世界中有意义的责任关系。与此同时,主体应将反思性监控整合其中,以控制责任过程中的非预期结果,使得责任更能够符合主体之预期。总之,责任政治不仅会随着时代与国家的发展展现出新的形式,责任政治理论也尚留有许多问题需要补充与阐释,作为一项抛砖引玉的研究,希望责任政治理论能够丰富政治学的理论森林。
李鹏[2](2020)在《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文中研究指明政府信用问题蕴涵于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经典理论之中,是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研究的重要理论问题,也是近年来理论界给予高度关注的现实热点问题。政府信用弱化会带来政府执政合法性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提高、社会秩序失调以及民主发展受阻等一系列消极影响。近年来,相关研究表明,政府信用弱化已经成为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行政中的普遍难题。因此,不断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有效增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任务。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正面临着弱化风险积聚的挑战,政府失信的问题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政府行政中都一定程度的存在着。因此,加强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研究就具有了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在现代社会背景下,制度信用是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影响制度信用生成的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三个因素构成了解读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的基本框架,根据这一分析框架,在现代社会语境下,政府信用影响因素由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构成。价值因素主要包括行政价值的公正性、权力行使的公共利益性以及行政程序的民主参与性;绩效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经济绩效与制度绩效;制度运行因素主要包括政府法治行政、政府责任行政、政府公开行政以及公共政策执行。通过实证研究方法的运用,本文得出,价值因素、绩效因素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均具有积极影响与较强的解释力,与此同时,实证研究的结论也表明,不同影响因素对政府信用的影响力存在差异。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政府信用呈现出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但存在“央高地低”的结构性问题这一现状,政府失信集中表现在行政价值缺失、政府绩效供给不足以及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三个方面。因此,基于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现状与失信问题的梳理与回应,从新时代政府信用建设的制度情境、社会情境、文化情境以及媒介情境出发,本文将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基本路径设定在行政价值、政府绩效与制度运行三个维度之中,并力图通过行政价值有效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与制度有效运行来构建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体系。
高晓霞[3](2020)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公共问责和监督控制系统之一。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其内在的政治逻辑,而且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多方面的治理功能。审计监督既是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标志,同时,强化审计监督又是坚持依法治国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既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民主政治的路径和手段,说到底则是民主与法治的统一。研究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不能单纯从经济学的视角看问题,而要将审计监督放置在国家治理的大视野中进行考察,围绕国家治理法治化、民主化、透明化以及责任性等基本属性准确把握其对于审计监督的内在规定性及现实需求,进而以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的政治逻辑与治理功能。基于此,考察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必须遵循“政治逻辑—治理功能—行动路向”的分析框架,以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为指导,批判性地借鉴西方权力监督多维理论视角中的合理因素,侧重运用人民主权理论、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理论分析工具深入探讨审计监督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及其由于各种现实挑战而出现的期望差距,并且全面分析把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行动路向。依据这一研究逻辑,首先就要基于对审计监督的历史溯源和理论阐释,深刻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审计监督职能的现实需求。其次,从政治学理论视角来看,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作为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的一项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其独特的政治逻辑在于其政治权力基础、政治体制优势和民主政治动因。第三,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具有独到的治理功能,包括权力制约与法治功能、信息公开与透明功能以及民主参与和问责功能等。第四,从政府公共部门审计监督制度效能的角度来看,国家治理中的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制度支柱之一承载着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对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啄木鸟”、“看门狗”和“达摩克利斯之剑”职能作用的普遍期望。然而,审计监督制度所发挥的实际效能却始终存在一定的期望差距,主要表现为由于种种原因所导致的审计监督独立性期望差距、公开性期望差距和责任性期望差距。最后,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行动路向就是要基于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权威性、协同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要求,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独立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并且在与其他监督制度有机贯通与相互协调中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知情权,强化审计结果信息披露和审计问责,突出技术支撑,进而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制度执行力和治理效能,缩小和弥合审计监督制度在独立性、公开性和责任性等方面的期望差距,进一步提升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公信力。一个国家的审计体制必须与该国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道路选择以及政治体制优势等相适应,才能在治理体系中更好地提升制度执行力和治理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作为国家审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结合的产物,不仅合乎审计制度的本质即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而且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选择。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为党统一指挥审计监督工作提供了政治制度依据和政治体制保障,是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工作中的落实与体现,是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质要求的审计领导制度和审计管理体制创新,也是审计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回应社会普遍期待的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内在地要求加强党对审计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独立审计。