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工会法:工会有了“护身符”(论文文献综述)
曲一格[1](2018)在《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如今,事业单位的职能在进一步延伸,人们对公共服务需求的程度也日益提升,再加上编制的限制,非在编人员这一灵活的用工群体已成为事业单位开展工作不可或缺的力量,其所作出的贡献不容小觑。与此同时人们对于医疗卫生需求的不断提高,导致医疗卫生系统的规模和工作量不断增大,非在编人员的比重也呈现出日益提升的趋势。但是,劳动关系呈现出的复杂和多样,还有各种主客观因素的相互影响,致使非在编人员和在编人员虽然承担着相同工作,但无论是在薪资报酬、社会保障还是职业发展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属于弱势群体。因此,应该正确认识非在编人员这一主体的重要性,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非在编人员的相关权益,提高非在编人员队伍的稳定性,推动医疗卫生系统的有序发展。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考察法、案例分析法,从阐释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的相关概念及构成要素出发,结合责任政府理论和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从学理层面对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的内涵进行一般性论述。通过对吉林市十三家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并梳理了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的现状,对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在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剖析与探讨,并结合上述分析进一步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与建议,以期化解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在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具体操作中所面对的困境。同时,希望可以通过对吉林市的个案进行剖析,为其他省份的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冯彦铭[2](2017)在《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XX市为例》文中指出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员工方与行政方就企业里面薪资管理制度、薪资分配方式、职工收入水准等薪资福利事项实行平等协商的制度,在讨论一致的情况下签署书面工资专项协议。“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明确三个完善,即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当下,健全和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既关系到劳资关系和收入分配范畴,又契合地方政府和社会大众的关切;既是提高劳动者薪酬、加快推进改善民生的客观要求,也是形成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和劳资矛盾的重要方式。XX市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矛盾多发的特殊时期,工会在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方面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效,在坚持行业特点、满足个性需求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例如推进“一域一品”、开展“二次协商”、探索“三种模式”等创新做法。但是,在政府主导、固有体制、配套机制、宣传引导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共性或个性的问题。本文以XX市为例,就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现状及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本文按照提出问题、研究分析、寻求解决对策的逻辑方式,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实地调研法以及宏观、微观分析法对XX市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文章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阐述,进而分析研究目的、提出研究方法、最后概述研究内容和创新点;第二部分,对国内外集体协商制度的起源和发展历程进行概述;第三部分以XX市为实例,分析XX市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阐述XX市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面临的主要障碍;第五部分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力求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具有实践应用价值的理论依据,以期加速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苏映宇[3](2016)在《城镇化进程中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视域的思考》文中指出尊重劳动,保障劳动者权益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人践行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重要探索。女性农民工作为劳动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镇化建设的生力军,其劳动权益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近年来,尽管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关注,但无论是研究题域还是问题的把握都存在盲点。主要的不足:一是较多借助西方经济学、社会学及女权主义等理论分析框架,缺少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分析视角,弱化了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现实解释力;二是较多关注一般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甚少从城镇化视角考察女性农民工的特殊劳动境况,难以真实反映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的状况。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指导,在梳理经典作家关于劳动和劳动权益论述的基础上,系统阐述了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探索与实践。本文认为,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继承、丰富与发展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观,在女性劳动权益保障方面作为卓着。中国的城镇化进程把女性农民带入了劳动力市场,也改变了传统女性农民的劳动形态。女性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劳动权益保障不仅表现在劳动关系下的个体或集体领域,还表现在特殊劳动保护,土地权益等领域。保障女性农民工的劳动权益,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指导,强化劳动保护的性别意识。一方面,要重视和尊重女性农民工在城镇化建设中的劳动主体地位,以尊重劳动、保障劳动权为要旨,促进性别和谐的劳动关系构建;另一方面,要从女性农民工的劳动特质出发,持续探索女性农民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的有效路径,完善劳动权益保障的性别策略。
