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鄱阳湖渔业资源开发及其可持续利用(论文文献综述)
梁涛[1](2021)在《鄱阳湖渔业生境健康评价及管理对策》文中研究指明渔业生境退化是渔业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丧失最主要的原因之一。研究表明,71%的淡水鱼类物种灭绝是由于栖息地丧失造成的,因生境萎缩和退化,鱼类群落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渔业产量减少35%以上。世界各国对于渔业生境的退化和修复极为重视,提出了多个相关的研究计划和行动方案,并且从理念上更关注于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发展。我国地域辽阔,湖泊众多,特别是长江中下游具有世界罕见的众多浅水湖泊,渔业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丰富,作为重要渔业湖泊长期以来为我国渔业产业发展提供重要支撑。近几十年来,我国许多大中型湖泊由于人为活动干扰强度大,如水体富营养化、挖沙、过渡捕捞以及各种水利设施导致江湖阻隔,渔业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物多样性下降,生境明显退化,渔业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开展渔业生境评估,识别影响渔业生境退化的驱动因素,能够为湖泊渔业生境修复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依据。本研究在收集数据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应用水质生物学评价、生物完整性评价和PSR模型等方法,从不同生境尺度评价鄱阳湖渔业生境,构建了综合渔业生境评价指标体系,为鄱阳湖渔业生境保护和科学管理提供依据。主要结果如下:(1)建立了鄱阳湖2013年至2018年水质(溶解氧、p H、总氮、总磷、氨态氮、硝态氮、亚硝态氮、磷酸盐、水温、电导率、叶绿素、透明度、流速)数据、1952年至2020年水位数据、1980年至2018年不同年代鄱阳湖浮游植物、浮游动物、鱼类、底栖动物、渔业产量、人口密度、鱼类三场面积、蒸发量、输沙量等相关数据库。通过现场调查,丰富了2017年、2019年和2020年鄱阳湖不同类型渔业生境的环境数据(水深、流速、浊度、水温、盐度、溶解氧、叶绿素a、p H、NO3-、NH4+、TN、TP);底栖动物数据和浮游动物数据库。(2)基于主成分分析对鄱阳湖重要渔业生境(湖口、星子和都昌3个断面)2013年~2018年间水质7项参数变化趋势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湖口、都昌断面2013年~2015年水质呈下降趋势,2016年较差,2017年~2018年水质呈上升趋势;星子断面2013年~2014年水质呈下降趋势,2015年~2018年水质呈上升趋势;影响水体的主要污染物为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总氮等含氮有机物。结合2019年到2021年监测到的总氮、总磷数据看,鄱阳湖水质下降趋势得到遏制,水质有所好转。(3)基于6种大型底栖动物评价指数对鄱阳湖不同渔业生境评价结果表明,军山湖、南矶山自然保护区生境健康状况较好,通江水道、青岚湖、主湖区、沙湖次之,五河尾闾地区较差。从季节看,春季生境健康状况最好,秋冬季次之,夏季最差。GBI指数、BPI指数分别与B-IBI指数显着相关,评价结果较为一致,GBI指数与BPI指数均可作为渔业生境快速评价指数。(4)构建了鄱阳湖渔业生境健康评价指标体系,基于1980年~2019年数据资料,评价了鄱阳湖渔业生境健康状况。结果表明,1980年~2019年鄱阳湖渔业生境健康状况呈现出明显下降趋势,综合得分为1980s(81.6分)>1990s(72.64分)>2000s(61.56分)>2010s(59.76分);评价等级显示,20世纪80年代鄱阳湖渔业生境处于健康状态,90年代为良好,2000s和2010s均为一般。鄱阳湖渔业生境物理结构基本趋于稳定,影响渔业生境健康的主要因素是生物因素、人类活动强度与水质因素。(5)鄱阳湖渔业生境目前面临的问题是:(1)鄱阳湖流域综合管理立法上的不足;(2)鄱阳湖水体水质仍需不断改善;(3)鄱阳湖秋冬季枯水位的常态化;(4)公众管理保护意识薄弱。作者结合国内外湖泊管理经验启示,从管理制度、整体规划、环境治理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何妤如[2](2021)在《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渔业经过数年发展,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及“吃鱼难”等问题,奠定了渔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关治理手段也不断完善。渔业领域主要矛盾已从基本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层次的生境、人权、产权和公平等维度。然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渔业伦理研究并尚未得到应有重视。我国现代渔业治理体系中更强调管理和法律等“硬”手段,忽视了伦理道德的“软法”作用。当前政府和民间推行的多项渔业活动已呈现出鲜明的伦理特征,现代多目标治理场景需要引入价值判断加以权衡。如果说关涉伦理的讨论在中国过去的渔业治理中只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那么到了新时代,伦理研究就好比是万事俱备下的那股“东风”。传统渔业管理关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制度突破。政策和法律固然重要,但不能包治百病,尤其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病”。它可以将电鱼、毒鱼、偷渔者绳之以法,却无法强制要求渔民必须善待生态环境、关心鱼类福祉。它可以明示、预防、规范和校正渔业的行为和后果,却无法指导渔业利益相关方的道德行为选择。它可以为失海渔民提供各类政策保障,却无法弥合渔民海洋纽带被切断后的心理创伤。它可以依照科学模型和数据制定总可捕量(TAC)目标,却无法对渔家妇女在职业、情感和生活上的遭遇加以同情和关心。正如决定技术的往往是非技术因素,涉渔法律和政策不应被指望能解决所有问题。倘若文化、伦理不能发挥价值规训作用,那么政策和法律也终将失范。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为时代大势所趋,现代渔业治理不仅要务实,也要务虚,以便从战略全局高度推进治理措施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实际上,人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影响会渗透到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可持续、负责任渔业的发展依赖于一个具有明确性的规则指引,在治理中开展价值性分析显得十分重要。国内外渔业资源的衰退趋势,以及不断涌现的现代性社会问题,让形而上学的价值回溯变得更为必要而迫切: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是什么?伦理判断有哪些原则和标准?何种治理才是伦理意义上具备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治理?如何破解渔业治理中存在的伦理困境?中国怎样利用已有道德资源和智慧应对渔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基于此种认识,本文从伦理视角出发,反思当前出现渔业生态和社会危机的根本原因,尝试建构渔业伦理的理论体系,详述渔业伦理的由来、定义、主要原则和类别。将抽象的伦理考量运用于对治理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符合渔业价值的治理范式,从渔业治理的“元层次”,谈到相关现代治理理论,再到针对治理实践的分析评估。现代渔业治理在追求各类目标时,容易陷入价值冲突的困境。本文针对治理实践中的普遍问题,提出“应然”层面的解决方案。伦理分析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我国现代渔业治理。因此,文章结合中国本土的涉渔道德资源和渔业实际状况,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渔业治理路径,以渔业领域的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为导向,为推动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新视角、新理念和新思路。伦理学是哲学中关于道德的价值系统。生态伦理学的兴起从根本上触及了“为什么要对鱼谈伦理?”这一问题。