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垄断法》望眼欲穿(论文文献综述)
郑志鹏[1](2020)在《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在国家如火如荼的进行公益诉讼试点和实践反馈的情况下,为更好的维护公共利益、提高诉讼效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便成为检察机关目前实践的重点。如何在实践与制度构建中相辅相成、不断完善,成了这项制度能否成为为国为民的好制度的最基本的考量标准。在理论与实证的研究中,本文从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为出发点,从理论上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梳理,在司法实践和域外经验中提出我国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探索以及问题,并进一步提出完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措施和建议。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进行概况论述。首先对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进行界定,以及理论界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反对声音,来引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其次剖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节约司法资源、维护公共利益、体现宽严相济形势政策的三个价值;再次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分别进行比较,分析其异同点概括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特征;最后论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探索和正式确立,得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巨大意义。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在域外没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情况下,进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构建,需要了解域外公益诉讼的渊源和主要国家的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对域外公益诉讼制度进行的分析和借鉴,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问题。第三部分从司法实践中36个具体案例、实习经历、对域外公益诉讼制度的借鉴三个方面,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程序启动、程序运行和程序适用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并剖析上述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是法律无规定或规定笼统化、检察机关无败诉风险、域外经验借鉴有限三个方面。第四部分为本文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分别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启动、程序运行和程序适用上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解决,并且提出在域外程序中对激励机制和和解制度的中国化借鉴,对我国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进行完善。
王勇[2](2018)在《气荒下的博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气荒背后,诸多矛盾显露,多方博弈相互交织:各政府部门之间、地方与央企之间、市场与体制之间集中爆发了矛盾和冲突。拨开事情表面的尘嚣,政策制定者综合协调不够,某些地区操之过急等系列问题逐一浮出水面。2017年11月16日,重庆南岸融侨半岛,等候加气的出租车排起长龙。无聊的司机师傅有的三俩攀谈,有的闭目养神。
周新豪[3](2017)在《宝莱特并购重庆多泰绩效研究》文中认为近些年来,在产业变革和技术发展的推动下,公司除了依靠内源增长,也在不断通过兼并重组购买增长、整合资源等外源增长方式来提高产业经营效率。在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企业不仅通过参加市场化竞争来逐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也在通过收购、兼并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模与市场占有率。然而,即使有很多企业能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迎难而上,迈向辉煌,但仍然有一些企业不得不面对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接受失败的命运。如何让企业的并购活动实现预期的协同效应,是目前的研究重点。针对目前发生的企业并购现象,国内外学者运用实证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进行了相关研究,从并购动因、并购方式、以及并购绩效变化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就并购动因而言,研究重点主要是在协同效应理论、自由现金流理论、管理者自负理论等理论基础上,结合样本数据来进行分析得出的。就并购绩效而言,研究结论有一定区别:部分研究表明企业的绩效在并购之后会显着变好,而另一部分研究结论则表明企业的绩效会因并购事件而变差。但无论如何,运用国外学者的研究方法在我国进行研究是不妥当的。我国资本市场的起步较晚,各方面都不是很健全。基于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学者们认为:在我国仅仅运用股价变化来衡量企业价值的变化是不妥当的,应该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财务数据,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本文回顾了国内外关于企业并购以及并购绩效研究的相关文献,以协同效应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自由现金流理论以及管理者自负理论为基础,结合我国企业并购的发展历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宝莱特并购重庆多泰作为案例,通过国泰安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提供的相关财务数据,分析宝莱特并购重庆多泰的并购绩效。本文使用事件研究法检验了市场对该起并购事件的态度以及短期绩效,并利用财务指标分析对企业并购完成之后数年的长期绩效状况进行了分析研究,得出了宝莱特在并购之后,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正向协同效应的结论。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对企业并购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和启示:应该进一步完善与并购相关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为我国的企业并购提供法律援助;应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强化穿透式监管;在企业并购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争取将“好钢用在刀刃上”,不要白白浪费企业来之不易的资本积累;在并购完成之后,应结合各方资源,运用合理的方式方法迅速整合企业资源,让并购活动为企业带来预期的正向收益。
杨健[4](2013)在《对赌协议法律效力分析——由对赌第一案引发的思考》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的飞速发展。对赌协议作为一种金融投资工具被广泛的应用于各种风险投资领域。随着2012年11月最高法院认定国内首例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对赌协议合法有效,引起了理论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本文着力探讨赌协议的法律效力,并指出最高法院生效判决产生的影响及启示。
