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风险和保险 (上)(论文文献综述)
吴滔[1](2021)在《基于博弈论的地铁项目建设保险费率厘定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毕李丹妮[2](2021)在《中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变迁与走向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越来越多,质量问题也越发突出。有很多质量问题只有在工程交付使用后的一段时间内才会逐渐显现,且出现质量问题后参建单位之间往往会相互推诿,责任难以确定,使得问题无法得到较快、较好的解决,建设工程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所遭受的损失难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权益得不到有效、合理、及时的保障。因此,亟需引入新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机制以解决中国严峻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根据国际先进经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是完善工程质量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工程质量的一种重要且有效的经济手段。法国是最早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国家,也是发展最成熟的国家之一。随后,西班牙、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也逐步引入借鉴法国的运作机制,并结合国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早在20世纪末期,中国就开始关注建设工程质量保险;从2000年起,陆续开展了相关的研究和试点工作。经过二十年的探索和尝试,中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由于中国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尚处于比较初级的阶段,能够找到的研究资料非常有限,实践经验就更加缺乏,因此论文试图基于政策文本来对制度的变迁与走向进行探索。在概念界定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论文搜集整理了2000-2019年中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相关的文件,从政策文本的形式特征和内容特征两个大方面展开研究:在形式特征上,运用统计分析的方法对相关政策文本的时间分布、区域分布、发文主体、文种类型、政策主题等形式特征进行分析;在内容特征上,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相关政策文本的内容进行详细剖析。通过对二十年间的相关政策文本进行梳理发现,在经过几个阶段的探索和发展之后,中国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内容不断完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试点范围不断扩大,局部地区的试点已经卓有成效,北京、上海等地的制度框架已初步搭建起来,但是还有地区仍处于试点起步阶段或制度空白状态;制度内容多以计划为主,近几年专门的地区性实施细则开始增多,但实质性内容仍然稍显不足,也一直缺乏更为具体的专项制度和立法。中国的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仍需完善,相关研究还可以进一步深化。
方阁[3](2020)在《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挪威船舶保险条款一直是国际船舶保险领域内重要的条款内容之一。基于其独特的保险历史和实践,它采取了承保“全部风险”而非“列明风险”的风险体系。对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的研究,将不仅有助于我们加深对船舶保险法律中风险规则的认识,理解船舶保险条款中各条文的定位与相互关系,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深化对保险合同中因果关系规则和合同解释规则的认知。尤其是在我国的保险法体系下构建海上保险条款以及海上保险与一般保险相协调时面临的一些基础性结构问题,可以通过引入承保“全部风险”条款的方法得到一定的缓和。对此,本文将试图解构挪威船舶保险条款在海上保险语境下的法律含义,明确其历史发展轨迹和法律背景的成因,并通过对挪威法下保险条款中风险划分、因果关系规则和条文解释规则等内容基本内涵的研究,确定船舶保险条款中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规则体系。具体而言,论文由引言、六个章节正文以及结论三个部分组成。引言部分阐述了本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研究现状、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在构思写作中采用的研究方法。第一章是对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的历史与背景法律发展的概述。本章作为全篇的背景理论,概要地阐述海商事法律在北欧地区的发展史,研究了与船舶保险有关的法律在挪威发展演化的历史原因,通过对与船舶保险条款有关的背景法律规则的整理,确定了影响挪威船舶保险规则的背景法律规则、法律实践的特征与法律方法。第二章是对挪威船舶保险条款法律性质与主要内容的分析。在强调尊重海上保险“特殊性”与合同自由的大背景下,除了《保险合同法》中个别的强制性规则不得违反之外,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保险方案)实际上在船舶保险合同领域具有“准法律”的效力。该方案在有关保险合同构成要件的基础内容方面,如保险单、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告知义务等,与作为其“背景法律”的一般保险法律在整体上保持一致。第三章论述了挪威船舶保险条款中通过“全部风险”原则确定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责任的基础划分。本章通过条文的具体分析,系统地整理了在海上风险保险和战争风险保险下的承保风险范围,解释了两种不同的保险类型分别的承保范围与风险内容上的衔接。在通过判例对条文进行阐释的基础上,明确了“全部风险”保险实践中对风险的承保与排除的具体影响因素。第四章通过分析并解构船舶保险条款中拟定的明确的因果关系规则,确定了在实际的保险活动过程中大陆法系基于条件关系学说发展出的合同因果关系规则理论。基于对措辞的一般理解,保险条款在条件理论的推演下构建了完整的因果关系解释网。在认可保险事故原因与责任的可分性理论,以及保险费与保险责任应当具有正确比例关系的前提下,从保险事故的定义出发,保险条款在结合风险划分的基础上采用了“经修正的分配规则”与“经修正的主要原因规则”作为风险与损失之间的具体因果关系规则。同时对于多种混合原因造成损失,且数个原因之间存在不同关联之间的情形下的因果关系规则都做了单独的细致规定。第五章论述了挪威法下对于船舶保险条款的解释规则。本章从两个角度阐述了对保险条款的解释方法。首先在确定船舶保险条款为典型的“标准条款”之后,采用准备工作文件,运用历史性的解释方法获得对条文的一般理解。同时在结合判例法的基础上,文章归纳了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目的是为了通过客观解释的方法寻求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在对客观解释适用范围及其限制的讨论中确定了对于船舶保险条款应当适用的解释方法的边界。第六章是挪威船舶保险条款对我国的借鉴论。文章讨论了对借鉴承保“全部风险”保险条款对修复我国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法律之间的差异上的帮助。同时在前文论述的基础上,探讨了当前我国法律环境下直接适用“全部风险”保险条款可能带来的益处与冲突。
翁玉莹[4](2020)在《A保险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的主要问题及成因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超高速发展,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原有的市场格局不断被打破,涌现出一批内外资保险主体,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财产险作为保险业务中尤为重要的一类,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即便我国财产险市场发展迅猛,但市场各方都对于承保端业务的发展这一财产险业务流程的重要环节缺乏重视,财产险业务的管控工作缺位。而开展承保端业务的发展现状研究能够改善我国财险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财险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并且有助于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社会管理的职能。本文先对我国保险行业的业务发展历程和进行了回顾,为本文提供了理论基础,之后详细研究分析了财产险行业的业务发展情况,指出我国与国际领先财产保险公司之间存在的差距,并对当前承保端发展问题的意义、作用、内容以及面临的困境进行了详细地论述与分析,指出承保端业务具有为保险公司把控隐患、降低风险、促进保险业务升级的作用。财产险的承保端业务发展主要从三个方面推进,即销售、承保、核保三个层面。然后结合A保险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经营情况,对承保端业务发展的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通过总结实际经验,形成适用于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发展问题的对策。最后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A保险公司提升承保风端业务发展的意见建议,包括改变业务质量,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改革人员考核方式;加强投保人权责宣导;完善核保手段,加强核保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期待通过本文的研究对A保险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发展有更好的推进作用,并为其他保险公司提供借鉴。同以往的文献研究相比,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影响保险公司业务发展的因素方面,本文首次从承保端研究视角切入,将自身的工作经验与理论实践相结合,试图得出较为有意义的分析结论。