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的审计信息知情权。此外,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审计监督制度与其他监督制度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从而形成协同性和整体合力。最后,还要继续加大审计监督与公共问责力度,提升审计监督的有效性与实效性。总之,研究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把中国特色审计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只有基于以制度保障制度的治理逻辑,紧紧依靠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根本保障,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审计全覆盖的过程中实现制度协同,强化审计问责,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制度执行力,才能在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优势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其治理效能,避免出现“制度空转”,从而缩小和弥合审计期望差距,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实现中国特色审计监督的治理效能。
何雪峰[4](2019)在《国际人权法视野下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思考》文中研究说明腐败贯穿于国家产生、发展、消亡的全过程,即便是处于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也面临着腐败的严重威胁,因此可以说腐败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目前,理论与实务界研究反腐败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对人性的弱点和公共权力的规制上,两种思路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都缺少对腐败侵害人权的考量。这也是导致不同国家实施相同或类似反腐败制度但结果迥异的根本原因。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腐败,我们能够明确,国家与私有制的出现是腐败的根源,异化权力是腐败的实质,而腐败的结果归根结底在于侵害了作为社会主体的人的权利。因此从保障人权角度审视腐败问题为我们有效开展反腐败提供了新的思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反腐败有很多理由,最终目的应当是为了保障人权。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人权和腐败两个概念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分歧,这导致从保障人权角度研究反腐败具有极大的挑战。虽然目前已有学者关注到了人权与腐败之间的关系问题,但着述立论还多停留在观点层面,相对缺乏深入系统的理论研究。从国际人权法视角审视反腐败制度体系是对人权和腐败关系问题研究的具体化。国际人权法把世界各国对保障人权的共识汇聚在一起,形成了对保障人权的最大范围内的一致认识。通过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也是当前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在内普遍采用的应对腐败问题的重要措施。虽然人权并不限于国际人权法规定的范围,反腐败也并不限于依靠完善制度体系,但通过对国际人权法和反腐败制度体系的研究至少能够形成对人权和腐败关系认识理解的最大范围内的共识。国际人权法对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具有重要价值。首先,国际人权法的重要原则也是检验反腐败制度体系完善与否的重要原则,应当贯穿并体现于构建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各方面。其次,《世界人权宣言》等国际人权法的主要文件要求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应充分体现保障人权的各项要求,并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权免受腐败的侵害。再次,国际人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要注重加强国际合作,具体要坚持合作共赢,强化政治共识,注重交流互鉴。可以说,国际人权法从保障人权角度为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提供了诸多借鉴和指引。基于此,从国际人权法视角审视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我们能够归纳总结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基本逻辑,即以保障人权为根本目的,运用民主和法治思想指导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使公共权力在受到有效规制、管理、监督的同时,把及时对受到腐败侵害的人权进行救济提升到与预防、惩治腐败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在吸收借鉴国外经验做法的同时向世界贡献“中国方案”“中国智慧”。实现以发展促反腐,再以反腐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在这个基本逻辑的指引下,我们能够明确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所应当坚持的重要原则,即社会主义民主是基本前提,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执政党应当承担起领导政府履行国家义务的职责),人民监督是关键环节,实施法治是重要保障,保障人权是最终目标,国际合作是必要补充。这六个方面都是当前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必不可少的重要原则,且各原则之间是相辅相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每个部分都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研究探索、细化落实。尽管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系统的反腐败制度体系,但对照六项重要原则的要求,现有反腐败制度体系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管党治党制度、人民监督制度、公民合法权益保障制度、反腐败国际合作制度等方面都有很多工作要做。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必须对标国际人权法要求,把保障人权贯穿始终,这样才能实现反腐败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进而使其在反腐败伟大斗争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韩建力[5](2019)在《政治沟通视域下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1994年中国全面接入互联网以来,随着网络技术和网络应用的发展,网民规模的扩大,互联网以其去中心化、迅捷性、强互动性和开放性的传播方式,逐步成为公众进行利益和意见表达以及政治参与的平台和渠道,网络舆论逐步成为中国的主流舆论。受“数字鸿沟”和网民参与意识、参与能力的客观影响,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有限规模”“有限理性”的民意形式,为提升公民利益表达效能,强化决策者意见整合能力、推进决策民主化和政治回应性、强化社会监督产生了全面而深刻的积极影响。同时,网络舆情因其去中心化、跨地域性、多媒体、多渠道传播的特征,具有一定的非理性和不可控性。面对多元化的信息和渠道,分散化的网民在一些组织或个体的动员、引导之下容易出现“信息茧房效应”“流瀑效应”和“群体极化效应”,引发意见气候向极端化流变。近些年频发的由网络谣言导致的舆情危机以及舆论反转事件可以作为其典型表征。此外,网络舆情的发展造成了舆论环境的剧变:此前由政治逻辑主导的舆论场渐渐被市场逻辑和技术逻辑分解,以往“大一统”的舆论场被分割成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加上境外舆论场,这就形成了三大舆论场的鼎立之势。舆论场的分立可能树立和强化官民对立,并且破坏社会共识以及达成共识的能力,甚至可能诱致社会撕裂。这决定了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公共权力有义务进行网络舆情治理。从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规则体系和既往的网络舆情治理实践上看,公权力主体在网络舆情治理中发挥了主导性作用。随着网络信息媒介和应用的发展,中国也逐步形成了以媒体和新闻信息管控为核心的管控方式,以行政法规为主体的规则架构,并进行渐进性调整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从治理效果看,这一模式有效提升了网络媒体和网络信息的可控性,对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在网络舆情治理过程中,公权力主体更关注网络的媒体属性,强调对网络舆情负面功能的管控:一方面在治理方式上延承了传统媒体的治理思路,注重对渠道和信源的管控;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缺少舆情应对经验,往往将网络舆情视为洪水猛兽,采用删帖、封号、设置敏感词,甚至由公安机关在线下直接介入的“摆平主义”的舆情应对方式。