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对海洋生物的影响与生物监测的研究进展(论文文献综述)
毕重人[1](2020)在《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洋经济主要增长方式是结构主导性增长,是以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为核心的经济增长方式。在我国经济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发展背景下,分析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路径,促进海洋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研究从海洋产业发展历程出发,基于产业效率视角阐述海洋产业结构演化过程及海洋经济主要发展阶段,通过比较研究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影响因素,针对产业结构的变化过程,使用博弈模型解析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作用过程。随后,本文基于创新价值链理论与效率评价方法分析了区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驱动路径与政策驱动路径,最后结合国际经验启示提出我国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为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具体来讲,本文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内容:首先本研究界定了我国需要转型升级的海洋传统优势产业。采用文献梳理和发展历程梳理两种方法,并通过分别计算各个海洋产业的产业贡献度,最后对政策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确定出海洋传统优势产业中需转型升级的五大海洋产业:海洋渔业、海洋盐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和海洋油气业。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历程的分阶段阐述。对海洋传统优势产业发展演变从行政管理机构、产业发展政策、环境与资源保护以及科技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梳理和归纳分析,把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分成五个时期,同时通过解析海洋产业结构与产业效率关系,根据海洋产业效率评价方法与超效率DEA模型,根据全国宏观海洋经济效率与各上市企业经济效率的变化趋势,结合产业结构演化过程分析海洋产业效率测算结果,量化分析海洋产业结构演化过程,寻找海洋传统优势产业演变的规律性。在理论探讨的基础上,通过从宏观层面对我国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现状进行描述性分析,随后采用我国11个沿海省市的面板数据,分别对影响海洋渔业、海洋盐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船舶工业和海洋油气业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技术因素是各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共性影响因素,政策因素具有产业异质性,在部分产业中影响显着。从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参与主体特征出发,分析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作用机制。归纳在全球价值链视角下产业转型升级过程的参与主体特征,分析主体间互动关系复杂性,在简化基本假设下,利用博弈分析方法,解析技术驱动路径与政策驱动路径下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的作用过程。研究结果表明,技术进步与海洋产业政策激都可以激励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作为两条差异化途径,分别影响三个层次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行为,技术进步的影响渠道多元性强于政策激励,而政策激励在持续时间以及均衡状态的稳定性方面较技术进步差。从创新价值链理论出发,分析海洋传统优势产业的科技驱动路径。以提升我国海洋产业创新能力与全球地位为目标,使用DEA模型从知识创新价值链的三阶段评价各区域的创新效率,根据创新效率差异,分析世界主要海洋国家创新能力实现的若干路径,通过比较分析我国各沿海省份的创新效率结构属性。研究发现,世界主要海洋国家产业升级的发展经验可以从三个维度与不同省域发展路径进行匹配,各省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需结合自身特征选择发展模式。分析海洋传统优势产业的政策驱动路径。根据中国海洋经济政策演变过程,分别梳理每个时期我国海洋经济综合管理的主要政策,聚焦我国五年规划中海洋产业政策的转向,从海洋产业的发展历史角度,厘清海洋政策的发展脉络。为了验证产业政策的有效性,本文通过使用2001-2017年中国海洋经济各行业数据,采用GRA-DID分析估计方法进行实证检验。研究发现,海洋政策的变化对于海洋经济产业结构的发展带来显着的影响,我国海洋产业政策的分类治理对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海洋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为研究对象,从影响因素、产业政策、产业创新三个方面阐述了海洋产业的转型升级过程,形成了如下三点创新:(1)基于产业整体发展历程与混合回归方法,本研究厘清了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主要影响因素,验证了影响因素的共性与差异,明确了科技创新因素的普遍显着性影响,有助于解决海洋产业转型升级中各产业共性规律的归纳问题。(2)在假设条件下,设计基于全球价值链理论的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分析方法,厘清了各影响因素作用过程,有助于解释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问题分析中不同影响因素作用路径的显着差异。(3)基于全球价值链理论与创新价值链理论,结合GRA-DID、三阶段DEA等实证方法,分析了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驱动路径与政策驱动路径,有助于解释海洋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与影响因素间的互动关系。
白龙[2](2020)在《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研究》文中提出研究的逻辑起点为海上钻井平台法律属性,从沿海国与非沿海国的不同视角下,依托不同海域区分的坐标背景,对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问题予以剖析。在以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主导的国际海洋法律秩序下,涉及海上钻井平台的法律属性、在不同海域建造、使用及移除海上钻井平台的规则存在较大差异,某些领域的规则付之阙如。通过研究涉及海上钻井平台的海洋资源开发及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主要全球性和区域性公约、典型国家立法及案例,试图从现有包括人工岛屿、海上人工设施和结构等海上设施国际制度比较分析,在区别各种设施的法律属性的基础上,认为应当明确作为整体的海上钻井平台的法律属性,并确立航行中移动式钻井平台的船舶法律地位;并随之构建涵盖登记制度等在内的海上钻井平台的管理制度。明确沿海国在不同海域建造、使用和管理海上钻井平台的专属权利及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权制度,并确定外国在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建造和使用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及该外国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管辖权的内容和边界。并应完善国际海底管理局对勘探和开发“区域”油气资源的海上钻井平台的管辖权制度。在传统国际法对不同海上权利进行平衡的基础上,建立符合海上钻井平台建立完善的安全区域制度,未来这一安全制度还要增加防范针对的恐怖袭击的重要内容。分析和比较由海上钻井平台引起的环境污染损害的国际环境法律制度及特点,并以此为视角,剖析了当前建立因勘探开发海洋油气资源引起的跨国海洋污染损害责任机制的局限性的原因,分析了区域性防治海洋污染公约在此问题上的空白,应制定规范此类污染损害公约,尤其要建立因勘探开发海洋油气资源活动造成的跨境污染损害责任基金和强制责任保险机制。多维度比较分析了当前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制度,从移除方式上探究与环境保护的协调。透视了系列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海洋倾倒与船舶残骸清除的概念、方式、移除责任人的确定、移除费用的担保等内容,提出应以海洋环境保护为要素,建立涵盖确定移除责任人及移除费用担保机制的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制度;分析了海上钻井平台与航行、渔业、海洋科学研究、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等典型用海活动的制度冲突。此类制度冲突凸显了以调整传统用海活动的海洋法制度在应对海上钻井平台时的不足。文章依据现有海洋法体系确立的不同海域的功能价值及沿海国的权利体系,分别提出解决此系列冲突制度的值取向,提出以此形成构建未来协调海上钻井平台与其他用海活动冲突制度的理论建议。