初美艳[5](2020)在《船舶建造保险的承保范围研究》文中认为船舶建造保险是一种特殊的船舶保险,目前我国所采用的大多数船舶建造保险条款都是借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船舶建造保险条款》,这一条款最初是借鉴英国协会造船厂的风险保险条款(Institute Clauses for Builders’ Risks)。由于翻译不精确和中英对于海上保险法律规定的差异,导致目前所适用的船舶建造保险条款过于粗泛模糊、不够细致,在实践中保险双方容易就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产生争议。对于保险双方产生的纠纷,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又暴露出关于船舶建造保险适用法律也不够明确的问题,船舶建造保险的相关法律制度和在其调整下的船舶建造保险条款都需要明确和完善。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论,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是对船舶建造保险的概述,阐述了界定船舶建造保险概念要从认定保险标的进行,船舶建造保险标的的认定对明确船舶建造保险承保范围也具有重要意义,提出研究船舶建造保险的承保范围主要是研究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指出我国船舶建造保险目前存在的缺陷。第二章侧重于对中英船舶建造保险责任范围条款和除外责任条款进行对比分析,指出中国船舶建造保险目前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条款中存在的缺陷,及目前中国船舶建造保险适用法律不明确的问题,为完善中国船舶建造保险条款提供理论分析。第三章在第一章、第二章的理论基础上从保险标的入手,鉴于在建中船舶在不同阶段会呈现出不同状态,导致了船舶建造保险的阶段性特点。据此提出采用分阶段理论研究船舶建造保险,并进一步将船舶建造保险进行分阶段的时间节点明确为“船舶下水成功具有航行能力可以进行试航检验”时,将船舶建造保险划分为船舶建造阶段和试航阶段两个阶段。在船舶建造阶段适用《保险法》调整,在船舶试航阶段适用《海商法》调整。借鉴英国所采取的“列明风险”结合“一切险减去除外责任”的风险模式,以分阶段方式确定中国船舶建造保险条款中的风险模式,从适用法律和风险承保模式对分阶段理论的实践可操作性进行论证。第四章是对船舶建造保险承保范围的完善建议章。借鉴国外合同条款和案例法判定中的成熟之处,对中国船舶建造保险的承保范围进行完善,进而对细化船舶建造保险条款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提出完善建议。
黄慕琦[6](2020)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境外工程保险发展研究 ——以东盟为例》文中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我国境外工程保险领域发展迅猛。一些学者注意到了工程保险在境外发展的潜力,例如境外工程保险起步早、数量大、需求广等。东盟十国作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伙伴,中国在各东道国承建各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由于东盟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工程面临的政治、经济等宏观环境风险较高。承保我国跨境工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我国境外工程承包商因境外风险所遭受的损失,但当前我国法律法规、保险市场方面发展程度不足,极大限制了我国境外工程发展的进程,加大对该险种在东盟市场的发展研究为大势所趋,刻不容缓。本文第一部分将研究对象的相关背景及国内外研究进行了梳理,完成境外工程保险的系统性阐述;第二部分根据东盟国家境外工程的特征分析,运用风险列举法辩识中国在东盟国家建设基础设施面临的风险;第三部分通过对保险公司、投保方、管制方的分析,总结境外工程保险发展现状及阻碍;第四部分在上文基础上提出风险防范及市场发展对策。经过本文研究发现,东盟国家的基建具有资金需求大、中方国有建商占据市场、属国技术落后、风险管控难、投资失败率高的特点,并且在开展境外工程保险的过程中存在腐败行为影响费率、费率与国际趋势相悖、不具备国际竞争力等障碍,因此需要保险公司在涉外展业中不断增强风险防控,在保证盈利的前提下,运用科技优化承保过程、勇于尝试开发险种,行业间进行交叉合作;投保方应强化保险意识,成立自保公司;在体制监管中应立足国家层面增加政策灵活性。
陈新立[7](2020)在《关于保险公司偿二代下风险管理的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并且成为世界第二大保险市场,偿一代及偿一代下的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和保险行业监督监管体系已无法适应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要求,也远落后于世界先进国家。2016年,风险导向的偿二代正式实施,给我国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深刻影响。本文将介绍和分析中国偿付能力发展的历程,偿二代及其下阶段的完善,偿二代与其它国际偿付能力监管方法的比较,偿二代的影响及保险公司的转型,偿二代下的资本和资本收益优化,着重研究了偿二代下的风险管理和实务,以及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不足管理。研究发现在偿二代下对保险公司在资产端的风险管理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重点在于管理资产配置、降低资本需求、有效管理利率和市场风险、充分与负债端联动、优化风险调整后的投资收益率;负债端的风险管理则是充分优化利润、资本和增长三者之间的关系,重点着力于优化并调整产品结构,平衡投资能力和风险,提高股东的资本效率;在企业风险管理方面,则应该加强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和治理结构,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以实现更效率的资本利用效率。在偿二代下风险管理已经完全不同于偿一代,其大大提高了在治理架构、风险偏好、风险限额、风险流程、内部控制、自有偿付能力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另外偿二代的实施对不同规模保险公司的影响也是非常不一样的,因此需要更加差异化的保险公司经营,包括差异化的行销能力、产品开发能力、资本管理能力、投资能力等,特别是过去处于事后的风险管理,更应走向事前、事中,包括深入到保险公司的战略规划、预算等领域,更具体的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制度和流程、流动性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研究同样发现偿二代的实施不是一个孤立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性的管理,本文也分析了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需要继续完善的地方,以及如何就偿付能力管理与中国的会计准则等有效结合以提高监管效率。
