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央行缘何减弱放出货币力度?(论文文献综述)
王双全[1](2019)在《“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城乡二元结构导致的乡村要素流失问题仍然明显,特别是资金要素由农村单向流入城市,严重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使得农业农村成为我国决战全面小康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三农”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资金要素短缺;而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必要抵押品的缺失,使得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资金无法有效地向农业农村流动和聚集,农村资金净流出与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突出,“金融抑制”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瓶颈。土地是农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我国农村的变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土地进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土地的“确权登记颁证”扩大了农村土地作为抵押担保物的功能,农民通过正规渠道获得贷款的能力,为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奠定了制度基础,为农村土地资产化、金融化提供了可能性,从而激活了农村金融,撬动更多资金投入农村经济建设。深入研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影响因素,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系,是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我国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农村金融困境,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进行了一系列从土地产权制度到金融制度的系统改革。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土地与金融融合发展的重要形式--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探索农业融资新途径,加强对农业经营者的信贷支持,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2015年全国232个县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金融制度,进一步盘活农村存量资产;2016年国家颁布实施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并行实施,充分发挥农地的经济功能。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再次提出,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实施“三权分置”制度,分离和实现承包权的保障功能和经营权的经济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村家庭的融资渠道,打开了农村金融供求关系的死结。因此,本文聚焦农村最具经济价值、但资本化严重不足的土地要素,将农村土地要素与农村金融有机结合,探索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以期为推进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改革和创新提供系统的学术和现实指导,充分发挥土地的融资功能,解决农村资金供给和需求的矛盾,满足农业生产资金的多层次需求,实现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本研究以“三权分置”改革为背景,围绕优化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体系这一中心任务,结合12家金融机构和543户农户的调查数据,从经济学理论及实证检验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问题和影响因素,并从系统论视角出发,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在对农户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分析的基础上,基于问卷调查数据,构建Probit模型,以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为核心变量,分析土地确权颁证、农地流转、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及土地确权与后两者交互项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同时利用IV-Probit对核心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进行检验。第二,厘清金融机构与政府在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过程中的角色定位,梳理金融机构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情况,利用Probit模型,实证检验探究农户获得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影响因素,找到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不足的原因。第三,在前文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与需求错位的表征及原因,构建供需错位识别机制,对样本中具备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农户进行筛选,识别出供需错位的农户,构建Probit模型对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第四,选取典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进行案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针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问题,优化供需匹配支撑体系,营造良好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环境。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三权分置”改革是农村土地金融发展的必要条件。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村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中分离,农村经营主体的有效金融需求增加,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农村土地金融市场中来,农村的土地资源将进一步转化为资本,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2.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旺盛但供给不足。据调研的543户农户数据显示,314户表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有需求,仅130户获得了金融机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供给。随着我国相关法律与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加之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然而,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的创新还处于初期摸索试点阶段,仍受到法律、产权及市场等多重制约,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市场供给还有较大提升空间。3.从需求意愿的影响因素看,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流转和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在土地确权颁证的前提下,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起增强性的调节作用,但土地流转在对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中没有起到调节作用。实证结果表明,随着土地确权颁证和土地流转的实施,农民与集体的土地承包关系明晰化,土地流转会促进农地抵押市场,金融知识水平越高的农户越倾向于以土地融资投入生产,进而催生农户的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4.从供给的影响因素看,金融机构普遍看好农村土地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但就目前而言,农村土地财产权抵押条件尚未成熟,农村财产权抵押风险还较大,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体系还未健全,金融机构的供给意愿较低。实证结果显示,市场发展前景及预期盈利空间能够正向影响金融机构供给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良好的土地政策环境、成熟的农地流转抵押市场、明晰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农村土地的金融抵押品特性,能够降低金融机构经营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政策风险,减少金融机构面对信贷违约的损失,这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5.从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来看,从需求侧看,农户文化水平低和金融知识水平不高是造成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关键因素,强化相关培训与宣传力度,提高农户金融知识水平,是放松农户信贷约束的关键之一;从供给侧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利率与农户预期利率不匹配导致供需错位,应进一步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降低农户融资成本;从外部环境因素上看,政策实施不到位是影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重要因素,当前农村土地金融市场发展依然是以政策引导为主,农户借贷行为内生性不足。因此,在强化政策支持的同时还应注重提高农户土地金融借贷的自发性和内生动力。本文创新之处或边际贡献在于:1.丰富了农地抵押信贷产品设计的相关理论和内容。本文从理论上分析了农地金融合约的机制设计,从经营权确权到抵押担保权的赋权,认为通过“三权分置”改革,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从农户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使农地租佃市场的产权条件更加完备,增强了农地金融契约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从而大幅度提高农村抵押信贷市场的活跃度和效率。2.弥补了当前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和需求影响因素相关研究零碎化的缺陷。本文将供给和需求纳入同一研究框架进行系统性探讨,并基于农户、机构问卷调查的微观数据,立足农户、金融机构两大决策主体的行为动机,结合农地“三权分置”改革实施背景,探究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供给的影响因素,分析供需匹配的影响因素,为推动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依据。3.检验了农地抵押信贷的影响机制,发现土地确权颁证与农户金融知识水平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过程中起到调节作用。本文考虑到两个影响因素之间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关系,或者一个因素发挥作用要以另一个变量为条件或基础,将土地确权颁证与金融知识水平的交互项纳入模型,进一步分析了核心变量对农户需求的影响机理。
钮文新[2](2018)在《如何化解中国经济的高杠杆 经济高杠杆的根源是什么?基础货币是超发还是不足?》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在2017年7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要确保金融安全,首先要找到金融风险的根源。学界普遍认为,中国金融风险的根源在于金融杠杆率过高。金融短期化、