“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论辩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人伦”语境,让“渔业”和“伦理”的结合有了学理上的支撑。道德共同体得到拓展,将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纳入道德考量范畴。但完全以生态为中心又会减损人类福祉,人与自然应当被视作一个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整体。“为己利TA”的价值取向既能为己谋福,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利TA(既有属人的“他/她”,又有属自然的“它”)因素,因而是渔业伦理所追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善。渔业资源是渔业存在的基础,具有不确定性、波动性、竞争性、整体性、多样性等五大特性。从价值构成上看,它在使用、生态和选择等层面具有功效价值,在政治、社会、哲学、宗教、伦理、文化等层面具有非功效的内在价值。对渔业资源价值的充分认识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而鱼类为人类所提供的多元价值是人类养护渔业资源的基础。养护伦理强调的是如何科学人道地利用水生动植物资源。鱼类是否能够成为道德主体、权利主体甚至是诉讼主体成为环境伦理学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鱼的道德地位与福利越来越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渔业的伦理维度涉及“渔业”和“伦理”的互动关系。鱼类依次满足了人类基本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类在享受水生动物开发权利的同时,理应履行与之对等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人类自身和生态系统的长期福祉,须建立一套指导渔业行为、受到大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渔业伦理规范。渔业伦理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是指导渔业行为的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涉渔法律和伦理可共同为基于价值的渔业治理策略提供依据。渔业伦理学主要任务是通过得到普遍认可并经过实践检验的道德原则,对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开展事前指导和事后评判。在渔业伦理中,渔业正义是最高原则;渔业福祉、渔业自由和渔业公平是三大基本原则;而以《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为代表的伦理性国际文书,以及符合国家/地区具体渔况的纲要构成了具体原则。根据渔业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关系属性和所涉问题的不同特征,可将其分为生态伦理、社会伦理、产业伦理和科技伦理四大类别,这四大类在伦理要求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但都应服从上述伦理原则。将伦理原则和要求融合进现代渔业战略管理过程,可能会产生“为善者诸事顺”的良心效应,从而实现治理的最终目的——“善治”。为克服多元价值冲突带来的治理障碍,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研究治理现象背后的治理逻辑,寻求协同发展科层、市场和网络治理组合的最优解:当参与式治理导致监管过于复杂、进入无休止协商状态时,就启动科层模式;当科层模式无法触及所有渔业问题或获得渔业利益相关方广泛接受时,就开启市场或参与式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作出最终决策的元治理者的角色。可持续渔业治理研究中涌现出诸多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其中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管理和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管理成为研究热点,前者主要聚焦渔业生态系统方法、预防性原则等整体思维,而后者主要涉及管理策略评估,正当性理论,系统治理等理念工具。在构建起理念框架的基础上,根据新生物技术的实践伦理发展出的伦理分析矩阵,以及Rapfish评估工具,促进了对伦理原则遵守情况的考察,有助于为负责任渔业实践提供“良善之策”。现代渔业治理时常陷入一种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困境,众渔业利益相关方不得不在多项行动方针之间艰难行使选择权。遵循特定伦理原则选择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涉及违反其他某项伦理原则。可持续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出现在追求“天时”、“地利”、“人和”三大目标的决策选择过程之中。如何平衡现代人和未来人的资源利益是最首要、最核心的议题;渔业所涉水陆空间差异和相关社会生态问题构成了空间正义研究的一个典型样本;而人际关系中整体、长远利益与个体、短期利益的冲突影响到资源的公平分配,渔家妇女和小型渔业等弱势参与方应当得到更多的道德注意力。导致上述困境的原因既有人与人因抢夺野生资源所导致的公地悲剧或囚徒困境,又有在人与鱼道德地位孰高孰低的辩难中掉入的激进环保主义陷阱,还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执行障碍。上述困境的破解之道不仅具有制度属性,也深刻地蕴含着价值属性。从制定目标,到开展决策,再到执行、监督和评估,伦理视角可渗透至治理的全部流程。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可从制定伦理目标和开展伦理决策着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的渔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离不开丰富道德资源的支持。生态方面,我国渔业治理史就是一部鱼类资源养护史,古今实践中折射出关怀鱼类福利、师法自然等生态感悟。社会方面,我国传统乡土社会文化里蕴含着包括群体意识和互助伦理、涉渔组织的参与式伦理在内的道德及礼俗规范。“三渔”问题是中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伦理性挑战,其本质是渔业的过密化,渔民的过溺化,以及渔村的过疏化。为解决渔业渔民渔村的问题,新中国开展了各项改革措施。新中国绿色渔业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历程大体上可分为萌芽探索、改革攻坚与走向成熟三大阶段。在气候变化、疫情冲击、渔业资源衰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我国渔业治理者迎难而上,实现生计型治理→发展型治理→可持续治理的价值飞跃,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伦理的中国特色可持续渔业发展道路,培育出政府元治理者主导下,科层、市场和参与式治理协同开合的多元治理形态,形成了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立体复合、科技导向、体系健全、应兜尽兜的发展模式。随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中国渔业发展在收获伟大果实的同时,也为未来可持续、负责任渔业发展积累了大量可贵的实践经验。在今后的渔业治理中,我国各渔业利益相关方应本着福祉、自由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渔业的绿色转型发展。
吴申浩[3](2020)在《鄱阳湖洪泛平原鱼类群落与功能多样性的联系》文中指出功能性状是指影响有机体表现和适合度的任何可测量的生物属性,可以用于研究群落组成对外界因素的响应。水文情势是决定鄱阳湖联连通程度的重要因素,因此了解水文情势影响下鱼类群落与功能性状的联系,对于理解鄱阳湖鱼类群落构建过程及其对环境变化的响应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通过四个季度的野外调查,基于形态功能性状,来揭示鱼类群落和功能性状的联系。选取鄱阳湖子湖泊大湖池、蚌湖以及相邻河道赣江、修河作为研究区域,在鄱阳湖水文情势变化的四个重要时期进行采样,分别是2018年7月(丰水期)、2018年9月(水位下降期)、2018年10月(枯水期)和2019年4月(水位上升期)。结果如下:(1)四个时期共采集鱼类样品62种,隶属于8目14科,总计6938尾,总生物量95936.34g。相对重要性指数(IRI)显示优势种为(?)、短颌鲚、黄颡鱼、鲫和鲤。非度量多维尺度分析(NMDS)显示鱼类群落在空间上存在差异,子湖与河道的差异更大;河道中鱼类群落存在季节差异。(2)选择28种样本数量数量大于20尾的鱼类,研究功能性状与生态空间的关系。结果表明鱼类的功能性状与生态位置基本吻合,可以根据功能性状来预测鱼类的生态功能及资源利用方式。鱼类生态功能由多组功能性状共同决定,相同资源利用方式的鱼类其功能性状可能相差较大,但可以选择出关键性状来预测鱼类的生态功能。(3)选择数量大于100尾的鱼类进行统计并分析体长体重关系,共12种鱼类:斑条刺鳑(?)、(?)、短颌鲚、黄颡鱼、黄黝鱼、鲫、鲤、麦穗鱼、似鳊、银色颌须鮈、中华花鳅和子陵栉虾虎鱼,其中黄黝鱼数据为首次记录,斑条刺鳑(?)与短颌鲚发现新的最大与最小全长数据,黄颡鱼、似鳊、鲫、(?)、中华花鳅、子陵栉虾虎鱼等6种鱼类发现了最小体长记录。