马心蕊[3](2020)在《溢油分散剂处理原油对海水青鳉胚胎发育的毒性效应》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石油作为现代社会主要的能源和材料,其开采量和运输量也越来越大。而石油可能通过多种途径进入海洋水体引发油污染,严重威胁海洋生态环境及海洋生物。为了缓解油污染造成的影响,溢油分散剂常被应用于处理海洋溢油事故。而溢油分散剂处理油污染可能会提高石油烃类化合物进入水体的浓度,进而增强了油类对海洋生物的毒性效应,故溢油分散剂的使用仍存在争议。本文选定海洋新型模式生物—海水青鳉(Orvzias melastigma)胚胎作为受试生物,采用半静态暴露的方式,研究了马瑞原油的水容组分(water-accommodated fracti on,WAF)、使用G M-2溢油分散剂后的化学增强水容组分(chemically enhanced WAF,CEWAF)0-14 dpf(day post fertilization,dpf)暴露对海水青鳉胚胎的影响。并通过致死率、孵化率、心率、形态学得分以及畸形评分探究使用溢油分散剂处理前后溢油污染对海水青鳉早期生命阶段的发育毒性效应的差异。具体研究结果如下:结果表明,WAF、CEWAF以及GM-2溢油分散剂暴露均使海水青鳉胚胎出现显着地发育延迟和发育异常。形态学得分系统结果显示鱼鳔发育、卵黄吸收及胚胎的孵化对暴露较为敏感。自10 dpf起,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心率呈现低稀释比组(0%-60%)促进、高稀释比组(80%和100%)抑制的影响。本研究将海水青鳉胚胎的行动分为身体尾部扭动、胸鳍摆动以及眼睛转动,三项的频率总计呈现低稀释比组减少、高稀释比组增多的趋势。而畸形评分系统结果表明卵黄吸收异常、心血管出血、心包水肿和.卵黄水肿较易于发生。100%稀释比组中,WAF、CEWAF以及GM-2暴露的海水青鳉胚胎畸形率依次为61.89±7.08%、75.17±9.81%以及43.00 ± 3.89%。暴露至14 dpf时,CEWAF的LC50为8.05 mg·L-1,LC20为1.80 mg· L-1。WAF胚胎死亡率未达50%,其LC20为2.41 mg·L-1,而GM-2暴露胚胎死亡率未达20%。通过采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总石油烃浓度,以及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GC-MS)对16种优先控制多环芳烃进行检测后发现,相较于WAF,CEWAF中总石油烃浓度和多环芳烃含量都显着增加,其中3-5环的苯并蒽、苯并芘和苯并荧蒽等水溶性很小而“三致”作用较强的多环芳烃含量的增加倍数相对更为显着,分析其机制可能是溢油分散剂中的表面活性剂对原油中脂溶性较大的多环芳烃有更强的增溶作用,导致使用溢油分散剂后的CEWAF 比 WAF的生物毒性效应有所增强。研究结果可为溢油污染对海洋生物的损害评估以及溢油分散剂的使用管理提供理论基础。
莫姝婷[4](2020)在《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完善研究》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工业经济的迅速发展带来丰厚的经济红利,同时也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和自然资源的短缺。海洋蕴藏丰富的化石能源,未来的经济发展依赖于海洋经济的发展。党的十八大提出“海洋强国”战略,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党的十九大强调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而海洋生态环境的恶化正阻碍着海洋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建设海洋强国。因此,大量的海洋生态政策应运而生。本文收集整理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出台的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政策文本,在此基础上梳理了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历史演变、体系构成以及时代使命,并选取所要研究的政策样本,结合Roy Rothwell和Walter Zegveld的分类方法,运用文本分析方法,从基本政策工具X维度和生态治理Y维度出发,建立二维政策分析框架,对我国国家层面的海洋生态政策文本进行量化分析。研究表明我国现行的海洋生态政策体系在政策工具的建构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供给型政策工具中的教育培训、资金投入工具体现少;环境型政策工具中的税收优惠缺位,法规管制体现过多;需求型政策工具则缺少了服务外包和贸易管制工具。据此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论文的主要内容大致为:第一部分为核心概念的界定与相关理论的阐述。界定了政策工具、海洋生态、海洋生态政策等核心概念,并阐述了可持续发展、政策工具等相关理论。第二部分为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历史演变、体系构成与时代使命。梳理建国以来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历史演变,并分析了海洋生态政策的体系构成与时代使命。第三部分为政策文本分析。通过建立二维分析框架,对海洋生态政策文本的政策工具进行纵横向的频数分析,并得出海洋生态政策在政策工具的应用方面所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基于政策工具视角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完善建议。根据海洋生态政策的政策工具应用问题,提出了关于供给型、环境型、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应用建议。通过对海洋生态政策进行文本分析,找出政府制定政策时对政策工具的偏好与问题,提出优化政策工具组合的相关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邹艳梅[5](2020)在《渤海三大海湾石油烃-重金属的污染特征、来源解析及生态风险》文中指出环渤海湾被称为“北方黄金海岸”,同时油气资源丰富,油气勘探开发、石油运输量和运输频率逐年增大,加上环渤海地区重工业沿岸聚集,这使得渤海海域的污染不断加剧。海洋沉积物作为污染物的重要载体,可以指示海洋生态系统的污染状况。石油烃与重金属作为广泛存在的污染物经常共存,研究海洋沉积物中石油烃和重金属的空间分布及其影响因素,有助于了解人类活动对海洋环境变化的影响,可为海洋环境保护和修复提供科技支撑和理论基础。本文通过对渤海三大海湾表层沉积物样品理化性质、石油烃以及重金属含量进行分析,研究了莱州湾、渤海湾和辽东湾中的正构烷烃、多环芳烃(PAHs)以及重金属(Pb、V、Cr、Mn、Fe、Co、Ni、Cu、Zn、As、Cd)的空间分布规律并解析其污染源,对比其污染水平和生态风险程度,分析沿岸的经济发展方式对海洋沉积环境的影响。进一步通过探究沉积物理化性质、石油烃以及重金属之间的相关性,探讨两种污染物的相互作用。研究结果表明:(1)渤海总有机碳(TOC)的含量范围为0.11-1.82%,总氮(TN)的范围为0.01-0.11%,渤海湾含量最高,莱州湾最低。C、N元素的线性相关性分析指示,莱州湾相关性最高,可能受陆源有机质输入影响较大;辽东湾内有机质来源复杂,相关性不明显。(2)莱州湾、渤海湾、辽东湾内沉积物正构烷烃总含量的均值分别为1117.81、482.27和716.48 ng/g,所有站位均未超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标准,说明正构烷烃污染水平较轻。通过对轻重烃比值(LMW/HMW)、n-C16指数、天然正构烷烃比率(NAR)、碳优势指数(CPI)等特征参数分析,结果说明三大海湾中正构烷烃属于陆源、海源有机质以及石油类污染物混合输入。通过其相关性分析发现,辽东湾受陆源植物正构烷烃输入影响较大,而渤海湾中石油类污染物的输入比重最高。此外,类异戊二烯烷烃参数Pr/Ph<0.8可以指示其还原环境。萜烷和甾烷参数同样验证了海域中存在石油烃污染物。(3)莱州湾、渤海湾和辽东湾内沉积物PAHs总含量的均值依次为952.15、1000.91和347.89 ng/g。渤海湾和莱州湾部分海域PAHs达到中度甚至重度污染水平。各环数PAHs的比重以及同分异构体比值分析结果显示,莱州湾和渤海湾PAHs属于石油和燃烧源的混合来源,而辽东湾PAHs中生物质和煤高温燃烧来源为主导贡献。16种PAHs单体中高分子量PAHs的污染程度优于低分子量;辽东湾的污染程度优于莱州湾和渤海湾。Ba P毒性当量(TEQBa P)均未超过规定浓度,说明PAHs目前处于安全水平内。(4)三大海湾沉积物中As、Cr、Cu和Cd元素均出现超标现象,辽东湾重金属含量相对较低。除Pb、As和Cd,其余元素之间相关较高,指示了相同或相似的来源。Pb处于清洁水平,Cr、Ni、Cu的Zn的污染水平较轻,As和Cd的污染相对较为严重。同时Cd、As的潜在生态风险最大,Zn的生态风险最小,大部分海域的综合潜在生态风险达到了中等水平。(5)辽东湾中石油烃与黏、粉粒相关性最高,可能因为石油烃受陆源输入影响最大。三大海湾内多数金属元素与TOC成正相关,莱州湾达到了显着性水平;而渤海湾中重金属与粒径的相关性最差,可能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莱州湾和辽东湾中部分重金属与高分子量PAHs相关性较高,可能与高分子量有机物对重金属的吸附量大有关;渤海湾中石油烃与重金属的相关性不高,可能因为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的主要来源方式不同。前人对渤海沉积物中污染物多进行分类研究,对于多种污染物的复合污染研究较少。基于此,本研究同时对莱州湾、渤海湾和辽东湾三个区域进行对比性研究,分析石油烃与重金属之间的相互作用,探讨不同的经济开发活动对海洋沉积环境的影响,以期为石油烃-重金属复合污染的探究提供一定的理论基础。研究结果对于我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顺利实施提供一定科学数据和科技支撑。
