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析中国古代的德治思想(论文文献综述)
李圣强[1](2020)在《《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德治思想始于西周之前,殷商也并非无“德”之朝,但德治思想在周朝的地位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天命从大邦殷到小邦周的转移,包括殷商遗民在内的天下臣民需要一个充分合理的解释,否则,天下将不会稳定,政权将不会长久。周统治者创造性地提出了“天命靡常”的思想,并将天命转移的枢纽系于“德”之上,即天命并非一成不变地佑护统治者已有的政权,而是会依据统治者的“德”进行取舍转移,也就是说“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周统治者用“德”的兴废存亡解释了夏、商、周三代政权的更替,周统治者视“德”为影响王权合法性构建的核心因素。《周易》古经成书于殷周之际是当今学界大多数人的共识。关于《周易》古经作者争论的一个共同之处就是,历代学者分析出的几位可能的作者均是治国者或参与国家治理者,而且都肯定周文王与《周易》有关。文王通过演易、编写卦爻辞和改革易筮系统,使掌握在殷人手中与天地鬼神沟通的渠道和权力转移到周人手中,新的易筮系统的使命就是要向天下宣传“天命更新”的原因和必然性,宣传不同于殷商的以“德”为核心的天命转移思想,周人视“德”为影响王权合法性与持久性的核心要素,而《周易》古经也因此成为了周初统治者为完成其克商、建国及治国理民之大业而宣传其治国思想的最理想的载体,《周易》古经也成为了周初统治者实践其德治思想的主要载体。尽管学界对《周易》古经是否涵有德治思想见解不一,如有的学者认为所谓《周易》古经的德治思想只是后人的解读,但《周易》古经成书的人文语境以及《周易》古经的性质可以提供足够的理由与证据证明《周易》不只是卜筮之书,而是在神秘的卜筮外衣之下体现文王与周公“德义”思想的教化之书、参与治国理民的王者之书。殷周之际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人文意识的觉醒,人的价值在人神关系中得以凸现,“人”在与“天”、“神”的相对关系中逐步占据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周统治者所讲的“天命”是以“民心”为其内核的,《周易》古经所蕴涵的民本思想与周统治者所推崇的民本思想是一致的,《周易》古经的德治思想,民本思想是基,周人治国理政主体思想中的民本意识在《周易》的卦爻辞中多有体现:《中孚》卦、《革》卦等讲说了孚信于民的意识,《困》卦、《震》卦、《蒙》卦和《家人》卦等蕴涵了“小惩大诫,教民明耻”的意识,《损》卦、《益》卦等讲述了“损上益下,让利于民”的意识,《谦》卦、《比》卦、《临》卦等讲述了“履谦有终,亲比万民”的思想等等。《周易》古经成书于忧患多难之世,“是故其辞危”,忧患意识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一个特有的道德价值观念、人文价值理想,最早、最鲜明、也最集中地体现于《周易》古经之中。忧患意识,标志着一种根源于高度历史自觉的社会责任感和敢于承担人间危难的悲悯情怀,以及对未来之发展当秉持的戒惧敬畏之心。初爻,位一卦六爻之下,事之始也,与二爻相比,又有不中、无为、不利出行之象,六十四卦初爻之辞对忧患意识体现的最多。处忧患多难之世,可以“潜龙勿用”,可以远难待时,虽不可妄动,但不能消极逃避,《周易》乃王者之书,其中蕴涵着建国者、治国者的理想与策略,《周易》告诫人们处忧患之时要以修德为本,正如孔颖达所云:“以为忧患兴德为本也。六十四卦悉为修德防患之事。”《周易》古经中“修德防患”、“进德修业”的思想,在诸卦九五爻之爻辞和《乾》之卦爻辞中得到了集中的体现,而《乾》卦六爻之时位更是描绘了一个完整的正心诚意、修德防患、进德修业的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处忧患之世之时,“潜龙勿用”、远难待时、谨慎思虑、韬光养晦是权宜之计,进德修业、德治天下才是统治者终极之目的。“以德配天”的思想,在西周时期占据了重要的政治地位,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树立并维护了西周时期统治者的政治权威,是当时治国理民的主要指导思想。周人“以德配天”的思想在《周易》卦爻辞中有着充分的体现,《周易》古经德治思想的最高境界就是“以德配天”,在《周易》古经的视野之下,具有“以德配天”精神和视野的人,践行“以德配位”之精神,因循天道,恪守自然规律,参赞天地之化育,以求“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之境界。《周易》古经与《易传》均有丰富的德治思想,但二者还是有明显的区别。《周易》古经中的德治思想重在具体的德治行为,以德治之术为主,《易传》中的德治思想则以“道”为主,重在建立宏大的德治之大“道”。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对《周易》古经的德性诠释是《易传》德治思想的核心内涵,从帛书《易传》的记载不难看出,孔子对“祝卜”与“德义”的先后关系问题是很明确的,孔子把人文性的“德义”置于祈神的“祝卜”之前。与《周易》古经一样,民本思想同样也是《易传》德治思想的基础,《易传》认识到了民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性,《易传》认为重民、养民、保民、安民才能成就大业。《易传》认为民众应该受到敬畏,统治者在国家管理过程中当限制王权、反身修德、损上益下、谦对万民、德主刑辅。《易传》把养贤视为效法天道的必然之举,养贤意义重大,它关系到国家管理是否成功。与《周易》古经相比《易传》的德治思想有了更为系统化的发展,而教化则是德治思想得以最终实现的最重要的实践过程。“易与天地准”,“穷理尽性以至于性命”,《易传》指导人们了解天道,使人的行为遵循天道的规范,以天地之大德为最高追求来规范与提高人们的道德境界,同时也是德治思想所要遵循的最根本的依据,“天人合一”是《易传》德治思想的终极追求。德治思想的突出特征之一就是其极强的实践性。春秋时期,在孔子眼中是“礼崩乐坏”、“天下无道”的时代。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纷纷探索治世救世之路,拨乱反正、安邦定国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共同追求,儒家也希望找到有效之策来挽救“礼崩乐坏”的现实和恢复混乱的社会秩序。《易传》接续《周易》古经,继续讲忧患治国之道,《易传》视忧患意识为立国长久的重要政治智慧。只是《易传》的语言风格与《周易》古经己经有了明显的差异,孔子及其后学的使命感、紧迫感蕴涵在《易传》的德治思想之中,相对于《周易》古经卦爻辞中德治思想的危而隐,《易传》德治思想的表达是直抒胸臆的,《易传》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卫国以德”的立国之策。西周王朝被儒家描绘为礼乐文明昌盛的理想时代,儒家以继承和弘扬周之礼乐文化为己任,对“天”的主宰亦即道德之义尤为关注,这在《易传》中更是深有体现。《易传》本着推天道以立人道的天人合一这一基本理论基础,研究与探索治邦安国之道、治乱兴衰的社会政治规律,而《易传》也反复强调其理论体系的履践性如“成务”、“大业”、“吉凶”等,也就是《系辞传》所云:“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己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这实际上就是指易学在实现国家与社会政治理想方面的具体实践性,而且《易传》的实践性要求是高于儒家其他典籍之上的。孔子及其弟子周游列国游说诸侯,以“克己复礼”为己任,推行其以德治思想为核心的治国方略,虽各路诸侯无一真正信服与实践,虽然儒家德治思想、治国方略在春秋战国时期没有真正实践于治国理民,但儒家对德治思想的探索使渊源于周初的德治思想更为完备与系统化,为西汉时儒家德治思想真正服务和实践于治国理民做好了坚实的准备。《易传》所构建的天人关系及对德治思想之探索为历代王朝之治国理政提供了与时俱进地的、因势乘变的理论上、思想上、哲学上的支持。汉代易学与《易传》有着极其紧密的关系,《易传》是汉代易学的主要思想基础与理论依据,汉代易学的主流是以“卦气说”为核心内容的象数易学。汉代易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其与政治的密切结合,汉代易学与政治的结合体现出易学服务于国家治理的极强实践性。易学既明天道又切人事,汉代易学与政治的结合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参与了汉代新的统治秩序的构建。武帝时期,大一统的政治局面基本形成,与这种局面相适应的统治思想呼之欲出,汉代将五经列为官方认可的大经大法,实际上开启了最高统治者“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新的政治运行模式。二是基于天人感应、阴阳灾变的神道设教体系的建立。天人之际、阴阳灾变学说最积极的意义在于士大夫阶层可借助“天意”来限制君权、匡救时弊。