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体现出了鲜明的“管制平抑”特征。在网络舆情治理过程中,公权力主体在治理目标和治理规则设定,以及治理规则执行方面的主导性作用,赋予了中国网络舆情治理鲜明的政治性。从政治学的角度看,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本身即为一种公共权力运用的行为,不仅需要考察其有效性,还需要考虑权力应用的合法性。此外,网络舆情的功能多样性也决定了网络舆情治理效果的复杂性。因此,如何控制网络舆情治理的负外部性后果,也成为审视网络舆情治理效果的标准之一。以合法性、有效性和负外部性三个标准审视现行的网络舆情治理机制,可以发现,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模式还存在合法性不足、有效性不足以及网络渠道阻塞三大风险。政治沟通理论注重作为信息的“舆论”的重要性。在政治沟通视域下,网络舆论作为一种“有限规模”“有限理性”的民意形式,不仅作为一种“社会皮肤”,有表征矛盾、社会预警、权力监督以及提升决策合法性和质量等正向功能,也可能对社会秩序、国家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安全造成威胁。在政治沟通理论看来,网络舆情治理有两个面相:一是以网络媒体和网络信息管理为核心的政治宣传面相,这一网络舆情治理模式倾向于以强化信息源头和信息渠道的控制方式,提升网络信息特别是新闻信息的可控性,以实现网络舆情治理的目标;二是以协商沟通渠道建设和维护为核心的政治决策面相,这一网络舆情治理模式注重网络渠道的构建、拓展与维护,倾向于以协商沟通的方式,对网络舆情予以整合、回应和管理,以实现网络舆情危机的有效应对以及对网络民意的有效吸纳,推动网络舆情正向功能的发挥。只是,中国的网络舆情治理侧重于政治宣传面相,而在以政治决策为核心的网络舆情治理方面着力不足。网络舆情治理的三重风险要求,公共权力主体在网络舆情治理过程中,应注重以协商保证规则本身以及规则执行中的合法性、以协同提升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的有效性、以沟通保证网络舆情渠道的畅通,发现政治沟通逻辑在优化网络舆情治理机制中的积极作用。本研究即从政治沟通视角审视网络舆情治理,构建分析框架,梳理历史延革和现状,明确当前网络舆情治理机制存在的三重风险和原因,提出在以协商、协同和沟通为主要特征的“政治沟通逻辑”作为网络舆情治理的优化思路,并提供了完善网络舆情治理法规体系,强化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性,提升治理主体行为规范性,推动网络舆情治理体系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之中的体系化构建路径。
王周刚[6](2017)在《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代国家民主制度的重要标志,是国家不允许有绝对专断权力的存在,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应处于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之中。马克思在创立国家理论时,把权力监督作为其新型无产阶级国家的重要基石。建立以符合中国国情为核心的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督体系的本质特点和根本内容。新时期,治国理政进程中国家权力监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必然要求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体制机制。本文深度分析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理论渊源、时代内涵,全面阐释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建构价值、系统构成、路径探析,进一步阐述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有机体系。第一,本文研究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理论渊源、历史溯源、实践之源,并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相关内涵进行厘定。内涵厘定的对象主要有:权力、马克思主义权力观、马克思主义社会监督思想、社会化、监督,在此基础上阐明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具体内涵。第二,本文阐明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研究目的。国家权力监督体系的主要构成有:政治监督、法律监督、经济监督、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其中重点阐释政治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顶层设计的建构核心,法律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制度保障的灵魂,经济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实践趋向的重点,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则是国家权力监督践行的坚实基础。第三,本文探析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时代特征及建构价值,当前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存在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全面深化改革为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提供广袤的实践平台,全面依法治国为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提供强力的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为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提供科学的典型示范,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则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新的活力和持久的动力。第四,本文系统论述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构成及各自功能。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团组织监督、政协监督为载体,厘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团组织监督、政协监督的概念、特征及其作用。第五,本文以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为原点,时空结合,建构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针对当前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在时间建构方面,包括完善事前监督、事中(过程)监督、事后监督等;在空间建构方面,实现自上而下、由里及外、虚实结合、国内与国外的相结合,建构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最后,本文阐释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实践路径。从可持续性、有序、可行性等角度,结合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在实践路径中可能存在的障碍,根据戴明的PDCA循环原理,阐述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践行程序,形成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长效机制。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并不是一蹴而就、朝令夕成的,它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化慢慢走向成熟的过程,在新时期必然要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要体现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看得见的正义”的力量。