刘芳[4](2020)在《基于渔民满意度视角的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估 ——以湖北和贵州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为有效缓解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国家提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系统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2017-2020年连续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建立长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做好渔民退捕工作”。长江流域实行常年禁捕对实现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意味着近28万长江渔民必须退出长江捕捞活动,丧失原有的生计手段。而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落实了渔民上岸后安居、教育、医保、低保、养老和扶贫等各方面的政策,同时鼓励渔民参与转产转业、就业培训等,以确保退捕渔民长远生计有保障。但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绩效如何,需要对其进行客观评价来反映禁捕生态补偿政策取得的绩效以及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完善和改进现行的禁捕生态补偿政策,为今后其他省市禁捕工作提供参考意见。本文基于顾客满意度理论,从渔民满意度视角出发,对率先退出长江捕捞活动的两个地区——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和湖北省洪湖市的禁捕生态补偿政策进行研究,并探讨了影响禁捕生态补偿政策满意度的障碍因子。首先本文通过梳理国内外关于生态补偿研究及其绩效评价的相关文献,发现目前关于渔业资源生态补偿研究文献较少;其次对长江流域的自然地理概况和社会经济概况进行了阐述,并从渔民生计、修复长江生态以及推动长江大保护战略三点分析了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必要性,并详细介绍了已经退捕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和湖北省洪湖市禁捕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具体情况,以及对尚未开展退捕工作地区的渔民禁捕意愿进行调查分析,发现大多数渔民愿意退出长江捕捞活动,但必须保障渔民长远生计。接着结合了顾客满意度理论和禁捕生态补偿政策,兼顾评价指标选取原则,设计各项评价指标,构建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体系;最后采用熵权改进的TOPSIS法对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和湖北省洪湖市两地区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的绩效进行测算与评价,采用障碍度模型对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的障碍因子进行诊断,并据此提出改进建议。结果表明:(1)对于未退捕地区,(1)78%的调查渔民愿意退出捕捞;(2)渔民年龄越大、生产船船龄越长对渔民退出长江渔业捕捞活动的意愿具有正向影响;(3)家庭人口数越多、捕捞收入越高对渔民退出长江渔业捕捞活动的意愿具有负向影响;(4)渔民受教育水平、燃油补贴对渔民退出长江渔业捕捞活动的意愿无显着影响。(2)对于已退捕地区,(1)渔民是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的直接参与者,其满意度直接关系到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的成效,因此,将渔民满意度高低作为衡量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水平高低的标准,符合我国关注退捕渔民生计保障的宗旨。研究结果表明,基于渔民视角,采用熵权改进的TOPSIS法和障碍度模型对禁捕生态补偿政策进行评价,是合理可行的。(2)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和湖北省洪湖市禁捕生态补偿政策渔民评价的正理想解贴近值分别为0.451和0.272,对应的绩效水平分别为一般和较差;(3)从指标层因子的障碍度来看,影响贵州赤水河和湖北洪湖禁捕生态补偿政策渔民绩效评价排序前3位的障碍因子相同,依次为对政府部门关于禁捕后期工作满意度(B4)、对禁捕后家庭社会活动与社会地位满意度(E2)、对禁捕后家庭生活水平满意度(D2);影响贵州赤水河禁捕生态补偿政策渔民绩效评价排序后2位的障碍因子依次为对禁捕后家庭收入稳定程度满意度(D1)、对禁捕后亲朋邻里关系满意度(E1);影响湖北洪湖禁捕生态补偿政策渔民绩效评价排序后2位的障碍因子依次为对禁捕补偿资金发放及时程度满意度(B2)、对禁捕后家庭收入稳定程度满意度(D1);(4)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和湖北省洪湖市的禁捕生态补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均有值得借鉴和改进的地方。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禁捕后需加强管理能力、加强禁捕工作宣传力度和禁捕后期工作指导、实现补偿资金使用途径透明公开化和合理化、重视渔民社会关系诉求、提高渔民就业途径。
刘子龙[5](2020)在《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制》文中研究说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作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战略定位,要求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应秉持系统性、整体性思维,要求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保育等不同诉求之间的关系进行统筹协调、综合平衡。进而逐步形成契合于“三律”(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要求、和谐有序、绿色可持续的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格局。然而,受制于传统的,呈现出离散化、割裂化特征的权利(力)理论,并基于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快速推进的大趋势、大背景,以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为核心内容的各类权利(力)之间发生冲突的风险和几率正不断增大,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的冲突也由此而不断加剧和凸显。鉴于此,本文研究试图从方法论的视角切入,在充分揭示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之间冲突现状的基础上,提炼出法学问题——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进而深入剖析冲突产生的方法论根源——还原主义方法论。在此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论证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优越性及法学意蕴,并引入与整体主义方法论具有内在一致性的价值排序理论。在整体主义方法论、价值排序理论的指引下,探索实现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新路径。