赵淑伟[6](2020)在《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对大型底栖动物群落影响及毒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海上溢油以及船舶漏油事件频发,造成我国渤海湾石油烃污染日趋严重,海洋大型底栖动物数量和种类急剧下降,海洋环境风险剧增,而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对大型底栖动物污染毒理机制不清,导致渤海湾海洋环境修复缺乏理论与技术依据。故本研究团队对渤海湾沉积物及大型底栖动物群落进行了长期监测,本文通过对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并开展沉积物中石油烃对优势种四角蛤蜊毒性模拟实验,研究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对大型底栖动物的影响,从群落水平、个体水平和细胞水平三个层面来研究大型底栖动物对沉积物中石油烃污染的响应。阐明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对大型底栖动物污染毒理过程,明确优势种四角蛤蜊对石油烃污染的响应机制,为渤海湾的海洋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提供理论和技术依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根据2004-2017年间渤海湾沉积物中油类含量和大型底栖动物的调查数据,对沉积物中石油烃含量的时空变化以及大型底栖动物群落的物种组成、优势种、丰度、生物多样性及群落结构进行分析。分析得出沉积物中石油烃含量在14年间的总趋势为逐渐上升,其中最低年平均值出现在2004年为15.4μg/g,最高年平均值出现在2017年为299.71μg/g,空间上渤海湾由南到北石油烃含量总体呈逐渐增加,由近岸到远岸逐渐降低的趋势。14年间大型底栖动物总物种数为228种;优势种主要以软体动物为主,随着时间的推移节肢动物和环节动物占比明显增加,耐污型优势种增多且环节类优势种明显增加;年平均丰度在时间上2012-2014年有明显的上升,出现小型化现象,在空间上由南到北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生物多样性指数采用SPSS软件在99%的置信区间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得出,香农威纳多样性指数H’和物种丰富度指数d在14年间存在极显着差异(P﹤0.01)。总体上,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的含量的变化对大型底栖动物群落结构有一定的影响。(2)优势种四角蛤蜊在96小时石油烃暴毒实验中,四角蛤蜊体重变化趋势为随着暴毒时间的延长处理组体重呈下降趋势,且染毒处理组的体重低于对照组。96小时死亡率随着浓度增大逐渐增加,1600 mg/kg的四角蛤蜊死亡率最大。总体上,96小时石油烃毒性实验对四角蛤蜊生长发育有一定影响。(3)在96小时石油烃毒性实验中,四角蛤蜊的生理生化指标过氧化物酶(POD)、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过氧化氢酶(CAT)、谷胱甘肽转移酶(GST)四种抗氧化酶存在一定的时间-效应和剂量-效应。在时间-效应上,POD、GST随着暴露时间的递增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趋势,SOD呈现先下降后上升再下降的趋势,CAT呈现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在剂量-效应上由于各个时间段略有差异,总体上POD、CAT呈现先升后降再升的趋势,SOD、GST呈现先升后降再升再降的趋势,并对不同浓度组的四种酶活性用SPSS分别在95%和99%的置信区间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得出不同浓度组四种酶的活性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显着性差异和极显着性差异。
高翔[7](2019)在《溢油分散剂处理燃料油对海水青鳉胚胎的毒性效应及机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在对海洋石油污染的处理中,溢油分散剂被广泛的使用。但是还没有标准化的海洋脊椎生物来评价海洋石油污染以及溢油分散剂的使用对海洋生态的影响。本文在实验室条件下模拟120#船用燃料油分散液(water-accommodated fractions,简称WAFs)和化学溢油分散剂增溶的溢油分散液(chemical enhanced water-accommodated fractions,简称CE-WAFs)对海洋模式生物—海水青鳉胚胎的毒性效应,并比较了添加溢油分散剂前后对生物的毒性效应差异。从多个角度探讨溢油分散剂使用对石油污染效应的影响,为溢油分散剂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依据。另外,比较全面地就石油污染对海洋生物产生的毒性效应进行分析,为定量化、准确地评估石油污染以及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程度提供基础数据,为我国石油烃污染的生物毒性研究提供了可参考的途径。同时,通过对胚胎PAHs的累积含量和生物富集动力学的研究,探究了石油烃对海水青鳉胚胎的毒理机制,进一步分析溢油分散剂对石油毒性放大效应的机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溢油分散剂的添加对总石油烃含量的提高和油滴粒径的减小作用显着。溢油分散剂促进了 PAHs在水中的溶解,并对高、低分子量PAHs以及母体多环芳烃(简称pPAHs)和烷基化多环芳烃(简称aPAHs)的相对丰度造成了显着影响。其中CE-WAFs中高分子量PAHs以及aPAHs表现出的相关性更加明显;而未添加溢油分散剂的WAFs并未表现出明显的相关性。(2)石油暴露可以对胚胎造成畸形发育、死亡率升高、无法正常孵化、发育延迟等一系列的问题。不同分散液表现出的毒性关系为CE-WAFs>WAFs。但是并未对胚胎的体重造成明显的变化,说明分散液暴露并未影响胚胎从外界的物质摄取。(3)石油暴露可以对胚胎的抗氧化系统造成影响,导致氧化胁迫从而产生诱导和抑制效应,导致胚胎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OD、过氧化氢酶-CAT和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GPx的活性发生显着变化。暴露溶液对抗氧化酶活性的影响表现为:CE-WAFs>WAFs。暴露过程中,GPx的相对诱导率最大,变化幅度最明显。(4)石油暴露对海水青鳉胚胎DNA造成一定损伤,且DNA损伤程度的大小表现为:CE-WAFs>WAFs。WAFs实验组的DNA损伤程度在暴露中受到胚胎自身的DNA修复能力影响,并未表现出明显的浓度-效应。CE-WAFs导致了较高的遗传毒性,超出了细胞进行DNA自我修复的阈值,使得细胞中DNA损伤持续恶化。分析发现蓝囊综合征指数与DNA损伤具有一定的相关性,说明DNA损伤是导致蓝囊综合征指数变化的可能原因。(5)在石油污染胁迫下,海水青鳉胚胎的Ⅰ相酶EROD和Ⅱ相酶GST都均会出现先诱导后抑制的趋势,表现出一定的协同作用。但是由于EROD为Ⅰ相酶,EROD的变化幅度更明显,能够更加准确及时地反应PAHs对机体的污染胁迫。两种酶活性与胚胎体内PAHs累积含量相关联,证明二者均参与到机体的PAHs的代谢过程中,并可作为指示体内PAHs累积的生物标志物。(6)通过对胚胎体内PAHs含量的测定发现:胚胎中PAHs的累积含量表现出一定的剂量-效应和时间-效应,含量关系为CE-WAFs>WAFs;低分子量PAHs含量较高,并随着暴露时间的延长逐渐降低。对胚胎富集动力学的分析发现:胚胎对PAHs的吸收速率常数k1和生物富集系数BCF均与暴露浓度呈现正相关,符合CE-WAFs>WAFs的关系;平衡浓度CAmax和污染物半衰期B1/2与暴露浓度呈现正相关,并且CE-WAFs>WAFs;WAFs实验组中胚胎对低分子量PAHs有较强的富集效应;GM-2溢油分散剂的加入使得胚胎对高分子量PAHs和所有的aPAHs表现出较高的生物富集系数;各实验组中aPAHs的BCF 比与之对应的pPAHs更高,其规律为CE-WAFs>WAFs。
徐丹[8](2019)在《海洋石油修复生物的筛选及生物对石油污染响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世界各地在石油开采和运输等过程溢油污染事故频发,对海洋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和人体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危害,石油污染已成为海洋环境中最主要的污染之一。生物修复具有高效、环保、成本低等优点,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本文选择3种微藻、4种大型海藻、3种贝类,开展了海洋生物对石油污染的去除能力及响应研究,筛选出对石油污染具有较好去除效果的海洋生物,为海洋石油污染的治理提供技术依据。主要内容如下:1、3种微藻对石油烃的去除能力及响应研究(1)微绿球藻、中肋骨条藻和塔玛亚历山大藻对海水中石油烃(2、4、6mg/L)的去除率随着石油烃浓度的增加逐渐降低,范围为98.58%99.95%。(2)石油烃浓度低于2 mg/L时,3种微藻生长状态良好,叶绿素a浓度和SOD活性同空白对照组相比无显着差异。(3)石油烃浓度高于4 mg/L时,3种微藻的生长均受到抑制,特别是6 mg/L石油烃胁迫组塔玛亚历山大藻和微绿球藻细胞密度几乎未增长。3种微藻的叶绿素a浓度和SOD活性均极显着低于空白对照组和2 mg/L胁迫组,说明较高浓度石油烃胁迫下3种微藻受到损伤。(4)微绿球藻、中肋骨条藻和塔玛亚历山大藻在低于2 mg/L的石油烃中生长状态良好,且3种微藻对石油烃的去除能力很好,可以用来去除含有一定浓度石油烃的污染海水。2、4种大型海藻对石油烃的去除能力及响应研究(1)海带、裙带菜、带形蜈蚣藻和孔石莼对海水中石油烃(0.8、1.7、2.6、3.6、4.5 mg/L)均有一定的去除能力,除2.6 mg/L处理组的海带、裙带菜外,4种大型海藻对石油烃的去除率均随浓度的增加而逐渐降低。(2)不同浓度的石油烃胁迫对海带、裙带菜的的SOD活性具有一定的影响,低浓度(≤1.7 mg/L)胁迫下前4d对海带、裙带菜的SOD活性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而随着处理时间的延长,至5d时SOD活性基本恢复到对照组水平;中浓度(2.6 mg/L)胁迫下对海带、裙带菜的SOD活性均有明显的促进作用,5d时仍显着高于对照组;高浓度(≥3.6 mg/L)胁迫下45d时SOD活性处于较低水平,显着低于对照组。(3)海带和裙带菜在低于1.7 mg/L的石油烃中生长良好。海带、裙带菜对石油烃的去除率分别为76.381.3%、82.287.5%。海带和裙带菜对石油烃的去除能力远好于带形蜈蚣藻和孔石莼,可以用来去除含有一定浓度石油烃的污染海水。3、3种贝类对石油烃的富集和释放研究(1)文蛤、菲律宾蛤仔和厚壳贻贝均对石油烃(0.8、1.6、2.4、3.2、4.0 mg/L)具有显着的富集能力,文蛤、菲律宾蛤仔和厚壳贻贝的生物富集系数(BCF)分别为17.3835.75、25.5865.38、34.4788.13,菲律宾蛤仔和厚壳贻贝BCF随海水石油浓度的增加逐渐减小。3种贝类对石油烃的富集能力大小为厚壳贻贝>菲律宾蛤仔>文蛤。(2)释放实验后,暴露在较高浓度(≥2.4 mg/L)石油中的文蛤、菲律宾蛤仔和厚壳贻贝体内石油烃含量无法恢复至正常水平。文蛤、菲律宾蛤仔和厚壳贻贝的排出率分别为48.6858.97%、40.6662.85%、60.3868.87%。(3)文蛤、菲律宾蛤仔和厚壳贻贝对石油烃的吸收速率分别是2.867.86mg/kg/d、5.2310.23 mg/kg/d、7.0514.68 mg/kg/d,释放速率分别是1.974.66 mg/kg/d、2.918.67 mg/kg/d、3.816.53 mg/kg/d。3种贝类对石油烃的吸收速率、释放速率均随着海水中石油浓度的增加而增加,对石油烃的吸收速率高于释放速率。(4)富集实验后,在石油烃浓度低于2.4 mg/L时,文蛤体内石油烃含量满足《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第二类标准,在石油烃浓度低于4.0 mg/L时,文蛤体内石油烃含量满足《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第三类标准;在石油烃浓度低于2.4mg/L时,菲律宾蛤仔体内石油烃含量满足《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第三类标准;在石油烃浓度低于0.8 mg/L时,厚壳贻贝体内石油烃含量满足《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第三类标准。文蛤、菲律宾蛤仔和厚壳贻贝,可以用来去除含有一定浓度石油烃的污染海水。结果表明:微绿球藻、中肋骨条藻和塔玛亚历山大藻3种微藻对低于2 mg/L的石油烃具有很好的去除效果;海带和裙带菜2种大型海藻对低于1.7 mg/L的石油烃具有较好的去除效果;厚壳贻贝对海水中的石油烃具有一定的去除效果。