宋怡欣[3](2014)在《按揭贷款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 ——以信息不对称为核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按揭贷款从其诞生到发展至今已有百余年历史,期间各国的按揭贷款制度逐步走向趋同,继而在英美法与大陆法系中形成了以抵押贷款为核心的银行业务制度,并为各国银行业所普遍采用。从表面上看,按揭贷款制度以房产为抵押、并可兼顾质押保证等方式,又属于零售贷款风险较小,但从实质上看按揭贷款制度的特殊之处在于既与银行业相关又与房地产业联系密切,与银行业相关使其可能对经济造成比较大的影响,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使其充满风险,因此按揭贷款制度实际上是一项风险波动极大的制度。也正是因此,虽然按揭贷款制度已经存续了百年,但各国有关按揭贷款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却从未停止过,之所以会如此在于虽然各国的按揭贷款制度是近似的,但各国按揭贷款市场的情况及发展却有所差异,这种差异的结果是各国往往需要根据本国的市场情况对按揭贷款制度进行调整,从而确立适合于本国的按揭贷款体系,以最早确立按揭贷款制度的美国而论,虽然其本身的按揭贷款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但在其2010年出台的《多德弗兰克法案》中专门就有对于按揭贷款问题的新增规定。按揭贷款风控制度十分强调有关的体系性建设,而这一制度的核心则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狭义的按揭贷款制度指银行向居民贷出的以其使用贷款所购买的商品房为抵押的一种银行零售业务,而广义的按揭贷款制度是随着现代按揭贷款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业务形式不断多样、风险不断加剧而形成的以控制按揭贷款信息不对称风险为目的的各种制度的总称,因此亦可称为按揭贷款风控制度。按揭贷款风控制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首先,对基础按揭贷款业务信息不对称性的风险控制制度。按揭贷款制度设计之初的目的在于通过房产抵押保证银行获得还贷,但是作为一种银行零售贷款业务对贷款的审核制度与借款人的征信制度同样不可或缺,特别是在按揭贷款总量不断膨胀的情况下往往会造成一定的风险;其次,对按揭贷款资产管理活动信息不对称性的风险控制。按揭贷款资产的特点是流动性差,期限长,根据《巴塞尔协议》之规定会对银行产生比较高的资本要求,由此引发了银行对按揭贷款资产的一系列管理活动,这些活动多以表外业务的方式进行且交易方式复杂,继而将引起按揭贷款业务在性质上的变化,从而在按揭贷款市场交易各方之间产生风险;最后,对按揭贷款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的控制。系统性的信息不对称风险来自于按揭贷款总量增加所带来的杠杆率的提高与业务种类复杂化所引发的法律责任上的不确定性,是量变与质变共同的结果,往往容易造成整个市场的判断失误,是各国监管部门最为关注的风险,特别是在房地产市场过热时往往风险难以避免。按揭贷款信息不对称性风险控制既需要政府参与也需要银行参与。通常按揭贷款的风险控制制度可以分为外部监管制度与内部风控制度。外部监管制度塑造市场结构、市场环境。我国的按揭贷款外部监管制度起源于1997年的《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之后在2005年开展了一系列有关表外业务的试点工作但直到今日进展缓慢,而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过热,按揭贷款市场的风险逐渐暴露,针对系统性风险的限贷政策逐渐出台并不断被强调但却收效甚微;内部风控制度是银行风险控制的业务规范,从体系上看主要是以《巴塞尔协议》系列为核心,适当配属业务规范,但是这一体系的建设却始终无法得到重视,致使其推进缓慢。继而得出按揭贷款市场的基本制度体系:外部监管基础制度、外部监管资产管理(亦可称为表外业务)制度、外部监管系统性风控制度、内部风控基础制度、内部风控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系统性风险控制制度。而本文的核心问题即在于找出这六类制度相互之间的关联即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称问题是按揭贷款市场风控制度的核心。风控制度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因此关键的问题是找出风险来自于何处,笔者认为按揭贷款市场作为一种借贷业务,最大的风险即来自于信息不对称,这一问题在按揭贷款市场广泛存在:从按揭贷款基础业务制度的角度看,银行是否能获得还贷取决于对房价与借款人收支情况的准确了解,其中常见的是借款人对于自身还款能力的欺诈;从按揭贷款债权管理的角度看,银行作为交易的发起人往往与其他交易对手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各种交易中介组织之间对按揭贷款资产池的处理亦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从按揭贷款系统性风险防范的角度看,监管部门力图控制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但这一风险实际起源于银行的微观按揭贷款业务,只有银行才知道其真正的风险,这种信息不对称不仅会造成监管部门风险信息的缺乏,亦有可能延误对有关风险的及时处理。由此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对按揭贷款市场有三大帮助:一是提高按揭贷款市场的资产质量,降低借款人的违约风险;二是提高按揭贷款市场的专业化程度,信息的对称可以降低机构之间的成本从而允许更多的专业机构存在,继而使市场成熟起来;三是提高对系统性风险的处理效率,降低银行的杠杆率。由解决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对按揭贷款风控体系中制度不协调问题的研究继而得以开展。上述六方面制度虽然表现形式各有不同,但笔者认为其中最为核心的思路就是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处理,外部监管处理信息不对称的方式主要是信息披露,具体到基础制度领域是指按揭贷款人的征信制度,表外业务领域是指交易对手的信息披露制度,系统性风控领域则是指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披露制度;内部风控处理信息不对称的方式主要是信用评级,银行的信用评级发展趋势表现为由外部评级向内部评级的发展,从法理上看,两种制度刚好可以从外部与内部共同促进市场各方的信息对称性。目前我国风控制度中的不协调之处主要表现为外部监管与内部风控之间缺乏应有的联系:外部监管的发展趋势是相关制度的加速、扩张发展,也许不是刻意的,但监管部门的大量立法都以外部监管为导向解决市场问题,随着近年来系统性风险的加剧,限贷政策出台频繁但效果却甚微,从而使监管部门的权力过于膨胀;内部风控制度的发展趋势则刚好相反,呈现出逐步细化继而集中的趋势,这一发展趋势源于《巴塞尔协议II》所确立的基础风险内部管理制度的稳固。两种制度之间协调性的缺乏表现为彼此之间都力图确立本身的体系性却忽视了彼此之间可能带来的阻碍与促进,继而影响制度整体的发展。对于协调性缺乏的解决思路以两种制度的信息不对称解决方式以及制度的地位为出发点。在基础业务制度中,外部监管确立了市场的基本框架,统一的按揭贷款业务框架是业务得以开展的出发点,由此决定了所有银行的按揭贷款风险内控规则应该以此为基点发展,从而避免内控制度过于宽泛没有重点的情况;在系统性风控制度中,目前的以外部监管为主的信息不对称性风控制度似乎走到制度发展的尽头,虽然监管部门拥有较大的权利,但真正的系统性风险来源于银行,且也只有银行才具有真正的了解并且能够及时处理自身所面对的系统性风险的能力,由此认为系统性风险的控制应该以银行内控为中心,外部监管制度应该围绕其中。由此得以建立两种制度的联系:对于基础业务制度,内部风控制度中的评级制度应该以外部监管所确立的征信制度为基点开展,对于系统性风险控制制度,外部的系统性风控制度应该以对评级市场的监管与银行的内部评级监管为主要方向。从按揭贷款外部监管与内部风控制度有关信息不对称性的联系继而可以找出按揭贷款风控体系的整体发展趋势。基础业务制度中外部监管的核心地位意味着对其有关的立法规范应该被重点关注,其中最为核心的制度是对借款人的外部征信制度,即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征信体系的建立长期以来缺乏制度规制,直到2013年《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才算有所好转,但也只是刚刚开始制度化进程,离建立适应按揭贷款市场的规范尚距离很远;系统性风险控制制度中内控制度的核心地位意味着银行有关按揭贷款的资本计量不应再继续作为重点,更加主动的将评级结果纳入信息不对称性风控体系进行实际操作的规范应该逐步开始探索。外部监管基础制度、外部监管系统性风控制度、内部风控基础制度、内部系统性风险控制制度由此形成了按揭贷款制度体系的发展趋势:监管部门对市场风险的介入应该逐步间接化,譬如建立征信制度、监督评级机构等,而银行对市场风险的管理应该更加自主化,建立更加全面的贷款审核机制与系统性风险处理机制。按揭贷款风控体系对信息不对称性问题的解决是一个具有顺序性的过程。制度的推进应该是渐进式的,监管部门监管的间接化过快将会导致市场风控体系的真空,而内控机制发展过快同样也肯能引发对业务效率的抑制,相比之下,采用先发展内控机制外部监管逐步退出的模式更加合理,同时应该注重的是两者之间的衔接,制度不宜整体推进,从推进的次序上看应该采用的顺序是:外部监管基础规则、银行内部风控方面的基础业务规则、银行内部表外业务规则、银行内部系统性风控规则、外部系统性风险监管规则、外部表外业务准入规则,这一顺序意味着银行与监管机构在制度体系的推进中具有不同的地位:银行根据市场的变化要发展业务,就必须在外部监管基础制度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整体性的完善其基础制度、表外业务制度与系统性风控制度,表外制度不可能单独发展,否则将会使银行难以面对风险,由此决定了银行是按揭贷款风控体系制度推进的重要推动力;政府的责任则是根据银行的系统性风控变化决定外部系统性风控的监管,继而根据整体的制度变化情况决定表外业务的发展,也就是说政府在此处属于守夜人的角色。本文共八章内容,大体框架如下所述:首先,本文的前三章主要着力于通过对我国现有按揭贷款外部监管制度的介绍与分析形成一个外部监管的制度发展架构,从而理出该体系的立法思路、趋势与不足:第一章探讨按揭贷款外部监管基础制度的信息不对称性。按揭贷款具有悠久的历史,该制度最早起源于英国,以赎回权为抵押的表现形式,后逐步发展为现代的按揭贷款制度;美国1930年后逐步引入了按揭贷款的制度体系,并将政府外部监管的概念引入了按揭贷款市场;香港地区是“按揭贷款”一词的发源地,我国的按揭贷款制度主要源于香港。我国的按揭贷款基础规则由法律与具体规范组成,法律确定按揭贷款的合同、抵押等基础制度,使具体的规范有了制度依据,规范则建立起了按揭贷款的基础交易形式,使银行按揭贷款业务得以开展。按揭贷款的基本法律关系包括:房产交易法律关系、资金借贷法律关系与担保法律关系,三项法律关系在按揭贷款制度中缺一不可,但担保法律关系是其核心,抵押是担保法律关系的主要形式,但质押、保证亦可,期房是按揭贷款的主要形式,而这些制度的根本目的则在于解决银行与购房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我国的按揭贷款的外部监管制度相对简单,包括对相关指标的控制以及对银行业务的检查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银行能够充分审核借款人的资信情况,但由于按揭贷款不但涉及银行业,同时还涉及房地产业,同时还包括公积金管理,因此对按揭贷款的管理包括各种行政机构,权力架构十分复杂,最终导致了监管者自身的信息不对称性。第二章探讨按揭贷款债权管理外部监管制度的信息不对称性。银行对于按揭贷款债权的管理是基于本身按揭贷款的特点所决定的,银行之间按揭贷款债权各有特点,因此这种管理的方式不会相同,其主要是通过表外业务的方式开展,基本的方式包括证券化,进一步发展还涉及按揭贷款的其他衍生品业务。我国从2005年后开始试点按揭贷款的表外业务,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一整套相关的制度,目前按揭贷款表外业务主要以信托方式开展,法律关系主体涉及银行、信托机构、服务银行、资金保管银行等多个中介机构,客体包括债权、资产池、信托财产、衍生品等多种形式,并由此展开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问题的核心是对其性质的认定,由此引入了表外业务的核心理念经济实质原则,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此变得明显从而需要进行信息披露,外部监管规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保证信息的有效披露,比较先进的方法是交易各方之间建立诱导机制或采用《巴塞尔协议》所规定的超额资本机制。第三章探讨按揭贷款的系统性风险防范制度的信息不对称性。伴随着按揭贷款的系统性风险逐步提高,由此形成了监管部门对系统性风险的重视。目前对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由于按揭贷款总量的增加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过热,手段主要是限贷政策;二是对于按揭贷款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所产生的系统性风险,美国2008年的次贷危机已经证明了这一问题,其手段主要是进一步规范相关的业务制度。从法理的角度看,对系统性风险的控制方法主要是动态调节,《巴塞尔协议III》中的逆周期超额资本是一种创新,是外部监管与内部风控的结合,外部监管机构将根据对有关指标的判断决定银行的超额资本要求并由银行作为其内部风控的部分,其理念主要在于强调动态化。按揭贷款风险披露是整个风控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中涉及对按揭贷款及其资产管理信息的定量披露与定性披露,是对按揭贷款宏观信息的一种披露。其次,本文的第四到第六章着力于通过对我国建立在《巴塞尔协议》上的按揭贷款内部风控制度的介绍与分析形成一个内部风控制度的发展架构,从而理出该体系的立法思路、趋势与不足:第四章探讨按揭贷款内部风控基础制度对信息不对称性的处理。按揭贷款内部风控制度在我国并未受到重视,我国的银行业风控制度在银行股份制改革后逐步开展,核心是《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共有三个版本,呈现逐步细化演进的趋势,其中《巴塞尔协议II》是最为详细全面的一个版本,是我国按揭贷款风险内控的主要依据。按揭贷款基础业务的风险内控主要有三种方式:一、贷款审核。2004年开始银监会出台了有关规则,但遗憾的是过于笼统;二、资本计量。《巴塞尔协议》所确立的按揭贷款内部风控以资本计量为主,即由监管当局给出风险权重乘以按揭贷款的风险暴露得出按揭贷款业务的资本要求,较高级的方法是通过银行内部自己计量按揭贷款的有关违约数据确定风险权重,被称为内部评级法,但这一评级体系的引入对银行的风险内控管理却有着相对较高的要求;三、风险缓释。由于按揭贷款的长期性,将会占用银行较大量的资本,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选择购买专业机构的担保或衍生产品以降低其资本要求。第五章探讨按揭贷款债权管理风险内控制度对信息不对称性的解决。按揭贷款表外业务的形式多样复杂,对其应该采用经济实质原则进行风控,具体而言核心的两个问题是债权的权属归属问题与风险责任的承担问题,由此产生出资本计量与风险缓释两种风险内控思路。表外业务资本计量的核心问题是风险评估,根据银行评估能力的由弱到强依次是非外部评级法、外部评级法、推测评级法、评级基础法、监管公式法、内部评估法,其中主要涉及对银行数据收集统计能力的能定与计量能力的认定。风险缓释问题同样涉及到按揭贷款债权资产池的评级,除了抵押、质押、保证等风险缓释方法的不同,相同评级的按揭贷款资产池与不同评级的按揭贷款资产池所能够达到的风险缓释在效果上是有所差异的。