本研究的行文架构主要由五章构成,各章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揭示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现状图景及问题。首先,廓清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范畴,明确研究的边界,着重阐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缘起、内涵、类型及意义。其次,基于“冲突——权利冲突——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这一逻辑思路,一步步聚焦于涉水权利冲突。并根据功能维度、价值维度、资源维度(流域典型性)对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进行类型化梳理。第三,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构造、涉水权利的配置、涉水权利间关系这三个维度揭示出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产生的法律原因,即涉水权利构造的不完备、涉水权利配置的离散性、涉水权利关系的局限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冲突产生的方法论根源——还原主义方法论。最后,从法律理性、生态理性、风险理性三个维度揭示出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基本诉求。第二章探究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首先,在前章已揭示出还原主义方法论是造成涉水权利冲突的根源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还原主义方法论的合理性及局限性。针对还原主义方法论局限性之克服,提出整体主义方法论。并对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优越性及法学内涵进行阐释。其次,阐释价值排序的理论内涵,通过分析价值排序理论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契合性,以论证引入价值排序理论的正当性、合理性。并基于价值排序理论,明晰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新价值排序,凸显生态价值的重要性。最后,基于整体主义方法论和价值排序理论,在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构造中融入和谐价值与安全价值,以破解涉水权利构造的不完备和割裂性;在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配置中确立综合模式,以破解涉水权利配置的离散性;在对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关系属性的理解中引入环境法律关系理论,以破解涉水权利关系的局限性。第三、四、五章则是分别针对极具长江流域典型性的三个冲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所进行的类型化、流域典型性、冲突产生机理的分析,以及对因应的冲突规制路径所进行的探析。具体内容如下:第三章从类型化的角度将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界定为长江流域涉水生存权与长江流域涉水发展权冲突、生命支撑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与经济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而就该冲突的流域典型性而言,则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冲突、冲突所为围绕的核心客体——流域水环境容量的重要性这两个维度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就该冲突产生的机理而言,则揭示出流域水污染防治与区域排污权在制度设计、运行过程中存在明显断裂,未形成有效的协调与衔接,进而导致流域水污染防治无法有效约束、控制区域的排污行为。由此揭示出冲突化解的核心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理论基础,提出生存安全价值优先的冲突化解理念,并针对冲突产生的机理和冲突化解的制度需求,提出因应的制度设计——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最后,通过对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进行实证分析,以发现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以完善改进该制度。第四章从类型化的角度将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界定为长江流域涉水发展权之间的冲突、经济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之间的冲突。而就该冲突的流域典型性而言,则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行业冲突、冲突所围绕的核心客体——流域水量的重要性这两个维度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就该冲突产生的机理而言,则揭示出不同行业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而对流域控制性水库进行离散化、割裂化的调度,从而导致对流域水量的割裂化利用,结果导致冲突的产生。由此揭示出冲突化解的核心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提出统筹协调的冲突化解理念,并针对冲突产生的机理和冲突化解的制度需求,提出因应的制度设计——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最后通过对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进行实证分析,以发现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以完善改进该制度。第五章从类型化的角度将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界定为长江流域涉水发展权与长江流域涉水环境权冲突、经济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与生态功能型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而就该冲突的流域典型性而言,则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空间冲突、冲突所围绕的核心客体——流域水域空间的重要性这两个维度进行了论证和阐释。就该冲突产生的机理而言,则揭示出伴随着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的确立,水生态空间的恢复和拓展诉求日益凸显,由此对传统渔业养殖空间产生了明显的挤压和侵蚀,结果引发冲突的产生。由此揭示出冲突化解的核心制度需求。在此基础上,结合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提出生态优先的冲突化解理念,并针对冲突产生的机理和冲突化解的制度需求,提出因应的制度设计——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最后,通过对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证分析,以发现制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以完善改进该制度。
