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人侦探,走在法律边缘上(论文文献综述)
张芸娜[1](2021)在《论雷蒙德·钱德勒《长眠不醒》的伦理指向》文中研究说明
尤达[2](2021)在《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文中认为美国创剧人,英文为the creator of American TV soaps,sitcoms and series,原指提供故事创意或者完成试播集剧本向各大电视网推销的人,在实际生产中演变为美剧的创作主体,即具有创作剧本能力的执行制片人。从历史观之,电视时代的创剧人在美剧生产过程中流露出普遍性特点,由此形成的群体特征深刻影响着创剧人自身的演变:从身份的确立到群体的形成,再到阶层的固化。网络时代的创剧人致力于群体特征的变革,以此打破阶层的桎梏。立足创剧人文本的内容与形式观之,所谓“变革”与以往并非只是理念上的区分,在实践场域的分野十分明晰。创剧人既对美剧成规化生产模式进行大胆革新,又依据“自我”的觉感与体认进行个性化创造。更为重要的是,创剧人调和了成规与个性间的对立关系,在文本的内容选择上追求“他者互文”与“自我表现”的紧密结合,表现形式上注重制作范式与创作风格的高度统一,由此在作品中反映出多元且精彩的主题,满足受众不断增长和变化的娱乐需求。这便使得创剧人不再只是播出机构定义下一味媚俗的符号客体,而是被赋予对超越性的追求。本文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探讨美国创剧人群体的演变;从文本的内容选择与表现形式上深入考察网络时代创剧人的变革举措,指出其群体特征的两个维度;进而分析这两个维度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最后基于媒介场域的变化探讨群体特征发生变革的外在成因,从创剧人心理探讨变革的内在动因。如此,形成了对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从表象到本质的考察。揆诸现实,这一研究的目的在于面对美剧在全球范围内卓越的传播力,从创作主体维度探寻美剧的成功之道,以求能在去芜存菁中有效“吸收外来”,为国产电视剧的发展带来启示意义。
张莹[3](2018)在《五四侦探小说:都市里的新文学》文中提出中国侦探小说是受西方侦探小说影响而产生的,经过了译介到模仿,再到创作的过程。清末民初作家在模仿中逐渐掌握了这种小说样式,对新技术的探索和不断的实践,使得侦探小说的创作不断成熟。无论是叙事视角、时间结构的安排,还是悬疑情节的设计和知识观念的容纳,都让人眼前一亮。“东方福尔摩斯”“东方亚森罗平”“中国本土侦探小说”等自我命名,表明中国侦探小说的地位和价值得到了确认,许多作家形成自己的创作路数和风格,如赵苕狂的“胡闲探案”、张碧梧的“家庭侦探宋悟奇”、陆澹安的“李飞探案”、俞天愤的“蝶飞探案”、张无铮的“徐常云探案”、姚赓夔的“鲍尔文探案”等系列作品,皆各有特色。其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当属程小青的“霍桑探案”,以及孙了红模仿“亚森罗苹奇案”而创作的“侠盗鲁平”。在程小青的“霍桑探案”系列作品中,作者塑造了合理公正的侦探形象,机智灵敏,工作态度严谨,大力倡导现代文明;孙了红的“侠盗鲁平”系列作品看似呈现的是玩世不恭的叛逆者形象,他游走在法律边缘,但维护了传统的道德和正义,以补救社会的不公。然而,侦探小说的这种观念和风格并没有延续下去。随着五四对“人的觉醒”的呼唤,个人主义淹没了晚清基于救亡和天下大同观念的宏大叙事,侦探小说被五四新文学的光芒所遮蔽。侦探小说是一种适应市场的文学类型,但并不意味着缺乏时代精神价值,以往把侦探小说归于通俗文学,掩盖了其时代价值。事实上,一些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他们的作品立足于中国的社会现实,对社会正义的表达既能因时而变,又有着地方性的意识,在追求文学的娱乐性的同时,亦不忘作出严肃的思考。程小青所塑造的私人侦探霍桑便是现代知识分子的代表,私家侦探霍桑形象传达出多重现代观念,如现代思维方式、科学理性、法治观念等。程小青在创作中精心选择刑事案件,为大众发声,探索社会整治的民间表达方式,表达对法治与道德困境的反思,并在尊重科学的基础上,对传统儒家的道德人格主义进行强调。在他的小说中,侦查技术也与当时的司法水平相一致,犯罪与刑罚在作品中具有强烈的现实性和批判性。这就提示我们需要重新审视侦探小说的历史价值。本文选取五四时期这一时段,考察代表性作家的创作,探究侦探小说之“新”,打破以往对侦探小说的成见,证明其可以作为“新文学”的一种样态。本文从新文学的角度研究五四时期的侦探小说,从故事情节、人物关系、城市文化等方面,阐释侦探小说的新文化和新文学品性,认为原本被视为“通俗文学”的侦探小说,可以纳入新文学的范畴。本文首先对新文化运动的背景下侦探小说的发展概况以及相关研究进行综述,然后详细阐述五四侦探小说的科学意识、平民意识、悲剧意识、官民冲突故事与妇女解放主张等。重点考察城市里的侦探小说,从十里洋场的文化语境、市民的生活形态、城市犯罪故事与现代司法构建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最后从侦探小说的人物模式化、都市意象不完整以及传播接受问题等方面阐述五四侦探小说的缺陷与不足,辨析侦探小说不被看作新文学的原因。从城市的角度来看,现代侦探小说是通俗文学的一种,但它不仅是为了满足读者的好奇心,它的内容并不局限于案件的侦破,实际上,它以案件与侦探为切入口,深入到了城市文化的内部。五四侦探小说虽然弥漫着传统道德价值观念,但通过对城市社会现象的书写,展现了复杂的社会风貌。作为侦探需要确认凶手,侦探小说的叙事由此穿梭在繁华的城市空间和社会各阶层,展现了城市与人的关系。总之,侦探小说是由翻译小说和新小说运动共同锻造的新文学类型,是带有娱乐导向的现代小说。
