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出台(论文文献综述)
吕小凡[1](2021)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律师事务所的责任边界》文中提出信息披露制度是投资者了解资本市场现状、作出理性交易判断、承担交易风险的前提,更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证券法》修订后大幅提高证券服务机构的违法成本,调治虚假陈述损害投资者利益这一痼疾。律师事务所作为证券市场"看门人",负有在证券发行、交易诸多环节出具真实、准确的法律文件的责任,以履行自身的信息披露义务。装睡的"看门人"怠于履职,其行为破坏了公平公开的投资环境,必将付出违法违规的成本。然而行政、民事司法实践中律师事务所责任边界却存在争议,当前亟需明确《证券法》中勤勉尽责义务内涵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律师事务所履行注意义务的操作细则,推进证券业及律师行业繁荣发展。
刘琪[2](2021)在《论证券民事诉讼中律师的责任边界——兼评五洋债券案》文中研究表明自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倡证券发行中介机构民事责任以来20余年,中介机构实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寥寥无几,且其中并无律师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的先例。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中院)就五洋集团债券欺诈发行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债券投资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该判决首次判令证券律师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责任,引发了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证券律师承担民事责任,应该划定合理的边界,裁判者应该关注证券律师工作具有符合法律评价的逻辑体系,不能将超出该体系的行为划入证券律师责任范围。同时,证券律师对发行风险承担责任亦存在限制,不宜将所有的风险纳入证券律师注意义务范围。对证券律师义务的不当扩张势必导致法律服务成本上升,该成本最终将向证券市场的全体投资者转移。在认可中介机构对证券发行承担民事责任的同时,也应准确地分配责任与风险,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林勇峰,王玲玲,白智奇[3](2021)在《非标准审计意见:规则演进、市场状况与存在问题》文中提出审计意见作为反映公司财务可信度、揭示财务风险的第三方独立意见,对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对审计意见的经济含义和经济后果加以阐述;其次,梳理资本市场30年(1990~2020年)以来,非标准审计意见相关审计准则和监管规则的变迁历史;再次,从整体数量、涉及事项、涉及金额和审计意见变更四个方面,深入分析2017~2019年非标准审计意见市场状况;最后,提炼出非标准审计意见现存问题并给出相关建议。
郑佳宁,曹凡[4](2021)在《定向增发中公司意思自治的适用及其限制》文中提出上市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具有意思自治的能力,且根据公司契约理论的观点,公司是若干合同的集合,因此定向增发中存在意思自治的适用空间。与此同时,为满足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实现公司正义的要求,应当对上市公司的意思自治进行适当的限制,兼顾定向增发的效率与公平。具体而言,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应当坚持发行目的必要性与关联交易正当性标准,强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与投资者"买者自负"观念,在打击定向增发乱象的同时,有效发挥定向增发在融资方面的优势。
谭孟林[5](2021)在《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研究》文中提出
梁靖雅[6](2021)在《中国存托凭证存托人法律规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曹文婷[7](2021)在《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期,为了深化改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推动创新创业的发展。在政策驱动下风险投资业获得较大的鼓舞,资本市场建设也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风险投资金额为7630.94亿元,风险投资案例数为8234起。我国已发展成为全球第二大风险投资市场。在资本市场建设方面,我国不断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提升新三板、设立科创板、完善创业板。其中,提升新三板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推进“双创战略”实施有更为直接和深远的影响。因为,新三板是专门服务于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孵化平台。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是真正的中小微企业,它们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达不到上市条件,但自身又具有融资需求和发展愿望。这部分企业的数量较大,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数量最多的时候为2017年末达到11630家。本文认为风险投资和新三板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它们都属于“双创战略”框架中的重要支撑内容。它们具备共同的政策目标,即促进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的发展。然而,学界对“风险投资和新三板”主题并未积累较多的研究成果。前期学者较多地关注风险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而对风险投资与场外市场企业的探讨较少。前期学者较多的关注风险投资对微观企业的影响结果,而忽略风险投资的影响机制和宏观溢出效果。针对以上现实背景和研究不足,本文以场外市场新三板为研究对象,从微观层面探讨风险投资对被投企业价值的影响和作用机制。考虑到风险投资的作用不只局限于受资企业,它可能对整个产业或区域都产生外部效应。