张美[7](2017)在《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研究》文中提出如何正确运用公共权力、有效防范公共权力异化,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研究的一个理论重点,同时也是无产阶级政党掌握国家政权后不容忽视和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与严峻挑战。列宁在借鉴马克思恩格斯公共权力异化相关思想的基础上,在与普列汉诺夫和罗莎.卢森堡的思想交锋过程中,在带领俄共(布)执掌全国政权的历史过程中,在应对俄共(布)角色转变的现实环境中,不仅深刻认识到了公共权力异化问题在旧剥削阶级政权与在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内部的差异性,深刻揭露与批判了资本主义国家、封建制国家和奴隶制国家内部的公共权力异化事实,明确指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公共权力异化的可能性与危险性,指出了社会主义国家防范公共权力异化的必要性;还对无产阶级政党如何防范公共权力异化进行了艰辛探索与尝试,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思想主张:第一,主张建立多角度的公共权力制约机制,第二,主张建立全方位的公共权力监督网络,第三,主张大力发展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和参政水平,提高公职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执政水平。这些思想主张不仅从政务公开、监督制度和公共权力运行结构这三个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公共权力异化理论作出的极大的丰富与完善,而且对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秩序、缓解官僚主义现象、遏制特权腐败和权力滥用现象等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但同时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和理论认识的不足而存在着三点局限性:第一,关于吸收基层工农群众普遍参与国家管理的认识存在空想成分,第二,民主多限于个人作风层面,具有因人而异的倾向,稳定性不足,第三,关于如何破解党政一体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与拓展。当今条件下,对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进行系统研究对于解决当今中国出现的一系列公共权力失范现象、对于中国共产党构建良好和谐的公共权力运行生态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启示:第一,继续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第二,继续扩大政务公开,第三,继续深入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
郑石桥[8](2016)在《公共权力控制模式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系统论视角的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腐败为代表的公共权力运行失范仍然是我国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和政治问题。公共权力控制有各种具体的机制,这些机制如何定位、如何组合都会影响权力控制系统的效果。制约机制、激励机制和道德机制对权力的控制具有经常性,并且控制力量来自于权力运行系统内部,一般称为内部经常性控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和公开透明机制对权力的控制不具有经常性,并且控制力量来自于权力运行系统外部,一般称为外部非经常性控制。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公共权力控制体系必须能够有效地抑制机会主义行为;要求内部经常性控制模式为主、外部非经常性控制模式为辅;要求内部经常性控制系统中,制约机制为主,激励机制和道德机制达到一定的水准;要求外部非经常性控制系统中,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和公开透明机制并重。
陈胜华[9](2014)在《中国语境下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研究》文中提出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公报指出:“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研究并实施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权力腐败主要是因为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加强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是反腐败的核心问题,如何建立起切实有效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是我国反腐败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更是理论界需要研究的重大理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规范和监督公共权力作出了新的部署。我国反腐败监督公共权力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反映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决遏制腐败和监督公共权力的决心,监督公共权力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已有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提高其有效性。对于如何完善我国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研究,取得了较为丰硕的成果,这些成果对于现实中完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有很大指导作用,但是学界对这方面阐述较为零散,缺乏全面整体研究。要站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的高度来建立和完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的问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研究如何科学的配置公共权力,如何有效的监督公共权力的运行,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通过研究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切实提高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的有效性。本文从整体上阐述了我国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建立、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重点阐述了如何完善我国公共权力监督机制,提高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全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对公共权力监督理论做了基本阐释。主要介绍了权力的概念和公共权力的基本概念及特点;分析了马克主义经典作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关于公共权力监督的思想,总结了中共几代领导集体关于公共权力监督的思想精华。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中国语境下公共权力监督机制以及我国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首先,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构成了中国语境下现有的监督机制。其次,分析了这些监督机制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比如党内缺乏有效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人大监督流行于形式,民主监督落实的不够好,道德监督没有很好的落实,舆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局限性的问题。最后,分析我国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比如权力过分集中且运行不够公开透明,对于公民的监督权利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公共权力的道德监督机制不完善,公共权力的法律监督机制不完善,公共权力监督的社会整体氛围不浓。在此基础上,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我国目前公共权力运行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共权力监督机制,提高公共权力监督机制有效性的基本构想,该部分也是论文的重点。首先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反腐败和规范、监督公共权力运行的总体思路和最新部署。其次,分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监督公共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深刻论述。最后,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完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提高公共权力监督机制有效性的具体建议,即科学配置权力形成权力间合理分工,实现权力间的相互有效监督;优化行政权力运行配置,健全权力运行规则;提高公民的权利意识,形成权利对公共权力的有效监督;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腐败法律监督制度机制;强化公职人员的道德自律,形成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内在监督。
