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发布鲜茧收购资格中质量保证的基本条件(暂行)规定(论文文献综述)
广州市人民政府[1](2021)在《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文中指出广州市人民政府文件穗府[202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放管服" 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决定取消和重心下移2597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269项,实行重心下移、改由区(含功能区,下同)就近实施2328项。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细化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推进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2019)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SDPR-2019-0330009鲁市监法规字[2019]8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2019年11月17日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鲁市监法规字[2019]1号),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自2019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9日。本基准生效前制定的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除外)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废止。
武汉市人民政府[3](2016)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武汉市人民政府文件武政规〔2015〕1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深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 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鄂办发〔2015〕23
国务院[4](2015)在《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文中认为国发[2015]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王玄瑜[5](2011)在《中国蚕茧产业组织与管理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蚕茧产业快速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来,我国蚕茧产业生产规模和蚕茧产量不断增加,主导着世界蚕丝产业的发展。蚕茧产业的发展带动了我国千万农民的增收致富,也为工业提供了大量丰富的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特殊地位和作用。但是,蚕茧产业传统生产经营方式越来越表现出市场的不适应,蚕茧产业生产和经营中暴露出许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造成蚕茧产业市场绩效低下,严重制约着蚕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单靠技术手段已经很难全面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而蚕茧产业组织作为蚕茧产业运行的有效载体,其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因此,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对我国的蚕茧产业进行分析研究迫在眉睫、意义重大。本文主要以产业组织理论和经济学及管理学为基础,运用SCP分析框架,对中国蚕茧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进行探讨,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探究合理生产规模、区域布局、产业协调、发展政策和行业管理建议,为我国蚕茧产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全文共分蚕茧产业组织理论基础、产业的基本特性、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和产业政策六大部分,各部分之间具有明显的逻辑递进关系,具体包括:(1)中国蚕茧产业组织理论基础。