因此,从宏观层面探讨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和溢出机制。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获得政策启示,为充分发挥风险投资的作用机制和充分释放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提供有益的借鉴。随着国际经济环境持续恶化,全球疫情尚未得到缓解,我国经济进入中低速增长的常态化时期。中国要实现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创新创业能否在更大范围普及和更高层次推进。而创新创业的主体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需要资本,还需要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平台作为纽带将资本与中小企业的发展连接起来。毋庸置疑,新三板便是这个重要的连接纽带。因此,以中小企业为切入点,探讨风险投资对新三板的影响及溢出效应问题,在理论与实践层面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重点探讨了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问题。综合运用实证研究法、数理模型法、理论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系统全面地探讨了该主题。全文的逻辑思路为“提出问题→研究综述→理论基础+现实基础→理论分析+机制分析→实证检验→结论”。就具体章节而言,本文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共分4个章。其中,第1章介绍了本研究的背景与研究设计;第2章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第3章对本研究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梳理相关理论;第4章描述了中国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市场的历史现状及关系问题。第二部分“分析问题”是本文的核心,包括3个章。其中,第5章为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及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与机制探析;第6章从微观视角实证分析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第7章从宏观视角验证了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的溢出机制和溢出效应。根据前两部分研究,第三部分重在“解决问题”。第8章总结研究结论,并引申出相应的政策启示和提出研究展望。通过研究获得以下几点结论:(1)机制分析表明(1)风险投资通过治理作用机制、认证作用机制、支持作用机制对被投新三板企业发挥积极作用。风险投资作用机制有效运作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为创业企业有信任风险投资的企业文化,风险投资人的声誉资本昂贵且失难复得,风险投资和创业企业能建立建设性的互动关系。(2)风险资本投于新三板企业通过资源配置机制、竞争合作机制、协作链接机制发挥溢出效应。其中,竞争合作机制促进产业结构高度化发展,协作链接机制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发展。当前阶段,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的投入金额较小。因此,风险投资通过协作链接机制发挥溢出效应的效果可能会被削弱。风险投资溢出机制有效运作也需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为政府有适当的引导政策,市场环境存在适度的竞争,中小微企业具备吸收能力,资本市场体系健全完善。(2)微观层面实证结果表明(1)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提升具有显着的正向作用,且这种正向作用并非风险投资自选择效应的结果。(2)风险投资通过改善新三板企业的公司治理状况、股票流动性、外部融资能力实现公司价值增值,即在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增值的过程中存在治理作用、认证作用和支持作用的中介效应。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三个中介效应中,股票流动性(认证作用)表现出完全中介效应,说明信息效率的改善在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增值的过程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功能。(3)进一步,还发现风险资本投资于不同特征的企业对价值增值的影响存在差异。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收入增长能力、无形资产占比、治理规范性、股票流动性、股权融资方面的异质性对风险投资的增值作用有正向影响。而企业规模、债权融资方面的异质性对风险投资的增值作用有负向影响。(3)宏观层面实证结果表明(1)风险投资通过微观企业主体将影响放大到宏观层面而产生溢出效应。即风险投资→新三板企业价值→产业结构高度化的路径是存在的(竞争合作机制存在)。风险投资→新三板企业价值→产业结构合理化的路径也是存在的(协作链接机制存在)。(2)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对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溢出效应显着,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溢出效应不显着。(3)考虑空间因素也获得相同的结论。新三板市场的风险资本对产业结构高度化有显着的空间溢出效应,且空间溢出效应超过了直接效应。风险投资对产业结构合理化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着。(4)以上结论说明风险投资对新三板市场的支持,确实促进了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创新主导产业的演变,有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溢出效应。但对产业整合方面的作用并没有体现出来。这是因为风险投资对新三板市场的投入金额较小。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价格发现功能受限,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企业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的实现。