翟浩[5](2012)在《上市公司退市: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文中指出上市公司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各种原因在特定证券市场暂停或终止交易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由于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不健全,上市公司只进不出的现象比较严重,严重影响了证券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本文在对国内外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完善建议。全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章是全文的理论奠基,主要论述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证券市场的价值和意义。本章首先分析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含义及退市制度相关概念的含义,并将上市公司退市分为强制退市和自愿退市两种,其中自愿退市又分为撤回上市和私有化退市。之后,本章分别从契约理论、生命周期理论、证券市场风险等方面论述了建立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必要性,同时,还对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认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证券市场效率,有利于减少证券市场的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另外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还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第二章对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进行了分析。本文对我国和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强制退市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对比分析后认为,国外强制退市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退市标准具体、明确、多元;(2)退市程序易于操作且公正;(3)证券交易所在退市过程中享有较大的权力,在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的执行上具有较大灵活性。而我国强制退市制度则存在以下缺陷:(1)退市标准不确定、不易操作、易于规避、缺乏反映市场动态的数量标准;(2)退市程序不确定,退市程序中行政色彩过浓,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无法得到有效救济,这些原因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效率低下。本章还以会计规则为分析视角论述了三年连续亏损的退市标准的缺陷,认为该标准人为地拉长了上市公司的退市过程,影响了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执行效率。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制度进行分析。本文认为,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多数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的考虑,当上市公司从证券市场退出可以获得较大收益时,就可能会选择撤回上市或通过私有化方式退出证券市场。本章对上市公司自愿退市的方式进行了分析,认为自愿退市中撤回上市方式比较简单,只要股东大会同意即可申请退市,但是私有化退市的方式却相对复杂,包括收购、合并、股票合并、资产出售等众多方式。另外本章还对美国自愿退市的法律进行了分析,认为在上市公司退出证券市场的过程中,中小股东的利益极易受到侵害,因此,美国证券市场自愿退市的立法主要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主。最后,本章对我国上市公司自愿退市进行了研究,认为我国虽然存在少数以私有化方式进行的自愿退市的案例,但是,在这些私有化退市案例中,市场行为特征并不明显,多数私有化退市行为是国有企业内部实施重组的重要手段,同时我国在私有化退市中还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中小股东在私有化退市中无决定权、目标公司董事会的独立性难以保证等问题。第四章对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外部环境进行了分析。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建立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保持其高效运行必须要依赖一系列外部相关配套措施的及时跟进。本文认为,从外部环境看,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难以有效建立,主要有以下原因:(1)行政权力过度介入上市公司退市,退市规则在执行时受制于行政权力;(2)证券发行制度造成上市公司壳资源稀缺,上市公司退市成本太高;(3)缺乏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上市公司退市后股票无法流通;(4)缺乏成熟的兼并收购市场,绩效差的上市公司不想主动退市,同时也不容易被兼并收购,只能停留在市场中。第五章重点对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和自愿退市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研究。在强制退市中,本文认为应当明确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管理层、证券交易所在退市中的责任,为利益受损的中小股东提供一个有效的司法救济渠道,还应当完善强制退市中的信息披露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强制退市过程中进行持续、充分的信息披露,这样才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对中小股东的影响,确保其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对于自愿退市,本文以私有化退市为例进行分析,在对美国经验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在我国要从保证中小股东对自愿退市的批准权、建立控股股东诚信义务、强化信息披露机制、建立专门委员会、建立股价评估机制等方面对上市公司退市中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进行完善。第六章对构建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作者认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需要从三方面着手:完善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法律制度;完善上市公司自愿退市法律制度;优化上市公司退市的外部制度环境。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的建议包括:协调证券监管部门与证券交易所在退市中的职权;进一步细化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增强法律的确定性与操作性;建立科学的、多元的强制退市标准,防止上市公司规避退市。对于自愿退市,作者认为必须逐步改善我国现阶段上市公司自愿退市无法可依的局面,为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建立统一适用的规则,应当通过完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证券监管机构的部门规章、以及《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对上市公司自愿退市进行规范,各个法律相互配合,密切联系。优化上市公司退市外部制度环境的措施包括:(1)减少行政权力对上市公司退市的干预;(2)证券发行市场化,减少行政管制;(3)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有效的上市公司退市渠道;(4)建立有效的兼并收购市场,让更多劣质公司通过收购兼并方式退出证券市场。
于兵兵,王颖[6](2009)在《徐工案涉嫌国家经济安全 苏泊尔无力构成垄断》文中认为对比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业内最容易联想到的案例是凯雷收购徐工的失败和法国SEB有条件控股苏泊尔。其中,徐工收购案受到国家经济安全和低价质疑而流产,苏泊尔案则因为市场占有率不足以构成垄断“涉险”过关。 2005年10月25日,徐工科技公告称,凯雷拟支付20.69亿?
