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咨协会在山西省召开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座谈会(论文文献综述)
魏文思[1](2020)在《环评机构依法治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不断加强。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日益增长的生态保护要求。作为环境保护法制中的最重要的一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我国实践已有30年之久。遗憾地是,由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绝对优先的思路和相对落后的环保意识,使我国的环评制度带有强烈的行政主导色彩,环评仅作为项目开工的一项必备行政手续,没有受到足够重视。此外,环评机构此前一直依附于政府行政部门和体制内事业单位,对委托单位和政府部门难以起到监督作用,未能发挥其保护环境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鉴于此,我国国务院、环保行政部门加紧对于环评机构的治理,出台了多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并于2019年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法规体系,进行了一次重大改革,取消了对于环评机构的资质审核,意图改革完善针对环评机构的治理体系。本文根据目前的环评改革背景以及政府依法治理,提升行政效率的要求,采用案例分析法、文献研究法和数据统计法,并结合法学领域归纳和演绎的推理方法,分析政府应当如何设计一个内外协调的法律治理体系。政府可从外部加强对于环评机构的法律监管,以督促环评机构提升自身从事环评业务的能力。同时政府还应转变为服务提供者,帮助环评机构自身进行内部治理,使环评机构更好地适应环评市场。由此,在新的环评法律法规体系下,我国政府将完成服务性政府的转型,建立对于环评机构的法律治理体系,优化环评市场,最终使环评法律制度能够发挥其真正的功能。
杜俊奇[2](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段传龙[3](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认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肖凤桐[4](2018)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文中提出2018年6月28日各位代表: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于2012年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现已履职届满。我受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第五届理事会的工作,请予审议。一、第五届理事会工作回顾过去六年,工程咨询业以科学发展为主题,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业务创新发展,行业整体实力和社会责任不断增
王武龙[5](2015)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15年年会工作报告》文中认为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理事,各位会员,同志们:上午好!我受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2015年年会工作报告,请审议。一、2014年年会以来主要工作回顾2014年年会以来,协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国家发展
张党良[6](2014)在《努力做好宣传工作,扎实推进行业软实力建设》文中指出自2012年9月中咨协会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程咨询行业宣传工作会议以来,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会议精神,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现将我们的做法和体会作一简要汇报,欢迎领导和同仁们多提指导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工作领导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逐步认识到做好宣传工作对行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工程咨询行业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和管理智力服务的
刘超捷[7](2012)在《《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法》理论研究薄弱、制度设计缺陷较多,致使事故和职业危害预防效果不佳。运用逻辑推演、实证研究和中外比较等方法,通过深入而系统地研究,认为“安全生产”应等同于“工作安全”概念,《安全生产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应以工人的生命健康保护为核心目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应贯彻“生命第一,倾斜保护”、“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和“技术引领,方法科学”四项基本原则。运用上述理论全面检视现行立法,发现该法在立法目的、性质定位、适用范围和上有较大偏差,具体制度上存在较多缺陷,通过法条分析,共概括了88条具体的问题。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提出了《安全生产法》修订的个人建议稿,包含了150多个具体修改建议,并对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如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强化用人单位的立法干预的具体措施、工人安全生产决策参与权及其劳资协商委员会等权利实现机制、安全生产的社会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进、法律责任的宽严适度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证。