熊泽秀[6](2019)在《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生态文明是在处理人类与大自然关系的相关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积极成果,是人类文化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关键在于建设。其建设是中华民族可持续发展的长期关键关注点,需要在党和政府的指挥下进行,也需要社会公众的参与。公众参与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外在体现,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力量源泉。改革开放以来,政府积极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和资源的问题讨论、保护和利用中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理念和五中全会提倡的“共享”理念是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2000年以来,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了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内陆水域和海洋渔业资源与环境的保护,不仅是全球关注的课题,也是世界渔业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发挥渔业的生态效应,促进渔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是我国当代渔业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十三五”规划中“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思想的根本理念是推动渔业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之路。捕捞渔业作为传统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传统的资源型产业,严重地依赖自然资源,人员流动性较差,但随着国家生态保护相关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大量捕捞渔民生活受到影响退出捕捞业,他们的出路成了重要问题。此外捕捞渔民作为渔业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与措施的落实的直接相关者,他们的想法直接关乎国家生态保护政策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本文基于治理理论和公共参与理论,结合调研实际,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以及个案分析法等对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的可操作性与可持续性发展进行相关研究,力图为妥善安置退捕渔民拓展途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新形势下,由于捕捞渔民自身特性以及主动参与性较差等原因使得捕捞渔民转产转业难度更大,对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提出了现实需求,而公共参与实践得到很大的发展,参与主体范围不断扩大,参与途径和内容在不断丰富,公众逐渐参与到行政监督管理中,在其它行业如林业和社会治安方面表现为“护林员”和辅协警的产生与可持续发展,也为我国渔业领域公共参与实践的开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借鉴作用。在渔业领域,退捕渔民转为协助渔政执法人员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环境的协巡员具有实际可操作性,表现为一方面,目前我国国家和地方层面相关法律、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生态文明建设新时期对渔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我国渔政执法人员一直处于人员不足、任务繁重的状态,对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提出了实际需求;另一方面,基于实地调研发现大部分渔民想要离开捕捞业,而技能障碍和年龄障碍是其再就业的主要障碍,大多数渔民希望政府直接对接工作,帮助他们进行转产转业,而他们在就业选择上更倾向于从事与水/捕捞有关行业,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具有自身的意愿和可行性,此外渔民相对于当地渔政,具有情感和技能方面的优势,且目前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实践有了初步的发展,并在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协助渔政执法和稳定禁捕后的社会环境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通过观察分析江西、重庆的协巡员建设等具体案例,我国目前相关实践存在资金来源不可靠、队伍组织性差、制度化发展滞后等问题,其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待解决问题。目前世界上渔业管理模式包括等级管理、市场管理和参与式管理三种,参与式管理在渔业领域主要表现为行业自治、共管、社区参与和环境管理四种形式。面对渔业资源的迅速衰退,世界各国政府更加注重渔民在渔业管理的作用,积极推进渔民参与到渔民管理中,相关实践为我国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以及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案例分析和经验借鉴。笔者通过具体分析维多利亚湖、马拉维和墨西哥等渔业管理中渔民参与实践,总结出其可持续发展经验:(1)采取由上自下的管理模式,在地方上建立一个公众参与的合法平台和统一管理机构;(2)保证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为事物制度化发展提供基本保障;(3)建立国家或地方政府层面渔民参与渔业管理的规章和制度,并结合我国目前的相关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发展措施和建议:(1)建立健全法规,明确法律地位;(2)明确职责权限,确定数量标准;(3)建立招录标准,统一管理机构;(4)加强岗前培训,重视在职培训;(5)建立考核制度,明确奖惩标准;(6)完善监督体系,促进多角度化;(7)完善保障机制,保证有效落实。
姚焱中,刘小风,曹晓燕,张懿[7](2018)在《鄱阳湖生态恢复与渔业转型发展探析》文中研究指明渔业资源是衡量湖泊生态环境及物种多样性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湖区渔民赖以生存的基础。渔业经济是鄱阳湖生态经济的重要产业之一,也是江西省渔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鄱阳湖渔业转型对保护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维持湖泊生态环境和物种多样性、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有着重要意义。以九江市姑塘镇作为素材搜集点,对鄱阳湖渔业资源进行基础性评估,并总结了鄱阳湖渔业转型现状和工作成效,提出了渔业转型新思路及其可行性,以期为鄱阳湖生态恢复和渔业转型提供对策。
谢平[8](2017)在《长江的生物多样性危机——水利工程是祸首,酷渔乱捕是帮凶》文中研究指明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流,全长达6300 km.长江是一条生命之河,它的活力来自于干流、支流、湖泊和湿地的血脉沟通形成的独特生命系统.长江流域是世界生物多样性的热点区域,分布有鱼类400余种,其中纯淡水鱼类350种左右,特有鱼类多达156种.长江中下游是东亚季风气候下形成的洪泛平原区域,湖泊星罗棋布,并与江河相连,生活有珍稀水生哺乳动物——白鱀豚和江豚.1980s初中下游湖泊面积约有23123 km2.1950—1970年间,沿江大建闸节制,除鄱阳湖(2933 km2)和洞庭湖(2625 km2)等外,绝大多数湖泊失去了与长江的自然联系,江湖阻隔使支撑长江鱼类的有效湖泊面积减少了76%.1981年,长江上建成了第一个大坝——葛洲坝;2003年,三峡大坝开始蓄水.长江干流的渔业捕捞量从1954年的43万t下降到1980s的20万t,最后到2011年的8万t(降幅为81%).与此完全不同的是,1950s以来,洞庭湖和鄱阳湖的渔产量分别在24万t之间徘徊.长江干流的饵料生物丰度不足两湖的1/7,因此干流对物种的承载力十分有限,以鱼为生的白鱀豚和江豚种群的衰退属于情理之中,加上酷捕误杀,白鱀豚已经灭绝,江豚也危在旦夕.葛洲坝的建设阻挡了鲟鱼和胭脂鱼等的生殖洄游通道,中华鲟和白鲟的灭绝已近在咫尺.长江上游建有1万多座水坝,大部分鱼类的生存受到威胁.根据对长江生物多样性危机成因的粗略估算,节制闸和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贡献"了70%,酷渔乱捕等其它因素"贡献"了30%.所谓的生态调度、鱼道或人工放流等也难以拯救膏肓之疾,即使在长江干流十年禁渔也难有根本改观.如果鄱阳湖和洞庭湖相继建闸,将使长江中下游的渔业资源量进一步衰退,江豚的灭绝在所难免,其它物种的灭绝将难以预料.长江在哭泣,众多的物种需要生态文明的呵护!
