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的交易成本决定机制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王琼[1](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提出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郑国强[2](2021)在《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形成机理及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劳动力市场扭曲是中国市场化改革中的典型特征,主要体现为劳动力配置扭曲和劳动力价格扭曲两个方面。作为要素市场中的关键要素,劳动力是连接其他生产要素的重要纽带,知识、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依附于劳动力本身,资本、土地和数据等要素需要通过劳动力才能实现激活和运转,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扭曲和价格扭曲必然对整个要素市场的配置和运行产生不利影响。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作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并把实现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价格反应灵活作为今后要素市场化改革的主要目标,这意味着深化劳动力等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已经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在此背景下,探究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形成机理及其产生的经济和社会效应,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思路是:首先,通过对有关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理论和文献进行系统总结,归纳出劳动力市场扭曲形成的市场内生性因素和政策引致性因素,进而探寻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形成的理论机理;通过对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梳理,从中归纳出不同阶段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变化特征,进而探寻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形成的历史逻辑;通过对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程度的测度,并基于省级宏观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影响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形成的制度性因素进行实证检验,进而探寻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形成的现实因素。其次,基于城市、企业以及个人三个层面的数据,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分位数回归模型、中介效应模型、面板门槛模型、有序概率模型等计量方法,从生产率效应、创新效应以及创业效应等角度实证考察了劳动力市场扭曲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再次,基于微观调查数据,采用有序概率模型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模型等计量方法,从居民阶层认同和幸福感两个角度实证考察了劳动力市场扭曲对社会发展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最后,根据研究结论给出中国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的相关建议。基于上述思路,本文的具体研究框架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部分。本章主要阐明论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同时对论文中的相关概念、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以及创新点进行了论述。第二章是理论基础与相关文献综述。在理论基础方面,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对劳动力市场扭曲形成的理论机理进行梳理:(1)马克思有关劳动力市场分割的思想以及马克思的劳动力流动配置理论和劳动力工资理论。(2)西方经济学各流派关于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理论论述。文献综述部分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1)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形成原因。通过对既有文献的整理,本文对劳动力市场扭曲产生的市场内生性因素和政策引致性因素进行了总结。(2)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经济效应。主要包括有关劳动力市场扭曲“生产率效应”、“技术创新效应”以及“就业创业效应”的文献。(3)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社会效应。主要包括市场化改革和劳动力市场扭曲对社会阶层影响的文献。第三章对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历史演进和形成机理进行了分析。首先,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劳动力市场化改革的演进历程进行了梳理,探究了相关政策要点以及劳动力配置扭曲和价格扭曲的时序变迁。其次,采用生产函数法和市场化指数法对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程度进行了测度,并分析了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区域特征和变化趋势。最后,从政府经济赶超行为与增长目标管理、官员晋升激励、户籍制度以及工会双重职能定位等视角对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形成的特殊制度性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并采用宏观省级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第四章是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经济效应。首先,考察了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生产率效应。采用中国地级市面板数据,从城市层面实证检验了劳动力市场扭曲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其次,考察了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创新效应。采用中国上市公司数据,从企业层面实证检验了劳动力市场扭曲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最后,考察了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创新效应。采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CLDS),从个体层面实证检验了劳动力市场扭曲对居民创业活动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机制。第五章是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社会效应。以居民阶层认同的变化衡量社会阶层变迁,以居民幸福感间接衡量社会福利水平,并从这两个角度对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社会效应进行了考察。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采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CLDS)实证检验了劳动力市场扭曲对居民阶层认同和居民幸福感的影响效应和作用机制。第六章是本文的研究结论和相关对策建议。
冯慧敏[3](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维权中的集体协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劳资关系问题日益突出,引发了许多深层次矛盾,对社会稳定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集体协商是企业与其员工之间通过合作和博弈的方式进行利益分割、利益共享的制度。平等且运行顺畅的集体协商制度不仅可以改善成果分享机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维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从而达到双赢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在政府和工会的推动下,集体协商已迅速发展为减少劳资冲突,缓解劳资矛盾的重要机制。但是,在集体协商制度具体运行中,集体协商过程形式化问题严重,集体合同条款千篇一律,这些问题导致工会和集体协商制度没有发挥出实际的效用,相关问题亟待解决。本文首先研究了工会维权和集体协商之间的关系,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工人逐渐形成比较成熟的权利观,工人的抗争逐渐变为理性的的集体行动,工会作为工人的权益代表需要积极开展维权职能,代表工人进行集体谈判和协商,通过集体的力量实现利益诉求。其次,文章对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过程进行了梳理,描述了工会维权中集体协商的发展现状,分析并厘清了集体协商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再次,文章分析了工会维权过程中集体协商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寻找其背后的动机并分析其议价能力,梳理哪些因素可能影响集体协商制度的运行效率,并在协商民主理论视角下对集体协商过程进行了论述,着重分析了集体协商所具有的阶段性和一般集体协商过程的特点。最后,针对工会维权中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条建议:第一,完善工会维权集体协商主体的参与机制;第二,内外结合,构建工会维权集体协商的制度保障;第三,培育工会维权集体协商的实施环境。近些年,集体协商的优势越来越凸显出来,面对具体运行中的相关问题,各级政府和工会应该加强调研,总结典型案例,详细分析集体协商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积极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活动完善集体协商的制度运行。
贾惠博[4](2020)在《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文中认为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带来了生产组织方式和用工方式的变革,人工智能的发展使就业形式不断创新,灵活就业兴起并快速扩张,带来了劳动领域的新变化。资本垄断化和劳动原子化并存,人机协同劳动的大量涌现,劳动者的力量被削弱。人工智能表现出的“机器换人”的特征也使“技术性失业”再次成为讨论的热点。由于劳动要素的变化和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从属性”的削弱,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变化,标准化劳动关系和非标准化劳动关系并存,给传统的劳动法体系带来的冲击和挑战。劳动基准范围局限、集体协商制度实践困难、《劳动合同法》存在滞后和不足,使劳动者权益保护面临风险。本文论述了人工智能发展下劳动领域出现的新特点及其成因,并采用经济学的方法分析了当前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的不足,认为当前制度存在风险的原因在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的供求不平衡以及存在过高的制度成本。劳资双方都有激励规避成本并获得更大收益,政府用以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制度存在滞后和不足,从而使制度运行难以实现有效率的均衡。面对新的经济发展形势和劳动领域的新变化,必须重构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降低制度运行成本,使法律的供给与需求相匹配,平衡劳动力市场各主体的利益。同时也要注意人工智能技术对劳动者的侵害问题,提升防护技术风险的能力,让企业在法律规制的框架内保持技术创新和应用的动力。只有通过劳动法律制度的变革来提升劳动关系主体的行为激励,才能让企业有激励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有激励诉求权利,政府有激励规制劳动关系风险,从而实现各主体的利益平衡,缓解劳资矛盾,让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兼顾公平、正义与效率。