赫冬梅[7](2009)在《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全业务经营发展战略》文中指出电信重组和3G发牌是近年电信行业讨论最激烈的话题,随着中国政府决策方案的尘埃落定,行业竞争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电信业从此跨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全业务运营时代。电信运营商将置身于一个更加公开、透明、有效的竞争环境中,政策限制和业务领域壁垒都已不再构成障碍,运营商之间在技术、产品/业务和价格之间的差异微乎其微,同质化竞争将日趋激烈。作为行业领先者的中国移动,应如何抓住发展机遇,迎接各种挑战?如何提升自身核心能力,做好长远竞争准备?如何承担企业责任,扩大社会影响力,从而赢得未来市场的竞争优势?这一系列问题关系到中国移动乃至整个中国电信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研究中国移动在全业务运营时代的经营发展战略,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通信行业竞争环境分析入手,运用PEST分析法、波特五力模型、竞争战略理论等多种手段分析了中国移动的内外部环境,结合中国移动目前的运作,在网络建设、业务发展、市场策略、价值链演进等方面提出了适应中国移动全业务经营的发展战略及一系列具体解决措施,拟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移动的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为其未来的发展指明方向。
刘春[8](2008)在《移动牌照:固网运营商的救命稻草?》文中研究表明移动牌照的获得让固网运营商如虎添翼,但绝对不是他们的救命稻草。2008年的电信重组在经历了多年的小道消息传播后终于毫无悬念地、平静地拉开了帷幕。对于这次重组,资本市场可以说是波澜不惊,一方面是因为在流传已久的各种版本重组方案的冲击下,市场产生了审美疲劳,已经先期调整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资本市场对这次重组所能产生的影响持比较中立的态度。
阿计[9](2008)在《十届人大五年立法盘点》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2007年10月出现在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的这一论断,既是对当下中国立法现状的基本评判,也意味着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完成了既定的五年立法目标。此时,不由使人想起九届全国人大谢幕时的"大考鉴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言犹在耳,时光已倏然走过五年。从"初步形成"到"基本形成",为中国社会究竟带来了什么?仅仅两个字的变动,包含了多少丰富的内涵?又发生了多少深刻的变迁?这是书写中国当代法治史无法绕开的一段关键时期。在新一届人大接班之际,我们试图穿越时间隧道,重返历史现场,追忆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掬起那些回味无穷的碎片,清点五年时光所留下的立法财富,捕捉立法背后的精神脉象。
阿计[10](2008)在《变革年代的立法交响曲》文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2007年10月出现在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中的这一论断,既是对当下中国立法现状的基本评判,也意味着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完成了既定的五年立法目标。此时,不由不让人想起九届全国人大谢幕时的"大考鉴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言犹在耳,时光已倏然走过五年。从"初步形成"到"基本形成",为中国社会究竟带来了什么?仅仅两个字的变动,包含了多少丰富的内涵?又发生了多少深刻的变迁?这是书写中国当代法治史无法绕开的一段关键时期。在十届全国人大淡出历史舞台、新一届人大已经接班之际,我们试图穿越时间隧道,重返历史现场,追忆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掬起那些回味无穷的碎片,清点五年时光所留下的立法财富,并捕捉立法百态背后的精神脉象。我们以这样的方式,纪念这个不平凡的立法时代,并向创造这一切的立法机关、立法者以及所有公民致敬!
