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案例”的联想:“卖方缺位”与国企改革的悖论(论文文献综述)
林明灯[1](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罗丽娟[2](2019)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文中指出员工持股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员工拥有企业一定数量股权的制度安排,是企业在产权组织形式上的制度创新。员工持股可以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分配效应和激励效应等多重微观经济效应,有利于形成具有创新活力和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员工持股还具有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宏观经济效应,可以克服凯恩斯主义政策长期实施所造成的不良政策效果。员工持股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是新一轮我国国企改革的亮点。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不仅要重视物质资本与物质资本的混合,还要重视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的混合,这就是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将员工持股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形成的重要途径和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手段,以员工持股优化企业产权结构,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激发企业创新能力,使混合所有制企业成为具有世界一流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微观经济主体;同时以员工持股克服混合所有制企业内资本和劳动的对立,形成资本和劳动的利益共同体,构建社会主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的微观经济基础,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虽然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对我国国企改革和塑造社会主义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微观经济主体意义重大,然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目前还仅仅停留于“允许”发展的层面,自2016年8月启动后进展缓慢,仍仅限于在试点范围内推行,且试点政策要求严格,试点范围小。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当前我国对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员工持股只是被作为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的一种手段,没有被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没有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提升到塑造社会主义经济微观主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战略高度。从过去的实践过程看,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长期难以解决劳动者不能分享剩余价值、劳资关系对立的问题,长期难以解决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瓶颈。由此,本文重点论证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对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以及保持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并梳理了国外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作为借鉴,最后对我国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本论文的主要内容安排如下:在绪论中,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然后对学界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及员工持股的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指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还有待于深入研究如何将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员工持股相结合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问题;最后介绍了本论文的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主要内容,以及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研究中还存在的不足,等等。第一章是关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和理论建构。关于概念界定,论文首先区分了混合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梳理了学者们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内涵的理解;对于员工持股的概念,同样是在梳理学者们的讨论后,提出了本论文对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然后介绍了本论文对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内涵的理解。对于本论文的相关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经过对这些理论的比较和分析,提出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应该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同时借鉴产生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本理论、“双因素”理论、分享经济理论以及委托代理理论等相关理论,来指导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基于上述相关理论,本论文提出了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本论文认为,如果社会主义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发展,那么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就应当既有活力,又能使劳动与资本共同分享企业生产剩余,形成劳动与资本的利益共同体,成为宏观经济保持稳定可持续增长的微观基础;而员工持股是兼具提高企业治理水平、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增加劳动者收入的微观经济效应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宏观经济效应的制度安排,更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第二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历程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本章介绍了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出现,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在每一阶段的政策与实践、发展特点、存在的问题和对问题的规范,并因政策规范难以奏效而最终叫停的曲折历程;在此基础上,指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实践历程之所以经历曲折,几经反复,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我国在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还存在理论认识上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论文的第三章至第六章分别从改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治理结构、发展创新型企业、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等四个方面论证了员工持股对于当前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重要意义,提出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该将员工持股作为重要途径和重要环节,以期形成有活力的、劳资关系和谐的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同时又为宏观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微观经济基础。第七章研究了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现状,提出当前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解决的难点问题,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所存在的阻碍因素。国外员工持股发展较早,有着较丰富的成功经验,本论文在第八章介绍了美国、英国、日本和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发展过程和特点,分析、总结了上述国家员工持股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施提供经验借鉴。第九章,从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际出发,以及从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需要出发,并借鉴西方国家成功的经验,提出了发展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应遵循的原则及对策建议。
石立春[3](2019)在《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强化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专门研究,既是关注现实社会状况、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客观要求,又是立足当前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薄弱、深思重大理论问题的题中之义。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工作的系统开展,从学术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提升人们对网络民粹主义认知的系统性与全面性,进一步丰富发展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乃至于社会思潮的理论研究;从实践层面上来说,有助于网络民粹主义疏导工作实效性的提升,助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为全球治理能力提升提供经验借鉴。当前,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呈现出激流勇进的演绎态势,这与国内外大环境密切相关:民众政治参与觉醒中责任问题备受关注、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以及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等。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爆发,以酿发舆情危机为主要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将1994—2009年视为以贴吧、博客等为主要载体的舆情爆发阶段,将2009—2012年视为以微博为主要载体的民众狂欢阶段,将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视为新时代公民政治心态民粹化阶段;可以划分为贫富对抗(如“杭州飙车案”,2009)、官民对立(如“我爸是李刚案”,2010)、反智主义(如“复旦大学黄山门”,2010)、底层叙事(如“夏俊峰案”,2011)、裹挟爱国主义(如“反日保钓游行”,2012)以及环境保护(如“什邡钼铜事件”,2012)六种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不同阶段的网络民粹事件呈现出不同的演绎态势,不同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具有着不同的演绎特征。从诱发要素上来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复杂矛盾的持续浇灌,是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发的前提与基础;部分民众在社会进步中迷失信仰、在物质丰裕中失去幸福、在追求理性中集聚戾气、在感恩时代中滋生怨恨,成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演绎的重要因素。