董赤[8](2010)在《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是对20世纪30年代以来,我国室内设计艺术发展历程、主要思潮与对人们审美价值取向进行系统性探究的史论性命题。对于社会现代转型过程中的室内设计艺术的发展演变,室内设计文化的形成规律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探索,重点考察了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室内设计艺术的文化特征、艺术规律和文化特征,并对我国室内设计艺术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前瞻性研究。在我国设计艺术现代性的转型过程中,设计艺术的价值追求经历了由功能至上到功能与审美大体均衡,再到审美逐渐压倒功能的发展阶段。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和行业,在步入21世纪时,设计艺术在社会经济和大众生活中的支撑发展地位已经越来越重要。在这一发展历程中,我国设计艺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应当说成就卓着,尤其在室内设计方面。但从学界的研究来看,整体上仍停留在总体的历史性框架内,重复性研究较多,亟需立足于发展的视角,对新时期室内设计艺术进行历史性反思。本课题正是在这一视角和背景下对新时期室内设计艺术进行全面而系统的梳理和反思,它是一种对过去30年来室内设计艺术发展的把脉,既是一种建设性的批判,也是一种指向未来的探讨。本文在开篇对所选题题目的有关概念、现实记忆、史学思考进行了系统性分析与介绍。并从八个方面深入研究室内设计艺术的本质规律。第一章,重点阐述了室内设计自觉意识于新时期初始,其室内设计参与我国对外开放需要和设计师们的思考,也包括作为工艺美术概念下的设计艺术在经济建设中得到的确认。第二章,从中国室内设计教育内容入手,以改革开放的设计理念,分析室内设计教育较早适应社会所需专门人才的培养模式,并在改革发展的背景下,以“走出去、请进来”为理念,研究确立专业概念,调整艺术教育结构,加强与国际设计教育交流,向社会输送设计人才,传播设计文化,完善室内设计教育模式。第三章,分析了西方艺术思潮的传入,传播的主要途径和对对我国室内设计的影响与冲击,以及国内设计界精英们的思考与行动。第四章,主要阐述新时期以来,设计艺术的室内设计在学术上的种种努力,介绍其研究成果,“人的主题”作为设计的本质提出,营建“室内设计”并发展到“室内环境设计”,及竞赛和评价机制的导入对专业发展的影响。使我国新时期以来,室内设计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呈现出清晰的思路。第五章,介绍了作为艺术设计中的室内设计艺术在市场运作中,行业组织、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的发展历程,并深入分析了多年来这一行业所存在的诸多现实问题。第六章,就室内设计中行业与其它行业之间的联系、影响以及室内设计本身技术层面的支持所带来的产业化进行把脉,以便于我们从中了解室内设计作为“艺术设计”传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所呈现的引领力量和自身的现代性特征。第七章,重点阐释室内设计由为少数人来享用的艺术走向民间生活,成为大众消费的一种方式。专业的室内设计推动了设计文化,从而影响了大众审美取向。政府与行业组织也积极地指导室内设计,充分体现出的人文关怀,也使得设计与消费、健康与审美,规范与标准等方面健康有序地发展。第八章,着重探讨了新时期中国室内设计专业进入成熟期后的种种反思和营建的努力。在立足于现实的背景下,拓展新的本土化的思考基础和室内设计发展途径,迎接新的世纪“中国设计”、“中国智造”的到来。第九章,着重探讨了新时期中国室内设计专业进入发展期后的种种反思和营建的努力。在立足于现实的背景下,拓展新的本土化的思考基础和室内设计发展途径,迎接新的世纪“中国设计”、“中国智造”的到来。论文的最后结论部分,对我国室内设计学科发展进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温故而知新”,正是因为这段历史的研究有着极强的现实意义,我们应当从中可以获得不少的历史的经验和启示,为推动中国的室内实际进一步发展而追求和探索新的方向。
张洁[9](2009)在《借鉴国际经验推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思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工程咨询业从无到有,迅速发展起来。全国已有工程咨询单位约2万多家,从业人员200万人左右。工程咨询服务对每年几万亿甚至十几万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成功与否发挥着“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工程咨询单位和行业面临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如不能得到及时地解决,不仅会影响工程咨询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还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本论文对行业协会如何借鉴国际经验推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进行了研究。研究过程中运用了文献综述、问卷调查、专家访谈、案例分析和与国际比较等方法。论文作者首先对国内有关的研究进行了综述,分析了有关研究成果,并提出其研究尚没有解决的问题;随后,设计了针对工程咨询单位、行业和行业协会现状和问题的问卷,并对有关工程咨询单位、专家和从业人员进行了问卷调查,运用统计学方法分析了所收回的154份问卷的结果,并对业界有关专家进行了访谈,找出企业、行业和行业协会存在的突出问题。然后,本论文研究了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和美国工程公司协会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从行业协会的视角,研究它们领导行业,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经验。最后,基于上述分析,本论文指出行业协会在推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中大有可为,但行业协会首先要加强自身建设。论文以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例,与国际几家知名行业协会进行了对比分析,并提出了具体建议:增加会员数量,提高行业代表性;提高会费标准,增加协会收入;提高协会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服务的水平。之后,论文再次与国外协会进行对比分析,从行业协会视角,提出了行业协会促进中国工程咨询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宣传工程咨询行业、提升行业社会认知度和咨询工程师的形象,推动工程咨询行业的相关立法、推动制定扶持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咨询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体系的建设,加强行业培训和开展热点问题研究,推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王宏[10](2008)在《基于国际视野与科学发展的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研究》文中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我们这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和发展中社会主义大国,将成为工业化基本实现、综合国力显着增强、国内市场总体规模位居世界前列的国家,成为人民富裕程度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成为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民主权利、具有更高文明素质和精神追求的国家,成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充满活力而又安定团结的国家,成为对外更加开放、更加具有亲和力、为人类文明作出更大贡献的国家1。