第六章探讨按揭贷款系统性风险内控机制对信息不对称性的解决。对按揭贷款系统性风险内控制度的改革源于2008年次贷危机后出台的《巴塞尔协议III》,其中主要包括对原有计量体系的改革、内部风险控制的系统化与周期化、流动性风险计量。对按揭贷款资本计量体系的改革包括修改指标来有效应对按揭贷款信用风险及信用估值调整、降低按揭贷款的资产价值相关性(Asset valuecorrelation,AVC)乘数、对折扣系数的修改;按揭贷款表外业务涉及到银行资本的认定问题,内部风险控制的系统化与周期化包括重建按揭贷款风险控制的资本计量体系、超额资本留存机制与逆周期超额资本计量体系的建立;按揭贷款偿付的分期性使其成为银行稳定的流动性来源,流动性风险强调压力情况下银行应具有充足的流动性以防止其违约,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引入了短期的流动性覆盖率(LCR)与长期的净稳定资金比例(NSFR),进一步对按揭贷款贷后管理的信息不对称性进行了细化。再次,第七章主要对上述按揭贷款体系中外部监管与内部风控缺乏联系的弊端进行分析并由此形成一个以信息不对称为联系的按揭贷款体系。按揭贷款外部监管与内部风控目前表现为各自独立发展:外部监管体系呈现出扩张化的趋势,但这一趋势表现出的制度效率却在逐渐降低,内部风控呈现出集约化的立法趋势,但却无法很好的发挥其作用。很明显问题的根源是制度之间缺乏联系,外部监管的主要思路是信息披露,内部风控的主要思路是信用评级,两种制度从内外两个方向促进着信息的对称性,对于基础市场制度,外部监管决定着市场的架构,由此内部风控制度应该围绕外部监管制度开展,以避免内控精力的分散,主要应该建立细致的贷款审核制度;对于系统性风控制度,内部风控比外部监管的效率更高,由此决定了系统性风险的外部监管工作应该围绕内部风控开展,主要是建立对评级机构与银行内部评估的监管。最后,第八章对该体系解决信息不对称性的发展趋势及运行规律进行了分析。按揭贷款风控体系的运行是一个整体性的过程,除了第七章的基础制度内部风控改革与系统性风险外部监管的改革外,基础制度的外部监管与内部的系统性风控制度同样需要改革,改革的思路则是根据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基础制度领域的改革强调征信制度的建立,系统性风险内控制度则强调将资本计量应用于按揭贷款业务的实践操作进行风险的主动调节,由此得出的整体立法趋势是政府外部监管介入市场的间接化与银行内部风控的自主化。通过分析这一趋势的改革必须逐步进行,外部监管间接化过快容易引发风险,风控自主化过快容易与外部监管冲突降低效率,但总的趋势是内控自主化适当领先于监管间接化。内控领域要得以发展必须依靠制度的整体发展,这一发展如上文所述具有一定顺序,银行与政府在其中担负着不同的角色。本文以解决按揭贷款体系的协调性为目标,共得出三项有关的结论:一、按揭贷款风控体系的主要目标在于解决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外部监管制度以信息披露为主要手段,而内部风控制度则以评级为主要手段;二、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按揭贷款风控体系的改革趋势为政府外部监管的间接化与银行内部风控的自主化,银行的自主化发展应领先于外部监管的间接化以避免风险;三、风控体系应该渐进的顺序性发展,判断这一目标是否达成的责任在于政府,而完成这一目标主要的推动力是企业对于按揭贷款市场业务扩展的需求。
陈大和[4](2012)在《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经济危机,使全球经济面临二十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大衰退。深入审视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和2007年的美国次贷危机等诸多历史案例,我们发现,宏观经济大幅波动的根源不再是实体经济系统,而是资产市场,其最重要的表现是资产价格的大幅波动。全文抓住资产价格波动这一关键,从宏观视角和微观视角两个角度建立模型,把理论分析与历史案例相结合,深入研究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本文首先全面梳理了国内外对虚拟资本、虚拟经济以及系统性风险的研究成果,然后对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进行了定义。综合现有研究成果可以发现,不管是从宏观视角还是从微观视角,资产价格波动在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研究中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本文正是遵循这一思路对已有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产生原因的文献进行了全面综述。本文基于宏观视角,通过逐步拓展,分别构建了厂商和家庭的二部门模型,厂商、家庭和虚拟经济的三部门模型,厂商、家庭、虚拟经济和政府的四部门模型以及厂商、家庭、虚拟经济、政府和国外部门存在的完备的五部门模型。在模型构建过程中,逐步讨论各部门货币收入和货币支出的流动,从货币量值衡量的剑桥增长公式出发,将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纳入统一的宏观经济框架,推导厂商、家庭、虚拟经济、政府和国外部门的一般均衡的表达式,提出资产价格波动与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理论分析的宏观视角。宏观视角的进一步分析,主要从资产价格和模型外生变量都既定不变、资产价格变动而模型外生变量既定不变,以及资产价格与模型外生变量都发生变动三种情况进行深入讨论。(1)虚拟经济规模远远超过实体经济规模时,只有当实体资本利率与虚拟资本收益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同时相等才能实现宏观经济均衡与稳态。这是Wicksell现代宏观经济均衡与稳态理论在经济虚拟化条件下的新发展。(2)模型外生变量既定不变情况下,宏观经济利润率处于上升或下降阶段,利润率变化的事实和预期引起资产价格波动,进而资产价格波动影响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的形成。结论是,厂商资产价格上涨与厂商利润、厂商资产价值和厂商贷款需求之间的正反馈作用机制,使得在经济利润率上升阶段,资产价格上涨具有持续性,并促成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的持续累积;资产价格下跌不具有持续性,但能够阶段性地使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得到释放。在经济利润率下降阶段,资产价格上涨难以持久,系统性风险可能随时来临,资产价格下跌超过一定幅度将引起系统性风险爆发。(3)当模型外生变量可变时,外生变量变化对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产生影响。银行资产价值存量、银行利润与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变动呈反向相关。在资产价格上涨阶段,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有利于抑制资产价格上涨,下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将促进资产价格上涨;在资产价格下跌阶段,提高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将加速银行资产价格下跌,下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有利于缓解银行资产价格下跌。理论上贷款利率的变动与资产价格波动存在负相关的关系。贷款利率提高,资产价格下跌,贷款利率降低,资产价格上涨。存款利率变动对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影响不明显。资产抵押率对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的影响非常明显,上调资产抵押率能够直接有效抑制资产价格的上升,下调资产抵押率则能直接有效的缓解资产价格的下跌。本币汇率上升引起本国资产价格上涨和本币汇率的提高,造成系统性风险逐步累积,本币汇率下降导致该国资产价格下跌,进而加剧该国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税收、政府转移支付和政府救助等方式同样会对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产生影响。虽然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的爆发表现出来的是宏观现象,但是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的累积却不仅仅是因为宏观层面的原因,虚拟经济系统微观主体的状况、心理和行为特征同样是其根本而重要的因素。作为虚拟经济系统中最为关键的构成要素——投资者,是各资产市场诸要素的核心。本文进一步从行为金融的微观视角入手,阐述虚拟资产价格形成及投资者行为变化导致虚拟资产价格波动从而导致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的形成机理。本文最后回顾了历史上发生的法国密西西比股市、南海股票泡沫、二十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亚洲金融危机以及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大衰退等重大虚拟经济系统性危机事件,为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研究作经验检验,力求做到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潘为[5](2012)在《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法律制度研究 ——以疏导民间借贷为视角》文中认为近几年来,民间借贷的喷薄而出及随之而来的诸多问题,使得民间借贷成为金融监管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一方面,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对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从江苏泗洪到浙江温州,再到内蒙鄂尔多斯,民间借贷引发的系统性危机一次次成为刺痛市场的监管病灶,其种种负面效应也是不可回避的坚硬现实。如何进一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同时遏制高利贷之风,我国金融监管改革正处在这样一个关键的转折点。事实上,监管机构早有规范民间借贷的立法动意,然而囿于民间借贷的双面性特征及立法技术的不成熟,《放贷人条例》、《贷款通则(修正案)》等“阳光化”民间借贷的制度只能最终夭折,停留于立法建议阶段。我们认为,回顾我国金融监管变革的历史,其中鲜有大规模的改造、改革过程,而是通过局部的、渐进的、实验性的方式允许新的市场主体发展起来,通过不断实践、总结经验、逐步推进。所以,一定时期内,突破式的构建“放贷人”、“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制度的可能性不大。在民间借贷“阳光化”陷入立法困局的背景之下,发掘现有的信贷市场主体,完善相应的立法制度,更具有实践意义及可操作性。因此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纳入笔者的研究视野,其作为两种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既存形态主体,虽然仅是信贷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的一道窄门,但其特殊的身份地位与制度功能已经显得弥足珍贵。本文即通过对典当、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制度的研究,力图为民间借贷的疏导方式提供一条更具实践意义的路径选择。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现行法律制度与监管体系的批判,提出从理念到制度的全面监管改革建议,使典当、小额贷款公司两类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构建多层次信贷市场,疏导民间借贷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的正文部分由四个章节展开:第一章,笔者通过对现有理论学说的列述与借鉴形成自身对民间借贷内涵的认识,将其定义为市场主体间没有被国家监管体系所管理和控制的资金筹措行为。并从三个方面解释了民间借贷存在的必然性,包括:信贷市场融资需求是民间借贷产生的外部激励因素;而低成本互助与资本增值需求是民间借贷产生的自发激励动因;信贷市场权利配置的失衡则是从法学的视角进一步解释了其存在的机理。在本章第二节,笔者着重论述了民间借贷的双面性特征。积极方面,民间借贷能够平衡权利分配的缺失,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弥补正规金融服务不足,促进正规金融部门服务水平的提高;消极方面,由于其松散性、逐利性、风险性等特点,决定了民间借贷始终伴随着挥之不去的诸多负面效应。通过对我国民间借贷监管历史的研究我们认为,民间借贷监管正在经历一个从高压管制到逐渐宽松的过程。但囿于民间借贷所产生的系统性危机,使得现阶段监管部门对放松民间借贷管制仍感掣肘。在监管困局之下,疏导理念逐渐形成,并体现了对民间借贷双面性的正确认识。疏导理念的实践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三种模式,即分别为:1.吸收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机构;2.建立一种“放贷人”制度取代松散形式的民间借贷主体;3.保留民间借贷的固有非正式形式,加以必要监管。而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也正是在上述过程中产生并被逐渐应用,显现出其在疏导民间借贷领域内的独特价值与特殊意义。第二章,我国立法者及学者通过对国外先进立法体系的学习与借鉴,逐步形成了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的认识,并将其写入2010年的《贷款通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草案之中,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制度也因此映入我们眼帘,并逐渐被广泛运用。可以说,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产生伊始就便承载着疏导民间借贷的重任,而如何进一步发挥其疏导民间借贷的功能也是本文研究的切入点与最终归宿。