从时代表征上来说,在诱发因素维度,坚守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重点关注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深度演绎的首要特征;在叙事方式维度,强调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实现道德情感主义式的群体认同与大众狂欢,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不断演绎的重要表现;在社会影响维度,衍生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诱发阶层鸿沟与社会撕裂,成为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持续演绎的又一特征。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在关注弱势群体、强化网络监督以及提升公民政治素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正面价值。但是,相对于其正面价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激流勇进所带来的重大社会危害,更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以底层、哄客、对抗叙事为演绎手法,将矛头直指官员、富人、警察以及专家学者,与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必然构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工作的严重干扰,消解社会精英权威,诱发政府公信力失范危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掌握社会资源精英群体的仇视,形塑出对官员、富人、警察、专家等群体的“仇+”心理,对普通人生活的浪漫化描述以及普罗大众崇拜,与民族主义相合流的极端演绎态势,势必进一步助长社会上的暴戾之气,极易诱使民众在形塑极化心理中走向零和博弈,背离社会理性平和的发展方向;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二元对立话语方式的推崇,将进一步深化社会阶层间的信任危机,激化民众间的阶层对立情绪,势必进一步拉大社会阶层间的隔阂,诱发社会分裂;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均贫富”观念的推崇,误导民众将共同富裕与平均富裕、同步富裕,共享发展与平均发展、齐步发展相等同,主张通过对内“清算原罪”、对外“清理外资”来实现共享发展,实则是对实现共享发展方式的错误选择,鼓动非理性、非法治式的共享发展,破坏社会秩序、损害法律权威,必将动摇当代中国共享发展之基、危及共享发展之路。鉴于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是民粹主义全球性泛滥与区域本土化进程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表现,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尚需借鉴参考国外应对民粹主义的经验教训。在苏俄,列宁采取“以激进对激进”,实现社会民主党的社会革命党化,保持一种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迅速获取广大民众的支持,最终在十月革命中掌握了政权。但是,苏俄应对民粹主义的教训又是惨痛的,社会民主党依靠比社会革命党更激进的革命策略,赢得革命胜利,但胜利之后,未能及时清算激进革命策略带来的负面影响,反而继续推行更加激进的方针、策略,导致苏俄在“激进→更激进”的道路上积重难返,最终深受斯大林模式消极因素所害而沉疴难愈,这实质上是前苏式马克思主义对民粹主义斗争的失败。在拉美地区,以庇隆主义为代表的民粹派领袖,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采取迎合底层民众、短期效益良好的民粹式政治经济策略,往往能迅速赢得广大城市劳工的支持,但是,这种“寅吃卯粮”、“涸泽而渔”的政治经济政策,使得国家逐渐陷入政治、经济恶性循环之中,深陷“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以自拔。在中东欧地区,匈牙利等国家在社会剧烈变迁进程中,承继本国政治文化传统,契合经济社会实际状况,形成了劣质但能抵御危机的民主体制,成功规避了类似于拉美民粹型威权独裁统治的生成,这也可视为应对民粹主义的成功经验,虽然东欧剧变的历史教训并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其应对民粹危机的方式,仍值得我们多加参照。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步入新时代的历史定位,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人民主体思想,提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防御性与竞争力、权威性与吸引力,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持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民众形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认同,从而在消解网络民粹主义利益诉求中彰显社会公正。当前,人们需要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阶段,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正视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的必然性与存续的长期性,基于世界民粹史纵向审视、基于全球视野横向对比,认识到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强化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科学研究,实现对网络舆情中民粹元素的精准识别、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演绎态势的跟踪分析,从而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疏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需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公民教育,培育负责而又积极的新时代公民,强化公民社会心态引导工作,助推公民理性参与政治意识与能力的提升,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聚焦社会问题,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着力解决易于诱发网络民粹事件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重点清理易于引发公权力质疑的相关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充实人民获得感、保障人民幸福感、增强人民安全感,进一步压缩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空间;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共享发展理念的干扰,从而在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正中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新时代网络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提升治理实效性,消解网络空间的暴戾之气、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营设良好环境。
吴月荣[4](2018)在《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模式研究 ——以中联重科并购CIFA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制造业是我国近几年对外投资占比最大、也最活跃的行业,工程机械制造、装备制造业作为制造业中的支柱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发展深受国内宏观调控和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且同行竞争加剧、国内市场萎缩使其在国内的发展空间大幅缩小。这就要求我国制造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采取“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以寻求自身发展的广阔市场空间以及全新的市场定位。在众多企业发展模式中,海外并购成本更低,通过海外并购获得技术资源、销售渠道等无形资产,规避各种贸易壁垒以拓展海外市场,可以迅速实现企业的成长,特别适合工程机械行业这种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而海外并购要求短期内筹措大额资金的特性,如何合理安排并购交易和顺畅的融资是实现海外并购的基础和先决条件。反观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在并购融资中的表现:资本市场发育程度低、政策法规制定滞后、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陈旧缺乏创新,这些因素直接阻碍了我国企业的国际化进程。所以,本文研究的重点是,如何在我国企业特殊的治理结构和制度环境的基础上,结合经典的融资结构理论,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制造业企业实际情况的融资模式来指导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实践。本文运用案例分析和对比分析的方法,着重对我国制造业当中的工程机械行业的并购融资模式安排进行研究。在并购融资结构理论的基础上,细化分析了我国制造业当前的并购环境、并购特征和并购融资现状,通过对联想、雷沃重工和吉利分属制造业不同二级科目的三个企业海外并购融资模式的对比分析,归纳总结出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当前融资模式呈现出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接下来从这些特征与问题出发,以中联重科并购CIFA为中心案例,从并购动机、融资准备开始,对其交易结构设计、融资模式安排逐一进行分析梳理,详细阐述案例中涉及的各个融资方式在该项并购融资安排中的作用。然后从融资结构、融资渠道以及融资财务风险三个方面分析中联重科采用这些融资方式对于此次海外并购融资分别有什么意义,以及这样的融资模式安排对于公司今后的财务表现会有哪些影响。之后在中联重科个案分析的基础上选取与其同行业的三一重工、柳工的海外并购融资模式安排作比较,仍然从融资结构、融资渠道和融资财务风险三个方面分析三者在海外并购融资模式安排上整体呈现的特征,以及各自融资方式如此选择的原因。基于以上对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现状的应用分析和中联重科融资模式的总结,本文发现,在当前经济形势下,金融中介机构的不断深入发展,私募基金等非银行中介机构的参与对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受中联重科海外并购融资案例和各个对比案例融资模式安排的启发,本文基于我国工程机械行业特征和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现状,结合并购融资结构理论,在青木昌彦融资模式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行业内不同企业的特征建立了一个并购融资模式的选择模型,包括股权倾向型融资模式、债务倾向型融资模式、内源融资倾向型融资模式,使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并购融资模式。除了企业融资模式选择模型,文章最后从企业融资能力提升角度提出三点建议: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升内源融资能力;强化与金融中介机构的合作;扩展思路,拓宽融资渠道。本文结合工程机械行业内不同企业的特征,经过理论铺垫和案例实践验证,制定了三种并购融资模式的选择偏好模型,对制造业不同类型的企业今后的并购融资活动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杨晓亚[5](2018)在《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 ——基于中联重科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经过多年的股份制改造,许多上市公司都已经变成了混合所有制,经营方式也在向市场化转变,但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问题还远未解决。“一混就灵”是不切实际的,“一混就乱”却经常发生。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趋于多元化,只有形成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国有资本的放大功能,释放企业活力。而形成多元、制衡的股权结构之后,民营或其他属性的第二大股东与国有股东的经营理念、战略导向、利益关系等方面都存在较大的出入。此时,股东间的关系和互动会影响董事会治理吗?影响的路径是怎样的?这些问题都值得跟踪探究。因此,本文将以案例研究的方式,研究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旨在为当下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提供一定借鉴意义。首先,本文在总结归纳相关文献和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制衡动因——制衡路径——制衡结果”的逻辑框架。其次,本文选取了“混改样本”——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案例分析对象,在阐述其改制形成股权制衡的历程之后,探讨了非国有股东的制衡动因和路径,分析并评价了中联重科董事会治理方面的变化。最后,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的国企股权制衡和董事会治理提出了建议。本文得出以下结论:第一,非国有股东的制衡动因主要受现金流权、股权性质和持股比例的影响,制衡路径主要有借助关系股东或其他一致行动人、争取董事会席位和运用法律法规和社会舆论这三种;第二,国企形成持股比例非均衡模式的多元化股权制衡,能够优化董事会结构、丰富董事会资本并改善董事会行为;第三,非国有股东会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的选拔,还会主动推荐具有较高受教育水平和先进管理经验的人选。本文的案例研究揭示了股权制衡影响董事会治理的路径和作用机制,提出了针对国有企业股权设置和董事会治理的相关建议,为国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和改造旧机制、保值增值提供了借鉴意义。