而《周易》象数易学与阴阳灾变学说合流,作为解释“天意”理论强有力的支持,重塑了新时代的政治伦理道德思想体系,这种蕴涵着丰富德治思想的政治伦理道德思想,以“天意”的名义履践德治思想,对统治者修德标准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神道设教不仅仅是对民众的教化,更重视对统治阶级的警示。三是即使在东汉末年之黑暗统治时期,易学仍不放弃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追求与探索。东汉末年是圣君贤臣皆无的真空时代,经学则成为统治阶级欺世盗名、谋取私利的工具,如此黑暗环境下注经派象数易学的鼎盛发展证明易学仍不放弃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追求与探索。东汉易学家尊崇易学圣贤的思想,致力于对《周易》经传文本的的整理和文辞的注释,探究《周易》经传的原始本意,力图重现先王、圣贤的易学思想及其治世之用。四是本于天道的德治思想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天人关系的思想体系自始至终就是《周易》古经特别是《易传》最为本质、最为核心的思想精髓。汉代易学的天人之学承继于《易传》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并继续发扬光大,使易学天人合一的思想体系更臻于完善,此与汉代独尊儒术之确立不无关系,也与两汉的政治需要相适应。天人合一、天人和谐有序是《易传》德治思想实践的终极目标。弘扬易学是宋代儒学复兴运动的主要组成部分。历朝历代中,宋朝集中了最多的贤臣,宋儒排斥佛老的“全身苟圣”、“弃道而忘天下国家”的风气,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精神和“以忧患之心,思忧患之故”的人文情怀是宋儒的突出追求。大多数的宋代易学名家同时还有另外一个共同点,他们同时也是治国理政的实际参与者、实践者,即亦儒亦吏,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程颐和苏轼等是主要代表。宋代易学家们致力于构建一个基于内圣外王思想指导下的实现王道之治的治国理政架构,易学的本质就是要开示开物成务之道,以程颐为代表的宋代易学家认为实现经世外王的王道之治包括三个重要因素:君圣、臣贤与典法。在致力于妥善解决内圣与外王的关系问题上,宋代的易学家各有所偏重,李觐、欧阳修和司马光重外王轻内圣,苏轼则偏重内圣轻于外王,周敦颐和邵雍虽致力于内圣与外王的有机统一但没有实现真正的贯通。二程先生集邵雍、张载和周敦颐等探索成果之大成,致力于对“明体达用”的进一步探索,致力于追求理与事的结合,其易学思想的核心归结为“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周敦颐是宋代易学从“达用”转到“明体”的关键人物,北宋五子中,程颐长期置身于政治旋涡的中心,其一生经历了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和徽宗五朝,对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自然有着切身的体会,以程颐为代表的宋代易学家们对内圣外王理想治世模式的追求是执着的,对“博施于民而能济众”的外王事业是坚持不懈的,对经世外王之路的探索是深入的,对君主无意圣王和臣僚互为朋党之残酷现实是无奈和忧患的,实践上的磨难阻止不了宋儒们致力于构建一个内圣与外王体用相依的完整的思想体系,明体者崇德,达用者广业,在易学德治思想体系的构建上,致力于从进德到修业、从内圣到外王的真正贯通。宋代易学家对《周易》经传德治实践的探索达到了先秦以后诸朝之顶峰,致力于实现进德与修业、内圣与外王的贯通,相对于汉唐对《周易》经世致用的看重,宋代易学家们更致力于阐发天人性命的贯通,更看重内圣与外王的统一。夏商周三代,文化一脉相承,有损益有维新,“德”的概念在传承中不断维新。历朝历代自周开创的维新传统没有断绝,各朝各代皆力图将三代开创的文化传统与本朝实际相结合,有传承又着意于创造适合当世的新文化,文化传承与维新的过程中一直维系的核心思想就是德治。周人将“德”确定为构建政权合法性的核心要素和政权转换之根本依据,从而奠定了德治思想的基础,此思想传至后世,绵延不绝,并历久弥新。儒家思想体系的总追求是以达于德为中心,儒家德治思想体系肇始于《周易》古经和周初先王,完善于《易传》等儒家典籍,弘扬于历代儒家。本于天道的内圣外王是儒家德治思想体系的实践性归宿,内圣外王与《易传》所推崇的进德修业、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是一脉相承的。内圣、进德、厚德载物是本于天道的形上的道德追求,外王、修业、自强不息是在道德追求指引下的德治实践。肇始于易学的儒家德治思想的内涵应该包括三个层次的组成部分:遵循天道的以人为本的伦理道德作为政治的基础;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修齐治平、以民为本、德主刑辅、富民安人等等则是具体的德治知行合一之实践;而教化则是德治思想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实践过程,既包括了进德与内圣的过程,也包括了修业与外王的过程。德治思想及其实践也不可避免地存有其局限性,历朝历代处于不同的统治目的,其德治思想的具体实践各有不同,《史记》中对当时朝廷的提倡儒术,常用一个“饰”字来描述,指出儒术在很多状态下仅仅用来作专制政治的装饰之用。也有统治者有“泛道德化”的倾向,认为道德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还有一种倾向是从德治走向了人治。德治思想及其实践局限性的原因既包括儒家自身的因素也包括后世统治者的因素。从儒家来说,后世儒家可能是认识到了先秦儒家的教训,即春秋战国时期没有一个诸侯国真正地实践过儒家的德治思想,后世儒家处于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重新处理了儒家与统治者的关系,即从先秦儒家的劝谏统治者发展到后世儒家的顺应统治者。如果走向了人治的方向,则德治的实践就会过多地依赖最高管理者之“德”,如果最高管理者不贤无德,那德治思想的真正实践是不可能完成的。从维系社会、治国理民的角度来看,道德教化不是德治的全部,德治与法治也不是并行的互不干涉的两套体系,德治与法治同为政治的两翼,二者是互为支撑、相辅相成的,都是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来调整社会关系、维持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治理。当然,德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德治与法治的关系、德治思想的内涵是与时俱进的,对德治思想内涵的探讨是永远具有价值而且是永无止境的。
孟凡昊[2](2020)在《儒家官德思想评析》文中研究指明儒家思想作为极具代表性的中国古典文化,不仅有效指导了中国两千余年的政治实践,更是传统中国人意识形态的集合。因此,对儒家官德思想的研究不仅可以以史为镜,以明民族之得失,更可以深度挖掘文化资源以资今用。儒家官德思想主要来源于自西周开始确立的德治思想,以及后世形成的儒家修身思想,同时儒家又通过道义性的入仕筹划将修身与德治政治相连接,将个人之修养与家国之命运相关联。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儒家官德思想是随着中央集权国家和文官官僚体系的发展而逐渐趋于系统,形成了以“仁民、忠信、中庸、奉公、勤政、慎廉”为主要内容的官德纲要。而官德思想养成方面,儒家高度个人道德修养和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了“立志于道、学思行并重,克己正心,内省自讼,知行合一,仕学相济”的官德修养方式。同时也对官德思想践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德才、义利”等问题进行了辩证阐述。在官德外在养成方面,儒家主要依靠科举制度、官箴文化以及凸显儒家道德精神的官德管理办法来进行推动。而对儒家官德思想的内容、历史流变以及养成方式进行分析,揭示传统官德修养的普遍规律有助于我国当代官德文化建设获得历史性启示。