寿菊萍[5](2020)在《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现有关于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效应研究,存在仅仅考察某一项指标或碎片式计量分析的问题,影响了学界对现阶段工资集体协商到底是“取得了成效”、还是“效果不佳”抑或“流于形式”的判断和争论。本文研究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首先将工资集体协商放在包含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企业总体中进行考察,比较不同企业所有制类型中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其次,对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进行结构性分析。然后,在实证得出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工资集体协商的非工资效应,以综合判断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效果。在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工资效应及其企业所有制差异的比较中,本文分别从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工资效应角度和工资效应的企业所有制差异角度展开讨论。从工资集体协商的总体工资效应角度,本文提出了“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可能出现工资负效应”的命题。这一命题既与西方国家的实证结果构成反差,也与我们通常的直觉形成反差。文章通过对中国工资集体协商特性的考察,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工资集体协商模型。在实证上,比较分析了在政府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前后的工资效应及其显着性变化,以增强实证结果的稳健性和可靠性。由此,本文创新地提出,这种工资负效应是我国独特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安排导致的协商工资向上粘性所致。这可视为对劳动工资理论打上一个可供参考的补丁。从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企业所有制差异角度,本文着重比较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在实证上,对直接用OLS估计可能存在因自选择问题引起的偏差,用倾向性得分匹配法(PSM)来处理样本平衡性问题,以减小选择性偏差。实证结果表明,不同于外资企业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总的说来并不显着。对于一线员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低分位员工具有正向促进作用;非一线员工中,工资集体协商的负工资效应更显着地体现在高收入分位的员工上。将员工按年龄、学历、是否具有技术等级证书、农村还是非农户口、本地还是外地户籍分组回归,得出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对非农业户口员工具有负向影响,而对低学历水平员工则有正向促进作用。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没有显着的影响作用,并不必然意味着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就“效果不佳”或“流于形式”。本文还从工资集体协商对工资社保福利及其满意度的影响,对企业用工的影响以及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三个维度,在计量改进中更客观地判断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非工资效应。在分析方法上,对以往若干相关实证研究方法作了一定程度的改进,使得研究结果更具可靠性和稳健性。本文的综合研究表明,尽管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并不显着,但考虑到员工的社保福利、员工的离职概率、员工满意度等因素,以及考虑到这是劳资双方集体走向制度化对话和协商的第一步,工资集体协商对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总体上有积极的效果。且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会促使员工形成良性的工资增长预期,进一步促进企业和员工双方稳态关系的构建。从而,提高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扩大其覆盖面,有助于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此外,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环境也有助于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程度。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提质增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强化集体劳动关系主体,诱发相关主体开展集体协商的内在需求。促成集体协商主体的劳资双方合作博弈或博弈均衡合作,提升集体协商的质量和绩效。二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与员工共建共享,和谐发展。针对民营企业“相对弱资本与绝对弱劳动”的阶段性特点,要进行“产权双维护”(对劳动力产权和物质资本产权都要进行维护),同时采取得力措施降低高昂的融资成本以及沉重的税收和社保缴费,让企业轻装上阵、专心经营民营企业发展。调查发现,企业规模越大,经济效益越好,能够给员工利益空间就越大。三是优化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的外部环境。政府要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升农民工公共服务的“同城待遇”。
李楠[6](2020)在《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催生了新型业态,使共享经济在短期内得到迅猛发展,促发了新的就业形态,也对传统劳动关系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实践中,网约工的各项权益频频受到侵害,如何在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中解决网约工保护遇到的现实困境,是劳动法学界亟待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对网约工权益保护的研究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我国对网约工权益保护的研究较为薄弱,迫切需要理论上的指导。另一方面,该研究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家发展规划的要求,能够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有效化解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有助于解决法律支持不足和网约工权益受损等问题。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调整网约用工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以期在解析现状和构建制度的同时,促进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安全性的互持共生,促进就业规模与就业质效的和谐共振,促进用工形式灵活化与法律制度适应性的协同共进,促进保障网约工权益与维护新业态发展的双向共赢。共享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市场外部运行环境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致使用工主体向多元化发展、用工形式向灵活化发展、用工关系向多变化发展。同时,共享经济的发展又对劳动力主体内部权益产生了深远影响,使网约工的多项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共享经济的产生改变了传统的用工形式,对传统劳动关系产生了巨大冲击,其促使用工契约虚拟化、组织形式平台化、用工形式自由化、用工关系多元化。以工业化大生产为背景制定出来的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已经无法适应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下的共享经济用工新形式的需要。一方面,网约工的身份判定标准难以确认。新经济业态下网约用工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网约工的身份判定造成了内在的制约,对网约工身份的判定在司法上亦没有可遵照的统一标准。另一方面,网约用工关系的性质难以判定。网约用工关系本身形式多样、复杂多变,“雇佣”“合作”等边际概念的界限模糊难辨,网约工自身主观维权意识缺失。网约用工关系经常游走于不同概念之间,对其性质的判定时常存在争议。在研究网约用工关系的性质时,对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并将核心问题锁定在“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这一范围内。通过引入“非标准劳动关系”这一概念在网约工身份的研究上寻求新路径。借鉴英国劳动法上的worker概念来探寻“第三类劳动者”的保护路径,充分利用和借鉴已有概念体系和法律制度的现有成果,探析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属性定位。面对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已无法适应与匹配网约工与网约平台之间的关系特点,对网约工的权益究竟是选择民法保护还是选择劳动法保护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民法自由平等的保护理念难以平衡网约平台与网约工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劳动法对劳动者采取“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保护方式,对劳动者配置相同的权利义务,对用人单位分配同等的社会责任,这样“一刀切”式的保护模式亦无法适应共享经济发展的需要。可见,无论是民法保护还是劳动法保护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探析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保护模式时,应当正视网约工与网约平台间的劳动关系因素和内在实质特征,根据目前网约用工关系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适用民法和劳动法共同调整的保护模式,待时机成熟之时,再由劳动法承担起全部保护义务。但是劳动法若想在共享经济的背景下调整网约用工关系,保护网约工的各项权益,就必须从原有单一的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进行转变。在充分利用原有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借助与网约用工关系有关的各类用工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成果,针对新型就业的关系特点构建符合网约用工关系特点的法律保护模式。对网约工的权益保护可以通过构建适用于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借用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强化规制劳动规章制度等保护路径得以实现。社会保险权益是网约工的一项重要权益,然而实践中网约工的该项权益却频频受损,其权益保护面临重重困境。从整体来看,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参保质量不高。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难以适应共享经济下多元的用工关系,在网约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保护方面缺乏可操作性。