杨彦[9](2019)在《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产品设计研究》文中提出海洋是人类生存的地球生命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财富源泉。但随着海洋资源的开发,海洋工程类型增量化和多元化,海洋生态环境的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使得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发展受到影响。中国目前还没有完善的海洋生态损害责任险,而海洋生态损害责任险的推出能够快速有效的对生态损失进行索赔,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尤为重要,是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环节。本文以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产品设计为题进行研究。在进行产品设计之前,通过介绍海洋生态损害的概念相关的内容,清晰界定这一损害。同时,结合国内目前关于海洋生态损害的保险立法情况和结合实例说明当前国内涉及海洋生态损害这一损害类型的保险存在保障范围小,保障程度不够等问题。通过近些年发生的海洋溢油事故、渔业水域污染事故以及2017年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等对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的需求进行分析论述,并从索赔主体确定、赔偿范围明确、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三个方面进行可保性分析。产品设计上分别从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的保险方式、险种、承保机构和保险合同这几个方面进行展开论述,通过将非寿险精算定价方法和B-S期权定价方法两种定价方法运用到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中,两种方法相互补充,探求适宜这类保险的定价办法。最后,本文对海洋生态损害责任险的发展前景进行展望,以及通过制度的完善和一些防范措施等进行风险管理,由此得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朱作鑫[10](2019)在《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与船舶油污事故是海洋石油污染最主要的两大类型。我国作为海洋石油开发大国,在通过海洋开发石油资源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海洋石油开发污染风险。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不利于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受损害方获取充分合理赔偿。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案例分析以及价值分析等多种范式,对国内外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例和实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构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对有效处理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事宜,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外,正文部分共6章。第1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法理基础”,提出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能够实现分配正义、程序正义,同时还具有效率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应当遵循受益者分担、生态正义法治化、利益均衡、依法赋权、全面监管以及公众参与、强化监督等基本原则。第2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性质”,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定性为政府性基金,而不能简单套用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或者我国《信托法》调整的“信托基金”。同时,从法理和实践情况看,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作为政府性基金,是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法律关系客体,而不应当被界定为适格法律主体。第3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保持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包括绿色税收、基金投资收益以及罚款、罚金、赔偿后的追偿收入等;在资金结构机制方面,应区分不同阶段分别确定绿色税收、基金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在基金资金池中的不同地位;就基金规模调节机制而言,立法时应当就基金规模调节机制预留必要的制度空间,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金资金结余情况适时对基金规模进行调节。第4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制度”,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包括海洋石油开发污染造成的清污费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纯粹经济损失等财产损害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等。索赔主体符合遭受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海洋石油开发污染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损害赔偿责任、索赔方已采取合理救济手段但仍不能获取赔偿和索赔方遭受的损害具有可赔偿性等条件的,可由基金对损害予以赔偿。但同时也应当综合考虑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发展趋势、污染者赔偿责任限额以及基金实际负担能力等方面因素,对单次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设置相应的赔偿限额,以保证基金能够维持运作,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补充赔偿功能。此外,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虽不具有我国民法或者保险法意义上的代位求偿权,但负责基金理赔事务的机构在使用基金赔偿后可以向污染者行使相应的追偿权。第5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提出通过对基金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力配置及制衡机制安排,形成所有权、经营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体系。同时应规定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外部监督制度,明确基金监管委员会、基金投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理赔事务中心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听证、社会评议和投诉举报等制度。第6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模式”,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采用集中立法模式,根据应对我国当前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严峻现状和损害赔偿实际需要,国务院可通过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对基金主要制度作出框架性的顶层设计。同时,提出已有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与未来要建立的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之间存在差异,不区分污染源对所有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统一立法在现阶段并不可行。