王小莹[4](2002)在《新工会法:工会有了“护身符”》文中指出
二、新工会法:工会有了“护身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工会法:工会有了“护身符”(论文提纲范文)
(1)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三) 研究方法 |
一、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的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 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的相关概念 |
(二) 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的构成要素 |
(三) 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的理论基础 |
二、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的现实审视 |
(一) 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的具体举措 |
(二) 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事项的实现情况 |
三、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
(一) 非在编人员权益法律界定模糊,相关保障政策不健全 |
(二) 政府资金投入力度不够,非在编人员缺乏经费保障 |
(三) 多元用工形成利益分化,部门监管呈现缺位 |
(四) 薪酬管理体系未形成,晋升考核机制不健全 |
(五) 工会作用发挥不强,非在编人员民主参与程度低 |
(六) 非在编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权益保障意识薄弱 |
四、完善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的相关对策 |
(一) 加强非在编用工法制建设,依法构建劳动关系 |
(二) 政府提升监管水平,强化履行财政职责 |
(三) 积极开展编制管理改革,切实推行编制备案制 |
(四) 完善非在编人员薪酬体系,注重非在编人员职业发展 |
(五) 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
(六) 非在编人员提升素养,增强权益维护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XX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之处 |
第2章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内涵、发展历程及相关理论依据 |
2.1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内涵 |
2.2 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历程 |
2.2.1 国外“集体谈判制度”的发展历程 |
2.2.2 国内“集体协商制度”的发展历程 |
2.3 工会在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中的主要作用 |
2.3.1 提高职工薪资水平,保障职工经济权利 |
2.3.2 改进企业用工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 |
2.3.3 减少和化解劳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2.3.4 履行工会基本职责、增强凝聚力和影响力 |
2.4 实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
2.4.1 理论基础 |
2.4.2 法律依据 |
第3章 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现状及问题——以XX市为例 |
3.1 XX市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取得的成绩 |
3.1.1 在工资集体协商的“势”上蓄力量 |
3.1.2 在工资集体协商的“量”上求突破 |
3.1.3 在工资集体协商的“效”上求提升 |
3.2 XX市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 |
3.2.1 在工资集体协商的“形”上有缺陷 |
3.2.2 在工资集体协商的“质”上有差距 |
3.2.3 在工资集体协商的“益”上有空间 |
第4章 影响XX市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主要因素 |
4.1 影响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法律因素 |
4.1.1 法律规定过于笼统 |
4.1.2 制度执行刚性不足 |
4.1.3 相关规定系统性不够 |
4.2 影响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政府因素 |
4.2.1 地方政府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存在顾虑 |
4.2.2 政府管理职能的弱化 |
4.3 影响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自身因素 |
4.3.1 工会的基本职责突出和强调得不够 |
4.3.2 工会的现行体制无法适应工资集体协商发展的需要 |
4.3.3 工会组织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不够理想 |
4.4 影响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职工因素 |
4.4.1 员工对工资集体协商的了解不足,维权意识不够 |
4.4.2 企业职工队伍存在潜在不稳定性 |
4.5 影响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的企业方因素 |
4.5.1 国有控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问题 |
4.5.2 非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问题 |
4.5.3 企业在行业协会方面的缺位导致工资协商无尺可量 |
第5章 加强XX市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对策建议 |