二、《反垄断法》望眼欲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反垄断法》望眼欲穿(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述 |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概念界定 |
(一)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 |
(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
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价值 |
(一)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讼累 |
(二)明晰被告人责任,及时维护公共利益 |
(三)恢复性司法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
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特征 |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民事公益诉讼的异同 |
(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异同 |
四、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 |
(一)我国设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探索 |
(二)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及其意义 |
第二章 域外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及其借鉴 |
一、域外公益诉讼制度的渊源 |
(一)现代公益诉讼的渊源及产生原因 |
(二)基于对扩散性权益的保护理论 |
二、域外主要公益诉讼制度 |
(一)基于检察总长制度的告发人诉讼 |
(二)公民诉讼及其配套制度 |
(三)美国的集团诉讼中的和解程序 |
(四)德国的团体诉讼 |
(五)域外公益诉讼制度分析与借鉴 |
第三章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程序启动问题 |
(一)受案范围局限 |
(二)起诉主体单一 |
二、程序运行问题 |
(一)是否设立庭前程序问题 |
(二)检察机关调查取证问题 |
(三)赔礼道歉的媒体级别问题 |
三、程序适用混乱 |
(一)诉前履行公告程序问题 |
(二)鉴定费用的缴纳与赔偿损失的归属问题 |
四、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法律无规定或规定笼统化 |
(二)检察机关无败诉风险 |
(三)域外经验借鉴有限 |
第四章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完善措施 |
一、程序启动完善 |
(一)扩宽受案范围 |
(二)完善主体资格规定 |
二、程序运行完善 |
(一)设立庭前程序基本要求 |
(二)扩大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 |
(三)建立公益诉讼专门的赔礼道歉媒体 |
三、程序适用完善 |
(一)切勿省略诉前公告程序 |
(二)建立诉讼费用的归属和合理使用机制 |
四、域外程序中国化借鉴 |
(一)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多种激励机制 |
(二)和解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气荒下的博弈(论文提纲范文)
“煤改气”止步? |
“气荒”背后的博弈 |
谁在搅动市场? |
央企成“背锅侠”? |
管道气与LNG谁主沉浮? |
(3)宝莱特并购重庆多泰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评述 |
1.2.2 国内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分析方法 |
1.4 文章结构安排 |
1.5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制度背景 |
2.1 发展历程 |
2.2 法律法规 |
第3章 理论基础 |
3.1 协同效应理论 |
3.2 委托代理理论 |
3.3 自由现金流理论 |
3.4 管理者自负理论 |
第4章 案例背景介绍 |
4.1 公司简介与治理结构 |
4.1.1 公司简介 |
4.1.2 公司治理结构 |
4.2 案例介绍 |
4.2.1 宝莱特发展历程 |
4.2.2 并购背景及动因 |
4.2.3 并购过程 |
第5章 并购绩效分析 |
5.1 短期绩效分析 |
5.1.1 运用事件研究法衡量短期绩效 |
5.1.2 并购重庆多泰市场反应分析 |
5.2 财务指标分析 |
5.2.1 财务指标选取 |
5.2.2 偿债能力 |
5.2.3 营运能力 |
5.2.4 盈利能力 |
5.2.5 发展能力 |
5.3 并购结果分析 |
第6章 研究结论及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上市公司退市:理论分析和制度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上市公司退市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上市公司退市法律制度概述 |
一、 上市公司退市的内涵 |
二、 上市公司退市的方式:强制退市与自愿退市 |
第二节 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分析 |
一、 契约理论与上市公司退市 |
二、 生命周期理论与上市公司退市 |
三、 证券市场风险与上市公司退市 |
第三节 上市公司退市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
一、 上市公司退市与证券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发挥 |
二、 上市公司退市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
三、 上市公司退市与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 |
第二章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分析 |
第一节 证券市场的“过滤器”----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概述 |
第二节 成熟资本市场强制退市制度分析 |
一、 成熟资本市场强制退市的标准和程序 |
二、 成熟资本市场强制退市标准和程序评价 |
第三节 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分析 |
一、 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标准和程序 |
二、 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标准和程序缺陷分析 |
第四节 我国“三年连续亏损”退市标准再分析----以会计准则为视角 |
一、 多角度视野下会计数据的可靠性分析 |
二、 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规避退市的案例分析 |