因此,风险投资较难引导产业进行整合、关联、聚集,即现阶段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的支持较难发挥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溢出效应。鉴于此,应进一步培育和规范风险投资事业及新三板市场,形成规模的同时要具备质量,使风险投资支持新三板企业的同时,不仅更好地发挥产业结构高度化的溢出效应,还能将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溢出效应释放出来。使风险投资更好地帮助中小企业成长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基于以上结论获得如下政策启示:(1)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促进其对新三板企业的支持,以充分发挥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的价值增值作用和产业结构优化溢出效应。(2)风险投资机构要提升专业运作水平,积极参与被投新三板企业的监督与管理。新三板企业要摒弃只想获得资金支持,不愿接受风险投资人管理的家族企业文化观念。(3)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宽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加快推进资本市场改革,优化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4)提高企业吸收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新三板企业要注重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及长期竞争力的培养。(5)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提升企业价值及促进资源整合,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产业结构合理化溢出效应的发挥。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在于:(1)拓展了风险投资领域的研究边界。首先,以往学者大多以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进行研究。本文以场外市场新三板挂牌企业为研究对象进行研究。其次,现有研究成果大多关注风险资本的异质性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本文则探讨了新三板挂牌企业异质性对风险投资作用效果的影响。此外,风险投资的影响可能不局限于接受投资的公司,基于风险资本对新三板企业的投资,进一步探讨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问题,并尝试性地分析空间溢出效应。补充和拓展风险投资领域的研究成果。(2)丰富了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作用机制的研究成果。目前尚未有学者从中介效应模型角度探讨风险投资影响企业价值的内在机制和作用路径,本文把治理作用、认证作用、支持作用同时纳入一个分析框架中,从定量角度解释风险投资对企业价值影响的作用机制。同时基于新三板市场的独特情景,分析了风险投资作用机制有效运作的条件。更客观地评价风险投资的作用,丰富了相关研究成果。(3)揭示了风险投资溢出机制的工作原理。溢出机制好似一个“黑箱”,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是驱动风险投资溢出效应的力量或规则。现有研究成果对风险投资溢出机制的探讨较少。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是组成产业的细胞。从企业角度切入,探讨风险投资产业结构优化溢出效应的溢出机制。并借鉴经典生物数学Lotka-Volterra模型对风险投资的溢出机制进行刻画。这种尝试性的探索丰富了溢出效应的研究成果。
王智超[8](2021)在《文娱企业并购商誉会计问题研究 ——以T娱乐公司为例》文中认为过去几年,并购商誉可谓是证券市场上最炙手可热的话题之一。2018年11月,证监会发布了《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2019年1月,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咨询委员就商誉会计处理研讨意见的说明》;2020年1月,中注协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将商誉做为第三大高风险审计项目;2021年2月,证监会通报了2020年审计与评估机构检查处理情况,其中商誉减值方法使用不当被作为重点事项说明。几大监管部门先后多次发布关于商誉的提示性文件,因此会计理论和实务界都更应当关注对并购商誉的研究。由于文娱类上市公司在并购时容易产生“高估值、高商誉”的现象,所以本文选取在深交所上市的T娱乐公司为研究对象。首先在初始确认层面,本文以T娱乐公司的两起溢价并购交易为起点,以顺周期效应和管理层过度自信理论解释购买方过于乐观估计被购买方的企业价值,加之被购买方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未被充分确认,导致T娱乐公司初始确认了虚高的商誉资产,为之后商誉减值暴雷事件埋下伏笔;其次在计量层面,本文利用修正的琼斯模型证明了T娱乐公司利用商誉减值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同时“内部人控制”的存在为T娱乐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机会;再次在报告层面,T娱乐公司没有充分披露与并购商誉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未能帮助报表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所拥有的商誉资产;最后在经济后果层面,T娱乐公司计提巨额商誉减值的行为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证券市场恐慌等不良现象,同时也给T娱乐公司的财务绩效和股价造成严重的影响。本文通过对T娱乐公司商誉案例全面刨析后,对文娱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商誉确认、商誉减值以及商誉信息披露等方面提供了相关建议。同时,本文亦对监管机构加强对文娱上市公司的并购交易、商誉会计处理等方面的监管提出了相关建议。