在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宏伟蓝图的伟大征程中,特别是在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经济竞争中,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为民执政能力建设进程中,必然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困难、风险和挑战。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被实践证明不仅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奠基石”、防范风险舞弊的“防火墙”、走向资本市场的“通行证”、接受公众检阅的“试金石”,而且是政府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益和为人民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研究、借鉴、融合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做法、经验和教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构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与国际通行做法趋同的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民主法律制度、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与社会公众利益、推动我国企业在内控框架基本趋同的有利条件下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与保护我国企业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长远历史影响。本文的题目确定为《基于国际视野与科学发展的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研究》。钻研国际做法,是笔者思考命题的专业基础;坚持科学发展,是笔者形成论点的指导思想。通过对世界主要经济体内部控制发展历史与现状的国际比较,并通过总结、分析其经验教训,结合转型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与内部控制建设现状,笔者认为: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应当着力推进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基础和主线的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建设;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应当包括标准体系与实施体系;其中,标准体系根据企业、政府部门与非营利组织的需求和特征分步推进,在现阶段重点建立健全以大中型企业为蓝本的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体系,逐步引导中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健全内控机制;实施体系应以评价为抓手、以配套实施机制为保证,在探索首先对大型上市公司开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协调监管部门评价、管理层评估与中介机构审计的同时,切实抓好立法推动、宣传学习、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等配套工作,并且高度重视信息技术条件下实施内部控制和深化内部控制国际交流与合作问题,推动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建设健康蓬勃发展,树立中国内部控制的品牌,展示中国内部控制的魅力。笔者感到,站在较为宏观的角度,通过国际与国内、历史与现实的对比分析,比较全面、系统地提出关于我国内控框架体系建设的观点,在当前我国内控研究领域是较为独到和居前的。围绕本文的基本命题,笔者分六章进行了论述,各章要点如下:第一章:内部控制基本概念的国际比较及其发展历程与启示。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学术界、实务界、国外权威组织与经典文献,以及我国有关方面对内部控制目标、要素和责任主体等基本概念的认识正逐步趋于一致,这为我们正确认识内部控制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我国内控框架体系提供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笔者认为,经过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四个阶段的发展之后,当前内部控制正处于在单位内部管理需求与外部监管要求之间寻求平衡的双轨制运行阶段。内部控制的发展历程启示我们:内部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从来都是相伴相随的,“伴生性”与“服务性”是内部控制最基本的本职属性;内部控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的发挥,在于其适应性;内部控制首先具有内在服务性;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所具有的公众性,决定了其内部控制同时具有公共性的一面;如何协调内部控制的内在服务性与公众监督权,从来都是一个重大而敏感的问题;内部控制基本理念和方法技术的发展具有国际趋同性,但内部控制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机制具有本土化性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公司治理、信息技术等越来越融合交织,使得现代内部控制越发具有复杂性和开放性;内部控制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会计审计行业与内部控制具有紧密联系性,但在复杂多维的新形势下,会计审计行业既要保持对推进内部控制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又要保持适度的谨慎性;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处于社会宏观环境的制约之下。第二章:对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建设的总体构想。我国内控框架体系建设走过了不平凡的道路,取得了重要探索性、阶段性成果,这些成果以及十个方面的宝贵经验,为我们构建中国内控框架体系奠定了扎实基础。