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护理面对WTO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沈丁心[1](2021)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文中研究表明2020年9月,安倍晋三内阁闪电辞职,菅义伟接任,日本政治从此开启了“后安倍时代”。安倍晋三两次执掌日本政坛,创下了日本战后政治家最长执政记录。安倍时代已去,但却为日本政坛留下了诸多政治遗产,其中,安倍有关经济外交的构想、政策行动与成效,对日本政治、外交以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影响依然深远广泛。“后安倍时代”的日本外交将向何方,格外引人注目。因此,从了解菅义伟政府外交政策取向和展望未来日本外交发展趋势的意义上,回顾与总结安倍执政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经验与教训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自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渐趋展现为相对积极的态势。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促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存的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同时,逆全球化的趋势,亦在相当程度上与全球化共生同行,在相当复杂的国际战略互动中展现出突出的影响。在上述时代发展变化的背景之下,日本经济外交的内涵与外延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在日本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实行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经济外交相关变量之间的耦合与交叉互动等问题上,通过这项研究以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在新时代的现状与变化,把握其特征与发展趋势,为我国对日外交乃至我国外交的发展与未来方向塑造等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综合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日本官方数据和政府资料等为主要基础数据,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分析以安倍政府(第二次执政)时期为核心的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构想、实施内容、外延变化、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其实施效果。本文由绪论(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分析)、正文(五章)和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内生变化与外在变迁等作为问题导向,通过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明确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前提,为其后展开的有关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构想、具体政策实践、政策实施的模式建构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提供必要的研究基础。本文第一章以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与释义为核心内容,通过对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外交研究的相应理论解读来建构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解读,不仅意在充实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认知,而且能为解读21世纪日本经济外交发展的指导理念提供更为明晰的线索与方法。如何有效评估日本经济外交的现状与未来趋势,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关系理论和经济外交研究理论的指引作用。本文第二章以时代演变中的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为主题,梳理与解读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历史与现状,厘清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内涵,特别是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与发展趋势的基本内涵。从纵向的视角分析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构想、布局的变化及其五大支柱(对外贸易、经济援助、对外投资、经济制裁、经济合作)的基本内涵与进展,以及与安倍国家战略与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实施日本经济外交的具体战略构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日本在经济外交的各个领域具体实施经贸外交、投资外交与援助外交,乃至制裁外交,例如签署CPTTP、日欧EPA、日美贸易协定等等过程的分析,阐释经济外交与日本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的交互作用,展现日本经济外交在日本国家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第三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扩大为主题,通过对“大阪轨道”构想及其实施过程的全面分析和东日本大地震后危机外交公关的经济外交实施案例的实证分析,具体阐述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如何适应国际环境变化而实现自身理念与政策实践升级的过程。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解读,是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本章中对于“大阪轨道”的关注与研究,是针对日本外交整体实践中,基于主场外交与经济外交的关联性互动,阐释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研究。同时,针对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专门性案例研究,以“谣传损害”背景下的经济外交作为分析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充实了有关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论证过程。同时,本章对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比较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比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阐释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本文第四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动因、特点与评价为主题。对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研究,本文的关注不单局限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本身,更注重在国际环境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产生的动机与深层原因等问题方面。基于国家治理与国家战略的双重视角,尝试重新认识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变化特点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为题,在综合分析日本经济外交嬗变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对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构想、面临的困境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展望,是分析、研究与评价日本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之一。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从国家治理到外交实践的相关构想与政策实践,而且与日本面临的外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依据上述分析考察,本文尝试在结论部分提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本文尝试建构新的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通过理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三个维度,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政策及其属性嬗变进行梳理和分析,全方位地考察日本外交战略与政策的实践与发展变化,转变现有日本外交研究的思维定势,实现日本外交研究的理论创新。本文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研究,是对于已有研究成果的继承、优化与拓展。第二,日本经济外交的内在构成与自身的逻辑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国内外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日本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地完善内涵,适时地扩展外延的有机整体。应对中国国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巨大变化,安倍政府重新认识和调整经济外交的价值与作用,是其现实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最明显体现。第三,本文在研究中特别关注了经济外交内涵变化与外延扩大的问题。诸如经济外交中的文化属性问题、公共外交与国际文化传播与经济外交政策的交叉融合问题等,为全面认识和把握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独立的思考。本文认为,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既是战后日本经济外交在21世纪日本国家外交实践中的延续,也是安倍政府在和平主义外交与文化产业立国等治国理念指导下,主动顺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外交实践过程。第四,日本式的思维方式对日本经济外交特别是安倍经济外交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基础和政策动力,同时也决定了日本经济外交的特性与发展困局。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既给日本振兴经济与国际合作,重振国家自信提供了助力,同时也无法避免受到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国际认知等等的局限与约束,从而导致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无法摆脱既有的发展思路与框架,无法完全回应日本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后安倍时代”的日本经济外交能否摆脱困局,在日本经济与日本外交、日本国家转型与国际社会发展等等交汇过程中,继续发挥有效的链接与平衡作用,为日本的国力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持续观察。
杜娟[2](2021)在《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并购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也逐步由绿地投资向外资并购为主转变。在外资并购中,无论是对于我国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驰名商标均体现出巨大的价值及多元的功能,存在加强乃是特别的保护需求。我国企业引进外资的目的与外资进入我国市场的目的往往是不同的。我国企业希望通过引进外资带来先进的技术或是经营管理经验;外国投资者则是希望并购能够进一步帮助其拓展中国市场和销售渠道,或利用中国市场的成本优势拓展产能、延展产品生产线。如何在双方的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至关重要。首先,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表现是动态的。在早期的外资并购中,由于国内企业对驰名商标潜在价值认识不足,涉及的驰名商标价值未得到公正评估、驰名商标被外方无偿使用、驰名商标受到外方排挤退出市场,以及驰名商标归属权丧失,成为了外资并购中我国企业驰名商标流失的主要情形。在经历了早期驰名商标流失的阵痛之后,我国企业已经意识到保护自身驰名商标的重要性,但是这种保护更主要集中于企业进行外资并购的准备阶段。在外资并购协议的签订阶段,如何科学设置我方驰名商标保护的有关条款至关重要。此外,在科学有效的并购协议签订之后,一旦外资企业不执行并购协议,合资企业经营运转不佳,最后致使我国驰名商标流失,是近年来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新生情形。其次,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背后,存在多方面的原因。第一,从宏观政策层面来说,我国利用外资产业结构政策对指导我国引进与利用外资、规范与管理外资的产业方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导致实施效果并不理想,外商投资在我国享有“超国民待遇”的情况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第二,无论是我国国内的反垄断法还是有关规制外商投资的立法,均有不足之处。就反垄断法而言,一方面,我国关于外资并购中涉及驰名商标反垄断审查的标准仍待完善;另一方面,在实践中,商务部在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的理由之中,亦未提及避免我国驰名商标流失这一因素。