解德渤[6](2017)在《我国公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是我国特有的一个学术命题,也将是我国高等教育学界一个经久不衰的研究议题。可以说,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核心命题是现代大学法人制度建设,没有健全的大学法人制度就不可能建立良好的府学关系。大学“行政化”、“高成本”、“强内耗”等问题不断蔓延,这都是由府学关系不顺畅所造成的,它在公立大学表现得尤为明显。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处理府学关系,根本宗旨是保护学术组织,终极目标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回顾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大学法人制度的演进史是大学发展史的一个缩影。世界大学法人制度发展经历了以“学者行会”为基本标识的“古典大学法人制度”、以“国家理性”为根本特征的“近代大学法人制度”和以“市场机制”为调控杠杆的“现代大学法人制度”。古典大学法人制度最早在法律意义上认可并保障大学的“团体人格”,且以“特许状”的形式为大学自治提供了最原始的法律支持;民族国家的崛起将近代大学法人制度推上历史舞台,国家成为大学自治的“守护者”且表现形式各异;在现代大学法人制度中,“市场”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力量,在大学与政府之间扮演着“调控者”的角色。这就是世界大学法人制度演进的基本脉络。我国现行的法人制度始于1986年的《民法通则》,至今已逾三十年。我国现行的大学法人制度始于1998年的《高等教育法》,至今也将近二十年。但是,我国对法人制度以及大学法人制度的认识与实践都处于一个摸索阶段。历史地看,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历经“事业单位”到“事业单位法人”再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这就使得我国公立大学深深打上不同时期的制度烙印,从而大学法人制度也带有较大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集中表现为:第一,法人身份的“单一性”,即“事业单位法人”并不能满足不同类型公立高校的法律需求;第二,法人属性的“不完整性”,即我国公立大学所面临的是“私有余而公不足”的现实境遇;第三,法人地位的“外赋性”,即当前我国公立大学的法人地位是20世纪80年代初“简政放权”背景下的法律产物,从而并不具有法人权利内生的实质。这就导致了我国公立大学在“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框架下不健全的法人制度:“次级法人”的法律性质、“国家保障”的投入体制、“权力集中”的治理结构、“事业编制”的人事制度、“公地悲剧”的财产制度、“政府主导”的评价制度以及“功能疲软”的监督机制等。这些问题集中暴露的是如何调整公立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这一根本难题。透过2015年《高等教育法》的修订,我们发现:政府对大学管理显现出从“行政管理”到“法人治理”的端倪,但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步伐依然缓慢。当前世界现代大学法人制度建设已经较为完善,对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具有积极借鉴意义。就大陆法系而言,德国公立大学的法人类型包括“双重法人”、“公法社团”和“公法财团”三种,法国公立大学的法人类型是“特殊公务法人”,日本国立大学的法人类型是“独立行政法人”框架下的“国立大学法人”,我国台湾地区公立大学法人化改革方案设计的是“行政法人”。德国的“分类放权”、法国的“分层放权”以及在两国颇为流行的“行政合同”对我国具有启发意义,而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国立大学改革历程与改革分歧使我们在是否缩减财政投入、是否扩大校长权力、是否迈向大学市场化等问题上须保持谨慎态度。就英美法系而言,英国公立大学的法人类型包括“特许状法人”、“议会法人”和“公司法人”三种,美国公立大学的法人类型包括“国家机构”、“公益信托”和“宪法自治大学”三种。英美多样化的大学法人类型设计以及大学与政府之间缓冲机构的设置对我国也具有启示意义。我们可以在“三角协调模型”的基础上建构出“天平杠杆模型”,以衡量不同大学法人类型的自治状况,并根据我国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性吸收。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应在改革理念、改革方案以及具体设计等多个方面进行深刻思考。在改革理念上,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理应正视并超越新自由主义思潮和新国家主义思潮;理应坚持以尊重大陆法系传统为主,汲取英美法系精髓为辅的法律取向;理应秉承以政治论为前提、以认识论为根本的教育哲学。在改革方案上,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具有三种备选方案:第一种方案是“私法人化”,这是一种妥协现实的改革方案,故不宜采纳;第二种方案是“公法人化”,这是一种呼声最高的改革方案,可以作为优选方案;第三种方案是“特殊法人”,试图在公与私之间作出调和,这种改革方案因浓郁的理想色彩而难以实现,所以也不宜采纳。如此说来,我国应在“公法人制度”的整体框架下构建一个结构相对完整、具有中国特色、运行顺畅有效的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穿越复杂的世界大学法人丛林,结合我国法人制度改革动向,我国公立大学可采特殊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捐助法人以及企业非营利法人等四种法人类型。无论从法理上分析,还是在学理上剖析,抑或在实践中考量,我国军事类院校适宜采取“特殊机关法人”身份,中央部属院校适合采取“事业单位法人”身份,公办地方本科院校适合采取“捐助法人”身份,公办高职高专院校适合采取“企业非营利法人”身份。这种法人分类方式不仅符应了世界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基本经验,而且在契合我国法人分类传统的基础上进行了大胆而理性的制度革新,这四种大学法人所享有的法人权利渐次增大。但在法人身份选择的具体实践中,我们理应坚持“自主选择”、“合理引导”、“积极试点”的原则。应该说,不同的公立大学法人类型体现为不同的法律性质,折射出相应的治理结构、投入体制、人事制度、财产制度、评价制度以及监督机制等内容。这不仅有助于突破原有事业单位法人的体制性积弊,而且可以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规范性矫正,更有助于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与发展,从而为我国高等教育普及化的到来奠定法律基础。因此,把法人制度这一古老的世界命题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这一具有时代意义的中国议题有机结合起来,这将是创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法人制度的积极尝试,这一尝试必将释放出不可估量的制度能量,从而成为我国高等教育在依法治校背景下最具有根本意义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董梅生[7](2016)在《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选择研究》文中提出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把它上升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重要高度之后,拉开了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序幕。目前学者们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性质、发展必要性,以及争论是走“国退民进”还是“国进民退”的道路等问题上,因此,学术研究成果定性的多,定量的少,实证分析更是滞后于社会实践需要。面对争议,习近平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因此,在此背景下,学术研究视角应该转到“细则制定上”来。本研究在回顾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选择的问题。文章首先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首先回顾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历程,发现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伴随着我国国企改革过程逐步萌芽、发展、壮大。从广义和狭义角度,文章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为了研究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优劣势,文章利用1998-2007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30多万条企业数据,采用3年滚动窗口检验,发现混合所有制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最强。方差分析发现,国有独资企业、民营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微观效率和社会福利还受企业规模、地理位置、市场势力和行业等因素交互影响,孰优孰劣并无定论。但从变动趋势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盈利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社会福利指标一直处于优化和改进中,因此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一种极具发展潜力的企业类型,这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实依据。然后,针对国企和民企老总普遍担心的控制权问题,文章从资金侵占角度,研究了金字塔式股权结构的终极控制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进而损害公司业绩作用机理。随后,文章收集了 2003-2014年692家混合所有制企业、222家民营企业的平衡面板数据,建立了联立方程模型,系统分析了金字塔式股权结构、资金侵占、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终极控制股东设立金字塔式股权结构动机不同,但终极控制股东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分离都会诱发终极控制股东对中小股东资金的侵占,且损害了公司业绩,只是侵害程度按照社会法人终极控制、中央政府终极控制和地方政府终极控制依次递减。本研究还发现适度制衡的股权结构、市场竞争程度的提高有利于缓解终极控制股东的资金侵占行为,提升公司业绩。基于上述研究,文章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1998-2007年5960家混合所有制企业数据,从市场竞争角度,考虑到股权结构内生性问题,使用面板Ⅳ模型研究了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选择的一般规律。实证发现,国有股与企业绩效呈倒U型关系,市场竞争与企业绩效正相关、市场竞争与股权结构存在替代关系,且考虑市场竞争效应后,最优国有股比例从45%提高到84.3%,或从51%提高到75%。因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股比例的平均值和中位数远未达到最优持股比例,所以对垄断程度高的行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时可以考虑提高国有股比例至最优水平,实行强强联合模式;对竞争性强的行业,可以考虑降低国有股比例,但也没必要实施国有股全部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或单边退让国有股比例,因为此时国有股与绩效是正相关的。另外,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比例的选择还受规模、行业等其他因素影响,并无普适标准,应因企制宜。此外,文章分类分层选取了两家混合所有制企业,剖析了其股权结构的选择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研究发现股权结构安排固然重要,但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更为重要。基于实际操作层面,文章选取了上海市国资委,对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做法做了全方位解读,研究发现借助资本平台进行兼并重组、国有资产证券化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式。最后,文中提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几点政策建议。第一,积极稳妥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二,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第三、坚持市场化方向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混合所有制企业普遍采用金字塔式股权结构,但更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第五,借助资本平台进行兼并重组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率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要方式,因此要大力建设资本市场。
