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经费收缴面面观(论文文献综述)
何伟健[1](2020)在《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研究》文中认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一种新型的智能型犯罪,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持续升温而不断升级迭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禁不止,案件基数仍然庞大,对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严重破坏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已成为社会的一大毒瘤,迫使政府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有效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涉及政府机关、通信金融部门、互联网企业以及社会组织与个人等多元主体。然而,目前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协作比较分散,仅从自身的职能加以处置与应对,难以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态势。在此背景下,从协同治理理论的角度对电信网络诈骗问题进行研究,发挥各个主体在治理此类犯罪方面的协同作用,有利于提高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能力。这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泉州市为研究对象,以协同治理理论为研究视角,运用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实地调研等研究方法,结合公安工作经验,在深入剖析电信网络诈骗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分析了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现状,在肯定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治理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提出了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如治理主体配合不紧密、运作流程效率低、保障机制落实不到位、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并剖析了导致问题存在的原因主要有协同理念待提高、法律应用不到位、协同机制不流畅、宣传防范工作不合理等几个方面。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其他城市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先进做法和经验,本文试图提出几点建议:发挥政府部门的协同治理主导作用,规范行业部门的协同治理目标,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治理合力,以此完善政府协同治理工作格局。
陈龙[2](2019)在《中共办报模式演变史研究(1921-1949)》文中研究指明五四以降,各种“主义”激荡角逐,孕育了以“共产主义”为旗帜的中国共产党。在此过程中,报刊作为凝聚早期共产党人与共产主义组织的精神核心,其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广泛传播,为中国共产党的创立提供了思想上和干部上的准备。中共报刊工作发源于城市,但1948年中宣部发布的《关于城市党报方针的指示》提出“我们城市办报的经验还不多,望将经验与问题电告”,似乎忽视了建党以来中共在“城市办报”过程中积累的丰富经验。聚焦1942年的《为改造党报的通知》和1948年的《关于城市党报方针的指示》发布的前因后果,不难激发对于中共办报模式整体转型的想象。这种转变的多次发生,揭示了中共办报模式主要不是在继承的基础上线性发展,而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振荡过程。现有研究表明,意识形态的变迁、地理环境的形塑、中心工作的转换、政党地位的演变是影响中共办报模式发展的主要因素,报刊与党派的关系、报刊与受众的关系、报刊的技术形态、报刊的经营管理及其相互关联与影响的方式是中共办报模式的主要内核。本文拟在现有研究基础上,从“模式”的意涵出发,全面系统地对1921-1949年中共办报模式的演变历程进行研究,对中共办报模式作如下历史分期与类型划分:1921年至1927年是“报为机关:中共办报模式的初步探索”时期,形成了中共办报的“上海模式”;1928年至1937年是“报为工具:中共办报模式的基本成型”时期,形成了中共办报的“瑞金模式”;1938年至1949年是“城乡互动:中共办报模式的多元发展”时期,形成了中共办报的“重庆模式”与“延安模式”。通过对以上模式的符号化描述发现,中共办报模式的发展轨迹基本是以“党报姓党”为中心线,以“城市办报”和“农村办报”为两级上下波动,其发展存在三种逻辑:作为党派工具的报刊、作为社会公器的报刊、作为生产事业的报刊。时代在变化,报刊的使命任务也应随之变化。《红旗日报》《新华日报》《解放日报》《人民日报》的经验与教训告诉我们,当前报刊的主要使命是“以建设为自任”而非“炫众以导乱”,报刊发展必须兼顾三种逻辑,不可偏废。要解决“在新形势下办报党报,在保持党性的前提下不断增强党报的影响力”的问题,应当推动政治方向的引导、读者需求的满足、报刊事业的壮大的有机结合,这是中共办报模式在两级振荡中的曲折发展历程带给我们的重要启示,也指明了中共办报模式未来的发展方向。
李海霞[3](2017)在《北京市A区工会组织管理困境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工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加强工会组织管理是我国工人阶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有利于加强党建带工建,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有利于广大会员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力,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改善工会组织在社会公众心中陈旧的形象,实现向“服务型工会”的转型。本文以工会组织理论、非营利组织理论和治理理论为研究基础,从公共管理的角度,对现阶段A区工会组织管理困境进行研究,针对目前A区工会组织存在的工会干部管理、工会经费管理、办事效率和服务四方面的问题,运用实证研究方法中的研究法、调查法和访谈法三种研究方式,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A区的经济水平及职工需求等情况,分析阻碍A区工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制约因素,从法律政策环境、工会组织体制、服务意识、工会组织地位和公众监督五个维度提出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加快“福利型工会”向“服务型工会”转型和加大信息公开与公众监督力度四方面的有效解决方案,从而摆脱A区工会组织的管理困境,达到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促党建的作用,更好地发挥A区工会组织的职能作用,不断扩大A区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增强凝聚力、提高吸引力,更好地实现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曾忠轩[4](2017)在《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档案整理与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吉安县商会档案内容丰富,对深化商会史、抗战史以及区域社会史均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本文在整理吉安县商会档案的基础上,考察抗日战争前后吉安县商会的发展与演变,探讨战前商会改组及其内部建设,战时商会改选纠纷与职能变化以及战后商会与地方社会秩序的重建,在揭示吉安县商会的时代特征与地域特点,及其背后所反映出来的政治、经济变迁的同时,试图从“短时段”中对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作进一步分析。国民党统一全国后,开始对各地商会进行整顿。然而,受内战影响,对吉安县商会的整顿工作一直滞后。1935年6月底红军撤离后,在吉安县党部的组织下,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整委会”)宣告成立,吉安县商会进入了长达4个月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围绕对前商会账目的清算,“整委会”与商人(商户)之间产生了诸多矛盾,导致了商人们的不满。不过,“整委会”很快被新商会取代,吉安县商会进入了“萧宗川时代”。在萧宗川的主导下,吉安县商会得到了不小的发展,不仅组织系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还组建了诸如商业夜校、救火总会、商人自卫队等附属机构。在此过程中,萧宗川的权力不断集中,从而导致了萧宗川两届期满后,新任商会理事长接钤视事时的尴尬局面。抗日战争期间,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作为战时江西中心城市的吉安先是因战而兴,大量人口、商号、工厂的南迁,给吉安商业带来了短暂的繁荣,后又因“浙赣会战”的失利迅速衰落。在战局变动下的吉安商会,不仅一度形成了本籍与外籍商人在改选中激烈纷争局面,且主要职能亦发生了变化,除维持商业秩序、规范商业活动外,以不同形式支援抗战成为其重要的时代职责。抗战胜利后,吉安县商会进入了一个过渡时期。作为特殊时期商会的变体,“商整会”为吉安县社会秩序的重建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它既举办商业登记、整顿同业公会、筹备商会改选等一系列措施,让商业秩序重回正轨,引导吉安各业走向复苏,又整理义渡、整顿消防,在便民利商的同时,也起到了安定人心的作用。在此期间,围绕税费摊派、参议员名额以及余粮配购等事,“商整会”与吉安县政府进行了多次博弈,从而使二者的关系呈现出复杂而动态的面相。1946年后,吉安县商会重新改组。在1947—1949年这三年的时间中,面对政局动荡、商业失序和军人扰市,吉安县商会却有心无力,几乎毫无作为,从而使其在各同业公会中的威信不断下降。伴随着各同业公会对商会的不信任,商会的存在之基不断受到削弱,并最终导致其在吉安解放后走向终结。这一点,也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商会与政府关系密切相关的一种写照。