当前,应当本着立足国情、促进发展的原则,借鉴国际、基本趋同的原则,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原则,统筹协调、合力实施的原则,重在引导、区别对待的原则,依托财会、稳步推进的原则,原则导向、详略得当的原则,兼容并包、开放互动的原则,着力构建企业、行政机关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标准相结合,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注册会计师审计评价与政府监督检查相结合,立法推动、宣传学习、教育培训、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人工控制与信息技术控制相结合,贯彻实施与国际趋同相结合,控制标准基本健全、科学合理,实施机制跟进到位、执行有力,方法技术较为先进、相互补充,国际趋同不断深化、影响扩大,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符合内部控制国际发展潮流,具有中国特色与魅力、并在世界范围内产生良好影响的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第三章: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建设的现状与思考。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和不平衡性,部分境内外上市公司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取得较好成效;部分优秀骨干企业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推进内控建设,收到良好效果;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外合资企业等以预算管理、财务控制为纽带稳步推进内部控制,取得积极进展;但是,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控制弱化、管理松弛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任重道远。结合“四大”国际会计公司对我国公司内部控制状况提出的意见,以及国外上市公司在实施内部控制中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笔者认为,对我国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总体水平,不宜估计过高。我国企业内控标准体系建设,应当合理借鉴美国科索理论框架,应当树立以财务报告目标为基础和主线的理念。在此基础上,努力搭建以基本规范为纲、以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引为目的企业内控标准体系,并重点关注董事会建设、内部审计建设等问题。同时,对小企业实施内部控制保持清醒头脑,采取务实措施。第四章:关于我国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标准建设的有关问题。美国和有关国际组织加强政府机构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建设的情况和经验启示我们:加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控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发展完善的过程;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与资源调配的适当性是美国政府内部控制的核心关注点;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的发展,与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相互影响和促进;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建设是推进政府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内容;政府部门内部审计机构,在加强政府内部控制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内控建设,在我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笔者认为,我国政府内部控制标准的基本框架结构,应当与企业内部控制标准框架结构保持协调;政府内部控制标准的组成项目和内容,应当体现有利于降低行政风险的中心工作;应当逐步探索将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情况作为政府部门负责人的法定责任;应当逐步引入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预算执行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应当逐步引导政府部门内部审计由重财务审计向财务与内控并重转变。关于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标准建设问题,笔者认为在抓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应以加强非营利组织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重点环节和突破口逐步推进。第五章: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体系的构建。有效实施是内部控制的灵魂。笔者认为,应当抓紧构建以评价体系为抓手、以配套实施机制为促进的内部控制实施体系。通过比较研究可以发现,多数国家和地区对上市公司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没有异议,并且日益倾向于管理层应当报告和披露内部控制状况;但在引入中介机构实施内部控制独立审计评估的问题上,存在着明显分歧;同时,即使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内控审计报告的国家,也将审计范围界定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上,而不是全面的风险控制。我国一直在探索上市公司内控评估问题,鉴于国外的经验教训,我国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对内控审计范围的规定应当十分慎重,各有关部门应特别重视沟通协调问题。关于配套实施体系,笔者认为美国有七个方面的成功经验,但同时有许多值得我们注意汲取的教训,包括应当努力寻求监管目的与手段、强化监管的良好愿望与上市公司的承受能力之间的平衡,避免政策实施出现大的波动和起伏;对影响资本市场的重大监管政策的出台,应当在相关监管部门之间充分沟通和协商;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与审计内部控制的知识与经验的估计,不宜盲目乐观;应当未雨绸缪,周全考虑不同主体实施内控评估的执行时间表问题;应当加强对全社会内控理念、知识等的宣传引导等。第六章:加快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建设与推进内部控制国际趋同。信息技术支撑与国际趋同观念,是贯穿内控框架体系建设过程的两大影响因素。信息技术条件下内部控制表现出来的新特点,要求我们树立手段与对象并重的观念、财务信息化与管理信息化互动的观念、信息技术内控审计服从并服务于财务报告内控审计的观念,正确认识人“机”关系、以人为本的观念。与信息技术发展迅猛一样,经济规则领域内的国际趋同趋势也在深化。思路对头、决策民主、机制科学、人才济济,成就了我国会计国际趋同与等效事业,也要求我们在推进内部控制国际趋同中继续加以重视和坚持,主要包括:秉持会计国际趋同指导原则,坚定不移地推进内部控制国际趋同;进一步做实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更好地发挥其组织协调和国际趋同桥梁作用;全方位加强内部控制国际交流与合作,建立双边或多边协商联系机制;加快培养内部控制专业人才,夯实国际趋同人才基础。