本部分对产业组织理论的经典范式SCP框架进行介绍分析。这是研究中国蚕茧产业组织问题的理论基点。(2)中国蚕茧产业的基本特性与发展历程。本部分在界定蚕茧产业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指出本研究对象仅限于具有农产品属性的蚕茧产品,分析蚕茧产业特征与生产经营的风险性,梳理我国茧丝绸行业特别是蚕茧产业的发展历程,剖析目前我国茧丝绸产业发展状况。这是研究中国蚕茧产业组织问题的起点。(3)中国蚕茧产业的市场结构分析。本部分主要研究目前我国蚕茧产业的养蚕业、蚕茧收烘业、销售业的市场结构,分析蚕茧产业的区域布局、生产集中度、规模经济、市场流通等基本问题。(4)中国蚕茧产业市场行为的分析。本部分主要分析当前我国蚕茧产业养蚕户、蚕茧收烘企业的市场行为,研究揭示目前我国蚕茧产业市场主体的行为机理及其特性,剖析市场行为产生的原因。(5)中国蚕茧产业的市场绩效分析。本部分研究我国目前蚕茧产业养蚕业、蚕茧收烘企业的市场绩效,建立市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探究我国蚕茧产业利润较低、蚕农增收困难的原因,构建我国蚕茧产业发展的有效组织模式。中国蚕茧产业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析,是研究中国蚕茧产业组织问题的核心和重点。(6)中国蚕茧产业发展政策和行业管理。在对我国目前蚕茧产业组织政策评价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蚕茧产业发展中存在问题,提出促进我国蚕茧产业发展的产业组织政策与建议;并根据我国蚕茧产业的行业管理状况,提出完善行业管理的措施建议。产业组织政策和行业管理是优化中国蚕茧产业组织结构、提高产业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本文的主要结论可概括为:(1)中国蚕茧产业是具有生命力和竞争力的产业,比较效益高,生产技术仍有很大发展空间。(2)目前我国鲜茧生产的小规模、大群体的组织特征,由此形成了近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而鲜茧收购市场呈现局部区域垄断性特点,从而影响蚕茧产业市场的健康发展。(3)蚕茧产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集中度趋向提高,但仍很低,未达到最佳规模经济要求,导致产业资源利用率低下。(4)蚕茧产业市场绩效低下,人工成本、蚕茧价格、收烘加工企业生产能力、产业链长度是主要影响因素。(5)蚕茧产品具有同质性,很难形成产品差异。通过建立品牌、规范生产方式和原产地认证等途径逐步形成产品差异,可以取得更高的产业经济效益。(6)蚕茧产业的进入和退出壁垒都很低,随着蚕业生产规模化和标准化程度的提高以及养殖新技术的推广,其进入和退出壁垒会不断提高,其中行政壁垒是阻碍其进入和退出的重要因素。(7)通过蚕茧产业组织间的横向联合、纵向联合、并购行为,整合营销渠道,建设一体化的营销渠道,平衡各参与者的利益分配,使各参与主体博弈的结果利于蚕业的良性发展,提高我国蚕茧产品的营销效率,增加蚕茧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有助于培育大的具有竞争优势的龙头企业。(8)针对蚕茧产业行业自律性困难,蚕茧产业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现象,政府加强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培育和发展蚕茧产业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是提高蚕茧产业乃至茧丝绸行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罗现光,王艳碧[6](2008)在《对鲜茧收购中存在问题的思考》文中提出鲜茧作为蚕业产业链的中间环节,一头连着蚕桑生产的主体-千家万户蚕农,其收购行为关乎农民利益和基地建设;另一头连着生丝加工的主体-丝厂,其收购行为关乎丝厂成本和生丝制品质量及竞争力。伴随云南省蚕桑产业的发展,在蚕茧收购中的一些不良行为时有发生,成为制约两头,危害蚕业良性循环的瓶颈。桑蚕鲜茧收购市场秩序的好坏,是影响整个茧、丝、绸产业稳定与持续发展的大问题。就当前鲜茧收购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了解决措施。