谢平[9](2017)在《三峡工程对两湖的生态影响》文中研究表明长江干流的渔业捕捞量从1954年的43万t下降到2011年的8万t,降幅达81%,而两湖(洞庭湖和鄱阳湖)的渔业捕捞量分别在24万t之间波动。三峡大坝对洞庭湖三口径流量的影响有限,但使江水倒灌鄱阳湖的天数和水量进一步降低。长江来水占洞庭湖径流量的30%,而在鄱阳湖中仅有0.1%,因此,对维持长江干流的渔业资源(特别是产漂流性卵鱼类)来说,洞庭湖的重要性远超鄱阳湖。干流渔业资源的衰退主要是江湖阻隔的结果,虽然过度捕捞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即使在干流休渔十年,也未必能使长江的渔业资源大幅回升。如果在两湖建闸,长江渔业资源的衰退将会进一步加剧,江豚的灭绝可能难以避免,因此,维持两湖与长江的生态联系,对长江干流生物多样性的维持至关重要。
刘小春,李婵,朱红根[10](2016)在《湿地保护背景下禁渔政策农户响应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鄱阳湖区的样本数据》文中认为利用江西省鄱阳湖区11个县(区)的1 009份农户微观调查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多元有序Logistic模型实证分析农户对禁渔政策的响应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农户参加技能培训情况、农户类型、家庭收入水平、家庭耕地面积、农户对湿地生态功能了解程度、接受湿地补偿政策意愿、农户对村干部的信赖程度等因素对农户响应禁渔政策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农户所在村距离乡镇政府远近、纯农业户数、是否获得过湿地补偿及重新获得满意工作的可能性等因素对农户响应禁渔政策具有显着负向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鄱阳湖渔业资源开发及其可持续利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鄱阳湖渔业资源开发及其可持续利用(论文提纲范文)
(1)鄱阳湖渔业生境健康评价及管理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渔业生境研究概况 |
1.2 渔业生境退化与修复 |
1.2.1 渔业生境的基本要素 |
1.2.2 渔业生境退化主要特征 |
1.2.3 渔业生境退化修复的标准 |
1.3 渔业生境健康评价 |
1.3.1 生态健康评价 |
1.3.2 湖泊生态健康评价体系 |
1.3.3 湖泊生态健康评价指标 |
1.3.4 渔业生境健康评价主要存在的主要问题 |
1.4 研究目的意义 |
第2章 研究区域、材料与方法 |
2.1 研究区域概况 |
2.1.1 地理位置 |
2.1.2 地质地貌 |
2.1.3 气候 |
2.1.4 水文特征 |
2.1.5 社会经济 |
2.2 材料与方法 |
2.2.1 历史数据的收集 |
2.2.2 样品采集与处理 |
第3章 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的鄱阳湖重要渔业生境水质评价 |
3.1 材料与方法 |
3.1.1 主成分分析法的基本原理与步骤 |
3.1.2 数据来源 |
3.2 结果 |
3.2.1 鄱阳湖重要渔业生境水质参数特征及变化 |
3.2.2 鄱阳湖重要渔业生境水质主成分分析 |
3.2.3 鄱阳湖重要渔业生境的水质状况评价 |
3.3 讨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基于大型底栖动物评价指数的鄱阳湖不同渔业生境健康评价 |
4.1 材料与方法 |
4.1.1 研究区域与采样点 |
4.1.2 数据来源与方法 |
4.1.3 评价等级划分标准 |
4.1.4 统计分析 |
4.2 结果 |
4.2.1 鄱阳湖不同渔业生境底栖动物物种组成 |
4.2.2 鄱阳湖不同渔业生境评价 |
4.2.3 不同底栖动物评价指数间的相关性分析 |
4.2.4 不同底栖动物评价指数与环境因子间的相关性分析 |
4.3 讨论 |
4.3.1 大型底栖动物评价指数对不同渔业生境健康评价的适用性 |
4.3.2 基于不同评价方法的淡水水体生态健康评价 |
第5章 基于PSR模型的鄱阳湖渔业生境健康综合评价 |
5.1 数据来源 |
5.2 鄱阳湖渔业生境健康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3 评价指标归一化处理 |
5.3.1 物理评价指标 |
5.3.2 水质评价指标 |
5.3.3 生物评价指标 |
5.3.4 人类活动指标 |
5.4 权重的确定 |
5.5 鄱阳湖渔业生境健康综合评价 |
5.6 讨论 |
第6章 鄱阳湖渔业生境保护对策及建议 |
6.1 湖泊管理现状分析 |
6.1.1 我国湖泊管理法律体系 |
6.1.2 我国湖泊管理模式 |
6.1.3 鄱阳湖渔业生境面临的问题和管理 |
6.2 国外湖泊管理模式的启示 |
6.3 鄱阳湖渔业生境保护对策及建议 |
6.3.1 制定鄱阳湖流域综合管理规划 |
6.3.2 建立健全鄱阳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
6.3.3 严格执行鄱阳湖十年禁渔策略,保护水生生物安全 |
6.3.4 改善鄱阳湖水体水质 |
6.3.5 深入研究鄱阳湖渔业生境的问题 |
6.3.6 加快新兴环保技术在生境治理和修复中的应用 |
6.3.7 吸引群众参与保护管理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不同年代鄱阳湖渔业生境数据 |
附录B 鄱阳湖不同渔业生境景观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 |
第二章 渔业伦理的理论建构 |
2.1 渔业伦理的立论基础 |
2.1.1 逻辑起点 |
2.1.2 资源养护 |
2.1.3 可持续利用 |
2.2 渔业伦理的概念、地位和原则 |
2.2.1 概念溯源及研判 |
2.2.2 学科关联 |
2.2.3 相关原则 |
2.3 基本分类 |
2.3.1 渔业生态伦理 |
2.3.2 渔业社会伦理 |
2.3.3 渔业产业伦理 |
2.3.4 渔业科技伦理 |
第三章 基于伦理的渔业治理范式分析 |
3.1 渔业治理的元层次 |
3.1.1 合法性与正当性 |
3.1.2 渔业元治理 |
3.2 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 |
3.2.1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治理理论 |
3.2.2 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治理理论 |
3.3 渔业伦理分析和评估 |
3.3.1 伦理分析矩阵 |
3.3.2 伦理评估工具 |
第四章 现代渔业治理的伦理进程 |
4.1 可持续渔业中的维度指向 |
4.1.1 时间维度 |
4.1.2 空间维度 |
4.1.3 人际维度 |
4.2 渔业治理之伦理难题 |
4.2.1 人与人的博弈 |
4.2.2 人与鱼的博弈 |
4.2.3 知与行的脱节 |
4.3 渔业治理之伦理突围 |
4.3.1 制定渔业伦理目标 |
4.3.2 开展渔业伦理决策 |
第五章 中国渔业治理的伦理议题 |
5.1 中国渔业道德基础与现代问题 |
5.1.1 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渔业伦理元素 |
5.1.2 中国现代渔业问题的伦理之维 |
5.2 中国现代渔业治理的绿色转型 |
5.2.1 发展阶段与模式进化 |
5.2.2 基于伦理的转型实践 |
5.2.3 未来发展的伦理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缩略语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鄱阳湖洪泛平原鱼类群落与功能多样性的联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功能性状 |
1.1.1 功能性状定义 |
1.1.2 功能性状研究进展 |
1.2 鱼类与生态系统服务 |
1.2.1 鱼类在水生生态系统中的地位 |
1.2.2 生态系统服务 |
1.2.3 淡水生物多样性及其意义 |
1.3 洪泛平原特征及渔业价值 |
1.3.1 洪泛平原 |
1.3.2 洪泛平原与通江湖泊 |
1.3.3 洪泛平原渔业资源 |
1.4 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2章 鄱阳湖子湖和河道鱼类群落季节变化 |
2.1 前言 |
2.2 材料与方法 |
2.2.1 研究地点概况 |
2.2.2 样品采集 |
2.2.3 数据分析 |
2.3 结果与分析 |
2.3.1 鱼类物种组成和优势种 |
2.3.2 鱼类群落结构 |
2.4 讨论 |
第3章 鄱阳湖子湖鱼类群落形态性状的联系 |
3.1 前言 |
3.2 材料与方法 |
3.2.1 研究地点概况 |
3.2.2 研究方法 |
3.2.3 数据分析 |
3.3 结果与分析 |
3.4 讨论 |
第4章 鄱阳湖鱼类体长与体重关系 |
4.1 前言 |
4.2 材料与方法 |
4.2.1 研究地点概况 |
4.2.2 样品采集 |
4.2.3 数据分析 |
4.3 结果与分析 |
4.3.1 鱼类全长及体重关系统计情况 |
4.3.2 鱼类全长及体重关系的线性回归分析 |
4.4 讨论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主要研究结论 |
