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案件评查调研报告

纸质案件评查调研报告

问:案件质量存在问题及整改报告
  1. 答: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建立检察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及提高检察官自身素质、增强司法能力的需要。通过评查,可以确定出一个部门在一定时期或一个阶段办案质量的基本指数,并根据这个指数对案件质量做出客观的、有根有据的正确估计和评价,以此来促进检察机关和每个检察官改进检察管理和办案质量;可以发现和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办案质量不高等诸多问题,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树立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可以强化内部监督,推进执法规范锋晌化建设,完善案件流程监控和建立更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现将工作中几点体会进行总结,以期有利于更好的开展评查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八条 法官的职责:
    (一)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等案件;
    (二)依法办理引渡、司法协助等案件;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案件负责。
    第九条 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除履行审判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第十条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野基茄
    (三)依法保障当颂察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问:案件评查是什么意思
  1. 答:法律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是指对已经办结的案件,以法律和有关规定为标准,对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评定的业务管理活动。规定要求,案件质量评查应当坚持统一组织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问题导向与正向激励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服务司法办案相结合,人工评查与智能辅助相结合,主观过错与客观行为神早相一致。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试行)》第六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应当在检察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案件管理部门、办案部门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的分工组织开展。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可以在本地区检察机关范围内统一调配评查工作力量,组织稿键开展交叉评查键瞎巧,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本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工作由案件管理部门承担。
纸质案件评查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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