周四丁[3](2020)在《国家治理的伦理维度》文中研究说明好国家是治理出来的,坏国家也是治理出来的。国家治理是国家治理者借助德治、法治等等手段进行国家整治的活动。要正确认识、理解和把握国家治理问题,我们应该首先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深入系统地探究和认知“国家”这一概念的内涵。“国家”不是黑格尔所说的那种抽象实体,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体地说,它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基础达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国家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更是不断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国家具有不同的特征,但它们也具有某些共同性;国家治理是所有国家形态获取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根本途径。国家治理不仅是一个实然意义上的政治问题,还是一个应然意义上的伦理问题。将国家治理视为一个伦理问题,这不仅意指人类的国家治理活动需要伦理的价值导航和护航,而且意指国家本身内含伦理精神。历史地看,人类创建国家的初衷和目的是为了自身的幸福;或者说,人类是基于一定的目的善创建国家的。国家的主要功能是分配社会资源,因此,分配正义往往是国家治理旨在实现的目的善。由于公配正义与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相通的,我们也可以将维护公民基本权利视为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为了实现分配正义,国家治理者往往诉诸德治与法治手段,这说明国家治理还内含工具善。德治强调治国理政者的道德素质与榜样示范作用。法治不仅要依法而治,还要依良法而治。法治之善是指法律应基于人性而不是完全顺应人性。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与工具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在现代政党政治中,国家治理需要由执政党来实施,因此,执政党党德在国家治理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执政党党德是通过执政党的制度建设状况和执政党党员的美德状况得到体现的。执政党的制度建设应该充分体现公正性,执政党党员应该培养奉献、忠诚、廉洁等等美德。作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自身的党德建设。国家治理也需要建立在良好的公民道德状况基础之上。公民道德状况的好坏,不仅反映一个国家的国民素质水平,而且会对执政党的国家治理活动产生深刻影响。在当今中国,我们党十分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其理由之一是要通过推进社会公德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家庭美德建设和个人品德建设,不断提高我国公民的道德素质,同时为新时代国家治理提供价值支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党坚持走制度建设和道德建设并驾齐驱的道路。国家治理不仅涉及国内事务,而且涉及国际事务。当国家治理活动延伸到国际领域的时候,它应该受到国际伦理的规约。国际伦理要求世界各国正确认识和处理国与国之间的伦理关系以及国家与国际社会的伦理关系,其实质是要求世界各国以合乎伦理的方式认识和处理国家利益与国际利益、民族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具有深厚的国际伦理意蕴,它反映了当代中华民族对国家、国际关系、世界格局、国际正义、人类文明等等进行伦理认知所达到的国际伦理境界。
周亚楠[4](2020)在《“明德慎罚”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文中研究表明在法律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次的发展都将定格为历史。中国法律文化的建设进程与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及法律制度密切相关,且中国古代产生的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本就是中国法律文化中的一部分。我们只有不断追溯过去,展望未来,站在历史的角度看待每一次的进步,这样才能够不断提高水准获得人类更多地法律实践的经验,为当今社会的法律文化建设提供更好的借鉴模式。而在诸多的优秀法律思想理论中,西周时期的“明德慎罚”思想便极具代表性,数千年前的统治者以德政来统摄天下,以慎罚来指导法律适用,这无疑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都是一个重大突破。不仅如此,这一思想对于历史上的其他法律思想理论的产生及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法制建设进程都产生了非常显着的影响。所以,对这一思想学说进行更进一步探究是非常有必要的。文章主要是从四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对“明德慎罚”思想内容及内涵的阐述。从“明德慎罚”产生的历史条件出发,探究这一思想产生的历史原因及这一思想学说所包括的思想内容与思想内涵分别是什么,到最后对这一思想的特点和时代意义进行归纳分析。以此对其本质有所理解和把握。第二部分是介绍“明德慎罚”思想产生以后对中国古代法制思想所产生的影响。分别对西周之后儒家的“德治”思想,以及秦汉、唐宋、明清等各个历史时期的法制思想展开论述,让读者更深一层理解这一思想学说的价值影响。第三部分主要围绕“明德慎罚”思想对历朝历代法制实践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入手,尤其以西周、秦汉为重点,对唐宋、明清则为简略探究。追溯这一思想在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价值体现。而最后一部分则联系实际,剖析这一思想在当代治国理政和法治建设中的价值指导作用。此外,文章通过对相关学术资料的整理及收集发现,对“明德慎罚”这一思想所进行的研究大多数以局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着某一个时期、某一部古典文献或某一位历史人物为着手点进行探究,而本文旨在从宏观上对这一思想进行整体把握,从思想的孕育到思想的确立、成熟、发展,再到该思想理论对各个朝代的法律制度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最后对当代的借鉴意义,都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论述,虽不能做到细致入微,但仍可以使读者对这一思想有较为清晰的了解,能够在历史的长河中对“明德慎罚”这一思想进行合理的定位与思考。
田兆军[5](2019)在《良法与善治:“法治”价值观的当下解读》文中认为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范畴之一,所指不仅是一种治国理政的方式,一种社会治理模式,更是社会成员共同的信仰。它是对德治的超越,并促使德治的现代转型;它的构建是基于一种普遍性思维,处处闪耀着自由、民主、平等和公正等价值观的光辉;良善的法律自在其中,是法治存在的前提,完善的政治统治和社会治理则是法治发展的目标,也是其发展的必然,二者的结合,构筑了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当下的内涵。
陈沫[6](2019)在《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的融合 ——黄宗羲政治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黄宗羲是古代中国第一个对封建君主专制进行猛烈抨击,并提出整体性改革方案的政治思想家。他政治思想的形成,既得之于他对历史兴衰变化和明朝亡国教训所进行的深刻地反思,也得之于他本人切身经历过的政治实践活动。他所处之明末清初时期,是由于政治腐败、异族入侵造成的所谓“天崩地解”、朝代更替的重要的历史转折时期。他以强烈的忧患意识,对君主专制政体的弊端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并力求在此基础上探索和建立一种具有高度民本主义和法治精神的政治制度。本文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运用文献研究、历史分析与哲学思辨相结合的方法,将黄宗羲重新置于他所处之历史环境中,在明确其政治思想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厘清其内在逻辑关系,在与其他政治思想家相关思想的比较中阐发其政治思想的主要特征,揭示其政治思想所具有的理论价值、理论局限与现实意义。黄宗羲认为,当时社会政治弊端的根源在于君主的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的制约,缺少一个能体现“王在法下”的法治精神的民主政体。在他看来,人类社会初期既没有国家政府也没有君主,但人们可以享有天赋的自然权利。人们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才甘愿建立起国家政府,进而推举出君主;君主应当是一个能保障民众之公利的“舍弃自身利益的辛苦之人”。