董楠[4](2012)在《我国私人侦探行业发展状况的思考及分析》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的深入,各种新行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我国司法体制建构中,对于国家司法资源的运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就需要一种“民间方式”来进行补充和帮助,私人侦探业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就应运而生,它们对于司法实践中的帮助显出不可否认的必要性。近些年,私人侦探这个新名词出现了,并且充斥着我们的生活,对于这一新生事物虽然我们逐步认识,但是事物都有其好坏两方面,此行业目前的体制并不完善,但是社会现实体现出对这一新生事物的强烈需求,所以我们应该一分为二的看待这个问题,尽可能的改进和弥补其不足之处,然而怎样改进和弥补其不足,使这一新行业进入合法合理的新轨道,值得我们深深的思考。同时,私人侦探的工作性质与方式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制度以及道德规范方面的矛盾也逐渐显现并呈现出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对于这些层出不穷的新问题和新矛盾,如何给这一新行业指出道路和发展方向,并且为其出现和发展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进行融合,这是一个相当值得期待的话题,本文从私人侦探行业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现实表现入手,以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为根本依据,探讨其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冲突以及对于构建相关制度提出建议。本文第一阶段描述了私人侦探兴起的过程,以及中西方侦探行业发展对比,给文章提供了写作背景,通过中西方对比体现了私人侦探业兴起的趋势。第二阶段主要写了侦探行业发展的几个关键因素,正是由于这些不可避免的因素才导致侦探业的兴起与进一步的发展,这些客观因素也是我们研究这一课题的关键环节,只有把握好这些因素,才能更深刻的理解侦探业存在的必要以及发展道路,也能为我国法制改革中如何来调整侦探业和我国现行法制法规相适应这一课题提供理论基础。第三阶段描写了侦探业和现存相关行业的对比,从对比中来展现侦探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阶段针对侦探业发展的优劣性,来提出对策和建议,使得这一行业可以更好的发展,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积极的因素。尽管针对私人侦探业的兴起,社会公众对其有不同的看法,在有些人的观念中,认为这是国家司法管理机制的有效补充,是可取的,其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是弥补了国家司法体制的不足。但在有些人心中,私人侦探进行工作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公民的隐私,并且在行业不规范的情况下,会引起许多不良现象,这种行为是对国家法律的亵渎,是一种权利的滥用。但是任何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有一定的道理,虽然在一定阶段这种事物弊端众多,但是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通过大量的调查和研究来论证这种公民保安的私人形式是否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察,能否成为我国司法体制的有效补充并发挥其强大作用。私人侦探业这一新事物存在的诸多问题是不容回避的,但是我们要有兼容并包的胸怀和发展的眼光,重新审视这个新问题,辩证的看待问题,不仅仅是对待私人侦探这一行业方面,在各种新事物新形势下,我们都要怀着这样的胸襟,只有这样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才能更加美好,社会主义才能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张倩[5](2012)在《论私人侦探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构建》文中提出私人侦探是指一种专为个人提供保卫及调查服务的民间专业人员,世界各国对侦探行业的态度不同,有的对其有明确的立法如美国,有的对其没有专门的立法如德国(但通过相关法规对私人侦探业做出了限制),总体来看,英美等西方国家对私人侦探业持肯定的态度。