胡丹婷[7](2008)在《治理结构的选择与稳定 ——基于蚕茧交易的经验研究》文中提出治理(governance)就是构建秩序,目的是解决潜在冲突以实现共同利益。治理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是指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交易得以有效实现。研究治理结构,其实就是研究交易的制度安排。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框架已经初步建立,对其中的混合治理,不管是理论研究还是经验研究,都在进一步深入。本文旨在对治理结构理论进行系统化,研究混合治理的内在稳定机制,以加深对复杂经济组织的理解。通过选择蚕茧交易来进行经验研究,深入混合治理的理论研究,拓展治理结构理论的应用研究。假设人是理性有限的并且是机会主义的,交易就需要治理。通过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交易频率等三个维度来分析交易的属性,选择与交易属性相匹配的治理结构,以提高交易的效率,实现一阶节约,这是交易的事前治理。市场治理、混合治理、科层治理分别适用于不同属性的交易。现实中,治理结构的选择有其内在规律。混合治理受不确定性的影响最大,如果不能将不确定性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混合治理有可能滑向市场治理或科层治理。通过重复交易和可信承诺,混合治理可以得到稳定。交易双方为稳定治理结构采取的措施,是交易的事后治理。由于蚕茧交易治理结构的不合理,中国蚕茧交易效率低下。主要表现为,蚕茧的供需平衡难以达成,蚕茧市场行情波动频繁而且波动幅度很大,市场上蚕茧求售无门和争相抢购的现象交替出现,带来茧丝绸行业的波动,甚至损害茧丝绸产业的发展。蚕茧交易的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买方垄断造成卖方(农户)利益损失;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外部性带来效率损失;信息不对称造成逆向选择等。蚕茧大战是在蚕茧交易国家垄断的市场治理下爆发的,典型特征是多头抬价抢购,政府介入利益冲突。蚕茧大战的原因可以归结为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其根源是蚕茧交易治理结构与其交易属性的不适应。蚕茧交易频率高,买方和卖方都涉及大量的专用资产;由于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蚕茧交易的不确定性很高。通过问卷调查、典型案例和计算分析说明:①蚕茧交易的市场治理是低效率的,因为蚕茧交易的完全竞争市场无可避免地会走向政府规制下的买方垄断市场——低效率的市场治理;②在蚕业生产是农业生产,缫丝生产是工业生产的条件下,蚕业生产和缫丝生产的一体化没有存在空间,即缫丝生产和蚕业生产这两个生产环节之间不可能实现科层治理。③就交易属性来分析,蚕茧交易属性与混合治理是相匹配的,或者说,蚕茧交易混合治理比之于市场治理是一种更好的选择。在蚕茧交易买方垄断和完全竞争的条件下,不可能出现混合治理。因此政府不能维护公司的垄断地位,但同时对蚕茧交易又要有一定的规制。通过对日本、印度、巴西蚕茧交易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发现日本蚕茧交易经历了市场治理、混合治理和三方治理,巴西实行混合治理,印度实行政府规制下的市场拍卖,蚕茧交易不存在科层治理。蚕茧交易混合治理是有效的,可以创造合作剩余。在混合治理稳定的条件下,蚕茧质量得到提高,而且能够稳定在一个高水平上。蚕农的收益增加,情绪稳定,对产业前景乐观。公司经营利润大大提高,原因是高质量的蚕茧降低了缫丝生产过程中的物耗、能耗,提高了工效,产出了高品位的生丝;同时,优质产品有利于公司创立品牌,在业界建立良好形象。不管是纵向比较还是横向比较,蚕茧交易混合治理经营得好的地方,蚕茧质量、缫丝厂利润和蚕农的收益都大大高于蚕茧交易市场治理下的业绩。由于经营规模的不对等,蚕茧交易混合治理必然由公司构建和运行,公司守信在先是稳定的先决条件。在合同是“附合合同”并且是不完全的情况下,公司拟定的合同被农户充分理解和接受,让合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是混合治理稳定的基础。公司构建的管理体系,在对农户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也起着甄别农户机会主义的作用。公司还通过企业文化建设、“感情投资”等措施提高农户对公司的认同度,提高农户合作的概率。通过“以牙还牙”的重复博弈,合同户与公司的合作将越来越稳定。公司和农户专用资产的增加,将增加混合治理的稳定性。公司承诺保护价的作用,一是阻止农户退出交易,二是防止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蚕茧交易混合治理创造了合作剩余,公司对农户的超额支付,本质上是与农户分享合作剩余,目的是稳定与农户的合作关系,以获取最大利润——基于长期的利润最大化。
罗现光,王艳碧[8](2008)在《对鲜茧收购中存在问题的思考》文中认为鲜茧作为蚕业产业链的中间环节,一头连着蚕桑生产的主体一千家万户蚕农,其收购行为关乎农民利益和基地建设;另一头连着生丝加工的主体一丝厂,其收购行为关乎丝厂成本和生丝制品质量及竞争力。伴随云南省蚕桑产业的发展,在蚕茧收购中的一些不良行为时有发生,成为制约两头,危害蚕业良性循环的瓶颈。桑蚕鲜茧收购市场秩序的好坏,是影响整个茧、丝、绸产业稳定与持续发展的大问题。就当前鲜茧收购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了深人分析,提出了解决措施。