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对海洋生物的影响与生物监测的研究进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对海洋生物的影响与生物监测的研究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 创新点 |
2 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文献综述 |
2.1 产业转型升级相关研究 |
2.1.1 产业转型升级内涵 |
2.1.2 产业转型升级的过程 |
2.2 产业结构优化理论 |
2.2.1 产业结构合理化 |
2.2.2 产业结构高级化 |
2.3 海洋产业的特征与转型升级研究 |
2.3.1 海洋产业结构变化规律研究 |
2.3.2 海洋产业结构优化的研究 |
2.3.3 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优化研究 |
2.4 价值链理论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应用 |
2.4.1 创新价值链与产业转型升级 |
2.4.2 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价值链理论解释 |
2.5 小结 |
3 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对象界定 |
3.1 我国海洋产业分布特征 |
3.1.1 我国海洋经济主要的产业分布与空间分布 |
3.1.2 我国各海洋产业的发展水平差异 |
3.2 我国海洋传统产业界定 |
3.3 我国海洋优势产业界定 |
3.4 当前国际环境与国内经济转型条件下各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需求 |
3.4.1 各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与发展趋势 |
3.4.2 环境约束下各海洋产业转型升级需求 |
3.5 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中需转型升级产业界定 |
3.6 小结 |
4 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历程分析 |
4.1 建国以来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过程分析 |
4.1.1 中国海洋经济政策的恢复和确立时期:1949-1965年 |
4.1.2 中国海洋经济政策在曲折中完善时期:1966年-1977年 |
4.1.3 改革发展阶段的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1978-2002年 |
4.1.4 转型升级阶段的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2003-2011年 |
4.1.5 新常态下海洋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2012至今 |
4.2 中国海洋经济政策的变化与发展分析 |
4.3 产业效率视角下海洋产业结构变化分析 |
4.4 近年来海洋产业转型升级过程分析 |
4.4.1 评价指标选择 |
4.4.2 海洋产业效率测算结果与产业结构演化过程相关性分析 |
4.4.3 海洋产业结构演化中产业效率的变化路径 |
4.5 小结 |
5 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1 我国海洋产业宏观转型升级现状分析 |
5.2 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3 海洋盐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4 海洋交通运输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5 海洋油气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6 海洋船舶工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5.7 本章小结 |
6 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作用机制分析 |
6.1 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参与主体特征 |
6.1.1 海洋产业转型升级过程的参与主体特征集合 |
6.1.2 海洋产业主体间互动关系复杂性 |
6.2 不同路径下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影响因素的作用机制解析 |
6.2.1 基本假设 |
6.2.2 海洋传统优势产业的价值链互动与均衡 |
6.2.3 技术驱动路径中各因素对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过程 |
6.2.4 政策驱动路径中各因素对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作用过程 |
6.3 本章小结 |
7 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科技驱动路径分析 |
7.1 创新价值链视角下产业创新能力分析 |
7.2 模型构建与数据 |
7.3 主要海洋国家与各省域创新效率比较 |
7.4 基于创新能力提升的各省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路径分析 |
7.5 小结 |
8 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驱动路径分析 |
8.1 基于灰色关联度的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分析 |
8.2 海洋产业结构的模型设定 |
8.3 政策影响实证结果分析 |
8.4 小结 |
9 结论与建议 |
9.1 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本文存在的不足与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2)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海上钻井平台的法律地位 |
第一节 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船舶 |
一、国内成文法中的船舶 |
二、将移动式钻井平台视为船舶的司法实践 |
三、将移动式钻井平台认定为船舶的立法与司法实践 |
四、移动式钻井平台与船舶登记 |
第二节 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其他类型的装置 |
一、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人工岛屿 |
二、将海上钻井平台视为单独类别的物 |
三、主要海事公约中的船舶和海上钻井平台 |
第二章 海上钻井平台的管辖权与安全保护 |
第一节 国家建造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 |
一、国家在内水建造海上平台的权利 |
二、国家在领海建造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 |
三、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建造海上钻井平台的权利 |
四、在大陆架建造海上钻井平台 |
五、在公海建造海上钻井平台 |
六、在国际海底区域建造海上钻井平台 |
第二节 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管辖权 |
一、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行政管辖权 |
二、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刑事管辖权 |
三、国家对海上钻井平台的民事管辖权 |
第三节 海上钻井平台的安全保护制度 |
一、沿海国对领海内海上钻井平台的保护 |
二、海上钻井平台的安全区域 |
三、防止海上钻井平台遭受恐怖主义危害 |
四、我国海上钻井平台的保护 |
第三章 海上钻井平台环境污染救济制度 |
第一节 现有公约对海上钻井平台环境问题的应对 |
一、涉及海上钻井平台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 |
二、区域性公约的应对及其局限性 |
三、现有公约述评 |
第二节 处置海上钻井平台跨国污染损害责任的困境 |
一、IMO无处置因海上钻井平台造成的跨国污染损害职能 |
二、船舶与海上钻井平台的区分形成管辖权阻碍 |
三、行业组织的反对增加了制定公约的难度 |
四、Montara事故的处理凸显缺少可适用的规则造成的困境 |
五、部分国内立法评析 |
第三节 应制定海上钻井平台跨境油污损害责任公约的建议 |
一、制定跨境污染损害条约的可行性 |
二、海上钻井平台造成的跨国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主体 |
三、亟需构建和完善跨境污染损害责任基金和强制责任保险 |
第四章 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制度 |
第一节 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 |
一、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方式选择 |
二、移除钻井平台的环境风险 |
三、移除退役海上钻井平台的国家实践 |
第二节 移除退役海上设施的国际公约及其局限性 |
一、海洋法公约对移除的适用冲突 |
二、海洋倾倒与海上钻井平台的移除 |
三、移除退役海上设施在区域性公约中的分歧 |
第三节 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及移除费用保障 |
一、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在移除中的责任 |
二、移除海上钻井平台费用的担保和保障 |
三、移除海上钻井平台公约的制定及我国的应对 |