毛娴[8](2020)在《J企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的保险运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战略实施的逐步深入,中国海外投资态势已呈现持续增长,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步伐也随之加快。在企业看到更多机遇的同时,更是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因此,海外投资项目中的风险亟待解决,也只有解决了其中的主要风险,才能最大程度保障项目的利益。J企业是国内一家民营企业,是典型的海外投资企业代表,近几年海外投资节奏较快,但面临的风险很大,也曾遭遇过重大损失。目前,J企业在海外投资时越来越谨慎,错过了很多完全可以大胆投资的项目,这种现状已经阻碍到企业的发展,但它却还是对海外投资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不熟悉,对海外投资相关保险的认识需求强烈。海外投资相关保险是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的主要部分,而出口信用保险作为一种政策性金融工具,从刚开始助力出口贸易到现在助力海外投资,在出口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还是有很多企业对海外投资项目相关的保险认识不足,或是运用不足。因此,本文基于出口信用保险的视角,运用案例分析法对J企业海外投资项目主要风险做了保险运用研究。本文结合海外投资和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理论等,分析了J企业的主要风险,之后根据J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在不同阶段的保险需求,从风险保障和融资促进两大类选择了相应的保险产品。选择风险保障类产品时,针对政治风险和信用风险,本文分别选择了海外投资股权保险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选择融资促进类产品时,针对该项目中的两块融资风险,分别选择了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和特定合同保险。之后,根据保险运用的过程和结论,本文提出了运用海外投资项目保险时的措施:一是做好项目可行研究和规划;二是合规办理国内外审批手续;三是充分用好出口信用保险,并根据J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应的具体措施。同时,通过本文典型的分析研究,可以给其他更多海外投资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运用的借鉴,他们对照本文分析的过程和结果,结合自身海外投资项目实际,便可快速选择到合适的保险产品,具有直接、有效的参考价值。
毛勤晶[9](2020)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出口是一个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伯尔尼协会的数据,仅2018年出口信用保险就支持了全球2.5万亿美元的出口和投资,占全球跨境贸易和服务金额13%。我国是全世界的生产制造大国和贸易大国,出口对于我国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同样意义重大。从1988年中国恢复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以来,高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的出口。30年间该制度直接支持出口贸易金额从1989年的1.0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6098亿美元1。根据我国2019年17.23万亿的出口额计算,出口信用保险占出口额比重达24.8%,远超国际平均水平。在我国的实践发展中,政府高度重视。从2009年开始至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先后八次、连续五年提及出口信用保险。希望运用这一政策性工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2020年2月抗击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三次不同的中央会议上,提及出口信用保险,并指出要用“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稳住外贸外资的基本盘”。然而不同国家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制度安排均有所差异。上世纪末欧盟内部还出现过出口信用保险部分业务私有化的现象,形成了三大商业保险机构:Coface、Autradius、Euler Hermes。在伯尔尼协会中,商业性机构一度占据85%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份额(Morel,2010)。作为政策属性的重要载体,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在各国的具体模式也不完全相同。国外学者对于该制度的政策性和商业化的选择、模式安排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上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和讨论(如:Funatsu,1986;Koning et al,2003;Turguttopbas,2013;Pamela,2016;Koen,2019)。在我国,虽然采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方式,体现出了较强的政策性特点,但同样有商业保险机构涉足相应领域的经营。国内学者对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属性问题也展开了争鸣和探索(如:赵慧萍、王国军,2006;唐金成等,2010;周玉坤,2019)。前期的研究多聚焦于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系统研究相对较少。加上各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经济体量、制度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部分研究假设、研究结论在我国并不完全适用。那么,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属性内在成因是什么?具体作用机制是什么?在中国,政策属性如何实现其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当前我国正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内外部的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回答这些问题,研究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对服务于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围绕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问题,通过规范研究,采用政策性金融理论,分析了其属性、功能等特征事实,探讨了出口信用保险的供需对出口贸易的影响。然后构建演化博弈模型、立足我国二元特征的出口贸易,围绕政策性目标的实现,对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展开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研究了相关的作用机制。最后结合当前国际贸易的新格局和风险变化,对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调整提出发展建议。本文的具体内容分为7章,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梳理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其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包括第一章的导论和第二章概念范畴界定和政策性成因的理论探讨。第一章,导论。通过实践和理论背景介绍,提出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属性与其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目标关系的问题。梳理了既有研究的文献,阐述了研究的目的、意义,介绍了本文研究所采用的方法、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总结了创新和不足。第二章,概念范畴界定和政策性理论基础。对于研究的关键范畴予以界定。梳理中外学者研究成果,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成因的主要理论展开讨论,如市场缺陷理论、风险感知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等等,研究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探讨政策性理论基础。第二部分,研究问题。对于出口信用保险展开理论和实证的全面研究,探讨其政策属性、功能等特征事实,以及实现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的作用机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出口信用保险的实际情况,聚焦该制度的关键政策性目标——促进出口贸易,对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供需均衡的展开探讨,做出理论分析,构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第三章重点探讨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事实,第四章至第六章解决政策性作用机制问题。第三章,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事实及演变。梳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在中国和全球发展历史,分析在特定贸易环境和发展阶段下,该制度政策性属性的变迁和调整,研究其反映的内在规律。