反观我国的私人侦探却长期处于灰色地带,巨大的社会需求与尴尬的非法身份形成鲜明的对比。本文通过四个部分的论述来探讨在我国的民事诉讼中建立私人侦探制度的相关问题。第一部分,笔者分析了私人侦探的起源以及其存在的法理基础,论证了私人侦探的存在既有其合理性又有其合法性。第二个部分,介绍了美国、德国、日本等三个国家的私人侦探业,目的在于为我国的私人侦探业提供可以借鉴的经验。文章的第三个部分,笔者回顾了我国私人侦探业其产生发展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产生期(1992年至1994年)、低谷期(1994年至1998年)和发展期(1998年至今)。由于在全球一体化的时代背景下,社会对私人侦探业的需求越来越大、个性化要求也在不断加深,公司在雇员行为调查与企业资信调查领域对私人侦探的需求也有增无减,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推动下私人侦探行业的发展前景乐观。目前,我国私人侦探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打假及知识产权调查、民事诉讼证据调查、商业反欺诈调查、竞争性情报与企业资信调查、企业安全咨询与雇员行为调查、以反洗钱为核心的金融领域调查以及其他调查业务。此外,文章中还指出了我国侦探业目前所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有:第一,国家法律对私人侦探的法律地位没有明确的界定,也没有法律来规范该行业,使得私人侦探被称为“走在法律边缘的人;第二,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第三缺乏统一监管。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文章的第四个部分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如尽快制订一部私人侦探法,从立法宗旨、私人侦探执业条件、私人侦探公司成立条件、私人侦探的业务范围及其权利义务、私人侦探协会职权、私人侦探及私人侦探公司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全面规范私人侦探行业,进行行业自我规范进一步加强行业内部整合与外部联合等。
刘宏宇[6](2011)在《构建私力救济的法律框架》文中研究说明私力救济虽被大众认为是不文明、落后的纠纷解决方式,可却是早期社会主导的,在文明国家广泛存在而且为文明人和文明机构利用了几千年之久;现今日益发达的法制化社会,许多国家大力弘扬非司法方式实现正义。换言之,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私力救济曾经、现在、有可能一直并将永远存在,所以有必要正确认识私力救济。文章从法理学层面上论述了私力救济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并从法治角度谈了构建私力救济的必要性,此外还侧重从民事方面谈了应当如何架构私力救济。
史一权[7](2011)在《私力救济的正当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当代中国,私力救济因其自身原因和其他一些社会囚素有其存在的正当性及其合理性。实践也证明,游离于法律边缘的私力救济作为公力救济的重要补充,对于提高效率、实现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重大作用。甚至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其实效性、成本低、效率高而对于当事人权利的保障比公力救济更直接、快捷,也更能体现当事人的主体参与性,也更容易贴近人性。因此,有必要通过法律实现私力救济,使其纳入法治轨道,以完善我国的司法制度,满足公众对权利救济的合理预期。选定私力救济作为研究对象,并非无意证明私力救济相比公力救济更为优越,抑或相反。这并不重要。事实上,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各有利弊,并没有谁更为优越。关键在于哪种方式更适合于特定的个体,以及他何以选择。本文结构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私力救济的概念特征以及其他的一些基本内容;第二部分是文章的重点部分,主要是从社会文化、法经济分析和价值等多方面对私力救济的正当性进行探讨,说明私力救济在当代社会存在的正当性及合理性;第三那部分着重对私力救济的未来发展方向即私力救济的法律化进行介绍。通过本文对私力救济正当性的分析达到两个目的:第一,使人们能够对私力救济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并能认真、理性地对待私力救济。