陈德恺[9](2021)在《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取得了巨大经济成就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的环境问题。为此,我国制定并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用以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SH石化公司主要业务是对石油进行加工处理,产生的废弃物污染较严重。因此,对环境披露更是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出于种种因素的考虑,SH石化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所披露的内容并不能满足股东的需求。为此,对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研究就十分有必要,不仅是帮助SH石化公司更好的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同时也是为同行业的其他公司树立典范。本文首先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所采用的方法以及国内外现状进行介绍。其次介绍国际上关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之后对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研究,主要先从SH石化公司的组织架构,生产工艺,财务状况对其进行研究。而后深入分析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以及形式,找到SH石化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问题,并探究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在剖析完SH石化公司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向SH石化公司提出相应的建议,并完善其原有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最后,说明为了完成良好且高效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公司需要付出的努力以及采取的措施。希望能通过这篇论文,可以帮助SH石化公司找到一条高效且质优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黄锦涛[10](2021)在《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指出在证券市场中,自愿性信息披露是信息披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相结合才能构建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体系。随着我国证券市场持续深化改革,证券市场结构、投资者构成和公司经营业态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强制性信息披露越来越无法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市场主体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呼声越来越高。监管部门意识到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通过立法的形式鼓励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相关信息。但在实践中,自愿性信息披露问题也很突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未对其形成系统性的规制。本文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与激励相容博弈理论,借鉴美国、欧洲国家相对成熟的证券市场经验,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标,对现有法律体系重新审视和思考,探索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完善的建议。本文通过采用规范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与市场实证法,将研究划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理论概述。界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含义、内容、价值等基本内涵,并对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激励相容博弈理论进行分析与概括。第二部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实证考察。通过梳理我国目前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渠道架设、基础信息披露和主动信息披露的情况,从而总结出在自愿性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着披露时间与口径不统一、恶意串联与选择性披露屡禁不止、自愿披露违规定责与诉讼保护难度大在内的三方面核心问题。接着探讨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缺少自愿性信息披露平台支持、自愿性信息披露监管体制不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民事责任不完善、缺少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保护机制四个方面。第三部分:分析美国和欧洲国家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的实践,借鉴美国的“安全港”规则、“预先警示”理论、FD规则等,借鉴欧洲国家循序渐进扩大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公司范围、非财务信息披露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制定模板制度、重视监事会的作用、扩大监事会的审计责任等经验,以期完善我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第四部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提出建立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平台法规指引、构建自愿性信息披露免责保护机制、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监管体制、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和权责意识、构建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健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机制六方面建议。