就外资立法而言,《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二条明确了我国对于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第三十三条涉及在外资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问题,第三十五条正式引入了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但是均是概括性的规定,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的跟进规则,距离保证制度的有效运作和实施仍存在改进空间。第三,就我国目前缔结的双边投资条约而言,存在着知识产权利益衡平关照不足的现象,尤其体现在对于侵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利益的规制不足。第四,从企业层面来说,在商定并购协议条款的过程中,我国企业缺乏确立专门的驰名商标保护条款或是附件的意识。同时,我国企业存在未能通过尽职调查识别恶意收购,以及忽视对于己方驰名商标价值评估的情况。而跨国公司则往往通过低估中方商标价值,冷藏、淘汰或是淡化中方企业拥有的驰名商标,以及限制开发和独享的方式,削弱我国企业驰名商标的市场竞争力,致使这些驰名商标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被市场规则淘汰”。如果一份并购协议的条款可能致使我国企业驰名商标流失,那么至少从知识产权资源保护的视角来看,企业双方的利益未能达到平衡,即外国投资者与我国企业的利益处于失衡状态。再次,鉴于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表现与成因的复杂性,在解决该问题时需遵循以下导向。外资并购中的驰名商标保护自然有其重要性,在外资并购发展中驰名商标不断流失的情形下,更有着紧迫性。然而,这种保护也需有适度性。外资并购从本质上来说是企业之间进行交易的行为,企业自身的事务应当由企业自身决定。但是,涉及驰名商标的外资并购,不仅关乎我国企业自身利益,还会影响国家产业安全利益,甚至是消费者的利益。外资并购中的驰名商标流失,将会致使相关主体的利益受到影响,从而产生利益失衡的情形。因此,为了实现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相关主体的利益平衡,我国企业在进行外资并购时,应当充分调查外国投资者的并购动机,找寻相对公平正义内涵。一方面,利益与公平、正义价值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外资并购过程中,对于驰名商标如果能够进行科学合理的价值评估,将会有助于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保护的“相对公平”。另一方面,在涉及驰名商标的外资并购中,无论是我国的国内法,还是我国与他国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都应努力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利益平衡。最后,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建议。第一,尽管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企业合并控制规则已经有所改进,但在外资企业合并控制方面仍有改进空间。巴西经济保护和管理委员会在高露洁棕榄收购巴西科里诺斯一案中的审查决定,以及南非竞争法庭在雀巢收购辉瑞一案中的相关裁决,均提供了很好的借鉴。第二,明确外资并购中涉及驰名商标反垄断审查的标准。例如,反垄断审查应当明确,外资企业完成外资并购,是否会在获得我国驰名商标的情况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带来负面效应。第三,建立一个从产业政策制定部门和宏观经济部门负责维护、再到多部法律和产业政策法规共同作用的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的整体合力。第四,从外资立法层面而言,我国目前的外资立法仍有细化完善的空间。一方面,外资立法应当引导规范外商投资方向,建立健全市场竞争机制。另一方面,外资立法宜引导规范外资并购行为,明确外资并购安全审查标准。第五,区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合作战略上宜有所区别。完善我国已经签署或是正在谈判的双边投资条约,加强对于侵害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利益行为的规制。第六,我国企业应当科学设置外资并购协议中的驰名商标保护条款,完善外资并购协议中关于驰名商标利用和保护的规定;通过尽职调查避开外国投资者恶意收购,正确分析外国投资者选择我国企业作为并购目标的真实目的,理性评价外国投资者;通过价值评估明确自身驰名商标价值,综合采用多种不同的评估方法,以求最终确定的评估价值能最大限度地接近被评估的驰名商标的真实投资价值。
雷宇非[3](2021)在《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国之疆域早已无法抵挡高速发展的全球化所带来的环境、卫生等全球公共危机。2020年初,在全球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被称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重大的全球公共危机。疫情让全球经济的不确定性持续增强,全球发展不均衡问题进一步凸显,发达国际参与国际事务的意愿也将进一步减退,全球化面临深刻变革,这引发了人们对于全球公共卫生安全治理的反思,尤其是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制度在全球疫情防控中出现了失灵现象,各国在跨国协作行动中产生分歧,各自为战。现有的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以世界卫生组织下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为核心,设立了对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报告制度、突发公共事件处理机制和国际合作与援助义务,为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际贸易、国际人权领域,也存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协调规范。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在实践过程中遭遇困境,与当前快速发展的全球化关系密切。文章主要从国际贸易体制、公共卫生市场化改革以及世界贸易组织下的相关条款入手,分析了现有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失灵的原因:一是在全球化进程中,处于高端产业链的发达国家逐渐淘汰了低附加值的制造业,致使其在国家爆发重大公共卫生危机时难以满足大规模的医疗与生活用品的需求,资源挤兑现象严重;二是公共卫生领域的市场化改革使得一些国家的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大量缩减,在公共危机爆发之时难以为社会提供有效的公共职能;三是作为国际贸易领域最成功的多边贸易组织,世界贸易组织虽然设置了维护国际贸易与公共卫生平衡的众多法律条款,但也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疫苗与药品的可及性问题。此外,维护全球公共卫生安全的国际合作法律机制也因为自身的缺陷无法解决上述问题。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几点完善建议:第一,《国际卫生条例(2005)》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来弥补国际法的天然缺陷;第二,细化国际合作的方式与内容,解决医疗物资供应问题,并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第三,关注发展中国家的疫苗分配和药物可及性问题;第四,继续发挥世界卫生组织的权威作用,尽力解决资金问题,避免注意力分散,同时,提高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卫生治理能力。中国在应对此次公共卫生危机中,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参与国家合作。在进行国内艰难的抗疫阻击战之时,履行国际援助义务,加强国家间的技术合作。在未来,我国应当进一步加强国内的公共卫生法治体系,规范预警信息发布权主体,精准细化防控措施,利用“一带一路”平台推进全球公共卫生治理。
毛勤晶[4](2020)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出口是一个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根据伯尔尼协会的数据,仅2018年出口信用保险就支持了全球2.5万亿美元的出口和投资,占全球跨境贸易和服务金额13%。我国是全世界的生产制造大国和贸易大国,出口对于我国总体经济增长和就业同样意义重大。从1988年中国恢复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以来,高速发展,有力地支持了我国的出口。30年间该制度直接支持出口贸易金额从1989年的1.0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6098亿美元1。根据我国2019年17.23万亿的出口额计算,出口信用保险占出口额比重达24.8%,远超国际平均水平。在我国的实践发展中,政府高度重视。从2009年开始至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先后八次、连续五年提及出口信用保险。希望运用这一政策性工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促进外贸稳中提质,推动出口市场多元化。2020年2月抗击新冠疫情防控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三次不同的中央会议上,提及出口信用保险,并指出要用“出口信用保险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稳住外贸外资的基本盘”。然而不同国家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制度安排均有所差异。上世纪末欧盟内部还出现过出口信用保险部分业务私有化的现象,形成了三大商业保险机构:Coface、Autradius、Euler Hermes。在伯尔尼协会中,商业性机构一度占据85%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份额(Morel,2010)。作为政策属性的重要载体,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在各国的具体模式也不完全相同。国外学者对于该制度的政策性和商业化的选择、模式安排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上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和讨论(如:Funatsu,1986;Koning et al,2003;Turguttopbas,2013;Pamela,2016;Koen,2019)。在我国,虽然采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方式,体现出了较强的政策性特点,但同样有商业保险机构涉足相应领域的经营。国内学者对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属性问题也展开了争鸣和探索(如:赵慧萍、王国军,2006;唐金成等,2010;周玉坤,2019)。前期的研究多聚焦于西方发达国家,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系统研究相对较少。加上各国所处的发展阶段、经济体量、制度环境等多方面的差异,部分研究假设、研究结论在我国并不完全适用。那么,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属性内在成因是什么?具体作用机制是什么?在中国,政策属性如何实现其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当前我国正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内外部的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了重要变化。回答这些问题,研究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对服务于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围绕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问题,通过规范研究,采用政策性金融理论,分析了其属性、功能等特征事实,探讨了出口信用保险的供需对出口贸易的影响。然后构建演化博弈模型、立足我国二元特征的出口贸易,围绕政策性目标的实现,对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展开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研究了相关的作用机制。最后结合当前国际贸易的新格局和风险变化,对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调整提出发展建议。本文的具体内容分为7章,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提出问题。梳理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其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理论和实践基础,包括第一章的导论和第二章概念范畴界定和政策性成因的理论探讨。第一章,导论。通过实践和理论背景介绍,提出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属性与其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目标关系的问题。梳理了既有研究的文献,阐述了研究的目的、意义,介绍了本文研究所采用的方法、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总结了创新和不足。第二章,概念范畴界定和政策性理论基础。对于研究的关键范畴予以界定。梳理中外学者研究成果,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成因的主要理论展开讨论,如市场缺陷理论、风险感知理论、公共产品理论等等,研究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其对出口贸易的影响,探讨政策性理论基础。第二部分,研究问题。对于出口信用保险展开理论和实证的全面研究,探讨其政策属性、功能等特征事实,以及实现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的作用机制。