陈庆[8](2015)在《新中国国企改革思想的演进 ——委托代理视角下的制度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自新中国成立伊始,国企改革问题便与公有制主导下的经济社会发展相伴左右、如影随形,而这一趋势还愈演愈烈,以至于成为理论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性话题——尽管分析方法层出不穷、研究成果亦是推陈出新,但各方政策建议仍难免止步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缺乏一个系统性的梳理和全局性的把握——有鉴于此,本文从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视角勾勒出1949年以来中国国企改革的制度路径变迁,并依托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对新中国各个主要时期、流派的观点加以分类归总,以期提炼出思想发展演进的谱系脉络,为下步理论、政策创新提供指引和导航。基于“新材料、新方法、新观点”的科研创新要求,本文首先引入(横向)国际比较,分类论述了“东西方两大阵营”、特别是俄罗斯、南斯拉夫、匈牙利外加法、德、英、美等国家的近代国企改革实践及经验教训,旨在摸索其中具有共性特征的制度内在逻辑和演化规律;再者(纵向)考察了中国上起先秦、下迄民国两千余年来围绕国有经济的思辨与论争,包括“官山海”、“盐铁专卖”、“均输法”、“青苗发”、“市易法”一直到后来的“红顶商人”、“官督商办”等等;最后借助委托代理的框架范式对新中国之后的国企改革思想进行“整合重构”,同时运用“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预算软约束”、“内部人控制”、“垄断割据”等现代经济学术语去描述并诠释国企改革过程所反映出来的现象和问题,据以发现“委托人监督外部化”、“代理人激励具体化”和“主体间信息透明化”的制度变迁主线。文章将新中国的国企改革进程概括为三大历史时期,并进一步总结归纳道:(1)1949-1977年的计划经济阶段,国企改革由于受到社会主义“一大二公”、“一平二调”等思维定势桎梏,鼓吹“行政性分权”和“精神激励”,终于引发严重道德风险和政治动荡,并陷入“放-乱-收-死”的怪圈之中;(2)1978-1992年的转轨经济阶段,全面系统的“拨乱反正”为“思想解放”创造了契机,“经济性分权”与“物质激励”的声音开始占据主导,但“行政性干预”及“预算软约束”的掣肘仍然存在,导致国有企业陆续开始大面积亏损、资产缩水规模不容小觑;(3)1993-2012年的市场经济阶段,“南巡讲话”开启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思想盛宴,“整体推进”、“抓大放小”等战略方针相继推出,现代企业制度、股权多元化、公开发行上市等配套措施也逐步跟进,这也为十八大之后的国企改革提出了全新的任务和挑战。研究结论还发现,新中国60余年来国企改革的历史——无论是早先的“计划经济”时期还是随后的“转轨经济”乃至“市场经济”时期——彼此之间都并未割裂、更非截然对立,相反却有着一脉相承、贯穿始终的逻辑连续性。换言之,从“体制下放”、“扩权让利”到“股份制改组”,不管是“央地博弈”也好,“政企关系”、“公司治理”也罢,都显着地反映出“问题导向”和“路径依赖”的制度演化特征,而其思路主线则可具体抽象为:(1)“委托人监督外部化”,即先后通过“行政性分权”、“经济性分权”、“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手段实现“企业经营监管权”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内部经理”直至“外部股东”的层层移交;(2)“代理人激励具体化”,即在于利用“政治挂帅”、“留利分成”、“股权激励”等办法,使激励机制的瞄准对象逐步从“全体社会主义建设者”向“所有企业劳动者”、“经理人阶层”聚焦,从而不断提升改革措施的精度和效度;(3)“主体间信息透明化”,即将统计指标由“总产值”经“一揽子混合”过渡到“增加值”,同时辅之以“划小核算单位”,和着“产品市场”、“经理人市场”、“证券市场”的构建与完善,进而大大压缩了代理人“拆东墙补西墙”的“自由空间”,并且相当程度上扭转了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格局。本文各章节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总起全文,介绍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之处与结构安排,并围绕“国有企业”的由来、发展和现状综述国内外相关文献,并作简要评论且引出下文。第二章从经济史视角出发,记叙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阵营主要国家——特别是苏联、南斯拉夫、匈牙利,加之德国、法国、英国、美国——近代以来的国企改革实践,再行追溯中国自先秦以降国有经济的制度变迁,尝试同时引入国际横向比较与时间纵向比较,进而拓宽研究视域、激发观点创新。第三章作为经济思想史述评的第一部分,首先以客观历史史实为依托,分别介绍了1949-1977年“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这两场计划经济时期的主要“行政分权式”改革;接着针对届时热点问题,梳理出“商品生产”、“价值规律”以及“计划与市场”三方面的思想争鸣;而后套用“产出曲线”、“效用函数”等现代经济学术语,在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框架下识别出“经济核算”、“政治挂帅”之于“道德风险”、“逆向选择”的特殊实际意义,乃至势必引发“主观主义”和“预算软约束”的制度内在缺陷。第四章作为经济思想史述评的第二部分,首先以客观历史史实为依托,次第论述了1978-1992年从“扩权让利”到“承包经营”这两阶段转轨经济时期的主要“经济分权式”改革;接着针对届时热点问题,总结了“全国按劳分配理论讨论会”、“莫干山会议”、“巴山轮会议”三次关键性理论研讨中的意见和建议;而后借用委托代理理论的立场观点,就“留成包干”与“效用激励”、“政企不分”与“预算软约束”,“两权分离”和“内部人控制”之间的关联关系及作用机理进行了系统性阐释。第五章作为经济思想史述评的第三部分,首先以客观历史史实为依托,有代表性地列举了1993-2012年“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等市场经济时期的国企改革重要突破;接着针对届时热点问题,提炼出“产权理论”、“股份制改革”和“公司治理”三个颇具争议的舆论焦点;而后在汲取制度变迁理论的养分基础上,挖掘出“公司制改组”到“股权多元化”直至“公开募股”一系列政策背后之于“政企分离”、“控制权竞争”和“社会性约束”的本质用意。第六章结论收束全文,即从委托代理理论的源起和发展入手,梳理归纳了新中国以来国企制度改革的演进规律,总结出“委托人监督外部化”、“代理人激励具体化”、“主体间信息透明化”三条思路主线,并据以解读、预测十八大之后的国企改革新政,从而展望未来前进的方向。
魏星[9](2014)在《中国公司并购中政府干预效应及其职能定位研究 ——以上市公司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司并购是资本扩张的重要手段和企业迅速成长的基本途径,自19世纪末以来,全世界相继发生了六次公司并购浪潮,对推动世界经济的向前发展有重大意义。跨入21世纪后,我国的并购活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荣景象,无论规模还是数量都屡创新高,并购已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加快企业国际化步伐的助推器。处于经济转轨期的市场体制和政府职能定位决定了政府干预是我国企业并购市场的重要特征。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并购市场的政府干预在动因、方式、效果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而政府干预的特点又是由我国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职能定位决定的。在新一届政府将政府职能转变作为开局大事,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的背景下,对我国并购市场中政府的行为边界、干预效应和职能定位的研究,已更具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在公司并购和政府干预理论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借鉴比较经济学研究方法对比分析了中外企业并购和政府干预的发展史,遵循结构主义学派“动因决定行为,行为决定绩效”的论证框架,对我国政府干预并购的动因、制度背景、行为方式、行为特征和绩效进行全面解析,并在总结并购中政府职能错位的现象和发生机理后提出合理化政策建议。作为研究的出发点,本文首先整理和介绍了公司并购和政府干预的概念和理论发展,回顾梳理中外的历次公司并购浪潮以及政府干预公司并购的政策行为演变,同时比较分析各自的特点。随后,从多个角度分别总结分析西方发达国家和中国政府干预并购的行为动因,通过比较的方式揭示剖析不同制度、社会环境下政府行为的具体动机。通过产业组织理论的介绍明确了政府干预行为的理论基础后,着重分析我国公司并购中政府干预的特殊制度背景和原因,梳理总结我国政府干预并购的阶段性行为方式和四大行为特征。最后阐释了存在国有企业“准并购”和政府行为“诺斯悖论”现象的情况下,政府干预无法真正实现并购的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的原因。大量的理论分析后,有个问题应运而生:实证中政府干预行为究竟会产生怎样的经济后果呢?本文选取了2007~2009年期间发生于沪、深股市的110起并购事件作为研究样本,利用DID分析法,选择资产周转率、营业利润率等12个变量分别进行回归。实证检验结论表明地方政府干预的企业并购绩效在回归结果显着的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托宾Q三个指标上表现均较差,说明无论从长期还是短期来看,地方政府干预的企业并购绩效均差于非地方政府干预的企业并购绩效。最后,本文总结分析了我国政府在公司并购中发挥正面效应的职能定位和存在的职能越位和缺位的现象。再深入阐析政府职能越位和缺位的发生机理。在明确我国政府合理有效干预公司并购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从市场化主体培育、市场环境建设、社保体系完善、消除歧视、产权保护五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于洋[10](2013)在《新型国有企业的三维监管体制构建研究》文中提出“新型国有企业”是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产生的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历史现象,是我国经济体制渐进式改革推进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我国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国有企业在变化的市场环境下不断深化改革,激发其经营活力。由此,区别于传统国有企业经营不善、人浮于事的“新型国有企业”应运而生,并在国家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社会关注度逐日提升。然而,由于监管不力,近年来新型国有企业频繁出现监管事故,对人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本研究发现:政府管控以外的多维监管体系缺失,是造成目前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不力的主要原因。通过系统的文献梳理,从政治、经济、社会三个维度构建系统性监管体系的研究尚不多见,更多的关注焦点是如何就其中的一个或两个维度进行系统构建。因此,探索并构建一种可行的多维度、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有着现实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本文根据中国市场的独特环境及国企监管现状,界定新型国有企业的独特属性并梳理其组织运行机理与监管的独特需求,并据此构建新型国有企业的监管体制,以求丰富并发展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理论体系。同时,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日益走入“深水区”,如何结合改革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深入探讨新型国有企业的性质、功能及其监管体制,对于完善和丰富国有企业改革理论以及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理论体系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此外,本文对新型国有企业监管机制的研究有助于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提升国有企业的监管效果。具体来说:一方面,有利于激活新型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力,提升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效率与效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新型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职能的能力,避免经营过程中出现的种种弊病,承担其特有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本文通过系统梳理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研究的相关文献,构建了由政治监管、经济监管与社会监管组成的“三维监管体制”,以“构建多维度、多主体的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为研究目标,以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为研究对象,在充分界定新型国有企业特殊属性与复合功能的基础上,深入探寻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构建及其内在运行机理,并从新型国有企业的产生历程、复合目标体系(经济目标与非经济目标)、政府监管与企业内部监管的优缺点等方面逐项展开研究。主要研究内容包含以下五个方面:新型国有企业的性质及功能研究、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复合目标体系研究、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构成要素研究、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机制及运行机理研究、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经验研究。