二、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出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出台(论文提纲范文)
(1)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律师事务所的责任边界(论文提纲范文)
一、行政案件中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的认定 |
(一)律师事务所系证券服务机构 |
(二)律师事务所引用其他机构的资料时仍须对该部分真实性负责 |
二、民事案件中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的认定 |
(一)律师事务所未经行政处罚不影响其成为民事诉讼被告 |
(二)律师事务所引用其他机构资料的核验标准模糊 |
三、律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法律风险 |
(一)《证券法》中律师事务所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
1.“引用其他机构资料”非免责事由 |
2.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认定标准之差异 |
(二)管理办法、编报规则、执业规则中律师事务所相关责任 |
1.相关细则的合法性 |
2.特殊注意义务与一般注意义务 |
3.列明查验计划与留存工作底稿 |
四、结语 |
(2)论证券民事诉讼中律师的责任边界——兼评五洋债券案(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证券民事诉讼中律师责任边界研究 |
1. 证券律师工作逻辑解析 |
2. 商业风险与法律风险应明确区分 |
四、简评五洋债券案一审判决 |
1. 五洋债券案不合理地增加了律师的法定义务 |
2. 五洋债券案混淆了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的界限 |
3. 律师以及其他中介机构责任的认定理念 |
五、结语 |
(3)非标准审计意见:规则演进、市场状况与存在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 |
二、审计意见的经济含义和经济后果 |
(一)审计意见的经济含义 |
(二)审计意见的经济后果 |
1. 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从事资本运作的影响 |
1)我国A股市场监管规则对审计意见的要求 |
2)境外主要资本市场监管规则对审计意见的要求 |
2. 审计意见对上市公司获取外部融资的影响 |
1)审计意见对投资者决策的影响 |
2)审计意见对债权人决策的影响 |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规则演进:资本市场30年 |
(一)1990~1995年:独立审计准则尚未形成,审计意见类型不够全面 |
(二)1996~2005年:独立审计准则发布,明确四类审计意见类型 |
(三)2006~2016年:独立审计准则废止,加速审计准则国际趋同 |
(四)2017年以后:审计报告从“简式”到“详式” |
四、非标准审计意见深入分析:2017~2019年资本市场 |
(一)从数量看,非标准审计意见数量增长较快 |
(二)从涉及事项看,注册会计师倾向“被动”反映公司已暴露风险 |
(三)从影响金额看,非标准审计意见判断标准存在行业共识 |
(四)从非标准审计意见变更看,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后多数审计意见转好 |
五、非标准审计意见存在问题、监管难点与不足 |
(一)审计准则方面,原则化的规定给予注册会计师较大的自主判断空间 |
(二)监管方面,审计意见监管是会计监管的真空地带 |
(三)有效性方面,注册会计师“主动”揭示公司风险的效果欠佳 |
(四)信息披露方面,非标准审计意见形成基础部分的披露不充分 |
六、结论与建议 |
(一)增加审计报告披露内容,提升审计意见信息披露含量 |
(二)制定审计报告披露格式指引,提高审计意见信息披露质量 |
(三)加强审计意见监管,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 |
(4)定向增发中公司意思自治的适用及其限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定向增发中公司意思自治的适用范围 |
(一)定向增发中公司意思自治的理论基础 |
(二)公司意思自治在定向增发中的具体适用 |
第一,在定向增发过程中,上市公司有权决定发行对象的资质与数量。 |
第二,在定向增发过程中,上市公司有权通过意思自治确定定价基准日,同时有权自主决定定向发行的时间间隔。 |
第三,在定向增发过程中,上市公司有权自主确定交易方式。 |
二、定增新规的主要内容及局限性评价 |
(一)定增新规的主要内容 |
第一,定增新规为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设置了数量限制。 |
第二,定增新规限缩了定向增发定价的选择空间。 |
第三,定增新规增加了上市公司两次融资行为之间的时间间隔要求。 |
第四,定增新规增加了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时持有金融资产的要求。 |
(二)定增新规的局限性评价 |
三、意思自治限制的正当性与利益衡量 |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践行需要 |
(二)公司正义原则的必然要求 |
(三)定向增发中公司意思自治限制的利益衡量 |
四、公司意思自治适用的标准化构造 |
(一)发行目的必要性标准 |
第一,为定向增发发行目的的内容设置客观强制性标准。 |
第二,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事后追踪。 |
第三,结合发行目的确定融资规模,理性对待超募行为。 |
(二)交易行为公平性标准 |
第一,强化关联方的信息披露义务。 |
第二,以董事会审查为原则,股东大会审查为例外。 |
第三,保障司法的最后审查权。 |
结语 |
(7)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目的与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2.1 风险投资对企业的影响 |
2.1.1 风险投资与企业价值 |
2.1.2 风险投资与公司治理 |
2.1.3 风险投资与信息认证 |
2.1.4 风险投资与网络支持 |
2.2 风险投资对产业的影响 |
2.2.1 风险投资影响战略新兴产业 |
2.2.2 风险投资影响产业结构升级 |
2.2.3 风险投资与高新技术产业的关系 |
2.2.4 产业结构升级与融资制度 |
2.3 风险投资与溢出 |
2.3.1 关于溢出效应的综述 |
2.3.2 风险投资的溢出效应 |
2.3.3 风险投资的溢出机制 |
2.3.4 风险投资对初创企业的溢出效应 |
2.4 风险投资与新三板 |
2.4.1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成长能力的影响 |
2.4.2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治理水平的影响 |