因此,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亟待重新建构和完善,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思路和权益实现路径。既要考虑到网约用工的灵活性,又要考虑到共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要考虑到网约平台的保险义务承受力,并要借鉴已有制度的设计经验来构建适用于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借用集体劳动法体系的思路和规则来思考和解决网约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不失为一个可行而有效的方法。从个别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的概念及功能对比中可以看出,将网约用工关系纳入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进行保护具有合理性。从保护路径来看,既要对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的范围加以界定,保证网约工集体谈判权的充分实现,又要保障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确保行业规则的自我完善。如果要将网约工权益纳入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内进行保护,就要对集体劳动争议的治理进行体系化的建构。转变其治理方向和治理模式,搭建起立体化的结构模型,完善争议治理机制,构建多维的争议治理关系,让网约工的权益能够在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下得到保护。劳动规章制度是调整劳动用工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分配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是约束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重要凭借,亦是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判的依据。共享经济下劳动规章制度在性质、表征、载体、施行、参与权等多方面都发生了异化,法律应当通过强化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制,防止其恣意扩张或任意化,从而保护网约工各项权益的实现。劳动规章制度惩戒权的设置是直接影响网约平台和网约工权利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我国劳动法对惩戒权却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面对共享经济下网约用工关系的复杂化,法律应当加强对惩戒权的规制,以防止网约平台惩戒权的滥用。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对网约平台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依据、扩大监管主体、丰富监管内容、适应监管需求,通过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的制定、合法性、条款性质的全面监管,使劳动规章制度能够适应共享经济下“多元化”“创新型”“灵活性”的新型用工关系。
张帆[7](2020)在《共享经济背景下的网约工权益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共享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共享经济运用大数据整合经济资源,不仅形成了各种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并且创造出了大量的灵活就业机会,出现了规模庞大的网约工就业群体。共享经济在吸收大量劳动力的同时对传统劳动关系产生了重大冲击,对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本研究以马克思雇佣劳动关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为基础,形成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与卫生、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培训五大方面为主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分析框架,分析共享经济背景下网约工劳动就业特点,探求网约工权益保障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从而提出促进共享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网约工权益的对策建议。本研究结论:共享经济背景下网约工劳动就业具有劳动方式柔性多变、多重用工方式并存、用工关系性质多元和收入不确定性大的特点,网约工权益保障十分重要。现阶段网约工权益保障还存在劳动报酬保障不力、休息休假并未保证、劳动安全与卫生保护不足、社会保险覆盖率低与职业技能培训缺乏的现象。网约工权益保障存在制度障碍、劳动纠纷协调机制建设滞后、网约工群体缺少独立的维权组织、消费者对网约工缺少应有的包容是网约工权益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现有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是制度性因素,政府对新业态劳动执法监察不力是执法性因素、劳动者灵活就业与维权能力不足是内在主体性因素、企业弹性用工需求与不规范用工是外在主体性因素,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当前网约工权益保障困境。据此提出保障共享经济背景下网约工权益的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共享经济劳动法制建设,为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提供制度依据;二是强化政府劳动执法监察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三是提高网约工组织化维权能力,为网约工提供组织化的维权途径;四是提升网约工的专业技能水平,促进网约工提高就业能力;五是强化共享经济企业主体责任,促使企业履行保障网约工权益职责。以此推动共享经济发展与保障网约工劳动权益兼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张景涵[8](2020)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研究 ——基于规范类型化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诸如立法决策或者司法裁判等法律的决定,在大部分情况下是在立法期限或司法裁量时间成本的压力下所作出的,但上述决定并非脱离理性判断以及衡量,法律理性主义或者法律经验主义至多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理论理性或实践理性的认识标准,但对于像法律实践这一类实践的话语如何以“实践”的方式来达到理性的结果,却并没有提供更有说服力、更有实践可能性的标准或规则。尤其是对于具体的部门法实践来说,通过怎样“实践”的方式来达到立法决策希冀理性的结果,需要认真的思索。也即,通过何种方式来检视具体部门法的实践效果,没有更有说服力和实践可能的标准或规则。本文讨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无法找到一个确定的标准,但不能因此回避对部门法实施效果的检讨。作为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是通过评估,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找出法规实施以及法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为今后该法的立、改、废提供依据。当前,我国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上,各个方面不断深入改革和发展。相对稳定的实在法律规范与变动不居的社会现实之间难免有乖悖之处,如何使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适应变动着的实际生活并得到合理有效的实施,必须做深入研究。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的特点,同时也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过渡,劳动关系的法律调整模式也逐渐走向多元化,即个体自治、团体自治和国家强制三大调整模式并存。故本文选取意思自治、集体协商以及国家干预三大调整模式作为切入点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进行研究。认识法律并不意味抠法律字眼,而是把握法律的意义和效果。反推之,讨论《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是为了更好的认识《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特别”合同法,劳资之间“协商一致”的意思自治贯穿全文。另一方面,矫正资强劳弱的《劳动合同法》部门法属性决定了国家公权力的干预特征。此外,在劳资私人自治和国家干预之间的真空部分,需第三方机制的介入进行协调,以此形成完整的劳动关系协调规范体系。在这个意义上,本文选取从意思自治、国家干预和集体协商三大规范调整模式的角度切入。如果将《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与实证整体拟制为一个自然人,那么前述三大规范调整模式便是该自然人的骨骼,而它们所涵摄下的《劳动合同法》具体制度便是遍布骨骼周围的血肉,即通过意思自治、国家干预以及集体协商三大规范调整模式将整部《劳动合同法》的制度框架脉络串起来。在第一章中,本文开门见山地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观察角度的类型化进行了阐释,分别选取意思自治、国家干预以及集体协商三大调整规范模式的角度进行检视。原因在于就《劳动合同法》规范实施主体而言,三者存在主体的区别:意思自治强调劳动关系双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意思表达、协商一致;国家干预强调国家公权力的介入;而集体协商的主体是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第二章讨论《劳动合同法》意思自治规范下具体制度的实施效果。检讨了劳动合同期限制度和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分别检讨了劳动合同期限问题和劳动合同的解除问题。第三章讨论了《劳动合同法》国家干预规范下具体制度的实施效果,检讨了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制度、违约金、补偿金和赔偿金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制度。上述国家干预下的制度中,批判较多的是相关制度对用人单位用工灵活性的影响:书面形式、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二倍工资的绑定、“三金制度”和劳务派遣制度限缩了用人单位的用工灵活性,增大了用工成本;在实际的操作中,用人单位对此的意见也较大。甚至认为相关规定需要进行调整。但对制度的理解仅仅着眼于约束当事人的行为而放弃了制度的功能和目的,就一定会引发对制度的教条主义视角和理解。《劳动合同法》中现有的对国家干预制度的规定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但倾斜保护的理解不能陷入教条主义的困境。第四章讨论了《劳动合同法》集体协商调整模式的实施效果,特别是作为集体协商结果的集体合同的实施样态。对于这些具体制度的实施效果,文章分别从立法宗旨的落实、学界的不同讨论以及实证的样态三个层面进行检视。第五章关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分别从实施效果的价值分析、功能检视和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三个层次进行讨论。实施效果的价值分析主要强调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矫正正义的两大价值取向;功能检视包括了《劳动合同法》内部规范的互动以及管制与自治的平衡;而对《劳动合同法》的修改则是分别对应本文第二、三章意思自治和国家干预的规范,通过提出对其涵摄下具体制度修改、完善的意见来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进行回应。
