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部大开发中的边疆地区金融政策取向(论文文献综述)
暴占杰[1](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吕慧娜[2](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提出“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李清华[3](2020)在《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不平等问题一直以来难以破除,日渐成为社会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我国城乡收入差距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分异特征,西部地区城乡收入不平等程度最为严重。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二十年之际,对西部城乡收入差距问题的探讨尤为必要。西部大开发战略是一项对西部地区影响最大的国家战略,从不同方面将政策机制传导至城乡居民收入上。因此,研究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西部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梳理了城乡收入差距、西部城乡收入差距与西部大开发政策相关文献,发现关于西部大开发政策与西部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的研究较少,其中大部分方法和内容不够全面和完善。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拓展,通过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西部城乡收入差距历史演变和现状发现,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演变与国家各个时期不同重大政策和战略关系紧密,呈现了由均等到扩大到缩小再到扩大的波动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本文重点探究了西部大开发政策影响西部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传导机制。其中,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弥补了西部偏远落后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进一步化解了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产业结构政策通过实现劳动力在一二三产业之间转移进而影响农村居民就业和收入;开放政策通过对内对外开放两方面发挥了外资进入和产业区域间转移对西部城乡居民收入影响作用;金融政策在不同金融发展水平下对低收入居民影响是不同的,当金融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才有利于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最后基于1994-2017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和部分西部地级市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法和双重差分倾向得分匹配法检验了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净政策效应,并识别了其政策传导机制,针对西部不同等级城市进行了城市异质性检验。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之前,我国西部地区和全国整体城乡收入差距变化趋势基本一致,但是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较其他区域更大。(2)西部大开发政策实施之后,我国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在持续上升一段时间后略有下降,但目前来说西部地区城乡收入不平等问题依然严峻。(3)西部大开发政策实证检验发现前期扩大了西部城乡收入差距,但是政策动态效应检验表明政策实施后期城乡收入差距有缩小趋势。(4)通过对西部大开发影响西部城乡收入差距的具体政策传导机制甄别,发现西部大开发政策通过影响对外开放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扩大了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5)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西部不同等级城市的作用存在异质性:政策的实施缩小了省会城市和大型城市的城乡收入差距,但对中小型城市地区城乡收入差距作用不明显。根据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第一,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形成多层次高水平开放格局。第二,坚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第三,增强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带动中小城市城乡经济发展。第四,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加强重点领域财政扶持力度。第五,加快优化西部金融市场,提高农村金融发展水平。
苏杰[4](2020)在《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对口援藏、对口援疆是我们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类型。如果以1979年全国边防工作会议正式确立改革开放时期全国性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为开端,迄今为止该政策已经走过40余年的发展历程,其中以1994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藏、1996年正式启动的对口援疆工作最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纵观整个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和实践不难发现:它是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民族与地区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途径之一,一直是我国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制、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也受到学界和社会上的一些质疑和批评,需要从学理层面对该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基本内涵、实施绩效等问题进行研究并给予必要的辨析与澄清。全面、科学、系统地认识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是当前我国民族理论界和实际民族工作中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方法论为理论工具,在对有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以及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考察基础上,通过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学科的研究视角,同时借鉴政治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理论知识,在“理论——政策——实践”的分析框架下,首先从区域协调发展、政府间关系、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两个共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相关理论的源头去认识和考察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进而结合对口援藏、对口援疆等典型案例的分析,对其基本内涵以及实践过程等进行全面论述,并提出如何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总体上力图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理论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理论支撑是什么?二是从政策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基本内涵、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及其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是什么?三是从实践层面回答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发展过程、经验与挑战以及如何推进政策的完善和创新等方面的问题。文章主要由七章构成。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选题缘由与价值、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重点难点与可能的创新之处等进行分析。第二章为理论阐释,主要包括对口支援概念界定、类型划分、基本属性、理论支撑等。第三章为政策内涵分析,主要包括政策文本内容、政策工具使用、价值取向、制定背景与原因、典型特征等。第四章主要围绕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联系进行论述。第五、六章为实践检视,从当代中国民族工作实践的角度分析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沿革、实践经验与挑战,提出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思考和建议。第七章为结语,提出本文的初步研究结论,阐述关于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中国特色”的认识,指出研究不足之处以及可以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的研究方向。