2.4.3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信息认证作用的影响 |
2.4.4 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网络支持作用的影响 |
2.5 简要评述 |
3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基础 |
3.1 基本概念界定 |
3.1.1 风险投资 |
3.1.2 新三板 |
3.1.3 企业价值 |
3.1.4 机制 |
3.1.5 溢出效应 |
3.2 相关基础理论 |
3.2.1 风险投资理论 |
3.2.2 中小企业存在理论 |
3.2.3 企业创新成长理论 |
3.2.4 溢出效应理论 |
3.2.5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3.3 本章小结 |
4 中国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市场的历史现状及关系问题 |
4.1 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进程 |
4.1.1 萌芽期(1986-1997):政策鼓励下风险投资起步且发展缓慢 |
4.1.2 探索期(1998-2008):外部环境不确定下风险投资曲折前行 |
4.1.3 成长期(2009-2014):金融危机之后风险投资复苏与成长 |
4.1.4 发展期(2015 至今):第四次创业浪潮给风险投资新的机会 |
4.2 中国风险投资的发展现状 |
4.2.1 募资层面:强监管下募资缩减,早期风投基金募集堪忧 |
4.2.2 投资层面:风险投资避险情绪强烈,偏向后期成熟市场 |
4.2.3 退出层面:退出案例增加且IPO为主,境外上市减少 |
4.3 新三板市场的演变进程 |
4.3.1 “两网系统”盛衰更迭,整顿之后被取缔(1992-2000) |
4.3.2 三板市场应时而生,维护资本市场稳定(2001-2005) |
4.3.3 新三板试点开启,市场逐渐扩大(2006-2012) |
4.3.4 股转系统成立,市场活力显现(2013-今) |
4.4 新三板市场的发展现状 |
4.4.1 新三板发展趋势放缓,市场强调质量且回归理性 |
4.4.2 分层制度改善市场结构,公司治理与监管逐渐提升 |
4.4.3 新三板市场交易低迷,多重因素导致流动性不足 |
4.4.4 挂牌企业定位“双创一成长”,市场沟通能力有待提升 |
4.5 中国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市场的互动关系 |
4.5.1 风险投资与新三板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契合之处 |
4.5.2 新三板为风险资本筛选优质项目提供平台与便利 |
4.5.3 新三板增加了风险投资实现资本退出的渠道 |
4.5.4 风险投资作为机构投资者利于新三板市场成熟发展 |
4.6 风险投资在新三板市场存在的问题 |
4.6.1 风险投资在新三板市场的投资规模较小 |
4.6.2 风险投资以新三板为退出渠道的案例数量较少 |
4.7 本章小结 |
5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及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与机制探析 |
5.1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的理论分析 |
5.1.1 基于监督治理理论视角的分析 |
5.1.2 基于信息认证理论视角的分析 |
5.1.3 基于增值服务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溢出效应的理论分析 |
5.2.1 基于风险投资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2 基于中小企业存在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3 基于企业创新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2.4 基于企业成长理论与溢出效应理论视角的分析 |
5.3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的作用机制分析 |
5.3.1 治理作用机制 |
5.3.2 认证作用机制 |
5.3.3 支持作用机制 |
5.3.4 作用机制有效运作的条件 |
5.4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的溢出机制分析 |
5.4.1 资源配置机制 |
5.4.2 竞争合作机制 |
5.4.3 协作链接机制 |
5.4.4 溢出机制有效运作的条件 |
5.4.5 基于Lotka-Volterra模型的溢出机制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6 风险投资影响新三板企业价值及作用机制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说明及基本统计分析 |
6.1.1 变量构造与数据说明 |
6.1.2 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
6.2 研究假设与计量模型设定 |
6.2.1 研究假设回顾 |
6.2.2 计量模型设定 |
6.3 计量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
6.3.1 治理作用中介效应检验 |
6.3.2 认证作用中介效应检验 |
6.3.3 支持作用中介效应检验 |
6.4 内生性分析 |
6.4.1 倾向得分匹配法(PSM) |
6.4.2 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PSM-DID) |
6.5 稳健性检验 |
6.5.1 稳健性检验Ⅰ:每股净资产(BPS) |
6.5.2 稳健性检验Ⅱ:总市值(Mvalue) |
6.5.3 稳健性检验Ⅲ:每股价值(p_value) |
6.5.4 稳健性检验Ⅳ:东部地区 |
6.6 进一步探讨:考虑异质性因素 |
6.7 本章小结 |
7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市场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7.1 变量与研究假设 |
7.1.1 变量构造与数据说明 |
7.1.2 描述性统计与分析 |
7.1.3 研究假设回顾 |
7.2 风险投资作用于新三板溢出机制的验证 |
7.2.1 计量模型设定 |
7.2.2 实证分析与结果 |
7.2.3 稳健性检验 |
7.3 基于面板模型:风险投资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7.3.1 计量模型的设定 |
7.3.2 实证分析与结果 |
7.3.3 稳健性检验 |
7.3.4 内生性分析 |
7.4 考虑空间因素:风险投资溢出效应的实证分析 |
7.4.1 空间权重矩阵的构造 |
7.4.2 空间自相关检验 |