沿袭上述研究思路,本文共分为7章展开具体论述:第一章为导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并提出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及其研究意义。在此基础上,这一部分还简要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及研究脉络,并结合研究问题的特点和实际状况,提出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以单案例研究为核心,辅以比较分析、系统动力学等研究方法。最后,该部分重点介绍了本文的创新点。第二章为文献综述及本研究的理论基础。该部分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文献进行了系统梳理与述评,发现现有研究成果对于“新型国有企业”监管问题的探讨尽管已从多个角度全面展开,但与中国现实情境结合的紧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本文认为对于“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研究尚不成熟,存在较大的研究空间,并提出“三维监管”这一突破传统研究框架的研究视角。第三章为新型国有企业的基础性研究,包括新型国有企业的界定、新型国有企业的双重性质及监管的复合目标分析。该部分对新型国有企业的产生过程、概念、类别、内涵进行系统分析,从本质上区分新型国有企业相较于传统国有企业的特殊属性,并据此详细阐述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复合目标体系:由政治目标、经济目标、社会目标综合构建的三维目标体系。第四章重点研究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构成要素。这一部分主要从新型国有企业的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两个方面展开论述:一方面,在深入分析国有企业监管主体的演变历程及现有国有企业监管主体面临的现实困境的基础上,提出基于三维监管目标的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三维监管主体;另一方面,本文对新型国有企业监管框架内的的监管对象(经营者、重大事项和国有资产)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展开了深入分析。第五章重点分析新型国有企业的三维监管机制及其运行机理。这一部分在分析新型国有企业监管原则(“三分开”原则、“三统一”原则与“三结合”原则)的基础上,构建了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三维监管框架。该部分从政治监管、经济监管和道德监管三个角度阐述了三维监管框架的主要内容,并从经营者监管、重大事项监管和国有资产监管三个方面深入阐述基于“主体—对象—目标”的新型国有企业三维监管模型的运行机理。文章此部分突出强调了社会监管职能及监管渠道在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中的作用,相对于传统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主要依赖政治监管具有很多明显的优势,一方面它有效的制衡了政治监管主体,遏制了各政府监管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互相推卸责任的弊端;另一方面它吸收了公司治理结构的优点,使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主体的经济监管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同时强化社会监管职能,使得之前几乎被边缘化的社会大众得以充分行使监督权,大大的扩展了国有企业监管主体的范围。但目前我国社会监管主体的激励机制欠缺,监管主体的主动性不够,其制衡作用难以充分发挥。此外,社会主体监管手段单一,监督渠道不畅通,社会监管的效率难以保证。监督渠道的漫长和低效率也会严重打击社会公众的监督热情,降低社会监管的制衡作用。第六章为本文的案例研究。通过选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为案例样本,本文多方位分析新型国有企业的现行监管体制并总结其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对样本企业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两大方面的深入分析,本文从政治、经济、社会三个维度进行理论构建与监管实践的匹配性分析,以考察理论与现实的拟合度。.第七章为本文的研究结论。这一部分综合阐述了本文的理论观点,并对本文存在的研究局限和未来的后续研究方向作出了具体说明。基于此,本文的研究路径可以梳理如下:在文献研究与现实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建立研究视角,并据此构建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分析框架,最后通过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为样本的案例研究,检验理论与现实的匹配性。所以,本文的主要研究工作与创新之处体现为以下方面:第一,提出了“新型国有企业三维监管体制”的理论构念。在当前市场环境变迁与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新型国有企业——这一新兴组织模式作为时代背景下的特殊产物,其配套的监管模式与体系如何构建,是一个新颖而富于挑战性的课题。传统视域内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显然无法适应新型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针对这一特殊发展阶段的现实诉求,本文着眼于“三维监管体制”的理论视角,通过“政府—经济—社会”三个监管维度,提出新型国有企业监管这一较为新颖的理论构念,尤其强调了社会监管职能及监管渠道在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中的突出地位。第二,厘清了新型国有企业的双重性质及其复合目标体系。目前对新型国有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其产生、定义、特征、分类及经济效益等表层内容,缺乏对其性质、功能和价值目标等深层内涵的挖掘。本文通过对新型国有企业在国家、社会及市场中扮演的各种角色及其承担的复合功能进行深入解读,厘清了新型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质及其由政治目标、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构成的复合监管目标体系。第三,构建了基于“主体-对象-目标”的新型国有企业三维监管机制模型。对国企监管机制的现有研究成果主要聚焦于国有企业经营者,忽略了将其与重大事项和国有资产的融合。本研究所构建的监管机制则以“人—事—物”为综合监管对象,并注重分析三者的内在联系,以便统一在一个监管框架内以利于协调与处理,从而完善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目标体系,构建以新型国有企业“主体-对象-目标”为出发点的分析框架。伴随政府的职能转变,本文在现有监管框架——即国资委、国有资产控股公司(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三个层次构建的监管框架内,根据新型国有企业的多维监管目标,充分考量员工和社会公众利益诉求的提高,将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纳入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主体范畴之内,从而建立由政治监督、财务监督及道德监督构成的新型国有企业三维监管框架,并构建基于“主体-对象-目标”的三维监管机制模型,以阐释其内在的运行机理。综上,本文在对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深入分析基础上,在研究视角与研究内容等方面,相较以往研究做出了一定程度的突破与创新。同时,在研究内容、研究设计和研究方法上,本文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有研究的不足。但是,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作为区别于传统国有企业监管研究的新兴研究领域,未来研究仍存很大的探索空间。本文对新型国有企业三维监管体制的探索性研究,是一次完善理论与应对现实诉求的大胆尝试。希望借此研究,可以为新型国有企业的未来发展提供一定程度的理论借鉴与实践指导,并探索未来研究的发展方向,如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实证检验等,为新型国有企业监管领域的研究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长沙案例”的联想:“卖方缺位”与国企改革的悖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长沙案例”的联想:“卖方缺位”与国企改革的悖论(论文提纲范文)
(1)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2.1 传统OFDI理论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2.1.2 内部化理论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2.6.1 东道国视角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2.7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4.1 理论基础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前提假设 |
4.2.2 函数设定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产权制度 |
5.1.2 经济制度 |
5.1.3 创新制度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变量说明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所有制差异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5.4.3 产业差异 |
5.4.4 行业集中度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5.6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6.1 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6.4 异质性检验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6.4.3 产业异质性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6.7 本章小节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3 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7.7 本章小节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8.1.1 契约制度 |
8.1.2 物权制度 |
8.1.3 税收制度 |
8.1.4 信贷制度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8.2.1 政府支出 |
8.2.2 供给效率 |
8.2.3 政府干预 |
8.2.4 政府补贴 |
8.2.5 行政审批 |
8.2.6 政府腐败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8.4 管理启示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2)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目的、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述评 |
一、关于混合所有制的研究未将解决劳资关系作为重点 |
二、员工持股有助于解决混合所有制发展中的劳资关系问题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章节安排 |
一、研究思路 |
二、技术路线 |
三、章节安排 |
第四节 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研究不足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不足 |
第一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及理论建构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内涵 |
二、员工持股的内涵及性质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内涵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 |
二、人力资本理论 |
三、“双因素”理论 |
四、分享经济理论 |
五、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相关理论分析 |
一、对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二、对“双因素”理论和分享经济理论的比较与分析 |
三、对委托代理理论的分析 |
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应以马克思劳动力产权理论为指导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理论建构 |
一、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理论假设 |
二、基本推论:员工持股应当成为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重点 |
第二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历程及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发展历程 |
一、我国员工持股的出现 |