本章中,笔者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的实践意义做了进一步讨论,指出,我国信贷市场中已经存在了完全符合非金融机构人特征的市场主体类型,即小额贷款公司与典当公司。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我国的典当、小额贷款公司制度功能与两类主体的原始形态产生较大变化,如果继续用传统理念中的典当、小额信贷概念去认识与解释当今社会中的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话,很容易造成相关解释、认知与现实实践情况的脱节。而用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去总括典当、小额贷款公司的制度功能则更具有适用性和现实意义,典当与小额贷款公司即是信贷市场中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既存形态。笔者分别从吸引民间资本,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完善多层次信贷市场体系三个方面论述了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之于疏导民间借贷的功能价值。对于监管者来说,典当与小额贷款公司透明的运营制度能够帮助监管当局及时处置风险,抑制民间借贷隐蔽性操作造成的负面作用。对于民间借贷主体来说,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合法地位及经营资质能够满足其发展的需要,并增强对自身的保护,且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经营及监管上的灵活性,及其与民间借贷主体发展阶段的适应性使其较之金融机构更能发挥吸收民间资本的功能,因此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能够成为疏导民间借贷方式的重要选择。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溢出效应是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所以意图疏导民间借贷,必然应该建立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化融资服务的市场主体。理论学说从不同角度论证了银行贷款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间存在的天然缺陷,而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实践中,却充分印证了其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耦合。因而应该重视非金融机构贷款人金融服务功能,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行业,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地下运作的民间借贷市场形成竞争效应,减缩民间借贷盈利空间。而利弊博弈之后,民间借贷主体也会从地下走出来,规范化发展,进而实现疏导民间借贷的功能。金融市场不健全,因此造成的金融浅化是我国民间借贷形成的重要原因。所以,民间借贷的变迁过程,将是金融制度、金融市场供求由失衡走向均衡的一个制度安排不断优化的过程。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在资本构成,服务对象、信贷产品等方面都表现出与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的差异性,并且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行业过程中构筑了进退有序的发展通道,这对满足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建设多层次的贷款市场颇有裨益。而这也将利于促进我国金融市场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强金融深化,减少金融弱势群体数量,从而遏制民间借贷规模的发展,对规范、疏导民间借贷起到关键作用。第三章,为进一步发挥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在疏导民间借贷方面的功能,减少现行规则与监管缺陷对其发展造成的钳制,笔者通过对十余个样本省市行业情况的考察,对两类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立法制度与监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较为全面及系统的研究与阐释。并将其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1.主要运营规则与监管依据法律位阶过低,担负不起保护和促进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的重任;2.层层加码的市场准入门槛,将许多民间资本拒之门外;而且筛选标准不清晰,容易产生权力寻租问题。3.在业务范围、利率管制、贷款额度限制、内部控制等方面都表现出政府的过度干预,给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带来较大的监管负担。4.后续资金不足,自身融资能力欠缺。5.监管规则缺乏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方向的定位。在此基础上,笔者进一步诠释了上述缺陷背后所透视出的监管理念错位与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我们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深层原因在于金融监管价值目标体系偏置,法律父爱主义的滥用,企业身份歧视,及监管者监管能力的不足。因此,为进一步开放我国金融贷款市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动员民间资本投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行业,汇集社会资金缓解金融弱势群体融资难题,必须对现行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第四章,笔者提出了从理念到制度,全面的监管改革建议。在监管理念方面我们认为:对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权利保护的探源应提升到宪法层面,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存在,保障了公民的生存和发展权的实现,也体现着国家对公民财产权利的确认和尊重,其制度价值正是对《宪法》基本权利保障的体现,因此监管者也应给予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更多的制度关怀和政策保护。对于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监管理念定位,应融入经济法社会本位与平衡协调的思想,维护我国金融系统稳定的同时做到适度监管。在监管价值目标问题上,应注重金融安全、金融效率、金融公平三者间的协调与互动,并用金融公平调试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以促进价值目标体系间的平衡。笔者也借鉴了发达国家较为先进的原则监管理念,认为对于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应在坚持规则监管为主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原则监管的范围,适度调整监管思路和方法,促使规则监管和原则监管平衡发展,以增强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业务的灵活性,提高市场的竞争力和创新力。在监管规则改革方面,笔者建议,首先,提升主要立法制度与监管依据的法律位阶,立法模式上可以分别制定《典当行管理条例》与《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条例》。其次,调整监管格局,由银监会统筹两类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监管职能,确定适当的监管原则,并增强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第三,对于市场准入、利率管制、融资制度三个核心监管规则进行改革。由各省银监局负责市场准入的前置性审批、降低注册资本门槛,进行适当的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审查,取消数量配额,减少不必要的市场干预。在保留利率上限管制的基础上提高利率上限标准,为利率市场化预留空间。对现有融资规则进行调整,并采用多种方式拓宽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融资渠道。第四,为部分有更高发展要求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构建具有激励性质的发展方向,设计其向金融机构转制的监管规则,以增强市场信心。村镇银行、金融贷款公司、社区银行均适宜成为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发展方向的路径选择。由于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与社区银行存在许多共性因素,笔者着重论述了社区银行的功能特点,并建议以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为基础构建我国社区银行体系,使得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市场成为我国社区银行建设的“孵化器”。
夏新斌[6](2012)在《我国流动性过剩与货币政策调控》文中研究表明无论是采用通货膨胀目标制的国家,还是传统的以货币供应量为中介目标的国家,都需要对宏观经济的流动性状况进行有效的监控。因为流动性状况向货币当局传达了丰富的有关货币供求及未来价格水平变化的相关信息,并且对宏观经济、金融的稳定具有重要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个层次的货币供应量均出现了较高幅度的增长。然而与传统货币数量论描述的货币、价格与产出间关系不同的是,我国货币的高幅增长并没有全部转化为物价和产出水平的上涨,这被国际经济学界称为“中国之谜”。特别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尽管我国货币供应量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但是居民消费价格却出现了持续多年的低增长甚至负增长的现象。货币供应量长期的高幅增长不可避免地导致了我国货币资金流动性过剩的局面。进入2003年以后,我国国民经济处于新的一轮经济周期上升阶段,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民币升值等因素的影响下,由于全球宽松的货币政策和低利率环境导致的过剩流动性以各种形式持续大量地涌入中国市场,使我国面临流动性泛滥的巨大压力。直至2007年下半年次贷危机的全面爆发,流动性过剩的局面才得以逆转。2008年下半年开始,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货币调控由“从紧”转为“适度宽松”。到2009、2010年,由于宽松货币政策的继续实施,以及受到美国等国家“量化宽松”政策的影响,宏观流动性再次过剩。流动性过剩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所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它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经济金融的稳定构成了较大的威胁。对流动性过剩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不仅在理论上有助于深化对货币供应量与物价、产出之间关系的认识,而且在宏观经济政策实践上有利于化解流动性过剩风险,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流动性过剩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然而既有研究中关于流动性过剩的成因、判断标准及其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等问题远未达成一致性意见。流动性管理是中央银行的重要职责之一。鉴于宏观流动性在流动性体系中的基础地位,以及受到研究内容、研究水平的限制,本文主要研究宏观层面的流动性过剩及其对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本文首先从欧洲中央银行(ECB)经济学家Thorsten Polleit&Dieter Gerdesmeier(2005)提出的流动性过剩的概念及其测度方法出发,对我国1978-2010年宏观流动性状况进行了测度。在此基础上,对我国流动性过剩的成因展开了理论与实证研究。接下来,文章重点研究了流动性过剩对我国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并对我国应对流动性过剩的货币政策工具的效果进行了评估。在总结德国、日本、墨西哥等国治理流动性过剩的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未来应对流动性过剩的政策建议。文章主要研究结论如下:一、我国宏观流动性状况具有基本平衡(1978-1994年)、流动性相对短缺(1995-1998年)、流动性相对过剩(2001-2006年)、流动性急剧短缺、逐步回复及再次过剩等(2007-2010年)四个明显的阶段。二、近年来国外资产(主要是由贸易顺差导致的外汇储备)的迅速增加是导致我国M1、M2两个层面宏观流动性过剩的主要因素。三、流动性过剩主要通过银行信贷的扩张推动产出与物价的上升。因此,流动性过剩在实现产出增长目标的同时,降低了货币当局对物价的控制能力。四、由于外汇储备增长过快,除了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具有一定的流动性紧缩效应之外,其他工具变量调整的流动性紧缩效应有限。五、当面对“三元悖论”冲突时,我们应该给予货币政策独立性以更大的权重;流动性过剩并不一定能够马上对物价产生影响,政策反应滞后以及过于严厉均会给经济带来灾难性的后果;在对外开放中,我们应该对资本市场开放、短期资本流入、贸易赤字占GDP的比例等给予足够的重视。六、在流动性过剩时期,如果中央银行能够专注于物价与产出目标,采用多方面措施治理与利用过多的流动性,我们将能够更好地应对流动性过剩的潜在风险。