二、中咨协会在山西省召开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座谈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咨协会在山西省召开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座谈会(论文提纲范文)
(1)环评机构依法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源起 |
1.2 概念界定 |
1.3 文献综述 |
2 典型案例分析:王某诉省级环境保护厅、国家环境保护部 |
2.1 案例始末 |
2.1.1 案件背景 |
2.1.2 案件内容 |
2.1.3 案件分析 |
2.2 本案中环评机构的法律定位 |
2.3 本案中环评报告的法律效力 |
3 环评机构的法律功能及存在问题 |
3.1 环评机构的特征与分类 |
3.2 环评机构的法律功能 |
3.2.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 |
3.2.2 区域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领域 |
3.2.3 战略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领域 |
3.3 环评机构目前存在的问题 |
3.3.1 环评机构工作过程不规范 |
3.3.2 环评机构监管秩序混乱 |
3.3.3 后环评程序监管缺失 |
3.3.4 环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混乱 |
4 环评机构的外部监管:实体设定 |
4.1 法律依据 |
4.2 明确监管主体的权责划分 |
4.2.1 二元监管主体的设立 |
4.2.2 垂直环保行政管理体系 |
4.3 扩大对环评机构的监管内容 |
4.3.1 环评机构专业技术人员 |
4.3.2 环评机构评价内容 |
4.3.3 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 |
4.4 加强对环评机构法律责任的追究 |
4.4.1 扩大环评机构行政责任的追究范围 |
4.4.2 明确环评机构可适用的具体罪名 |
4.4.3 建构环评机构连带责任的划分机制 |
5 环评机构的外部监管:程序设定 |
5.1 环评全过程监管方式的调整 |
5.1.1 取消环评资质许可后的事前监管 |
5.1.2 环评过程中合法程序监管 |
5.1.3 环评结论的事后追踪监管 |
5.2 公众知情权的保障 |
5.2.1 环评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机制 |
5.2.2 环评过程中信息的公示 |
5.2.3 环评过程中座谈会的沟通机制 |
6 环评机构内部治理规范设定 |
6.1 环评机构组织形式的优化 |
6.1.1 鼓励环评机构采用合伙制的组织形式 |
6.1.2 加强环评机构自身规章制度的建立 |
6.2 加强审核环评机构人员的资质 |
6.2.1 建立环评人员从业协会 |
6.2.2 环评人员资质审核 |
6.2.3 环评人员征信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3)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第五届理事会工作回顾 |
(一)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努力推进工程咨询行业的改革发展 |
(二) 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推动行业科学发展 |
(三) 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政许可等事项, 积极做好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准备工作 |
(四)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实施咨询工程师 (投资) 水平考试等环节自律管理 |
(五) 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 大力提升我国工程咨询业国际影响力 |
(六) 坚持以会员需求为导向, 拓展优化服务内容 |
(七) 加强自身建设, 提升行业自律管理与服务 |
二、对下一届理事会工作的建议 |
(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努力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做好咨询服务 |
(二) 全面强化规划引导, 扎实推进行业的改革发展 |
(三) 贯彻落实行业管理办法, 实现自律管理与简政放权有机衔接 |
(四) 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
(五) 整合行业资源, 更好服务会员服务社会 |
(六)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提高自律管理能力 |
(5)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15年年会工作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一、2014年年会以来主要工作回顾 |
(一)引导我国工程咨询业认清新形势把握新要求,积极推动行业改革与发展 |
(二)积极承担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的编制与研究,反映行业诉求,推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
(三)启动实施咨询工程师(投资)继续教育工作,增强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活力和后劲 |
(四)积极推动咨询工程师(投资)自律管理制度建设,保障专业人才队伍持续稳定发展 |
(五)开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有关工作,认真做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服务 |
(六)适应深化改革要求,主动引导工程咨询市场行为,探索调查和发布工程咨询那服务成本信息机制 |
(七)高度重视札实推进,做好国务院批准的FIDIC认证工程师培训和认证试点工作 |
(八)积极开展境内外交流合作,组织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推荐,更好展示我国工程咨询业实力 |
(九)以培训、评优为抓手,提高工程咨询服务能力,推动提升服务水平 |
(十)发挥“一刊一网”窗口作用,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积极开展行业宣传 |
(十一)加强协会自身建设,完善协会运行机制 |
二、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 |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设想 |
(一)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5]64号等文件,进一步抓好咨询工程师(投资)自律管理工作 |