田智得[9](2007)在《广西蚕业经济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茧丝绸业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是我国为数不多的占居世界垄断地位的产业。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蚕业大省。在栽桑、养蚕、缫丝、综合利用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一定的生产基础。2006年全区桑园面积达到180.6万亩,蚕茧产量18.57万吨,分别占全国的14.34%和25.16%,发放蚕种505.3万张。蚕农售茧收入44.86亿元,户均收入达5882元,桑蚕生产遍及全区677个乡(镇)、6247个村、76.27万农户。由于广西蚕业在全国丝绸行业中和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蚕业产业的壮大面临着许多宏观调控管理方面的全新课题。正是基于广西蚕业发展形势的需要,本文首先从国际、国内和广西蚕业发展的历史和发展情况,广西蚕业的特点、取得的成就和在我区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入手,认真分析了广西蚕业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约因素。分别从广西蚕业经营的模式与适度规模经营、广西蚕业产业化经营、广西蚕业生产经营、蚕业产品市场与流通管理、广西蚕业生产成本分析、广西蚕业产业链的延伸、广西蚕业科技进步与推广等七个方面对广西蚕业经济管理进行了论述,主要探讨了广西蚕业经营的类型、模式,不同蚕业经营规模的效益,蚕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形式,实现蚕业现代化的对策以及蚕业经营的发展方向;研究了广西蚕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特征、模式和运行机制;讨论了广西桑种桑苗生产经营、蚕茧收烘经营、蚕业物资经营以及广西蚕茧流通管理、桑种桑苗与蚕种的流通管理;分析了广西蚕业生产成本及提高蚕业经济效益的途径;提出、论证了适合广西蚕业经济的后继加工产业链的形式、发展方向、发展方法和增强后继加工业带动蚕业发展能力的措施;还对蚕业科学技术发展方向、蚕业科技进步对蚕业发展的作用、蚕业科技的推广进行了论述。
宋华琳[10](2007)在《营业自由及其限制——以药店距离限制事件为楔子》文中研究表明营业自由是现代市场经济下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营业应是法律允许,长期且持续地,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从事的活动。营业自由可由获得职业教育的权利、营业许可资格的取得权、选择营业类别的自由、经营自由以及停业自由等事项组成。对营业自由的规制,包括营业机构的登记、为公共安全和秩序而设的许可、专业技能和知识领域的许可,以及公用事业的特许。可以沿着法律保留原则的理路,对限制营业自由的形式进行审查;可以以比例原则所展开的适当性、必要性和狭义比例原则,来对限制营业自由的实质正当性加以讨论。
二、国家发布鲜茧收购资格中质量保证的基本条件(暂行)规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家发布鲜茧收购资格中质量保证的基本条件(暂行)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5)中国蚕茧产业组织与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农业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概况 |
1.2.2 蚕茧产业组织研究状况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和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1.5.1 创新之处 |
1.5.2 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2 蚕茧产业组织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产业组织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
2.1.1 产业组织理论的起源 |
2.1.2 产业组织理论的形成——哈佛学派 |
2.1.3 产业组织理论的修正——芝加哥学派 |
2.1.4 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新产业组织理论 |
2.2 产业组织理论的基本体系——SCP结构框架 |
2.2.1 市场结构 |
2.2.2 市场行为 |
2.2.3 市场绩效 |