杨涛[7](2012)在《交通系与民初经济政策研究(1912-1916)》文中提出交通系崛起于清末,是北洋集团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系的主要人物唐绍仪、梁士诒、周自齐、朱启钤、叶恭绰、詹天佑、吴鼎昌等在此时是以新型知识分子、专业技术官僚与精英的身份而登上历史舞台的,依靠密切的地缘、亲缘、业缘关系形成政治集团。他们追随袁世凯与徐世昌,以交通、外交领域为主要活动空间,积极赞襄北洋与东北新政,是新政的具体推行者与实践者,为早期现代化和北洋集团崛起起到巨大作用。在他们身上体现了求新、务实、敢为的作风,并体现了积极扞卫国家主权的思想。在辛亥革命中,他们倾向共和,为南北统一、颠覆帝制立下不朽的功劳。对推进铁路事业、金融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影响,并深远影响着民初的铁路事业和金融业的发展。民初袁世凯统治时期,交通系领袖活跃在经济各领域,对交通、财税、金融、币制、实业政策产生极大影响。在交通业方面,其经济政策主要倾向为国有化问题。如路政方面推行商办铁路国有、借债修路、崇官抑商政策,反映出交通系力主铁路事业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为促进国有铁路营运、管理、建设、财会制度的发展,则以统一路政、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为手段。在电政方面则颁布有《电信条例》,明定国有原则,在管理上分设电政管理机构。在邮政上,设立电政管理区,废除驿站,打击民信局和客邮,厘定邮政司与帛黎之间的关系。航政方面则更激烈地表现为轮船招商局的官办与商办之争。这说明交通系民初交通四政政策带有鲜明的国家资本主义特色。从实际效果看,国家资本主义政策在交通领域对促进四政的发展、改观具有明显效果。特别是铁路、电信与邮政,在袁世凯统治时期其发展成就是不容抹杀的。在金融方面,交通系取得了对中交二行的控制权。在他们努力下,中交二行实际取得国家银行地位,形成复杂中央银行制度,享有发行兑换券、经理公债发行、代理国库等特权,为财政清理与统一奠定基础。但其政策中充满了金融与财政杂糅特点,发行公债与垫款即为突出表现。但相对于后者,前者对民初财政好转起到了一定积极影响,而后者不仅对中交二行的官办方向带来消极影响,而且以反对停兑为表现,促成二行向商办化转型。此外,中行归部直辖,中交合并风潮也是金融与财政政策杂糅的体现。同时交通系领袖还举办了新华储蓄银行垄断邮政储蓄业务。在交通系领导下,中交二行也积极发挥金融机构对民族工商业发展的挹注作用,特别体现在一战爆发后对缫丝业的支持;同时成立具有金融投资公司性质的通惠实业公司,抵制日本对汉冶萍公司的侵夺;积极参与上海银业公会这一新型金融组织的活动。在币制方面,梁士诒、周自齐、吴鼎昌等积极帮助袁世凯推行币制改革,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整理各省滥币,筹划币制借款,推广袁头币,统一铸权,力主银本位制,设立平市官钱局等。币制改革为此后南京政府废两改元奠定了基础。在财政税收方面,周自齐、梁士诒等首先帮助袁世凯加强财政事权的高度集中,如实行中央专款制度,各省财政事权收归中央,出台各种考成条例等。在具体理财办法上,二人都反对举借外债,但迫于财政现状而不得已为之,但注意用途多元化,在举债时间、借款额、利息、附带条款等方面注意减少主权损失;进行官产清理,这一方面具有消极性,即保守的弥补财政目的,但也有促进垦荒,清理不良资产的积极作用;同时他们力主举办官业,对官矿业、官农业的扩大以及商业专卖制度形成起到重要影响;交通系领袖还积极整理旧税,特别是力主裁厘,整理田赋、牙税、当税等,体现出一定的进步性,并因此与保守派和袁世凯产生矛盾;他们注意制度创新,如举办预算,在会计、审计制度上革新,推行新税制,如印花税、营业税等。交通系的税制整理体现了扩充财政的主要目的,但也有便利商民、促进工商业发展的举措,适应财政、税收制度现代化的倾向。同时,周自齐、梁士诒还积极筹划关税谈判,特别是对常关税进行改革,并统一关税管辖权,其意义十分重大。周自齐、梁士诒与张弧还推行盐政改革,以统一盐政机关、整齐税率、施行商运、剔除耗斤、先税后盐、制造精盐、争取盐余为最有意义者。但也因此引起周学熙等人的强烈抵制。在实业政策上,周自齐、朱启钤、梁士诒等交通系人物的政策,涉及农、林、商、工、矿等各部门,不仅涉及领域广,而且涉及内容多为当时经济发展中的敏感、重大问题,如矿业管理、垦务、清丈、博览会举办、企业专办问题等等。在垦务、矿业、地质调查、农业改良、林业发展等方面的贡献是应予以特别肯定的。交通系经济政策具有财政本位、经济民族主义、发展国家资本主义、早期现代化倾向、专业技术化特征。在清王朝与南京政府之间,起到呈上其下作用,核心政策得到延续,具有体制、模式特征。但是交通系象清末以来许多致力于中国早期现代化的政治集团一样,在涉及财政与经济发展,国家与社会问题上,仍未能找到一个解决矛盾的方法,因此其政策充满了矛盾性,其自身也充满了矛盾性。特别是交通系将其经济政策的成败与否,财政经济政策推行目标的实现寄托在袁世凯这一政治强人身上,寄望于一个威权政府的建立,并将其经济、政治诉求,利益诉求与袁世凯的集权统治结合于一。这就决定了其经济政策中的良莠杂糅,新旧杂糅,也决定了交通系这一集团经济政策的根本属性与作用,决定了这一集团的最终命运和历史评价。
陈婷[8](2012)在《负利率与中国货币政策》文中指出中国政府第十二个五年计划提出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关心民生改善,着重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把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生态环境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但在当前经济条件下,通货膨胀率高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产生了负利率现象,导致存款稀释,这一现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消费、投资和储蓄的选择,不利于对存款者的利益保护,而且没有有效配置社会资源。负利率背景下,央行如何选择和执行具体的货币政策,从而既保证国民就业率,又兼顾经济均衡和持续增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为了保护存款者利益,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我国自2006年开始不断的轮换运用三大货币政策工具,试图消除高通货膨胀现象,但是效果始终不如人意,本文就我国货币政策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改善的建议,以应对当前负利率的局势。
陈新丽[9](2011)在《萨科齐外交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全球化时代下,世界向多极化方向发展的趋势不可抗拒,这一趋势下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和国际安全格局,构成萨科齐外交政策的国际背景。全球性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包括后续的欧债危机)进一步改变了国际政治和经济格局,经济危机后萨科齐外交政策更加向现实主义倾斜。萨科齐时期,法国国内形势严峻。高赤字、高逆差、高失业、低增长率的“三高一低”局面依然是法国宏观经济的主要特点,加之经济危机的冲击,法国经济积重难返;民众与政府在改革问题上严重对立;法国社会移民问题突出;社会危机(罢工、骚乱)频频发生。国内形势的不利局面对萨科齐“大国雄心”外交抱负构成制约。萨科齐出任总统后不久,欧洲媒体上就流行着一个新词汇——"Sarkozysme"(“萨科齐主义”)。像蓬皮杜一样大权独揽、像德斯坦一样主动热情、比戴高乐多些活泼、比密特朗添几分实干、又比希拉克多些决断,这就是“萨科齐主义。”(注:法国《观点》周刊的评述)。很多时候国外媒体将“萨科齐主义”用以特指萨科齐的执政风格。但“萨科齐主义”不仅仅是萨科齐当选总统后的一次政治风潮和执政风格变化,“萨科齐主义”包含有丰富的实质内容。参照周荣耀对戴高乐主义的定义——“戴高乐主义,就是戴高乐为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争取恢复法国大国地位的外交政策思想和实践。”,那么“萨科齐主义”可以定义为“萨科齐时代法国追求独立自主和大国地位的外交政策思想和实践。”这一定义,主要是从萨科齐主义的内容和体现形式的角度来归纳“萨科齐主义”。萨科齐身上兼具浓厚的意志主义(Volontarisme)色彩和现实主义(Realisme)色彩,他既是一个意志主义者,又是一个现实主义者。从“萨科齐主义”的精神实质以及“萨科齐主义”在萨科齐外交政策和实践中的作用和意义来看,“萨科齐主义”是萨科齐“意志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矛盾统一体,是萨科齐外交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构成“萨科齐主义”主体的萨科齐的“意志主义”和“现实主义”两者之间有着看似矛盾,实则相通的辩证关系。萨科齐的意志主义和现实主义共同服务并统一于维护法国国家利益的根本目标;它们之间的矛盾在国家利益最大化、在对法国大国地位的追求中获得了一致性,合乎现实主义行为逻辑。作为萨科齐外交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萨科齐主义”充分体现在萨科齐的外交实践、外交理念和外交风格几方面上。首先,萨科齐的“相对大国论”理念和“法国伟大”意志,是萨科齐对世界形势的客观认识和对法国的主观意愿上定位,体现出萨科齐的立足现实的“世界观”以及意志主义的“大国雄心”;这在“认识论”和“世界观”上实现了“现实主义”和“意志主义”的统一。其次,在外交方式、方法上,萨科齐处理国际事务表现出的现实主义理性态度和务实作风,在行动过程中表现出强硬形象和坚决意志,(力求体现法国强大和领导者能力)。萨科齐就任总统后,决意以“有影响力的外交”重塑法国在欧洲和全球的大国地位为首要任务,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积极主动的外交实践。例如萨科齐致力于促成《里斯本条约》在欧盟成员国中全部通过和最终签署,推动欧盟一体化进程;推进地中海联盟计划,提升法国在中东和北非的影响力;改善法美关系,实现法国全面重返北约组织;积极实施“峰会外交”,倡导金融监管和全球经济治理;争取多方支持,构建G20机制下国际经济新秩序等。萨科齐在国际舞台上异常活跃,尽管争议众多、甚至可以说是毁誉参半,但其为法国外交带来了新局面,其外交理念和政策实践对当今法国外交产生深刻影响是不容质疑的。相对于同一时期的其他国家的新生代领导人,萨科齐的外交能力和外交成果是值得肯定的。我们以中立观察者的立场,主张辩证地看待萨科齐的外交政策和实践,既要看到其不足和消极的一面,又要看到“超越”和积极的一面。萨科齐以现实主义为原则,灵活机动地在大国间推行平衡外交,均势外交,萨科齐时期的法国同世界主要大国的关系得到全面提升,在战略地区的影响力得到强化。萨科齐改善了法美关系,巩固了法德核心,加强了与英国的军事合作,提升了法俄关系,同中国建立了新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调整了对非政策,与非洲建立新型合作伙伴关系,调整中东战略,在中东和平进程中发挥了法国大国影响力。另外,经济外交是萨科齐外交政策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萨科齐的经济外交的特点和成就可从两个方面总结:一是“订单外交”,二是“峰会外交”。萨科齐恰当运用经济外交,使法国获得经济、政治、安全等多重利益。本文的主题是论述萨科齐在外交政策方面所实施的一系列重大调整及其在国际政治中的实践运用,揭示法国当前外交局面和战略意图,目的在于在总体把握当前法国外交走向的基础之上,为中法关系的发展提供合理的建议。通过研究,我们试图回答以下问题:第一,萨科齐主义存在吗?如果存在,是就何种意义上而言?萨科齐主义有哪些实质内容和特征?第二,萨科齐政府外交政策上做了哪些实质性变革、政策实施后带来的后果和影响以及在国际层面的发展前景如何?第三,萨科齐外交政策继承性或决裂性之争论:萨科齐主义同第五共和国的外交传统(戴高乐主义)是继承还是决裂?萨科齐外交政策同希拉克外交政策之间是继承还是决裂?第四,基于对法国外交的认识,对未来法国外交走向有何预测,对中法关系发展有何合理建议?本文依照内外背景→外交理念和外交风格(萨科齐主义)→外交政策和实践→外交得失评述的顺序对萨科齐的外交政策展开分析和论述。本文第一章分析萨科齐外交政策的内外背景和影响因素;第二章论述“萨科齐主义”,包括萨科齐的外交理念、外交实践和外交风格等内容;本文在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中分别从外交实践、大国关系和地区政策、经济外交几方面对萨科齐的外交政策和外交实践展开论述,这几部分内容构成全文重点。第六章为本文结论部分,首先我们对萨科齐主义进行了总结,并深入剖析萨科齐的意志主义和现实主义;其次对萨科齐的外交政策做出评析,总结其同戴高乐主义、希拉克主义的关联性,回答“继承或决裂”的问题;最后就萨科齐外交政策的影响和前景做出分析,并对推动中法关系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臧兴兵[10](2011)在《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认为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我国正方兴未艾,其政策流变过程中充满了多方的博弈。随着问题源流、政策源流和政治源流不断汇集,新的政策窗口终于在2007年徐徐打开。以此为分水岭,这一制度经历了“农信社时代”、“国开行时代”两个发展阶段,目前国开行模式已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流。它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同时国际上相对成熟的学生贷款方案对其可持续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示意义。相对于校园地助学贷款,该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创新,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但目前贷款供求矛盾还相当突出,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困难很多。这既有制度设计本身的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因素的制约与影响。本研究通过对甘肃、湖北等省实地走访与问卷调查发现,生源地助学贷款逐渐成为高校贷款学生的“第二财政”;其规模与普通中学毕业人数、生源地人口、乡村从业人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人均GRP显着相关;但银行放贷意愿仍然是决定贷款规模的最主要因素,而且贷款审批发放的“计划色彩”还相当浓厚。影响该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包括经济环境、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等。其中,家庭经济状况反映了学生的贷款需求,银行放贷意愿决定了贷款供给,而且“供给决定需求”现象很明显,但其前提是市场机制十分健全。因此政府必须减少干预和管制,还市场主体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促其多元化发展,提高银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社会制度约束主要表现为法制不健全、行政的不当干预等方面;文化背景中突出的影响因素是信用文化建设滞后。在其内部运行规律中,杠杆原理起着核心作用。从宏观上看,中央政府运用财政—金融杠杆,加大先富者、地方政府、学生及其家庭对高等教育的投入,确保地方财政及居民收入投入到高等教育,实现“以轻拔重”的杠杆功效。生源地助学贷款涉及学生(家庭)、银行(国开行或农信社)、各级政府、高校以及保险公司等,多元主体间存在着动态博弈。只有引入更多的市场机制,才能实现博弈的均衡。实践表明,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资助效果与激励作用均比较明显。笔者提出,正如物质世界的“波粒二象性”一样,教育也同时具有生产功能和信号功能。生源地助学贷款既能促进人力资本积累,也有助于贷款学生外在教育信号的增强,从而可能实现人力资本的跃迁,促使学生摆脱“次要劳动力市场”。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本研究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理念与文化。需要强化市场化、多元化等发展理念,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大力弘扬信用文化,加强诚信教育,树立人本思想。国开行更要加快金融创新和市场开发步伐,在战略定位中更多地关注民生、关心人的发展。二是制度设计。首先要突破现有社会制度的不利约束,切实加强法制建设;其次要完善操作管理流程,加快资助中心建设,尤其要引导保险、证券化等中介机构和市场机制的充分参与,使得贷款可以如期回收,现金流能够良性循环,违约与呆坏账损失可控,贷款资金流通顺畅,存量有保证,金融生态链不至于中断;再次,要划定金融与政府行政的边界,防止行政对金融的不正当干预。三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只有经济持续繁荣,弱势群体收入水平才能逐渐提高,毕业学生才会有足够收入用于还款,公共教育投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中的政府补贴才能持续增加,贷款覆盖面、高等教育入学机会才能持续扩大。