李秀凤[5](2016)在《社会保险人研究》文中提出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研究离不开对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分析和考察。社会保险人是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中的最重要主体,处于核心地位。本文对社会保险人制度进行研究,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第一章为社会保险人的理论证成。社会保险同商业保险一样历史悠久。从合作社互助式保险的初始样态到德国的职业关联型社会保险(俾斯麦模式)的诞生,再到美国社会保障的综合式立法、英国普享型福利式保险(贝弗里奇模式)的形成以至20世纪80年代智利等拉美国家养老保险的私有化,社会保险的漫长历程一方面借鉴着商业保险的制度机理,一方面展示着制度自身的独特魅力。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同质性反映着社会保险的保险本质,进而制约着社会保险作为社会政策措施时国家予以干预的边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异质性预示着社会保险并非商业保险的分化或分支,它拥有自身独特的制度机理。将法律关系理论适用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有利于社会保险人的多维分析和动态考察。社会保险人这一术语的应用和概念解析应当标准和规范,它是指依法经营社会保险业务,与被保险人建立社会保险法律关系,承担社会保险待遇给付责任的主体。第二章考察社会保险人的组织形式。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因给付行政理论的诞生和发展获得证成和归位。社会保险行政属于给付行政的组成部分。与其他给付行政类别不同的是社会保险行政具有社会法属性,这会影响社会保险人这一主体制度的选择和认识。理论上讲,无论社会保险人是政府的职能部门、自治性的公法团体还是私法性质的公司,只要制度的设置没有损及社会保险的国家主导性、强制性、互济性、权利与义务的对价性等本质特征,本身没有优劣之分,而是一国的经济政治体制、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共同选择的结果。但是,从本质上看,公司法人制改革偏离了社会保险的制度精神。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不是真正的社会保险人,如果将其塑造为社会保险人,需从主体独立、组织独立和财务独立等三个方面重要推进。第三章探讨社会保险人的权义配置。社会保险人承载着双重职能,一是履行着间接的国家行政职能,一是作为自主运营的独立法人存在。就间接国家行政而言,在政府集中管理模式下,社会保险基金会与社会保险人分离,成为独立财产由专门机构经营。就自主运营的独立法人而言,社会保险人拥有社会保险供款请求权和代位求偿权,社会保险人应当诚信履行彰显其独立法人地位的义务。第四章剖析社会保险人的治理机制。社会保险人的组织形式不同,内部治理机制也不同。实行自治管理的公法社团法人,往往采取参与型决策机制,分散管理执行,注重法律监督和内部权力制衡;隶属于政府部门的行政机构,实行领导型决策,集中统一管理,地区或分支机构执行,会将部分执行业务外包,外部监督强而有力;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下的公司法人,内部治理公司化运作,主要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参保人的自由选择权牵制养老保险公司的运作。从社会保险人的内部治理角度分析,我国应建立由利益关系人参与的治理机制。第五章专论社会保险人与社会保险基金经营。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方式有两种,一是社会保险人自主经营管理模式,以德国、法国和养老保险私有化改革后的智利等国家为代表:一是信托经营管理模式,以英国、美国、瑞典、丹麦、日本等国家为代表。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养老保险基金)与信托具有天然的契合性。社会保险基金的信托经营又可分为中央集权型信托经营、供款者参与型经营和完全市场化信托经营三种类型。在这三种类型中,社会保险人的地位不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的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账户基金的所有权归属不同,信托的性质不同,因此应区别对待。由此观之,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确有值得商榷之处。
郑旗[6](2013)在《1912-1931年国民党湖南省级党组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学术界对于国民党在地方层级的党务活动、政治运作以及与地域社会的互动关系关注较少,可以说是国民党党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而这一环节恰恰是理解和认识国民党整体状况的重要切入点和基础。因而本文选择1912-1931年之间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为主要研究对象,在充分利用馆藏档案、报刊、地方史志等史料的基础之上,对于这一时段内国民党在湖南省的兴起和发展历程进行了梳理,考察了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的组织建设、宣传、训练等各项党务活动的开展,展示出自1912年以来直至1931年期间国民党在湖南省内的实际运作状况,从而比较完整的描绘出国民党省级党务组织与地方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在不同时期党务转型的大致脉络,同时还对国民党湖南省党部一些相关的重要问题如党政关系、党内纷争以及国共双方的异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在论述过程中,既关注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如何治党的一面,又关注国民党的党治体制如何透过省党部的实际运作植根于湖南地域社会的一面,将治党与党治相结合,通过国民党湖南省党部这一个案研究,以探求国民党在基层党务政治运作中的实态和局限性,从而引发更多更深层次的思考,从而对历史上的国民党能有一个更为客观明晰的认识和了解。大体来讲,本文的主要内容除了绪论和结语之外,主体部分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从前卫革命党到激进议会政党,主要考察了国民党湖南支部源流以及相关活动,辛亥之后,原同盟会湖南分会奉令联合湘省其他党派组建了国民党湖南支部,该支部成立之后,即筹划民初的第一次国会及地方议会选举事务,并通过创办报刊关注湖南地方建设事业和边疆危局,在二次革命期间,该支部还着力进行反袁斗争;第二章,名实不符——国共合作时期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重点论述了“二次革命”之后国民党在湖南重建党务组织的历程,国共合作在湖南的建立以及国民党湖南省一大、二大的召开,并对湖南国共合作进行重新的思考和评价。在国共合作的背景下,国民党湖南省党部一方面推进湘省的党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发动和开展农民运动、工人运动和商民运动。国民革命时期的国民党湖南省党组织,基本上是在中共的协助和包办之下得以建立,名为国民党,实际上却蕴含着中共的思想和色彩,名实不符是这一时期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的基本特征。第三章调整过渡时期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国共分裂之后,在后国民革命时期,国民党湖南省党部一度陷于混乱和动荡之中,国民党湖南省救党委员会、省党部改组委员会、党务指导委员会相继建立,在厉行清党的同时,也致力于党务的改组和重建工作,由于经费不足、内部纷争、战乱频发,一直未能建立正式的省党部,直到1931年秋,国民党湖南省第三次全省代表大会的召开,方选举成立了正式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第四章则在上述各章论述的基础上,对这一时段内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在重建和发展历程中相关的一些重要性问题进行探讨,主要涉及国共两党在组织路线、党员训练、党纪、党务经费、党军关系以及青年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比较分析,国民党湖南省各级党组织与相应的地方政府之间所形成的党政关系问题以及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所属下级党部之间所存在的党内纷争问题。
李南[7](2011)在《中国近代避暑地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建筑活动研究》文中认为论文以近代庐山、莫干山、鸡公山、北戴河避暑地为研究对象,从“避暑地的基本概念与研究视角”、“近代避暑地的形成与发展”、“近代避暑地的建筑活动”3方面开展研究工作。首先,回顾分析了相关文献资料及已有研究成果,提出了论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其后分析比较了避暑地形成的地理、气候、风景条件,阐明了避暑地的基本概念,阐述了近代避暑地相关章程的订立及其影响,在此基础上明确了论文研究的相关背景及研究视角。其次,将庐山、莫干山、鸡公山、北戴河避暑地的形成与发展按时序梳理为大致平行的4条线索展开论述,从而对四避暑地的发展进程形成整体性与比较性的架构。论文作者及其研究团队广泛搜集、整理、研究相关史料和文献,多次赴现场开展实地考察和建筑测绘,多次访问相关部门和个人,全方位获取充足的基础研究资料,取得了相当数量的一手考察资料和建筑测绘资料。在此基础上,运用计量史学及比较史学的研究方法,开展庐山、莫干山、鸡公山、北戴河避暑地的比较研究,完成了近代避暑地的综合性研究工作。论文从影响避暑地形成与发展的区位交通条件、西方教会、特定历史人物、人文历史事件等因素出发,研究这些影响因素对各避暑地形成发展的共性及个性化影响,其中区位与交通影响因素是避暑地开辟及形成发展的支撑促进要素;西方教会影响因素是避暑地早期开辟及建筑活动发展的主导性动力;特定历史人物影响因素是避暑地开辟及规划建设的推动性因素;人文历史事件影响因素是避暑地建筑活动发展进程阶段划分的关键性依据。进而,论文将避暑地建筑活动的发展进程划分为5个阶段,并理清了各发展阶段避暑地建筑活动的主要概况;将避暑地建筑活动的发展主线梳理为前后交叠与交替的“西方人建筑活动发展主线”与“中国人建筑活动发展主线”,并论述了两条发展主线中后者所具备的差异性特征,即以北戴河、鸡公山为代表的“北京政府主导型的中国人建筑活动发展主线鼎盛期的‘前置’”和以庐山、莫干山为代表的“南京政府主导型的中国人建筑活动发展主线鼎盛期的‘后置’”。再次,论文阐述了近代避暑地营造业、建筑师(工程师)、市政机构的基本状况,提出避暑地营造业、建筑师(工程师)、市政机构的出现开启了建筑活动的现代化进程,避暑地建筑活动的现代化进程受到近代主流城市的辐射与影响,避暑地建筑活动的现代化进程相对于近代主流城市的发展滞后的观点;运用计量史学的方法,研究避暑地近代建材及建筑符号,得出避暑地建筑活动塑造了有别于近代主流城市以及各避暑地间互异的“地方性知识”的结论。本论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于创新研究观念与创新研究方法的中国近代建筑史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项目批准号50838007)。