全面梳理总结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研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作用于外贸出口的内在机理。结合全球主要国家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具体模式,进行了特征事实的对比分析,对于不同模式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展开了讨论。第四章,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基础:基于供需视角分析。从市场均衡角度入手,分析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提出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均衡悖论,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分析该险种市场均衡的经济学特点。无政府介入的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会出现低需求和低供给的均衡状况,无法有效支持出口贸易。从而提出政府介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研究其政策属性在市场上的作用机制。第五章,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演化博弈模型。考虑到国际贸易的风险特殊性,结合前景理论,以政策性目标为导向,构建了一个包括政府、保险公司、出口企业、海外买方在内的国际贸易演化博弈模型。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存在风险及风险感知的特殊性。通过模型推导,分析政府、政策性保险公司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为政策目标,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影响国际贸易买卖双方的交易均衡、推动出口贸易发展。第六章,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以中国为例的实证分析。立足我国出口贸易的二元特征事实,对比在不同贸易模式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机制差异,提出研究假设并构建模型。验证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对于不同贸易模式影响差异,研究该险种在中国发挥政策性价值的特殊性。同时结合当前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特殊环境,探讨出口信用保险对于贸易结构优化的价值和作用。第三部分作为最终的政策建议和展望,回答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调整和发展的问题。第七章,国际贸易新格局下的风险变化与政策性调整。结合当前国际贸易新格局的变化,对于国际贸易中风险变化及企业基于风险需求做了分析,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模式问题和变革展开讨论,结合其政策性和金融性特征,对于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做了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同时提出对未来研究的改进方向。根据以上的研究思路和框架,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主要结论有:1、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是和其承担的风险和功能相关的。出口信用保险具备促进出口贸易的功能,进而能推动一国经济发展、就业增加、国际收支平衡。因此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立,政策属性贯穿于发展始终。政策性发挥程度则与不同时期全球的宏观风险和不同国家自身的状况高度相关。逆周期调节作用是其政策性体现的关键领域。2、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可以分为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政策性体现最关键的是促进出口贸易的核心功能。该功能同时作用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并通过基础功能的实现,达成特定的政策目标。3、出口信用保险没有政府介入时会出现市场均衡悖论,不利于实现对于出口促进的政策目标。通过演化博弈模型说明,要更好的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与海外买方达成贸易均衡,需要保险机构同时提高赔偿水平和降低保险费率。政府的必要参与才能更好实现促进出口的政策性目标。4、中国出口贸易具有二元特征,出口信用保险的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在一般贸易下体现更加明显。在样本期间,通过省级面板数据验证,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每增加1亿元,平均将影响各省一般贸易出口增长12.1%,影响各省总出口额增长8.3%,而影响加工贸易出口增长仅6.4%而且并不显着。说明如果准确区分贸易模式,出口信用保险的边际影响会上升45.6%。同时这种影响具有的门槛效应特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本文以问题导向和实证分析为基础,开展了具有一定探索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并得出了一些具有一定理论创新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结论。本文主要的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1、运用政策性金融理论、风险感知理论,系统性地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问题。前人的研究侧重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某一方面,且较少涉及其政策属性问题。当前研究的主线围绕政策属性,从政策性成因、属性、功能、作用机制和目标实现不同角度,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展开了全面系统的研究。研究聚焦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两个关键问题:风险的特殊性和功能的特殊性。对于风险层面,研究了出口贸易中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特殊属性,及其带来的出口企业风险感知问题,阐述了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需求。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进行了系统梳理,分宏观、微观两个层次,将功能分为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三类。结合成因,进一步研究了作用机制和政策性成效。从促进出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结构优化两个领域,探讨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作用。在内容的系统性上有一定的创新。2、用风险感知理论和演化博弈方法,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国际贸易均衡的改善作用。首次将风险感知理论和演化博弈方法引入到出口信用保险研究中。构建了政府、保险公司参与下,出口企业和海外买方国际贸易均衡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出口企业国际贸易中的风险感知情况,探讨了海外买方的违约对于贸易达成的影响。研究了基于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出口信用保险对国际贸易演化均衡的作用机制和影响路径。3、结合中国出口贸易中二元特征,拓展了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的研究领域,区分不同贸易模式内在作用机制,展开了实证分析。本文在讨论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拉动作用时,首次区分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从理论和经验分析两个方面探讨了出口信用保险对于不同贸易模式传导作用机制的差异问题,拓展了研究领域。并基于中国的实践,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推动贸易结构优化提供了新的有力证据。相关研究同样为政府制定外贸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的价值,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本文的不足之处主要有:1、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研究涉及政策性金融、国际贸易等多个领域。本文做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由于作者自身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水平有限,对于出口信用保险与国际贸易理论结合和研究仍不够深入。2、本文虽然尝试了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一般贸易的影响做了实证分析,借鉴了国内外已有研究的成果,但在变量选取、模型构建方面,受到数据来源制约仍不够深入,缺乏跨国对比,科学性和完备性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相信随着未来数据的进一步完善,研究结果将更为准确,解释能力和参考价值将进一步提高。