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出口信用保险的实际情况,聚焦该制度的关键政策性目标——促进出口贸易,对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供需均衡的展开探讨,做出理论分析,构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第三章重点探讨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事实,第四章至第六章解决政策性作用机制问题。第三章,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事实及演变。梳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在中国和全球发展历史,分析在特定贸易环境和发展阶段下,该制度政策性属性的变迁和调整,研究其反映的内在规律。全面梳理总结了出口信用保险的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研究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作用于外贸出口的内在机理。结合全球主要国家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具体模式,进行了特征事实的对比分析,对于不同模式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展开了讨论。第四章,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基础:基于供需视角分析。从市场均衡角度入手,分析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出口贸易的促进作用。提出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均衡悖论,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分析该险种市场均衡的经济学特点。无政府介入的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市场会出现低需求和低供给的均衡状况,无法有效支持出口贸易。从而提出政府介入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研究其政策属性在市场上的作用机制。第五章,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演化博弈模型。考虑到国际贸易的风险特殊性,结合前景理论,以政策性目标为导向,构建了一个包括政府、保险公司、出口企业、海外买方在内的国际贸易演化博弈模型。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存在风险及风险感知的特殊性。通过模型推导,分析政府、政策性保险公司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为政策目标,通过出口信用保险机制,影响国际贸易买卖双方的交易均衡、推动出口贸易发展。第六章,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以中国为例的实证分析。立足我国出口贸易的二元特征事实,对比在不同贸易模式下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机制差异,提出研究假设并构建模型。验证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对于不同贸易模式影响差异,研究该险种在中国发挥政策性价值的特殊性。同时结合当前我国国际贸易发展的特殊环境,探讨出口信用保险对于贸易结构优化的价值和作用。第三部分作为最终的政策建议和展望,回答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调整和发展的问题。第七章,国际贸易新格局下的风险变化与政策性调整。结合当前国际贸易新格局的变化,对于国际贸易中风险变化及企业基于风险需求做了分析,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模式问题和变革展开讨论,结合其政策性和金融性特征,对于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做了分析,提出了政策建议,同时提出对未来研究的改进方向。根据以上的研究思路和框架,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主要结论有:1、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是和其承担的风险和功能相关的。出口信用保险具备促进出口贸易的功能,进而能推动一国经济发展、就业增加、国际收支平衡。因此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立,政策属性贯穿于发展始终。政策性发挥程度则与不同时期全球的宏观风险和不同国家自身的状况高度相关。逆周期调节作用是其政策性体现的关键领域。2、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功能可以分为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政策性体现最关键的是促进出口贸易的核心功能。该功能同时作用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并通过基础功能的实现,达成特定的政策目标。3、出口信用保险没有政府介入时会出现市场均衡悖论,不利于实现对于出口促进的政策目标。通过演化博弈模型说明,要更好的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与海外买方达成贸易均衡,需要保险机构同时提高赔偿水平和降低保险费率。政府的必要参与才能更好实现促进出口的政策性目标。4、中国出口贸易具有二元特征,出口信用保险的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在一般贸易下体现更加明显。在样本期间,通过省级面板数据验证,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每增加1亿元,平均将影响各省一般贸易出口增长12.1%,影响各省总出口额增长8.3%,而影响加工贸易出口增长仅6.4%而且并不显着。说明如果准确区分贸易模式,出口信用保险的边际影响会上升45.6%。同时这种影响具有的门槛效应特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有利于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本文以问题导向和实证分析为基础,开展了具有一定探索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并得出了一些具有一定理论创新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结论。本文主要的创新体现在三个方面:1、运用政策性金融理论、风险感知理论,系统性地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问题。前人的研究侧重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某一方面,且较少涉及其政策属性问题。当前研究的主线围绕政策属性,从政策性成因、属性、功能、作用机制和目标实现不同角度,对于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展开了全面系统的研究。研究聚焦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两个关键问题:风险的特殊性和功能的特殊性。对于风险层面,研究了出口贸易中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特殊属性,及其带来的出口企业风险感知问题,阐述了出口信用保险的特殊需求。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进行了系统梳理,分宏观、微观两个层次,将功能分为基础功能、核心功能、扩展功能三类。结合成因,进一步研究了作用机制和政策性成效。从促进出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结构优化两个领域,探讨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作用。在内容的系统性上有一定的创新。2、用风险感知理论和演化博弈方法,分析了出口信用保险对于国际贸易均衡的改善作用。首次将风险感知理论和演化博弈方法引入到出口信用保险研究中。构建了政府、保险公司参与下,出口企业和海外买方国际贸易均衡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出口企业国际贸易中的风险感知情况,探讨了海外买方的违约对于贸易达成的影响。研究了基于促进出口贸易的政策性目标,出口信用保险对国际贸易演化均衡的作用机制和影响路径。3、结合中国出口贸易中二元特征,拓展了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的研究领域,区分不同贸易模式内在作用机制,展开了实证分析。本文在讨论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拉动作用时,首次区分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从理论和经验分析两个方面探讨了出口信用保险对于不同贸易模式传导作用机制的差异问题,拓展了研究领域。并基于中国的实践,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推动贸易结构优化提供了新的有力证据。相关研究同样为政府制定外贸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的价值,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本文的不足之处主要有:1、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研究涉及政策性金融、国际贸易等多个领域。本文做了初步的探索和尝试。由于作者自身的理论基础和理论水平有限,对于出口信用保险与国际贸易理论结合和研究仍不够深入。2、本文虽然尝试了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一般贸易的影响做了实证分析,借鉴了国内外已有研究的成果,但在变量选取、模型构建方面,受到数据来源制约仍不够深入,缺乏跨国对比,科学性和完备性仍需要进一步提升。相信随着未来数据的进一步完善,研究结果将更为准确,解释能力和参考价值将进一步提高。
唐兴李[5](2020)在《GATS下跨境医疗服务准入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类经过了农耕时代和工业时代后,当今社会已经进入到了信息化时代。这个时代的发展必然会趋向于全球一体化。“地球村”的概念已经被当代学者频繁提及。信息、科技以及人类的健康等诸多领域受到地域的限制将会越来越小。这无疑对各国政府的准入管制提出了更高的挑战,特别是在与国民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医疗服务领域。过高的准入门槛有可能使本国的医疗市场难以从全球范围内吸收新技术、共享医疗数据及临床案例,从而在面对重大医疗危机时难以借助国际力量;而过低的准入门槛则有可能使不同文化下的医疗管理及市场体制摧毁本国市场。因此,自WTO与WHO成立伊始,就不断与各成员国政府在磋商此类问题。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加速了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十分严峻的程度。在未来20年到50年的全球化进一步加剧的过程中,不能合理确定本国医疗服务市场准入规则的国家将很可能会在这个领域落后于其它国家,并严重影响到国民的生命安全。医疗服务的准入早在WTO成立以前就已经存在,不过直到GATS的出现才将医疗服务真正纳入多边贸易法律体制中并以经济和法律的语言确认了其可交易性。然而,目前在GATS中作出医疗服务承诺的成员较少,而且大多数成员对医疗服务的市场准入采取的是极为谨慎的态度。随着医疗服务全球流动的不断加强,不同利益个体、群体甚至国家之间以及国家内部都存在着不同的意见和争论。面对医疗服务市场的国际化,如何平衡国内规制与贸易自由化?是更加自由还是保守?各成员对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主要模式有哪些?各成员对医疗服务市场的外资准入的做法和考虑因素是什么?我国对医疗服务,尤其在外资准入领域的法律规范,还有哪些不足?面对未来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法律的发展,我们应该采取何种态度?以及未来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法律的突破方向可能在哪里?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研究。本文的研究主题是用GATS框架下的四种提供服务方式来分析医疗服务行业中市场准入方面所面临的法律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概念和界定,以及GATS下四种提供方式的适用范围。随后通过分析各成员国对其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的承诺,总结了主要成员国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的模式。另外,结合我国国情,为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模式体系的完善提供了借鉴和参考。紧接着,从四种提供方式(跨境提供、跨境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出发,本文分析了医疗服务市场准入面临的法律问题。首先,是跨境提供和跨境消费模式在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互联网医疗以及跨境医疗消费的准入问题。由于医疗服务的本质是流动性的,大多数成员国在GATS中对医疗服务市场在跨境提供和跨境消费市场准入方面的承诺基本是不限制,加之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医疗服务的发展趋势为呈现越来越多的线上诊断。与此同时,跨境医疗消费日益增加,也使得各国不得不重新面对市场准入的问题。在跨境提供方面,互联网医疗的准入涉及到了国家和个人信息安全的问题,因此很多政府的国内准入应对措施则是选择性屏蔽相关跨境医疗服务网站信息;对于跨境消费方面,政府则采用的是控制出入境签证率,以此来控制跨境就医问题。然而,政府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平衡国内规制和贸易自由化。本文研究发现,很多成员国政府选择在遵守GATS承诺表的前提下,各成员国政府都采用援引GATS的一般条款和例外条款来作为医疗服务跨境提供和跨境消费的市场准入国内措施的补充条款。其中,我国在医疗服务市场准入方面就提出适用GATS例外条款。对于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方面,大多数成员国在GATS承诺表里都表示有所限制。医疗服务市场的外资准入问题主要体现在外资准入的设立形式及条件。本文以我国现状为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梳理了我国当前医疗服务市场外资准入的设立形式、条件,新《外商投资法》对医疗服务市场外资准入的影响以及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目前存在的有关外资准入的法律问题。论文对医疗服务的外资准入范围、比例条件、外资准入履行方面以及审批等内容进行了分析,并从法律角度提出了相关完善建议。最后,本文研究了在GATS框架下各成员国在医疗服务市场中对自然人流动方面的准入问题。各成员国在医疗服务方面的人员准入主要体现为对外国执业医师的限制,限制内容包括对服务提供者数量的限制、对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佣的限制以及对服务业务范围及地域的限制。文中分析了主要成员国在医疗服务行业自然人流动的准入模式,总结了医疗服务行业自然人流动市场准入的法律障碍,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最后,文章分别从跨境提供、跨境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方面总结了当前医疗服务市场准入面临的法律障碍,在比较和借鉴中,提出未来可能的突破方向以及我国的应对之策。