2.2.4 产业组织政策 |
2.3 我国产业组织理论研究概况 |
3 蚕茧产业基本特性与我国蚕茧产业发展历程 |
3.1 蚕茧产业基本特性 |
3.1.1 蚕茧产业发展的基本条件 |
3.1.2 蚕茧产品的属性 |
3.1.3 中国蚕茧产业特征 |
3.2 中国蚕茧产业发展的历程 |
3.2.1 缓慢发展阶段(1949-1978 年) |
3.2.2 飞跃发展阶段(1979-1994 年) |
3.2.3 下降调整阶段(1995-2000 年) |
3.2.4 恢复发展阶段(2001-至今) |
3.3 中国蚕茧产业发展现状 |
3.3.1 中国蚕茧产业的总体情况 |
3.3.2 中国蚕茧产业的区域分布情况 |
3.3.3 中国蚕茧产业的国际地位 |
3.3.4 中国蚕茧产业的管理体制 |
3.3.5 中国蚕茧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
4 中国蚕茧产业的市场结构分析 |
4.1 中国养蚕业市场结构分析 |
4.1.1 养蚕业的养殖规模分析 |
4.1.2 养蚕业的集中度分析 |
4.1.3 养蚕业的进入壁垒分析 |
4.1.4 养蚕业退出壁垒分析 |
4.1.5 养蚕业的产品差异化分析 |
4.2 中国蚕茧收烘加工业市场结构分析 |
4.2.1 鲜茧收烘加工业规模分析 |
4.2.2 蚕茧站的集中度分析 |
4.2.3 蚕茧收烘加工业的进入和退出壁垒分析 |
4.2.4 蚕茧收烘加工业的产品差异分析 |
4.3 中国蚕茧营销业市场结构分析 |
4.3.1 鲜茧收烘站营销活动分析 |
4.3.2 养蚕户营销活动分析 |
4.3.3 蚕业合作社营销活动分析 |
4.3.4 茧贩营销活动分析 |
5 中国蚕茧产业的市场行为分析 |
5.1 中国养蚕户的市场行为分析 |
5.1.1 养蚕户的市场行为特点及基础分析 |
5.1.2 养蚕户的价格行为分析 |
5.1.3 养蚕户的非价格行为分析 |
5.1.4 养蚕户的组织调整行为分析 |
5.1.5 养蚕户市场行为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5.2 中国鲜茧收烘加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分析 |
5.2.1 鲜茧收烘加工企业特点分析 |
5.2.2 鲜茧收烘加工企业的价格行为分析 |
5.2.3 鲜茧收烘加工企业的非价格行为分析 |
5.2.4 鲜茧收烘加工企业的组织调整行为分析 |
5.3 中国蚕茧营销企业市场行为分析 |
5.3.1 蚕茧营销企业类型分析 |
5.3.2 蚕茧产品营销企业的价格行为分析 |
5.3.3 蚕茧产品营销渠道及存在问题 |
5.3.4 蚕茧产品营销渠道发展的趋势 |
6 中国蚕茧产业的市场绩效分析 |
6.1 中国养蚕业市场绩效分析 |
6.1.1 全国养蚕业的总收益、平均价格、总成本、净利润和利润率分析 |
6.1.2 主产省蚕茧价格、每亩桑园蚕茧的产量、产值、成本、净利润分析 |
6.1.3 全国每亩桑园的产值、成本、净利润分析 |
6.1.4 全国每亩地蚕茧收益与其他农产品比较分析 |
6.1.5 养蚕业技术进步绩效分析 |
6.2 中国鲜茧收烘加工业的市场绩效分析 |
6.3 中国蚕茧产业市场绩效较低的原因分析 |
6.3.1 现行的土地制度和养蚕业的生产模式不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
6.3.2 蚕茧产业生产技术相对落后 |
6.3.3 蚕茧收烘加工业的生产方式 |
6.3.4 蚕茧产业组织化程度低 |
6.4 建立蚕茧产业市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7 中国蚕茧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与行业管理 |
7.1 中国蚕茧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 |
7.1.1 中国蚕茧产业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现状 |
7.1.2 蚕茧产业现有产业政策分析 |
7.1.3 蚕茧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目标 |
7.1.4 蚕茧产业政策的建立和完善 |
7.2 中国蚕茧产业发展的行业管理 |
7.2.1 蚕茧产业行业协会的性质和职能 |
7.2.2 蚕茧产业行业协会的需求分析 |
7.2.3 蚕茧产业行业协会现状分析 |
7.2.4 蚕茧产业行业协会发展和完善的原则 |
7.2.5 蚕茧产业行业协会发展和完善的措施 |
8 结论及研究展望 |
8.1 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9 参考文献 |
10 致谢 |
11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简介及自评 |
(7)治理结构的选择与稳定 ——基于蚕茧交易的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关于治理结构的研究 |
1.2.2 关于农户与公司交易的研究 |