黄洁[10](2020)在《基于风险评估的尾矿库安责险保费计算方法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是一个矿业大国。随着矿山资源的不断开发与利用,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尾矿库作为矿山矿选后排出尾矿的场所,是非煤矿山重大危险源之一,加强尾矿库安全风险管理是我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安责险作为现代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安全生产领域引入意义重大。由于我国安责险发展起步较晚,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实施方式和制度建设层面,关于如何实现企业安全风险与安责险保费定量挂钩缺少深入研究。因此,建立基于风险评估的安责险保费计算方法是我国高危行业安责险定价模型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目前亟需填补的一项空白。基于以上思考,本文以非煤矿山尾矿库为研究对象,提出了基于风险评估的非煤矿山尾矿库安责险保费计算方法,以期为合理确定安责险保费提供参考依据,从而推进安责险的顺利实施。主要工作总结如下:(1)借鉴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以事故致因理论为基础,从“人、物、环境、管理和项目特性”5个方面构建了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并对各指标进行了详细阐述。该指标体系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出非煤矿山尾矿库企业的安全风险状况,为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2)对比分析了常用的风险评估方法,提出采用层次分析法、熵权法和除法集成法确定评估指标的风险权重,并构建了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的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模型。通过实例分析,证明了该评估方法能够较好的适应多层次的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且计算简单、易于掌握,在保证评估结果精度要求的前提下,同时也满足了安责险保费厘定的经济性要求。(3)基于实际数据构建了AGA-RBF神经网络模型,建立了企业安全风险与安责险保费之间的对应机制。利用湖南省58个非煤矿山尾矿库承保样本数据进行了安责险保费厘定实验,在模型变量选择和参数设置的基础上,通过对比采用GD算法、SGA算法和AGA算法分别训练的RBF神经网络误差,证明了AGA-RBF模型的拟合效果更好,准确性更高,为我国非煤矿山尾矿库安责险产品定价提供了一种更为客观的测算方法。(4)以湖南省M尾矿库为案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基于风险评估模型和AGA-RBF模型的安责险保费计算方法较为合理,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出该项目的实际安全风险状况,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研究结果可为保险机构评估企业安全风险和制定合适的安责险保费提供参考依据,对推动我国安责险的发展和促进保险市场的良性竞争具有积极意义。
二、工程风险和保险 (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程风险和保险 (上)(论文提纲范文)
(2)中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变迁与走向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前言 |
1.2 研究背景 |
1.2.1 中国建设工程质量现状 |
1.2.2 国外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发展 |
1.2.3 中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发展 |
1.2.4 发展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意义 |
1.3 研究问题及目的 |
1.3.1 研究问题 |
1.3.2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1.4.1 理论意义 |
1.4.2 实践价值 |
1.5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5.1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研究 |
1.5.2 政策文本分析研究现状 |
1.5.3 研究评述 |
1.6 篇章结构安排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建设工程质量保险概念 |
2.1.1 建设工程质量风险 |
2.1.2 建设工程质量保险 |
2.2 政策文本分析方法 |
2.2.1 概念界定 |
2.2.2 政策文本分析方法的分类 |
2.2.3 政策文本分析方法的应用 |
2.3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3.1 外部性 |
2.3.2 信息不对称 |
2.3.3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 |
2.3.4 建设工程质量保险的数理基础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3.1 研究范围 |
3.2 研究思路 |
3.3 主要研究方法 |
3.4 样本选择 |
3.5 政策文本编码分类 |
3.5.1 政策文本的分类和整理 |
3.5.2 政策文本编码体系 |
第四章 中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形式特征分析 |
4.1 政策文本的时间分布与制度变迁分析 |
4.2 政策文本的区域分布 |
4.3 政策文本的发文主体 |
4.3.1 全国层面政策文本的发文主体 |
4.3.2 区域层面政策文本的发文主体 |
4.4 政策文本的文种类型 |
4.5 政策文本的主题分析 |
4.6 形式特征总结 |
第五章 中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内容特征分析 |
5.1 政策内容概况 |
5.2 纵向比较分析——以上海为例 |
5.1.1 文本内容比较分析 |
5.1.2 上海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
5.3 横向比较分析 |
5.4 内容特征总结 |
第六章 结论及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对策和建议 |
6.2.1 健全法律法规 |
6.2.2 扩大试点范围 |
6.2.3 完善配套机制 |
6.2.4 培养专业人才 |
6.3 贡献和不足 |
6.3.1 研究可能的贡献 |
6.3.2 存在的不足 |
6.4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攻读硕士学位论文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本文的选题 |
二、本文选题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概述 |
三、本文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四、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的历史发展与法律背景概述 |
第一节 海上保险的历史溯源与北欧发展 |
一、海上保险的历史 |
二、海上保险在北欧的传播 |
第二节 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的发展 |
一、标准保险方案的拟定 |
二、现代海事保险方案的形成 |
三、《北欧海事保险方案》的法律特征 |
第三节 挪威保险条款的法律背景 |
一、北欧法律的区域化与现代化 |
二、法律的制定机构、司法系统和法律规范的效力层级 |
三、法律规则、法律实践的特征与法律方法 |
第二章 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的法律性质与主要内容 |
第一节 法律对船舶保险条款的规制 |
一、海上保险的概念与特殊性 |
二、船舶保险条款对一般保险法的背离 |
第二节 船舶保险条款的名称与性质 |
一、条款的名称与翻译 |
二、条款的“准法律”性质 |
第三节 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的基础内容 |
一、保险合同与保险单 |
二、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
三、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告知义务 |
第三章 “全部风险”原则下船舶保险条款承保范围的构建 |
第一节 对海上风险的承保 |