7.4.3 空间计量模型设定与效应的测算 |
7.4.4 空间计量模型估计结果分析 |
7.4.5 稳健性检验 |
7.4.6 内生性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启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2.1 积极发展风险投资,促进其对新三板企业的支持 |
8.2.2 风险投资方提升自身实力,新三板企业接纳风险投资介入 |
8.2.3 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促进风险投资发展 |
8.2.4 提高企业吸收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
8.2.5 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提升企业价值及促进资源整合 |
8.3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文娱企业并购商誉会计问题研究 ——以T娱乐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评述 |
1.4 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5 创新点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商誉会计处理方法 |
2.1 商誉概念界定 |
2.1.1 经济学中的商誉 |
2.1.2 会计核算中的商誉 |
2.2 商誉会计处理方法 |
2.2.1 商誉初始确认方法 |
2.2.2 商誉后续计量方法 |
2.2.3 商誉信息披露 |
2.3 理论基础 |
2.3.1 顺周期效应理论 |
2.3.2 管理层过度自信理论 |
2.3.3 内部人控制理论 |
2.3.4 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三章 T娱乐公司并购商誉案例介绍 |
3.1 A股市场并购商誉现状 |
3.1.1 A股市场溢价并购交易分析 |
3.1.2 A股市场并购商誉增长情况分析 |
3.1.3 A股市场并购商誉减值情况分析 |
3.2 文娱企业并购商誉现状 |
3.2.1 文娱企业行业环境分析 |
3.2.2 文娱企业溢价并购交易分析 |
3.2.3 文娱企业并购商誉增长情况分析 |
3.2.4 文娱企业并购商誉减值情况分析 |
3.2.5 文娱企业并购商誉特点分析 |
3.3 T娱乐公司基本情况 |
3.3.1 T娱乐公司简介 |
3.3.2 T娱乐公司经营情况分析 |
3.4 T娱乐公司并购商誉产生过程及减值情况统计 |
3.4.1 T娱乐公司并购商誉产生过程 |
3.4.2 T娱乐公司并购商誉减值情况分析 |
第四章 T娱乐公司并购商誉案例会计层面分析 |
4.1 T娱乐公司并购商誉初始确认层面分析 |
4.1.1 顺周期效应提升并购交易价格的模型检验及结果分析 |
4.1.2 管理层高估被购买方企业价值 |
4.1.3 无形资产未被充分确认导致商誉虚高 |
4.2 T娱乐公司并购商誉减值层面分析 |
4.2.1 T娱乐公司商誉减值动机的模型检验及结果分析 |
4.2.2 T娱乐公司计提巨额商誉减值的手段 |
4.2.3 T娱乐公司计提巨额商誉减值的目的 |
4.3 T娱乐公司并购商誉信息披露层面分析 |
4.3.1 商誉信息披露不充分 |
4.3.2 与商誉相关的其他信息披露不充分 |
第五章 T娱乐公司巨额商誉减值的经济后果分析 |
5.1 巨额商誉减值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
5.1.1 盈利能力方面 |
5.1.2 偿债能力方面 |
5.1.3 企业价值方面 |
5.2 巨额商誉减值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
5.3 巨额商誉减值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
5.3.1 事件日及研究模型的选取 |
5.3.2 事件日的市场反应分析 |
第六章 文娱上市公司并购商誉案例的对策建议 |
6.1 对文娱企业的建议 |
6.1.1 企业并购方面 |
6.1.2 并购商誉会计处理方面 |
6.2 对监管机构的建议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9)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相关基础理论 |
2.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简述 |
2.1.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概念 |
2.1.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 |
2.1.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
2.1.4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原则 |
2.2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理论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社会责任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4 三重底线理论 |
第三章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及同业比较 |
3.1 SH石化公司概况 |
3.1.1 SH石化公司基本介绍 |
3.1.2 SH石化公司组织结构 |
3.1.3 SH石化公司财务状况 |
3.1.4 SH石化公司环境治理情况 |
3.2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同业比较 |
3.2.1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同业比较 |
3.2.2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渠道同业比较 |
3.2.3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形式同业比较 |
3.3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水平 |
3.4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及成因分析 |
3.4.1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问题 |
3.4.2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成因分析 |
第四章 完善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
4.1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 |