本文认为,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立场出发,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是基于国家责任和情感道义的兄弟民族之间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结合的制度机制。守望相助、命运相依是大家庭的“家规”,在经济生活方面给予特别扶持、在文化生活方面给予特别尊重,在社会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是大家庭的“家教”。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集中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体现了“四海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传统观念下中华民族互帮互助、团结协作的民族精神和优良传统,是在我国独特的政治文化以及统一多民族国家的现实国情中孕育和发展起来的一项重要宏观民族政策。同时该政策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广泛运用于西部大开发、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等其它经济战略或政策措施中,在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体系中共同构成一个政策主体相同、政策目标相近、政策效果相辅相成的特色政策群,成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题中应有之义,呈现出鲜明的理论特色、制度特色、道路特色与实践特色。坚持、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必须讲两分法、两点论,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硬件与软件、物质与精神、供给与需求、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交钥匙”与“交支票”、“见物”与“见人”、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等十个方面的重要关系问题。
刘远润[5](2020)在《历史交汇期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国家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极为重视,先后针对民族地区出台了多个发展规划及一系列优惠政策。但是由于部分民族地区的地理条件、历史因素等诸多原因,相比我国其他较发达的地区来说一部分民族地区经济情况一直处于落后水平。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金融始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国家针对民族地区出台了许多金融政策,但由于对民族地区适配性不佳,往往没有获得理想的效果。历史交汇期的任务包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完成这些任务离不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经济发展所适配的金融支持政策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本文通过对民族地区经济和金融发展情况分析,了解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均基本达到国家平均水平,经济发展情况良好。但是金融业的各项指标如存贷款情况、保费收入、上市公司数量都远落后于全国。由此可看出民族地区金融发展落后于经济发展。本文还汇总了自1991年以来与民族地区有关的金融政策并将政策归纳为“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实行利率优惠”、“对民族地区金融机构提供政策支持”、“为民族地区农业、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金融优惠”、“鼓励民族地区使用外国优惠贷款”4个类型。通过对金融支持政策在民族地区适配性的分析可以看出现有政策存在着激励性不足、对不同民族地区差异化不足、政策种类单一这3类问题。为解决现有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现行金融支持政策、合理修订现行金融支持政策、制定发展型的金融支持政策、开拓发展潜力大的金融市场4个方面的解决方案。
张军谋[6](2019)在《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研究》文中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共同繁荣,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关注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跨越“中等发展陷阱”的重要途径。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建设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特殊作用,制度性大变革往往会带动一系列生产要素的高效流通和社会公平的大发展,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关系向更高级的形态演化。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疆,是我国疆域中远离国家核心区域且与邻国相接的特定地域组成部分。自上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确立以来,新疆的经济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党和国家在这一地区通过不断深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领域的体制改革,为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加速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体制的转型升级进程。然而,由于新疆地缘政治、民族构成、经济发展条件以及人文社会历史条件的复杂性,在这一地区的经济社会体制改革中,许多由经济社会发展引发的区域问题常常会与当地的民族问题、宗教问题、恐怖主义、外交争端、国际霸权等交织叠加,对新疆经济社会体制改革构成了巨大的阻力。这种局面不仅严重阻滞了新疆经济社会体制现代化改革的步伐,而且也影响了我国小康社会目标的全面实现和安定团结的大局,使新疆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成为这一时期当地现代化进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为了能更加明确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关联互动关系,为新疆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确立一个分析框架,研究选取我国西北边疆民族社会特征典型的新疆地区为研究对象,结合2006-2015年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领域的面板数据,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两个维度,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重点从机制构建视角对新疆经济社会协同发展问题展开研究,揭示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演化机制规律,从经济社会的价值理性角度,对新疆这一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主体关系的调节提供合理的秩序,使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形成合理的价值判断标准。在此基础上,力求通过各种制度的综合机制作用,减少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创新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发展模式,提高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绩效,有效改变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互动发展过程中由于创新性不足而形成的“路径依赖”现象,为新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构建和谐边疆提供参考和科学建议。研究的思路遵循问题提出-方法构建-实证分析-问题出路的技术路线,研究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模糊评价法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联度、耦合度、协同发展度展开计量研究分析。研究进一步运用自组织理论构建了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演化的哈肯模型,并对两者的演化机制展开定量分析,计算推导出不同时期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系统的序参量演变特征。分析结果表明:这一时期,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主要参数随时间的推移产生的综合效应正在逐步呈现出来,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正在成为一个彼此关联的复合型系统,整个系统的发展愈加依赖两个子系统协同发展质量的不断提高,而不是依赖单纯的经济发展或社会稳定某个子系统发展水平的提高。但在这两者协同关系演化过程中,还存在各自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和不平衡、两者的矛盾冲突有所加剧、边界不清相互侵犯干扰、协同内生动力作用不足、“路径依赖”现象严重等问题。通过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水平的多层次测评分析,以及对协同机制演化困境及产生原因的综合判断,提出了完善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的构想和具体内容。