刘锐金[6](2020)在《新形势下我国农业支持制度改革研究 ——政策效应评估及制度改革方向选择》文中认为自2004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以市场价格支持、农业补贴和专项支持为主体的农业支持体系,对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保护农业生产者利益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农业支持政策进行一系列改革,先后取消了棉花、油菜籽、玉米等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逐步降低了水稻和小麦的最低收购价,进一步优化和创新了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但我国农业支持政策依旧面临着诸多挑战,如水稻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在WTO的适宜性,国内粮食产需缺口对进口的依赖。继续完善改革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已经成为共识,但具体怎么改还存在一定的争论。为了更好理清改革思路,本研究评估了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对农户的产品产值、物质投入的影响,探索了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不同退出方式对生产的冲击及其收储价格设定的合理性,探讨了农业直接补贴对农户种子化肥农药投入、家庭收入及其收入流动的作用,分析了水稻、小麦和玉米市场支持政策在WTO规则下的争议焦点,识别了农民对农业支持政策选项的偏好,最后提出未来政策改革方向和一些建议。主要结论如下:(1)运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urvey,CFPS)4期面板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法分析稻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发现:当收购价格下跌并触发最低收购价政策时,较好地稳定了政策执行区水稻和小麦种植户的产品产值,但对种子化肥农药投入的影响弱,即政策的要素投入扭曲小;随政策收购量增加,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曾对稳定东北地区玉米种植户的产品产值、增加种子化肥农药投入具有显着的作用,当2015/2016年度价格大幅度下跌时,虽然政策性收储量大幅度增加,但政策效应是负面的,无法实现政策目标。(2)运用省级统计和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数据,利用面板数据模型和断点回归分析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发现:临时收储政策对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产量和化肥投入的影响差异大,由强到弱依次是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退出对油菜籽的负面影响最大,主要源于政策改革沟通不畅、配套政策不到位;油菜籽临时收储价格设置不如玉米和棉花有效,棉花和玉米的临时收储价格附近,种植户化肥投入明显提高。(3)运用CFPS的3期数据,利用面板数据分位数回归和有序logit模型分析农业直接补贴发现:政府对农户家庭的直接补贴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尤其是规模较大的种植户,但品种之间有差异,水稻种植户特别是规模较大的种植户种子化肥农药投入对政府补贴的弹性较小;大多数农村家庭获得了农业补贴,政府直接补贴金额增加、对补贴的依赖程度提高不利于低收入农户家庭向上流动,也不利于较高收入组稳定在原收入组,而户主的健康水平则具有显着的正向作用;稳健性检验表明,直接补贴对中西部农村家庭的负影响较弱,非农就业能有效促进家庭收入向上流动,但无法改善政府补贴的负影响。(4)运用WTO和OECD的报告数据,比较分析水稻、小麦和玉米市场支持量及其关键参数发现:同一作物不同国家用于计算市场支持量的固定外部参考价格不同,选择有资格接受管理价格的收购量也有不同的考量;若按照美国提交WTO的计算方法,无论如何调整稻麦最低收购价政策,都会超出限额,除非取消。(5)运用Best-Worst Scaling问卷设计获得的农户调查数据,使用有序logit模型分析农户政策偏好发现:农户对无需付费的市场支持政策或目标价格补贴最为期待,对各类保险保费补贴的政策选项偏好程度低;拥有非农兼业就业机会、生活态度乐观、种植规模大的农户更加关注农业生产性投入支持,对农业收入依赖程度更高的农户则更希望直接获得货币补贴。(6)我国农业支持政策在生产促进、农户政策偏好和WTO规则之间有难以协调的矛盾,建议继续保留水稻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现有农业支持总量稳定,研究提高农业支持政策的地方适应性和透明度,更好落实“米袋子”省长制;大幅度提高对农村人力资本投资,特别是农村婴幼儿、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的营养保障水平,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知识运用能力,更加突出农户的企业属性。
黄金宇[7](2018)在《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研究》文中认为日本长期以来一直是国际贸易多边体制的支持者,但最近十多年来日本明显加快了签署FTA的步伐。截止到2018年7月,日本已经完成了17个FTA的签署,8个FTA正在谈判,其中日本-哥伦比亚FTA实质性达成一致,RCEP、日本-加拿大FTA均表示要在2018年取得实质性进展,日本-土耳其FTA和中日韩FTA正加紧谈判,实际上只有与海合会和韩国的谈判陷入停滞之中,尤其是日本-欧盟FTA的签订使日本从落后的状态迅速成为东亚地区的“排头兵”,与韩国并肩领跑。在FTA谈判中,农业议题是非常重要和敏感的领域。农业是立国之本,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因此世界各国普遍对农产品贸易进行保护。随着FTA在全球贸易自由化浪潮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在面对日本这样巨大且贸易保护水平很高的农产品市场时FTA谈判将会变得更加激烈。当前国际贸易自由化大潮中,日本的农业保护政策面临着巨大考验,在不断加强的保护中日益衰落的日本农业已经无力经受自由化的冲击。日本FTA谈判在两难困境下取得了显着效果,既推动了本国FTA谈判进程,又较好地保护了农产品市场,因此对其农业议题谈判模式值得进行研究。文章以日本FTA进程中的农业议题谈判模式为研究对象,梳理了日本FTA战略的发展历程、主要特点和影响因素,运用“双层博弈”模型总结了五种谈判模式的建立、构成和推广,分析了五种模式产生的历史和经济、外交、政治等方面的现实根源,在对谈判效果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引力模型”分析了日本2006-2015年十年间的农业进出口贸易相关数据,形成了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经验。文章认为,日本深入地思考并灵活运用关税手段,通过设置复杂的关税减免模式既保护了本国农业又推进了FTA,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文章提出了中国在FTA进程中农业议题谈判以及推动RCEP和中日韩FTA的建议,日本是中国农产品出口最重要的对象国,中国耕地少、农产品竞争力弱等特点与日本类似,如何借鉴日本谈判模式推进FTA值得思考,做到有的放矢,占据有利地位,既保证谈判结果有利于中国农业发展目标的实现,又有利于扩大中国农产品出口。文章分为7章展开。第一章是绪论。说明了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研究意义和目的,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梳理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简要评价。第二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理论基础。分析了博弈论与国际贸易谈判、国家利益理论与农业保护、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与农业贸易政策制定等相关理论,建立了FTA协定签署或不签署的“囚徒困境”模型,分析了国际政治学关于“国家利益至上”理论要求保护农业贸易与国际主流经济学要求建立自由贸易体系之间的摩擦与矛盾,从国际政治经济学角度建立了双层博弈模型分析了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过程。第三章是日本FTA战略的发展、特点及影响因素。梳理了日本FTA的签订过程,总结了日本FTA的立足东亚精选谈判对象、迅速扩张由双边EPA向巨型FTA转变、先易后难采取EPA形式取代FTA、提高标准力争主导规则、维护安全力保战略资源稳定进口等五个主要特点,并从历史文化传统、国内政治决策体制之间的分歧、国际上的美日同盟以及日本农业保护现状等方面对日本FTA进程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的谈判模式分析。归纳了日本十多年来在外务省、经产省、农水省等纲领性文件指导下,在FTA具体谈判实践中的五种谈判模式,即:完全排除农产品的谈判模式、保护最敏感产品的谈判模式、利益交换的谈判模式、“外交优先”的谈判模式、全盘考量国家利益的谈判模式。在双层博弈模型基础上,分析了上述模式的建立、“赢集”的构成、谈判的探索与实现及复制与推广。第五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根源分析。日本悠久的农业保护政策构成了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历史根源;农业持续低迷、粮食依赖进口、利益集团博弈等经济、外交、政治因素是现实根源。通过对全球化、区域化两个阶段分析了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演变过程,并通过中国、日本、韩国与东盟的三个FTA农产品贸易降税模式的比较,直观地说明了日本农业保护政策;探讨了日本农业保护政策对农业议题谈判的影响。第六章是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和实证分析。在建立谈判效果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对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发现日本的农业贸易保护政策若做出较大让步将面临巨大的农业经济损失和政治风险,因此遵循着尽量不做让步、尽量保护农业核心利益、尽力争取到政治、经济、外交、战略安全等方面利益最大化的思路。实证方面,利用贸易引力模型对日本与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中国、东盟等12个国家或地区在2006-2015十年间的农产品贸易数据,实证分析了关税、人口规模、贸易距离、人均GDP、实际GDP增长率、农产品生产总额、汇率、物价增长率、是否同盟国、FTA是否生效对日本农产品贸易额和对日本农产品进口额的影响。在分析中发现关税税率的影响是非常复杂的,既对进口价格、数量产生影响,又对进口、出口产生影响,尤其是与FTA是否生效交互发生影响。分析表明农业议题尤其是关税谈判在FTA进程中起着重大的决定性作用,日本通过复杂的关税减免模式既保护了本国农业又推进了FTA,取得了良好效果,也积累了比较丰富的谈判经验。第七章是启示与建议。以上述研究成果为基础,总结了中国FTA进展现状和中国农业贸易保护现状,比较详尽地提出了中国在农业贸易保护及农业议题谈判方面的建议,同时就推动RCEP和中日韩FTA谈判进程分别提出了建议。
薛卫洋[8](2018)在《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文中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近些年来被誉为与公办高教、民办高教并列的国内高教“三驾马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者必须有中方教育机构,在高等教育领域即为我国的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通过数据查询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相较于公办高校,相对不足。民办高校是否需要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缘何不足?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如何适应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这些问题构成了本研究的缘起。概括而言,本研究主要集中于六方面研究。其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在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需要,“一带一路”建设与我国教育新时期对外开放要求,高等教育国际化大发展与中外合作办学特殊价值定位以及跨境高等教育具有的复杂性、风险性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性使然;民办高校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意义则在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推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和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新需求,提高民办高校办学国际化水平,规避民办高校涉外办学风险。其二,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进行剖析。梳理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数量、年份变化、举办期、在办学机构和项目数,从办学层次、省份分布、学科专业、师资与课程等方面分析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结构,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外方高校进行相关分析,统计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方式与规模、在学生和毕业生规模,学历学位颁发情况和预期培养人数。