第五章 海上钻井平台与其他用海活动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一节 与渔业活动的冲突及解决 |
一、与专属经济区内活动的冲突与协调 |
二、与公海捕鱼自由的冲突与协调 |
第二节 与航行的冲突与协调 |
一、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航行活动的冲突及协调 |
二、与公海航行自由的冲突与协调 |
第三节 与其他用海活动的冲突与协调 |
一、与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冲突与协调 |
二、与其他用途的海上设施的冲突与协调 |
三、与海洋科学研究的冲突与协调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案例索引 |
附录二 缩略语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溢油分散剂处理原油对海水青鳉胚胎发育的毒性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海洋石油污染的来源与现状 |
1.2 石油污染的迁移转化 |
1.3 石油污染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研究进展 |
1.4 石油污染对海洋生物的影响研究进展 |
1.4.1 石油污染对海洋生物毒性的影响 |
1.4.2 石油污染对浮游生物及水生植物的影响 |
1.4.3 石油污染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
1.4.4 石油污染对鱼类的影响 |
1.5 溢油分散剂使用与研究现状 |
1.5.1 溢油分散剂产品与使用情况 |
1.5.2 溢油分散剂的毒理学研究 |
1.6 海水青鳉及其胚胎在毒理学中的研究现状 |
1.6.1 海水青鳉及其胚胎的研究概况 |
1.6.2 海水青鳉及其胚胎在毒理学中应用 |
1.7 研究内容、目的及技术路线 |
1.7.1 研究内容 |
1.7.2 研究目的 |
1.7.3 技术路线 |
2 材料与方法 |
2.1 实验材料 |
2.1.1 受试生物 |
2.1.2 受试油品与溢油分散剂 |
2.1.3 实验海水及试剂 |
2.1.4 实验仪器 |
2.2 受试液的制备 |
2.3 海水青鳉胚胎的暴露实验 |
2.4 致死与亚致死形态学评估 |
2.5 数据分析 |
3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生长发育的影响 |
3.1 实验结果 |
3.1.1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GMS的影响 |
3.1.2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发育的影响 |
3.1.3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心率的影响 |
3.1.4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行动的影响 |
3.1.5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孵化的影响 |
3.2 讨论 |
3.3 小结 |
4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畸形和致死的影响 |
4.1 实验结果 |
4.1.1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畸形的影响 |
4.1.2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GTS的影响 |
4.1.3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畸形率的影响 |
4.1.4 WAF、CEWAF以及GM-2对海水青鳉胚胎致死率的影响 |
4.1.5 WAF与CEWAF对海水青鳉胚胎致死率的拟合 |
4.2 讨论 |
4.3 小结 |
5 使用溢油分散剂对生物毒性效应的影响机制分析 |
5.1 检测分析方法 |
5.1.1 总石油烃(TPH)浓度的测定 |
5.1.2 多环芳烃(PAHs)组分含量的测定 |
5.2 检测分析结果 |
5.2.1 WAF与CEWAF的总石油烃浓度测定 |
5.2.2 WAF与CEWAF的多环芳烃组分及含量测定 |
5.3 使用溢油分散剂的生物毒性效应影响机制探讨 |
5.4 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4)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析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核心概念的界定与相关理论阐述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政策工具 |
2.1.2 海洋生态 |
2.1.3 海洋生态政策 |
2.2 相关理论阐述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政策工具分类理论 |
3 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历史演变、体系构成与时代使命 |
3.1 建国以来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历史演变 |
3.1.1 政策起步阶段(1982-1995) |
3.1.2 稳步执行阶段(1996-2005) |
3.1.3 深化调整阶段(2006-2011) |
3.1.4 战略发展阶段(2012-2019) |
3.2 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体系构成 |
3.2.1 海洋生态政策价值 |
3.2.2 海洋生态政策主体 |
3.2.3 海洋生态政策客体 |
3.2.4 海洋生态政策环境 |
3.2.5 海洋生态政策工具 |
3.3 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时代使命 |
3.3.1 落实五大发展理念 |
3.3.2 维护我国海洋生态环境安全 |
3.3.3 保障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 |
3.3.4 促进全球海洋生态治理 |
4 基于政策工具视角我国海洋生态政策文本分析 |
4.1 政策文本选择 |
4.2 构建分析框架 |
4.2.1 X维度:政策工具维度 |
4.2.2 Y维度:海洋生态治理维度 |
4.3 定义分析单元与类目 |
4.4 数据统计分析 |
4.4.1 政策工具维度分析 |
4.4.2 生态治理维度分析 |
5 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政策工具应用问题 |
5.1 供给型政策工具相对缺失 |
5.2 环境型政策工具的应用问题 |
5.2.1 法规管制工具相对过溢 |
5.2.2 税收优惠工具缺失 |
5.2.3 金融支持工具相对较少 |
5.3 需求型政策工具相对欠缺 |
5.4 基于生态治理维度的政策工具应用问题 |
6 基于政策工具视角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完善建议 |
6.1 优化供给型政策工具的结构 |
6.2 平衡环境型各工具的组合应用 |
6.3 增加需求型政策工具的应用 |
6.4 关于生态治理环节的政策工具建议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导师简介 |
(5)渤海三大海湾石油烃-重金属的污染特征、来源解析及生态风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海洋石油烃污染现状 |
1.1.2 海洋石油烃污染的危害 |
1.1.3 海洋重金属污染现状 |
1.1.4 海洋重金属污染的危害 |
1.1.5 石油烃-重金属复合污染 |
1.1.6 渤海污染现状及研究进展 |
1.2 研究目的及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 小结 |
第2章 研究区域与研究方法 |
2.1 研究区域概况 |
2.2 研究方法 |
2.2.1 样品采集 |
2.2.2 实验仪器 |
2.2.3 样品预处理 |
2.2.4 沉积物粒径测定 |
2.2.5 沉积物总碳、总氮及碳氮稳定同位素(~(13)C、~(15)N)测定 |
2.2.6 沉积物正构烷烃和多环芳烃测定 |
2.2.7 沉积物重金属测定 |
2.3 数据处理 |
2.3.1 正构烷烃部分 |
2.3.2 多环芳烃部分 |
2.3.3 重金属部分 |
第3章 沉积物理化性质分析 |
3.1 沉积物粒径分析 |
3.2 沉积物C、N元素及其稳定同位素(13C、15N)分析 |
3.3 小结 |
第4章 沉积物石油烃分布特征、来源解析及生态风险 |
4.1 正构烷烃分布特征和来源解析 |
4.1.1 正构烷烃分布特征 |
4.1.2 正构烷烃特征参数及来源解析 |
4.2 类异戊二烯烷烃分析 |
4.3 环烷烃(甾烷、萜烷类)分析 |
4.4 多环芳烃分布特征、来源解析和生态风险 |
4.4.1 多环芳烃分布特征 |
4.4.2 多环芳烃来源解析 |
4.4.3 多环芳烃单体及综合生态风险 |
4.5 小结 |
第5章 沉积物重金属分布特征、污染水平及生态风险 |
5.1 重金属分布特征 |
5.2 重金属污染水平 |
5.3 重金属综合生态风险 |
5.4 小结 |
第6章 沉积物理化性质、石油烃及重金属的相关性 |
6.1 相关性分析结果 |
6.2 讨论 |
6.3 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创新点 |
7.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6)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对大型底栖动物群落影响及毒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海洋石油污染概况 |
1.1.1 海洋石油污染现状及危害 |
1.1.2 石油污染对大型底栖动物群落的影响 |
1.1.3 石油污染对海洋双壳贝类的影响 |
1.2 石油烃对双壳贝类毒性机制 |
1.2.1 石油烃对双壳贝类毒性研究现状 |
1.2.2 双壳贝类对石油烃的富集效应 |
1.2.3 石油烃对双壳贝类抗氧化酶系统的影响 |
1.2.4 石油烃对双壳贝类DNA损伤的影响 |
1.3 研究意义及内容 |
1.4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石油烃对大型底栖动物群落的影响 |
2.1 材料与方法 |
2.1.1 站位布设 |
2.1.2 样品采集 |