研究在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相关问题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以下结论:(1)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整体处于中等协同水平;(2)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评价体系不完善;(3)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存在较大的结构性矛盾;(4)新疆经济发展制度与社会稳定制度供给不完善;(5)新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协同机制体系不完善;(6)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的内生动力不足;(7)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模式处于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的过渡阶段;(8)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协同关系处于“帕累托改进”状态。针对以上问题,研究提出了以下对策建议:(1)树立协同发展理念,倡导质量兴疆战略;(2)克服形式主义,构建多层次和多元化的协同发展评价体系;(3)强化自身调节,调和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矛盾;(4)加强政策设计,保障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制度的有效供给;(5)避免“路径依赖”,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协同绩效;(6)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内生动力;(7)强化协作关系,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协同创新能力;(8)加大跨领域信息沟通,提高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公共价值;(9)加快经济社会建设的步伐,打击“三股”势力的破坏活动。研究的创新之处主要有:(1)在研究思想方面,弱化各种经济社会管理手段工具理性,强调经济社会价值理性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且将两者产生的正向作用力传导于双方系统。在此基础上,使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由冲突转向统一,由外部相关转向内部相关,由静态关联转向动态关联,由政策性的稳定转向价值性的稳定。从而提升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内生性发展动力,最终使新疆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走向长期自觉契合的状态。(2)在研究观点方面,采用结构性的观点,把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置于两者结构特征与功能作用发挥的统一整体中,分别从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关系中进行研究,揭示新疆经济社会系统的整体性质和运动规律。其次是研究观点从传统的族际主义治边观点向区域主义治边观点转变。把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统一于区域和谐发展的视角,研究两者双向互动均衡发展的途径,这与对这类问题常见的“历史/政治”或“民族/政治”的研究范式有所不同。(3)在研究方法方面,突出了对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定量研究手段,使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动态演变规律能够得到科学的反映。
滕智莉[7](2019)在《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研究》文中提出把西南沿边地区建设成面向南亚开放重要通道,是“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加快发展的希望和机遇所在,有利于构建国家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有利于全面扩大西南沿边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有利于拓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空间,在推动西南沿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促进西南沿边地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那么,对沿边开发开放政策在推动西南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具体效应研究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论文以西南沿边地区为研究范围,从经济地理学角度出发,首先在论述相关背景的基础上,提出问题,研究的方案与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论述研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在此基础上进行文献综述,并且说明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相关理论基础(包括:运用GIS空间信息技术、传统区位理论、新经济地理学理论、增长极理论、交易成本理论等),然后进入本论文主体部分。其次,分析中国沿边开发开放历史,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的历史;中国沿边开发开放现状,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的现状。归纳总结出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存在的问题有:开发开放整合效应比较差、开放型经济发展层次偏低、开发开放资金投入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中国西南沿边地区地处祖国西南边疆,经济社会以及文化发展水平都比较落后等,这些问题也严重影响了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第三,对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评价。设计出符合西南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的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效应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基于AHP(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记AHP)模型的综合指数方法(时间序列角度)与灰色关联分析(Grey Relational Analysis)方法(横截面数据角度)全方位对中国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效应进行研究。具体来说,采用基于AHP模型的综合指数方法,对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2000年-2016年开发开放效应进行评价;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所选年份开发开放效应进行评价;采用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中国西南沿边十五州(市)2016年开发开放效应评价。总体来看,中国西南沿边地区2000年-2016年开发开放效应总体评价结果呈现出不断递增的趋势,并且以2008年为拐点。虽然广西开发开放效应总体评价结果最高,但是云南与西藏离广西的差距越来越小,尤其云南开发开放效应追赶广西和速度更快。从十五州(市)开发开放效应评价结果也可以反映出广西开发开放效应总体评价结果最高,其次是云南,西藏最低。第四,对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空间结构进行分析,具体包括: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的基本涵义、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的测度、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比例、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不均衡指数、基尼系数与集中指数等。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测度结果表明了,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2000年、2016年开发开放效应总体比例都呈现出广西、云南较高(其中广西最高),西藏较低的特点,并且2000年到2016年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开发开放效应分布差异性越来越显着。中国西南沿边十五州(市)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测度结果表明了,中国西南沿边十五州(市)2016年开发开放效应总体比例都呈现出广西、云南的州(市)较高(其中广西的州(市)最高),西藏的州(市)较低的特点。第五,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VAR)分析方法,对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研究人力资本水平指数、政府财政支出指数以及对外开放程度指数对中国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效应指数的影响。分析结果表明了,中国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效应指数受自身以及对外开放程度指数影响较大,受政府财政支出指数以及人力资本水平指数影响较小。人力资本水平指数、政府财政支出指数以及对外开放程度指数是中国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效应指数变动的Granger因果关系原因这些充分说明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西南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力度也逐渐加大,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效应也在逐步提高。但是相对而言西南沿边地区居民人均受教育年限提高比较缓慢,人力资本水平不高,为了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效应的进一步提高,必须尽快提高西南沿边地区人力资本水平。最后,分析沿海地区与其它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经验借鉴,具体包括:环渤海地区对外开放经验、长三角地区对外开放经验、珠三角地区对外开放经验、新疆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经验、内蒙古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经验、黑龙江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经验、辽吉沿边地区对外开放经验等。在分析经验借鉴的基础上得出研究结论: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开发开放效应呈现出不断递增的趋势;云南与西藏离广西开发开放效应有一定差距,但是趋于缩小;中国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效应分布差异性比较显着;各因素对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影响比较大。并且从基础设施政策、贸易政策、税费政策、金融政策、开放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人才培引政策等方面,总结归纳出促进西南沿边开发开放一些对策措施。在此基础上总结出研究的不足之处以及未来研究展望等。