陆思怡[10](2014)在《县级政府公共权力的监管机制研究 ——基于浙江省三门县的个案分析》文中认为公共权力是基于社会需要并由公民授予政府处理社会事务的权力。社会的良性运转应以政府拥有公权力并有效发挥其作用为基本前提。然而,近年来我国以以利益博弈为中心的社会矛盾进入多发时期,地方政府的腐败现象层出不穷,极大地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成为影响社会和谐、政权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规范权力运行,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已是当代中国政府改革中的紧迫挑战。已有关于公共权力监管的研究大多聚焦于监管体制构建的主体、路径、手段和问题等方面,未能意识到监管对象、监管内容的重要性。基于这一认识,本项研究从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和监管途径等四个层面构建了公共权力监管机制的分析框架,并以此为基础开展案例研究讨论有效公共权力监管机制构建的可能途径。县级政府是我国各个层级政府中具有完备职能的最低层级政府。鉴于其在地方治理中的重要性,本项研究选取了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为研究对象,考察其公共权力监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台州市三门县自2012年开始探索建立全面构建县级政府公共权力监管体系。与以往公权力监管机制构建的实践相比,三门县明确了把县乡村三级列为监管对象,通过建立权力清单明晰了监管内容,要求公共部门按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使用权力,实现对公众负责、为人民服务的承诺。在此基础上,三门县充分发挥了包括人大、社会公众和专门监督部门等在内的多元监管主体的作用,并运用技术、制度等手段完善了监管途径。从实践成效来看,三门县从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内容和监管途径等四个维度构建的公共权力监管机制,较好实现了从源头杜绝行政权力滥用的目标,能够较为有效地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不过,三门县还缺少对权力行使主体权力的制衡以及相应的制度保障,缺乏对现行成文法之外决策权的思考以及人大作用未真正发挥等问题。为此,有效监管体系的构建应从监管主体、对象、内容、途径等四个方面展开,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地方人大对政府决策合法性的审查,针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确定不同监管主体的具体职责和设计有效的监管途径,并辅以制度规范的保障。
二、对公共权力的分析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公共权力的分析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论责任政治:政治生活的责任逻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对象 |
二、责任政治的相关研究述评 |
(一)国内责任政治相关研究述评 |
(二)国外责任政治相关研究述评 |
三、研究方法与论证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证思路 |
四、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责任政治的内涵阐释 |
一、责任的概念框架 |
(一)责任的词源考释 |
(二)责任研究的诸学科视角 |
(三)责任的概念框架与基本关系 |
二、责任政治的基本内涵 |
(一)责任政治的构词法与基本界定 |
(二)责任政治涵义的辨析 |
(三)责任政治的逻辑基础 |
第二章 责任政治的思想脉络 |
一、西方责任政治观念的演进 |
(一)伦理政治观中的责任政治观念 |
(二)伦理政治观的解体与社会契约论的诞生 |
(三)走向现代社会的责任政治观念 |
二、中国责任政治观念的源流 |
(一)儒家思想中的责任政治观念 |
(二)其他思想流派中的责任政治观念 |
(三)近现代责任政治观念的嬗变与分流 |
三、中西责任政治观念的比较 |
(一)中西思想传统与政治认知模式 |
(二)“权利优先”抑或“责任优先” |
第三章 责任政治的历史演变 |
一、西方国家建构中责任政治形态的变迁 |
(一)城邦与共和时代的责任政治形态 |
(二)“前现代国家”中责任政治的逻辑 |
(三)早期现代国家进程中责任政治形态的发展 |
(四)成熟现代国家中责任政治的塑造 |
二、中国政治发展中责任政治形态的发展与嬗变 |
(一)中国古代分封制的责任政治形态 |
(二)“大一统”社会中的责任政治形态 |
(三)中国古代责任政治运作之困局 |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责任政治形态 |
三、责任政治形态的中西比较 |
(一)西方“社会契约”下的责任政治形态 |
(二)中国“伦理契约”下的责任政治形态 |
第四章 责任政治的建构路径 |
一、观念维度下责任政治的建构 |
(一)观念的解释力 |
(二)作为行动原因的观念 |
(三)道德金规则:一种理想的责任观念辨析 |
二、结构维度下责任政治的建构 |
(一)责任政治中的定责结构 |
(二)责任政治中的履责结构 |
(三)责任政治中的究责机制 |
三、行动维度下责任政治的建构 |
(一)建构社会世界意义的责任行动 |
(二)反思性监控对责任行动的修正 |
(三)行动理论重思与责任行动的核心 |
结语:责任政治的未来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2)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框架 |
五、主要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一)研究的创新之处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阐释 |
一、核心概念阐释 |
(一)信用的内涵界定 |
(二)政府信用的内涵界定 |
(三)政府信用的特征 |
(四)政府信用的变迁 |
(五)政府失信的原因与影响 |
(六)新时代的科学内涵 |
二、理论基础阐释 |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
(二)公共行政理论 |
(三)委托代理理论 |
(四)新制度主义理论 |
三、论文分析框架 |
(一)现代社会政府信用的基本形态:制度信用 |
(二)制度信用的影响因素:价值正当性、制度绩效达成与制度有效运行 |
第二章 政府信用的影响因素 |
一、价值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价值诉求 |
(二)从传统公共行政到新公共服务:政府信用生成价值诉求的公共性转向 |
(三)价值因素的构成 |
二、绩效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绩效基础 |
(二)绩效因素的构成 |
(三)绩效因素结构变化的历时态考查 |
三、制度运行因素 |
(一)政府信用生成的制度运行保障 |
(二)制度运行因素的构成 |
第三章 政府信用影响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二、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绩效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实证检验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制度运行因素各构成要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四、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对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影响的比较分析 |
(一)研究假设 |
(二)变量选取与操作化 |
(三)价值、绩效与制度运行因素与政府信用的多元线性回归分析 |
五、实证分析的结论与启示 |
第四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的现状审视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总体状况 |
(一)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总体水平:较高且稳定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水平的结构性特征:“央高地低” |
二、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缺失的表现 |
(一)行政价值缺失的表现 |
(二)政府绩效供给不足的表现 |
(三)制度运行有效性不足的表现 |
三、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情境考察 |
(一)制度情境 |
(二)社会情境 |
(三)文化情境 |
(四)媒介情境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的路径选择 |
一、以行政价值实现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平正义性 |
(二)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公共利益性 |
(三)行政价值实现要增强行政的民主参与性 |
(四)行政价值实现要提高行政伦理水平 |
二、以政府绩效有效供给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加快效能政府建设 |
(二)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强化社会绩效供给 |
(三)实现政府绩效有效供给需要科学的政绩观与绩效评估体系 |
三、以制度有效运行推动政府信用建设 |
(一)以法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二)以责任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三)以公开行政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四)以政策高效执行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五)以治理现代化实现制度的有效运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文选题的理由与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关于审计监督的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逻辑与研究内容 |