而“三代之后”君主专制的社会里,君主反而成了天下民众的主宰,黄宗羲进而深入思考与批判了专制君主对民众公利的侵占。他指出封建君主罢黜宰相,将集权归于一身的行为是对官制合理性的极大破坏。不仅如此,封建君主还以“君臣大义”施压于知识分子,使他们丧失了儒家传统的政治抗议精神,造成了人格的扭曲。黄宗羲最杰出的着作非《明夷待访录》莫属,该书也被认为是中国的《人权宣言》。他在《明夷待访录》中提出和详尽阐发了其体现着民本主义和法治精神的政治改革构想,包括以法治制约君权,使学校具有立法参政权,改革土地及军事制度,推广全民教育等。他所构建的这一体现着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的政治体制,堪称是他对那个时代所作出的最具独创性的贡献。他的一些具体政治改革措施虽然在当时无法实现,但无疑也是具有极大合理性和现实可行性的。黄宗羲的政治思想虽然被视为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民本主义思想的巅峰,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着阶级和历史的局限。他理想中的政治模式是圣王依靠宰相与士人阶层的辅佐对国家进行统治,走的还是上层精英治国之路。他试图以法制对君权加以限制并对士人阶层的权利予以扩大化,他的政治改革构想本质上还是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改良。作为中小地主阶级和市民阶层的代言人,他在整个政治改革构想中并没有真正赋予普通庶民以政治权利。即便是最贴近庶民政治的郡县学官制度,能够参与地方政事的主体还是士人与缙绅,作为民本思想主体的普通庶民在其中还是没有得到参政议政的资格。黄宗羲对庶民有着深切的同情与关怀,却没有更多的认同感,他也认识不到人民群众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他将江山社稷的兴衰系于圣王与圣贤所具有的先验性的学识和道德之上,这实在是对道德主体自觉性的过分夸大,所以说他在历史观上也存在唯心主义倾向。黄宗羲的政治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他的政治思想是清末经世派和早期维新派推行改革的理论依据,也是维新派倡导民权运动的原动力,其后又成为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进行民主革命的思想武器。在新时代以唯物史观为指导,充分挖掘黄宗羲政治思想中所蕴含的宝贵理论资源,对我们现今的民主政治建设、法治及德治建设以及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方面也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
奚欢[7](2019)在《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当下,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已然成为人类社会的一项基本问题。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就如何汲取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丰富的刑教思想,以便于更好地为犯罪预防控制体系构建服务。这不仅是个具有挑战的实践研究,还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研究。自犯罪产生之日起,人类便在不停歇的与之进行斗争。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中外各国学者均对该系列问题的解决做出过诸多努力,其中不乏一些优秀的观点和理论。当然,从战略角度上来看,治理犯罪效益最高的手段是预防。文章主要探析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的联系。在国家治道方略上,“教化”一直是基本的实践模式。在“德”与“刑”之间,教化实践并非只是德治的专属途径,在法治之中也存在着深刻教化目的,由此形成独特的“以刑辅教,刑教一体”的刑教思想。不难发现,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刑教思想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之处,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犯罪预防理念。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现实需要,围绕主旨,文章从四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发掘出刑教思想中关于犯罪预防控制的内容和理论,进而正确认识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之间的联系。目前有关“刑教思想”的研究相当少,仅仅在论及儒家教化之道时有所涉及。本文通过对中国传统刑教思想理论实质的分析和研究,在探讨我国传统刑教思想及其方式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刑教思想”的概念,即我国在以儒家思想为基础的国家治理过程中所包含的法律教化思想。接着通过对比分析刑教与教化的关系,认为刑教在儒家治国理政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并反作用于教化本身。然后通过对中国古代主要时期的刑教思想发展的归纳,总结出其发展规律。在研究我国古代刑教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脉络的同时,对其理论内核“德主刑辅”进行研讨。通过对“德主刑辅”思想观点的来源进行学术史的梳理和儒家思想中“德”与“刑”的关系重新分析研究,总结出“德主刑辅”中的“德”和“刑”的关系并非以往认为的,是治道手段的主次关系,而是治道层次间的关联关系。为了更好地掌握传统刑教思想中蕴含着的犯罪预防控制理念,对我国传统刑教思想社会控制功能的考察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了解中国古代重要时期利用刑教思想对犯罪预防控制方法产生的具体影响,就如何在当下对刑教思想之精髓进行有效地扬弃继承和转化创新进行了思考。由于民众对优秀传统法文化的认同和承袭,使我们讨论刑教思想古为今用成为可能。汲取传统刑教思想的精髓,实现传统刑教思想与我国社会现实更好地契合,尤其是发挥刑教思想在犯罪防控方面的作用,进而彻底摆脱封建思想的束缚,是价值转换的目的所在。文章最后,从当下我国预防犯罪的实际出发,探讨了如何将刑教思想融入当代犯罪防控体系的构建中。在分析了传统刑教思想与现代犯罪预防犯罪理论存在着契合的基础上,从我国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实然状态出发,论述了在新中国成立后曾经出现以及正在发生的犯罪防控措施。并对此进行了反思和总结。最后从传统里走出来归纳出当前犯罪防控应如何体现刑教思想。综上,从现代刑法的规范学角度出发,研究古代中国教化伦理思维对刑事法治规范思维的渗透,从中发掘传统刑教思想中的精神实质,此举对我们在研究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完善和创新之时,具有启发意义和借鉴价值。
李玉[8](2019)在《唐代德法结合及其历史借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古代德法思想源远流长,周初,宣扬“以德配天”,“天命惟常”,国家治理遵循“明德慎罚”,统治者借助天命披上神明的外衣,而天命的变化需要依据于道德,统治者的权力也需要有德的统治。“刑起于兵,法源于礼”,法律最早依托于战争而产生,又与礼密切联系,正式的法律是从夏朝制定的禹刑。自周朝起,提出“礼乐刑政”,“明德慎罚”,将德法结合进行综合治理。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主张礼治,实行仁政,个人道德要求为克己,忠恕以及中庸;法家的“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等,秦汉以降,儒法合流为德法结合创造了基础,主张引礼入法,引经入律,实行春秋决狱,促进儒家道德伦理与法律结合。至唐代,唐律作为封建法典的代表作,总结历代立法成果,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以德礼为本,政教为用为立法思想,用儒家经义对律文进行解释,统一法律标准和法律解释,形成律、令、格、式合编体例,完善法律适用,更好的将传统道德观念与法律相结合,实现法律儒家化。而进入新时代,随着文化多元化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影响,致使道德缺失,优秀传统道德理念被忽视,致使法治进程缓慢,缺乏法治的伦理基础,法治建设的成本和难度加大。