5.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基于渔民满意度视角的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估 ——以湖北和贵州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意义和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和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生态补偿及绩效概念界定 |
2.1.1 生态补偿 |
2.1.2 生态补偿绩效 |
2.2 生态补偿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外部性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 |
2.3.1 综合评价理论 |
2.3.2 顾客满意度理论 |
第三章 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与渔民退捕意愿调查 |
3.1 长江流域概况 |
3.1.1 自然地理概况 |
3.1.2 社会经济概况 |
3.2 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实施状况 |
3.2.1 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实施的必要性 |
3.2.2 贵州省赤水河流域实施情况 |
3.2.3 湖北省洪湖市实施情况 |
3.3 长江流域渔民退捕意愿分析 |
3.3.1 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
3.3.2 研究方法 |
3.3.3 研究结果 |
第四章 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 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1 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1.2 指标体系构建理论依据 |
4.1.3 指标体系设计与说明 |
4.2 绩效评价方法的选取 |
4.2.1 绩效评价方法选取理论依据 |
4.2.2 熵权改进的TOPSIS法 |
4.2.3 障碍度模型 |
第五章 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实证分析 |
5.1 问卷设计及数据来源 |
5.1.1 问卷设计 |
5.1.2 数据来源 |
5.2 样本描述性分析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禁捕生态补偿实施情况分析 |
5.3.2 绩效评价指标数据描述性分析 |
5.3.3 构建规范化决策矩阵和正、负理想解 |
5.3.4 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及贴近度分析 |
5.3.5 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障碍因子诊断 |
第六章 结论及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禁捕后需加强管理能力,严格管控 |
6.2.2 加强禁捕政策宣传力度和关注禁捕后期工作 |
6.2.3 实现补偿资金使用途径的透明公开化和合理化 |
6.2.4 提高渔民就业途径 |
6.2.5 重视渔民社会关系诉求 |
6.3 本文的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研究的现状与评述 |
四、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现状与问题 |
第一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范畴的界定 |
一、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缘起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阐释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类型 |
四、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意义 |
第二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廓清 |
一、“冲突”与权利冲突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阐释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类型 |
第三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理论溯源与规制诉求 |
一、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原因分析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理论根源:还原主义方法论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诉求 |
第二章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方法论转换:从还原主义方法论到整体主义方法论 |
一、还原主义方法论的阐释与评析 |
二、还原主义方法论局限性之克服:整体主义方法论 |
三、整体主义方法论的优越性 |
第二节 价值论调整:从旧价值排序到新价值排序 |
一、价值排序的理论阐释 |
二、价值排序与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契合性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的新价值排序 |
第三节 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规制的实现 |
一、长江流域涉水权利构造的价值拓展 |
二、长江流域涉水权利配置的模式选择 |
三、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关系的属性界定 |
第三章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规制 |
第一节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分析 |
一、基于功能与价值视角的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类型化分析 |
二、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流域典型性分析 |
三、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产生的机理 |
第二节 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权与排污权冲突的破解路径 |
一、冲突化解理念:生存安全价值优位 |
二、核心制度需求: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 |
三、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设计 |
第三节 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现状 |
二、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长江流域省界断面水质监测制度的完善 |
第四章 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规制 |
第一节 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分析 |
一、基于功能与价值视角的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类型化分析# |
二、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流域典型性分析 |
三、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产生的机理 |
第二节 长江流域航运开发利用权与水能开发利用权冲突的破解路径 |
一、冲突化解理念:统筹协调 |
二、核心制度需求: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 |
三、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设计 |
第三节 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现状 |
二、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长江流域控制性水库联合调度制度的完善 |