(二)高标准按时完成好行业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凝聚全行业智慧,谋划好行业长远发展蓝图 |
(三)继续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政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加强行业管理 |
(四)继续推进行业诚信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咨询市场无序竞争和诚信缺失的突出问题 |
(五)组织开展FIDIC认证工程师考试认证,推进全球第一批FIDIC认证工程师的诞生 |
(六)加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工作力度,加快我国工程咨询业国际化步伐 |
(七)继续打造行业综合信息平台,为协会转型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
(6)努力做好宣传工作,扎实推进行业软实力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一、提高认识, 加强宣传工作领导 |
二、落实措施, 夯实宣传工作基础 |
三、整合资源, 发挥宣传工作合力 |
四、突出重点, 提高宣传工作效果 |
(7)《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详细摘要 |
Detailed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与研究背景 |
1.2 《安全生产法》研究概况及评析 |
1.2.1 《安全生产法》研究概况 |
1.2.2 《安全生产法》研究评述 |
1.3 研究意义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内容框架及实施效果 |
2.1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过程及背景 |
2.2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
2.2.1 五大目的 |
2.2.2 两项方针 |
2.2.3 五方互动机制 |
2.2.4 七项基本制度 |
2.3 《安全生产法》实施效果评价 |
2.3.1 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
2.3.2 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 |
2.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
2.3.4 促进了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 |
2.3.5 执法状况总体较好 |
2.3.6 社会监督机制基本得到落实 |
2.4 本章小结 |
3 《安全生产法》改进的基础理论研究 |
3.1 “安全生产”的概念辨析与法定含义的提出 |
3.1.1 “安全生产”的词源考察 |
3.1.2 “安全生产”含义辨析 |
3.1.3 “安全生产”法定含义的提出与阐释 |
3.2 安全生产法的概念及法律部门归属 |
3.3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关系 |
3.4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
3.4.1 生命第一、倾斜保护原则 |
3.4.2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 |
3.4.3 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原则 |
3.4.4 技术引领、方法科学原则 |
3.5 本章小结 |
4 《安全生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立法目的与功能定位明显偏差 |
4.1.1 突出“监督管理”使其偏向于行政监管法 |
4.1.2 舍弃“职业健康”保护使其立法目的残缺 |
4.1.3 “财产安全”的保护使生命健康保护空间受到挤压 |
4.1.4 “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导致根本指导思想错位 |
4.2 调整范围“名宽实窄” |
4.3 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从业准入制度缺失 |
4.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体系不完善 |
4.4.1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够明确 |
4.4.2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法律干预度明显较低 |
4.4.3 安全投入制度可操性差 |
4.4.4 针对特殊危险的特殊要求不够完善 |
4.4.5 针对用人单位间的交叉保障义务规定不清 |
4.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体系存在不足 |
4.5.1 安全生产权利的具体内容不够完善 |
4.5.2 缺少重要的决策参与权规定 |
4.5.3 缺少合理可行的参与机制 |
4.6 社会力量安全生产参与的规定缺失严重 |
4.6.1 总工会与行业工会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制度缺陷 |
4.6.2 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制度缺陷 |
4.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不顺 |
4.7.1 “政府领导”缺少法定的组织协调机制 |
4.7.2 “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界限模糊 |
4.7.3 “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级”、“地”不清 |
4.8 法律责任设定不够科学严谨 |
4.8.1 部分法律责任缺失 |
4.8.2 少量法律责任不适用 |
4.8.3 多数法律责任偏轻 |
4.9 本章小结 |
5 《安全生产法》改进的具体措施研究 |
5.1 恰当设置立法目的与范围,定位于职业安全卫生法 |
5.2 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专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
5.3 完善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体系 |
5.3.1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其安全生产主体意识 |
5.3.2 加大用人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法律干预度 |
5.3.3 建立安全投入的保障和促进措施 |
5.3.4 改进针对“高危行业”、“危险作业”等特殊危险的特殊制度 |
5.3.5 明确交叉关系中各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的分配 |
5.4 以促进合作为导向完善工人权利体系 |
5.4.1 完善工人参与安全生产事务的实体权利 |