因此,建设法治国家,不仅要完善法治,更要加强道德建设,注重道德的基础和促进作用,建构社会主义道德,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对唐代德法结合进行分析论证,第一部分主要对德治与法治,以及德法结合基本理念的界定。德起源于礼,其具有丰富的内涵,德包括政治道德和个体道德,德有向往美好,向善之意,而有德之人具备知、仁、圣、义、中、和等品德。古代社会将德作为天命与政权的媒介,得民心者得天下,以德配天。德治是在其政治道德发展而来,即道德的统治,主张为政以德,以德化人,德主刑辅,实行道德教化,并且维护三纲五常。法与刑和律关系密切,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等同,是指客观公正的规范,也指神明裁判,字面含义是平之如水,去不直。礼是法的价值核心,在一定程度上也被当作法,规范民众行为。而法治即法的统治,荀子主张的“以法治国”,法具有普遍性,至上性,公开性,确定性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就是诸事一断于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道德与法律作为两种治国方式,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交融的,不论儒家主张的德治还是法家主张的法治,他们有共同的目标就是维护封建君主专制,维护皇权统治,不过采取的方法有所偏重。德法结合是德治与法治的发展,即道德和法律相结合,以德促法,以法护德,共同进行国家治理。道德与法律作为治国手段,各有其功能,在国家治理时分别发挥作用,他们相互补充,共同作用。第二部分对我国古代德法关系进行历史考察,深入了解我国德、法发展历程,并得出德法结合是历史的必然。夏、商、周时期是德与法的发端,德与法的起源都与祭祀有密切联系,即与礼有关,礼也是早期的德和法,随着社会发展,法也逐步分离出来,形成自己法律体系。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儒墨道法对立,德治与法治之战便拉开序幕,法家的法治主义以法律强制力为后盾,使得国家快速复兴,成为当时主导思想。汉代以降,因秦王朝施行严刑峻法使得农民矛盾激化,贵族利益受损,最终国家颠覆,汉朝吸取教训,采纳儒家德治,重视道德教化,但是也注重法治,主张春秋决狱,开始法律儒家化。至唐代时,统治者注重总结历史经验,道德和法律不可偏废,尤其注重修法典,并将儒家经典作为议疏来解释法律,完成法律儒家化,实现德法结合。宋代以及此后各个朝代皆沿袭此种传统,儒法结合成为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普遍方式。第三部分是对唐代德法结合的基础和形成过程的研究。首先,唐代德法结合有着深刻的思想基础,即中国传统人文精神,包含:运用天人合一理论将国法,人情和天理相联结,以民为本,注重民生成为国家德法结合的思想基础。其次,礼治思想是德法结合的媒介,法律是礼的外在表现,道德是礼的精神内核,礼将道德与法相联结,实现两者结合,德主刑辅,成为古代指导立法的根据。最后,研究唐代德法结合的形成过程,这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联系。隋朝滥用法度,专横残暴使得失民心,唐朝历代君主以史为鉴,吸取教训,以民为本,健全法制,并且为了同一法律适用,以儒家经典作疏议来解释法律,将伦理道德法律化,德法结合共同进行社会治理。第四部分主要对唐代中德法结合进行的分析。以唐代法律为研究对象,研究唐代德法结合,主要从立法,司法,执法,守法以及监察来分析。立法方面,其指导思想是德礼为本,刑罚为用,儒家道德伦理作为立法原则,实现儒家法律化。司法方面,严格司法,恤刑慎刑,唐代具备完善的司法体制,在实践中,注重将伦理道德与法律一起适用,善于道德教化和感化民众,使人向善。执法守法方面,严格依法办事,主张从上至下守法,同时对于执法方式讲求道德教化,对老弱病残等特殊情况给予特殊待遇。监察方面,严格吏治,严格官员的管理和对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制裁,加强官吏的职业道德培养。第五部分是唐代德法的历史影响以及第当代启示。唐代德法结合的目的是维护封建专制统治,维护纲常伦理,为了实现道德教化,以法律来促进道德礼教的深入人心,注重实体正义,却忽视法律程序。德法结合成为中华法系一大特色,巩固了儒家地位,对后世以及国外产生深远影响。由于市场经济以及文化的多元导致当代法治建设缺乏基础的道德基础,而唐代德法结合的立法理念以及成功的道德教化,可以为当代法治建设有着一定借鉴。首先,在立法上,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加强道德建设,以德促法;其次,完善司法,借鉴唐代诉讼制度,完善当代调解制度,用优秀的道德文化以及乡规民约来促进纠纷的解决。最后,加强吏治,实现官员自律与法律规制相配合,重视学校的道德教育,逐步加强法治的道德基础和社会氛围,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苏思达[9](2019)在《《尚书》中德治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德治是《尚书》的主要思想,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尚书》中德治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整合,挖掘其在当今社会的价值。本文从德治思想的渊源和依据、德治思想的内容和德治思想对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民族文化滋养三个角度来解析《尚书》中的德治思想。德治思想来源于夏商时期对天的崇拜并在商周之际从天命崇拜向以德配天过渡。德治思想的现实依据是周代统治者对夏商亡国的反思和周初复杂政治形势的应对。德治思想的本质是民本思想,德治与法治并用是德治实践的保障;祭祀占卜则使君王明确自己承祖先继后世的责任,为得到天地山川诸神和祖先的福佑,必须修德,所以《尚书》中的祭祀占卜也是德治的重要手段。本文的创新之处之一是将祭祀占卜作为德治的措施,之二是将《尚书》中的德治思想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从以人民为中心、法治与外交、干部队伍建设等角度分析《尚书》中德治思想对今天治国理政的借鉴与滋养作用,这也是本文的主要意义所在。
杨霄[10](2019)在《中西法律文化视野下的“德法并举”》文中研究说明在任何一个社会当中,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中的重要系统。如何处理德法关系在任何时期、任何国家都是一个重要议题。而这个问题在中国显得格外的明显。德治和法治的关系该如何处理是当下中国法治所急需处理的现实问题。若要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就必须明白中国的“德”的概念是什么,在中国,“德”的概念并不简单。经过商代的出现,西周的发展以及春秋战国的成型,中国文化语境下的德产生了极其丰富的含义。笔者认为,“德”在中国至少有三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政治含义,是中国古代的政治家们为了约束政治权力而依据道德准则制定的一系列的政治规则。第二层含义是哲学含义,这种哲学含义是指人合乎自然,合乎德性的生活。而第三层含义才是我们所熟知的道德含义,然而,这种道德与现代道德还是有区别的。中国古代的道德是建立在儒家伦理教条以及个地方所遵循的古老习惯之上的,因此带有非常浓厚的伦理气息。而这直接产生了中国古代特有的“德治”传统,政治概念为德治传统中政法一体的传统提供了基础,哲学概念为德治中天人合一的理念提供了依据,而儒家的伦理教条则为德治传统提供了思想渊源,成为了德治的灵魂和中轴骨。在德治传统下,德法之辩相对比较简单。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辩因为各家各派对“德”的分析不同而极其丰富。春秋战国以后,德法之辩就在儒家的指引下变得越发的单一了。然而,西方世界对“德”,对德法关系的认识以及建立在德法关系之上的法治传统都与中国不同。首先,西方对德的定义相对比较单一,在古希腊时期,伦理学就独立于哲学而存在了。尽管在古典时代和中世纪,这种“德”受到宗教和哲学的影响。但是,其含义是相对单一的,德就是指道德。但不同于“德”的含义的单一,西方世界德法关系却十分丰富。在这种争辩中,西方的德法关系走向了法治的道路。中西德法模式的差异,也成为了今日中国法治道路上的一个问题,那便是当今中国法治现代化与传统德治之间的矛盾解决问题,笔者认为,该问题的出路便是在坚持现代化法治建设的同时,重视地方习惯法的发展,做到法治下的德法并举。
二、浅析中国古代的德治思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析中国古代的德治思想(论文提纲范文)
(1)《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的意义 |
二 《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研究情况综述 |