孙璇[9](2020)在《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新科技革命是在新的科学理论的突破和科学范式的转变下,新技术的发明、应用与扩散对生产力与生产方式带来革命性变化的历史进程。21世纪初以来,新一代信息通信、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发展加速,新技术快速交织、融合并应用于社会生产,带来劳动关系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为劳动关系的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科技革命发展及和谐劳动关系等重要论述为指导,探索和深化我国劳动关系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理论观照,从历史维度纵向梳理历次工业革命中劳动关系的演化规律,从现实的维度阐发新科技革命中生产方式变革的新特征,通过剖析新科技革命视域下劳动和资本的双重变革特征,探析我国劳动关系在技术变革中面临的新矛盾新问题,并提出推动我国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对策建议。本文认为,新科技革命推动了劳动和资本的双重变革,促使劳动形态数字化、劳动对象和产品非物质化、劳动资料智能化、劳动价值创造隐性化,推动高科技资本形成了新的积累和扩张的运动逻辑。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的治理既要把握新科技革命发展的战略机遇、实现科技进步下的生产力跃升,又要立足于中国国情推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劳动正义引领新时代劳动关系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创新,从用工管理、收入分配、工会改革、三方协调机制等方面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健全党领导下的劳动关系协同治理机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机制;促进劳动法制现代化,完善劳动立法、司法和执法,把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的全过程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于东阳[10](2020)在《中国工资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6)》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经济体制产生了历史性的转变,从以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为市场经济体制,经济发展以年均9.4%的水平高速增长。工资制度也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单一的等级工资制,逐渐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多元化工资制度转变。本文从经济史学视角,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在厘清工资相关概念及工资决定理论的基础上,尝试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资史进行专题研究。论文以三次工资改革为主线,以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为横切面,分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两大部分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资的变化过程,试图探究各个历史阶段工资制度和工资水平的现状与特点,探讨中国工资制度和水平发展演变的历史规律,为今后政策的制定提供经验的借鉴。第一阶段市场经济转轨初期的工资制度改革(19791991年)。19791991年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历程中相对完整的一个历史阶段,传统的计划性经济体制慢慢向市场经济转轨,资源的配制方式也发生了变化,由计划逐步转向市场,所有制结构也由单一的公有制向市场的多元化转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多种经济成分和多种经营方式的出现和发展,工资分配形式多样化。1985年在全国范围内对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首先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了结构工资制度,要求把工作人员的工资同他们的工作职务和承担的责任结合起来。同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和国有企业的相分离。国有企业开始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分级管理,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范围和实际需要,可以自己决定本单位的工资发放形式、工资制度和工资的分配方法,开始把市场机制向企业的分配领域逐步引入,从而调动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在非国有部门,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影响着工资制度的形成,市场化的工资决定机制初现端倪。第二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工资制度改革(19922001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相适应,1993年开始进行工资制度改革。国有企业职工进行了岗位技能工资制改革,国有企业高管进行了年薪制的初步尝试,工资管理也从直接管制向间接调控转变。同时,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相分离,二者分别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行政机关实行职务级别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事业单位根据不同特点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制、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津贴奖金制等。第三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工资制度改革(20022016年)。2002年11月,中共十六大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个人收入分配理念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初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逐步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效率与公平并重、更强调公平转变。国有企业进行了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更加注重劳动结果,国企高管年薪制也进一步确立和完善;2006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也进行了符合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改革。行政机关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建立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并根据事业单位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19782016年中国工资水平总体上保持高速增长,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则由1978年的615元上涨到2016年的67569元,增长109.87倍,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平均工资年均增长7.41%,呈现出低速大波动、高速小波动和中速小波动的阶段性特征。1978年1997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均增长4.29%,增速较低,但波动幅度较大;1998-2009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均增长12.96%,增速较高,同时波动幅度较小;2010年-2016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年均增长8.15%,增速放缓,波动幅度也较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国家注重收入分配调节,工资增长不再大起大落,而且近年来实际平均工资增速与GDP增速趋于同步。工资水平在快速增长的同时,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以及不同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也逐渐拉开,并引发了新的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进入到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在公平与效率并重的理念下,国家采取“提低、控高、扩中”等各类措施,不断缩小工资收入差距。农民工作为一类特殊群体,他们的工资更接近市场化的工资水平,随着近年来“民工荒”的出现,农民工工资也呈现了快速增长的趋势。中国工资制度改革遵循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步骤与逻辑,具有明显的渐进式和“双轨”特征;个人收入分配理念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为效率与公平并重;国有企业工资增长原则从“两低于”转变为“两同步”;劳动力市场逐步发展完善;工资制度由注重资历向注重能力再向注重结果转变,激励作用明显加强。今后,我们要建立以市场化为改革方向的工资决定机制,同时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并建立长效工资增长机制。
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的交易成本决定机制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的交易成本决定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
一、哲学维度 |
二、法律维度 |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
一、基尼系数 |
二、要素价格理论 |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
一、权力配置原则 |
二、权力配置结构 |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形成机理及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市场扭曲的内涵 |
1.3.2 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定义 |
1.3.3 劳动力市场扭曲的表现形式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内容 |
1.6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相关文献综述 |
2.1 马克思关于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理论 |
2.1.1 马克思的劳动力市场分割思想 |
2.1.2 马克思的劳动力流动配置理论 |
2.1.3 马克思的劳动力工资理论 |
2.2 西方经济学关于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理论 |
2.2.1 新古典学派的均衡价格工资理论与职业竞争理论 |
2.2.2 新制度学派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 |
2.2.3 新凯恩斯学派的效率工资理论与“局内人-局外人”理论 |
2.2.4 新剑桥学派的社会经济因素理论 |
2.2.5 激进经济学派的劳动力市场扭曲理论 |
2.3 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相关文献综述 |
2.3.1 劳动力市场扭曲的成因 |
2.3.2 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经济效应 |
2.3.3 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社会效应 |
2.3.4 文献评述 |
第3章 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历史演进和形成机理 |
3.1 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历史演进 |
3.1.1 劳动力市场的初步发育阶段(1978-1991 年) |
3.1.2 劳动力市场的加速发展阶段(1992-2002 年) |
3.1.3 劳动力市场的相对成熟阶段(2003-2012 年) |
3.1.4 劳动力市场的深化改革阶段(2013 年至今) |
3.2 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测度与现状分析 |