5.4.2 建立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协商与谈判机制 |
5.4.3 建立基层工人安全卫生代表制度 |
5.5 突出社会力量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促进作用 |
5.5.1 立法结构上调整,增加“安全生产社会参与和监督”专章 |
5.5.2 强化各级总工会与行业工会的作用 |
5.5.3 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
5.5.4 明确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参与职责 |
5.5.5 明确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5.5.6 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事故预防与风险管理 |
5.6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
5.6.1 将安全生产委员会从法外体制变为法内体制 |
5.6.2 明确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职责分T |
5.6.3 明确属地,淡化分级,将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
5.7 优化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体系 |
5.7.1 实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无缝衔接 |
5.7.2 以“财产罚”与“资格罚”相结合处罚违法单位负责人 |
5.7.3 以比例原则为指导,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
5.8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本文创新点 |
6.3 研究局限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1.《安全生产法》修订建议稿 |
(8)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概念话语 |
(二) 现实记忆 |
(三) 史学思考 |
一、室内设计的自觉意识 |
(一) “十大建筑”与室内装饰艺术的初生 |
(二) “国际机场壁画”与绘画装饰艺术的发展 |
(三) “广告”对“工艺美术”设计意识的催生 |
二、室内设计业的市场化崛起 |
(一) 思想解放与理性回归 |
(二) 建筑设计的发展与室内设计理念的生成 |
(三) 室内设计行业的生成与市场化 |
三、探索中前进的室内设计教育 |
(一) 从工艺美术到艺术设计教育 |
(二) 设计教育的实践与创新 |
(三) 设计教育的交流与合作 |
四、设计艺术的“西学东渐” |
(一) 渐行渐近的国外设计思潮 |
(二) 室内设计的现实走向 |
(三) 全球化语境下的本土化反思 |
五、设计艺术的学术拓展与反思 |
(一) 概念的确立与演变 |
(二) 在交流中日渐成熟的艺术设计 |
(三) 实践与理论的互促——室内设计的创作与竞赛 |
(四) 室内设计与人的主题 |
六、走向规范化的室内设计业 |
(一) 发展中的行业组织 |
(二) 室内设计业的市场化 |
(三) 走向规范的必然选择 |
七、室内设计的硬件与软件 |
(一) 各类相关行业间的互动与实践 |
(二) 设计表现与设计艺术的重构 |
八、室内设计与大众消费 |
(一) 室内设计走向民众生活 |
(二) 室内设计与大众消费 |
(三) “发烧”、反思与务实 |
九、发展期的设计艺术 |
(一) 外来经验的本土转换 |
(二) 生存的欲求与应对 |
(三) 消费时代的室内设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借鉴国际经验推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课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 |
1.3.2 国内相关研究尚没有解决的问题 |
1.4 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 |
1.5 论文结构安排 |
第2章 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及协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
2.1 问卷调查的设计、发放和回收 |
2.1.1 问卷的设计 |
2.1.2 问卷的发放和回收 |
2.2 中国工程咨询行业的现状和问题 |
2.2.1 工程咨询的概念 |
2.2.2 中国工程咨询行业的现状 |
2.2.3 中国工程咨询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
2.2.4 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
2.3 中国工程咨询类行业协会的现状和问题 |
2.3.1 中国工程咨询类行业协会的现状 |
2.3.2 中国工程咨询类行业协会存在问题 |
第3章 发达国家行业协会的成功经验 |
3.1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菲迪克) |
3.1.1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简介 |
3.1.2 FIDIC 的成功经验 |
3.2 美国工程公司协会(ACEC) |
3.2.1 美国工程公司协会简介 |
3.2.2 美国工程公司协会的成功经验 |
第4章 关于行业协会借鉴国际经验推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
4.1 加强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 |
4.1.1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与国外有关行业协会的对比分析 |
4.1.2 关于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自身建设的几点建议 |
4.2 关于行业协会借鉴国际经验推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具体对策与建议 |
4.2.1 宣传工程咨询行业,提升社会认知度和咨询工程师的形象 |
4.2.2 推动工程咨询行业的相关立法 |
4.2.3 推动制定扶持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
4.2.4 推动咨询工程师职业责任保险体系的建设 |
4.2.5 加强行业培训和开展热点问题研究 |
第5章 总结 |
5.1 论文的成果 |
5.2 本研究的局限和今后的研究工作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基于国际视野与科学发展的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前言 |
0.1 写作动因与研究意义 |
0.2 探索与创新 |
0.3 文献综述 |
0.4 理论基础 |
0.5 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1. 内部控制基本概念的国际比较及其发展历程与启示 |
1.1 内部控制概念国际比较及简要辨析 |
1.1.1 学术界的观点 |