第二,为人们提供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在论证私力救济正当性的过程中,通过与公力救济(主要是诉讼制度)的对比,从侧面反映出诉讼制度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希望对此有多启发,能促进诉讼制度的完善和进一步发展。把私力救济这一诉讼领域的课题从法理的角度去研究它,不仅提升了私力救济的理论深度,而且把理论法学与部门法学紧密地结合起来,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研究私力救济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也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通过论证私力救济的正当性,使人们能够对私力救济有正确的认识并在面对它时能够理性、认真对待。这样在现实生活中,当发生权利纠纷当事人寻求救济时能够指导人们在面对自己的个案纠纷时,能够分析公、私力两种救济的利弊,选择适用纠纷解决的最佳途径,从而能够更有效地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尹艳丹,李运杨[8](2011)在《我国私人侦探合法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社会的需求和法律的禁止导致我国私人侦探业在尴尬的夹缝中生存,并由此带来很多现实问题,所以有必要将私人侦探合法化。无论是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抑或是比较法、法社会学、实证法的角度考察,将我国私人侦探合法化均具有可行性。另外,合法化之后还要在私人侦探从业人员、业务范围、调查手段、管理机构、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定并完善相应配套制度。
徐栋[9](2011)在《我国私家侦探合法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私家侦探一般是指接受雇主委托,通过各种公开或秘密的调查活动去获得各种情报和证据的个人或组织。在一些国家,私家侦探已经成为社会中的成熟行业,执业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行为规范都已比较健全,从业人员的数量也相当可观,甚至超过了正规警察的数量。在我国,虽然私家侦探的发展已有近十几年的历史,可是目前还没有获得政府的正式许可,这一行业实际上长期生长在法律的狭缝中。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在于私家侦探的现实存在的必然和法律制度滞后之间的冲突。本文探讨我国私家侦探的合法化问题目的在于分析和解决这种冲突。所谓合法化是指对于私家侦探不能简单的禁止,而是需要结合社会实际进行有效的立法,将其纳入到法律的轨道中,容许其在一定的制度框架中展开活动,这样既可以满足社会需求也可以对于无序的行业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引导。对于私家侦探的问题国内学者多持不禁止的观点,但是学界的研究大多局限于探讨私家侦探的是否该合法化而缺乏对于合法化问题的系统的阐释,与此同时国家也也没有对这一问题予以相应的重视,私家侦探的合法化至今没有启动。所以,对于私家侦探的合法化问题,仍然存在论证的需要。本文通过确定私家侦探的范畴对社会中现存的与此相应的现象展开全面的分析。通过了解私家侦探的性质、历史、功能与现状,明确私家侦探存在的合理性和合法化的必要性,进而通过价值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探讨私家侦探合法化的意义和途径,试图通过对私家侦探合法化问题的研究为我国的相关制度的构建提供参考。本文分六个部分,引言及正文五章,引言部分介绍了私家侦探的概念,分析了写作的动机及该领域的研究现状。第一章介绍私家侦探的概况,包括特征及历史,通过这个部分充分解释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及起源的背景。第二章分析我国私家侦探的行业现状,通过对规模、生存两个方面的分析,形成论文的现实基础。第三章从规范分析的角度,对私家侦探引发的法律问题展开论证。第四章分析我国私家侦探制度化的选择,对于私家侦探是禁止还是容许其合法存在是我们对其立法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通过分析不同学术立场以及私家侦探存在的必然性明确将私家侦探合法化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法律控制的基本立场。第五章从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的角度分别探讨我国如何构建关于私家侦探的法律制度,最后对于文章进行总结。