何雪飞[8](2011)在《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 ——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垫偿制度构建为中心》文中指出在中国建筑业农民工为城市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同时,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却受到严重侵害,由于工资拖欠数额大、人数多、时间长,形式多样,受损害的不仅是农民工的生存权益和社会秩序,还包括法律尊严、政府威信和社会公平,开展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的法律保护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一项重要课题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本文采用比较研究、实证分析、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对建筑业农民工欠薪成因阐释的基础上,构建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实体和救济程序制度。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具有深刻的社会背景,改革开放后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就业,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制约,他们职业身份发生了转换,户籍身份却未同步改变,于是在中国出现了影响广泛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群体—农民工。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我国建筑业也迅速发展,建筑业生产活动的内在特征和我国农民工的特征共同决定了庞大的建筑业农民工群体的产生,但2500万进入城市建筑业的农民工却无法成为真正的建筑工人。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结果是企业逐渐剥离劳动关系,包工头承担用人单位的角色,负责招工、管理、监督和工资发放,农民工无法成为建筑企业的劳动者。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我国现阶段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复杂。工资支付是用人单位的主义务,但由于建筑业包工现象拉长劳动关系链条,虚幻劳动法上的雇佣关系,造成用人单位缺位是拖欠工资的首要原因。地方政府滥用政府信用,超财力搞建设,建筑企业层层转包和垫资,引发建筑市场信用缺失,导致资金链条上拖欠资金的恶性传导,必然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农民工身份模糊、亦工亦农,从事有偿劳动获得工资收入的同时,在农村依然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工资和土地对农民工生存的二元保障竟使拖欠变得“合情合理”。法律设定的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的救济程序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欠薪问题更多是通过政策渠道解决,而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也没有形成对企业的有效制约。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对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本文在比较分析香港、台湾地区工资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应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实体法律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与包工形式转换,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禁止建筑企业垫资开发,构建建筑业行业内工资垫偿制度及欠薪逃匿入罪。在完善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方面提出了劳动监察应理性处理拖欠工资问题、综合治理政府及其部门的拖欠、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由工会代言和代行及构建简捷有效的劳动争议仲裁、审判机制。
张伟兵[9](2009)在《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研究 ——城乡一体化视野下的新型“统账结合”政策思路》文中研究表明本文试图在“城乡一体化”的研究视角下建构一个合理的“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模式”,尝试破解这个多年来困扰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政策难题。与其他针对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政策问题相比,城市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相当复杂,解决起来也非常艰难。首先,城市农民工的高流动性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完全打破了传统养老保险制度只面向正规稳定受雇劳动者的格局;其次,由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缴费基数、缴费率和缴费年限有较高的要求,城市农民工很难被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覆盖。一些城市虽然针对农民工的特点制定了专门的政策,但因为养老保险关系在各个统筹地区之间不能顺利转移,而且不同地区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也无法衔接,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而且对将来不同制度的统一形成了阻碍,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和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形成。由于这些问题多年来得不到合理的化解,我们面临着尴尬的局面:一方面,在城市中为农民工单立一个养老保险制度显然是不可取的,但另一方面,如果将农民工强行“统一”到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框架之内,显然又难以做到。农民工参保率低及农民工的“退保”问题已经证明,无论是专门为农民工制定一个特殊的政策,还是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都无法使农民工获得有效的养老保障。怎样建构一个合理的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模式,成为了一个严峻的政策难题。笔者认为,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城乡一体化”,在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破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寻找“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形式、新机制。所谓“城乡一体化”,就是指打破社会保障相互分割的壁垒,改变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保障结构,在制度设计上把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以及流动的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来统筹谋划,通盘考虑。通过制度变迁和政策调整,消除体制性障碍。城乡一体化首先追求的是制度之间的协调,其次是逐步缩小直至消除城乡社会保障(养老保险)之间的基本差别,最终实现城乡在政策上的平等、国民待遇的一致或统一。所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是要重新理解中国十几年前制定的统账结合制度的初衷和理念,重新审视统账结合的内涵,而不在于统账结合的形式和表象。考察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和改革动向,可以发现,我国实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只是“统账结合”的一种形式,而不是全部。当我们发现这一制度并不能适应农民工和人口流动的需要时,就要积极予以修正和完善。我们必须积极学习和借鉴世界范围内社保制度的创新成果,不拘一格,为我所用。本文的研究正是围绕上述政策思路和研究立场展开的。通过认真分析城市农民工的就业特点、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等前提条件,并借鉴瑞典、波兰、蒙古等欧亚七国实行的“名义账户制”改革思路,笔者对如何建设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模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相应的政策建议。具体来说,除导论外,本文的研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本文的核心观点。笔者认为,目前应为城市农民工建立一个过渡性的“大账户”养老保险政策模式。这一政策模式不仅符合城市农民工的特点,而且可以作为一种新型的“统账结合”制度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这一政策模式是一个符合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发展方向的政策方案。具体而言,本研究所设想的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模式是社会统筹账户(空账)+个人账户(空账)与现收现付的财务机制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这种政策模式在制度形式上可称之为新型“统账结合”的“大账户”制度模式。