现状研究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呈现出整体规模较小、办学层次较低、校均设立或举办机构和项目数偏少;基本形成东中西部地区递次发展局面,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匹配度不高。其三,对影响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基于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及其原则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指导,从观念意识、管理体制机制、办学资源等方面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进行内外部相关因素分析,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其四,分析讨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新机遇。研究得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公办高校的竞争、国内对于国际教育高端化的需求以及我国教育市场开放的冲击。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新机遇则在于跨境教育大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催生的合作办学新需求,和国家与地方支持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其五,对国外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并反思——以马来西亚为例。在对马来西亚社会、其高等教育和私立高等教育体系介绍的基础上,梳理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背景、历史脉络,总结其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主要形式。研究发现,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呈现出:政府注重规划引导与服务、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充分、注重质量保障和私立高校举办意愿强烈等特征。基于此,得出政府的支持态度与否,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前提;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的完善,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基础;完善的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必要保障;能否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则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根本。其六,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作出趋势预判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认为,未来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在不同办学形式和层次上仍将有所差距,在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背景下,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未来的主体将是非营利性的。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和现实因素的考虑下,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提出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教育主权、坚守公益性、特色差异化发展和保护学生权益等原则。建议我国政府未来从落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办学地位、推进民办高校自身治理体系完善、适时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分类发展、倡导民办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办学等方面加强相关顶层设计。在推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具体举措上,建议:民办高校加强办学质量建设、提高社会声誉;提升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科学认识、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拓宽办学主体、加强与国内外企业联合办学;地方政府可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和设立专项支持项目。
Przemyslaw Kowalski,Hildegunn Nords,Dirk Pilat,Norihiko Yamano,Naomitsu Yashiro,Kathrin Hoeckel,Andreas Schleicher,Michael Borowitz,Valérie Paris,Serge Gas,Richard Carey[9](2013)在《聚焦中国:经验与挑战(Ⅱ)》文中研究表明5中国加入WTO后的10年:保持以开放性为基础的增长态势15.1引言中国加入WTO所引起的深层体制变革是其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型的核心。中国如想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及其在全球的经济地位就必须继续进行结构性改革,而在某些领域甚至需要加快改革。具体包括消除现存的边境及境内保护主义,深化国有企业和农业改革并重新考虑原材料市场的相关战略。为避免向中等收入国家过渡过
刘雪凤[10](2011)在《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视角下NGO功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结构功能主义为分析框架,研究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背景下知识产权NGO功能问题,以探索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推动力和作用机制。全球知识产权领域作为一个政治系统,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自身结构发生相应的改变,以维护整个知识产权系统的均衡。这些新兴结构承担着与以往结构不一致的功能,结构的变化表现为非国家行为体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与执行中的兴起,包括跨国公司及其行业协会及以NGO(包含跨国NGO)为表现形式的全球公民社会。本选题研究知识产权NGO的功能,主要观点表现如下:第一,在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NGO参与全球知识产权公共产品供给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并具现实可行性。随着经济、政治、文化和法律的全球化,知识产权议题由于其重要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并最终被纳入国际组织重要谈判的日程。由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以及国际组织失灵的存在,知识产权NGO日趋活跃于全球知识产权领域、参与提供知识产权公共产品,主要表现为通过多种途径影响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执行与调整。知识产权NGO参与国际事务,目前在经济上、政治上、法律上和技术上具有可行性。第二,知识产权NGO从三个层面上发挥着功能:系统层次、过程层次和结果层次。系统功能是指知识产权NGO能促进政治结构分化、推动政治社会化以及实施政治交流,使得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这一政治系统的维持和适应功能得到实现。过程功能是指NGO向主权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进行利益表达和整合,提出政策议题;提供政策备选方式,影响方案选择;推动或阻碍政策执行;促使政策调整与修改;启动新一轮知识产权国际造法运动。结果功能是指知识产权NGO的行为对整个知识产权系统产生的影响,可以分为正负两个方面:它们在维持系统的均衡、保护基本人权、提高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合法性、提高发展中国家福利的同时,增加了社会冲突、侵蚀了主权国家的概念。第三,目前我国知识产权NGO发挥着一定积极功能,但有待于进一步改善。尽管我国知识产权NGO与跨国知识产权NGO在影响力、发展程度、自治能力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但是我国知识产权NGO有了一定的发展并起着积极作用。以行业协会为例。他们实施行业知识产权自律、向公众进行知识产权宣传、向政府提供建议、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等领域发挥了独特的功能。由于存在制度、管理方面的缺陷,我国知识产权NGO面临着进行制度建设、淡化行政色彩、加强自治能力、提高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的能力等方而的问题。最后,结论和展望。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知识产权NGO是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重要参与力量,要正确对待知识产权NGO的角色定位问题,他们是咨询者、参谋者,而非决策者。他们拥有发言权,但不是决策权。决策权始终掌握在受成员国驱动的国际组织手中;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中NGO的功能是两面性的,正功能和负功能并存,在维护全球知识产权系统均衡、促进其适应环境变化的同时,增加了系统内要素的冲突、带来了不安定因素;NGO发挥进程中必须克服内在缺陷,如正当性、合法性、代表性等方而的问题,必须寻找有效策略才能通向善治之道,应该从知识产权NGO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构建有效策略。本文创新点在于:其一,引入一种新的分析框架——政治科学中的结构功能主义——来研究全球知识产权系统,探索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背后的运作规律,分析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推动力及其运作机理;其二,推进交叉学科研究,引入政治学、政策分析、行政管理等学科内容,拓展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范围。从知识产权NGO功能一角度,研究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与执行中的权力分配与运作;其三,对知识产权NGO这一新兴结构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探索了其功能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二、护理面对WTO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护理面对WTO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延展 |
第二章 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核心内涵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时代嬗变 |
第二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设想与实践 |
第三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五大支柱与“三大经贸合作协定” |
第三章 日本经济外交的外延扩大 |
第一节 “大阪轨道”:日本经济外交的话语构建 |
第二节 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日本经济外交的变异 |
第三节 应对“谣传损害”的危机公关:日本经济外交的新范式 |
第四章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特点与局限性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国内外动因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特点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局限性 |
第五章 “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趋势与展望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影响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演变趋势与困境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
三、研究方法、预期创新与难点 |
(一)本文采用的研究方法 |
(二)本文的创新点、难点 |
四、论文框架等内容 |
第一章 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提出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价值巨大且功能多元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经济价值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特殊功能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的表现 |
(一)早期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流失 |
(二)近期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的流失 |
第二章 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宏观经济政策导向的影响 |
二、国内执法不力及法律规制不足 |
(一)反垄断执法不力 |
(二)外商投资法律中相关规制不足 |
三、投资条约中知识产权利益衡平关照不足 |
四、企业层面原因 |