四、本文的核心概念和研究方法 |
五、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审计监督的历史由来、理论基础与现实需求 |
第一节 国家治理中审计监督的由来与发展 |
一、中国审计监督的历史由来与当代发展 |
二、外国审计监督的发展历程与不同模式 |
第二节 国家治理中审计监督的理论基础 |
一、西方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 |
三、本土化的权力监督理论探索 |
第三节 国家治理对审计监督的现实需求 |
一、国家治理法治化与审计监督 |
二、国家治理透明化与审计监督 |
三、国家治理责任性与审计监督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政治逻辑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的政治权力基础 |
一、理解审计监督的政治学思维 |
二、审计监督的政治权力分析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的审计监督权 |
第二节 审计监督的政治体制保障 |
一、政治体制赋予审计监督政治使命 |
二、政治体制凸显审计监督的政治职能 |
三、政治体制改革决定了审计监督发展方向 |
第三节 审计监督的民主政治动因 |
一、审计监督源于民主政治的深层推动力 |
二、审计监督随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不断强化 |
三、审计监督服务于民主政治的价值目标 |
第三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治理功能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的依法治权功能 |
一、审计监督的经济控制功能 |
二、审计监督的权力制约功能 |
三、审计监督的民主与法治功能 |
第二节 审计监督的信息公开功能 |
一、审计监督的信息输入功能 |
二、审计监督的信息处理功能 |
三、审计监督的信息输出功能 |
第三节 审计监督的民主问责功能 |
一、审计监督是责任政府中的责任追究机制 |
二、审计监督是协同治理中以问责为导向的建设性制度安排 |
三、审计监督是民主治理中的政治信任增进机制 |
第四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期望差距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的独立性期望差距 |
一、审计独立性及其期望差距 |
二、审计体制不畅导致审计监督独立性期望差距 |
三、审计能力不足导致审计监督独立性期望差距 |
第二节 审计监督的公开性期望差距 |
一、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审计监督公开性期望差距 |
二、政府公共信息垄断导致审计监督公开性期望差距 |
三、审计信息公开不足导致审计监督公开性期望差距 |
第三节 审计监督的责任性期望差距 |
一、审计体制悖论导致审计监督责任性期望差距 |
二、审计权责失衡造成审计监督责任性期望差距 |
三、审计监督的问责困境导致审计监督责任性期望差距 |
第五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行动路向 |
第一节 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审计 |
一、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依法独立审计 |
二、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
三、正确理解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
第二节 通过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知情权 |
一、强化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的信息知情权 |
二、在审计监督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
三、基于审计监督权推进审计监督信息公开 |
第三节 在公共问责中提升审计监督公信力 |
一、优化审计监督问责体系 |
二、增强审计监督的问责效能 |
三、提升审计监督公信力 |
结语: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审计监督的治理效能 |
一、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法治化 |
二、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民主化 |
三、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4)国际人权法视野下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与创新之处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选题的创新之处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本文研究目标、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目标和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腐败的根源、实质与结果 |
第一节 何谓腐败 |
一、腐败的认定 |
二、对腐败认定的思考 |
第二节 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腐败的根源与实质 |
一、腐败的根源——国家与私有制的出现 |
二、腐败的实质——异化权力 |
三、腐败的结果——归根结底在于侵害人的合法权益 |
第二章 反腐败与保障人权 |
第一节 人权与腐败 |
一、腐败对人权的危害 |
二、腐败如何侵害人权 |
第二节 反腐败就是保障人权 |
一、反腐败是保障人权的重要内容 |
二、反腐败应充分体现保障人权 |
第三节 保障人权有利于实现反腐败 |
一、保障人权是反腐败的目的和归宿 |
二、保障人权是衡量反腐败成效的最终标尺 |
三、保障人权的方法同样有助于反腐败 |
第三章 国际人权法对我国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启示 |
第一节 反腐败制度体系综论 |
一、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重要意义 |
二、当前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 |
三、国际人权法与反腐败制度体系 |
第二节 国际人权法基本原则对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启示 |
一、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民主要求 |
二、完善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法治要求 |
第三节 国际人权法主要文件对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启示 |
一、国际人权法主要文件与人权保障 |
二、从国际人权法主要文件视角审视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 |
第四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启示 |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权价值 |
二、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审视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 |
三、《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之于保障人权的价值 |
四、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视角审视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 |
第四章 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思考 |
第一节 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主要问题的成因分析 |
第二节 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重要原则及具体建议 |
一、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重要原则 |
二、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具体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政治沟通视域下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三)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网络舆情治理的基础理论研究 |
(二)网络舆情治理实践研究 |
(三)国内外网络舆情治理研究视角的对比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案例分析法 |
五、可能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可能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政治沟通 |
(二)网络舆情 |
(三)网络舆情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协商民主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第二章 中国网络舆情治理机制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