3.2.1 生产函数法 |
3.2.2 市场化指数法 |
3.3 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形成机理与实证分析 |
3.3.1 形成机理分析 |
3.3.2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
3.3.3 实证分析 |
3.3.4 本节小结 |
第4章 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经济效应 |
4.1 劳动力市场扭曲与城市全要素生产率 |
4.1.1 问题的提出 |
4.1.2 理论机制分析 |
4.1.3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
4.1.4 实证结果分析 |
4.1.5 本节小结 |
4.2 劳动力市场扭曲与企业创新 |
4.2.1 问题的提出 |
4.2.2 理论机制分析 |
4.2.3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
4.2.4 实证结果分析 |
4.2.5 本节小结 |
4.3 劳动力市场扭曲与居民创业 |
4.3.1 问题的提出 |
4.3.2 理论机制分析 |
4.3.3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
4.3.4 实证结果分析 |
4.3.5 本节小结 |
第5章 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社会效应 |
5.1 劳动力市场扭曲与居民阶层认同 |
5.1.1 问题的提出 |
5.1.2 理论机制分析 |
5.1.3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
5.1.4 实证结果分析 |
5.1.5 本节小结 |
5.2 劳动力市场扭曲与居民幸福感 |
5.2.1 问题的提出 |
5.2.2 理论分析 |
5.2.3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
5.2.4 实证结果分析 |
5.2.5 本节小结 |
第6章 主要结论及对策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3)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维权中的集体协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与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工会维权研究 |
(二) 工会集体协商问题研究 |
三、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 |
(一) 基本概念 |
(二) 基本理论 |
四、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工会维权与集体协商之间的关系 |
一、权利意识崛起与工人维权 |
(一) 权利意识崛起——工人与企业之间的抗争 |
(二) 工人维权的组织化和理性化 |
二、工会对工人权利意识认知 |
(一) 工会与工人的互动——信任关系的建立 |
(二) 工会角色转型:从“维稳”到“维权” |
三、集体协商规则性功能的建构——工会对集体行动压力的回应 |
(一) 集体协商的必要性 |
(二) 集体协商的合法组织代表——工会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维权中集体协商的演化与发展 |
一、工会维权中集体协商的演化 |
(一) 集体协商重新确立阶段(1978年-1994年) |
(二) 集体协商快速发展阶段(1995年-1999年) |
(三) 集体协商全面推进阶段(2000年-2011年) |
(四) 集体协商深化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
二、工会维权集体协商的发展现状及问题 |
(一) 工会维权中集体协商的发展现状 |
(二) 工会维权中集体协商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工会维权中集体协商三方主体的行为分析 |
一、集体协商中工会行为分析 |
(一) 工会推行集体协商的原因分析 |
(二) 工会代表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 工会的协商能力分析 |
二、集体协商中政府行为分析 |
(一) 公正性原则 |
(二) 均衡性原则 |
三、集体协商中企业行为分析 |
(一) 集体协商中企业的行为动机——利润导向 |
(二) 集体协商中决定企业让步底线的因素 |
第四章 工会维权过程中集体协商的过程分析 |
一、工会维权中集体协商过程的阶段性 |
(一) 员工内部的协商 |
(二) 工会与企业的协商 |
二、工会维权中协商过程的特点 |
(一) 协商主体地位的平等性 |
(二) 协商程序的建制性 |
(三) 协商过程的功能性 |
(四) 协商结果的认同性 |
第五章 工会维权过程中集体协商的制度构建 |
一、完善工会维权集体协商主体的参与机制 |
(一) 加强工会的代表性,提高其协商能力 |
(二) 把握政府干预集体协商过程的方式和尺度 |
(三) 对企业参与集体协商的方式和程序进行规范 |
二、加强工会维权集体协商的法治化体系建设 |
(一) 加强工会维权法制化建设,完善集体协商相关法律法规 |
(二) 整合工会内部资源、职能,优化工会治理体系 |
三、优化工会维权集体协商的制度实施环境 |
(一) 通过社会舆论宣传推动形成集体协商的良好氛围 |
(二) 通过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减轻工会工作压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阋及答辩情况表 |
(4)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及相关研究的理论依据 |
2.1 人工智能发展对劳动者权益的影响 |
2.1.1 人工智能发展对就业的影响 |
2.1.2 人工智能发展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
2.2 当前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存在的风险 |
2.2.1 劳动法体系存在的风险 |
2.2.2 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的风险 |
2.3 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经济学分析理论基础 |
2.3.1 法律的供给和需求理论 |
2.3.2 交易成本理论 |
2.3.3 波斯纳的效率理论 |
2.3.4 博弈论 |
2.3.5 行为经济学相关理论 |
第3章 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下劳动领域的新变化及其成因 |
3.1 人工智能发展使劳动形态发生变化 |
3.1.1 过渡性劳动大量存在 |
3.1.2 人机协同劳动成为主流 |
3.1.3 资本垄断化与劳动原子化并存 |
3.2 人工智能发展使劳动力结构发生变化 |
3.2.1 劳动力的职业结构发生变化 |
3.2.2 劳动力的年龄和性别结构发生变化 |
3.2.3 劳动力分布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 |
3.3 人工智能发展使劳动分化加剧 |
3.3.1 不同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分化 |
3.3.2 劳动者内部的分化 |
3.4 人工智能发展使劳动领域产生新变化成因 |
3.4.1 人工智能对劳动的冲击是全方位的 |
3.4.2 人工智能对劳动的冲击是无差别的 |
3.4.3 人工智能对劳动的冲击是持久的 |
3.4.4 人工智能会使工作岗位变革和消失 |
3.4.5 人工智能会使工作岗位流动频繁 |
第4章 我国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现状及不足 |
4.1 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核心的劳动法律制度 |
4.1.1 劳动基准的范围狭隘 |
4.1.2 《劳动合同法》灵活性不足 |
4.1.3 集体协商制度实践困难 |
4.1.4 解雇保护制度存在风险 |
4.2 以公平为核心的社会保险制度 |
4.2.1 工伤保险范畴难以明晰 |
4.2.2 失业保险制度保险功能弱化 |
4.3 劳动者权益保护存在技术规制漏洞 |
4.3.1 算法歧视和算法合谋对劳动者隐私权的侵害 |
4.3.2 算法歧视和算法合谋加强对劳动者的控制 |
第5章 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下现有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安排的理论分析 |
5.1 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法律供给需求分析 |
5.1.1 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法律供给分析 |
5.1.2 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法律需求分析 |
5.2 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 |
5.2.1 企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成本—收益分析 |
5.2.2 劳动者诉求权利的成本—收益分析 |
5.2.3 政府规制劳动关系的成本—收益分析 |
5.3 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有效性的均衡分析 |
5.3.1 有效性的均衡是相对的均衡 |
5.3.2 有效性的均衡是动态的均衡 |
第6章 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下重构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议 |
6.1 积极探索劳动法体系变革新路径 |
6.1.1 拓宽劳动基准以适应灵活就业 |
6.1.2 调整集体协商制度以解决劳资矛盾 |
6.1.3 完善《劳动合同法》以平衡劳资利益 |
6.1.4 解雇保护制度应纳入人工智能新场景 |
6.1.5 提升防范技术性风险能力防止技术侵害劳动者 |
6.2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构建劳动保护防护网 |
6.2.1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灵活就业劳动者 |
6.2.2 变革失业保护制度强调就业促进功能 |
6.2.3 构建就业培训体系提高劳动者应对风险的能力 |
6.2.4 建立全民基本收入制度防止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内容、框架和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框架 |
1.2.3 研究方法 |
1.3 可能的创新及局限 |
1.3.1 可能的创新 |
1.3.2 存在的局限 |
2 工资集体协商的演进及研究综述 |
2.1 西方经济学视野中的工资集体谈判 |
2.1.1 西方工资集体谈判的发展阶段 |
2.1.2 西方工资集体谈判模型回顾 |
2.1.3 西方工资集体谈判实证研究 |
2.2 我国集体协商及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发展 |
2.2.1 我国集体协商的发展阶段 |
2.2.2 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演进历程 |
2.2.3 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特点 |
2.3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研究进展 |
2.3.1 我国学者对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 |
2.3.2 我国工资集体协商类型的划分 |
2.3.3 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效应实证 |
3 我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模型分析 |
3.1 对工资集体协商政府主导的理解 |
3.2 政府主导的工资集体协商模型 |
3.2.1 最后要价仲裁基本模型 |
3.2.2 最后要价仲裁模型的适用性考察 |
3.2.3 最后要价仲裁基本模型的拓展 |
3.3 工资集体协商的双边垄断考察 |
3.3.1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之前的工资定价 |
3.3.2 在需求增长过程中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
4 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企业所有制差异 |
4.1 数据、模型及变量 |
4.1.1 样本数据及描述性统计 |
4.1.2 模型构建及变量说明 |
4.1.3 变量说明 |
4.2 总体工资效应及其企业所有制差异 |
4.2.1 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的影响:OLS估计 |