建立过渡性的“大账户”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模式,意图不仅仅在于降低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而且在于既创造了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接口,在制度形式和制度理念上保持一致;又按照名义账户制的思路改进了统账结合的运作机制,增加其灵活性和丌放性,提供了农民工参保的激励机制,适应农民工流动就业和转移保险关系的需要,能够有效促进城乡社会保障的一体化和农民工在城市的社会融入。第二部分:具体的运作机制。根据上述核心观点和制度安排,论文在第二部分对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具体运作机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首先,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筹资手段只能是费而不是税,“费改税”不利于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运转。这是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物品属性和制度模式所决定的,同时,保留缴费制有利于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多层次养老金体系的发展。其次,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主体的缴费能力不同,费率的测算必须实事求是,在企业缴费能力、农民工的缴费能力与农民工就业之间取得平衡。再次,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财务机制方面,必须选择能够保证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抵御通货膨胀的运转机制,名义账户制的思路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示。第四,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转移机制方面,本文借鉴了欧盟在养老金转移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工作地缴费、分段计算、养老地统一支付”的政策思路,并对这一政策思路的优势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讨论。论文的最后部分,对不同的利益行动者及其它社会政策项目对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对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前景进行了展望。论文指出,中央政府的协调能力、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农民工就业素质的提高、农民工的话语权和集体行动的能力以及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走向都是影响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重大外在环境因素。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建构和发展,虽然充满了艰辛,但中国应该拥有自己的符合几亿农民工流动就业特点的社保制度。
王连祥[10](2008)在《2008年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新突破》文中研究说明即将过去的2008年是中华史上极不寻常之年,不仅经历了年初南方十九省市的冰雪之灾,经受了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考验,而且成功举办了北京奥运会和北京残奥会,实现了神七载人飞船的壮举;与此同时,世界经历了百年一遇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国迎来了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盛大节日。
二、工会经费收缴面面观(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会经费收缴面面观(论文提纲范文)
(1)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技术路线 |
第四节 解决的关键问题和创新之处 |
一、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二、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电信网络诈骗概念界定与特征 |
一、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概念 |
二、电信网络诈骗的发案特征 |
第二节 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协同治理理论 |
二、协同治理理论在电信网络诈骗中的应用 |
第三章 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协同治理现状 |
第一节 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现状 |
一、泉州市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数据分析 |
二、泉州市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情况分析 |
三、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 |
第二节 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的现状 |
一、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主要参与主体 |
二、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运作流程 |
三、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保障机制 |
四、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的措施 |
第三节 泉州市协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成效初显 |
一、协同侦查打击效能逐步得到提升 |
二、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效果明显 |
三、反诈骗宣传初见成效 |
第四章 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多元治理主体配合不紧密 |
二、保障机制落实不到位 |
三、协同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
第二节 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协同理念待提高 |
二、法律应用不到位 |
三、协同机制不流畅 |
四、宣传防范工作不合理 |
第五章 国内外其他城市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经验与借鉴 |
第一节 国内其他城市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经验 |
一、广东省茂名市治理诈骗经验 |
二、广东省深圳市治理诈骗经验 |
第二节 国外其他城市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经验 |
一、美国波士顿市治理诈骗经验 |
二、日本名古屋市治理诈骗经验 |
第三节 启示 |
一、注重立法先行 |
二、综合治理提升打击效能 |
三、警企合作加强技术防控 |
四、发动群众加强宣传 |
第六章 优化泉州市协同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建议 |
第一节 发挥政府的协同治理主导作用 |
一、强化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理念 |
二、公检法机关要依法惩处违法犯罪活动 |
三、健全警务协同治理机制 |
四、提升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能力 |
第二节 规范行业部门的协同治理目标 |
一、通信部门做好预防措施 |
二、金融部门做好安全管控工作 |
三、互联网企业落实社会责任 |
第三节 调动社会力量形成治理合力 |
一、加强警企合作提高预警反制能力 |
二、引导媒体多方位加强宣传 |
三、提高公众参与打击防范的意识 |
四、引导社会弘扬正确的价值观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第二节 不足之处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2)中共办报模式演变史研究(1921-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学术回顾与梳理 |
一、国外学界的相关研究梳理 |
(一)对中共宣传工作研究的关键词及启示 |
(二)有关办报模式与中共整体转型的研究 |
二、国内学界的相关研究梳理 |
(一)对于中共办报模式演变的两种认知 |
(二)对于中共党报理论发展的主流观念 |
(三)对于中共领袖办报思想的充分总结 |
(四)对于中共办报模式内涵的初步归纳 |
第三节 核心概念与界定 |
一、模式的基本概念 |
二、模式的主要功能 |
三、模式的思维缺陷 |
四、中共办报模式的概念阐释 |
第四节 基本思路与框架 |
一、勾连学术网络、形成想象空间 |
二、引入多学科的视角与研究方法 |
三、进行历史分期,凸显模式差异 |
四、明晰构成要素,描绘模式全景 |
五、形成研究问题,彰显研究意义 |
第五节 章节结构与内容 |
第一章 报为机关:中共办报模式的初步探索(1921-1927) |
第一节 中共办报实践的历史背景 |
第二节 中共党报理论的基本轮廓 |
一、陈独秀:早期中共党报理论的奠基者 |
二、机关论:早期中共党报理论的主核心 |
(一)党管党报 |
(二)全党办报 |
(三)上层宣传、下层鼓动 |
第三节 中共办报“上海模式”的探索 |
一、《新青年》:中共报刊的初始范本 |
(一)报为主业,宣传建党 |
(二)生产符号权力的报刊 |
(三)凝聚政党组织的报刊 |
二、“上海模式”的基本内涵 |
(一)党性原则:“一人之报”到“一党之报” |
(二)内容策略:“知识气质”与“两级传播” |
(三)技术形态:“编印分离”与“全党办报” |
(四)经营管理:拨款制对报刊经济属性的消解 |
第四节 “上海模式”的开创意义与不足 |
第二章 报为工具:中共办报模式的基本成型(1928-1937) |
第一节 中国革命环境的剧烈变化 |
(一)中共组织遭受严重破坏 |
(二)领导层进入不稳定时期 |
(三)党内路线斗争接连不断 |
第二节 中共党报思想的体系建构 |
一、继承与突破:瞿秋白之于陈独秀的党报思想 |
二、向上走与向下走:中共党报理论的发展趋向 |
(一)向上走:“党报姓党”与“全党办报” |
(二)向下走:“群众办报”思想的初步形成 |
第三节 中共办报“瑞金模式”的形成 |
一、党性原则:党报与党“同频共振” |
二、内容策略:斗争性与建设性并存 |