一、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的历史沿革 |
(一)“九龙治水”治理主体架构与网络内容规制基本框架的确立(1994-2002) |
(二)网络媒介和网络信息规制体系的渐进式发展(2003—2012) |
(三)多主体协同治理架构与网络舆情治理法规体系的完善(2013至今) |
二、中国网络舆情治理机制的现状 |
(一)治理主体:党领导下的“九龙治水”主体架构 |
(二)治理规则:以行政法规为主体的规制体系架构 |
(三)治理技术:适应技术和压力变化的渐进性调整模式 |
三、小结 |
第三章 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的风险与归因 |
一、网络舆情治理的风险 |
(一)合法性不足风险 |
(二)治理效力不足风险 |
(三)网络渠道阻塞风险 |
二、网络舆情治理风险的归因 |
(一)网络舆情治理法律体系不完备 |
(二)网络舆情治理行为规范性不足 |
(三)各治理主体间协同性困境 |
三、小结 |
第四章 网络舆情治理风险的应对思路和实践路径 |
一、协商、协同与沟通:应对网络舆情治理风险的基本要求 |
(一)网络舆情治理中的协商 |
(二)网络舆情治理中的协同 |
(三)网络舆情治理中的沟通 |
(四)协商、协同、沟通的有机整合:网络舆情治理的政治沟通逻辑 |
二、政治沟通视域下网络舆情治理体系构建的实践原则 |
(一)维护中国共产党政治合法性 |
(二)维护社会秩序安全稳定 |
(三)满足公众协商沟通的基本诉求 |
(四)规避网络舆情治理次生风险 |
三、优化网络舆情综合治理体系 |
(一)明确党领导下的多元主体治理架构 |
(二)完善法德兼备的治理规则体系 |
(三)提升治理主体间协同性 |
(四)严格规范治理主体行为 |
(五)推动网络舆情治理体系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之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与意义 |
(一)理论渊源 |
(二)历史溯源 |
(三)实践之源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关于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二)关于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内涵论 |
一、权力 |
(一)权力的概念厘定 |
(二)权力的内涵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与社会监督思想 |
(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 |
(二)马克思主义社会监督思想 |
三、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 |
(一)监督的内涵 |
(二)社会化的定义 |
(三)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内涵 |
第二章 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目的论 |
一、政治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顶层设计的建构核心 |
(一)政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 |
(二)政治监督的特点与作用 |
二、法律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制度保障的灵魂 |
(一)法律监督特点 |
(二)法律监督的日趋完善 |
三、经济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实践趋向的重点 |
(一)经济监督的地位 |
(二)经济监督的特点及其任务 |
四、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践行的坚实基础 |
(一)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地位 |
(二)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功能 |
第三章 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价值论 |
一、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时代特征及实现条件 |
(一)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时代特征 |
(二)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实现条件 |
二、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建构价值 |
(一)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辩证统一关系 |
(二)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是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 |
(三)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是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环节 |
(四)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是实现社会主义国家职能的重要条件 |
(五)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是提高国家管理水平和取得最佳效益的重要方式 |
(六)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手段 |
第四章 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载体论 |
一、人民群众监督 |
(一)选民监督的含义和内容 |
(二)公民监督的含义与对象 |
(三)人民群众监督方式的优化 |
二、舆论监督 |
(一)舆论监督的概念、内容和特点 |
(二)舆论监督的意义和作用 |
(三)舆论监督的条件、原则和形式 |
(四)舆论监督的系统及其完善 |
三、社团组织监督 |
(一)社团组织监督的概念和意义 |
(二)社团组织监督的依据 |
(三)社团组织监督的内容和方式的升级 |
四、政协监督 |
(一)政协监督的概念和意义 |
(二)政协监督的特点 |
(三)政协监督的内容与方法的改进 |
第五章 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论 |
一、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 |
(一)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形成 |
(二)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基本内容 |
二、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效能联动的内涵及原理 |
(一)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效能联动的内涵 |
(二)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效能联动的原理 |
(三)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效能联动的走向 |
(四)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机制是对立统一的有机体 |
三、时空结合,建构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 |
(一)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时间”建构 |
(二)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空间”建构 |
(三)“时空”结合,建构立体、动态的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 |
第六章 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路径论 |
一、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实践路径 |
(一)确定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目标 |
(二)设计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备选方案 |
(三)选择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方案 |
(四)实施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方案 |
(五)评价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效果 |
二、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发展趋向 |
(一)监督运行过程的全面公开化 |
(二)发挥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整体效能 |
(三)提高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法律地位 |
(四)形成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权力制约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相关文章 |
后记 |
(7)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论文选题缘由或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一) 何为公共权力 |