二、员工持股的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4年) |
三、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初步结合阶段(1994-2002) |
四、针对管理层的股权激励阶段(2002-2013) |
五、明确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相结合重启员工持股阶段(2013年至今)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及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的曲折性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中存在的理论认识问题 |
第三章 员工持股与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治理问题 |
一、解决国企所有者缺位问题是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的逻辑起点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仍面临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三、混合所有制企业制度定型需要解决委托代理关系问题 |
第二节 员工持股是建立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治理结构的重要途径 |
一、员工持股是混合所有制企业产权多元化的重要实现形式 |
二、员工持股可以有效解决混合所有制企业委托代理问题 |
三、我国以员工持股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功案例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主要矛盾是解决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问题 |
二、聚焦建立有效委托代理关系,以员工持股实现企业治理的激励相容 |
第四章 员工持股与发展创新型企业 |
第一节 创新型企业内涵及我国创新型企业发展现状 |
一、创新型企业内涵 |
二、新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背景下我国创新型企业的缺乏 |
第二节 我国创新型企业缺乏的重要原因 |
一、企业家精神缺乏 |
二、工匠精神缺乏 |
三、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促进创新型企业形成 |
一、以员工持股激励企业家精神形成 |
二、以员工持股激励工匠精神形成 |
三、以员工持股激励科技人员提升创新能力 |
第五章 员工持股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第一节 资本短缺时代劳动者难以分享企业利润与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一、资本短缺时代与劳动报酬比重偏低 |
二、劳动报酬低转化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比重低 |
三、劳动者报酬偏低导致中等收入群体比重过低 |
第二节 资本过剩时代劳动者分享利润的客观基础正在形成 |
一、我国进入资本相对过剩时代和劳动力短缺时代 |
二、人力资本日益成为劳动者财产性收入的重要源泉 |
三、员工持股成为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重要途径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
一、以员工持股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具有可行性 |
二、员工持股优于简单的工资上涨和福利国家模式 |
三、员工持股有利于打造我国的人力资本优势 |
四、员工持股有利于形成劳资利益共同体 |
第六章 员工持股与宏观经济稳定 |
第一节 宏观经济稳定需要有活力的微观基础 |
一、凯恩斯主义宏观经济政策的失灵 |
二、宏观经济稳定需要建立在微观经济主体健康发展的基础上 |
第二节 员工持股与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一、我国需要形成消费拉动的内生增长模式 |
二、以员工持股促进中等收入群体发挥消费生力军和主力军的作用 |
三、以员工持股稳定国内投资 |
第三节 以员工持股推动新经济发展 |
一、新经济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
二、员工持股有利于促进新经济发展 |
三、在新经济领域广泛推动员工持股 |
第四节 以员工持股解决经济转型升级中的就业问题 |
一、传统工资制与失业问题 |
二、以员工持股实现利润分享制 |
三、构建员工与企业的命运共同体 |
第七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难点问题及阻碍因素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发展现状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历经反复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进一步发展任重道远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实践中的难点问题 |
一、持股对象范围的确定 |
二、员工持股比例的确定 |
三、持股员工的资金来源 |
四、员工持股模式的确定 |
五、持股平台问题 |
第三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阻碍因素 |
一、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持股缺乏足够的认识 |
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体制障碍 |
三、内部人控制问题 |
四、我国员工持股相关立法的限制 |
五、我国目前还缺乏相关的财税政策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企业和员工进行激励 |
第八章 员工持股的国际经验 |
第一节 美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美国员工持股制度的兴起与发展 |
二、美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二节 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英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英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三节 法国员工持股制的兴起和发展 |
一、法国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法国员工持股的特点 |
第四节 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一、日本员工持股的兴起与发展 |
二、日本员工持股制度的特点 |
第五节 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启示 |
一、政府对员工持股计划的重视 |
二、制订完善的立法来推行员工持股 |
三、利用财税政策支持和引导 |
四、支持第三方金融机构介入员工持股 |
五、实施普惠式的员工持股 |
六、采取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计划模式 |
第九章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及建议 |
第一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原则 |
一、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上升到塑造社会主义微观经济主体的高度 |
二、将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与解决宏观经济问题相联系 |
三、加强顶层设计,使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序开展 |
四、在法律的激励、引导和规范下有序开展 |
五、从企业实际出发开展员工持股 |
第二节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建议 |
一、充分认识员工持股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
二、加强和完善员工持股的相关立法 |
三、允许第三方金融机构参与员工持股计划 |
四、对员工持股参与方提供财税政策支持 |
五、探索多样化的员工持股模式 |
六、逐步扩大员工持股对象及企业的范围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1.1.1 选题的缘起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选题的研究脉络与文献综述 |
1.2.1 研究脉络 |
1.2.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预期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预期创新 |
第2章 民粹主义的理论解读 |
2.1 民粹主义的概念测量与类型学划分 |
2.1.1 民粹主义的概念与测量指标 |
2.1.2 民粹主义的类型学划分 |
2.2 民粹主义的滋生土壤 |
2.2.1 发达国家社会治理的危机 |
2.2.2 后发国家(地区)转型发展的产物 |
2.3 民粹主义的理论渊源 |
2.3.1 中国民粹主义的历史迹象 |
2.3.2 西方政治思想的理论浇灌 |
2.4 马克思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回答 |
2.4.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特殊性的考察 |
2.4.2 恩格斯与特卡乔夫的论战 |
2.4.3 普列汉诺夫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4 列宁对自由派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5 毛泽东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解答 |
第3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背景与演绎样态 |
3.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背景 |
3.1.1 政治参与觉醒中民众责任备受关注 |
3.1.2 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 |
3.1.3 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 |
3.1.4 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 |
3.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演绎历程 |
3.2.1 基于演绎载体变迁的阶段划分 |
3.2.2 网络民粹事件典型案例评析 |
第4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诱发要素与时代表征 |
4.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诱发要素 |
4.1.1 社会矛盾的深度浇灌 |
4.1.2 社会焦虑的持续诱发 |
4.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时代表征 |
4.2.1 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 |
4.2.2 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 |
4.2.3 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 |
第5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影响 |
5.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正面价值 |
5.1.1 关注弱势群体 |
5.1.2 强化网络监督 |
5.1.3 提升公民政治素养 |
5.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危害 |
5.2.1 冲击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解构社会精英权威 |
5.2.2 助长暴戾之气,背离社会理性平和发展方向 |
5.2.3 加剧阶层对立,诱发社会分裂 |
5.2.4 混淆视听,干扰共享发展大局 |
第6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可鉴经验与疏导原则 |
6.1 国外疏导与消解民粹主义思潮的经验教训 |
6.1.1 苏俄:以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 |
6.1.2 拉美: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 |
6.1.3 中东欧:能抵御危机的低质民主体制 |
6.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原则 |
6.2.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6.2.2 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 |
6.2.3 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 |
第7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策略 |
7.1 推进公民教育,提升民众政治参与能力 |
7.1.1 塑造负责而又积极的公民 |
7.1.2 公民理性平和心态的形塑 |
7.1.3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 |
7.2 聚焦社会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2.1 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 |