沃耘[10](2010)在《民事自助行为研究》文中认为权利的自我保护与实现缘于权利主体的本能反应,对于自助行为,应当在不扰乱整个秩序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干涉与控制,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那些可能导致非正义结果的力量,即通过限制自助行为的滥用来实现法律秩序价值与正义价值的统一。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中应设定请求权自助的一般规则,还应在原权利法律制度中构建绝对权保护与实现中的自助行为。自助行为制度化是通过一般性规则与类型化相结合来完成的。民事自助行为在民法典中的具体制度构建应在尽量节约立法成本的基础上实现体系化、精细化。其中,物权自助体现为所有权、占有、担保物权、不动产相邻权保护与实现中的自助行为;债权自助则应从债权权能的互动关系为出发点,创建或完善紧迫性债权自助、对债务人有容忍义务反抗行为的排除、债权留置等具体债权自助行为规则;自助行为有助于侵权责任法功能的全面实现,应将其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共同列为侵权责任免责事由。厘清民事自助与刑事自救的内涵与外延是实现私力救济法律化进程中不可忽略的关键环节;将自助行为导入民事执行程序是完成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关制度对接的必经途径。完善的民事自助行为法律制度将为解决我国劳动关系、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必要的制度对策。
二、私人侦探,走在法律边缘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私人侦探,走在法律边缘上(论文提纲范文)
(2)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身份与阶层:美国创剧人群体的演变 |
第一节 电视时代创剧人的身份界定(1928-1963) |
一、创剧人身份的探索:从发明家到电视人 |
二、创剧人身份的确立:首席编剧与执行制片人 |
第二节 电视时代创剧人的阶层分析(1964-1998) |
一、创剧人群体的形成:三大剧种创剧人群体 |
二、创剧人阶层的出现:三大阶层创剧人分布 |
第三节 网络时代创剧人的阶层突破(1999-2019) |
一、模型构建:多源异构数据下的第一阶层创剧人画像 |
二、画像分析:从第一阶层创剧人到创剧人“职业群体” |
第二章 他者与自我:网络时代创剧人文本的内容选择 |
第一节 他者互文:临摹现实文本下的客观写实 |
一、效仿现实生活:从真人真事中取材 |
二、互文经典作品:从文学与影视中取材 |
第二节 自我表现:“三重自我建构”下的主观抒情 |
一、对“个体自我”的探寻 |
二、对“关系自我”的定位 |
三、对“集体自我”的认知 |
第三节 紧密结合:创剧人文本内容层面的群体特征 |
一、他者故事中自我的汇入 |
二、自我镜像中他者的虚构 |
第三章 制作与创作:网络时代创剧人文本的表现形式 |
第一节 制作范式:视听电影化与叙事文学性 |
一、电影化影像策略:质感营造与“景观”制造 |
二、文学性叙事策略:叙事结构与叙事线索 |
第二节 创作风格:视听个性化与叙事风格化 |
一、个性化的长镜头与蒙太奇 |
二、风格化的“话语”建构 |
第三节 高度统一:创剧人文本形式层面的群体特征 |
一、制作范式中个性的凸显 |
二、创作风格中成规的体现 |
第四章 互构与升华:群体特征两个维度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 |
第一节 相互关系:成规与个性的互构 |
一、同源性:相近起源与发展 |
二、同构性:相互建塑和形构 |
三、共生性:互相依存与协作 |
第二节 共同作用:多元且精彩的主题 |
一、世界观的引导:个人信仰与哲学思辨 |
二、人生观的认同:女性主义、反同性歧视和反种族歧视 |
三、价值观的迎合:反英雄、非英雄与集体无意识 |
第五章 环境与心理:网络时代创剧人群体特征的成因 |
第一节 外在环境之变:媒介场域架构下的特征成因 |
一、网络时代媒介场域的架构变化 |
二、媒介与受众博弈下的底层逻辑 |
第二节 内在心理动因:“人类动机理论”下的特征成因 |
一、自我求生:生活困难者的生理需要 |
二、自我救赎:面临威胁者的安全需要 |
三、自我倾诉:身份认同困惑者的归属需要与情感缺失者的情感需要 |
四、自我证明:事业受挫者的尊重需要 |
五、自我实现:美国创剧人的终极追求 |
结语 |
第一节 从传播到效仿:美剧强大的影响力 |
第二节 在分辨中学习:现状、启示与反思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取得的成果 |
致谢 |
(3)五四侦探小说:都市里的新文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1章 新文化视野下的五四侦探小说 |
1.1 侦探探案故事与科学意识 |
1.2 官民冲突故事与平民意识 |
1.3 妇女解放主张与悲剧审美意识 |
第2章 城市里的五四侦探小说 |
2.1 十里洋场的侦探故事 |
2.1.1 上海街道路线中的侦探故事 |
2.1.2 上海休闲生活中的侦探故事 |
2.1.3 上海私人空间中的侦探故事 |