三、 “三年连续亏损”退市标准评价 |
第三章 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制度分析 |
第一节 “围城之惑”----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原因辨析 |
一、 上市公司选择离开证券市场的原因分析 |
二、 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原因实证分析以萨班斯法案后美国上市公司自愿退市为例 |
第二节 上市公司自愿退市路径分析 |
一、 上市公司撤回上市模式 |
二、 上市公司私有化退市模式 |
第三节 境外自愿退市立法评析----以美国为例 |
一、 从“自由”到“管制”----美国自愿退市法律制度发展脉络 |
二、 宽松的退市标准----证券交易所对自愿退市的规定 |
三、 13e-3 规则----SEC 对自愿退市的监管 |
四、 繁琐的公司内部程序----其他法律对自愿退市的规定 |
五、 以投资者保护为中心----美国自愿退市立法评析 |
第四节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退市的特征及问题 |
一、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退市的政策导向性特征 |
二、 我国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制度存在的问题:立法缺位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外部制度环境分析 |
第一节 “泛行政化”对上市公司退市的影响 |
一、 制度变迁下的行政权力与上市公司退市 |
二、 行政权力介入下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规则技术“漏洞” |
三、 上市公司退市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利益冲突 |
第二节 证券发行制度对上市公司退市的影响 |
一、 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制度及其弊端 |
二、 核准制下的上市公司退市之困 |
第三节 多层次资本市场对退市制度的影响 |
一、 多层次资本市场与上市公司退市渠道 |
二、 成熟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与上市公司退市 |
三、 我国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与上市公司退市渠道 |
第四节 兼并收购机制对上市公司退市的影响 |
一、 兼并收购机制在上市公司退市中的作用机制分析 |
二、 我国兼并收购机制存在的问题 |
第五章 上市公司退市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
第一节 上市公司退市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
第二节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与中小股东权益保护 |
一、 确立强制退市中上市公司对投资者的民事责任 |
二、 建立上市公司强制退市中公司高管责任的追偿机制 |
三、 建立强制退市中股东对证券交易所的诉讼机制 |
四、 完善上市公司强制退市中的信息披露制度 |
第三节 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和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以私有化退市为例 |
一、 私有化退市中的“强制性”特征和利益冲突 |
二、 美国上市公司私有化的司法实践及启示 |
三、 私有化过程中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制度完善建议 |
第六章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之探索 |
第一节 完善我国强制退市制度的对策建议 |
一、 完善我国强制退市制度需要探讨与反思的几个问题 |
二、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制度的建议 |
第二节 我国自愿退市制度的框架构建 |
一、 上市公司自愿退市立法路径思考 |
二、 上市公司自愿退市制度设计建议 |
第三节 优化上市公司退市外部制度环境的建议 |
一、 减少行政权力对上市公司退市的干预 |
二、 证券发行上市制度的市场化设计 |
三、 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渠道----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
四、 完善上市公司兼并收购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中国移动通信公司全业务经营发展战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部分 案例 |
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基本介绍 |
1.2 中国电信业发展历程 |
1.2.1 中国电信业的第一次电信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政企分开 |
1.2.2 中国电信业第二次电信重组:南北拆分 |
1.2.3 中国电信业第三次电信重组:全业务改革 |
1.3 中国移动全业务运营的变化 |
1.3.1 中国移动开展全业务运营的成效 |
1.3.2 中国移动开展全业务经营面临的问题 |
1.4 中国移动公司全业务发展战略 |
1.4.1 总体战略 |
1.4.2 战略目标 |
1.4.3 战略思路 |
1.4.4 战术运用 |
第2部分 案例分析 |
2.1 通信行业重组后新运营商竞争态势分析 |
2.1.1 新中国移动 |
2.1.2 新中国联通 |
2.1.3 新中国电信 |
2.1.4 综合分析 |
2.2 中国移动全业务经营的外部环境分析 |
2.2.1 政治环境(P) |
2.2.2 经济环境(E) |
2.2.3 社会环境(S) |
2.2.4 技术环境(T) |
2.3 中国移动全业务经营的内部因素分析 |
2.3.1 中国移动全业务经营的组织结构 |
2.3.2 中国移动全业务经营中的企业文化 |
2.3.3 中国移动全业务经营的财务分析 |
2.3.4 中国移动全业务经营的核心竞争力 |
2.4 中国移动全业务经营波特分析 |
2.4.1 潜在进入者 |
2.4.2 替代品的威胁 |
2.4.3 买方的议价能力 |
2.4.4 供应者的议价能力 |
2.4.5 现有企业之间的竞争 |
2.5 中国移动公司全业务发展的对策 |
2.5.1 构建完善的卓越运营体系 |
2.5.2 开创移动多媒体事业 |
2.5.3 形成"创新型"增长模式 |
2.5.4 构建卓越组织 |
2.5.5 培育卓越人才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反垄断法》望眼欲穿(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研究[D]. 郑志鹏. 青岛大学, 2020(02)
- [2]气荒下的博弈[J]. 王勇. 能源, 2018(01)
- [3]宝莱特并购重庆多泰绩效研究[D]. 周新豪. 湘潭大学, 20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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