(二) 何为异化 |
(三) 何为公共权力异化 |
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本题目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形成背景 |
一、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公共权力异化的相关思想是理论基石 |
(二) 普列汉诺夫和罗莎·卢森堡关于公共权力异化的相关思想是重要来源 |
二、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历史背景 |
(一) 苏维埃政权在帝国主义与本国反动势力的共同夹击中求生存 |
(二) 俄国“半开化”的历史前提 |
三、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现实依据 |
(一) 俄共(布)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角色转变的现实要求 |
(二) 苏俄高度集中的权力配置模式弊端凸显 |
第二章 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列宁对防范公共权力异化必要性的相关认识 |
(一) 深刻揭露与批判旧剥削阶级政权存在的公共权力异化事实 |
(二) 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公共权力异化的可能性与危险性 |
二、列宁对防范公共权力异化具体措施的相关认识 |
(一) 设立多角度的公共权力制约机制 |
1 以权利制约公共权力,明确公共权力运行的“底线” |
2 以权力制约公共权力,厘清公共权力运行的“边界线” |
3 以法律制约公共权力,设置公共权力运行的“警戒线” |
(二) 建立全方位的公共权力监督网络 |
1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
2 严格保证信访监督的贯彻落实 |
3 强调发挥工会与非党工农代表会议的监督作用 |
(三) 大力发展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和公职人员的整体素质 |
1 提高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与参政水平 |
2 提高公职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执政水平 |
第三章 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历史地位和现实启示 |
一、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历史地位 |
(一) 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理论贡献 |
(二) 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历史意义 |
(三) 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的局限性分析 |
二、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现实启示 |
(一) 必须继续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
(二) 必须继续扩大扩大政务公开 |
(三) 必须继续深入推进党的纯洁性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公共权力控制模式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系统论视角的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公共权力控制对象 |
(二)公共权力控制的具体机制:作用机理和特征 |
(三)公共权力控制模式:具体控制机制的组合及定位 |
四、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公共权力控制模式的要求 |
五、公共权力控制模式理论框架的应用:中国反腐败效果分析 |
六、结论和启示 |
(9)中国语境下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三)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四) 研究的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一、 公共权力的内涵及马克思主义公共权力监督思想 |
(一) 公共权力的基本概念及特性 |
1. 权力的概念 |
2. 公共权力的概念 |
3. 公共权力的特性 |
(二) 马克思主义关于公共权力监督的思想阐述 |
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公共权力监督的思想 |
2. 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公共权力监督的思想 |
3. 中共几代领导集体的公共权力监督思想总结 |
二、 中国语境下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及其问题 |
(一) 中国语境下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的现状 |
1.中国语境下的人大监督 |
2.中国语境下的司法监督 |
3.中国语境下的人民政协监督 |
4. 中国语境下的法律监督 |
5. 中国语境下的道德监督 |
6. 中国语境下的舆论监督 |
(二) 中国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
1. 公共权力监督权发挥的有限性 |
2. 公共权力监督权流行于形式 |
3. 公共权力监督权发挥的无序性 |
4. 公共权力道德监督的欠缺性 |
(三) 我国公共权力监督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 |
1. 行政权力扩大化且监督权界定不清晰 |
2. 监督权缺乏法律和相关制度规制 |
3. 监督主体责任意识欠缺 |
4. 监督权落实的社会氛围不浓 |
三、 中国语境下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和对策 |
(一) 完善公共权力相互监督的运行机制 |
(二) 推动公共权力监督的制度化建设 |
1. 健全党内监督机制 |
2.完善各级人大监督机制 |
3. 推动预防权力腐败的法制化 |
4. 推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 |
(三) 强化公共权力主体监督意识 |
1. 增强公民对公共权力的监督意识 |
2.提高公共权力监督机关的监督意识 |
(四) 促进公共权力监督的舆论和道德建构 |
1. 完善对公共权力的舆论监督 |
2.促进公共权力监督的道德建构 |
(五) 完善网络反腐,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
1. 完善网络反腐 |
2.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对公共权力更好的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10)县级政府公共权力的监管机制研究 ——基于浙江省三门县的个案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目次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3 基本概念的界定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5 研究方法 |
2 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
2.1 西方关于公共权力监管的研究 |
2.2 我国地方政府公共权力监管的研究 |
2.3 公共权力监管的分析框架 |
3 当前我国县级政府权力监管的体系及现状 |
3.1 中国政府权力制约与监督的发展历程 |
3.2 我国县级政府权力监管体系及探索 |
3.3 小结 |
4 浙江省三门县的案例及分析 |
4.1 探索历程 |
4.2 主要内容及成效 |
4.3 三门实践的扩展影响 |
4.4 三门实践的基本经验 |
4.5 三门实践的限度 |
5 总结与讨论 |
5.1 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四、对公共权力的分析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论责任政治:政治生活的责任逻辑[D]. 张力伟. 吉林大学, 2020(08)
- [2]新时代中国政府信用建设路径研究 ——以政府信用影响因素为分析框架[D]. 李鹏.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2)
- [3]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研究[D]. 高晓霞.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4]国际人权法视野下完善我国反腐败制度体系的思考[D]. 何雪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5]政治沟通视域下中国网络舆情治理研究[D]. 韩建力. 吉林大学, 2019(02)
- [6]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研究[D]. 王周刚. 苏州大学, 2017(04)
- [7]列宁防范公共权力异化思想研究[D]. 张美.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2)
- [8]公共权力控制模式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系统论视角的理论框架和例证分析[J]. 郑石桥. 中国审计评论, 2016(02)
- [9]中国语境下的公共权力监督机制研究[D]. 陈胜华. 河北师范大学, 2014(04)
- [10]县级政府公共权力的监管机制研究 ——基于浙江省三门县的个案分析[D]. 陆思怡. 浙江大学, 2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