二、央行缘何减弱放出货币力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央行缘何减弱放出货币力度?(论文提纲范文)
(1)“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主要内容 |
1.2.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3.1 研究的创新 |
1.3.2 研究的不足 |
2 概念界定、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土地金融 |
2.1.2 金融产品 |
2.1.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 |
2.2 文献综述 |
2.2.1 “三权分置”改革与土地金融的关系研究 |
2.2.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及影响因素研究 |
2.2.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优化研究 |
2.2.6 国内外研究评述 |
2.3 理论基础 |
2.3.1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3.2 产权理论 |
2.3.3 供求理论 |
2.3.4 理论框架 |
3 “三权分置”改革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现状分析 |
3.1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 |
3.1.1 农地“三权分置”的历史演进 |
3.1.2 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现实意义 |
3.1.3 “三权分置”改革对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的意义 |
3.2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发展实践 |
3.2.1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与模式 |
3.2.2 国内外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比较分析 |
3.2.3 国内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创新实践评价 |
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分析 |
3.3.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发展趋势 |
3.3.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现状 |
3.3.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存在的问题 |
3.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分析 |
3.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发展趋势 |
3.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现状 |
3.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
3.5 本章小结 |
4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4.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的动力机制 |
4.1.1 内生动力:规模化生产需要 |
4.1.2 外在拉力:“三权分置”改革的牵引 |
4.1.3 市场合力:激活农村资产的需要 |
4.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意愿的描述性分析 |
4.2.1 数据来源 |
4.2.2 农户资金借贷需求与来源渠道 |
4.2.3 农户农地抵押信贷需求意愿、类型和额度 |
4.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3.1 研究假设、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4.3.2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3.3 内生性问题的处理 |
4.4 本章小结 |
5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主体与功能 |
5.1.1 供给主体—金融机构 |
5.1.2 监管主体—政府 |
5.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的描述性分析 |
5.2.1 四川省总体供给状况 |
5.2.2 金融机构供给意愿 |
5.2.3 农户供给获得情况 |
5.3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5.3.1 研究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择 |
5.3.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4 稳健性检验 |
5.3.5 内生性检验 |
5.4 章节小结 |
6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影响因素分析 |
6.1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表征及原因 |
6.1.1 供需错位的表征 |
6.1.2 供需错位的原因 |
6.2 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错位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6.2.1 供需错位的识别 |
6.2.2 描述性统计 |
6.2.3 研究方法 |
6.2.4 变量选取 |
6.2.5 实证结果分析 |
6.3 章节小结 |
7 我国农地抵押信贷产品典型案例分析 |
7.1 温江区“花木捆绑”抵押贷款 |
7.1.1 背景介绍 |
7.1.2 具体做法 |
7.1.3 实施成效 |
7.1.4 案例启示 |
7.2 郫都区花牌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贷款 |
7.2.1 背景介绍 |
7.2.2 具体做法 |
7.2.3 实施效果 |
7.2.4 案例启示 |
7.3 崇州市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助推“农业共营制” |
7.3.1 背景介绍 |
7.3.2 具体做法 |
7.3.3 实施效果 |
7.3.4 案例启示 |
7.4 章节小结 |
8 基本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基本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夯实农地抵押信贷产品需求保障体系 |
8.2.2 加强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给支持体系 |
8.2.3 优化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匹配支撑体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如何化解中国经济的高杠杆 经济高杠杆的根源是什么?基础货币是超发还是不足?(论文提纲范文)
基础货币的性质 |
金融杠杆“因短而高” |
中国的“基础货币”应当如何计算? |
中国的基础货币中确有“虚增” |
探索金融杠杆过高的根本原因 |
中国需要多少基础货币? |
降杠杆必先强化“真实有效的基础货币”供给 |
改革外汇储备管理体制 |
(3)按揭贷款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 ——以信息不对称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三、 研究范围与论文结构 |
四、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按揭贷款表内业务的基础监管法律制度及其信息不对称性 |
第一节 英美、中国香港按揭贷款法律制度的演进及价值 |
一、 英国按揭法律制度—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
二、 美国按揭贷款法律制度—制度的成熟 |
三、 香港按揭贷款法律制度—我国按揭贷款制度的渊源 |
第二节 我国按揭贷款基础法律规则的架构 |
一、 基本法律体系的构建 |
二、 相关监管法律规则的配套 |
第三节 按揭贷款基本法律关系的信息不对称性 |
一、 房产买卖交易法律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性 |
二、 资金借贷法律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性 |
三、 担保法律关系的信息不对称性 |
第四节 基础监管对信息不对称性的解决及缺憾 |
一、 市场主体准入标准的确定对信息不对称性的解决 |
二、 对信息不对称性风险监管的法律措施 |
三、 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所带来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
第二章 按揭贷款表外业务的的信息不对称性及其监管法律制度 |
第一节 按揭贷款表外业务的法律界定 |
一、 按揭贷款表外业务范畴的法律界定 |
二、 表外业务制度在按揭贷款风控法律体系中的定位 |
第二节 我国按揭贷款表外业务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 |
一、 国外表外业务法律制度的起源 |
二、 我国表外业务法律制度的引入 |
三、 现有信息不对称问题下我国表外业务的法律体系 |
第三节 我国按揭贷款表外业务法律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性 |
一、 表外业务法律关系主体上的信息不对称性 |
二、 表外业务法律关系客体上的信息不对称性 |
三、 表外业务法律关系内容上的信息不对称性 |
第四节 以信息不对称性为核心的表外业务外部监管 |
一、 以信息不对称为核心的监管原则:经济实质 |
二、 核心监管原则下的相关信息对称性监管标准 |
三、 信息对称性监管标准下的具体监督措施 |
四、 监管措施对信息不对称行为的规制实践 |
第三章 按揭贷款系统性信息不对称风险的外部监管 |
第一节 按揭贷款系统性的信息不对称性与制度发展 |
一、 监管法律目标的变迁 |
二、 监管法律目标变迁对表内业务监管手段的影响:动态化 |
三、 监管法律目标变迁对表外业务监管政策的影响:体系化 |
四、 监管制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强制规定取代自由选择 |
五、 外部监管制度的整体架构 |
第二节 按揭贷款系统性风险信息不对称性的监管思路 |
一、 切入点与定位 |
二、 银行主体处理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具体义务 |
三、 我国相关规则与《巴塞尔协议》的比较 |
四、 按揭贷款市场信息披露的制度管理 |
第三节 按揭贷款系统性信息不对称风险的动态监管 |
一、 系统性信息不对称风险的立法思路 |
二、 实现信息不对称风控的动态监管原则 |
三、 监管原则下的具体信息对称性监管标准 |
四、 信息对称性监管标准的动态调整 |
第四章 按揭贷款表内业务内控规则对信息不对称性的处理 |
第一节 以信息不对称性为核心的按揭贷款内部风控体系 |
一、 风险内控规则的制度意义 |
二、 以资本计量为手段《巴塞尔协议》对信息不对称性的解决 |
三、 我国信息对称性风险内控的制度框架 |
第二节 表内业务信息不对称性风险的内控规则 |
一、 借款人真实情况审核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 |
二、 相关信用风险控制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 |
三、 贷款中介机构选择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 |
四、 贷后清收管理程序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解决 |