三 本文的写作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德”与殷周之际王权合法性的构建 |
一“政治上革命,文化上维新”,周对殷商的继承与发展 |
(一) 法先王 |
(二) 周承殷制 |
(三) 盛德必百世祀 |
二 商周人神关系的演变与周初的人文觉醒 |
(一) 巫觋政治 |
(二) 商人的鬼神观 |
(三) 从卜与筮的差异看商周人神关系的变化 |
三 “德”是影响王权合法性的核心因素 |
(一) 殷商并非无德 |
(二) 殷鉴与保民思想 |
(三) 周人天命思想中的“德性基因” |
(四) 周人对王权合法性的认识 |
第二章 《周易》古经的德治思想 |
一 《周易》是王者之书 |
(一) 关于《周易》古经作者及成书时间的争论 |
(二) 关于《周易》古经哲理性的争论 |
(三) 关于《周易》“德义”思想的疑问 |
(四) 《周易》是指导治国理政实践的政典 |
二 《周易》古经的“德”释义与民本思想 |
(一) “孚”信于民,利涉大川 |
(二) 损上益下,让利于民 |
(三) 履谦有终,亲比万民 |
(四) 小惩大诫,教民明耻 |
三 以修德为核心的忧患意识 |
(一) 诸卦初爻蕴涵的忧患意识 |
(二) 忧患之时,修德为本 |
四 德位相配 |
(一) “天命靡常”与“以德配天” |
(二) 以德配位 |
第三章 《易传》的德治思想 |
一 从孔子易学观的转变看《易传》的以“德”释易 |
(一) 孔子与《周易》的关系 |
(二) 从帛书《易传》看孔子易学观的转变 |
(三) 《易传》对《周易》古经的德性诠释 |
二 德治的依据——天地之德 |
(一) 《易》与天地准之“天” |
(二) 天地之大德曰生 |
三 《易传》的民本思想 |
(一) 劳民劝相 |
(二) 裒多益寡,施禄及下 |
(三) 圣人养贤以及万民 |
(四) 德主刑辅 |
四 《易传》的教化思想 |
(一) 神道设教 |
(二) 《彖传》的教化思想 |
(三) 《象传》的教化思想 |
五 《易传》的修德思想 |
(一) 《易传》认为《易经》是圣人以“德”治天下之书 |
(二) 从《系辞传》“三陈九德”看“修德” |
(三) 损上益下,修德思想发端于对王权的限制 |
六 《易传》德治思想的终极追求 |
(一) 顺天应人 |
(二) 天人合一 |
第四章 《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的政治实践 |
一 “礼崩乐坏”时代,《易传》对恢复社会秩序的探索 |
二 汉代易学与政治的紧密结合 |
(一) 易学与汉代统治秩序的构建 |
(二) 易学与汉代的神道设教 |
(三) 东汉易学家对理想政治制度的追求与探索 |
(四) 本于天道的德治思想的构建 |
三 宋代易学的政治实践 |
(一) 教化是德治思想最重要的实践过程 |
(二) 内圣外王与进德修业是一脉相承 |
(三) 宋代易学对“内圣”的追求和“外王”的实践 |
第五章 德治思想的实践意义和局限性 |
一 德治思想的实践意义 |
(一) 《易经》,是为廉吏谋修身,非为贪官谋私利 |
(二) 重视“关键少数”的道德建设引领作用 |
(三) 文王克商方略对当下内政外交的借鉴意义 |
二 德治思想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一) 古籍 |
(二) 现代着作 |
(三) 相关论文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相关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儒家官德思想评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第一章 儒家官德思想的理论资源 |
第一节 以德为本:儒家为官治政之价值引领 |
一、以德配天的德治思想渊源 |
二、为政以德:儒家为官责任所在 |
三、德主刑辅:儒家为官治政之基本原则 |
第二节 修身与入仕:儒家官德养成的内在路径 |
一、官德:儒家修身思想的主体指向 |
二、入仕:儒家为官的道义性筹划 |
三、内圣与外王:儒家官德修养之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儒家官德思想主要内容 |
第一节 儒家官德思想之历史流变 |
一、先秦至两汉:儒家官德思想之奠基 |
二、魏晋隋唐:儒家官德思想之整合 |
三、两宋:儒家官德思想之成熟 |
四、明清:儒家官德思想之繁荣与解构 |
第二节 儒家官德思想纲要 |
一、仁民之德 |
二、忠信之德 |
三、中庸之德 |
四、奉公勤政之德 |
五、慎廉之德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儒家官德思想内在养成及外在推动 |
第一节 儒家话语体系下的官德内在养成方式 |
一、立志于道,学思行并重 |
二、克己正心,内省自诉 |
三、知行合一,仕学相济 |
第二节 儒家官德养成之内在规范 |
一、德才之辩的实践抉择 |
二、义利之辨的道义考量 |
第三节 儒家官德养成之外在推动 |
一、科举入仕:儒家为政先学论的具体实践 |
二、儒家思想与官箴文化 |
三、以礼入法的官德管理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儒家官德思想之评价及当代启示 |
第一节 儒家官德思想之评价 |
一、儒家官德思想积极意义 |
二、儒家官德思想的历史局限 |
第二节 儒家官德思想的当代启示 |
一、转变官德修养观念,丰富官德建设内容 |
二、优化官德教育体系,发挥柔性自律效应 |
三、优化官德管理体系,实现刚性他律约束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3)国家治理的伦理维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论文选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 |
二、论文的研究思路与主要观点 |
三、论文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一章 国家治理与人类伦理价值诉求的关联性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 |
一、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国家观批判 |
二、国家内部的伦理关系 |
三、国家向个人提出道德要求的权力 |
第二节 人类进入国家状态的善目的 |
一、人类创建国家的最初愿望 |
二、国家发展与国民的获得感 |
三、人类对理想国家的不懈追求 |
第三节 国家之善与善治之善 |
一、国家治理的核心伦理问题 |
二、善治对国家之善的增进作用 |
三、恶治对国家之善的破坏作用 |
第二章 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与工具善 |
第一节 国家治理的目的善 |
一、分配正义:作为国家治理的目的善 |
二、分配正义与公民权利的相通性 |
三、分配正义与国家利益的一致性 |
第二节 国家治理的工具善 |
一、国家治理对工具善的依赖性 |
二、德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工具善 |
三、法治:作为国家治理的另一种工具善 |
第三节 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与工具善的关系 |
一、国家治理目的善与工具善的相互依赖关系 |
二、国家治理目的善与工具善的相互制约关系 |
三、国家治理的目的善与工具善的相互促进关系 |
第三章 执政党党德对国家治理的价值引领作用 |
第一节 执政党党德的价值特性 |
一、执政党党德的先进性 |
二、执政党党德的民族性 |
三、执政党党德的人民性 |
第二节 执政党党德的制度伦理之维 |
一、执政党制度与执政党党德 |
二、执政党制度的人民性 |
三、执政党制度:国家治理的价值保障 |
第三节 执政党党德的党员美德之维 |
一、执政党党员美德与党德 |
二、执政党党员的核心美德 |
三、执政党党员美德:国家治理的价值榜样 |
第四章 公民道德建设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
第一节 社会公德培育与国家治理 |
一、社会公德的涵义与主要内容 |
二、社会公德与国家文明 |
三、社会公德建设与国家发展 |
第二节 职业道德培养与国家治理 |
一、职业道德的涵义与主要内容 |
二、职业道德的核心:工匠精神 |
三、职业道德建设对于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家庭美德建设与在国家治理 |
一、家庭伦理与家庭美德 |
二、爱:作为家庭美德的核心 |
三、家庭美德建设与国家治理的一致性 |
第四节 个人品德塑造与国家治理 |
一、个人品德在公民道德中的重要性 |
二、个人品德的主要内容 |
三、个人品德建设与国家道德建设 |
第五章 国家治理向国际领域延伸的伦理规约 |
第一节 国家治理问题与国际伦理问题 |
一、国际社会:超越国家的伦理实体 |
二、国家治理与国际治理的价值边界 |
三、国际伦理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