(一)“工具论”催生“斗争性” |
(二)执政党办报孕育“建设性” |
三、技术形态:公开刊物“内刊化” |
四、经营管理:普遍采取战时拨款制 |
第四节 “瑞金模式”的历史贡献与不足 |
第三章 城乡互动:中共办报模式的多元发展(1938-1949) |
第一节 中共办报内外环境的变化 |
(一)国共两党的相互形塑 |
(二)白区与红区路线之争 |
第二节 中共党报理论的基本成熟 |
一、一以贯之:毛泽东办报思想的深厚积淀 |
(一)求学时期:我所愿做的工作是新闻记者 |
(二)大革命时期:报刊是一种阶级斗争的工具 |
(三)土地革命时期:报刊内容应“由远及近” |
(四)抗日战争时期:务使我们的宣传增强党性 |
二、定于一尊:中共党报理论的内涵深化 |
(一)从实际出发的工作路线确立 |
(二)推动全党办报的组织化运作 |
(三)明晰报刊的基本内容与策略 |
第三节 中共办报模式的分化并立 |
一、夹缝生长:中共办报“重庆模式”另辟蹊径 |
(一)党性原则:坚守阵地与增强党性相统一 |
(二)内容策略:党性与人民性相统一 |
(三)技术形态:以独立面目开展合法斗争 |
(四)经营管理:广告业务与多种经营铺开 |
二、重庆模式”的历史意义与深远影响 |
三、完全党报:中共办报“延安模式”推向全党 |
(一)党性原则:党对报刊的高度控制 |
(二)内容策略:联系群众的改版路径 |
(三)技术特征:政治第一、技术第二 |
(四)经营管理:“工具论”下力求自给 |
四、“延安模式”的重要地位与历史缺陷 |
第四章 两极分化:中共办报模式的差异根源 |
第一节 中共办报模式的环境差异 |
(一)办报业态的差异 |
(二)传播对象的差异 |
(三)经济来源的差异 |
第二节 中共办报模式的路径差异 |
(一)“农村办报”的发展路径 |
(二)“城市办报”的发展路径 |
余论 |
(一)“工具论”决定了中共报刊面貌 |
(二)“工具论”存在以我为主的缺陷 |
(三)报刊发展的三种逻辑不可偏废 |
(四)推动报刊发展逻辑的殊途同归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向导》篇目一览表 |
附录2 :《布尔塞维克》篇目一览表 |
附录3 :《红旗周报》篇目一览表 |
在学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3)北京市A区工会组织管理困境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的选题背景 |
1.2 论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及综述 |
1.4 研究方案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
1.4.2 研究方案的分析、选择 |
1.4.3 实施研究方案所需的条件 |
第2章 理论概述 |
2.1 与研究相关的理论 |
2.1.1 非营利组织理论 |
2.1.2 治理理论 |
2.2 工会组织理论 |
2.2.1 工会组织性质 |
2.2.2 工会组织地位 |
2.2.3 工会组织职能 |
第3章 A区工会组织管理的现状及困境分析 |
3.1 A区工会组织的现状 |
3.1.1 A区工会组织基本情况 |
3.1.2 A区工会组织管理现状 |
3.2 A区工会组织管理困境 |
3.2.1 工会干部管理无序 |
3.2.2 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 |
3.2.3 工会组织办事效率低 |
3.2.4 工会组织服务不到位 |
3.3 A区工会组织管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
3.3.1 法律政策支撑不足 |
3.3.2 工会组织体制不健全 |
3.3.3 服务意识不强 |
3.3.4 工会组织地位尴尬 |
3.3.5 公众监督乏力 |
第4章 加强A区工会组织管理的对策建议 |
4.1 国外工会组织管理的借鉴 |
4.1.1 中外工会组织比较 |
4.1.2 外国工会组织管理经验的借鉴 |
4.2 A区工会组织管理的对策建议 |
4.2.1 健全规章制度 |
4.2.2 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
4.2.3 加强信息化管理 |
4.2.4 加快“福利型工会”向“服务型工会”转型 |
4.2.5 加大信息公开与公众监督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区工会组织满意度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 |
致谢 |
(4)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档案整理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主要资料与基本框架 |
上编 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档案整理 |
凡例 |
一、吉安县商会民国二十五年全年实录 |
1、吉安县商会民国二十五年度全年实录书目 |
2、吉安县商会民国二十五年度工作报告书序 |
3、商业夜班学校 |
4、吉安市救火总会 |
5、吉安市商人自卫队 |
6、吉安商会执监委员、职员名册 |
7、吉安县商会组织系统表 |
8、吉安县商会会议录 |
9、吉安县各同业公会会员名册 |
10、吉安县各业同业公会执监委员名册 |
二、1940 年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实录 |
1、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实录次序 |
2、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宣言 |
3、吉安县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姓名名单 |
4、吉安县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秘书处职员姓名 |
5、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会场规则 |
6、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议事日程表 |
7、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各业公会会员代表姓名 |
8、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代表大会非公会会员代表姓名表 |
9、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开幕词 |
10、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主席闭幕词 |
11、吉安县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大会纪录 |
12、调解案件 |
13、民国二十九年七月一日执委第一次会议 |
三、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工作报告(1945-1946 年) |
1、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工作报告目录 |
2、工作报告弁言 |
3、举办商业登记 |
4、调查事务经费 |
5、健全公会组织 |
6、选举职团参议 |
7、办理税务事项 |
8、办理收购余粮 |
9、公益救济事项 |
10、公用公安事项 |
11、向县建议事项 |
12、劳资纠纷事项 |
13、建筑本会新厦 |
14、整理消防事项 |
15、整理义渡事项 |
16、捐派种类金额 |
17、处理调解案件 |
18、筹备改选经过 |
19、垫用经费概数 |
20、摊派余粮差价 |
21、吉安商会整理委员会整理期间历次会议记录 |
22、1946 年吉安县会员代表大会口号、标语 |
四、吉安县商会、同业公会等章程、约规 |
1、江西省吉安县商会章程(1940 年) |
2、吉安县商会章程(1943 年) |
3、吉安县竹木行商业同业公会章程准则(1947 年7月 11 日) |
4、吉安县茶点、面馆商业食□业同业公、工会联合议协约规 |
5、江西省吉安县行纪商业同业公会章程 |
6、吉安县商会特种委员会简章 |
7、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吉安市救火总会社会商业服务队服务规则 |
8、创办商业补习学校募捐□ |
9、非常时期商会及商业同业公会职员办理目的事业奖惩办法 |
五、吉安县商会往来公函(1941-1949 年) |
1、江西全省商会联合会代电函件 |
2、与各地商会往来函件 |
3、商号入会、退会相关函件与会员证书 |
4、吉安市救火总会相关名册、公函 |
5、1942 年前后与食盐配购情事相关函件 |
6、徐建中、朱志懋任职期间相关函件(1943-1945 年) |
7、邓玉麟任职期间相关函件(1945-1949 年) |
六、吉安县商会同业公会委员(理监事、职员)会员名册 |
1、1940 年吉安县各同业公会委员名册 |
2、1943 年吉安县各同业公会理监事、会员名册 |
3、1946 年吉安县各同业公会职员(理监事)、会员名册 |
4、其它时段吉安县商会与各同业公会职员(理监事)、会员名册 |
下编 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研究 |
第一章 清末民初吉安县商业发展以及商会创建 |
第一节 行政区划与交通网络 |
一、行政沿革 |
二、交通网络 |
第二节 商业发展与商会创建 |
一、持续发展的吉安县商业 |
二、从保商局到商会 |
第二章 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的组建与终结 |
第一节 吉安县党部与商会整理委员会的组建 |
一、国家政策与商业环境 |
二、“整委会”的成立及其运作 |
第二节 清算委员会的困境与新商会的成立 |
一、清算委员会的成立 |
二、清算工作面临的困境 |
三、困境根源及其结局 |
四、新商会的成立 |
第三章 1935-1937 年吉安县商会的“救市”与萧宗川的“集权” |
第一节 商业衰败与商会救市 |
一、商业衰败的表现 |
二、商业衰败的原因 |
三、商会的救市举措 |
第二节 萧宗川与吉安县商会的组织建设 |
一、执监委员的构成 |
二、各个科室的设置 |
三、商会组织系统的完善 |
第三节 派生机构的组建 |
一、开设商业夜班学校 |
二、成立吉安救火总会 |
三、组建商人自卫队 |
第四章 战局变动与吉安县商会的权力之争(1937-1945 年) |
第一节 先兴后衰:战局变动下的吉安商业 |
一、“赣北沦陷”与吉安商业的繁荣 |
二、“浙赣会战”与吉安商业的衰落 |
第二节 权力争夺:新势力的进入与商会改选纠纷 |
一、1940 年商会改选的顺利进行 |
二、1943 年商会改选之争 |
三、1944 年徐建中被迫辞职 |
第三节 变与不变:抗战时期吉安县商会的主要职能 |
一、维护工商 |
二、积极抗战 |
第五章 战后吉安县商会整理委员会与地方社会秩序的重建(1945-1949 年) |
第一节 商业凋敝与“商整会”的成立 |
一、商业凋敝的表现 |
三、“整委会”的成立及其人员构成 |
第二节“商整会”重建地方社会秩序的努力 |
一、重建吉安县商业秩序 |
二、资助地方公共事务 |
第三节“商整会”与吉安县地方政府 |
一、税费摊派案 |
二、参议员名额案 |
三、配购余粮案 |
第四节 劳资纠纷、军人扰市与吉安县商会的终结 |
一、劳资纠纷不断 |
二、军人扰乱市场 |