(一)并购协议中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的设置不足 |
(二)外资并购中外国投资者与我国企业利益失衡 |
(三)外国投资者实施商标策略削弱驰名商标市场竞争力 |
(四)我国企业对驰名商标保护意识不足及保护手段不力 |
第三章 解决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导向 |
一、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保护的适度性 |
二、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相关主体利益平衡的实现 |
三、外资并购中商标权保护的基本逻辑 |
(一)并购准备阶段 |
(二)并购执行阶段 |
(三)并购整合阶段 |
第四章 解决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的路径 |
一、域外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一)美国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二)欧盟国家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三)其他国家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应对的启示 |
二、反垄断法和外资立法层面 |
(一)反垄断立法的完善与执法的加强 |
(二)外商投资立法的完善 |
三、投资条约中知识产权利益的再平衡 |
四、企业层面 |
(一)外资并购协议驰名商标保护条款的科学设置 |
(二)我国企业通过尽职调查避开外国投资者恶意收购 |
(三)我国企业通过价值评估明确自身驰名商标价值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点 |
2 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概述 |
2.1 世界卫生组织概述 |
2.1.1 世界卫生组织的目标与组织架构 |
2.1.2 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卫生实践 |
2.2 现有的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 |
2.2.1 《国际卫生条例(2005)》下的国际合作义务 |
2.2.2 其他领域的公共卫生规范协调 |
2.3 公共卫生国际合作的抗疫实践 |
2.3.1 世界卫生组织与成员国的抗疫实践 |
2.3.2 成员国之间的抗疫实践 |
3 全球化对公共卫生国际合作带来的问题与挑战 |
3.1 全球化与公共卫生安全 |
3.2 全球化背景对公共卫生的影响 |
3.2.1 市场分工协作与资源配置 |
3.2.2 公共卫生领域市场化改革 |
3.2.3 世界贸易组织与公共卫生 |
3.3 全球化下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的实施困境 |
3.3.1 国际法的固有缺陷 |
3.3.2 基础医疗用品依赖进口 |
3.3.3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锐减 |
3.3.4 疫苗与药品的可及性问题 |
4 后疫情时代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的完善 |
4.1 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的完善建议 |
4.1.1 建立有效的监督与争端解决机制 |
4.1.2 细化国际合作与援助的内容 |
4.1.3 关注发展中国家公共卫生能力建设 |
4.1.4 发挥世界卫生组织的权威作用 |
4.2 中国应对公共卫生国际合作的努力与完善 |
4.2.1 履行国际援助义务 |
4.2.2 加强国家间技术协作 |
4.2.3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
4.2.4 我国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致谢 |
(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 |
1.1.1 出口信用保险与全球国际贸易发展 |
1.1.2 出口信用保险与中国国际贸易发展 |
1.1.3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 |
1.2.2 国内研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2 研究路线与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1.5 本章小结 |
2.概念范畴界定和政策性理论基础 |
2.1 重要概念界定 |
2.1.1 出口贸易中的风险 |
2.1.2 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特点 |
2.1.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概念 |
2.1.4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属性特征 |
2.1.5 政策性与商业性出口信用保险的辨析 |
2.2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成因的理论 |
2.2.1 市场缺陷理论 |
2.2.2 风险感知理论 |
2.2.3 公共产品理论 |
2.2.4 政策工具理论 |
2.2.5 出口补贴合法化理论 |
2.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理论 |
2.3.1 新要素禀赋理论 |
2.3.2 异质性企业理论 |
2.3.3 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
2.3.4 贸易的政治经济学理论 |
2.4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的理论综合分析 |
2.4.1 风险的特殊性阻碍出口贸易的发展 |
2.4.2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属性体现为支持出口贸易 |
2.4.3 国际规则是政策性方式的制度保障和财务约束 |
2.5 本章小结 |
3.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特征事实及演变 |
3.1 全球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与政策性演进 |
3.1.1 萌芽期:商业化经营,金融属性明显 |
3.1.2 起步期:政府积极参与,政策属性凸显 |
3.1.3 发展期:政策属性与金融属性有机融合 |
3.1.4 调整期:全球金融危机后政策属性强化 |
3.2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与政策性演进 |
3.2.1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演进 |
3.2.2 我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履职成效 |
3.2.3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的政策性特征 |
3.3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演进的趋势特点 |
3.3.1 政策性贯穿信用保险发展各个阶段 |
3.3.2 政策性发挥与风险状况高度相关 |
3.3.3 逆周期调节机制是政策性体现的关键领域 |
3.4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与促进出口的政策性目标 |
3.4.1 政策性金融视角的功能分析 |
3.4.2 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分析 |
3.4.3 促进出口的政策性目标与功能框架 |
3.4.4 空间逆向调节机制和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拓展 |
3.5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 |
3.5.1 经营模式的国际比较 |
3.5.2 不同模式下的政府角色 |
3.5.3 伯尔尼协会成员对出口贸易影响 |
3.5.4 国际信用保证保险协会成员对出口贸易影响 |
3.6 政策性模式选择的结论与启示 |
3.6.1 经营模式选择与政策目标实现 |
3.6.2 经营模式选择与国家国情 |
3.6.3 欧盟商业化模式的特殊成因 |
3.7 本章小结 |
4.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基础:基于供需视角分析 |
4.1 出口贸易中的风险感知与出口信用保险需求 |
4.1.1 风险感知与保险需求 |
4.1.2 企业的保险需求 |
4.1.3 认知偏差与企业保险需求 |
4.1.4 出口贸易中的企业风险感知与出口信用保险需求 |
4.2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的供给 |
4.2.1 风险评估与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 |
4.2.2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目标 |
4.2.3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产品及服务 |
4.2.4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特点 |
4.2.5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供给的规模经济 |
4.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供求与出口贸易的经济视角 |
4.3.1 出口信用保险的市场均衡悖论和政策价值 |
4.3.2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外部性与国际贸易发展分析 |
4.3.3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 |
4.3.4 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影响的福利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基于演化博弈视角 |
5.1 政策性目标和模型选择、假设 |
5.1.1 政策性目标和模型选择 |
5.1.2 模型假设 |
5.2 模型构建和分析 |
5.2.1 模型构建 |
5.2.2 模型求解 |
5.2.3 模型结果 |
5.3 实现政策性目标的建议 |
5.3.1 政府的角色 |
5.3.2 政策性保险机构的应对 |
5.3.3 企业的风险应对 |
5.4 本章小结 |
6.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对出口贸易的影响:以中国为例的实证 |
6.1 政策性目标和中国特点 |
6.1.1 我国政策性目标的特殊性 |
6.1.2 中国二元贸易结构特征的研究 |
6.2 假设、变量与模型构建 |
6.2.1 政策性功能的作用机制和假设 |
6.2.2 变量选取 |
6.2.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6.2.4 计量模型构建 |
6.3 实证检验及分析 |
6.3.1 基本模型和考虑内生性以后的模型 |
6.3.2 门槛效应模型:保费作为门槛 |
6.3.3 门槛效应模型:赔付率作为门槛 |
6.3.4 实现政策性目标的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7.国际贸易新格局下的风险变化与政策性调整 |
7.1 国际贸易的新格局 |
7.1.1 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强化 |
7.1.2 反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
7.1.3 全球贸易的规则面临冲击和挑战 |
7.2 国际贸易的风险变化 |
7.2.1 政治、金融风险的贸易传导加速 |
7.2.2 战争风险威胁仍然较大 |
7.2.3 突发事件影响国际贸易风险 |
7.2.4 风险源众多,风险网状交织传导 |
7.2.5 企业的风险感知变化和风险管理需求 |
7.3 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模式的问题和变革 |
7.3.1 政策性模式的问题 |
7.3.2 政策性与商业性模式的关系 |
7.3.3 政策性模式的变革 |
7.4 中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机遇与发展建议 |
7.4.1 政策性与金融性的协调平衡 |
7.4.2 中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机遇 |
7.4.3 中国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建议 |
7.5 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GATS下跨境医疗服务准入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基本理论和法律问题研究 |
1.2.2 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法律问题研究 |
1.2.3 通过GATS四种提供方式对医疗服务市场准入基本法律问题的研究 |
1.3 研究框架、方法及创新点 |
第2章 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基本理论 |
2.1 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概念 |
2.1.1 市场准入的含义 |
2.1.2 学界对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界定 |
2.1.3 GATS对医疗服务市场准入的界定 |
2.2 GATS下医疗服务的四种提供方式及成员国的准入承诺 |
2.2.1 跨境提供 |
2.2.2 跨境消费 |
2.2.3 商业存在 |
2.2.4 自然人流动 |
2.2.5 成员国医疗服务四种提供方式的市场准入承诺 |
第3章 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跨境提供和跨境消费的准入问题 |
3.1 GATS例外条款的解读和适用分析 |
3.2 GATS例外条款对跨境医疗提供市场准入的补充限制 |
3.2.1 跨境医疗提供的界定 |
3.2.2 GATS例外条款对跨境医疗提供准入制度的法律适用及影响 |
3.3 GATS例外条款对跨境医疗消费市场准入的补充限制 |
3.3.1 跨境医疗消费的界定 |
3.3.2 GATS例外条款对跨境医疗消费准入制度的法律适用及影响 |
3.4 援引GATS例外条款限制跨境医疗提供和跨境医疗消费的法律适用和程序 |
3.5 我国医疗服务准入援用GATS例外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
第4章 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的准入问题 |