五、 现有风险内控规则对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的缺憾 |
第三节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内部风控计量手段的发展 |
一、 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初级市场下标准法的适用 |
二、 信息获得能力提高后内部评级法的发展 |
第四节 对局部风险信息的分析确定制度 |
一、 评级体系的规则结构设计 |
二、 针对信息不对称性风险评级体系的运作规范 |
三、 信息不对称风险量化计量的规则要求 |
第五节 担保方式信息不对称问题的风险控制 |
一、 质押方式对按揭贷款债权风险的缓释 |
二、 保证方式对按揭贷款债权风险的缓释 |
第五章 按揭贷款表外业务内控制度对信息不对称风险的控制 |
第一节 表外业务对信息不对称性内控的制度框架 |
一、 表外业务风险暴露认定的法律原则 |
二、 按揭贷款债权转移的认定标准 |
三、 表外业务风险暴露的法定形式 |
四、 表外业务下按揭贷款风险转移信息不对称性的规制标准 |
第二节 表外业务资本计量制度对信息不对称的处理 |
一、 表外业务资本计量的法律适用 |
二、 标准法下表外业务的资本计量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处理 |
三、 内部评级法下表外业务资本计量法律规则 |
四、 未评级情况下推测评级法律规则 |
五、 针对表外业务外部评级的市场准入法律规则 |
第三节 表外业务资本计量信息获取方式的法律规制 |
一、 内部评级法下表外业务资本计量的规则适用 |
二、 监管公式法下表外业务风险计量的法律规则 |
三、 内部评估法下表外业务资本计量的法律规则 |
第四节 表外业务对担保作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内控 |
一、 债权评级等级相同情况下的风险缓释计量规则 |
二、 债权评级等级不相同情况时风险缓释的计量规则 |
第六章 按揭贷款系统性信息不对称性风险的去杠杆化 |
第一节 按揭贷款内控制度体系化、动态化的发展趋势 |
一、 《巴塞尔协议 III》资本计量的改革思路 |
二、 内控法律体系信息不对称性风控指标的动态化调整 |
三、 按揭贷款债权人资产的去杠杆化 |
四、 对按揭贷款保证人信息不对称性的审慎监督 |
第二节 信息不对称风险去杠杆化手段之一:资本结构的重新调整 |
一、 内控资本计量法律体系的重构 |
二、 银行超额资本留存义务 |
三、 外部监管机构对风险内控标准的管理 |
四、 对潜在风险的逆周期抑制机制 |
第三节 信息不对称风险去杠杆化手段之二:流动性指标的计量 |
一、 流动性风险管理在风控法律体系中的制度价值 |
二、 压力情景下流动性覆盖率标准的引入 |
三、 净稳定资金比例标准的法律意义 |
第七章 按揭贷款信息不对称风控法律体系的静态横向构建 |
第一节 按揭贷款信息不对称风控制度的演进思路 |
一、 按揭贷款外部监管制度的演进趋势 |
二、 按揭贷款内部风控制度的演进趋势 |
第二节 信息不对称性风控体系建立的必要性 |
一、 外部监管与风险内控风控在体系上的独立性 |
二、 外部监管与内部风控在法律体系上的相互依赖性 |
三、 我国风控法律体系上的不适当性 |
第三节 基于信息不对称性联系下风控体系的建立 |
一、 外部监管与内部风控的制度主线 |
二、 基础业务法律制度中以外部监管信息披露为核心的风险内控 |
三、 系统性风控法律制度中以内部评级为核心的外部监管 |
四、 外部监管与内部风控制度的横向法律联系 |
第八章 按揭贷款风控法律体系纵向协调性的动态构建 |
第一节 按揭贷款风控体系的重构 |
一、 市场的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协调 |
二、 基础市场外部监管法律架构的转型:征信机制 |
三、 系统性风险内控法律体系的转型:降低对外部评级的依赖性 |
第二节 以权力转移为动力的风控法律体系协调性目标 |
一、 风控法律体系的协调性重构 |
二、 再论外部监管法律制度改革的协调性目标 |
三、 再论内部风控法律制度改革的协调性目标 |
第三节 按揭贷款表外业务发展的协调性与制度体系的改革 |
一、 表外业务制度发展对风控法律体系协调性的影响 |
二、 风控法律体系发展的协调性路径选择 |
三、 风控法律体系的动态化协调性架构 |
本文的相关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内容、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2.2 研究方法 |
1.3 本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 |
1.3.1 主要创新之处 |
1.3.2 存在的不足之处 |
2. 文献述评 |
2.1 虚拟资本与虚拟经济内涵研究述评 |
2.1.1 虚拟资本内涵研究述评 |
2.1.2 虚拟经济内涵研究述评 |
2.2 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内涵研究述评 |
2.2.1 系统性风险与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的内涵 |
2.2.2 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的特征 |
2.2.3 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
2.3 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研究述评 |
2.3.1 宏观视角 |
2.3.2 微观视角 |
2.3.3 对现有研究文献的述评 |
2.4 本章小结 |
3. 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基于部门模型的宏观视角 |
3.1 经济学二分法与基于货币量值的宏观加总 |
3.2 厂商和家庭的二部门基本模型 |
3.3 存在虚拟经济系统的三部门模型 |
3.3.1 引入信贷的三部门模型Ⅰ |
3.3.2 引入股票的三部门模型Ⅱ |
3.3.3 引入债券的三部门模型Ⅲ |
3.4 存在政府部门的四部门模型 |
3.5 存在国外部门的五部门模型 |
3.6 本章小结 |
4. 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宏观视角均衡与动态分析 |
4.1 关于部门均衡与宏观均衡 |
4.1.1 部门均衡与稳态 |
4.1.2 传统货币数量模型拓展与宏观均衡 |
4.2 对模型的局部动态分析 |
4.2.1 利润率上升阶段资产价格波动对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
4.2.2 利润率下降阶段资产价格波动对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的影响 |
4.3 对模型的整体动态分析 |
4.3.1 存款准备金率 |
4.3.2 银行贷款利率 |
4.3.3 银行存款利率 |
4.3.4 贷款资产抵押率 |
4.3.5 货币汇率 |
4.3.6 政府税收 |
4.3.7 政府转移支付 |
4.3.8 政府救助 |
4.4 本章小结 |
5. 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基于行为金融的微观视角 |
5.1 有效市场假说与现代金融理论 |
5.2 现代金融理论的批判 |
5.2.1 不对称信息 |
5.2.2 有效市场假说的悖论 |
5.2.3 经济人非理性 |
5.3 行为金融理论的发展及主要内容 |
5.4 资产价格的行为金融模型及分析 |
5.4.1 简单的静态模型 |
5.4.2 基于行为金融的动态模型 |
5.4.3 模型的进一步拓展 |
5.5 本章小结 |
6. 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基于风险事件的经验检验 |
6.1 法国密西西比股市大骗局 |
6.1.1 社会背景和理论背景 |
6.1.2 风险的产生与爆发 |
6.1.3 简评 |
6.2 英国南海公司股票大泡沫 |
6.3 二十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萧条 |
6.3.1 震惊全球的美国股市大崩盘 |
6.3.2 大崩盘引发世界经济大萧条 |
6.3.3 世界经济大萧条形成的原因 |
6.4 1997-1998年亚洲金融大变局 |
6.4.1 危机的爆发与发展 |
6.4.2 危机形成原因 |
6.5 美国次贷危机引发全球经济大衰退 |
6.5.1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扩散与深化 |
6.5.2 美国次贷危机到全球经济大衰退的原因 |
6.6 本章小结 |
7. 主要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法律制度研究 ——以疏导民间借贷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三、 研究路径与研究方法 |
四、 研究对象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民间借贷治理方式选择的依据 |
第一节 民间借贷的界定与生成机理探析 |
一、 民间借贷的界定及发展特点 |
二、 民间借贷的生成机理 |
第二节 民间借贷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双重效应 |
一、 民间借贷的正面效应分析 |
二、 民间借贷的负面效应分析 |
第三节 对民间借贷高压管制无效后的反思 |
一、 民间借贷高强度管制下的“权力”与“权利”版图 |
二、 放宽民间借贷管制的呼声 |
三、 民间借贷是“收”是“放”的尴尬 |
第四节 疏导理念的优越性及民间借贷疏导方式的选择 |
一、 疏导理念的内涵及其优越性 |
二、 民间借贷疏导方式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制度对疏导民间借贷的功能价值 |
第一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概念及其运用边界 |
一、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的提出 |
二、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概念的运用边界 |
第二节 我国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既存形态论证 |
一、 我国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外延的确定 |
二、 如何理解典当、小额贷款公司功能的异化 |
三、 典当、小额贷款公司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身份的进一步证成 |
第三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特殊身份对民间资本的吸引力 |
一、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可以有效控制民间借贷风险 |
二、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能够满足民间借贷主体发展的需要 |
三、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是民间借贷主体自我保护的渠道 |
四、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较之金融机构而言更容易吸引民间资本 |
五、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是民间资本进入正规金融机构前的学习阶段 |
第四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
一、 中小企业融资之惑 |
二、 银行贷款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间的市场失灵 |
三、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耦合 |
第五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与多层次贷款市场构建 |
一、 多层次贷款市场的功能与作用 |
二、 多层次贷款市场的内容与标志 |
三、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在构建多层次贷款市场中的意义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现行制度与监管的疏导功能缺陷及其成因 |
第一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现行制度与监管实践中存在的缺陷 |
一、 主要制度与监管依据的法律位阶过低 |
二、 市场准入门槛高、标准不清晰 |
三、 经营中表现的政府干预行为较多 |
四、 后续资金不足、融资瓶颈凸显 |
五、 缺乏发展方向定位 |
第二节 制度规范与监管缺陷的成因分析 |
一、 金融监管价值目标体系的偏置 |
二、 法律父爱主义的滥用 |
三、 监管中的身份歧视 |
四、 监管机构监管能力的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疏导功能的改革对策 |
第一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监管理念的重构 |
一、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制度对宪法权利的体现 |
二、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的监管理念定位 |
三、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监管价值目标体系的协调 |
四、 在规则监管与原则监管中探求监管理念的平衡 |
第二节 非金融机构贷款人监管规则的改革进路 |
一、 立法体系的完善 |
二、 监管格局的调整 |
三、 核心制度的构建 |
四、 发展方向的路径选择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后记 |
(6)我国流动性过剩与货币政策调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插图索引 |
附表索引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及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不足之处 |
第2章 流动性过剩的内涵及其测度 |
2.1 流动性过剩的内涵 |
2.1.1 流动性过剩概念界定 |
2.1.2 基于宏观流动性均衡视角的流动性相关概念辨析 |
2.2 流动性过剩的测度 |
2.2.1 流动性过剩测度方法概述 |
2.2.2 1978-2010 年我国宏观流动性过剩的测度 |
第3章 流动性过剩产生机理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