三、“志业商店”会员纠纷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硕士期间相关科研情况 |
致谢 |
(5)社会保险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价值 |
二、研究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社会保险人的理论证成 |
第一节 社会保险的历史寻踪 |
一、社会保险的初始样态:合作社互助式保险 |
二、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险:俾斯麦模式 |
三、社会保险的调适与发展:美国的《社会保障法》和英国的《贝弗里奇报告》 |
四、社会保险的私有化及其新挑战 |
第二节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
一、社会保险独立于商业保险 |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同质性 |
三、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异质性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理论下的社会保险人 |
一、法律关系理论的工具性价值 |
二、社会保险法律关系的属性 |
三、社会保险人的界定 |
第二章 社会保险人的组织形式 |
第一节 社会保险行政:社会保险人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给付行政的一般理论 |
二、社会保险行政的法律属性 |
第二节 社会保险人的制度选择 |
一、社会保险人类型化分析的论据 |
二、社会保险人的类型化 |
三、社会保险人制度的历史与现实选择 |
四、小结 |
第三节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的社会保险人 |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身份之谜 |
二、谁是社会保险人 |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人身份分离的原因解析 |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保险人身份塑造 |
第三章 社会保险人的权义配置 |
第一节 社会保险人权义配置的考量因素 |
一、社会保险人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职能 |
二、社会保险人的独立法人地位 |
第二节 社会保险人的主要权利 |
一、社会保险供款请求权 |
二、代位(求偿)权 |
第三节 社会保险人的主要义务 |
一、彰显代行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职能的义务 |
二、反映社会保险人独立法人主体地位的义务 |
第四章 社会保险人的治理机制 |
第一节 社会保险人的决策机制 |
一、参与型决策机制 |
二、领导型决策机制 |
三、小结 |
第二节 社会保险人的执行机制 |
一、执委会或董事会的执行机制 |
二、地区执行机构或独立执行机构的执行机制 |
三、社会保险人的执行事务能否外包 |
第三节 社会保险人的监督机制 |
一、内、外部监督的双重管控机制 |
二、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机制 |
三、法律监督与业务监督机制 |
第四节 我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治理机制 |
一、利益关系人参与治理的论理依据 |
二、利益关系人参与治理的进路解析 |
第五章 社会保险人与社会保险基金经营 |
第一节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运营方式 |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方式的类型化 |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自主经营 |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信托经营 |
第二节 社会保险人与社会保险基金信托经营 |
一、社会保险基金信托经营的制度优势 |
二、社会保险基金信托经营中的社会保险人 |
第三节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信托经营 |
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统筹账户基金的信托经营 |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个人账户基金的信托经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1912-1931年国民党湖南省级党组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从前卫革命党到激进议会政党 |
1.1 国民党湖南省党组织的源流 |
1.2 民国初年国民党湘支部的组建 |
1.3 国民党湘支部的主要活动 |
1.3.1 创办报刊 |
1.3.2 举办国会及湖南地方议会选举 |
1.3.3 关注湘省事务 |
1.3.4 心忧边患 |
1.3.5 进行“二次革命”,开展反袁斗争 |
1.4 小结 |
第二章 名实不符——国共合作时期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 |
2.1 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的重建 |
2.2 国民党湖南省一大、二大 |
2.3 国共合作时期国民党省党部的党务建设及民众运动 |
2.3.1 党务活动 |
2.3.2 农民运动 |
2.3.3 工人运动 |
2.3.4 商民运动 |
2.4 小结 |
第三章 调整过渡时期的国民党湖南省党部 |
3.1 后国民革命时期之国民党湖南省党部 |
3.1.1 湖南省救党委员会、湖南省党部改组委员会 |
3.1.2 湖南省党部改组委员厉行清党及党务重建 |
3.1.2.1 督促各级党部改组及党员登记 |
3.1.2.2 整顿民众运动 |
3.1.2.2.1 农运及农民协会的改组 |
3.1.2.2.2 工运及工会的改组 |
3.1.2.2.3 商民运动及商民协会的改组 |
3.2 训政初始之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 |
3.3 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党务活动 |
3.3.1 党务系统的整理与重建 |
3.3.1.1 党员登记 |
3.3.1.2 各级党部的重建及党务审核 |
3.3.1.3 整饬党纪与党员抚恤 |
3.3.1.4 党务经费问题 |
3.3.1.5 党务纠纷及困扰 |
3.3.2 党务宣传工作 |
3.3.2.1 宣传工作概况及直属宣传机关 |
3.3.2.2 各级党部宣传工作指导 |
3.3.2.3 各项宣传工作的运作 |
3.3.3 指导全省党务及民众训练 |
3.3.3.1 党员训练 |
3.3.3.2 党义教育 |
3.3.3.3 民众训练 |
3.3.3.4 童子军训育 |
3.3.3.5 湖南全省训练会 |
3.4 国民党湖南省第三次全省代表大会 |
3.5 小结 |
第四章 一些重要问题的探讨 |
4.1 湖南国共两党之比较 |
4.1.1 两党组织问题的比较 |
4.1.2 党员训练及党纪问题 |
4.1.3 青年组织问题 |
4.1.4 党务经费问题 |
4.1.5 巡视制度 |
4.1.6 党与军队关系问题 |
4.2 党政关系 |
4.3 党内派系纷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中国近代避暑地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建筑活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
1.2 文献及已有研究成果综述 |
1.2.1 相关文献资料综述 |
1.2.2 已有研究成果综述 |
1.3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内容 |
1.4.1 避暑地的基本概念与研究视角 |
1.4.2 近代避暑地的形成与发展 |
1.4.3 近代避暑地的建筑活动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资料的搜集与梳理 |
1.5.2 实地调研与建筑测绘 |
1.5.3 计量史学方法 |
1.5.4 历史比较研究 |
第2章 避暑地的概况及其社会历史背景 |
2.1 避暑地的地理、气候、风景条件 |
2.1.1 地理条件 |
2.1.2 气候因素 |
2.1.3 风景资源 |
2.2 避暑地的基本概念 |
2.3 避暑地溯源 |
2.3.1 避暑地在亚洲地区的起源 |
2.3.2 避暑地在亚洲地区的传播 |
2.3.3 避暑地在亚洲地区的分布 |
2.3.4 避暑地与亚洲国家的殖民类型 |
2.4 避暑地章程的订立及其影响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避暑地的兴起、发展与衰落 |
3.1 庐山避暑地的兴起、发展与衰落 |
3.1.1 李德立涉足牯岭及牯岭的初期建设 |
3.1.2 "牯岭交涉案"与《牯岭十二条》的签订 |
3.1.3 长冲地区的扩充与其它地区的开辟 |
3.1.4 西方人自治机构的产生 |
3.1.5 庐山避暑地的早期规划——波赫尔规划 |
3.1.6 北京政府时期的建筑活动 |
3.1.7 庐山避暑地中国人管理机构的成立 |
3.1.8 南京政府时期的建筑活动 |
3.1.9 庐山避暑地的收回 |
3.1.10 庐山避暑地的衰落 |
3.2 莫干山避暑地的兴起、发展与衰落 |
3.2.1 西方传教士初涉莫干山 |
3.2.2 西方人自治机构的产生 |
3.2.3 莫干山避暑地早期的建筑活动 |
3.2.4 清末民初莫干山避暑地管理权之争 |
3.2.5 北京政府时期的建筑活动 |
3.2.6 莫干山避暑地中国人管理机构的成立与避暑地的收回 |
3.2.7 南京政府时期的建筑活动 |
3.2.8 莫干山避暑地的衰落 |
3.3 鸡公山避暑地的兴起、发展与衰落 |
3.3.1 李立生、施道格初涉鸡公山 |
3.3.2 西方人自治机构的产生 |
3.3.3 鸡公山避暑地早期的建筑活动 |
3.3.4 鸡公山避暑地的收回 |
3.3.5 北京政府时期的建筑活动 |
3.3.6 南京政府时期的建筑活动 |
3.3.7 鸡公山避暑地中国人管理机构的成立 |
3.3.8 鸡公山避暑地的衰落 |
3.4 北戴河避暑地的兴起、发展与衰落 |
3.4.1 避暑地划定前西方人最初的活动 |
3.4.2 北戴河避暑地的划定 |
3.4.3 西方人自治机构的产生 |
3.4.4 北戴河避暑地早期的建筑活动 |
3.4.5 北京政府时期的建筑活动 |
3.4.6 南京政府时期的建筑活动 |
3.4.7 北戴河避暑地中国人管理机构的成立 |
3.4.8 北戴河避暑地的衰落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避暑地形成发展的影响因素、发展阶段与主线 |
4.1 区位与交通影响因素 |
4.1.1 长江航线、南浔铁路对庐山避暑地的影响 |
4.1.2 京杭运河、沪杭甬铁路对莫干山避暑地的影响 |
4.1.3 芦(平)汉铁路对鸡公山避暑地的影响 |
4.1.4 津榆铁路对北戴河避暑地的影响 |
4.2 西方教会影响因素 |
4.2.1 西方教会的发展与避暑活动的兴盛 |
4.2.2 西方教会早期对避暑地的涉足及其发展概况 |