4.1 成员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的审核模式及我国的选择 |
4.1.1 以美国为代表的宽泛限制模式 |
4.1.2 以澳大利亚和德国为代表的重点限制模式 |
4.1.3 以英国为代表的自身体系限制模式 |
4.1.4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的审核模式选择 |
4.2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的准入制度 |
4.2.1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的企业形式及条件 |
4.2.2 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医疗机构的设立条件及准入程序 |
4.2.3 外商独资经营医疗机构的设立条件及准入程序 |
4.2.4 新《外商投资法》对医疗服务市场外商投资的准入标准 |
4.3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制度的法律问题 |
4.3.1 外资准入范围、比例条件需更加量化 |
4.3.2 外资准入履行方面需有详细可操作性规定 |
4.3.3 外资准入审批程序以及条件需更加透明、公开和具体 |
4.4 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商业存在准入制度的完善建议 |
4.4.1 量化外资准入范围、比例条件 |
4.4.2 完善外资准入履行方面细节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 |
4.4.3 提高外资准入审批程序和条件的透明度 |
第5章 GATS下医疗服务市场自然人流动的准入问题 |
5.1 医疗服务市场的外国执业医师准入问题 |
5.1.1 外国执业医师的界定以及其民事法律地位 |
5.1.2 针对外国执业医师他国行医的限制措施 |
5.1.3 外国执业医师他国行医的准入通用要求 |
5.2 跨境医疗服务市场自然人流动的准入模式探析 |
5.2.1 以英国为代表的注册与审核并重的模式 |
5.2.2 以美国为代表的统一资格考试与长期考核认证模式 |
5.2.3 以中国为代表的注册制为主的模式 |
5.3 跨境医疗服务自然人流动准入的法律问题 |
5.3.1 限制医疗服务提供者的数量,执业医师执业技能认证标准不一 |
5.3.2 医疗特定服务部门或服务提供者雇佣准入限制标准多元化 |
5.3.3 外国执业医师信息管理相关法律的缺失 |
5.4 跨境医疗服务自然人流动准入制度的完善建议 |
5.4.1 建立准入时成员国医疗从业资质互相认可制度 |
5.4.2 建立相应体制帮助执业医师的文化融合 |
5.4.3 加强档案立法,确保输出国医生档案的完整性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新形势下我国农业支持制度改革研究 ——政策效应评估及制度改革方向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进展 |
一、现行的农业支持政策框架 |
二、市场价格支持政策 |
(一)最低收购价 |
(二)临时收储政策 |
(三)临时收储政策退出的替代政策 |
三、农业直接补贴 |
(一)补贴政策的生产效应 |
(二)农业补贴与家庭收入及其流动 |
四、WTO规则与我国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改革 |
(一)主要争端点 |
(二)对粮食安全的影响 |
五、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制定 |
六、总结性评价 |
第四节 思路与框架 |
第五节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文献计量分析 |
第一节 材料与方法 |
第二节 文献计量学分析 |
一、期刊 |
二、作者 |
三、重点方向 |
第三节 被引次数前500位的文献分析 |
一、高引用论文 |
二、期刊 |
三、作者 |
四、关键词 |
第二章 水稻和小麦最低收购价与农业补贴政策评价 |
第一节 理论模型分析 |
第二节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家庭特征 |
三、耕地与种植结构 |
四、农业投入 |
五、农业收入 |
六、政府补贴 |
第三节 政策实施情况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实证策略与预处理 |
二、最低收购价政策 |
(一)水稻 |
(二)小麦 |
三、农业直接补贴政策 |
(一)种子化肥农药投入 |
(二)农户家庭收入 |
(三)农户家庭收入流动 |
第五节 小结与讨论 |
第三章 棉花、玉米和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评价与比较 |
第一节 价格、生产和政策变动情况 |
一、国际大宗商品市场 |
二、棉花 |
(一)价格 |
(二)生产 |
(三)化肥投入 |
三、玉米 |
(一)价格 |
(二)生产 |
(三)化肥投入 |
四、油菜籽 |
(一)价格 |
(二)生产 |
(三)化肥投入 |
五、政策实施的比较 |
第二节 理论分析 |
第三节 数据来源说明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计量分析策略 |
二、棉花临时收储政策评价 |
(一)产量 |
(二)化肥投入 |
(三)断点回归结果 |
三、玉米临时收储政策评价 |
(一)产量 |
(二)化肥投入 |
(三)断点回归 |
四、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评价 |
(一)产量 |
(二)化肥投入 |
(三)断点回归结果 |
五、品种间比较分析 |
六、基于CFPS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效应 |
第五节 小结与讨论 |
第四章 我国农业支持政策的WTO规则适宜性分析 |
第一节 WTO农业规则体系 |
第二节 中美对重要农产品价格支持量的测算结果 |
第三节 WTO农业协定的固定外部参考价格 |
第四节 WTO成员国计算MPS的参考价格选择 |
第五节 OECD计算MPS的参考价格 |
第六节 小结与讨论 |
第五章 农民对支持政策的偏好:以橡胶种植户为例 |
第一节 天然橡胶支持政策实施情况 |
一、良种补贴 |
二、橡胶树保险保费补贴 |
三、天然橡胶造林补贴试点 |
四、非生产期抚育管理补助试点 |
五、价格(收入)保险试点 |
六、国家天然橡胶基地建设 |
第二节 问卷设计与数据获取 |
一、备选政策设计 |
二、Best-Worst Scaling方法 |
三、数据获取 |
第三节 关于多人多项选择的理论分析 |
第四节 实证分析 |
一、政策的偏好情况 |
二、回归策略与描述统计 |
(一)因变量选择 |
(二)描述性分析 |
(三)回归结果分析 |
第五节 小结与讨论 |
第六章 未来的改革方向 |
第一节 满足地区农业差异化发展 |
第二节 关注农村家庭营养改善 |
第三节 提高生产经营主体的知识运用能力 |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主要建议 |
一、谨慎推进水稻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 |
二、提高政策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和透明度 |
三、优化增量和存量涉农财政资金的支持结构 |
第三节 存在的不足和风险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日本FTA进程研究 |
1.2.2 日本FTA农业贸易问题研究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与方法 |
1.3.1 主要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理论基础 |
2.1 博弈论与国际贸易谈判 |
2.1.1 博弈论 |
2.1.2 国际贸易谈判理论 |
2.1.3 博弈论与国际贸易谈判的联系 |
2.2 国家利益理论与农业保护 |
2.2.1 国家利益理论 |
2.2.2 关于农业贸易的相关经济学理论 |
2.3 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与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 |
2.3.1 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 |
2.3.2 农业贸易政策的制定 |
第3章 日本FTA战略的发展、特点及影响因素 |
3.1 日本FTA战略的发展历程 |
3.2 日本FTA战略的主要特点 |
3.2.1 立足东亚,精选谈判对象 |
3.2.2 迅速扩张,由双边EPA向巨型FTA转变 |
3.2.3 先易后难,采取EPA形式取代FTA |
3.2.4 提高标准,力争主导规则 |
3.2.5 维护安全,力保战略资源稳定进口 |
3.3 日本FTA战略的主要影响因素 |
3.3.1 历史、地理、文化等因素的影响 |
3.3.2 国内政治因素的影响 |
3.3.3 来自美国因素的影响 |
3.3.4 农业保护政策因素的影响 |
第4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分析 |
4.1 主要政府部门对FTA战略谈判的纲领性文件 |
4.1.1 外务省关于FTA战略的指导方针 |
4.1.2 经产省关于FTA战略的基本原则 |
4.1.3 农水省关于FTA战略的谈判要点 |
4.2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一个双层博弈模型 |
4.3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主要模式的形成及推广 |
4.3.1 完全排除农产品的谈判模式 |
4.3.2 保护最敏感产品的谈判模式 |
4.3.3 利益交换的谈判模式 |
4.3.4 “外交优先”的谈判模式 |
4.3.5 全盘考量国家利益的谈判模式 |
第5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根源分析 |
5.1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历史根源:农业保护政策 |
5.1.1 全球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日本农业保护政策 |
5.1.2 区域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日本农业保护政策 |
5.1.3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一个横向对比 |
5.2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特点及其对农业议题谈判的影响 |
5.2.1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的特点 |
5.2.2 日本农业保护政策对农业议题谈判的影响 |
5.3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现实根源:经济、外交、政治 |
5.3.1 农业持续低迷是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经济根源 |
5.3.2 粮食依赖进口是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外交根源 |
5.3.3 利益集团博弈是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政治根源 |
5.4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的未来将促进农业改革 |
第6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及实证分析 |
6.1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效果分析 |
6.1.1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效果评价标准的建立 |
6.1.2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效果的评价 |
6.2 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实证分析 |
6.2.1 贸易引力模型的构建 |
6.2.2 数据来源及变量选择的说明 |
6.2.3 实证分析过程 |
6.2.4 主要结论 |
6.3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的主要经验 |
第7章 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对中国的启示 |
7.1 中国FTA战略进展情况 |
7.1.1 中国FTA战略现状 |
7.1.2 中国农业贸易保护现状 |
7.2 对中国继续推进FTA战略的启示与建议 |
7.2.1 在农业贸易保护及农业议题谈判方面的建议 |
7.2.2 推动RCEP进程的建议 |
7.2.3 推动中日韩FTA进程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8)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民办高校及其相关概念 |
二、中外合作办学及其相关概念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对民办高校发展的研究 |
二、对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研究 |
三、对民办高校国际化发展的研究 |
四、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研究 |
五、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与意义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 |
一、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的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 |
二、“一带一路”建设与我国教育新时期对外开放 |
三、高等教育国际化大发展与中外合作办学价值定位 |
四、跨境高等教育的复杂性、风险性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性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意义 |
一、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 |
二、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推动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 |
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新需求 |
四、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推进民办高校职能国际化发展 |
五、规范跨境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规避涉外办学风险 |