7.2.2 着力解决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 |
7.2.3 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3 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
7.3.1 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消解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理念的误导 |
7.3.2 健全共享发展的实现机制,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方式的干扰 |
7.3.3 夯实共享发展的秩序之基,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非理性倾向的侵蚀 |
7.4 强化网络社会协同治理,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
7.4.1 推进网络治理的法治化 |
7.4.2 实现网络治理的规范化 |
7.4.3 提升网络治理的实效性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4)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模式研究 ——以中联重科并购CIFA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内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本文贡献及不足 |
一、贡献 |
二、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融资方式 |
二、融资模式 |
三、融资模式和融资方式的区别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M-M理论及其修正理论 |
二、代理理论 |
三、优序融资理论 |
四、控制权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现状 |
第一节 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模式 |
第二节 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模式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 |
一、制造业融资模式的特点 |
二、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中联重科并购CIFA案例分析 |
第一节 主体简介 |
一、并购企业——中联重科 |
二、被并购企业——CIFA |
三、其他参与主体 |
第二节 并购融资过程 |
一、并购动机 |
二、融资准备与并购过程 |
三、并购交易安排 |
第三节 并购融资模式分析 |
一、融资结构 |
二、融资渠道 |
三、融资财务风险分析 |
四、私募基金功能 |
第四节 融资模式比较分析 |
一、融资渠道 |
二、融资结构 |
三、融资财务风险分析 |
第五节 启示 |
第五章 结论和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建议 |
一、企业融资模式选择 |
二、企业融资能力提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 ——基于中联重科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股权制衡的概念界定 |
1.2.2 董事会治理的概念界定 |
1.3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及评述 |
2.1.1 股权制衡治理效应的文献综述 |
2.1.2 董事会治理内容的文献综述 |
2.1.3 股权结构与董事会治理的文献综述 |
2.1.4 文献评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内部人控制理论 |
2.2.3 产权理论 |
第三章 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影响机制的理论分析 |
3.1 非国有股东制衡动因 |
3.1.1 股权性质 |
3.1.2 现金流权 |
3.1.3 持股比例 |
3.2 非国有股东制衡路径 |
3.2.1 借助关系股东或其他一致行动人 |
3.2.2 争取董事会席位 |
3.2.3 运用法律法规和社会舆论 |
3.3 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 |
3.3.1 股权制衡对董事会结构的影响 |
3.3.2 股权制衡对董事会资本的影响 |
3.3.3 股权制衡对董事会行为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联重科案例分析 |
4.1 案例公司的选取 |
4.2 案例公司概况 |
4.2.1 中联重科概况 |
4.2.2 弘毅投资概况 |
4.2.3 混合所有制实践后的股权制衡 |
4.3 弘毅投资制衡动因分析 |
4.3.1 股权性质 |
4.3.2 现金流权 |
4.3.3 持股比例 |
4.4 弘毅投资制衡路径分析 |
4.5 中联重科董事会治理分析 |
4.5.1 董事会结构 |
4.5.2 董事会资本 |
4.5.3 董事会行为 |
4.6 中联重科董事会治理效果分析 |
4.6.1 财务绩效 |
4.6.2 非财务绩效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及董事会治理的建议 |
5.1 国有企业股权制衡的相关建议 |
5.1.1 实现持股比例非均衡模式 |
5.1.2 注重权利平等,增强制衡意愿 |
5.1.3 引入非公资本宜精不宜多,保证制衡能力 |
5.2 国有企业董事会治理的相关建议 |
5.2.1 将行政干预转变为行政监督 |
5.2.2 建设并丰富外部董事人才库 |
5.2.3 完善董事会的沟通交流机制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我国公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大学自主”: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普遍趋势 |
二、“十字路口”: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该何去何从 |
三、“名不副实”: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挑战 |
四、“积极讯号”: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改革契机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法人制度:一个有待廓清的基本问题 |
二、公立大学法人化改革的学术论争 |
三、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共识 |
四、研究空间:公立大学法人制度如何突破 |
第三节 研究问题 |
一、问题聚焦 |
二、研究价值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概念界定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思路 |
第二章 大学法人制度的历史图景 |
第一节 “特许状”:古典大学法人制度 |
一、“团体性”是古典大学法人制度的外部特征 |
二、“自治性”是古典大学法人制度的内在气质 |
三、“特许状”是古典大学法人制度的基本标识 |
第二节 “国家理性”:近代大学法人制度 |
一、“大不列颠式”大学法人制度 |
二、“拿破仑式”大学法人制度 |
三、“洪堡式”大学法人制度 |
四、“美利坚式”大学法人制度 |
五、近代四种大学法人模式的比较 |
第三节 “市场机制”:现代大学法人制度 |
一、逻辑前提:高等教育市场的“不完全性” |
二、历史转折:现代大学法人制度的开拓 |
三、典型案例:美国市场机制下的大学法人制度 |
第三章 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中国考察 |
第一节 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历史演进 |
一、“没有法人地位”(1949-1984) |
二、“事业单位法人”(1985-2010) |
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法人”(2011-至今) |
第二节 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基本特征 |
一、法人身份的“单一性” |
二、法人属性的“不完整性” |
三、法人地位的“外赋性” |
第三节 “事业单位法人”制度框架下的公立大学 |
一、“次级法人”的法律地位 |
二、“国家保障”的投入体制 |
三、“权力集中”的治理结构 |
四、“事业编制”的人事制度 |
五、“公地悲剧”的财产制度 |
六、“国家主导”的评价制度 |
七、“功能疲软”的监督机制 |
第四节 《高等教育法》修订前后的公立大学法人制度 |
一、1998年《高等教育法》中的公立大学法人制度 |
二、2015年《高等教育法》中的公立大学法人制度 |
三、《高等教育法》修订的法人制度成果与未竟任务 |
第四章 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境外模式 |
第一节 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德法经验与中国启示 |
一、多元法人类型:德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 |
二、特殊公务法人:法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 |
三、德国和法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中国启示 |
第二节 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英美经验与中国启示 |
一、公共法人:英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 |
二、学术法人:美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 |
三、英国和美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中国启示 |
第三节 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探索及其启发 |
一、独立行政法人:日本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 |
二、行政法人:我国台湾地区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 |
三、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的几个启示 |
第五章 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理论反思 |
第一节 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思想基础 |
一、新自由主义思潮下的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 |
二、新国家主义思潮下的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 |
三、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思想根基 |
第二节 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法律取向 |
一、大陆法系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 |
二、英美法系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 |
三、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法律抉择 |
第三节 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教育哲学 |
一、政治论框架下的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
二、认识论框架下的建立公立大学法人制度 |
三、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教育哲学 |
第六章 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基本构想 |
第一节 我国公立大学“二次法人化”的改革方案 |
一、私法人化:一种妥协现实的改革方案 |
二、公法人化:一种呼声颇高的改革方案 |
三、特殊法人化:一种充满理想的改革方案 |
第二节 我国公立大学“二次法人化”的法人分类 |
一、世界公立大学法人分类的“天平杠杆模型” |
二、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法人类型的变化及其逻辑 |
三、我国公立大学的四种法人分类及其证成 |
第三节 我国公立大学“二次法人化”的制度构想 |
一、治理结构 |
二、投入体制 |
三、人事制度 |
四、财产制度 |
五、评价制度 |
六、监督机制 |
第四节 我国公立大学“二次法人化”的实践进路 |
一、南方科技大学法人制度的贡献及其局限 |
二、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实践路线 |
第五节 未来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的改革前瞻 |
一、“巨型大学”的法人制度如何解决? |
二、“虚拟大学”的法人制度如何解决? |
三、“混合大学”的法人制度如何解决? |
四、“合作大学”的法人制度如何解决? |
第七章 结语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创新 |
三、研究不足 |
四、研究展望 |
附件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选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价值 |
第二节 框架结构和主要研究内容 |
第三节 主要研究方法、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文献回顾 |