4.2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目标与原则 |
4.2.1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目标 |
4.2.2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原则 |
4.3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内容 |
4.3.1 SH石化公司环境管理信息 |
4.3.2 SH石化公司环境财务信息 |
4.3.3 SH石化公司环境绩效信息 |
4.3.4 SH石化公司环境责任信息 |
4.4 完善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渠道 |
4.5 完善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流程 |
第五章 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的应用措施 |
5.1 强化公司自身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
5.2 培养公司内部专业的环境会计人才 |
5.3 公司积极引入环境会计审计体系 |
5.4 加强公司日常环保建设 |
第六章 结论及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表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科研情况及获得的学术成果 |
(10)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评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1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理论概述 |
1.1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内涵 |
1.1.1 自愿性信息披露含义 |
1.1.2 自愿性信息披露内容 |
1.1.3 自愿性信息披露价值 |
1.2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理论基础 |
1.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1.2.2 激励相容博弈理论 |
2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实证考察 |
2.1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现状 |
2.1.1 自愿性信息披露渠道架设 |
2.1.2 基础信息披露 |
2.1.3 主动信息披露 |
2.2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
2.2.1 自愿性信息披露口径与时间不统一 |
2.2.2 恶意串联与选择性信息披露屡禁不止 |
2.2.3 自愿披露违规定责与诉讼保护难度大 |
2.3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3.1 缺少自愿性信息披露平台支持 |
2.3.2 自愿性信息披露监管体制不完善 |
2.3.3 自愿性信息披露民事责任不完善 |
2.3.4 缺少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保护机制 |
3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域外经验借鉴 |
3.1 美国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实践 |
3.2 欧洲国家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实践 |
3.3 经验借鉴 |
4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的完善建议 |
4.1 完善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立法 |
4.1.1 建立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平台法规指引 |
4.1.2 构建自愿性信息披露免责保护机制 |
4.1.3 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监管体制 |
4.1.4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与权责意识 |
4.2 完善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 |
4.2.1 构建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
4.2.2 健全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出台(论文参考文献)
- [1]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律师事务所的责任边界[J]. 吕小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21(06)
- [2]论证券民事诉讼中律师的责任边界——兼评五洋债券案[J]. 刘琪. 中国证券期货, 2021(03)
- [3]非标准审计意见:规则演进、市场状况与存在问题[J]. 林勇峰,王玲玲,白智奇. 当代会计评论, 2021(01)
- [4]定向增发中公司意思自治的适用及其限制[J]. 郑佳宁,曹凡. 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04)
- [5]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研究[D]. 谭孟林. 四川大学, 2021
- [6]中国存托凭证存托人法律规制研究[D]. 梁靖雅.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21
- [7]风险投资对新三板企业价值的影响及溢出效应研究[D]. 曹文婷. 四川大学, 2021(12)
- [8]文娱企业并购商誉会计问题研究 ——以T娱乐公司为例[D]. 王智超. 西安石油大学, 2021(12)
- [9]SH石化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D]. 陈德恺. 西安石油大学, 2021(09)
- [10]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法律规制研究[D]. 黄锦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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