一、对海上风险承保范围的“积极界定” |
二、对海上风险保险承保范围的“消极界定” |
第二节 海上风险保险中的排除风险 |
一、由战争风险保险承保的风险 |
二、由本国国家主权权力带来的干涉行为 |
三、国家主权行为下的征用 |
四、破产及其他情形 |
五、RACE Ⅱ条款 |
六、其他未列明的除外风险 |
第三节 战争风险保险中的承保风险 |
一、战争或者类似战争使用武器的情形 |
二、由于外国国家主权权力带来的干涉 |
三、与SR&CC类似的行为 |
四、海盗 |
五、通过排除式表达的其他风险除外类型 |
第四节 船舶保险条款承保范围与特征 |
一、保险条款的风险框架 |
二、“全部风险”原则下船舶保险条款的特征 |
第四章 挪威船舶保险合同的因果关系规则 |
第一节 保险事故 |
第二节 普通的因果关系理论 |
一、因果关系理论概述 |
二、因果关系理论的来源 |
三、法律规则与意思自治 |
第三节 法律上具体的因果关系规则 |
一、主要原因规则 |
二、分配规则的引入 |
三、分配规则的合理性 |
四、充分性规则 |
第四节 NMIP中的因果关系规则 |
一、经修正的分配规则 |
二、经修正的主要原因规则 |
三、某些战争风险的例外情形 |
第五节 其他影响因果关系规则的因素 |
一、无法判定损害风险类别的情形 |
二、确定责任的时间规则 |
三、未知缺陷或者损坏带来的进一步损坏 |
四、已知的缺陷或损害 |
五、关于“固有风险”引起损坏的例外 |
第六节 制裁的限制和除外 |
一、国际制裁与船舶保险 |
二、制裁限制条款的特征 |
第七节 船舶保险条款中因果关系的内容及影响因素 |
一、船舶保险条款中的因果关系规则 |
二、影响因果关系规则的合理性因素 |
第五章 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的解释规则 |
第一节 制定主体对“标准条款”性质的影响 |
第二节 标准条款的解释规则 |
一、立法或合同准备工作文件的价值 |
二、历史性的解释方法 |
三、其他常见条款的单独解释规则 |
四、合法性对规则效力自洽性的限制 |
五、特殊情况下的效力解释 |
第三节 合同条款解释一般规则对船舶保险条款解释的影响 |
一、客观解释规则 |
二、对于客观解释方法的背离 |
三、系统性的解释理论 |
四、背景内容的解释方法 |
五、对于标准条款解释方法的历史性解释 |
六、法律规则对合同解释的限制 |
第六章 挪威船舶保险条款对我国的借鉴 |
第一节 借鉴的可能——法律和市场环境的相似性 |
第二节 借鉴的目的——海上保险法与保险法的协调 |
一、规则层面的差异与协调 |
二、船舶保险合同的合同自由 |
三、船舶保险合同的范畴 |
四、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
五、告知义务的履行及其边界 |
第三节 借鉴的对象——承保“全部风险”的保险条款 |
一、“全部风险”条款的构建 |
二、我国海上保险中因果关系的基本规则 |
三、船舶保险条款的解释规则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缩略词简表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A保险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的主要问题及成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 |
1.3.2 国内研究 |
1.4 主要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承保的概念 |
2.1.1 承保的定义 |
2.1.2 承保工作的意义 |
2.1.3 承保工作的内容 |
2.2 财产险理论 |
2.2.1 财产险概念 |
2.2.2 财产险经营特性 |
3 A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
3.1 A保险公司及其财产险业务简介 |
3.1.1 A保险公司概况 |
3.1.2 A保险公司组织结构 |
3.1.3 A保险公司财产险业务简介 |
3.2 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发展的现状 |
3.2.1 承保端业务的发展历程 |
3.2.2 现有承保产品构成 |
3.2.3 盈利情况及成本架构 |
4 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成因分析 |
4.1 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销售行为不规范 |
4.1.2 风险控制水平低 |
4.1.3 核保效率有待提升 |
4.2 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销售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 |
4.2.2 风控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 |
4.2.3 承保、核保环节问题产生的原因 |
5 促进A保险公司承保端业务发展的对策 |
5.1 完善保险承保业务管理人才培养体系 |
5.1.1 提高人才引进标准 |
5.1.2 完善人才培训机制 |
5.2 建立针对保险营销人员的诚信评价体系 |
5.2.1 改革人员考核方式 |
5.2.2 建立诚信评价体系 |
5.3 健全投保人权责明确约束及整改制度 |
5.3.1 加强投保人权责宣导 |
5.3.2 健全投保人整改制度 |
5.4 加强和完善财产险核保工作 |
5.4.1 完善核保手段 |
5.4.2 加强核保队伍建设 |
6 研究结论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船舶建造保险的承保范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船舶建造保险概述 |
第一节 船舶建造保险的含义 |
一、传统船舶保险的保险标的 |
二、船舶建造保险的保险标的 |
三、船舶建造保险的概念界定 |
四、船舶建造保险的性质分析 |
第二节 船舶建造保险承保范围的界定 |
一、船舶建造保险承保范围的内涵 |
二、船舶建造保险承保范围的具体体现 |
第二章 船舶建造保险的责任范围与除外责任 |
第一节 船舶建造保险的责任范围研究 |
一、人保船舶建造保险责任范围条款分析 |
二、英国协会船舶建造保险责任范围条款分析 |
三、中英对比分析中国船舶建造保险责任范围的缺陷 |
四、中国船舶建造保险适用法律不明确的缺陷 |
第二节 船舶建造保险的除外责任研究 |
一、人保船舶建造保险除外责任分析 |
二、英国协会船舶建造保险除外责任分析 |
三、中英对比分析中国船舶建造保险除外责任的缺陷 |
第三章 船舶建造保险分阶段理论 |
第一节 分阶段理论的设立基础 |
一、船舶建造保险保险标的的特殊性——阶段性特点 |
二、船舶建造保险的特殊性一一阶段性和综合性 |
第二节 分阶段适用法律问题 |
一、适用法律不同对船舶建造保险承保范围的影响 |
二、分阶段明确适用法律 |
第三节 分阶段理论的实践适用 |
一、确定船舶建造保险分阶段的节点 |
二、分阶段确定风险承保模式 |
三、分阶段理论的可操作性 |
第四章 船舶建造保险承保范围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细化船舶建造保险的责任范围 |
一、保留可能发生于全程阶段的责任范围条款 |
二、对船舶建造阶段责任范围条款的完善建议 |
三、对船舶试航阶段责任范围条款的完善建议 |
第二节 细化船舶建造保险的除外责任 |
一、对被保险人故意非法行为和恶意行为条款的完善 |
二、对船舶设计错误条款的完善 |
三、对保障与赔偿条款的完善 |
四、对核污染条款的完善 |
五、关于碰撞风险除外责任的完善 |
六、其他完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境外工程保险发展研究 ——以东盟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价值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关于工程风险的研究 |
1.3.2 关于境外工程保险的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本文可能的创新思路与不足 |
1.5.1 本文可能的创新思路 |
1.5.2 本文可能的不足 |
第二章 境外工程及保险相关理论 |
2.1 工程保险理论基础 |
2.1.1 工程保险概念界定 |
2.1.2 国际工程主要险种 |
2.1.3 工程保险风险划分 |
2.2 中方承建境外工程特征分析 |
2.2.1 境外工程共性特点 |
2.2.2 中方承建东盟工程特点 |
2.3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东盟境外工程特殊风险及成因分析 |
3.1 工程外部风险分析 |
3.2 工程内部风险分析 |
3.2.1 前期运作风险 |
3.2.2 施工风险 |
3.3 附加风险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东盟沿线境外工程保险现状及问题分析 |
4.1 我国境外工程保险现状 |
4.1.1 保险公司供给分析 |
4.1.2 投保方投保原因分析 |
4.1.3 体制管制分析 |
4.2 我国境外工程保险现存问题 |
4.2.1 监管架构亟待完善 |
4.2.2 需求市场认知度低 |
4.2.3 保险险种设置空缺断档 |
4.2.4 中国险企承保能力普遍偏低 |
4.2.5 费率设置不够合理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一带一路”背景下促进工程保险发展的建议 |
5.1 监管层面建议 |
5.1.1 建立信息平台,控制政治风险 |
5.1.2 发挥协同作用 |
5.1.3 解决保费来源问题 |
5.2 保险公司层面建议 |
5.2.1 重视东盟市场,因地制宜发展 |
5.2.2 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承保力量 |
5.2.3 创新产品设计,优化服务机制 |
5.2.4 增强深度合作,提升总体优势 |
5.3 建设企业层面建议 |
5.3.1 强化保险意识,建立合同范本 |