陈政[8](2019)在《精准扶贫中贫困农民内生动力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贫困是世界性的难题。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消除了旧中国贫困发生的制度基础。但是,由于我国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阶段,即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并非建立在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发达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并且我们目前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贫困现象至今仍然无法根除。建国以来,我国乡村扶贫事业基本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政府道义式的简单救济阶段(1949-1978);政府主导的产业开发式扶贫为主而救济式扶贫为辅的阶段(1986-1999);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以产业开发式扶贫为主、社会保障兜底式扶贫同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并举(2000-今)等三个阶段;而农村扶贫对象的瞄准和帮扶的单元重心,依次经历了由全国普惠救济阶段(1949-1978)、以贫困县专项划分的县级瞄准为主要标志的区域性瞄准阶段(1986-1999),再到贫困村划分及村级瞄准的整村推进阶段(2000-2012),整村推进同针对农户个体的精准瞄准和帮扶相结合的阶段(2013-今)等五个时期的转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及时调整扶贫策略,适时提出了精准扶贫方略。在“十三五”时期,我国扶贫事业进入了脱贫攻坚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是我党对全国各族人民和世界人民的庄严承诺。进入新时代,我国“以工补农、以城带乡、脑体结合”的趋向愈发显着、进展步伐愈发加快。与此同时,“城乡、区域、群体、行业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历史难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一些地方,甚至有逐步扩大、延伸的趋势。对此,如果不及时加以遏制、减缓和下大力气去解决乃至根治,那么势必影响我国迈向全面现代化强国的历史征程,势必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党的执政根基和政府的公信力。在目前举国上下合力克贫攻坚、同心决胜全面小康的“大扶贫”格局下,贫困地区的基层党员和领导干部到底该如何做到——有效激发贫困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打牢贫困农民群众稳定脱贫的基础、改进扶贫开发领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从而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确保他们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进而为落实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十分迫切。当前,以扶贫干部“嵌入式”帮扶为主导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推进模式中,在一些地方、一段时期内出现了“干部一头热、群众一头冷”的现象。因此,如何全面和有效激发贫困群众能动、自主、自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实现可持续的积极参与行为和自食其力的生计方式,就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对此,本文首先简要分析了全面激发贫困农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问题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接着详细分析了其脱贫内生动力不足的基本表现和基本成因,最后提出了着力进行相应的体制、机制、路径改革的主张和建议。本文认为,贫困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历史实践主体,在脱贫致富领域的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不愿脱贫”、“不敢脱贫”、“不能脱贫”等三个基本方面;而造成此况的基本要素要从他们所处的地域生存环境、社会发展战略及具体实施的体制机制、精准扶贫政策本身的顶层设计层面和基层政府、干部的执行力维度、贫困农民群众主体自身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剖析;最后,笔者指出,作为帮扶对象和脱贫主体,贫困农民群众在乡村贫困治理当中脱贫致富内生动力的全面有效激发机制的建立健全,需要多举措并举,多管齐下,全面发力,协同共治。具体来说,要着力从转变政府职能、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村民自治和实现基层民主、法制化、协同化治理转型,在重构村社社区共同体进程中强化贫困村民个体和群体的自我教育等四个方面入手,予以相应的变革和改进,从而有效提升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和其他参与扶贫事业的多元主体之间上下同心、共同致力于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共同富裕的内生动力。
徐永佳[9](2019)在《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基于PSM-DID的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十八年来,金融作为经济增长的助推器,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而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在战略推动下是否也取得了显着成就?本文从深入金融体制改革的角度出发,基于“反事实框架”,运用PSM-DID法对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水平净效应做出了检验,希望对各地区的深化金融改革提供借鉴经验。研究结果表明:(1)西部大开发战略总体上并未推动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2)分组检验表明西部地区省份之间的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异质性,因此政策搭配需要因地制宜;(3)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带动的短期经济增长,过度挤占了地区的金融资源,项目投资回收期长、盈利性低,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等问题催生商业银行大量不良贷款,最终抑制了金融效率。(4)西部地区资源型城市的资源禀赋优势并未被金融扶持政策所激发,相反,掌握资源优势的国有企业的粗放型生产方式使企业长期出现高产能、低盈利甚至亏损的情况,导致信贷资源未被合理利用,形成了不良贷款,最终抑制了地区金融发展。西部地区未来的金融发展应当侧重培育多种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提升地区执法水平,提升科教文化等软实力。
王璟谛[10](2019)在《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市场统一有序、社会公平公正、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基于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安排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必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然要求,也是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之义。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并提出了加大力度支持革命地区、民族自治地方、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给民族自治地方尤其是边疆民族自治地方带来了新发展机遇。