4.2.3 西方教会在各避暑地的建筑活动 |
4.3 特定历史人物影响因素 |
4.3.1 朱启钤对近代城市规划建设的贡献 |
4.3.2 朱启钤对北戴河避暑地规划建设的贡献 |
4.4 人文历史事件影响因素 |
4.4.1 全局性人文历史事件的"同一性" |
4.4.2 地方性人文历史事件的"差异性" |
4.5 避暑地建筑活动发展进程的阶段与主线 |
4.5.1 避暑地建筑活动发展进程的5个阶段 |
4.5.2 避暑地西方人、中国人建筑活动交叠与交替的不同发展主线 |
4.5.3 避暑地中国人建筑活动发展主线鼎盛期的"前置"与"后置"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避暑地营造业、建筑师及各类中西组织机构 |
5.1 中国传统营建体系的转变——避暑地近代营造业的繁荣 |
5.1.1 庐山避暑地近代营造业的繁荣 |
5.1.2 莫干山避暑地近代营造业的繁荣 |
5.1.3 鸡公山避暑地近代营造业的繁荣 |
5.1.4 北戴河避暑地近代营造业的繁荣 |
5.2 西方现代意义上的工程师与建筑师的出现 |
5.2.1 避暑地近代的西方工程师、建筑师及其建筑活动 |
5.2.2 避暑地近代的中国工程师、建筑师及其建筑活动 |
5.3 西方人现代市政管理机构的出现——避暑地近代西方人的自治机构 |
5.3.1 上海租界现代市政管理机构的出现与仿效摹本的设立 |
5.3.2 避暑地西方人自治机构的出现与对租界市政机构的效仿 |
5.3.3 避暑地西方人自治机构的现代市政管理职能 |
5.4 中国人现代市政管理机构的出现——避暑地近代中国人的组织机构 |
5.4.1 近代主流城市中国人现代市政管理机构的出现与发展 |
5.4.2 避暑地西方人自治机构的示范效应与中国人自治机构的出现 |
5.4.3 避暑地中国人官方管理局的逐步出现及其现代市政管理职能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避暑地建材及建筑符号统计分析与比较研究 |
6.1 避暑地建材统计分析与比较研究 |
6.1.1 墙体建材类型及特征、所占比例与时间分布 |
6.1.2 屋面建材类型及特征、所占比例与时间分布 |
6.2 避暑地建筑符号统计分析与比较研究 |
6.2.1 亭式构图类型及特征、所占比例与时间分布 |
6.2.2 拱券类型及特征、所占比例与时间分布 |
6.2.3 过梁类型及特征、所占比例与时间分布 |
6.2.4 坡屋顶、老虎窗类型及特征、所占比例与时间分布 |
6.2.5 栏杆类型及特征、所占比例与时间分布 |
6.3 避暑地建材及建筑符号与建筑活动的"地方性知识(LOCALKNOWLEDGE)" |
6.3.1 避暑地建材及其建构方式与建筑活动"地方性知识"的构造 |
6.3.2 避暑地建筑符号与建筑活动"地方性知识"的构造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语 |
7.1 避暑地形成发展的影响因素、发展阶段与主线 |
7.1.1 避暑地形成与发展的各类影响因素 |
7.1.2 避暑地建筑活动发展进程的5个阶段 |
7.1.3 避暑地建筑活动发展进程的不同主线 |
7.2 避暑地营造业、建筑师、组织机构与建筑活动的现代化进程 |
7.2.1 避暑地营造业、建筑师、市政机构的出现开启了建筑活动的现代化进程 |
7.2.2 避暑地建筑活动的现代化进程受到近代主流城市的辐射与影响 |
7.2.3 避暑地建筑活动的现代化进程相对于近代主流城市的发展滞后 |
7.3 避暑地建材及建筑符号与建筑活动的"地方性知识" |
7.3.1 避暑地建筑活动塑造了有别于近代主流城市建筑活动的"地方性知识 |
7.3.2 避暑地建筑活动塑造了各避暑地之间互异和具有特色的"地方性知识"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致谢 |
附录内容 |
(8)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 ——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垫偿制度构建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文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本文研究方法 |
三、研究综述 |
四、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创新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及其劳动关系变迁 |
第一节 城市化与建筑业的繁荣—“农民工”的语境 |
一、农民工的界定 |
二、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 |
三、建筑业的农民工 |
第二节 历史上的“民工”与当代“农民工”比较 |
一、历史上的“民工” |
二、历史上的“民工”与当代“农民工”比较 |
第三节 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劳动法律关系的深度分析 |
一、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劳动法律关系分析的意义 |
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 |
三、农民工与建筑企业劳动法律关系的深度分析 |
第四节 建筑企业走向市场与劳动关系剥离—“包工头”的角色 |
一、计划经济时期建筑企业劳动制度与劳动关系 |
二、建筑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与劳动关系变迁 |
三、包工头的历史演变和成因 |
第二章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与成因分析 |
第一节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现状 |
一、工资的概念和特殊保护 |
二、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现状和特点 |
三、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危害 |
第二节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成因分析 |
一、包工现象拉长劳动关系链条、虚幻劳动法上的雇佣关系—用人单位 的缺位 |
二、建筑企业垫资施工和地方政府滥用政府信用 |
三、农民工身份的模糊性、生存保障的二元性以及各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社会心理 |
四、权利救济程序的软化与农民工工资拖欠之间的联系 |
第三章 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 |
第一节 香港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 |
一、香港劳工立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 |
二、雇员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 |
三、对破产案件中欠薪保障的特殊规定 |
第二节 台湾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和工资权利的实现 |
一、台湾地区劳动立法对工资支付的一般规定 |
二、劳工工资权利的实现方式 |
第三节 香港、台湾工资保护法律制度的比较和借鉴 |
一、工资权利实现方式应该多样 |
二、工资垫偿基金制度是保护工资权利的重要方法 |
第四章 我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保障的实体法律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与包工形式转换 |
一、明确和实化建筑业劳动关系的不同观点及分析 |
二、建立和完善建筑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
第二节 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禁止建筑企业垫资开发 |
一、禁止政府建设工程政府信用的滥用 |
二、依法治理建筑企业垫资施工 |
第三节 建筑业行业内工资垫偿制度—以企业担保与共济为中心 |
一、实践中欠薪保障制度的三种模式 |
二、建筑业行业内农民工欠薪保障模式的选择 |
第四节 欠薪逃匿入罪的法理学分析与刑罚制度形成 |
一、欠薪逃匿入罪的必要性 |
二、增设欠薪逃匿罪的可行性 |
三、欠薪逃匿罪的构成要件和法条表述 |
第五章 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程序制度完善 |
第一节 劳动执法的边界—拖欠时间与情形背景下的执法理性 |
一、劳动监察制度应然性分析 |
二、劳动监察在处理拖欠工资问题上的执法边界 |
第二节 拖欠傲慢的治理—政府及其部门拖欠的应对 |
一、建立政府及其部门拖欠工资的政府负责制度 |
二、落实政府及其部门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 |
三、治理政府及其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其他手段 |
第三节 拖欠的代价—惩罚性赔偿制度 |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概述 |
二、工资拖欠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三、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现实意义和适用 |
第四节 工会的代言与代行—团体行动的力量与效果 |
一、工会代言与代行的理论基础 |
二、工会代言和代行的方式 |
第五节 简捷有效的权利救济机制构建 |
一、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
二、劳动争议审判制度的修正和创新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9)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研究 ——城乡一体化视野下的新型“统账结合”政策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选题 |
1.1.1 农民工养老保险:和谐社会视野下的重要"政策议题" |
1.1.2 农民工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框架下亟待化解的"政策难题" |
第二节 政策实践及研究取向的评述 |
1.2.1 各地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政策模式及评估 |
1.2.2 何去何从:农民工养老保险未来走向的争议 |
第三节 分析思路与基本框架 |
1.3.1 分析思路:如何破解农民工养老保险难题 |
1.3.2 研究内容与逻辑结构 |
第四节 资料来源、分析方法及重要概念 |
1.4.1 资料获取与分析方法 |
1.4.2 重要概念阐释 |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和不足 |
第二章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建立的必要性分析 |
第一节 城市农民工与农村社会的养老制度安排 |