第二节 国家主权与国家的国际道德责任 |
一、国际伦理的内涵与要义 |
二、主权国家的国际伦理建设责任 |
三、主权国家参与国际伦理建设的路径 |
第三节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伦理意蕴 |
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提出的伦理动因 |
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的内涵与内容 |
三、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方案的国际伦理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明德慎罚”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 研究目的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历史分析法 |
三 实证分析法 |
第四节 基本思路与可能的创新 |
一 基本思路 |
二 可能的创新 |
第一章 “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与内涵 |
第一节 “明德慎罚”思想产生的历史条件 |
一 天命转移的“以德配天”说 |
二 从“以德配天”到“明德慎罚” |
第二节 “明德慎罚”思想的内容与内涵 |
一 “明德慎罚”思想内容 |
二 “明德慎罚”思想内涵 |
第三节 “明德慎罚”思想的特点和时代意义 |
一 “明德慎罚”思想的特点 |
二 “明德慎罚”思想的时代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明德慎罚”对中国古代法制思想的影响 |
第一节 在“明德慎罚”思想基础上所形成的儒家“德治”思想 |
一 “为政以德”的德治思想 |
二 “以德服人”的王道思想 |
第二节 “明德慎罚”对秦汉法制思想之影响 |
一 对秦代法制思想的影响 |
二 对汉代法制思想的影响 |
第三节 “明德慎罚”对唐宋明清法制思想之影响 |
一 唐宋时期之“德本刑用”思想 |
二 明清时期之“明刑弼教”思想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明德慎罚”对中国古代法制实践的影响 |
第一节 “明德慎罚”对西周法制之影响 |
一 预防犯罪 |
二 恤刑、省刑制度 |
三 “中正”、“慎罚”之刑法原则 |
第二节 “明德慎罚”对秦汉法制之影响 |
一 “明德慎罚”对秦代法制之影响 |
二 “明德慎罚”对汉代法制之影响 |
第三节 “明德慎罚”对唐宋、明清法制之影响 |
一 “明德慎罚”对唐宋法制之影响 |
二 “明德慎罚”对明清法制之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明德慎罚”思想的启示 |
第一节 与当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联系 |
一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涵 |
二 “明德慎罚”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体现 |
第二节 对当今法治建设的启示 |
一 有效处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打击犯罪的关系 |
二 不断协调打击犯罪与教育服刑人员的关系 |
三 正确调整我国相关刑罚体系设置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致谢 |
(5)良法与善治:“法治”价值观的当下解读(论文提纲范文)
一、德治——在法治中涅盘 |
二、普遍性——一种对法治的认识论 |
三、文本创新与社会化:中国法治建设之路 |
(6)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的融合 ——黄宗羲政治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1.1 黄宗羲其人 |
1.1.2 选题依据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状况 |
1.2.2 国外研究状况 |
1.2.3 对国内外研究状况的评价 |
1.3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1.3.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2 论文框架结构 |
2 黄宗羲政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与理论渊源 |
2.1 黄宗羲政治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 |
2.1.1 明末清初鼎革易代 |
2.1.2 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及缓慢发展 |
2.1.3 传统思想文化的嬗变与启蒙思潮的兴起 |
2.2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理论渊源 |
2.2.1 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与民本主义 |
2.2.2 方孝孺的民本思想与对君主专制的批判 |
2.2.3 王阳明心学之主体性思想 |
3 黄宗羲对君主专制制度的批判 |
3.1 专制君主对人民权利的侵夺 |
3.1.1 君权之起源及其正当性 |
3.1.2 君权背离之批判 |
3.2 专制君主对官制合理性的破坏 |
3.2.1 专制君主对相权的侵夺 |
3.2.2 胥吏与宦官之弊端 |
3.3 专制政体对知识分子与思想学术的压迫与阻滞 |
3.3.1 专制政体以“君臣大义”对知识分子进行压迫 |
3.3.2 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和思想学术的压抑与阻滞 |
4 黄宗羲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相结合的政治改革构想 |
4.1 以法治制约君权 |
4.1.1 专制之法乃“非法之法” |
4.1.2 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
4.2 学校双重行政职能之构建 |
4.2.1 使学校参与立法 |
4.2.2 以学校制约行政权力 |
4.3 改革科举制度以选贤任能 |
4.3.1 对科举制度的历史审视 |
4.3.2 选贤任能的“取士八法” |
4.4 改革军事制度以加强区域自治及富国强兵 |
4.4.1 设置方镇以抵御夷狄及制衡皇权 |
4.4.2 改革兵役制度以富国强兵 |
4.5 以制度保障民众生存与受教育之权益 |
4.5.1 民众生存权益之保障 |
4.5.2 民众教化方式之变革 |
5 对黄宗羲政治思想的评价 |
5.1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理论价值 |
5.1.1 对传统君臣伦理观之超越 |
5.1.2 对政权合法性的诉求和对君主权力再分配的改革构想 |
5.1.3 民本的极致与民主的萌芽 |
5.1.4 对家国天下之再认识 |
5.2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理论局限 |
5.2.1 阶级局限 |
5.2.2 唯心史观 |
5.2.3 历史与时代的局限 |
6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历史影响与现实启示 |
6.1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历史影响 |
6.1.1 清末经世派与早期维新派改革的理论依据 |
6.1.2 维新派倡导民权的原动力 |
6.1.3 资产阶级革命派民主革命的思想武器 |
6.2 黄宗羲政治思想的现实启示 |
6.2.1 保障民生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
6.2.2 “有治法而后有治人”与当代法治、德治建设 |
6.2.3 坚持文化自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
7 结论、创新点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一)国内硏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现实实践意义 |
第一章 传统刑教思想的理论实质 |
第一节 传统刑教思想的内涵 |
一、传统刑教思想的概念 |
二、刑教与教化的关系 |
三、传统刑教思想的内涵 |
第二节 我国古代刑教思想的发展规律 |
一、惩罚为主,预防为辅 |
二、儒法合一,礼法并用 |
三、法与时转,治与世定 |