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坚实的财力保障和规范的制度保障,由于历史原因和原来国家战略大局安排,民族自治地区财政经济发展还明显地落后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自主财力还较为薄弱,目前中央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政策还欠稳定欠规范,转移支付力度与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需要深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此背景下,加强在国家治理视角下开展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建立符合民族自治地方加快发展全面发展的现代财政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文献回顾和收集八个民族省区的财政经济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民族自治地方存在的财政问题开展一定范围的实地调研,从国家治理视角对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和财政运行的特殊性进行再认识,按照“理论分析—统计描述—实证分析(案例分析)—改革设计”的逻辑思路展开研究,全面分析了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体系、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政策、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制度和债务管理制度等财政体制问题,以及国家的财政法律制度建设和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规建设问题,并分别提出了政策建议。本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和突破点为:一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改革和地方税体体系)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和修订,并提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框架(财政收支体系、财政体制、财政管理制度和财政法律)。二是用历史唯物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分析,得出受国家发展战略影响,民族自治地方存在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欠账,自身定位不准发展滞后等多重因素制约,在一定时期内,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优先于地方组织收入工作。三是论文提出民族自治地方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必须体现历史补偿原则,中央和发达地区支持是民族自治地方成功从“输血”转向“造血”的重要保障。四是通过研究中央部委不当政策干预造成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结构不优、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案例,得出结论是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重赋金、轻赋权的指导思想应该要调整,并进一步指出财政法制建设任重道远。五是提出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先试先行天然试验区,根据建设现代财政制度需要,先行全面深化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率先试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构改革,尤其是突破人大机关职能职责的改革,率先推进财政大数据。
二、西部大开发中的边疆地区金融政策取向(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部大开发中的边疆地区金融政策取向(论文提纲范文)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
2.1.1 贫困的定义 |
2.1.2 贫困的标准 |
2.1.3 贫困的分类 |
2.1.4 扶贫的内涵 |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
3.1 理论基础 |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
3.2 实践基础 |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后记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
一、援助的内涵 |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
一、援助对象 |
二、援助方式 |
三、援助绩效评估 |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
一、发展权的变革 |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
一、成文法层面 |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
一、美国 |
二、日本 |
三、欧盟 |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及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研究 |
2.2 我国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研究 |
2.3 西部大开发政策与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研究 |
2.4 文献综述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历史演变和现状分析 |
3.1 新中国成立以来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历史演变 |
3.1.1 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78) |
3.1.2 改革开放时期(1978-1999) |
3.1.3 西部大开发政策时期(2000年-至今) |
3.2 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现状分析 |
第四章 西部大开发影响西部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传导机制 |
4.1 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
4.1.1 基础设施投入 |
4.1.2 公共服务投入 |
4.2 产业结构政策 |
4.2.1 发展特色优势农业 |
4.2.2 培育现代产业体系 |
4.3 开放政策 |
4.3.1 对内开放 |
4.3.2 对外开放 |
4.4 金融政策 |
第五章 西部大开发政策影响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 |
5.1 变量选取 |
5.2 模型设定 |
5.3 实证分析 |
5.3.1 基准模型检验 |
5.3.2 稳健性检验 |
5.3.3 政策机制识别 |
5.3.4 城市异质性检验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4)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由与价值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范围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4.1 重点难点 |
1.4.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对口支援的理论阐释 |
2.1 对口支援的概念 |
2.1.1 对口支援概念的界定 |
2.1.2 对口支援的类型划分 |
2.2 对口支援的属性 |
2.2.1 公共政策属性 |
2.2.2 制度与体制机制属性 |
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理论支撑 |
2.3.1 区域协调发展理论 |
2.3.2 政府间关系理论 |
2.3.3 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原则相关理论 |
2.3.4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 |
第3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内涵分析 |
3.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分析 |
3.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文本的概况 |
3.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政策工具 |
3.1.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价值取向 |
3.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原因 |
3.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背景 |
3.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制定的原因 |
3.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典型特征 |
3.3.1 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统一 |
3.3.2 互帮互助与互惠互利相统一 |
3.3.3 民族政策与政策工具相统一 |
第4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及民族关系的互动 |
4.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法规建设的互动 |
4.1.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的成效 |
4.1.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存在的问题 |
4.1.3 在依法治国中推进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法律化 |
4.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互动 |
4.2.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实践中的民族关系意蕴 |
4.2.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与民族关系发展的辩证关系 |