2.2 市民的生活形态和意识 |
2.2.1 揭示青年人对前途的追求 |
2.2.2 展示底层劳动人民的命运 |
2.2.3 表达对国家命运的担忧 |
2.3 城市犯罪故事与现代司法建构 |
2.3.1 侦探小说的司法批判 |
2.3.2 侦探小说的法律标准 |
2.3.3 侦探小说的司法构建 |
第3章 五四侦探小说的缺陷与不足 |
3.1 人物塑造的模式化 |
3.1.1 侦探的平凡与超凡 |
3.1.2 犯罪与反犯罪的开展 |
3.2 都市意象的不完整 |
3.3 传播和接受的问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研究成果 |
(4)我国私人侦探行业发展状况的思考及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侦探业出现和兴起的现实因素 |
(一)西方国家侦探业的产生和现状 |
(二)我国侦探业的产生和现状 |
(三)侦探行业发展的因素 |
1.市场规律因素 |
2.法律法规因素 |
3.司法资源因素 |
4.社会经济因素 |
二、侦探业发展和规范的思考 |
(一)侦探业存在必要性剖析 |
1.讨论私人侦探业在我国的出现和发展的必要性 |
2.侦探行业和保安业行业特征的区别与联系 |
3.侦探行业和律师行业特征的区别和联系 |
(二)私人侦探业发展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
1.对于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保护作用 |
2.对于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 |
3.对于公权力保障不足给予现实帮助 |
(三)侦探业在司法实务中的体现 |
三、侦探行业发展过程出现的弊端和法制冲突 |
(一)国家司法机关侦查权与侦探行业侦查权的区别 |
(二)私人侦探如何保证“不越界” |
(三)私人侦探从业人员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
(四)侦探业从业人员素质弊端 |
四、私人侦探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 |
(一)我国司法体制下私人侦探行业存在的切入点 |
(二)明确私人侦探行业的准入制度 |
(三)私人侦探业的从业人员规范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论私人侦探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私人侦探的起源和存在的法理基础 |
1.1 私人侦探的起源 |
1.2 私人侦探存在的法理基础 |
第二章 私人侦探制度的域外考察—美国、德国、日本 |
2.1 美国的私人侦探业 |
2.2 德国的私人侦探业 |
2.3 日本的私人侦探业 |
第三章 中国私人侦探业的现状与问题 |
3.1 中国私人侦探业的现状 |
3.1.1 纵向的发展历史 |
3.1.2 横向的行业细分 |
3.2 我国私人侦探业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中国私人侦探业的合法化及其规制 |
4.1 中国私人侦探业的合法化 |
4.2 中国私人侦探业的规制及其配套制度 |
4.2.1 出台《私人侦探业法》,明确私人侦探的法律身份 |
4.2.2 明确私人侦探的从业范围和调查手段 |
4.2.3 建立全国统一的私人侦探行业协会 |
结论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构建私力救济的法律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一、私力救济的概念 |
二、我国私力救济存在的普遍性 |
(一) 从情感因素上出发 |
(二) 从时效性和高效性出发 |
(四) 从文化价值取向出发 |
(五)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
三、我国法治化构建私力救济的意义 |
(一) 法治化构建私力救济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的支出 |
(二) 法治化构建私力救济有利于拓宽保护公民权利的渠道 |
(三) 法治化构建私力救济有利于划清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的界限 |
四、法治化架构私力救济的具体措施 |
(一) 明确私力救济行为的法律性质 |
(二) 确立行使私力救济者的法律主体地位 |
(三) 确定私力救济的适用范围和必要限度 |
(四) 赋予私力救济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
五、结语 |
(7)私力救济的正当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私力救济概念解析 |
1.1 私力救济概念的界定 |
1.1.1 私力救济学说的争论 |
1.1.2 私力救济的概念与特征 |
1.2 私力救济的形式 |