2.2 数据统计与分析 |
2.3 渤海湾沉积物受石油烃污染情况 |
2.3.1 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含量时间变化特征 |
2.3.2 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含量空间变化特征 |
2.3.3 评价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污染的环境风险 |
2.4 群落结构及生物多样性的变化 |
2.4.1 渤海湾大型底栖动物物种组成 |
2.4.2 渤海湾大型底栖动物群落优势种 |
2.4.3 渤海湾大型底栖动物丰度 |
2.4.4 渤海湾大型底栖动物生物多样性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石油烃对四角蛤蜊生长发育的影响 |
3.1 受试生物的选择 |
3.2 实验材料 |
3.2.1 材料及试剂 |
3.2.2 实验仪器 |
3.3 实验方法 |
3.3.1 染毒沉积物的制备 |
3.3.2 染毒沉积物浓度的测定 |
3.3.3 受试生物的驯养 |
3.3.4 急性毒性实验 |
3.4 实验结果 |
3.4.1 染毒沉积物实际浓度 |
3.4.2 四角蛤蜊在石油烃胁迫下的健康状况 |
3.4.3 四角蛤蜊体重的变化 |
3.4.4 四角蛤蜊的死亡率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石油烃对四角蛤蜊生理生化的影响 |
4.1 实验材料 |
4.1.1 材料及试剂 |
4.1.2 实验仪器 |
4.2 实验方法 |
4.2.1 染毒沉积物的制备 |
4.2.2 染毒沉积物浓度的测定 |
4.2.3 受试生物的驯养 |
4.2.4 急性毒性实验 |
4.2.5 组织匀浆的制备 |
4.2.6 抗氧化酶活性的测定 |
4.3 实验结果 |
4.3.1 石油烃对四角蛤蜊POD活性的影响 |
4.3.2 石油烃对四角蛤蜊SOD活性的影响 |
4.3.3 石油烃对四角蛤蜊CAT活性的影响 |
4.3.4 石油烃对四角蛤蜊GST活性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创新点 |
5.3 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7)溢油分散剂处理燃料油对海水青鳉胚胎的毒性效应及机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海上石油污染现状 |
1.1.2 海上石油污染的转化和归宿 |
1.1.3 海上石油污染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
1.2 研究现状 |
1.2.1 海上石油污染的组分及危害 |
1.2.2 石油污染中多环芳烃的毒性效应和致毒机理 |
1.2.3 海上石油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 |
1.2.4 海上石油污染的毒理学探讨 |
1.2.5 鱼类胚胎毒理学研究进展 |
1.3 研究对象、意义、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意义 |
1.3.3 研究内容 |
1.3.4 技术路线 |
2 溢油分散剂对燃料油的分散效率和组分影响的研究 |
2.1 实验材料和方法 |
2.1.1 实验油品 |
2.1.2 实验选用溢油分散剂 |
2.1.3 实验海水 |
2.1.4 主要器材及药品 |
2.1.5 120#船用燃料油分散液的制备 |
2.1.6 油滴粒径的观察和分布统计方法 |
2.1.7 石油烃(TPH)浓度测定方法 |
2.1.8 多环芳烃(PAHs)浓度测定方法 |
2.1.9 数据处理 |
2.2 实验结果与分析 |
2.2.1 溢油分散剂分散效率结果与分析 |
2.2.2 不同分散液中总石油烃(TPH)浓度测定结果与分析 |
2.2.3 不同分散液中多环芳烃(PAHs)浓度测定结果与分析 |
2.3 讨论 |
2.4 本章小结 |
3 溢油分散剂处理燃料油对海水青鳉胚胎个体发育水平的毒性效应 |
3.1 实验材料和方法 |
3.1.1 受试生物 |
3.1.2 主要器材及药品 |
3.1.3 暴露实验 |
3.1.4 BSD赋值及计算方法 |
3.1.5 数据处理 |
3.2 实验结果分析 |
3.2.1 不同分散液暴露对胚胎发育的致畸效应 |
3.2.2 不同分散液暴露对胚胎发育的致死效应 |
3.2.3 不同分散液暴露对胚胎孵化的毒性效应 |
3.2.4 不同分散液暴露对胚胎生长的毒性效应 |
3.3 讨论 |
3.4 本章小结 |
4 溢油分散剂处理燃料油对海水青鳉胚胎抗氧化系统的毒性效应 |
4.1 实验材料和方法 |
4.1.1 受试生物 |
4.1.2 主要器材及药品 |
4.1.3 暴露实验 |
4.1.4 样品预处理 |
4.1.5 酶活测定原理及方法 |
4.1.6 数据处理 |
4.2 实验结果与分析 |
4.2.1 不同分散液暴露对胚胎超氧化物歧化酶(SOD)的影响 |
4.2.2 不同分散液暴露对胚胎过氧化氢酶(CAT)的影响 |
4.2.3 不同分散液暴露对胚胎谷胱甘肽过氧化物酶(GPx)的影响 |
4.3 讨论 |
4.4 本章小结 |
5 溢油分散剂处理燃料油对海水青鳉胚胎的遗传毒性效应 |
5.1 实验原理 |
5.2 实验材料和方法 |
5.2.1 受试生物 |
5.2.2 主要器材及药品 |
5.2.3 实验方法 |
5.2.4 数据处理 |
5.3 实验结果与分析 |
5.3.1 DNA损伤形态与分级 |
5.3.2 DNA损伤率结果与分析 |
5.3.3 DNA损伤检测结果与分析 |
5.4 讨论 |
5.5 本章小结 |
6 溢油分散剂处理燃料油对海水青鳉胚胎PAHs代谢和累积机制的影响 |
6.1 实验材料和方法 |
6.1.1 受试生物 |
6.1.2 主要器材及药品 |
6.1.3 暴露实验 |
6.1.4 实验方法 |
6.1.5 数据处理 |
6.2 实验结果与分析 |
6.2.1 不同分散液暴露对胚胎PAHs代谢酶(EROD、GST)的影响 |
6.2.2 胚胎体内PAHs累积含量结果与分析 |
6.2.3 胚胎对PAHs的富集动力学分析 |
6.3 讨论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海洋石油修复生物的筛选及生物对石油污染响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海洋石油污染 |
1.1.1 海洋石油污染的危害 |
1.1.1.1 海洋石油污染对海洋环境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危害 |
1.1.1.2 海洋石油污染的社会危害 |
1.1.1.3 海洋石油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
1.1.2 海洋石油污染概况 |
1.1.3 海洋石油污染治理方法 |
1.2 近海污染的生物修复技术研究进展 |
1.2.1 微生物对有机污染的修复技术研究进展 |
1.2.1.1 微生物对海洋石油污染的修复技术研究进展 |
1.2.1.2 微生物对农药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修复技术研究进展 |
1.2.2 植物对有机污染的修复技术研究进展 |
1.2.3 动物对近海污染的修复技术研究进展 |
1.3 研究意义和内容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微藻对石油烃的去除能力及响应研究 |
2.1 实验材料和方法 |
2.1.1 实验材料 |
2.1.1.1 实验微藻和培养方法 |
2.1.1.2 石油烃母液 |
2.1.2 实验方法 |
2.1.3 测定方法 |
2.1.3.1 细胞密度(N)的测定 |
2.1.3.2 叶绿素a的测定 |
2.1.3.3 SOD活性的测定 |
2.1.3.4 海水石油烃浓度的测定 |
2.1.3.5 数据分析 |
2.2 结果与分析 |
2.2.1 石油烃对微藻细胞生长的影响 |
2.2.2 石油烃对微藻叶绿素a浓度的影响 |
2.2.3 石油烃对微藻SOD活性的影响 |
2.2.4 石油烃残留量和去除率 |
2.3 讨论 |
2.3.1 石油烃胁迫对微藻细胞生长的影响 |
2.3.2 石油烃胁迫对微藻叶绿素a含量的影响 |
2.3.3 石油烃胁迫对微藻SOD活性的影响 |
2.4 小结 |
第三章 大型海藻对石油烃的去除能力及响应研究 |
3.1 实验材料和方法 |
3.1.1 实验材料 |
3.1.1.1 实验海藻和培养方法 |
3.1.1.2 石油烃母液 |
3.1.2 实验方法 |
3.1.3 测定方法 |
3.1.3.1 大型海藻鲜重和相对生长率的测定 |
3.1.3.2 海水石油烃浓度的测定 |
3.1.3.3 大型海藻藻体SOD活性的测定 |
3.1.3.4 数据分析 |
3.2 结果与分析 |
3.2.1 石油烃对大型海藻相对生长率的影响 |
3.2.2 大型海藻对不同浓度石油烃的去除率 |
3.2.3 不同浓度石油烃对大型海藻SOD活性的影响 |
3.2.3.1 不同浓度石油烃对海带SOD活性的影响 |
3.2.3.2 不同浓度石油烃对裙带菜SOD活性的影响 |
3.3 讨论 |
3.4 小结 |
第四章 贝类对石油烃的富集和释放特征研究 |
4.1 实验材料和方法 |
4.1.1 实验材料 |
4.1.1.1 实验贝类和暂养方法 |
4.1.1.2 石油烃母液 |
4.1.2 实验方法 |
4.1.2.1 贝类对石油烃的富集实验 |
4.1.2.2 贝类对石油烃的释放实验 |
4.1.3 测定方法 |
4.1.3.1 贝类石油烃含量的测定 |
4.1.3.2 海水石油烃浓度的测定 |
4.1.3.3 数据分析 |
4.2 结果与分析 |
4.2.1 不同贝类对0#柴油的富集和释放特征 |
4.2.2 不同贝类对0#柴油的吸收速率、释放速率、排出率 |
4.3 讨论 |
4.4 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9)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产品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2 中国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的发展现状 |
2.1 海洋生态损害的内涵 |
2.2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立法 |
2.3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实践情况 |
3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的需求和可保性分析 |
3.1 需求分析 |
3.2 可保性分析 |
4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产品设计 |