4.2.3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中的民族关系调控机制 |
第5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与基本经验 |
5.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实践过程 |
5.1.1 初步萌芽时期(1949—1978年) |
5.1.2 初步探索时期(1979—1982年) |
5.1.3 快速发展时期(1983—1991年) |
5.1.4 优化提升时期(1992—2009年) |
5.1.5 纵深推进时期(2010年至今) |
5.2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实践的基本经验 |
5.2.1 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
5.2.2 资金和项目是重要基础 |
5.2.3 对口支援干部人才是关键 |
5.2.4 科学规划是重要前提 |
5.2.5 改善民生和产业带动是着力点 |
5.2.6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根本 |
第6章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挑战与对策建议 |
6.1 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面临的挑战 |
6.1.1 兼顾发挥发达地区优势与增强民族地区内生动力 |
6.1.2 兼顾满足民族地区共性需求与特殊需求 |
6.1.3 兼顾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提高社会力量有效参与 |
6.1.4 兼顾加强政策执行与强化政策绩效评估 |
6.2 完善和创新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的对策建议 |
6.2.1 正确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 |
6.2.2 正确处理好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
6.2.3 正确处理好物质与精神的关系 |
6.2.4 正确处理好供给与需求的关系 |
6.2.5 正确处理好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关系 |
6.2.6 正确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 |
6.2.7 正确处理好“交钥匙”与“交支票”的关系 |
6.2.8 正确处理好“见物”与“见人”的关系 |
6.2.9 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 |
6.2.10 正确处理好对口支援与互利合作的关系 |
第7章 结语 |
7.1 初步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与进一步深化之处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历史交汇期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0.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0.1.1 研究背景 |
0.1.2 研究意义 |
0.2 文献综述 |
0.2.1 国内文献综述 |
0.2.2 国外文献综述 |
0.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0.3.1 研究方法 |
0.3.2 研究思路 |
第1章 本文涉及理论与相关概念界定 |
1.1 相关理论 |
1.1.1 麦金农-肖理论 |
1.1.2 金融约束论 |
1.1.3 金融排斥论 |
1.2 金融相关理论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联系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历史交汇期 |
1.3.2 民族地区 |
1.3.3 金融政策 |
第2章 民族地区的经济与金融发展情况 |
2.1 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现状分析 |
2.1.1 经济总量增长情况 |
2.1.2 人均财富增长情况 |
2.1.3 产业结构变化情况 |
2.1.4 地方财政收支情况 |
2.2 民族地区的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
2.2.1 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情况 |
2.2.2 保险行业保费收入情况 |
2.2.3 上市公司情况 |
2.3 民族地区经济与金融发展情况不平衡 |
第3章 民族地区现行金融支持政策 |
3.1 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简介 |
3.2 民族地区金融政策汇总 |
3.2.1 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回顾 |
3.2.2 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类型 |
3.2.3 对民族地区已有金融支持政策的总结 |
第4章 历史交汇期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及金融需求 |
4.1 历史交汇期民族地区发展的主要任务 |
4.1.1 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
4.1.2 促进经济跨越式发展 |
4.1.3 保障和改善民生 |
4.1.4 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 |
4.2 历史交汇期民族地区金融需求 |
4.2.1 民族地区与银行业相关的金融需求 |
4.2.2 民族地区与保险业相关的金融需求 |
4.2.3 民族地区与证券业相关的金融需求 |
第5章 历史交汇期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探究与建议 |
5.1 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适配性 |
5.1.1 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适配性简介 |
5.1.2 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适配程度 |
5.1.3 金融支持政策是否适配的评定标准 |
5.2 历史交汇期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存在的不足 |
5.2.1 政策激励性不足 |
5.2.2 对不同民族地区差异化不足 |
5.2.3 金融支持政策种类单一 |
5.3 历史交汇期民族地区金融支持政策建议 |
5.3.1 完善现行金融支持政策 |
5.3.2 合理修订现行金融支持政策 |
5.3.3 制定发展型的金融支持政策 |
5.3.4 制定开拓型的金融支持政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缘起及提出 |
1.1.1 问题的缘起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国际背景 |
1.2.2 国内背景 |
1.3 研究意义和目的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3.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的创新 |
1.5.2 研究的不足 |
第2章 研究综述及理论基础 |
2.1 研究综述 |
2.1.1 国内外对经济发展问题的研究 |
2.1.2 国内外对社会稳定问题的研究 |
2.1.3 国内外对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关系的研究 |
2.1.4 国内外研究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边疆研究理论 |
2.2.2 经济发展理论 |
2.2.3 社会稳定理论 |
2.2.4 协同发展理论 |
第3章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理及方式 |
3.1 核心概念内涵 |
3.1.1 经济发展 |
3.1.2 社会稳定 |
3.1.3 协同 |
3.1.4 协同机制 |
3.2 协同机理分析 |
3.2.1 系统的开放性特征形成演化的交换机制 |
3.2.2 非平衡性动态势能是经济社会协同演化的重要动力 |
3.2.3 涨落促进协同演化关系从无序到有序 |
3.2.4 非线性作用的整体性发展 |
3.3 协同方式 |
3.3.1 矛盾个体之间的分化与统一 |
3.3.2 共治共建的集体行动 |
3.3.3 多元组织实现经济社会资源共享配置 |
3.3.4 博弈运动中实现新的均衡 |
3.3.5 现实的整体性发展 |
第4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水平测评 |
4.1 协同机制建设的现状 |
4.1.1 思想政治建设现状 |
4.1.2 组织基础建设现状 |
4.1.3 制度建设现状 |
4.1.4 发展格局现状 |
4.2 协同水平测度 |
4.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2.2 数据来源及评价方法 |
4.2.3 变量的选取及计算 |
4.3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关系分析评价 |
4.3.1 关联度分析 |
4.3.2 耦合度分析 |
4.3.3 协同发展度分析 |
4.3.4 总结评价 |
第5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演化及困境分析 |
5.1 序参量演化模型的构建 |
5.2 变量选取及计算 |
5.3 协同机制演化分析 |
5.4 协同机制演化的困境及原因分析 |
5.4.1 困境分析 |
5.4.2 原因分析 |
第6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发展的构思 |
6.1 对现有协同机制进行优化 |
6.2 构建新的协同机制 |
6.3 协同机制构建的原则 |
6.3.1 人本性原则 |
6.3.2 价值理性原则 |
6.3.3 正义性原则 |
6.3.4 成本原则 |
6.3.5 实效原则 |
6.4 丰富协同机制的内涵体系 |
6.4.1 理念的转化 |
6.4.2 环境的优化创新 |
6.4.3 组织体系的创新 |
6.4.4 方法的革新 |
第7章 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的完善 |
7.1 经济发展机制完善 |
7.1.1 构建科学的资源开发机制 |
7.1.2 制定合理的产业协调机制 |
7.1.3 建立长效反贫困机制 |
7.1.4 加大科技创新机制 |
7.1.5 实现经济均衡发展机制 |
7.2 社会稳定机制完善 |