4.2.2 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的影响:PSM估计 |
4.3 政府强力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的影响 |
4.4 工资效应的稳健性检验 |
5 民营企业工资效应的进一步考察 |
5.1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描述性统计 |
5.1.1 民营企业基本信息及员工个体特征 |
5.1.2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状况 |
5.1.3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的影响 |
5.2 双重差分法对工资效应的进一步佐证 |
5.2.1 双重差分的构造 |
5.2.2 双重差分的实证结果 |
5.3 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结构分析 |
5.3.1 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工资影响的分位估计 |
5.3.2 工资集体协商工资效应的异质性 |
6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非工资效应 |
6.1 模型构建 |
6.1.1 生产效应模型 |
6.1.2 员工离职倾向、社保福利效应模型 |
6.2 非工资效应实证分析 |
6.2.1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生产效应 |
6.2.2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对员工离职倾向的影响 |
6.2.3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社保福利效应 |
6.3 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效果的若干讨论 |
6.3.1 工资集体协商的建制率问题 |
6.3.2 工资集体协商的生产效应问题 |
6.3.3 员工离职率和离职倾向问题 |
6.3.4 工资集体协商对社保福利的影响问题 |
7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增强劳资双方的主体性和协商能力 |
7.2.2 以“产权双维护”推动劳资合作博弈 |
7.2.3 制度和能力“双管齐下” |
7.2.4 营造尊重规则、恪守诚信、合作共赢的外部环境 |
7.2.5 构筑协商“双底线”,加快政府转型 |
7.3 进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内容与文献综述 |
(一)研究内容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属性分析 |
第一节 共享经济概述 |
一、共享经济的概念和特点 |
(一)共享经济的概念 |
(二)共享经济的特点 |
二、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 |
(一)共享经济的发展进程 |
(二)共享经济对传统商业模式的突破 |
三、共享经济对用工关系的影响和冲击 |
(一)共享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外部运行环境的影响 |
(二)共享经济对劳动力主体内部权益的影响 |
(三)共享经济对传统劳动关系的冲击 |
(四)共享经济对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冲击 |
第二节 网约用工关系相关概念辨析 |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辨析 |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学说辨析 |
(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关联性与差异性辨析 |
二、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辨析 |
(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体地位不同 |
(二)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
(三)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体关系稳定性不同 |
(四)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调整理念不同 |
三、“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的范围辨析 |
(一)“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的焦点地位 |
(二)“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内在联系 |
第三节 网约用工关系法律属性定性的困境 |
一、网约工身份判定标准的困境 |
(一)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制约 |
(二)司法实践统一标准的缺失 |
二、网约用工关系非典型性的困境 |
(一)用工形式灵活化的困境 |
(二)非典型劳动关系难以被立法确认 |
(三)网约工自身维权意识缺失的困境 |
第四节 网约用工关系法律属性定性的思维路径 |
一、突破固有思维重新审视关系定位 |
(一)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利益平衡考量 |
(二)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法律关系类型考量 |
(三)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非典型从属性考量 |
二、突破既有模式重新构建调整方式 |
(一)用工灵活化对既有模式的冲击 |
(二)既有“二元框架”模式的局限性 |
(三)以弹性化调整突破既有模式壁垒 |
三、突破传统框架重新界定主体性质 |
(一)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经验参考 |
(二)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思维路径 |
(三)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现实困境 |
(四)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制度构建 |
第二章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探析 |
第一节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现实困境 |
一、网约用工形式合法性确认的困境 |
(一)行政机关认定经营行为违法 |
(二)合法性判定面临多重矛盾 |
二、网约用工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困境 |
(一)固有调整模式的运行方式缺乏适应性 |
(二)网约工权利义务的配置方式缺乏合理性 |
(三)网约平台社会责任的分配方式缺乏可行性 |
第二节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
一、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选择的基础条件 |
(一)网约用工形式的合法性确认 |
(二)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焦点定位 |
二、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选择的局限性 |
(一)民法保护的局限性 |
(二)劳动法保护的局限性 |
(三)民法与劳动法共同保护的局限性 |
第三节 网约工权益劳动法保护模式探析 |
一、网约工权益劳动法保护的必要性 |
二、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合理性 |
(一)分类调整模式具有包容性 |
(二)分类调整模式具有可选择性 |
三、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必要性 |
(一)分类调整模式可以扩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
(二)分类调整模式可以避免劳动关系泛化 |
(三)分类调整模式可以增强劳动保护的针对性 |
四、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可行性 |
(一)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符合现实需要 |
(二)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具备理论基础 |
五、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内容分析 |
(一)立法理念的转变 |
(二)立法技术的更新 |
(三)规范适用的调整 |
(四)保护路径的架构 |
第三章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保护路径 |
第一节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现实困境 |
一、网约工社会保险参保质量不高 |
二、多元的用工关系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不相适应 |
三、适用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
第二节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思维路径 |
一、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
二、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对接 |
三、网约工社会保险制度建构的因素权衡 |
四、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多方协作机制 |
第三节 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类型的确认 |
二、权衡参保范围对网约工养老保险权益的影响 |
三、平衡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 |
第四节 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类型的设定 |
二、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原则的设定 |
三、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主体的设定 |
第五节 网约工失业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
二、确定网约工失业保险的缴费方式 |
三、明确网约工失业保险的待遇给付条件 |
第六节 网约工工伤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必要性 |
(一)网约工游离于工伤保险保护范围之外 |
(二)网约工的工作伤害缺乏有效救济途径 |
二、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合理性 |
三、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制度障碍 |
四、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制度设计 |
(一)网约工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设计 |
(二)网约工工伤保险费的运行模式设计 |
(三)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工伤认定程序设计 |
(四)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劳动能力鉴定条件设计 |
(五)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待遇支付程序设计 |
第四章 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的保护路径 |
第一节 集体劳动法保护网约工权益的合理性 |
一、个别劳动法调整对象受限 |
二、集体劳动法有利于促进双方协商 |
三、集体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更具包容性 |
四、集体劳动法有助于平衡双方利益 |
第二节 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保护的制度化建构 |
一、以集体劳动权益的范围界定为制度基础 |
二、以集体谈判权的充分实现为问题核心 |
(一)促进劳资双方协商博弈 |
(二)优化劳资双方资源配置 |
(三)维护劳资双方利益平衡 |
三、以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为重要途径 |
(一)共享经济下工会的发展方向 |
(二)共享经济下工会的作用表征 |