1.2.3 关于蚕茧交易的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结构安排 |
1.3.1 所用的理论 |
1.3.2 所用的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1.3.4 内容结构安排 |
1.4 可能的创新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
2 治理结构的选择 |
2.1 交易的属性 |
2.1.1 人的行为与治理问题 |
2.1.2 交易 |
2.1.3 交易的维度 |
2.1.4 交易的种类 |
2.2 治理结构的选择 |
2.2.1 市场治理 |
2.2.2 三方治理 |
2.2.3 混合治理 |
2.2.4 科层治理 |
2.3 有效的治理结构 |
2.3.1 一阶节约 |
2.3.2 治理结构的特征 |
2.3.3 有效的治理结构 |
小结 |
3 治理结构的稳定 |
3.1 机会主义的动因 |
3.1.1 索取合作剩余 |
3.1.2 侵占可占用准租 |
3.2 重复交易下的稳定 |
3.2.1 单次交易的不稳定性 |
3.2.2 无限次重复交易的稳定性 |
3.2.3 有限次重复交易的稳定性 |
3.3 可信承诺下的稳定 |
3.3.1 可信承诺 |
3.3.2 可信承诺下的稳定 |
3.3.3 抵押模型 |
3.3.4 价格升水 |
小结 |
4 蚕茧交易的属性和市场失灵 |
4.1 蚕茧及其生产 |
4.1.1 蚕茧 |
4.1.2 蚕茧的种类和用途 |
4.1.3 蚕茧生产区域分布 |
4.2 蚕茧交易的属性 |
4.2.1 资产专用性 |
4.2.2 不确定性 |
4.2.3 交易频率 |
4.3 蚕茧交易的市场失灵 |
4.3.1 买方垄断 |
4.3.2 公共物品 |
4.3.3 外部性 |
4.3.4 信息不对称 |
4.4 案例分析:蚕茧大战 |
4.4.1 蚕茧大战状况描述 |
4.4.2 蚕茧大战特征分析 |
4.4.3 蚕茧大战原因分析 |
小结 |
5 蚕茧交易治理结构的选择 |
5.1 市场治理 |
5.1.1 市场治理与自由交易 |
5.1.2 来自调查问卷的证据 |
5.1.3 一个看似成功的案例——广西的蚕茧交易 |
5.1.4 完全竞争市场的困境 |
5.2 科层治理 |
5.2.1 缫丝生产后向一体化 |
5.2.2 蚕业生产前向一体化 |
5.3 混合治理 |
5.3.1 蚕茧交易混合治理的产生 |
5.3.2 蚕茧交易混合治理的形式 |
5.3.3 蚕茧交易混合治理的绩效 |
小结 |
6 蚕茧交易混合治理的稳定 |
6.1 稳定的基础 |
6.1.1 公司守信在先 |
6.1.2 合同被充分理解和接受 |
6.1.3 合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
6.2 重复交易下的稳定 |
6.2.1 管理体系的构建 |
6.2.2 认同度的提高 |
6.2.3 重复交易下的稳定 |
6.3 可信承诺下的稳定 |
6.3.1 专用资产 |
6.3.2 抵押 |
6.3.3 保护价 |
6.4 蚕茧交易混合治理存在性的讨论 |
小结 |
7 蚕茧交易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 |
7.1 日本 |
7.1.1 蚕丝业发展概况 |
7.1.2 蚕丝生产模式 |
7.1.3 政府对茧丝绸业的规制 |
7.1.4 蚕茧交易的治理结构 |
7.2 巴西 |
7.2.1 蚕丝业发展概况 |
7.2.2 蚕丝业生产模式 |
7.2.3 蚕茧交易的治理结构 |
7.3 印度 |
7.3.1 蚕丝业发展概况 |
7.3.2 蚕丝生产模式 |
7.3.3 政府对茧丝绸业的规制 |
7.3.4 蚕茧交易的治理结构 |
7.4 国际比较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7.4.1 制度环境对治理结构的影响 |
7.4.2 国际比较:制度环境的影响 |
7.4.3 对中国的启示 |
小结 |
8 结论与政策启示 |
8.1 主要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实地调研简况 |
附录2:对蚕农的问卷调查 |
附录3:对蚕农、茧站、缫丝厂问卷调查总结 |
附录4:蚕茧保价收购合同 |
附录5:调研笔记——广东省始兴县金兴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 |
攻读博士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致谢 |
(9)广西蚕业经济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2 蚕业经济发展及研究综述 |
1.2.1 世界蚕业的发展及现状 |
1.2.2 我国蚕业发展及现状 |
1.2.3 广西蚕业的发展及现状 |
1.2.4 国内外对蚕业经济的研究综述 |
第二章 研究内容和方法 |
2.1 研究内容 |
2.2 研究方法 |
2.3 技术路线 |
第三章 广西蚕业经营的模式与适度规模经营 |
3.1 广西蚕业经营的类型 |
3.2 广西蚕业经营的模式 |