7.2.1 优化社会日常管理机制 |
7.2.2 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机制 |
7.2.3 推行风险社会监管机制 |
7.2.4 完善民族社会公平机制 |
7.2.5 加强民族团结机制 |
7.3 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完善 |
7.3.1 优化协同动力机制 |
7.3.2 调整协同运行机制 |
7.3.3 完善协同保障机制 |
第8章 研究结论及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3 未来展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7)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背景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
1.3.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3.2 研究的实际应用价值 |
1.4 研究的目的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的目的 |
1.4.2 创新之处 |
1.5 研究基本思路、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5.1 研究基本思路 |
1.5.2 研究技术路线 |
1.5.3 研究方法 |
1.6 西南沿边地区地理环境 |
1.6.1 西南沿边研究区域范围界定 |
1.6.2 西南沿边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 |
1.6.3 西南沿边地区的人文地理环境 |
第2章 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理论分析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地缘政治理论 |
2.1.2 地缘经济理论 |
2.1.3 传统区位理论 |
2.1.4 新经济地理学理论 |
2.1.5 增长极理论 |
2.1.6 交易成本理论 |
2.2 沿边开发开放效应 |
2.2.1 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相关概念 |
2.2.2 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结构分析 |
2.3 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形成机理 |
2.3.1 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形成机理的理论分析 |
2.3.2 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形成机理的模型分析 |
第3章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的历史、现状与存在问题 |
3.1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的历史 |
3.1.1 中国沿边开发开放历史 |
3.1.2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历史 |
3.2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现状 |
3.2.1 中国沿边开发开放现状 |
3.2.2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现状 |
3.3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存在的问题 |
3.3.1 开发开放整合效应比较差 |
3.3.2 开放型经济发展层次偏低 |
3.3.3 开发开放资金投入不足 |
3.3.4 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
第4章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评价 |
4.1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评价模型说明 |
4.1.1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评价模型构建 |
4.1.2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评价指标体系选取 |
4.1.3 数据来源与标准化处理 |
4.2 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历年开发开放效应评价 |
4.2.1 将评价指标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 |
4.2.2 构造评价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两两比较判断矩阵 |
4.2.3 计算评价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权重 |
4.2.4 评价指标两两比较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 |
4.2.5 中国西南沿边历年开发开放效应评价过程及结果 |
4.2.6 基于评价结果的分析 |
4.3 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所选年份开发开放效应评价 |
4.3.1 选择参考数列 |
4.3.2 计算关联系数 |
4.3.3 多层评价系统的最终关联度 |
4.3.4 将三省(区)所选年份开发开放效应大小进行排序 |
4.3.5 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所选年份开发开放效应评价过程及结果 |
4.4 中国西南沿边十五州(市)开发开放效应评价 |
第5章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空间结构 |
5.1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基本状况 |
5.1.1 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2016 年开发开放效应的基本状况 |
5.1.2 中国西南沿边十五州市2016 年开发开放效应的基本状况 |
5.2 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的涵义与测度 |
5.2.1 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的基本涵义 |
5.2.2 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的测度 |
5.3 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测度 |
5.3.1 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开发开放效应比例 |
5.3.2 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开发开放效应不均衡指数、基尼系数与集中指数 |
5.3.3 对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测度结果的进一步解释 |
5.4 中国西南沿边十五州(市)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测度 |
5.4.1 中国西南沿边十五州(市)开发开放效应比例 |
5.4.2 中国西南沿边十五州(市)开发开放效应不均衡指数、基尼系数与集中指数 |
5.4.3 对中国西南沿边十五州(市)开发开放效应空间结构测度结果的进一步解释 |
第6章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影响因素选取 |
6.1.1 居民文化水平因素 |
6.1.2 政府财政支出因素 |
6.1.3 对外开放程度因素 |
6.2 变量确定与数据来源及处理 |
6.2.1 变量确定 |
6.2.2 数据来源及处理 |
6.3 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的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过程及结果 |
6.3.1 单整检验 |
6.3.2 协整检验 |
6.3.3 向量自回归模型(VAR) |
6.3.4 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模型 |
6.3.5 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的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
6.4 基于向量自回归模型实证分析结果的进一步解释 |
第7章 提升西南沿边对外开发开放效应的对策措施 |
7.1 沿海地区与其它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经验借鉴 |
7.1.1 沿海地区开发开放经验借鉴 |
7.1.2 环渤海地区对外开放经验 |
7.1.3 长三角地区对外开放经验 |
7.1.4 珠三角地区对外开放经验 |
7.1.5 其它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经验借鉴 |
7.2 相应对策措施 |
7.2.1 基础设施政策 |
7.2.2 贸易政策 |
7.2.3 税费政策 |
7.2.4 金融政策 |
7.2.5 开放政策 |
7.2.6 财政政策 |
7.2.7 产业政策 |
7.2.8 人才培引政策 |
第8章 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1.1 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存在问题及原因 |
8.1.2 中国西南沿边三省(区)开发开放效应呈现出不断递增的趋势 |
8.1.3 云南与西藏离广西开发开放效应有一定差距,但是趋于缩小 |
8.1.4 中国西南沿边地区开发开放效应分布差异性比较显着 |
8.1.5 各因素对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的影响比较大 |
8.1.6 沿海地区与其它沿边地区开发开放的经验值得借鉴 |
8.1.7 西南沿边地区提升对外开发开放效应的对策措施 |
8.2 研究局限性 |
8.2.1 数据标准化方法的局限 |
8.2.2 数据来源及计算困难 |
8.3 未来研究展望 |
8.3.1 数据标准化方法的进一步发展 |
8.3.2 数据来源渠道的进一步拓宽以及数据计算方法的进一步改进 |
附录 |
主要参考文献资料 |
致谢 |
(8)精准扶贫中贫困农民内生动力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依据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精准扶贫 |