第三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剖析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数量及相关情况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数量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年份变化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举办期和在办机构、项目数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结构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层次分布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各层次机构和项目的省份分布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结构 |
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师资结构与课程结构 |
第三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外方高校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方高校分析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高校分析 |
第四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在学与毕业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方式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规模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在学生规模 |
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规模 |
五、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情况 |
六、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预期培养总人数 |
第五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特征分析 |
一、整体规模较小、层次较低、校均设立或举办机构和项目数偏少 |
二、基本形成东中西部地区递次发展局面,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匹配度不高 |
第四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理论基础 |
一、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 |
二、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及其原则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
一、办学理念与实践及认识 |
二、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
三、办学资源支撑 |
第三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外部影响因素分析 |
一、社会认识 |
二、行政管理 |
三、办学资源获取 |
第五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 |
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带来的影响 |
二、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竞争 |
三、整体办学实力、水平与高端化国际教育需求间的差距 |
四、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下教育市场开放的冲击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迎来的新机遇 |
一、跨境教育大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催生合作办学新需求 |
二、国家与地方支持民办高校持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 |
第六章 国外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概述与特征分析——以马来西亚为例 |
第一节 马来西亚社会及其高等教育体系概述 |
一、马来西亚的社会 |
二、马来西亚的高等教育体系 |
三、马来西亚的私立高等教育 |
第二节 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情况 |
一、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背景与历史脉络 |
二、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主要形式 |
第三节 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发展特点 |
一、政府注重规划引导与服务 |
二、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充分 |
三、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完善 |
四、私立高校举办意愿强烈 |
第四节 对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经验反思 |
一、政府的支持态度与否,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前提 |
二、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国合作办学发展的基础 |
三、健全的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
四、不断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
第七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趋势研判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趋势走向 |
一、办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
二、不同办学形式和办学层次的发展仍将有所差异 |
三、非营利性是未来发展的主体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
二、维护教育主权原则 |
三、坚守公益性原则 |
四、秉持合理定位原则 |
五、特色差异化发展原则 |
六、保护学生权益原则 |
第三节 推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顶层设计 |
一、落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办学地位 |
二、推进民办高校自身治理体系完善 |
三、适时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分类管理 |
四、倡导民办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办学 |
第四节 促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具体举措 |
一、加强办学质量建设,提高社会声誉 |
二、提升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科学认识,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 |
三、鼓励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设立专项支持项目 |
四、拓宽办学主体,加强与国内外企业联和办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聚焦中国:经验与挑战(Ⅱ)(论文提纲范文)
5中国加入WTO后的10年:保持以开放性为基础的增长态势1 |
5.1引言 |
5.2中国加入WTO是其重新成为经济大国的重要基石 |
5.3全球贸易网络、全球价值链和外商直接投资 |
5.4贸易专门化模式 |
5.5提高收入水平, 保持以开放为基础的增长 |
5.5.1农业部门的改革 |
5.5.2原材料 |
5.5.3仍然存在的边境及境内保护 |
5.5.4国有企业部门改革 |
5.5.5服务部门改革 |
5.5.6服务业对于制造业出口业绩的影响 |
5.5.7价值链上移过程中商业服务的职能 |
5.5.8电信业对促进信息经济的重要性 |
5.5.9发展进程中金融服务的职能 |
5.6结语 |
6提升价值链:中国的经验和前景 |
6.1引言 |
6.2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所扮演的角色 |
6.3全球价值链下中国产业升级战略 |
6.4全球市场的转变和中国面临的机遇 |
7通过技能衡量来支持经济转型 |
7.1引言 |
7.2通过国际学生评估计划衡量技能 |
7.3技能衡量标准框架 |
7.4旨在促进经济转型的现行的与新兴的技能衡量标准:技能供应 |
7.4.1通过教育培训发展技能 |
7.4.2教育和培训质量 |
7.4.3技能的直接衡量标准 |
7.4.4持续评估基础技能 |
7.4.5其他技能供应来源:人口迁移和劳动力参与度 |
7.5衡量技能需求 |
7.6技能供求的匹配和技能发展成果 |
7.6.1直接评估技能和工作任务之间的匹配程度 |
7.6.2基础技能和经济效益 |
7.7影响技能发展的具体因素 |
7.8在可靠实证的基础上实施战略性技能发展政策 |
7.8.1制定实际的、有针对性的技能衡量 |
7.8.2在实证基础上设计有效政策 |
7.8.3战略性技能发展政策 |
8中国的医疗卫生:近期趋势与政策挑战 |
8.1引言 |
8.2非传染性疾病的挑战 |
8.3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扩大, 但仍存在分割现象 |
8.4须进一步改革公立医院体系 |
8.5实施国家药物制度以改善价格合理药物的获得 |
9中国的核能发展:经合组织核能署的观点与展望 |
9.1引言 |
9.2核电反应堆和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的影响 |
9.3核燃料循环 |
9.4中国与经合组织核能署 |
9.5中国与经合组织核能署合作日益密切:互惠互利 |
9.5.1核安全与监管 |
9.5.2放射性废物管理与核电厂退役 |
9.5.3放射性防护和应急准备 |
9.5.4经济、战略和政策相关分析 |
9.5.5科技合作 |
9.5.6法律专长 |
9.6结语 |
10经济转型及减贫:研究中国经验, 帮助非洲实现发展 |
10.1引言 |
10.2经济转型和减贫 |
10.2.1中国在过去30年的发展及减贫进程 |
10.2.2动态能力发展 |
10.3中国经验的关键元素 |
10.3.1政府的职能 |
10.3.2自给自足和自主性 |
10.3.3以绩效为基础的公共管理和分权体制 |
10.3.4政策研究能力和创新体系 |
10.3.5确认并解决挑战的反馈机制 |
10.4将中国的经验应用到非洲 |
10.4.1非洲的发展合作动态 |
10.4.2透明度和企业社会责任 |
10.5发展合作方面的经验 |
10.5.1中国如何能加强其对非洲发展的贡献 |
10.5.2在非洲发展方面, 经合组织成员能够从中国的做法中汲取哪些经验 |
10.5.3非洲国家从中国发展过程中可以汲取的经验 |
(10)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视角下NGO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2 文献述评 |
1.3 基本概念 |
1.4 研究内容、思路和方法 |
2 知识产权NGO发挥功能的背景分析 |
2.1 知识产权NGO发挥功能的时代背景:全球化 |
2.2 知识产权NGO兴起的缘由: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产生 |
2.3 知识产权NGO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必要性 |
2.4 知识产权NGO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的可行性 |
3 知识产权NGO的系统功能 |
3.1 促进政治结构分化 |
3.2 推动政治社会化 |
3.3 实施政治交流 |
4 知识产权NGO的过程功能 |
4.1 促进政策制定 |
4.2 影响政策执行 |
4.3 推动政策调整 |
4.4 开启新一轮造法运动 |
5 知识产权NGO的反馈功能 |
5.1 正面反馈功能 |
5.2 负面反馈功能 |
6 中国知识产权NGO的功能、存在问题及其改善 |
6.1 中国知识产权NGO的功能 |
6.2 中国知识产权NGO发展存在的问题 |
6.3 中国知识产权NGO发展对策:以行业协会为例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基本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7.3 研究创新与不足之处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攻读学位期间所公开发表的论文 |
附录2 攻读学位期间所参加和主持的科研项目 |
四、护理面对WTO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D]. 沈丁心. 外交学院, 2021(10)
- [2]外资并购中驰名商标流失问题研究[D]. 杜娟. 吉林大学, 2021(01)
- [3]公共卫生国际合作法律机制研究[D]. 雷宇非. 河北经贸大学, 2021(02)
- [4]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及对出口贸易的影响[D]. 毛勤晶.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5]GATS下跨境医疗服务准入法律问题研究[D]. 唐兴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6]新形势下我国农业支持制度改革研究 ——政策效应评估及制度改革方向选择[D]. 刘锐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7]FTA进程中日本农业议题谈判模式研究[D]. 黄金宇. 辽宁大学, 2018(05)
- [8]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D]. 薛卫洋. 厦门大学, 2018(06)
- [9]聚焦中国:经验与挑战(Ⅱ)[J]. Przemyslaw Kowalski,Hildegunn Nords,Dirk Pilat,Norihiko Yamano,Naomitsu Yashiro,Kathrin Hoeckel,Andreas Schleicher,Michael Borowitz,Valérie Paris,Serge Gas,Richard Carey. 科学观察, 2013(03)
- [10]知识产权全球治理视角下NGO功能研究[D]. 刘雪凤. 华中科技大学, 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