4.1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的保险模式 |
4.2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的险种设计 |
4.3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的承保机构 |
4.4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的合同设计 |
5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险产品价格测算模型分析 |
5.1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的价格测算方法的理论基础 |
5.2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险的价格测算方法的应用研究 |
5.3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险的两种价格测算方法评价 |
6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产品发展前景与风险管理 |
6.1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产品发展前景 |
6.2 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产品风险管理 |
7 结论与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价值基础 |
一、基金制度的分配正义价值 |
二、基金制度的生态正义价值 |
三、基金制度的效率价值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法律原则的基本范畴 |
二、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基本原则的界定标准 |
三、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基本原则分析 |
第二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性质 |
第一节 国内外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法律规定 |
一、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规定 |
二、我国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规定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非信托性 |
一、“公共信托基金论”不符合我国国情 |
二、信托基金论在我国存在法律障碍 |
三、信托基金论的实践不足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政府性基金性质 |
一、政府性基金概念、特征及在我国的实践 |
二、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界定为政府性基金 |
第四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地位 |
一、基金不属于适格法律主体 |
二、基金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应然性 |
第三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第一节 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概述 |
一、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主要框架 |
第二节 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基金资金筹集制度考察 |
一、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二、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三、加拿大船源油污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四、英国有关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五、国际组织与外国有关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借鉴意义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分析 |
一、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分析 |
二、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构建 |
第四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制度 |
第一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范围 |
一、现行有代表性的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规定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的规定 |
三、对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的述评 |
四、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范围研究 |
第二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限额 |
一、基金赔偿限额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
二、基金赔偿限额标准的影响因素 |
三、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限额的制度设计 |
第三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条件 |
一、基金索赔主体应具有适格性 |
二、索赔的适用条件 |
第四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后的“代位权” |
一、国内外有关基金制度中“代位权”之考察 |
二、“代位权”之辨 |
三、基金理赔事务中心应具有追偿权 |
第五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 |
第一节 国内外立法有关基金管理模式的规定及评判 |
一、单一主体管理模式 |
二、二元化主体管理模式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管理模式 |
一、采取分权制衡型管理模式的现实意义 |
二、关于基金监管主体及其法律地位 |
三、关于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
四、关于基金托管制度 |
五、关于基金理赔事务管理主体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监督制度 |
一、构建基金监督制度必要性分析 |
二、构建基金监督制度的总体思路 |
三、基金监督制度的主要方面 |
第六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模式 |
第一节 立法模式概述 |
一、立法模式的概念分析 |
二、立法模式的主要分类 |
第二节 现行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一、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集中立法模式 |
一、选择集中立法模式的理论基础 |
二、选择集中立法模式的现实依据 |
第四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渊源的选择 |
一、行政法规作为基金主要法律渊源的妥适性研究 |
二、我国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统一立法可行性研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章立法建议稿 |
附录Ⅱ 201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附录Ⅲ 我国目前主要基金法律地位概览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对海洋生物的影响与生物监测的研究进展(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问题研究[D]. 毕重人.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2]海上钻井平台的国际法研究[D]. 白龙. 上海交通大学, 2020(02)
- [3]溢油分散剂处理原油对海水青鳉胚胎发育的毒性效应[D]. 马心蕊.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1)
- [4]政策工具视角下我国海洋生态政策的完善研究[D]. 莫姝婷. 广东海洋大学, 2020(02)
- [5]渤海三大海湾石油烃-重金属的污染特征、来源解析及生态风险[D]. 邹艳梅.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 2020(02)
- [6]渤海湾沉积物中石油烃对大型底栖动物群落影响及毒性研究[D]. 赵淑伟. 天津理工大学, 2020(05)
- [7]溢油分散剂处理燃料油对海水青鳉胚胎的毒性效应及机理研究[D]. 高翔.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 [8]海洋石油修复生物的筛选及生物对石油污染响应研究[D]. 徐丹. 浙江海洋大学, 2019(02)
- [9]海洋生态损害责任保险产品设计研究[D]. 杨彦.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10]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D]. 朱作鑫.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