3.3 广西适度规模经营的组织、技术形式 |
3.4 广西不同蚕业经营规模的效益 |
3.5 广西实现蚕业现代化的对策 |
3.6 广西蚕业经营的发展方向 |
第四章 广西蚕业产业化经营 |
4.1 广西蚕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特征 |
4.2 广西蚕业产业化经营的模式 |
4.3 广西蚕业产业化经营的运行机制 |
第五章 广西蚕业生产成本分析 |
5.1 广西蚕业生产成本组成 |
5.2 广西蚕茧生产成本结构的分析 |
5.3 影响广西蚕业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分析 |
5.4 提高蚕业经济效益的途径 |
第六章 广西蚕业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流通管理 |
6.1 广西蚕业管理体制改革建议 |
6.2 广西蚕茧收烘经营与流通管理 |
6.3 广西蚕种的生产经营、流通管理 |
6.3.1 广西蚕种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 |
6.3.2 提高蚕种场经济效益的途径 |
6.3.3 加强广西蚕种生产经营管理的建议 |
6.3.4 加强蚕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走标准化生产之路 |
6.3.5 加强蚕种计划管理 |
6.3.6 有效管理价格 |
6.4 广西桑种桑苗的生产经营和流通管理 |
6.4.1 广西桑种桑苗品种概况 |
6.4.2 广西桑种桑苗的生产情况 |
6.4.3 我区的桑种桑苗管理流通 |
6.4.4 我区桑苗经营存在的问题 |
6.4.5 我区桑苗管理的对策及措施 |
6.5 广西蚕业物质的经营管理 |
6.5.1 蚕业的主要物质和经营状况 |
6.5.2 主要存在的问题 |
6.5.3 加强蚕业物质管理的意见 |
第七章 广西蚕业产业链的延伸 |
7.1 我区蚕业产业链现状 |
7.2 广西蚕业产业链发展的意见 |
7.3 广西蚕业后继加工业的发展方法 |
7.4 增强广西后继加工企业带动蚕业的发展能力 |
第八章 广西蚕业科技进步与推广 |
8.1 我区蚕业技术发展方向 |
8.1.1 桑树技术发展方向 |
8.1.2 蚕品种研究发展方向 |
8.1.3 真丝绸品种研究发展方向 |
8.1.4 丝绸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发展方向 |
8.1.5 经济技术政策创新研究 |
8.1.6 生物技术等高新科技在蚕业方面的应用基础研究方向 |
8.2 蚕业科技进步对蚕业发展的作用 |
8.3 蚕业科技的推广 |
8.3.1 建立健全蚕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
8.3.2 我区蚕业科技推广的基本方法 |
第九章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四、国家发布鲜茧收购资格中质量保证的基本条件(暂行)规定(论文参考文献)
-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重心下移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J].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1(S1)
- [2]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J].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33)
- [3]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J]. 武汉市人民政府. 武汉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04)
- [4]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J].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5(32)
- [5]中国蚕茧产业组织与管理研究[D]. 王玄瑜. 山东农业大学, 2011(09)
- [6]对鲜茧收购中存在问题的思考[J]. 罗现光,王艳碧. 云南农业科技, 2008(S1)
- [7]治理结构的选择与稳定 ——基于蚕茧交易的经验研究[D]. 胡丹婷. 浙江大学, 2008(08)
- [8]对鲜茧收购中存在问题的思考[A]. 罗现光,王艳碧. 云南省茧丝绸协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论文集, 2008(总第235期)
- [9]广西蚕业经济管理研究[D]. 田智得. 广西大学, 2007(01)
- [10]营业自由及其限制——以药店距离限制事件为楔子[A]. 宋华琳. 财产权与行政法保护——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 2007