5.3.2 成立自保公司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7)关于保险公司偿二代下风险管理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第二节 文献综述与相关理论 |
一、文献综述 |
二、相关理论 |
第二章 偿二代及风险管理监管体系发展 |
第一节 偿付能力监管的历史和发展 |
第二节 偿二代的介绍 |
一、偿二代体系整体框架 |
二、偿二代下的各项主要监管指标 |
三、偿二代的最新发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偿二代与国外监管体系的比较 |
第一节 主要市场偿付能力监管概述 |
一、资本制度的总览 |
二、技术规格比较 |
第二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偿二代对公司的影响和最新发展 |
第一节 偿一代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偿二代对行业的影响 |
一、偿二代对寿险产品的影响和预期 |
二、偿二代对渠道发展的影响和预期 |
三、偿二代对财产险和再保险的影响 |
四、偿二代对资产配置的影响和预期 |
五、偿二代下对投资方面的风险管理的影响 |
六、偿二代下对保险公司资产流动性管理 |
第三节 案例分析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偿二代下的资本和资本收益优化 |
第一节 资本管理框架和方法 |
一、构建全面的资本管理框架 |
二、保险资金优化方法 |
三、偿二代下偿付能力监管如何做到和保险会计准则之间的协同 |
四、偿二代下资本占用最低和收益率目标的结构调整 |
第二节 实证分析 |
一、分位数回归 |
二、实证结果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偿二代下的风险管理 |
第一节 风险管理策略和框架 |
一、风险管理策略和框架 |
二、公司风险偏好及考虑 |
第二节 案例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偿付能力不足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 |
第一节 偿付能力不足的管理 |
一、自有风险和偿付能力评估(ORSA)最佳实践 |
二、资产负债管理的最佳实践 |
第二节 案例分析 |
第八章 论文总结及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8)J企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的保险运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海外投资风险的研究综述 |
1.2.2 出口信用保险运用的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海外投资及海外投资风险的基础理论 |
2.1.1 海外投资 |
2.1.2 海外投资风险 |
2.2 海外投资项下风险处理的国际惯例 |
2.2.1 双边投资条约 |
2.2.2 华盛顿公约 |
2.3 风险管理与出口信用保险的基础理论 |
2.3.1 风险管理理论 |
2.3.2 出口信用保险基础理论 |
3 J企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
3.1 我国海外投资现状分析 |
3.1.1 海外投资增速快且集中度高 |
3.1.2 投资项目政治风险大且保险需求强烈 |
3.1.3 民营中小企业投资活跃但融资风险大 |
3.2 J企业及其海外投资项目简介 |
3.2.1 J企业情况简介 |
3.2.2 J企业海外投资项目简介 |
3.3 J企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现状 |
3.3.1 政治风险和信用风险 |
3.3.2 融资风险 |
3.4 本章小结 |
4 J企业海外投资项目的保险产品选择 |
4.1 风险保障类保险产品选择 |
4.1.1 海外投资股权保险 |
4.1.2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
4.2 融资促进类保险产品选择 |
4.2.1 出口买方信贷保险 |
4.2.2 特定合同保险 |
4.3 本章小结 |
5 J企业运用海外投资项目保险的措施 |
5.1 做好项目可行研究和规划 |
5.1.1 充分调研东道国和行业环境 |
5.1.2 制定可行分析计划和投建计划 |
5.2 合规办理国内外审批手续 |
5.2.1 合规办理国内审批手续 |
5.2.2 合规办理国外审批手续 |
5.3 充分用好出口信用保险 |
5.3.1 制定投融资方案找到项目的主要风险 |
5.3.2 选择保险产品用足出口信用保险功能 |
5.3.3 加强与中国信保的信息沟通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 |
1.1.1 出口信用保险与全球国际贸易发展 |
1.1.2 出口信用保险与中国国际贸易发展 |
1.1.3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2 研究路线与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1.5 本章小结 |
2.概念范畴界定和政策性理论基础 |
2.1 重要概念界定 |
2.1.1 出口贸易中的风险 |
2.1.2 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特点 |
2.1.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 |
2.1.4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属性特征 |
2.1.5 政策性与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的辨析 |
2.2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成因的理论 |
2.2.1 市场缺陷理论 |
2.2.2 风险感知理论 |
2.2.3 公共产品理论 |
2.2.4 政策工具理论 |
2.2.5 出口补贴合法化理论 |
2.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理论 |
2.3.1 新要素禀赋理论 |
2.3.2 异质性企业理论 |
2.3.3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
2.3.4 贸易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
2.4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的理论综合分析 |
2.4.1 风险的特殊性阻碍出口贸易的发展 |
2.4.2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属性体现为支持出口贸易 |
2.4.3 国际规则是政策性方式的制度保障和财务约束 |
2.5 本章小结 |
3.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事实及演变 |
3.1 全球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性演进 |
3.1.1 萌芽期:商业化经营,金融属性明显 |
3.1.2 起步期:政府积极参与,政策属性凸显 |
3.1.3 发展期:政策属性与金融属性有机融合 |
3.1.4 调整期:全球金融危机后政策属性强化 |
3.2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与政策性演进 |
3.2.1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演进 |
3.2.2 我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履职成效 |
3.2.3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政策性特征 |
3.3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演进的趋势特点 |
3.3.1 政策性贯穿信用保险发展各个阶段 |
3.3.2 政策性发挥与风险状况高度相关 |
3.3.3 逆周期调节机制是政策性体现的关键领域 |
3.4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与促进出口的政策性目标 |
3.4.1 政策性金融视角的功能分析 |
3.4.2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分析 |
3.4.3 促进出口的政策性目标与功能框架 |
3.4.4 空间逆向调节机制和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拓展 |
3.5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 |
3.5.1 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 |
3.5.2 不同模式下的政府角色 |
3.5.3 伯尔尼协会成员对出口贸易影响 |
3.5.4 国际信用保证保险协会成员对出口贸易影响 |
3.6 政策性模式选择的结论与启示 |
3.6.1 经营模式选择与政策目标实现 |
3.6.2 经营模式选择与国家国情 |
3.6.3 欧盟商业化模式的特殊成因 |
3.7 本章小结 |
4.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基础:基于供需视角分析 |
4.1 出口贸易中的风险感知与出口信用保险需求 |
4.1.1 风险感知与保险需求 |
4.1.2 企业的保险需求 |
4.1.3 认知偏差与企业保险需求 |