第五章 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规制 |
第一节 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分析 |
一、基于功能与价值视角的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类型化分析 |
二、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流域典型性分析 |
三、长江流域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产生的机理 |
第二节 渔业养殖权与生态用水权冲突的破解路径 |
一、冲突化解理念:生态优先 |
二、核心制度需求: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
三、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设计 |
第三节 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实证分析 |
一、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现状 |
二、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 |
结论:新时代长江流域法治的突破与转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和思路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图 |
1.4 基本理论 |
1.4.1 公共参与理论 |
1.4.2 治理理论 |
1.4.3 价值链理论 |
第2章 我国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可操作性分析 |
2.1 捕捞渔民转产转业现状 |
2.2 公共参与的发展 |
2.2.1 参与主体范围的不断扩大 |
2.2.2 参与途径和内容的不断丰富 |
2.3 其他行业的可借鉴性经验 |
2.3.1 护林员的产生与发展 |
2.3.2 辅协警的产生与发展 |
2.4 国家政策支持与法律依据 |
2.4.1 国家法律政策文件层面 |
2.4.2 地方法律政策层面 |
2.5 渔业监督执法的实际需求 |
2.6 渔民实际意愿与优势 |
2.7 我国现有实践基础 |
第3章 我国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可持续性发展分析 |
3.1 我国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现状 |
3.1.1 江西省协巡队伍的实际建设情况 |
3.1.2 重庆市巡护队的实际建设情况 |
3.2 存在的问题 |
3.2.1 缺乏系统法律规范,资金来源不稳定 |
3.2.2 招录培训形式不规范,落实性差 |
3.2.3 监督体制不健全,形式单一 |
3.2.4 奖励晋升方式单一,保障机制不完善 |
第4章 国外渔民参与渔业管理实践经验借鉴 |
4.1 国外渔业管理情况 |
4.1.1 等级管理模式 |
4.1.2 市场管理模式 |
4.1.3 参与式管理 |
4.2 具体案例分析 |
4.2.1 维多利亚湖渔业管理中的渔民参与 |
4.2.2 马拉维内陆渔业管理中的渔民参与 |
4.2.3 墨西哥渔业管理中的渔民参与 |
4.3 可持续发展经验借鉴 |
4.3.1 建立公众参与的合法平台和统一管理机构 |
4.3.2 保障稳定的资金来源 |
4.3.3 建立系统的规章制度 |
第5章 我国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实现路径 |
5.1 建立健全法规,明确法律地位 |
5.2 明确职责权限,确定数量标准 |
5.3 建立招录标准,统一管理机构 |
5.4 加强岗前培训,重视在职培训 |
5.5 建立考核制度,明确奖惩标准 |
5.6 完善监督体系,实现多角度化 |
5.7 完善保障机制,保证有效落实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鄱阳湖生态恢复与渔业转型发展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1 鄱阳湖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现状 |
1.1 渔业资源数量变化 |
1.2 渔业资源种类变化 |
1.3 资源现状原因分析 |
2 鄱阳湖渔民转型分析 |
2.1 国内渔民转型研究进展 |
2.2 鄱阳湖渔业转型工作进展及其成效 |
2.3 鄱阳湖渔民转型新思路及其可行性 |
(8)长江的生物多样性危机——水利工程是祸首,酷渔乱捕是帮凶(论文提纲范文)
1 长江———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
1.1 长江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支撑 |
1.2 长江是鱼类资源的宝库与渔业的支柱 |
2 长江之殇———水坝林立 |
2.1 河流连续统一体的瓦解 |
2.2 长江复合生态系统的肢解 |
3 水坝之争 |
3.1 利与弊 |
3.2 建坝与反坝的较量 |
4 长江的生物多样性危机———从源头到河口 |
4.1 源头———生态脆弱 |
4.2 上游———水电疯狂 |
4.3 中下游———枝叶断裂 |
5 漂流性卵———游刃有余 |
6 物种灭绝———孑遗当先 |
6.1 豚的哀嚎———饥饿与误杀 |
6.2 鲟道被断———葛洲坝难辞其咎 |
6.3 其它孑遗物种 |
7 即将失守的最后阵地———洞庭湖和鄱阳湖 |
8 灭绝———无法阻挡? |
8.1 王牌纷纷倒下 |
8.2 水坝是祸首, 酷捕是帮凶 |
8.3 为什么保护? |
8.4 如何保护? |
8.5 杯水车薪———人工放流、生态调度、保护区与十年禁捕 |
8.6 以人为本———为“野蛮”撑腰 |
8.7 灭绝———木已成舟 |
8.8 长江的生物多样性需要生态文明的呵护与维持 |
(9)三峡工程对两湖的生态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1 气温、降水的长期变化, 湖泊的演化 |
2 江湖水文关系 |
2.1 长江占全国径流量的1/3, 两湖占长江径流量的1/2 |
2.2 长江来水占洞庭湖径流量的30% |
2.3 江水倒灌鄱阳湖 |
3 三峡工程对两湖水沙动态及江湖水文关系的影响 |
3.1 三峡工程对洞庭湖水沙平衡的影响 |
3.2 三峡工程对长江倒灌鄱阳湖的影响 |
4 三峡工程对两湖的生态影响 |
4.1 洞庭湖渔产量的历史变化 |
4.2 鄱阳湖渔产量的历史变化 |
4.3 长江江豚种群数量的历史变动 |
5 大型通江湖泊中四大家鱼繁殖群体的变化 |
5.1 洞庭湖的重要作用 |
5.2 四大家鱼的繁殖群体严重萎缩 |
5.3 酷渔滥捕严重 |
6 为何长江干流的渔业资源下降了8 0%? |
7 主要结论 |
(10)湿地保护背景下禁渔政策农户响应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鄱阳湖区的样本数据(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变量选择和模型构建 |
(一)变量选择 |
1. 被解释变量 |
2. 解释变量 |
(二)计量模型构建 |
三、数据来源及其计量结果分析 |
(一)数据来源 |
(二)计量结果分析 |
1. 模型总体效果分析 |
2. 具体影响因素分析 |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四、鄱阳湖渔业资源开发及其可持续利用(论文参考文献)
- [1]鄱阳湖渔业生境健康评价及管理对策[D]. 梁涛. 南昌大学, 2021
- [2]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D]. 何妤如. 上海海洋大学, 2021(01)
- [3]鄱阳湖洪泛平原鱼类群落与功能多样性的联系[D]. 吴申浩. 南昌大学, 2020(01)
- [4]基于渔民满意度视角的长江流域禁捕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估 ——以湖北和贵州为例[D]. 刘芳. 上海海洋大学, 2020(02)
- [5]长江流域涉水权利冲突的法律规制[D]. 刘子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6]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退捕渔民参与渔业监督管理研究[D]. 熊泽秀. 上海海洋大学, 2019(03)
- [7]鄱阳湖生态恢复与渔业转型发展探析[J]. 姚焱中,刘小风,曹晓燕,张懿. 现代农业科技, 2018(06)
- [8]长江的生物多样性危机——水利工程是祸首,酷渔乱捕是帮凶[J]. 谢平. 湖泊科学, 2017(06)
- [9]三峡工程对两湖的生态影响[J]. 谢平. 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 2017(10)
- [10]湿地保护背景下禁渔政策农户响应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鄱阳湖区的样本数据[J]. 刘小春,李婵,朱红根. 农林经济管理学报, 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