2.1.1 土地与家庭养老保障功能日趋弱化 |
2.1.2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不适合城市农民工 |
第二节 城市农民工在就业地的养老保险状况 |
2.2.1 参保的基本情况 |
2.2.2 参保意愿和参保特征 |
2.2.3 总结与启示:为什么农民工参保率很低 |
第三节 建立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意义 |
2.3.1 获得养老保障权是城市农民工的基本权利 |
2.3.2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2.3.3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内需的需要 |
2.3.4 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
2.3.5 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区域差距的需要 |
第三章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模式选择 |
第一节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
3.1.1 农民工偏低的"城市化能力"与非正规就业状况 |
3.1.2 全球化的挑战:建构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国际政治经济因素 |
3.1.3 农民工的劳动供给总量和低素质人力资本的限制作用 |
第二节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模式的确立 |
3.2.1 政策模式 |
3.2.2 与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 |
第三节 政策模式的思路来源及思想原则 |
3.3.1 国际经验的启示:筹资机制与给付机制的多种组合模式 |
3.3.2 解放思想:寻找统账结合的"新形式、新机制" |
第四章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筹资手段分析 |
第一节 养老保险的双重征缴体制及税、费之争 |
4.1.1 养老保险的双重征缴体制与问题 |
4.1.2 主张养老保险"费改税"的主要理由与观点 |
4.1.3 坚持养老保险"缴费"的主要理由与观点 |
第二节 税、费的含义及本质区别 |
4.2.1 税与费的理论基础与基本区别 |
4.2.2 缴费还是征税:其他国家社会保险制度的启示 |
第三节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筹资手段:费及其政策意义 |
4.3.1 缴费制能够体现缴费和待遇之间联系的原则 |
4.3.2 缴费制符合农民工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政策框架 |
4.3.3 缴费制为进一步改革留下了"弹性"空间 |
4.3.4 缴费制符合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和政治环境的要求 |
第五章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费用分担分析 |
第一节 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能力分析 |
5.1.1 农民工的劳动力成本与企业竞争力 |
5.1.2 企业利润与养老保险缴费率的测算分析 |
第二节 城市农民工的养老保险缴费能力分析 |
5.2.1 城市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
5.2.2 城市农民工的消费状况 |
5.2.3 城市农民工缴费能力测算 |
第三节 政府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财政能力分析 |
5.3.1 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力 |
5.3.2 政府的财政支出结构 |
5.3.3 加快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证政府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财政责任 |
第四节 政府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财政投入量估算 |
5.4.1 相关技术参数的确定 |
5.4.2 财政补贴水平的测算 |
第六章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财务机制选择 |
第一节 DC型基金积累制下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面临的挑战 |
6.1.1 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存银行的弊端 |
6.1.2 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国债可能产生的问题 |
6.1.3 讨论和思考: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何去何从 |
第二节 名义账户制:欧亚七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践与启示 |
6.2.1 "名义账户制"的特点 |
6.2.2 名义账户制与传统的DB型现收现付制和DC型基金积累制的比较 |
6.2.3 "名义账户制"的运行效果和政策启示 |
第三节 名义账户制:农民工养老保险财务机制的选择 |
6.3.1 提供了良好的过渡性政策思路 |
6.3.2 符合"统账结合"的制度内涵 |
6.3.3 解决缴费"搭便车"现象和支付的"失控"现象 |
6.3.4 目前看得到的"最优化"的融资制度安排 |
第七章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转移机制探索 |
第一节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问题及人保部的解决方案 |
7.1.1 属地化分割与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难问题 |
7.1.2 人保部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政策思路 |
第二节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国际经验:欧盟的政策思路 |
7.2.1 欧盟公民资格制度:社会保障权利的共识 |
7.2.2 工作地主义: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的具体协作规则 |
第三节 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政策建议 |
7.3.1 借鉴欧盟经验的现实性与可行性 |
7.3.2 农民工养老保险实现转移的具体政策思路 |
第四节 政策建议的讨论 |
第八章 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影响力量及运行环境 |
第一节 价值与立场:相关政策行动者的影响 |
8.1.1 政府间的博弈行为与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 |
8.1.2 工会组织与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 |
第二节 关联与促进: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外部优化 |
8.2.1 城市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与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 |
8.2.2 中小企业发展与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 |
8.2.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走向与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2008年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新突破(论文提纲范文)
一、服务大局,培训内容紧扣中心工作 |
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的宣讲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宣传。 |
二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宣传教育。 |
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实现体面劳动的专项教育。 |
二、服务全国,出色完成全总交办任务 |
三、服务工会,上岗培训实行免费教育 |
四、服务基层,改进工会干部培训方式 |
四、工会经费收缴面面观(论文参考文献)
- [1]泉州市电信网络诈骗协同治理研究[D]. 何伟健. 华侨大学, 2020(01)
- [2]中共办报模式演变史研究(1921-1949)[D]. 陈龙. 暨南大学, 2019(08)
- [3]北京市A区工会组织管理困境及对策研究[D]. 李海霞. 北京理工大学, 2017(07)
- [4]抗战前后吉安县商会档案整理与研究[D]. 曾忠轩. 江西师范大学, 2017(03)
- [5]社会保险人研究[D]. 李秀凤. 武汉大学, 2016(08)
- [6]1912-1931年国民党湖南省级党组织研究[D]. 郑旗. 湖南师范大学, 2013(05)
- [7]中国近代避暑地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建筑活动研究[D]. 李南. 浙江大学, 2011(07)
- [8]中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权利救济制度研究 ——以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垫偿制度构建为中心[D]. 何雪飞.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
- [9]城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研究 ——城乡一体化视野下的新型“统账结合”政策思路[D]. 张伟兵. 南开大学, 2009(07)
- [10]2008年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的新突破[J]. 王连祥.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08(06)
标签:养老保险论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社会管理论文; 商业管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