4.1.4 出口贸易中的企业风险感知与出口信用保险需求 |
4.2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的供给 |
4.2.1 风险评估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 |
4.2.2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目标 |
4.2.3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产品及服务 |
4.2.4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特点 |
4.2.5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规模经济 |
4.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供求与出口贸易的经济视角 |
4.3.1 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均衡悖论和政策价值 |
4.3.2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外部性与国际贸易发展分析 |
4.3.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
4.3.4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福利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演化博弈视角 |
5.1 政策性目标和模型选择、假设 |
5.1.1 政策性目标和模型选择 |
5.1.2 模型假设 |
5.2 模型构建和分析 |
5.2.1 模型构建 |
5.2.2 模型求解 |
5.2.3 模型结果 |
5.3 实现政策性目标的建议 |
5.3.1 政府的角色 |
5.3.2 政策性保险机构的应对 |
5.3.3 企业的风险应对 |
5.4 本章小结 |
6.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以中国为例的实证 |
6.1 政策性目标和中国特点 |
6.1.1 我国政策性目标的特殊性 |
6.1.2 中国二元贸易结构特征的研究 |
6.2 假设、变量与模型构建 |
6.2.1 政策性功能的作用机制和假设 |
6.2.2 变量选取 |
6.2.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6.2.4 计量模型构建 |
6.3 实证检验及分析 |
6.3.1 基本模型和考虑内生性以后的模型 |
6.3.2 门槛效应模型:保费作为门槛 |
6.3.3 门槛效应模型:赔付率作为门槛 |
6.3.4 实现政策性目标的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国际贸易新格局下的风险变化与政策性调整 |
7.1 国际贸易的新格局 |
7.1.1 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强化 |
7.1.2 反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
7.1.3 全球贸易的规则面临冲击和挑战 |
7.2 国际贸易的风险变化 |
7.2.1 政治、金融风险的贸易传导加速 |
7.2.2 战争风险威胁仍然较大 |
7.2.3 突发事件影响国际贸易风险 |
7.2.4 风险源众多,风险网状交织传导 |
7.2.5 企业的风险感知变化和风险管理需求 |
7.3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模式的问题和变革 |
7.3.1 政策性模式的问题 |
7.3.2 政策性与商业性模式的关系 |
7.3.3 政策性模式的变革 |
7.4 中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机遇与发展建议 |
7.4.1 政策性与金融性的协调平衡 |
7.4.2 中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机遇 |
7.4.3 中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建议 |
7.5 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基于风险评估的尾矿库安责险保费计算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尾矿库安全风险管理研究现状 |
1.2.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采用的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基础理论 |
2.1 风险评估相关理论 |
2.1.1 风险的概述 |
2.1.2 风险评估的内容 |
2.1.3 风险评估的方法 |
2.2 安责险相关理论 |
2.2.1 保险的概述 |
2.2.2 安责险的概述 |
2.2.3 安责险与其他险种比较 |
2.3 保险费率厘定相关理论 |
2.3.1 保险费率的概念 |
2.3.2 费率厘定的基本原则 |
2.3.3 费率厘定的基本方法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研究 |
3.1 环境信息的建立 |
3.1.1 风险评估的目的和范围 |
3.1.2 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
3.1.3 风险等级标准的制定 |
3.2 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
3.2.1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3.2.2 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
3.2.3 风险评估指标的描述 |
3.3 评估指标权重的确定 |
3.3.1 层次分析法确定主观权重 |
3.3.2 熵权法确定客观权重 |
3.3.3 除法集成法确定组合权重 |
3.4 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模型的构建 |
3.4.1 指标集与标准集的建立 |
3.4.2 指标组合权重的确定 |
3.4.3 构造模糊隶属度矩阵 |
3.4.4 多层次模糊综合评价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非煤矿山尾矿库安责险保费计算模型研究 |
4.1 RBF神经网络 |
4.1.1 RBF神经网络的基本思想 |
4.1.2 RBF神经网络的结构 |
4.1.3 RBF神经网络的学习 |
4.2 遗传算法 |
4.2.1 遗传算法的基本思想 |
4.2.2 遗传算法的基本要素 |
4.2.3 标准遗传算法的定义 |
4.2.4 标准遗传算法的不足 |
4.3 AGA-RBF神经网络模型的构建 |
4.3.1 AGA-RBF神经网络设计 |
4.3.2 AGA-RBF神经网络流程 |
4.4 安责险保费计算模型的确定 |
4.4.1 变量选取与数据准备 |
4.4.2 结构确定与参数设置 |
4.4.3 实验结果及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实证分析 |
5.1 项目概况 |
5.1.1 企业概况 |
5.1.2 尾矿库概况 |
5.1.3 保单概况 |
5.2 安全风险评估 |
5.2.1 安全风险分析 |
5.2.2 风险权重确定 |
5.2.3 安全风险评价 |
5.3 安责险保费计算与分析 |
5.3.1 安责险保费的确定 |
5.3.2 保险费率对比分析 |
5.4 安责险功能的实现 |
5.4.1 保前风险评估 |
5.4.2 保后事故预防 |
5.4.3 事后保险理赔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B 问卷调查 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风险评估调查问卷 |
附录 C MATLAB源程序 |
四、工程风险和保险 (上)(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博弈论的地铁项目建设保险费率厘定研究[D]. 吴滔. 华东交通大学, 2021
- [2]中国建设工程质量保险制度的变迁与走向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D]. 毕李丹妮. 昆明理工大学, 2021(01)
- [3]挪威船舶保险条款研究[D]. 方阁.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4]A保险公司财产险承保端业务的主要问题及成因研究[D]. 翁玉莹. 西南大学, 2020(05)
- [5]船舶建造保险的承保范围研究[D]. 初美艳.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6]“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境外工程保险发展研究 ——以东盟为例[D]. 黄慕琦. 广西大学, 2020(07)
- [7]关于保险公司偿二代下风险管理的研究[D]. 陈新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0)
- [8]J企业海外投资项目风险的保险运用研究[D]. 毛娴. 南京理工大学, 2020(02)
- [9]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D]. 毛勤晶.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10]基于风险评估的尾矿库安责险保费计算方法研究[D]. 黄洁. 湖南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