第三节 古代刑教思想的理论内核 |
一、作为刑教思想理论内核的“德主刑辅” |
二、“德主刑辅”的德刑关系反思 |
三、“德主刑辅”在社会治理中的意义 |
第二章 古代刑教思想社会控制功能的实践考察 |
第一节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
一、加强普法教育 |
二、要求吏民学法 |
第二节 重刑防罪,儒法相融 |
一、推行连坐之法与保甲法 |
二、儒法相融的刑法思想 |
第三节 文学法律结合,家规乡约配合 |
一、戏曲小说中的刑教思想 |
二、家规、乡约与国法相配合 |
第三章 中国古代刑教思想的现代价值转换 |
第一节 中国古代刑教思想的历史作用 |
一、培养个体的人格精神 |
二、规范个体的行为 |
三、维护社会的稳定 |
四、推动社会的发展 |
第二节 中国古代刑教思想古为今用的转换前提 |
一、伦理教化与法律治理共融 |
二、符合中国刑法文化环境 |
第三节 中国古代刑教思想的现代价值转换实现路径 |
一、重视个体间的交流 |
二、加强刑教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
三、注重刑教实践的细节 |
第四章 刑教思想对当代犯罪防控体系构建的启示 |
第一节 传统刑教思想与现代预防犯罪理念的契合 |
一、“心向善”与现代的犯罪心理预防 |
二、“化其习”与现代的法治环境预防 |
三、“以法防罪”与现代的立法、司法预防 |
第二节 我国犯罪预防控制体系之现状 |
一、不定期“严打”的部署 |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出现 |
三、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的发展 |
第三节 对当下犯罪预防控制体系的反思 |
一、对待犯罪需理性 |
二、制定犯罪对策要理性 |
三、犯罪预防控制中刑法的谦抑性 |
四、个人自由之保护是犯罪预防控制的核心价值 |
五、犯罪预防控制理论之总结 |
第四节 借鉴传统刑教思想推动现代犯罪预防多元化发展 |
一、新时代的以吏为师和以法为教 |
二、刑教思想的日常化 |
三、多位一体的综合预防措施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8)唐代德法结合及其历史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课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拟采用的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及其可能的创新 |
第1章 德法结合概述 |
1.1 德、德治 |
1.2 法、法治 |
1.3 德法结合 |
第2章 中国古代德法关系的历史考察 |
2.1 德法之源:夏、商、周 |
2.2 德法相峙:春秋战国至秦 |
2.3 德法结合:汉代以降 |
第3章 唐代德法结合的思想基础和形成过程 |
3.1 唐代德法结合的思想基础 |
3.1.1 传统的人文精神 |
3.1.2 礼治思想 |
3.2 唐代德法结合形成过程 |
第4章 唐代德法结合具体体现 |
4.1 立法: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
4.2 司法:严格司法,恤刑慎刑 |
4.3 执法与守法:依法办事,仁德执法 |
4.4 监察:严格吏治,严控职业道德 |
第5章 唐代德法结合的影响与借鉴 |
5.1 唐代德法结合的影响 |
5.1.1 对我国影响 |
5.1.2 对周边国家影响 |
5.2 我国当代德法结合现状 |
5.3 唐代的德法结合对当代中国的借鉴 |
5.3.1 完善立法,加强道德对法治的促进和补充作用 |
5.3.2 健全司法,实现天理、国法与人情的统一 |
5.3.3 严格吏治,加强官德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9)《尚书》中德治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0.2 研究现状 |
0.3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0.3.1 论文的研究思路 |
0.3.2 论文的研究方法 |
0.3.3 论文的创新之处 |
1 德治思想的理论依据和现实需要 |
1.1 三代天命观念变革与“天命靡常,惟德是辅”的提出 |
1.1.1 三代天命观念变革 |
1.1.2 “天命靡常,惟德是辅”的提出 |
1.2 西周统治者确立“敬德保民”的治理理念 |
1.2.1 西周统治中所面临的问题 |
1.2.2 “敬德保民”的措施及对西周统治的意义 |
2 《尚书》中德治思想的内容 |
2.1 民本思想 |
2.1.1 天意与民意 |
2.1.2 勤于政务 |
2.1.2.1 天子之勤 |
2.1.2.2 大臣之勤 |
2.1.3 修身任贤 |
2.1.3.1 修身 |
2.1.3.2 任贤 |
2.1.4 恤民养民 |
2.1.4.1 恤民 |
2.1.4.2 养民 |
2.2 明德慎罚 |
2.2.1 据法用刑,不可滥用 |
2.2.2 仁厚之心,规劝教化 |
2.2.3 确保司法独立,避免干涉司法 |
2.2.4 司法公正,明辨是非 |
2.3 祭卜以敬德护佑 |
2.3.1 祭祀 |
2.3.1.1 祭天 |
2.3.1.2 祭祖 |
2.3.2 占卜 |
2.4 《尚书》中德治思想对中国古代政治的影响 |
2.4.1 民本思想成为中国古代政治的基点 |
2.4.2 修身任贤成为中国古代官员选拔的前提 |
2.4.3 “明德慎罚”成为中国古代德法并治的举措 |
3 《尚书》中德治思想对新时代治国理政的民族文化滋养 |
3.1 《尚书》中德治思想对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滋养 |
3.1.1 发展经济,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需要 |
3.1.2 “德惟善政,政在养民”,以人民为中心,惠及全体人民 |
3.2 《尚书》中德治思想对新时代内政外交的滋养 |
3.2.1 德法并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
3.2.2 “协和万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3.3 《尚书》中德治思想对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滋养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西法律文化视野下的“德法并举”(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中国法律文化下的德法关系 |
(一)汉语中“德”的发展 |
(二)汉语中“德”的涵义 |
(三)中国历史中的“德法之辩” |
(四)中国的“德治”传统 |
二、西方法律文化下的“德”“法”关系 |
(一)西方语境下“德”的发展及主要含义 |
(二)西方“德”“法”的冲突与妥协 |
(三)西方的法治传统 |
三、中西“德”“法”关系视野下德法并举 |
(一)中西“德”“法”关系法律文化视野下的比较 |
(二)当代中国与传统中国“德”“法”关系模式的比较 |
(三)当代中国法治“德”“法”关系模式下的法治困境 |
(四)“德法并举”与当代法治之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四、浅析中国古代的德治思想(论文参考文献)
- [1]《周易》经传德治思想研究[D]. 李圣强. 山东大学, 2020(12)
- [2]儒家官德思想评析[D]. 孟凡昊.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3]国家治理的伦理维度[D]. 周四丁.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2)
- [4]“明德慎罚”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制的影响[D]. 周亚楠. 郑州大学, 2020(02)
- [5]良法与善治:“法治”价值观的当下解读[J]. 田兆军.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06)
- [6]民本主义与法治精神的融合 ——黄宗羲政治思想研究[D]. 陈沫.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1)
- [7]刑教思想与犯罪预防控制的研究[D]. 奚欢. 南京工业大学, 2019(01)
- [8]唐代德法结合及其历史借鉴[D]. 李玉.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7)
- [9]《尚书》中德治思想研究[D]. 苏思达. 辽宁大学, 2019(01)
- [10]中西法律文化视野下的“德法并举”[D]. 杨霄. 甘肃政法学院,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