二、贫困农民 |
三、内生动力 |
第二节 脱贫攻坚中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理论依据 |
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思想 |
二、人民历史主体论 |
三、可行能力与权利贫困理论 |
四、内源式发展理论 |
五、社会存在同社会意识之间的辩证关系原理 |
第三节 精准扶贫中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现实依据 |
一、它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 |
二、它是根本摆脱贫困状态,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要求 |
三、它是根本提升农民权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客观要求 |
四、它是有力保障农民人权,实现贫困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
第二章 精准扶贫中农民内生动力不强的主要表现和基本成因 |
第一节 贫困农民内生动力不足的主要表现 |
一、“不愿脱贫”:部分农民依赖政府救济,不愿自食其力 |
二、“不敢脱贫”:部分农民发展思路、机会、能力、支持不足 |
三、“不能脱贫”:部分农民因病债灾致贫,自救力和信心不足 |
第二节 贫困农民内生动力不足的基本成因 |
一、生存环境方面 |
二、社会体制方面 |
三、扶贫政策方面 |
四、贫困农民自身原因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激发农民内生动力的路径探析 |
第一节 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构建服务共治型治理体制 |
一、改革帮扶管理机制,促进产业脱贫优质可持续 |
二、供需有效对接,充分赋权群众引导能动参与 |
三、改进动员方式,简政放权第三力量协同参与 |
四、大胆赋权村社,合作化联合参与项目实施 |
第二节 壮大集体经济,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
一、挖掘多元功能,实现农业发展转型 |
二、鼓励返乡创业,实现人气旺盛回流 |
三、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实现农民职业化转型 |
四、挖掘乡村文化价值,实现社区内生源发展 |
第三节 完善村民自治,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 |
一、发掘后备人才,党建引领带动 |
二、推进协商民主,实现共建共享 |
三、引进“乡贤”“回巢”,激发内生活力 |
四、推进德法并治,规范参与秩序 |
第四节 加强自我教育,构建贫中农互助共同体 |
一、抓好典型示范,增进互助和谐 |
二、促成协会组织,强化集体行动 |
三、传承优良家风,推进家庭互动 |
四、养成自我教育,巩固内驱脱贫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9)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基于PSM-DID的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框架和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三章 理论假设与研究设计 |
3.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2 模型设计、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3.2.1 模型设计 |
3.2.2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第四章 实证结果与分析 |
4.1 模型回归结果 |
4.1.1 战略实施效果的初检验 |
4.1.2 模型PSM匹配 |
4.1.3 模型DID-PSM检验 |
4.2 模型动态效果检验 |
4.3 政策效果机制检验 |
4.4 分组检验 |
4.4.1 分组异质性检验 |
4.4.2 分组动态检验 |
4.4.3 分组机制检验 |
4.5 资源型城市检验 |
4.5.1 资源型城市DID检验 |
4.5.2 资源城市机制检验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3 研究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 面板单位根检验 |
附录2 各省金融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政策文件 |
(10)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主要研究范围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 研究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1.4 文献述评 |
1.5 本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1.6 研究的难点与创新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与财政相关理论基础 |
2.1 国家治理 |
2.2 财政分权理论 |
2.3 财政职能划分 |
2.4 民族区域自治与地方财政相关理论 |
2.5 构建符合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意义 |
第三章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的再认识 |
3.1 .民族自治地方政治特殊性的再认识 |
3.2 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3 民族自治地方社会发展特殊性的再认识 |
3.4 民族自治地方地理生态和历史文化特殊性的再认识 |
3.5 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性对财政问题的影响 |
第四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问题分析 |
4.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出情况分析 |
4.2 民族自治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水平分析 |
4.3 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补助收入分析 |
4.4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的实证分析 |
4.5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第五章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的制度分析 |
5.1 加强民族自治地方财税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
5.2 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分析 |
5.3 民族自治地方分级财政体制问题 |
5.4 民族自治地方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5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收入制度的低效与缺失 |
5.6 民族自治地方债务管理制度缺失 |
第六章 建设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体系的政策建议 |
6.1 建立民族自治地方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构想 |
6.2 建立并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夯实民族自治地方治理现代化的物质基础 |
6.3 坚持并完善符合民族区域自治的财政体制机制,理顺中央和民族自治地方政府间关系 |
6.4 .构建现代财政法律体系,提升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法治化水平 |
6.5 创新配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一、已公开发表的论文 |
二、主持或参与研究的课题 |
后记 |
四、西部大开发中的边疆地区金融政策取向(论文参考文献)
- [1]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 [2]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西部大开发政策对西部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D]. 李清华. 西北大学, 2020(07)
- [4]中国特色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政策研究[D]. 苏杰.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3)
- [5]历史交汇期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研究[D]. 刘远润.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4)
- [6]新疆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协同机制研究[D]. 张军谋.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1)
- [7]中国西南沿边开发开放效应研究[D]. 滕智莉.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1)
- [8]精准扶贫中贫困农民内生动力问题研究[D]. 陈政. 太原科技大学, 2019(04)
- [9]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 ——基于PSM-DID的经验研究[D]. 徐永佳. 广西大学, 2019(01)
- [10]国家治理视角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问题研究[D]. 王璟谛.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1)
标签:对口支援论文;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论文; 制度理论论文; 边疆论文; 贫困问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