第一节 概念界定和性质确定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历程分析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作用机理研究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作用机理的理论分析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作用机理的实证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选择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研究假设的提出与内生性问题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选择的实证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选择的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分类分层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个案研究 |
第二节 上海市国资委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主要结论、政策建议和下一步研究方向 |
第一节 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主要政策建议 |
第三节 下一步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新中国国企改革思想的演进 ——委托代理视角下的制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选题背景 |
二、提出问题 |
三、研究意义与创新 |
第二节 相关研究基础和现状 |
一、重要概念界定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国内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框架与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三、内容框架 |
第二章 国企改革的思想基础 |
第一节 西方国企改革思想溯源 |
一、文艺复兴传统中的政府干预 |
二、从空想到科学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
三、列宁-斯大林体制下的“国家辛迪加” |
第二节 国企改革的历史实践——国外案例 |
一、苏联、南斯拉夫和匈牙利的公有制探索 |
二、德、法跌宕起伏的国有化道路 |
三、英、美谨小慎微的国企试验 |
第三节 中国国有企业思想滥觞 |
一、古代传统的国有制思想 |
二、近代以来国家主义的萌发 |
三、建国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计划体制下国企改革的制度思想探索 |
第一节 1949-1977年的国企改革 |
一、“行政性分权”战略的成因 |
二、“大跃进”运动的经验和教训 |
三、“文革”乱局中的挫折与整顿 |
第二节“左倾”思潮下的探索争鸣 |
一、商品生产再认识 |
二、为价值规律正名 |
三、反思计划与市场 |
第三节“央地关系”中的制度摸索 |
一、“政府越位”的信息劣势 |
二、“经济核算”与产出计量 |
三、“政治挂帅”与效用评价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转轨时期国企改革的制度思想发展 |
第一节 1978-1992年的国企改革 |
一、“经济性分权”战略的形成 |
二、“扩权让利”方针的实施与评价 |
三、“企业承包”责任制的提出和改进 |
第二节“拨乱反正”下的思想解放 |
一、重申物质利益原则 |
二、定价权改革:“双轨制”来龙去脉 |
三、政府干预:从直接到间接 |
第三节 改革开放初期的制度探寻 |
一、“留成包干”与效用激励 |
二、“政企不分”和预算软约束 |
三、“两权分离”与内部人控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市场条件下国企改革的制度思想深化 |
第一节 1993-2012年的国企改革 |
一、“整体推进”战略的出台 |
二、“抓大放小”改组的酝酿与实践 |
三、“股权交易”体系的构建与发展 |
第二节 经济学百花齐放的盛宴 |
一、产权理论的引入 |
二、股份制改革摸索 |
三、公司治理的尝试 |
第三节 面向现代企业的制度迈进 |
一、公司制改革与“政企分离” |
二、股权多元化与“控制权竞争” |
三、公开募股与“社会性约束”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理论总览与政策剖析 |
第一节 委托代理理论的演绎 |
一、理论范式的西方源流 |
二、观点内涵的中国发展 |
三、模型对象的衍生实践 |
第二节 国企改革的思路主线 |
一、委托人监督外部化 |
二、代理人激励具体化 |
三、主体间信息透明化 |
第三节 十八大之后的国企改革述评 |
一、新政背景 |
二、制度解析 |
三、预测展望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附录 |
一、前提假设 |
二、建模推演 |
三、结果建议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文献 |
二、英文文献 |
在读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9)中国公司并购中政府干预效应及其职能定位研究 ——以上市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目标和方法 |
第三节 论文结构安排 |
第四节 研究特色与贡献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内外并购动因理论文献综述 |
第二节 国内外政府干预与公司并购绩效研究文献综述 |
第三节 国内外公司并购中政府职能定位研究文献综述 |
第三章 公司并购:概念、理论基础和历史回顾 |
第一节 公司并购的涵义及特征 |
第二节 公司并购的类型和方式 |
第三节 全球并购浪潮的历史回顾 |
第四节 我国企业并购的历史回顾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干预:概念、理论发展和实践线索 |
第一节 政府干预的基本概念 |
第二节 政府干预的理论发展 |
第三节 政府干预失灵与规制放松 |
第四节 西方国家公司并购与政府干预的历史回顾与比较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公司并购中政府干预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发达国家政府干预并购的动因 |
第二节 中国政府干预并购的动因 |
第六章 我国公司并购中政府干预的行为分析 |
第一节 政府干预并购行为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中国政府干预并购行为的制度背景 |
第三节 中国政府干预并购的阶段性行为方式 |
第四节 中国政府干预并购的行为特征 |
第五节 中国政府干预并购的行为绩效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政府干预对我国公司并购绩效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内容、研究假设、数据与样本的选取 |
第二节 双重差分法模型分析 |
第三节 实证结论分析 |
第八章 政府在我国公司并购中的职能定位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我国政府在并购中的职能定位及其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我国政府在公司并购中的职能错位的发生机理 |
第三节 我国政府合理有效干预公司并购的政策建议 |
英文参考文献 |
中文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新型国有企业的三维监管体制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图目录 |
表目录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2 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逻辑结果 |
1.2.1 研究内容 |
1.2.2 逻辑结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 |
2 文献述评及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2.1.1 国外研究综述 |
2.1.2 国内研究综述 |
2.1.3 理论述评及研究趋势 |
2.2 国有企业监管的主要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及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
2.2.2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与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
2.2.3 系统科学理论与国有企业监管 |
2.2.4 现代企业制度理论与国有企业监管 |
2.2.5 宏观经济调控理论与国有企业监管 |
3 新型国有企业的界定、双重性质及其监管的复合目标 |
3.1 新型国有企业的产生与概念界定 |
3.1.1 传统国有企业的性质与特点 |
3.1.2 国有企业改革与“新型国有企业”的产生 |
3.1.3 新型国有企业的概念、类别及其特殊性 |
3.1.4 新型国有企业与其他国有企业的比较分析 |
3.2 新型国有企业的双重性质及其多元功能 |
3.2.1 新型国有企业的经济社区性质 |
3.2.2 新型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 |
3.3 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复合目标体系 |
3.3.1 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经济目标 |
3.3.2 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社会目标 |
3.3.3 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政治目标 |
4 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构成要素 |
4.1 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主体 |
4.1.1 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主体演变 |
4.1.2 现有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主体困境分析 |
4.1.3 基于三维目标的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主体 |
4.2 新型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的对象 |
4.2.1 经营者 |
4.2.2 重大事项 |
4.2.3 国有资产 |
4.2.4 经营者、重大事项与国有资产的关系分析 |
5 新型国有企业的三维监管机制的构建 |
5.1 新型国有企业的监管原则 |
5.1.1 “三分开”原则 |
5.1.2 “三统一”原则 |
5.1.3 “三结合”原则 |
5.2 新型国有企业监管的三维分析框架 |
5.2.1 政治监管 |
5.2.2 经济监管 |
5.2.3 社会监管 |
5.3 基于“主体-对象-目标”的新型国有企业监管机制运行机理 |
5.3.1 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管机制 |
5.3.2 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机制 |
5.3.3 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机制 |
5.4 强化社会监管职能:国企监管体制改革趋向 |
6 三维监管机制与新型国有企业的匹配性:基于中国石油的案例研究 |
6.1 研究设计 |
6.1.1 研究目的与方法选择 |
6.1.2 案例选取 |
6.1.3 数据收集与整理 |
6.2 案例分析与研究发现 |
6.2.1 案例介绍与问题总结 |
6.2.2 案例研究发现 |
6.2.3 案例总结与讨论 |
7 结论与展望 |
7.1 本文主要观点归纳 |
7.2 本文的研究局限 |
7.3 未来研究展望 |
在学期间发表的相关科研成果 |
一、期刊论文 |
二、参与导师项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长沙案例”的联想:“卖方缺位”与国企改革的悖论(论文参考文献)
- [1]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D]. 林明灯. 苏州大学, 2020(06)
- [2]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论[D]. 罗丽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3]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D]. 石立春.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4]我国制造业海外并购融资模式研究 ——以中联重科并购CIFA为例[D]. 吴月荣. 云南财经大学, 2018(11)
- [5]国有企业股权制衡对董事会治理的影响 ——基于中联重科的案例分析[D]. 杨晓亚. 苏州大学, 2018(01)
- [6]我国公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改革研究[D]. 解德渤. 厦门大学, 2017(01)
- [7]混合所有制企业股权结构选择研究[D]. 董梅生. 南京大学, 2016(05)
- [8]新中国国企改革思想的演进 ——委托代理视角下的制度分析[D]. 陈庆.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5(12)
- [9]中国公司并购中政府干预效应及其职能定位研究 ——以上市公司为例[D]. 魏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4(12)
- [10]新型国有企业的三维监管体制构建研究[D]. 于洋. 东北财经大学, 2013(09)
标签:员工持股计划论文; 国企论文; 混合所有制经济论文;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论文; 经济研究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