5.1 要推动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 |
5.1.1 建立健全国家层面的立法体系 |
5.1.2 完善地方政府的刚性规范约束 |
5.2 要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格局 |
5.2.1 完善激励机制 |
5.2.2 强化监督检查 |
5.2.3 促进收入公平 |
5.2.4 发挥行业自治 |
5.3 要加强和改善工会自身的作用 |
5.3.1 突出和强调工会的维权职能 |
5.3.2 变革工会的现行体制 |
5.3.3 增强工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效性 |
5.4 要充分调动职工的参与度 |
5.4.1 解决职工“不会谈”的问题 |
5.4.2 解决职工“不敢谈”的问题 |
5.4.3 解决职工“不参与”的问题 |
5.5 要提高企业对工资协商的认知度 |
5.5.1 积极宣传引导,形成企业支持工资协商的浓厚氛围 |
5.5.2 借助各方力量,督促引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
5.5.3 实施激励机制,从政策导向引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 |
(3)城镇化进程中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视域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理论探略 |
一、马克思的劳动观及其当代意蕴 |
二、恩格斯对劳动问题的论述及其当代启示 |
三、列宁社会主义劳动思想及现实价值 |
第二节 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劳动观的丰富与发展 |
一、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共产党人的劳动观及其实践 |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的劳动观及其实践 |
三、启示与思考 |
第二章 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的历史考察 |
第一节 我国城镇化发展的历史演进与城乡劳动力流动 |
一、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城镇化的状况与城乡劳动力流动:1949—1977 |
二、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的演进与城乡劳动力流动:1978—至今 |
第二节 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劳动权益流变 |
一、农民工个体劳动权益状况 |
二、农民工集体劳动权益状况 |
三、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制度保障与断裂 |
第三节 我国城镇化中的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 |
一、城镇化进程中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境遇 |
二、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性别特质 |
第三章 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实证考察 |
第一节 女性农民工就业状况 |
一、农民工就业状况的性别比较 |
二、女性农民工的就业困境 |
第二节 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现实考察 |
一、个体劳动权益的保障状况 |
二、特殊劳动保护的实现情况 |
三、集体劳动权益的保障现状 |
四、土地权益的保障状况 |
第三节 对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讨论 |
一、劳动权益的微观影响因素及测量 |
二、劳动权益的宏观影响因素及测度 |
三、关于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影响因素讨论 |
第四章 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女性农民工在次级劳动力市场中的复杂处境 |
一、次级劳动力市场需求与女性农民工供给的矛盾 |
二、次级劳动力市场对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制约 |
第二节 劳动赋权与赋能双重不足和制度障碍 |
一、生存型劳动赋权的局限 |
二、发展型劳动赋能的缺失 |
三、劳动维权的制度性障碍 |
第三节 特殊劳动保护与不当劳动保护 |
一、特殊劳动保护与女性农民工就业成本悖论 |
二、不当劳动保护的劳动力市场效应 |
第四节 土地制度对女性农民工土地权益的侵损 |
一、女性农民工与土地的关系 |
二、土地流转与女性农民工非稳定性就业的潜在矛盾 |
三、土地制度失当与女性农民工土地权益受损 |
第五章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推进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
第一节 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和谐劳动关系 |
一、构建以尊重劳动为宗旨的和谐劳动关系 |
二、构建以保障劳动者权益为核心内容的劳动关系 |
三、构建以促进劳动者共享发展成果为目标的劳动关系 |
第二节 完善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制度保障 |
一、完善劳动赋权的制度设计 |
二、建构劳动赋能的政策体系 |
三、建立适合女性农民工的维权工作机制 |
第三节 给予女性农民工平等就业权与适当劳动保护 |
一、平衡女性农民工就业权益与特殊劳动保护的关系 |
二、合理分解女性农民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用工成本 |
三、加强对女性农民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监督和规制 |
第四节 切实保障女性农民工的土地权益 |
一、强化政府在女性农民工土地权益保障中的责任 |
二、落实女性农民工的土地权益 |
三、促进女性农民工平等获得土地使用权 |
第五节 建立和规范劳动力市场的法治环境 |
一、依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二、建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性别策略 |
结论 |
附录1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问卷(选摘) |
附录2 受流动影响人员附卷(选摘)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新工会法:工会有了“护身符”(论文参考文献)
- [1]吉林市医疗卫生系统非在编人员权益保障问题研究[D]. 曲一格. 东北师范大学, 2018(11)
- [2]工会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以XX市为例[D]. 冯彦铭. 湘潭大学, 2017(01)
- [3]城镇化进程中女性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基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视域的思考[D]. 苏映宇. 福建师范大学, 2016(04)
- [4]新工会法:工会有了“护身符”[J]. 王小莹. 企业管理, 20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