1.2.1 法内形式: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
1.2.2 法外形式:自助行为、私人侦探、私了 |
1.3 私力救济的性质和地位 |
1.3.1 私力救济的性质 |
1.3.2 私力救济的地位 |
2 私力救济的正当性分析及其限度 |
2.1 私力救济正当性的社会文化因素分析 |
2.1.1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无讼" |
2.1.2 法与人际距离和文化距离 |
2.2 私力救济正当性的经济法学分析 |
2.2.1 成本—受益比较 |
2.2.2 效率—机制比较 |
2.2.3 功能比较 |
2.3 私力救济正当性的其他分析 |
2.3.1 私力救济正当性的人性基础 |
2.3.2 私力救济正当性的价值基础 |
2.4 私力救济正当性的限度 |
2.4.1 私力救济适用范围的限度 |
2.4.2 私力救济行为手段的限度 |
2.4.3 权利人维护权益的限度 |
3 通过法律实现私力救济 |
3.1 私力救济面临的现实困境 |
3.1.1 国家对私力救济的态度 |
3.1.2 与现实的冲突—"为何禁而不止" |
3.1.3 国家态度的一种社会学解释 |
3.2 私力救济发展的新变化:与公力救济的交错 |
3.2.1 私力救济中一些"公力"因素 |
3.2.2 公力救济中一些"私力"因素 |
3.2.3 混合型救济:兼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的双重特性 |
3.3 私力救济的发展方向:私力救济的法律化 |
3.3.1 实现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
3.3.2 私力救济的法律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8)我国私人侦探合法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之提出 |
二、我国私人侦探合法化的必要性 |
(一) 法律上遭禁 |
(二) 现实中潜伏 |
(三) “遭禁”与“潜伏”冲突所带来的问题 |
三、我国私人侦探合法化的可行性 |
(一) 从法经济学的角度考察 |
(二) 从比较法的角度考察 |
(三) 从法社会学的角度考察 |
(四) 从实证法的角度考察 |
四、我国私人侦探合法化的配套制度构建与完善 |
(一) 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
(二) 私人侦探业务范围规范化 |
(三) 私人侦探调查手段的规范化 |
(四) 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
(五) 规范私人侦探的法律责任 |
(9)我国私家侦探合法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私家侦探”概述 |
一、私家侦探及特征 |
(一) 私家侦探与私人保安的联系与区别 |
(二) 私家侦探与警察的联系与区别 |
(三) 私家侦探与律师的联系与区别 |
二、私家侦探业的起源及发展 |
(一) 外国私家侦探业的起源与发展 |
(二) 中国私家侦探业的发端 |
第二章 我国私家侦探行业的现状 |
一、我国私家侦探的规模 |
(一) 私家侦探的规模 |
(二) 我国私家侦探行业发展迅速的原因 |
二、我国私家侦探的生存现状 |
第三章 私家侦探业发展带来的法律问题 |
一、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问题 |
二、私家侦探的调查权问题 |
三、私家侦探搜集的证据的合法性问题 |
四、私家侦探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 |
第四章 我国私家侦探合法化的必要性 |
一、关于“私家侦探”的存与废 |
二、构建我国私家侦探制度的可行性 |
(一) 社会需求客观存在 |
(二) 社会民众能够接受 |
(三) 法律限制有所松动 |
(四) 相关危害可以避免 |
(五) 国外有相对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 |
第五章 我国私家侦探合法化的制度构建 |
一、私家侦探制度的域外考察 |
(一) 美国 |
(二) 德国 |
(三) 法国 |
(四) 日本 |
二、构建我国的私家侦探制度 |
(一) 立法的基本原则 |
(二) 制定专门的“私家侦探法” |
(三) 完善私家侦探的管理制度 |
(四) 建立自治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
(五) 要确定私人侦探的收费标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民事自助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私权自我实现之维——民事自助行为的制度化 |
二、文献分析:已有的研究基础和局限性 |
三、本文的基本内容和框架 |
第一章 自助行为基本理论问题研究 |
第一节 自助行为的"前世今生" |
一、自助行为的历史考察 |
二、现代各国民事立法中的自助行为 |