1.1.2 实务界的观点 |
1.1.3 国外权威组织与经典文献的观点 |
1.1.4 我国有关方面的观点 |
1.1.5 简要分析 |
1.2 国际内部控制发展历程及其启示 |
1.2.1 内部牵制阶段 |
1.2.2 内部控制制度阶段 |
1.2.3 内部控制结构阶段 |
1.2.4 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阶段 |
1.2.5 内部控制在适应企业内部管理需求与外部监管要求之间的双轨制运行阶段 |
2. 对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建设的总体构想 |
2.1 我国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历史回顾与经验总结 |
2.1.1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 |
2.1.2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推进内控体系建设的主要特点和基本经验 |
2.2 对当前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建设的总体构想 |
2.2.1 研究制定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的基本原则 |
2.2.2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内部控制框架体系 |
3.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建设的现状与思考 |
3.1 转型经济时期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分析及国外经验教训的启示 |
3.1.1 对转型经济时期我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基本判断和总体评价 |
3.1.2 对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现状的认识和分析 |
3.1.3 国际会计公司对我国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认识和评价 |
3.1.4 国外企业在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中反映出来的问题 |
3.2 对当前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建设的思考 |
3.2.1 需在基本规范中明确和强调的若干问题 |
3.2.2 具体规范和应用指引的主要构成项目问题 |
3.2.3 对小企业内部控制的特殊考虑 |
4. 关于我国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标准建设的有关问题 |
4.1 美国和有关国际组织加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建设的情况与启示 |
4.1.1 美国加强政府内部控制建设的大致脉络回顾 |
4.1.2 美国加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的有关实践 |
4.1.3 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对政府内部控制的有关规定 |
4.1.4 几点启示 |
4.2 对我国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标准建设的初步设想 |
4.2.1 当前加强我国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建设的重大意义 |
4.2.2 我国加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建设的现状 |
4.2.3 对我国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控制标准建设的若干思考 |
5. 对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实施体系的构建 |
5.1 内部控制评价国际比较及当前我国内控评价制度建设 |
5.1.1 内部控制评价的基本模式 |
5.1.2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估 |
5.1.3 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 |
5.1.4 政府监管部门内部控制评估 |
5.1.5 建立我国企业内控评估制度的基本政策性问题 |
5.2 美国实施内部控制体系的经验教训及对推进我国内部控制体系实施机制建设的启示 |
5.2.1 值得借鉴的经验及其启示 |
5.2.2 值得汲取的教训及其启示 |
6. 加快我国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建设与推进内部控制国际趋同 |
6.1 信息技术内部控制国际研究现状及对运用信息技术实施内部控制 |
6.1.1 有关国家、地区和职业组织对信息技术内部控制的研究概况 |
6.1.2 对运用信息技术实施内部控制的初步思考 |
6.2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推进我国内部控制国际趋同 |
6.2.1 推进内部控制国际趋同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
6.2.2 我国会计国际趋同成果与影响为内部控制国际趋同提供了有益启示 |
6.2.3 对我国推进内部控制国际趋同事业的初步设想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中咨协会在山西省召开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座谈会(论文参考文献)
- [1]环评机构依法治理问题研究[D]. 魏文思.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4)
- [2]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4]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J]. 肖凤桐. 中国工程咨询, 2018(07)
- [5]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中国工程咨询协会2015年年会工作报告[J]. 王武龙. 中国工程咨询, 2015(12)
- [6]努力做好宣传工作,扎实推进行业软实力建设[J]. 张党良. 中国工程咨询, 2014(10)
- [7]《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D]. 刘超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2(04)
- [8]新时期30年室内设计艺术历程研究[D]. 董赤. 东北师范大学, 2010(11)
- [9]借鉴国际经验推动中国工程咨询行业发展的思考[D]. 张洁. 清华大学, 2009(03)
- [10]基于国际视野与科学发展的我国内部控制框架体系研究[D]. 王宏. 西南财经大学, 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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