3.1 基于货币供给模型视角的流动性过剩来源的初步考察 |
3.1.1 基础货币变动的影响因素 |
3.1.2 货币乘数变动的影响因素 |
3.1.3 对 1994-2010 年货币供应变动的解释 |
3.2 我国流动性过剩成因的实证检验 |
3.2.1 方法说明 |
3.2.2 流动性过剩成因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3.2.3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分析 |
第4章 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 |
4.1 流动性过剩对物价与产出的影响 |
4.1.1 费雪货币交易方程式的含义及其局限 |
4.1.2 货币交易方程式的扩展及其理论含义 |
4.1.3 流动性过剩对物价与产出影响的实证研究 |
4.2 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影响 |
4.2.1 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影响的理论分析 |
4.2.2 流动性过剩对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影响的实证研究 |
4.2.3 结论与启示 |
第5章 应对流动性过剩的货币政策工具调控效果分析 |
5.1 应对流动性过剩的货币政策工具及其实践 |
5.1.1 公开市场业务 |
5.1.2 存款准备金 |
5.1.3 利率政策 |
5.2 应对流动性过剩的货币政策工具调控效果的实证研究 |
5.3 结论 |
第6章 治理流动性过剩的国际经验与教训 |
6.1 德国 |
6.1.1 特别最小准备金要求 |
6.1.2 利息支付限制 |
6.1.3 互换合约 |
6.1.4 差别再贴现配额 |
6.2 日本 |
6.2.1 从有管理的浮动汇率转向浮动汇率 |
6.2.2 资本自由流动条件下的浮动汇率 |
6.3 墨西哥 |
6.3.1 1989-1994 年墨西哥经常账户赤字与短期资本流入 |
6.3.2 对资本流入的冲销操作 |
6.3.3 1994 年的崩溃 |
6.4 启示 |
第7章 未来的政策权衡与选择 |
7.1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消除流动性过剩的产生根源 |
7.1.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模式的简要回顾 |
7.1.2 非均衡发展对我国经济社会的负面影响 |
7.1.3 金融危机背景下扩大内需的现行政策及效果评价 |
7.1.4 进一步扩大内需的政策建议 |
7.2 充分利用各种“蓄水池”合理疏导过剩的流动性 |
7.2.1 加快证券市场发展 |
7.2.2 藏汇于民 |
7.2.3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 |
7.3 提高货币政策工具效力有效对冲过多的流动性 |
7.3.1 继续推进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 |
7.3.2 不断完善同业拆借市场 |
7.3.3 进一步深化商业银行改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7)交通系与民初经济政策研究(1912-1916)(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学术前史 |
(一)、关于“交通系”的研究现状 |
(二)、关于“交通系人物经济活动与经济政策”的研究现状 |
(三)、余论 |
二 选题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意义 |
(二)、重点、难点和主要学术创新 |
(三)、研究的思路、主要理论与方法 |
三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
第一章 北洋集团的崛起与交通系的形成、发展 |
第一节 交通系主要成员及早期经历 |
一、出身、文化与教育状况 |
二、地缘、亲缘、业缘关系密切 |
三、职业经历与社会活动特征 |
四、与北洋集团核心人物袁世凯、徐世昌的关系 |
第二节 北洋、东北新政及辛亥革命中的建树 |
一、在北洋、东北新政中的建树 |
二、辛亥革命中的功勋 |
第三节 交通系主要人物与清末铁路、金融 |
一、控制交通行政权 |
二、收回路权 |
三、革新路政 |
四、创办交通银行 |
五、对铁路国有化的态度 |
第二章 交通系与民初交通四政政策 |
第一节 对交通部及交通行政、事权的控制、影响 |
一、对交通部的控制 |
二、中华全国铁路协会的成立 |
三、利用“二次革命”对路权的进一步控制 |
第二节 交通系与民初铁路 |
一、铁路国有政策的推行 |
二、统一路政 |
三、国有铁路的资产管理制度 |
第三节 交通系与民初的航政、邮政、电政 |
一、电信事业的发展 |
二、邮政事业的重大改观 |
三、航政——轮招局的国有、商办之争 |
第三章 交通系与民初金融政策 |
第一节 对中交二行的控制与影响 |
一、控制中交二行的人事与行政管理权 |
二、对中交二行性质、地位的影响 |
第二节 经理内国公债 |
一、发行内债之必然性 |
二、梁士诒、周自齐力主发行公债 |
三、民三、民四内国公债的募集 |
四、民三、四年内国公债发行成功之表现 |
五、民国五年内国公债的发行 |
六、中交二行与内国公债 |
七、内国公债的消极影响 |
第三节 垫款与中交停兑风波 |
一、1912年——1916年间中交二行垫款情况 |
二、中交第一次停兑风波 |
第四节 交通银行金融业务的广泛开展 |
一、梁士诒与民初交行的经营方针 |
二、交行业务的整理与扩大 |
第五节 其他金融活动 |
一、新华储蓄银行的设立 |
二、通惠实业公司对汉冶萍公司的维持 |
三、对民族工商业的挹注 |
四、发起上海银行公会 |
第六节 交通系与民初币制 |
一、整理滥币 |
二、影响币制改革 |
第四章 交通系与民初财税政策 |
第一节 交通系人物的财政思想与推行的主要政策 |
一、梁士诒的财政思想与推行的主要政策 |
二、周自齐的财政思想与推行的主要政策 |
第二节 对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 |
一、财政部官制修订 |
二、考成条例与征收官交代条例的颁行及地方财政管理制度规定 |
三、预算制度的举办 |
四、国地税名目取消与规复解款 |
五、会计与审计制度 |
第三节 外债的举借 |
一、梁士诒与外债举借 |
二、周自齐与外债举借 |
三、对交通系举债的评价 |
第四节 官产、官业政策 |
一、官产、官业问题的形成及北洋政府的最初政策 |
二、交通系与官产、官业处理 |
第五节 整理旧税与施行新税 |
一、整理旧税 |
二、施行新税 |
第六节 盐政改革与海关管理 |
一、盐政改革 |
二、海关管理 |
第五章 交通系与民初农工商政策 |
第一节 农业政策及影响 |
一、农业政策 |
二、大力发展林业 |
第二节 工商业政策及影响 |
一、设立劝业委员会并拟订章程 |
二、对各地商会组织的规范 |
三、商业政策 |
四、工矿业政策 |
结语 |
征引与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8)负利率与中国货币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现有研究的综述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论文的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利率与货币政策关系的相关理论 |
一、宏观经济学的分析 |
二、国际经济学的分析 |
第三章 负利率的全球化表现与我国负利率的现状 |
一、负利率的全球化及其趋势 |
二、我国负利率的现状 |
三、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负利率的形成原因与影响 |
一、负利率的形成原因 |
二、负利率的影响 |
三、负利率现象的评价 |
四、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应对负利率的货币政策选择 |
一、常用的货币政策操作工具 |
二、国外应对负利率调控政策的经验借鉴 |
三、我国以往采取的货币政策及其政策效果 |
四、应对当前负利率局面的政策建议 |
五、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总结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萨科齐外交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目的和意义 |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
三、体系结构 |
四、主要观点和创新 |
第一章 萨科齐外交政策的内外背景 |
第一节 国际背景 |
一、萨科齐视野下的国际格局 |
二、经济危机和国际格局的变化 |
三、欧债危机下的欧盟 |
第二节 法国国内背景 |
一、法国经济局面 |
二、法国的社会危机和社会问题 |
三、法国国内政治局面 |
第二章 萨科齐主义:外交理念、风格和外交主轴 |
第一节 萨科齐其人 |
第二节 萨科齐主义:外交理念和风格 |
一、有没有萨科齐主义 |
二、萨科齐的外交理念 |
三、萨科齐的外交风格 |
第三节 "独立自主与大国地位"的外交主轴 |
第三章 萨科齐外交实践 |
第一节 "萨克齐外交":2007-2008 |
第二节 "萨克齐外交":2009-2010 |
第三节 "萨克齐外交":2011展望 |
第四章 萨科齐时期的大国关系和地区政策 |
第一节 萨科齐的欧洲政策和外交 |
一、第五共和国的欧洲战略 |
二、萨科齐的欧洲外交 |
第二节 萨科齐的对美政策和外交 |
一、法美关系回顾 |
二、萨科齐对美政策和法美关系发展 |
第三节 萨科齐时期的中法关系 |
一、中法关系回顾 |
二、萨科齐时期中法关系发展 |
三、中法关系发展中的影响因素 |
第四节 萨科齐时期的法非关系 |
一、法非关系的重要性 |
二、萨科齐的非洲政策和实践 |
三、对萨科齐非洲政策的评析 |
第五节 萨科齐时期的中东政策 |
一、巴以问题 |
二、伊朗问题 |
三、驻军海湾 |
四、重返伊拉克 |
第六节 萨科齐时期的法俄关系 |
一、萨科齐时期法俄关系发展 |
二、现实主义外交推动法俄关系发展 |
第五章 萨科齐的经济外交 |
第一节 萨科齐的"订单外交"及相关经济措施 |
第二节 萨科齐的"峰会外交"及相关主张 |
第六章 萨科齐外交政策评析 |
第一节 萨科齐主义——意志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矛盾统一 |
一、萨科齐的意志主义及其表现 |
二、萨科齐的现实主义及其表现 |
三、"意志主义"和"现实主义"的矛盾统一 |
第二节 萨科齐外交政策的继承性或决裂性 |
第三节 萨科齐主义与戴高乐主义、希拉克主义的关联 |
第四节 萨科齐外交政策的影响和展望 |
第五节 关于中法关系发展的几点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10)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4 文献综述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生源地助学贷款发展历程与政策流变 |
2.1 生源地助学贷款演变历程 |
2.2 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流变 |
2.3 国际经验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教益 |
2.4 小结 |
3 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现状与特征 |
3.1 生源地助学贷款实施现状调查 |
3.2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特征与优势 |
3.3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困境与问题 |
3.4 小结 |
4 影响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的外因分析 |
4.1 生源地考察 |
4.2 生源地助学贷款外部影响因素探析 |
4.3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金融生态环境 |
4.4 小结 |
5 影响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的内因分析 |
5.1 生源地助学贷款运行成本 |
5.2 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内部运行规律 |
5.3 生源地助学贷款与人力资本跃迁 |
5.4 小结 |
6 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路径 |
6.1 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
6.2 可持续的制度设计 |
6.3 可持续的经济基础 |
6.4 小结 |
7 结语 |
7.1 研究结论 |
7.2 创新与局限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本研究所使用的问卷及访谈提纲 |
附录2 1997~200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演变历程表 |
附录3 全国各省(市/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开展情况表 |
附录4 本研究实地调查的案例(样本地区)情况 |
附录5 生源地助学贷款规模与其环境因素的相关性分析量表 |
附录6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参与课题情况 |
四、央行缘何减弱放出货币力度?(论文参考文献)
- [1]“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地抵押信贷产品供需影响因素研究[D]. 王双全. 四川农业大学, 2019(06)
- [2]如何化解中国经济的高杠杆 经济高杠杆的根源是什么?基础货币是超发还是不足?[J]. 钮文新. 中国经济周刊, 2018(09)
- [3]按揭贷款风险控制法律制度研究 ——以信息不对称为核心[D]. 宋怡欣. 华东政法大学, 2014(03)
- [4]虚拟经济系统性风险形成机理分析[D]. 陈大和. 江西财经大学, 2012(05)
- [5]非金融机构贷款人法律制度研究 ——以疏导民间借贷为视角[D]. 潘为. 吉林大学, 2012(03)
- [6]我国流动性过剩与货币政策调控[D]. 夏新斌. 湖南大学, 2012(06)
- [7]交通系与民初经济政策研究(1912-1916)[D]. 杨涛. 陕西师范大学, 2012(12)
- [8]负利率与中国货币政策[D]. 陈婷. 华东师范大学, 2012(01)
- [9]萨科齐外交政策研究[D]. 陈新丽. 武汉大学, 2011(05)
- [10]生源地助学贷款可持续发展研究[D]. 臧兴兵. 华中科技大学, 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