(三)共享经济下工会的结构定位 |
(四)共享经济下工会的功能体现 |
四、以行业规则的自我完善为内生动力 |
第三节 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的体系化建构 |
一、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方向的转变 |
(一)由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 |
(二)由问题导向转变为系统构建 |
(三)由无序化转变为规范化 |
二、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模式的改变 |
(一)适应动态化的机制要求 |
(二)符合互补性的制度需求 |
(三)形成整体性策略架构 |
三、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模型的立体化构建 |
(一)横向的类型化分类 |
(二)纵向的阶段性剖析 |
(三)整体的网格化衍进 |
四、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机制的完善 |
(一)信息收集与分析机制的构建 |
(二)劳资双方沟通机制的畅通 |
(三)集体谈判机制的完善 |
(四)工会机制的引入 |
(五)第三方协调机制的完善 |
五、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联动关系的构建 |
(一)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与其他主体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三)第三方社会力量之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第五章 劳动规章制度规制强化的权益保护路径 |
第一节 网约用工劳动规章制度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性质的异化 |
二、劳动规章制度表征的异化 |
三、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边缘化” |
(二)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模糊化” |
四、劳动规章制度施行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的形成缺少双方“合意” |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运行缺少“明确”指引 |
五、劳动规章制度参与权的异化 |
第二节 劳动规章制度的适应性调整 |
一、针对固有规范作用的适应性调整 |
二、针对新型用工关系的适应性调整 |
三、针对现有法治环境的适应性调整 |
第三节 劳动规章制度惩戒权的规制 |
一、规制惩戒权的行使依据 |
二、规制惩戒权的行使方式 |
三、规制惩戒权的救济途径 |
第四节 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的监管路径 |
一、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依据的明确化 |
二、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主体的多元化 |
三、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内容的全面化 |
(一)对劳动规章的制定进行监管 |
(二)对劳动规章的合法性进行监管 |
(三)对劳动规章的条款性质进行监管 |
四、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需求的适应化 |
(一)适应共享经济的“多元化”监管需求 |
(二)适应共享经济的“创新型”监管需求 |
(三)适应共享经济的“灵活性”监管需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共享经济背景下的网约工权益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际背景 |
1.1.2 国内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共享经济研究 |
1.3.2 劳动者权益保障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1.4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4.1 概念界定 |
1.4.2 理论基础 |
1.5 研究内容、思路与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思路 |
1.5.3 研究方法 |
1.6 主要创新 |
2 共享经济背景下网约工劳动就业的特点 |
2.1 劳动方式柔性多变 |
2.1.1 共享经济用工方式弹性 |
2.1.2 网约工就业方式灵活 |
2.2 多重用工关系并存 |
2.2.1 传统用工关系 |
2.2.2 共享经济用工关系 |
2.3 用工关系性质多元 |
2.3.1 平台企业用工方式的特征 |
2.3.2 平台企业用工关系的属性 |
2.4 收入不确定性加大 |
2.4.1 平台企业劳动报酬计算方式 |
2.4.2 网约工劳动报酬的不稳定性 |
2.5 权益保障十分重要 |
2.5.1 网约工权益保障是坚持发展以人民为中心的客观要求 |
2.5.2 网约工权益保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现实需要 |
2.5.3 网约工权益保障是践行“四个尊重”的重要路径 |
2.5.4 网约工权益保障是促进劳动者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 |
3 共享经济背景下网约工权益保障的现状 |
3.1 劳动报酬保障不力 |
3.1.1 劳动报酬制度 |
3.1.2 网约工劳动报酬影响因素 |
3.1.3 网约工劳动报酬基本情况 |
3.2 休息休假权并未保证 |
3.2.1 休息休假制度 |
3.2.2 网约工休息休假状况 |
3.2.3 网约工休息休假不足 |
3.3 劳动安全与卫生保护不足 |
3.3.1 网约工职业安全面临威胁 |
3.3.2 网约工劳动条件并不理想 |
3.4 社会保险覆盖率低 |
3.4.1 社会保险制度 |
3.4.2 网约工社会保险参保状况 |
3.4.3 网约工职业伤害保险缺乏 |
3.5 职业技能培训缺乏 |
4 共享经济背景下网约工权益保障存在的突出问题 |
4.1 网约工权益保障存在制度障碍 |
4.1.1 劳动关系制度不够健全 |
4.1.2 社会保险制度亟待完善 |
4.2 网约工劳动纠纷协调机制建设滞后 |
4.2.1 网约工面临突出的劳动纠纷 |
4.2.2 劳动纠纷协调机制有待强化 |
4.3 网约工群体缺少独立的维权组织 |
4.3.1 网约工参加工会存在困难 |
4.3.2 集体协商制度难以发挥作用 |
4.4 消费者对网约工缺少应有的包容 |
4.4.1 网约工服务的评价机制 |
4.4.2 消费者评价的非理性 |
5 共享经济背景下网约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成因 |
5.1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
5.1.1 劳动关系制度不健全 |
5.1.2 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
5.2 政府对新业态劳动执法监察不力 |
5.2.1 政府对共享经济认识不明 |
5.2.2 政府对共享经济监管不力 |
5.3 网约工灵活就业与维权能力不足 |
5.3.1 网约工就业能力偏弱 |
5.3.2 网约工维权能力不强 |
5.4 企业劳动用工不够规范 |
5.4.1 企业的弹性用工需求 |
5.4.2 企业的不规范用工 |
6 主要结论、对策建议与研究局限 |
6.1 主要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加强共享经济劳动法制建设 |
6.2.2 强化政府劳动执法监察力度 |
6.2.3 提高网约工组织化维权能力 |
6.2.4 提升网约工的专业技能水平 |
6.2.5 强化共享经济企业主体责任 |
6.3 研究局限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研究 ——基于规范类型化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缘起及其意义 |
二、研究状况的学术梳理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框架及创新点 |
五、一些问题的说明 |
六、值得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
第一章 《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观察角度类型化阐释 |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类型化的考察 |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类型化的提出及价值 |
二、《劳动合同法》规范的类型化表达 |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意思自治调整规范模式 |
一、《劳动合同法》意思自治的逻辑 |
二、《劳动合同法》中意思自治的判断标准 |
三、《劳动合同法》中意思自治的制度表达 |
第三节 《劳动合同法》国家干预调整规范模式 |
一、《劳动合同法》国家干预的背景 |
二、《劳动合同法》中国家干预的判断标准 |
三、《劳动合同法》国家干预的制度表达 |
第四节 《劳动合同法》集体协商调整规范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意思自治规范下《劳动合同法》具体制度实施效果研究 |
第一节 劳动合同期限制度实施效果的检视 |
一、《劳动合同法》中的期限制度立法宗旨与制度内涵 |
二、学界对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的讨论 |
三、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的实证样态 |
四、劳动合同期限制度的总体评价与反思 |
第二节 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实施效果的检视 |
一、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内涵 |
二、学界对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讨论 |
三、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实证样态 |
四、劳动合同解除制度的总体评价与反思 |
本章小节 |
第三章 国家干预规范下《劳动合同法》具体制度的实施效果 |
第一节 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制度实施效果的检视 |
一、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立法宗旨与内涵 |
二、学界对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制度的讨论 |
三、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实证样态 |
四、劳动合同书面形式的总体评价与反思 |
第二节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效果的检视 |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立法宗旨与内涵 |
二、学界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讨论 |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实证样态 |
第三节 二倍工资制度实施效果的检视 |
一、二倍工资制度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内涵 |
二、其余相关的规定 |
三、学界对二倍工资制度的讨论 |
四、二倍工资制度的实证样态 |
五、工资制度的总体评价与反思 |
第四节 劳务派遣制度实施效果的检视 |
一、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宗旨与制度内涵 |
二、学界对劳务派遣制度的讨论 |
三、劳务派遣制度的实证样态 |
四、劳务派遣制度的总体评价与反思 |
本章小节 |
第四章 集体协商规范下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检讨 |
第一节 集体协商制度概述 |
一、集体协商制度的逻辑原点考究 |
二、博弈论视野下的集体谈判模式 |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集体协商的内涵表现 |
一、集体协商的法价值 |
二、法条文本中的集体协商 |
三、集体协商中的集体合同 |
第三节 理性对待讨论集体协商制度 |
一、集体协商制度的检讨 |
二、现有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集体协商制度的路径反思 |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
一、立法宗旨的意义分析 |
二、立法宗旨的内涵厘定 |