三、作者的观点 |
第二节 自助行为法价值基础 |
一、正当的自助行为符合法正义价值的基本理念 |
二、自助行为正当性体现了法效率价值的基本要求 |
第三节 自助行为的界定 |
一、自助行为与私力救济 |
二、自助行为的概念 |
三、自助行为在民法典请求权救济体系中的逻辑定位 |
四、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民事自助与刑事自救比较研究 |
第一节 民事自助与刑事自救概述 |
一、民事自助与刑事自救同源于私力救济 |
二、民事自助与刑事自救理论研究的误区——概念的同一性 |
第二节 民事自助与刑事自救的制度差别 |
一、民事自助与刑事自救在民法典及刑法典体系中的不同定位 |
二、前置要件——对侵害行为性质的不同考量 |
三、民事自助与刑事自救在阻却法律责任承担方面的制度差别 |
四、民事自助与刑事自救情势要件比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传统民法理论下的自助行为 |
第一节 物权自助行为 |
一、引言:物权救济模式中的自助行为 |
二、所有权保护中的自助行为 |
三、占有保护中的自助行为 |
四、担保物权保护与实现中的自助行为 |
五、不动产相邻权保护与实现中的自助行为 |
第二节 债权自助 |
一、债权自助有利于债权权能的良性互动 |
二、债权自助在请求权救济体系中的路径选择 |
三、债权自助的一般规则 |
四、债权人留置权新解 |
第三节 侵权法自助行为制度构建 |
一、自助行为是《侵权责任法》不可回避的制度选择 |
二、自助行为是侵权责任法功能实现的制度对策 |
三、自助行为比较法考察与我国《侵权责任法》之检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民事自助执行 |
第一节 民事执行程序中引入自助行为的可行性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冲击与妥协:在实体法中确立自助行为须对民事执行概念进行重新界定 |
三、承继与突破:自助行为引发对传统民事执行权理论的再思考 |
四、一元与二元:自助行为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的定位 |
第二节 民事执行程序中引入自助行为的必要性 |
一、理论背景 |
二、实践背景 |
第三节 民事执行程序中自助行为制度的比较分析 |
一、纵向比较:民事执行方式的历史演进 |
二、我国现行立法之检讨 |
第四节 我国未来民事程序法自助执行的制度构建 |
一、确立自助执行制度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
二、自助执行在法律体系中的逻辑架构 |
三、自助执行具体制度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环境法与劳动法中的民事自助行为 |
第一节 环保自助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环保自助行为的界定及性质 |
三、环保自助行为的基本法价值理念 |
四、环保自助行为的制度构建 |
第二节 劳动者"自助"维权行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劳动合同、诉讼与私力救济 |
三、理论框架——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 |
四、"自助"维权——阐释劳动者权利自我实现的另一种思路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详细摘要 |
四、私人侦探,走在法律边缘上(论文参考文献)
- [1]论雷蒙德·钱德勒《长眠不醒》的伦理指向[D]. 张芸娜.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2]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D]. 尤达.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3]五四侦探小说:都市里的新文学[D]. 张莹. 西南大学, 2018(01)
- [4]我国私人侦探行业发展状况的思考及分析[D]. 董楠. 河南大学, 2012(09)
- [5]论私人侦探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构建[D]. 张倩. 复旦大学, 2012(03)
- [6]构建私力救济的法律框架[J]. 刘宏宇. 社会科学家, 2011(10)
- [7]私力救济的正当性研究[D]. 史一权. 辽宁大学, 2011(04)
- [8]我国私人侦探合法化研究[J]. 尹艳丹,李运杨.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02)
- [9]我国私家侦探合法化问题研究[D]. 徐栋. 华侨大学, 2011(05)
- [10]民事自助行为研究[D]. 沃耘. 黑龙江大学, 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