第二节 《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中的功能检视 |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功能检视之一:内部规范的互动 |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功能检视之二:管制与自治的平衡 |
第三节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完善意见 |
一、《劳动合同法》中意思自治部分的修改意见 |
二、《劳动合同法》中国家干预部分的修改意见 |
余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点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劳动与资本理论及其当代发展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劳动与资本理论 |
一、马克思的劳动与资本理论 |
二、恩格斯的劳动与资本理论 |
三、列宁的劳动与资本理论 |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人对劳动问题的探索 |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对劳动问题的探索 |
二、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人对劳动问题的探索 |
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劳动问题的探索 |
第二章 劳动关系在历次工业革命中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第一次工业革命中的劳动关系 |
一、第一次工业革命中的科技进步与生产方式变革 |
二、第一次工业革命中的劳动关系 |
第二节 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 |
一、第二次工业革命的科技进步与生产方式变革 |
二、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 |
第三节 第三次工业革命中的劳动关系 |
一、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科技进步与生产方式变革 |
二、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劳动关系 |
第三章 新科技革命推动劳动关系的新变革 |
第一节 新科技革命的技术特征及其引发的生产方式变革 |
一、新科技革命的技术特征 |
二、新科技革命中的生产方式变革 |
第二节 新科技革命视域下的劳动新形态和新特征 |
一、劳动形态数字化 |
二、劳动对象和产品非物质化 |
三、劳动资料智能化 |
四、劳动价值创造隐性化 |
第三节 新科技革命视域下的资本新形态和新逻辑 |
一、资本形态的历史流变与新发展 |
二、新科技革命视域下资本运动的新逻辑 |
第四节 新科技革命中的劳动关系新变化 |
一、契约关系多元化 |
二、支配关系隐蔽化 |
三、博弈关系复杂化 |
第四章 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变革中的矛盾问题 |
第一节 劳动过程的劳资矛盾问题 |
一、用工矛盾 |
二、“机器换人”矛盾 |
三、收入分配矛盾 |
第二节 劳动关系调节机制不完善 |
一、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待完善 |
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有待强化 |
三、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有待健全 |
第三节 劳动法制不健全 |
一、劳动立法有待完善 |
二、劳动司法有待规范 |
三、劳动执法有待健全 |
第五章 发达国家劳资关系调节及其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美国劳资关系调节及其面临的困境 |
一、美国劳资关系现况 |
二、美国劳资关系调节的主要困境 |
第二节 德国劳资关系调节及其面临的困境 |
一、德国的劳资关系现况 |
二、德国劳资关系调节的主要困境 |
第三节 日本劳资关系调节及其面临的困境 |
一、日本的劳资关系现况 |
二、日本劳资关系调节的主要困境 |
第六章 推动我国劳动关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
第一节 坚持以劳动正义引领新时代劳动关系健康有序发展 |
一、保障平等的劳动发展权 |
二、坚持劳动分配正义 |
三、约束资本盲目扩张和无序发展 |
第二节 推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创新 |
一、强化用工矛盾调处 |
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
三、深化工会改革创新 |
四、健全三方协调机制 |
第三节 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一、健全党领导下的劳动关系协同治理机制 |
二、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 |
三、构建规范化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
第四节 促进劳动法制现代化 |
一、健全完善劳动立法 |
二、推动劳动司法规范化建设 |
三、提高劳动执法效能 |
结语 |
图表索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中国工资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工资理论和研究成果综述 |
第一节 工资相关概念 |
一、工资 |
二、劳动报酬 |
三、薪酬 |
四、收入 |
第二节 工资决定理论回顾和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 |
一、维持生存工资理论 |
二、均衡工资理论 |
三、边际生产力工资理论 |
四、马克思的工资理论 |
五、集体谈判工资理论 |
六、效率工资理论 |
七、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 |
第三节 研究成果综述 |
一、工资制度研究 |
二、工资水平研究 |
三、工资决定机制研究 |
第二章 市场经济转轨初期的工资制度改革(1979-1991年) |
第一节 改革的历史起点:等级工资制度 |
一、等级工资制度产生的背景和原因 |
二、等级工资制度的内容 |
三、等级工资制度的意义和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市场经济转轨初期的工资制度改革历程 |
一、工资制度改革的背景 |
二、1979-1984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探索 |
三、工资制度改革的正式实施 |
四、非国有部门的工资制度 |
第三节 1979~1991年工资制度改革的评价 |
一、市场化的工资决定机制尚处萌芽阶段 |
二、调动了职工和企业的积极性,激励效果初步显现 |
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有待进一步改革 |
第三章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工资制度改革(1992-2001年) |
第一节 工资管理从直接管制向间接调控的转变 |
一、实行弹性劳动工资计划 |
二、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收入宏观指导体系 |
第二节 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
一、国有企业岗位技能工资制改革 |
二、国有企业高管年薪制的初步尝试 |
三、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试点 |
第三节 1993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
一、1993年行政机关工资制度改革 |
二、1993年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
第四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资制度改革评价 |
一、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初现端倪 |
二、岗位技能工资制改革评价 |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评价 |
第四章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工资制度改革(2002-2016年) |
第一节 完善政府对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 |
一、完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建设 |
二、加强对国有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监管,调控高收入企业工资分配 |
三、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工资制度改革 |
一、岗位绩效工资制改革 |
二、国有企业高管年薪制的确立和完善 |
第三节 2006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
一、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
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
三、高等学校年薪制探索 |
第四节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资制度改革评价 |
一、市场化工资决定机制的初步形成 |
二、岗位绩效工资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激励作用突显 |
三、公务员工资制度有待进一步改进 |
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距离市场化更进一步 |
第五章 工资水平的演变(1979-2016年) |
第一节 工资水平的增长 |
一、工资总额和实际平均工资的增长 |
二、工资水平与经济增长 |
三、工资性收入与居民收入的增长 |
第二节 工资水平的结构变化 |
一、不同经济类型的工资水平变化 |
二、不同行业工资水平的变化 |
三、不同地区工资水平的变化 |
四、工资收入差距呈现先扩大在缩小的走势 |
第三节 农民工工资增长 |
第六章 结论和启示 |
第一节 中国工资制度改革的经验与成绩 |
一、工资制度改革具有明显的渐进式和“双轨”特征 |
二、工资制度改革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 |
三、工资增长要处理好企业效益和经济增长的关系 |
四、工资制度改革离不开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与完善 |
五、工资制度由注重资历向注重能力再向注重结果转变,激励作用明显加强 |
六、人口红利日渐式微,产业升级转型迫在眉睫 |
第二节 历史启示:中国工资制度改革的策略选择 |
一、建立以市场化为改革方向的工资决定机制 |
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与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 |
三、建立长效工资增长机制 |
四、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 |
参考文献 |
附表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形成的交易成本决定机制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2]中国劳动力市场扭曲的形成机理及效应研究[D]. 郑国强. 吉林大学, 2021(01)
- [3]改革开放以来工会维权中的集体协商问题研究[D]. 冯慧敏. 山东大学, 2020(02)
- [4]人工智能发展趋势下劳动者权益保护研究[D]. 贾惠博. 吉林大学, 2020(08)
- [5]民营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工资效应研究[D]. 寿菊萍. 浙江大学, 2020(01)
- [6]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 李楠. 吉林大学, 2020(08)
- [7]共享经济背景下的网约工权益保障研究[D]. 张帆.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2)
- [8]《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研究 ——基于规范类型化的视角[D]. 张景涵. 西南政法大学, 2020
- [9]新科技革命视域下我国劳动关系研究[D]. 孙璇.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1)
- [10]中国工资制度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考察(1979-2016)[D]. 于东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